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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添利(166904)

民生添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民 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摘要 
2015 年第2 号 
 
 
 
 
 
 
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 司 
 
 
二零 一 五 年 九 月 5-1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重要提 示 
民生加银 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经2013 年5 月16 日 中 国证监会 证 监 许 可
【2013 】668 号文 核准募 集,本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8 月12日 正式生效 。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 集 的 核 准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基 金 ” ) 是 一 种 长 期 投 资 工 具 , 其 主 要 功 能 是 分 散 投 资 , 降
低 投 资 单 一 证 券 所 带 来 的 个 别 风 险 。 基 金 不 同 于 银 行 储 蓄 和 债 券 等 能 够 提 供 固 定 收 益 预 期的
金 融 工 具 , 投 资 人 购 买 基 金 , 既 可 能 按 其 持 有 份 额 分 享 基 金 投 资 所 产 生 的 收 益 , 也 可 能 承担
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是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较 低 风 险 品 种 , 一 般 情 况 下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低 于 股 票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 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认 购 ( 或 申 购 ) 本 基 金 前 , 应 仔 细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及 基 金
合 同 ,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判
断 市 场 , 对 认 购/ 申 购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做 出 独 立 、 谨 慎 决 策 , 获 得 基 金
投 资 收 益 , 亦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包 括 : 因 政 治 、 经 济 、 社 会 等 环 境 因 素 对证
券 价 格 产 生 影 响 而 形 成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由 于 基 金 投 资 人 连续
大 量 赎 回 基 金 产 生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基 金 管 理 实 施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基 金 管 理 风 险、
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本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及 其 净 值 高 低 并 不 预 示 其 未来
业 绩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也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 管理
人 提 醒 投 资 人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值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除非另有说明,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8 月 12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
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6 月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5-2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目 录
 
重要提示 ....................................................................... 1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 3 
二 、基 金托 管 人 ................................................................. 6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 10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 17 
五 、基 金的 类型 ................................................................ 17 
六 、基 金 的 投资目标 ............................................................ 17 
七、基 金的投资方向 ............................................................ 17 
八、基 金的投 资策略 ............................................................ 17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25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 25 
十 一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25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 28 
十 三、 基金 的 费用 .............................................................. 28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 30 5-3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表人:万青元 
成立时间:2008年11 月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18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 
存续期间:永续经营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股 权 结 构 : 公 司 股 东 为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持 股63.33 %)、加拿大皇家银行
(持股30 %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67%)。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
李良翼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设 有 股 东 会 、 董 事 会 、 监 事 会 ;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 审
计 委 员 会 、 合 规 与 风 险 管 理 委 员 会 、 薪 酬 与 提 名 委 员 会 ; 经 营 管 理 层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 以 及 设 立 常 设 部 门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下 设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专 户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常 设 部 门 包 括 : 深 圳 管 理 总 部 、 工 会 办 公 室 、 监 察 稽 核 部 、 风险
管 理 部 、 投 资 部 、 研 究 部 、 专 户 理 财 一 部 、 专 户 理 财 二 部 、 固 定 收 益 部 、 产 品 部 、 渠 道 管 理
部 、 市 场 策 划 中 心 、 直 销 部 、 客 户 服 务 部 、 电 子 商 务 部 、 运 营 管 理 部 、 交 易 部 、 信 息 技 术
部、综合管理部、国际业务部、渠道部华东、华南、华北区。 
基 金 管 理 情 况 : 截 至2015 年8 月12 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24 只 开 放 式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品 牌 蓝 筹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精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稳 健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内 需
增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景 气 行 业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中 证 内 地 资 源
主 题 指 数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信 用 双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红 利 回 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积 极 成 长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加 盈 理 财7 天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转 债 优 选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家 盈 理 财 月 度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 民 生 加 银 策 略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岁 岁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5-4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城 镇 化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优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新 动 力 灵 活 配 置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研 究 精 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民生加银新战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金管理 人董事会成员 
万 青 元 先 生 : 董 事 长 , 硕 士 , 高 级 编 辑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金 融 时 报 社 记 者 部 副 主 任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总 行 办 公 室 公 关 策 划 处 处 长 , 主 任 助 理 、 副 主 任 , 企 业 文 化 部 副 总 经 理 ( 主 持
工 作 ) 。 现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主 任 、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党
委书记、董事长、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剑飞先生:董事、总经理,硕士。15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司研究
员 ;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和 基 金 经 理 ; 建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经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及 投 资 部 副 总 监 ;2009 年至2011 年 , 任 职 于 平 安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 担
任 股 票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2011 年9 月 加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自2011 年9 月至2015 年5 月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分 管 投 研 ) ; 现任总 经 理 、 党 委 委 员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席 、 公 募 投 资
决策委员会主席。 
张 力 女 士 : 董 事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 历 任 招 商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支 行 行 长 助 理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北 京 管 理 部 紫 竹 支 行 副 行 长 、 北 京 管 理 部 投 资 银 行 处 处 长 、 北 京 管 理 部 公 司 部 总 经 理 ;
2008 年10 月 加 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渠 道
一 部 总 监 ,2012 年1 月 至2014 年4 月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2013 年 起 担 任 民
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2014 年4 月 起担任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Clive Brown 先 生 : 董 事 , 学 士 。 历 任Price Waterhouse 审 计 师 、 高 级 经 理 ,JP Morgan 
资 产 管 理 亚 洲 业 务 、JP Morgan EMEA 和JP Morgan 资 产 管 理 的 首 席 执 行 官 。 现 任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环球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亚洲区和RBC EMEA全球资 产管理首席执行官。 
王 维 绛 先 生 : 董 事 , 学 士 。 历 任 外 汇 管 理 局 储 备 管 理 司 副 司 长 及 首 席 投 资 官 、 汇 丰 集 团
伦 敦 总 部 及 香 港 分 行 全 球 市 场 部 董 事 总 经 理 、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 香 港 分 行 资 本 市 场 部 董 事 总 经
理。现任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北京分行行长。 
李 镇 光 先 生 : 董 事 , 博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海 口 丰 信 公 司 总 经 理 、 香 港 景 邦 经 济 咨 询
公 司 总 经 理 、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综 合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 投 资 银 行 部 副 经 理 、 经 理 。 现 任 三
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任 淮 秀 , 独 立 董 事 , 经 济 学 博 士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工 业 经 济 系 讲 师 , 基 本 建 设 经 济 教
研 室 主 任 、 党 支 部 书 记 , 投 资 经 济 系 副 系 主 任 , 投 资 经 济 系 副 教 授 , 财 金 学 院 投 资 经 济 系 系
主任,人民大学财金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委员会副主席。 
潘 敏 , 独 立 董 事 , 博 士 后 。 历 任 武 汉 大 学 原 管 理 学 院 金 融 系 助 教 、 讲 师 , 商 学 院 金 融 系5-5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副 教 授 , 武 汉 大 学 理 论 经 济 学 博 士 后 , 武 汉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 金 融 学 教 授 、 博 士
生导师。 
于 学 会 先 生 : 独 立 董 事 , 学 士 。 从 事 过10 年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工 作 。 历 任 北 京 市 汉 华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 北 京 市 必 浩 得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律 师 。 现 任 北 京 市 众 天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 律
师。 
2 .基金管 理 人监事会成员 
朱 晓 光 先 生 : 监 事 会 主 席 ,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中 国 银 行 北 京 分 行 财 会 部 副 科 长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总 行 财 会 部 会 计 处 处 长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福 州 分 行 副 行 长 ,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中 小 企
业 金 融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现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徐 敬 文 先 生 : 监 事 , 硕 士 , 美 国 伊 利 诺 州 注 册 会 计 师 , 美 国 注 册 管 理 会 计 师 , 特 许 金 融
分 析 师 。 曾 在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 从 事 战 略 发 展 与 财 务 分 析 工 作 , 其 中 包 括 加 拿 大 皇 家 银 行 资 产
管理公司的业务发展。现任加皇投资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股票市 场研究分析员。 
李 君 波 先 生 : 监 事 , 硕 士 。 历 任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部 研 究 员 ,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发 展 部 研 究 员 、 副 经 理 , 现 任 三 峡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管 理 部 副 经
理。 
于 善 辉 先 生 : 监 事 , 硕 士 。 曾 任 职 于 天 相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 任 分 析 师 、 金 融 创 新 部 经
理 、 总 裁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等 职 。2012 年加入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 司,曾兼任 金融工程与
产 品 部 总 监 , 现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专 户 理 财 二 部 总 监 、 专 户 投 资 总
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 。 
董 文 艳 女 士 : 监 事 , 学 士 。 曾 就 职 于 河 南 叶 县 教 育 局 办 公 室 从 事 统 计 工 作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外 管 局 从 事 稽 核 检 查 工 作 。2008 年 加 盟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管理总部负责人兼工会办公室主任。 
申 晓 辉 先 生 : 监 事 , 学 士 。 历 任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机 构 经 理 ,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总 监 助 理 、 北 京 中 心 总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益 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机 构 业 务 部 总 经 理 。2012 年 加 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有限公司,现任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部(原机构一部)总监。 
3 .基金管理 人高级管理人员 
万青元先生: 董事长,简历见上。 
吴剑飞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 简历见上。 
张力女士: 董事,副总经理,硕士。 简历见上。 
林海先生:督察长, 硕 士 。1995 年至1999 年 历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办 公 室 秘 书 、 宣 传 处 副 处
长;1999 年至2000 年 ,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北 京 管 理 部 阜 成 门 支 行 副 行 长 ;2000 年至2012 年,历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金 融 同 业 部 处 长 、 公 司 银 行 部 处 长 、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与 投 资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5-6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室处长;2012 年2 月加入民生加银基 金管理有限 公司,2012 年5 月至2014 年4 月担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民生加银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督察长、党委委员。 
4 .本基金基 金经理 
杨 林 耘 女 士 : 北 京 大 学 金 融 学 硕 士 ,22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任 东 方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08
年-2013 年 ) , 中 国 外 贸 信 托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 部 门 副 总 经 理 , 泰 康 人 寿 投 资 部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
武 汉 融 利 期 货 首 席 交 易 员 、 研 究 部 副 经 理 。 自2013 年10 月 加 盟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自2014 年3 月 起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信 用 双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自2014 年4 月 起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现金
宝货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2014年8 月起至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岁 岁 增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2015 年5 月起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新 动 力 灵 活 配 置 定 期 开 放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自2015 年6 月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增 强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转 债 优 选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2015 年6 月起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新 战 略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自2014 年3 月至2015 年7 月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家 盈 理 财7 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民 生 加 银 现 金 增 利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自2014 年6 月至2015 年7 月 担任 民生加银家盈理财月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历 任 基 金 经 理 : 陈 薇 薇 女 士 , 自2013 年8 月至2014 年8 月 任 民 生 加 银 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5 .投资决策 委员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下 设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专 户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 由7 名 成 员 组 成 。 由 吴
剑 飞 先 生 担 任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席 、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席 , 简 历 见 上 ; 于 善 辉 先 生 , 担
任 专 户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主 席 、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 简 历 见 上 ; 杨 林 耘 女 士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现 任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监 ; 牛 洪 振 先 生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专 户 投 资 委 员 会 委 员 , 现 任 公 司 交 易 部 总 监 ; 陈 薇 薇 女 士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专 户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现 任 公 司 专 户 理 财 一 部 副 总 监 ; 陈 廷 国 先
生 ,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现 任 研 究 部 首 席 分 析 师 ; 宋 磊 先 生 , 公 募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专户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现任研究部总监 。
 
6 .上述人员 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 、基 金托 管 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5-7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 年09 月17 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 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于 1954 年10 月, 是一家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 行,总部设在北京。 中国建设银行于 2005 年 10 月在香港联 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 代码 939) ,于2007 年9 月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股票代码 601939) 。于2014 年末,中国 建 设银行市值约为 2,079 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四位。 于 2014 年末 ,本集团资产总额 167,441.30 亿元, 较上年增长 8.99% ;客户 贷款和垫款总 额94,745.23 亿元,增 长 10.30% ; 客户存款总额 128,986.75 亿元,增 长 5.53% 。营 业收入 5,704.70 亿 元,较上年增长 12.16%;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 12.28% , 净利息收益率 (NIM)2.8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9.02% ;成本收入 比为 28.85% 。利润总 额 2,990.86 亿元,较上年增长 6.89% ;净利润 2,282.47 亿元, 增长 6.10% 。 资本充足率 14.87% ,不 良贷款率 1.19% ,拨备覆 盖率 222.33% 。 客户基础进一步夯实,全年公司机构有效客户和单位人民币结算账户分别新增11 万户和 68万户,个 人有效客户新增1,188 万 户。网点“三综合”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综合性网点达到 1.37 万个, 综合柜员占比达到80% , 综合营销团队1.75 万个 ,网点功能逐步向客户营销平台、 体验平台和产品展示平台转变。深化网点柜面业务前后台分离,全行超过1.45 万 个营业网点 30类柜面实 时性业务产品实现总行集中处理,处理效率提高60% 。总分 行之 间、总分行与子公 司之间、境内外以及各分行之间的业务联动和交叉营销取得重要进展,集团综合性、多功能 优势逐步显现。 债务融资工具累计承销3,989.83亿元 ,承销额连续四年同业排名第一。以“养颐”为主 品牌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进一步丰富,养老金受托资产规模、账户管理规模分别新增188.32 亿元和62.34 万户。投资托管业务规模增幅38.06%,新增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只数和首发份额市 场领先。跨境人民币客户数突破1 万 个、结算量达1.46 万亿 元。信用卡累计发卡量6,593 万 张,消费交易额16,580.81 亿元,多 项核心指标 同业第一。私人银行业务持续推进,客户数量 增长14.18% ,金融资产增长18.21%。 2014 年,本 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 授予的100 余 项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 年“ 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 ,以一级 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 ; 在英国《金融时报》全球500 强排名 第29位,新 兴市场500 强 排名第35-8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 年 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排 名中位列第2 ;在美国《财富》杂志 世界500 强排 名第38位。 此外,本集团还荣获国内外重要媒体评出的诸多重要奖 项,覆盖公司 治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公司信贷、零售业务、投资托管、债券承销、信用卡、住房金 融和信息科技等多个领域。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 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 托 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 个 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20 余人 。自2007 年 起,托管部 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 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 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 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 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 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 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 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 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 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 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 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 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 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 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 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 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 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 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 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 、 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 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 2015 年6 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 514 只 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 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5-9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同。中国建设银行自 2009 年至今连续 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 《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 管银行” 。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目标 作为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 和本行内有关管理规定,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基金 财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 (二)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设有风险与内控管理委员会,负责全行风险管理与内 部控制工作,对托管 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投资托管业务部专门设置了监督稽核处,配备了专职内控 监督人员负责托管业务的内控监督工作,具有独立行使监督稽核工作职权和能力。 (三)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投资托管业务部具备系统、完善的制度控制体系,建立了管理制度、控制制度、岗位职 责、业务操作流程,可以保证托管业务的规范操作和顺利进行;业务人员具备从业资格;业 务管理严格实行复核、审核、检查制度,授权工作实行集中控制,业务印章按规程保管、存 放、使用,账户资料严格保管,制约机制严格有效;业务操作区专门设置,封闭管理,实 施 音像监控;业务信息由专职信息披露人负责,防止泄密;业务实现自动化操作,防止人为事 故的发生,技术系统完整、独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一)监督方法 依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监督所托管基金的投资运作。利用自 行开发的“托管业务综合系统 ——基金监督子系统” ,严格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规 定,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的投资比例、投资范围、投资组合等情况进行监督,并定期编写 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在日常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 服务环节 中,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开支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 (二)监督流程 1. 每工作日 按时通过基金监督子系统,对各基金投资运作比例控制指标进行例行监控, 发现投资比例超标等异常情况,向基金管理人发出书面通知,与基金管理人进行情况核实, 督促其纠正,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2. 收到基金 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后,对涉及各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对象及交易对手等内 容进行合法合规性监督。 3. 根据基金 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定期编写基金投资运作监督报告,对各基金投资运作的5-10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合法合规性、投资独立性和风格显著性等 方面进行评价,报送中国证监会。 4. 通过技术 或非技术手段发现基金涉嫌违规交易,电话或书面要求基金管理人进行解释 或举证,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三 、 相 关服 务 机构 (一 ) 基 金 份 额 发 售 机 构 1 .场外 直 销机 构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 有 限公 司 注册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西、福中路北新世界商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 代 表人 :万 青元 客服 电 话:400-8888-388 联系 人 :汤敏 电话 :0755-23999809 传真 :0755-2399981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 .场外 代 销机 构 (1 )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 区 金融大 街25 号 办公 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 区 闹市口大 街1 号 院1号楼 法定 代 表人 :王 洪章 电话 :010-66275654 传真 :010-66275654 联系 人 :张 静 客服 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 )中国民 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 号 法定代表人: 洪崎 客服电话:95568 联系人: 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5-11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网址:www.cmbc.com.cn (3 )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 号富华 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联系人: 廉赵峰


电话:010-65550827 传真:010-65550827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4 )国泰君 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 号上海 银行大厦29 层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网址:www.gtja.com (5 )平安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办公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 楼 法定代表人: 谢永林 联系人: 石静武 业务咨询电话:95511 转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6 )申万宏源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常熟路 17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梅 客服电话:021-962505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5-12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网址:www.sywg.com (7 )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楼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400-8888-111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8 )安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 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 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9 )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 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0 )长江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 大厦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 大厦 法人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电话: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5-13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1 )中信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 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客服电话:95558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6221 网址:www.citics.com (12 )中信 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 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 金融广场 1 号楼 20 层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13 )中信 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588 号恒鑫大厦主楼 19、20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服电话:0571-95548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14 )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 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5-14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 )上海 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 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服电话 :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站:www.ehowbuy.com 邮编:200120 (16 )深圳 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7 )杭州 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海曙路东 2 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 徐昳绯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数米网站:www.fund123.cn (18 )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15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3C 座 10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3. 场内代销 机构 具 有 基 金 销 售业务 资 格 的 深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并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和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任公司认可的 会员单位。 (二 ) 登记 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 号投资广场23 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 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金颖 联系人:刘少君 电话:010-59378919 传真:010-58598907 (三 ) 出具 法律 意见 书 的 律师事 务 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 金融中心19 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吕红、孙睿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四 ) 审计 基金 财产 的 会 计师事 务 所 和经 办注 册会 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平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翠蓉、乌爱莉


5-16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电 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吴翠蓉 5-17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四 、 基金的名称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类型 债券型 六 、基 金 的投资目标 在控制基金资产风险、适度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追 求 基 金资产的平稳增值,争取实现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业绩。 七 、基 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 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 票 据 、 企 业 债 券 、 公 司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 融 资 券 、 超 级 短 期 融 资 券 、 次 级 债 券 、 政 府 机 构 债 、 地 方 政 府 债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可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中 的 公 司 债 部 分 、 债 券 回 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 允 许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 可 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是纯债券型基金,不通过任何方式投资股票、权证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含 分 离 交 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为 : 债 券 资 产 占 基 金 资 产 比 例 不 低 于80% , 但 在 开 放 期 前 三 个 月 和 后 三个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 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 的限制。 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债券市场的阶段性 变 化 , 适当调整基金资产在不同类属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等投资品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八 、基 金的 投 资 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环境、 市 场 状 况、政策走向等宏观层面信息和个券的微观层面信息进行综合分析, 同时为合理控制本基金 开5-18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放期的流动性风险,并满足每次开放期的流动性需求,本基金在每个封闭期将适当的采取期 限 配 置 策 略 , 即 将 基 金 资 产 所 投 资 标 的 的 平 均 剩 余 存 续 期 限 与 基 金 剩 余 封 闭 期 限 进 行 适 当 的 匹 配, 做出投资决策,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产配 置策略 本 基 金 在 基 金 合 同 生 效6 个 月 内 , 基 金 建 仓 期 后 的 正 常 市 场 情 况 下 , 债 券 投 资 比 例 将 不 低 于80% 。 在 此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综 合 运 用 定 性 分 析 和 定 量 分 析 手 段 , 对 大 类 资 产 进 行 合 理配置。 本基金管理人将以大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利差水平、风险水平和它们之间的相关 性 为 出 发点,对于可能影响资产预期风险、收益率和相关性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跟踪,据此 制 定本基金在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等大类资产之间的配置比例、调整原则和调整范围,并进行 定 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以达到控制风险、增加收益的目的。 本 基 金 进 行 资 产 配 置 时 所 参 考 的 主 要 指 标 包 括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GDP ) 增 长 率 、 货 币 供 应 量 及其变化、利率水平及其预期变化、通货膨胀率、货币与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 除基本面因素以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关注其他可能影响资产预期收益与风险水平的 因 素 , 观察市场信心指标和市场动量指标等,力争捕捉市场由于低效或失衡而产 生的投资机会。 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人会定期根据市场变化,以研究结果为依据对当前资产配置 进 行 评 估并作必要调整。在特殊情况下,亦可针对市场突发事件等在本基金投资范围及各类资产配 置 比例限制范围内进行及时调整。 (2 )债券投 资策略 本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采用久期匹配等策略通过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构筑债券 组 合 , 保障本金安全的同时确保一定收益,通过回购放大等策略追求基金财产的超额回报。 1 )久期配置 策略 久 期 配 置 策 略 是 债 券 投 资 最 基 本 的 策 略 之 一 , 本 基 金 通 过 对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 财 政 政 政策因素 宏观因素 货币因素 市场因素 政治导向; 经济政策; 产业政策; 货币政策; 市场政策等 经济总量; 投资增速; 消费增长; 对外贸易; 价格指数等 货币结构; 信贷规模; 信贷结构; 利率水平; 利率结构等 供求关系; 市场信心; 期限结构; 利差变化; 交易状况等 债市风险收益特征预期、货币市场走势 资产配置方案 5-19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策、货币政策等宏观经济变量进行自上而下的深入分析,在预测市场合理利率水平的基础上 , 判断利率变化的时间、方向和幅度,测算投资组合和业绩比较基准在收益率曲线变化时的风 险 收益特征,在控制资产组合风险的前提下,通过调整组合的久期,即在预期利率将要上升的 时 候相对业绩比较基准适当缩短组合的久期,在预期利率将要下降的时候相对业绩比较基准适 当 拉长组合的久期,提高债券投资收益。 2 )期限结构 配置策略 收益率曲线是分析利率走势和进行市场定价的基本工具,也是进行债券投资的重要 依 据 。 通常情况下,在市场利率水平、不同期限市场上债券供求关系等因素发生变化的时候,收益 率 曲线上不同期限债券的收益率都将随之产生调整,从而使收益率曲线出现平行移动或非平行 移 动,其中非平行移动又可以分为正向蝶形形变、反向蝶形形变以及扭曲形变等。 如果收益率曲线发生了非平行移动,则在相同的久期策略下采用不同的组合,其组 合 收 益 率也将产生较大的差异。本基金将加大对收益率曲线形变的研究,在所确定的目标久期配置 策 略下,通过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可能发生的形变,在期限结构配置上适时采取子弹型、哑铃 型 或者阶梯型等策略,进一步优化组合的期限结构,使本基金获得较好的 收益。 ? 收益率结构曲线平移 收益率结构曲线平移表现为长短期债券的收益率发生相同的变化,这种预期类似于 利 率 预 期。因此,本基金将采取同利率预期相同的投资策略。 ? 收益率结构曲线变平坦 如果本基金预测具有较长剩余期限的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会出现较大变动,那么 在 图 示 上就会出现到期收益率结构曲线变得平坦一些,此时本基金将买入长期债券而卖出短期债券。 变动前 变动后 到 期 收 益 率 期限 变动前 变动后 到 期 收 益 率 期限 5-20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 收益率结构曲线变陡峭 与上一种情况相反,如果本基金预测具有较短剩余期限的债券品种的到期收益率会 出 现 较 大变动,那么相应的到期收益率结构曲线就会变得陡峭一些,此时本基金可以买入短期债券 , 卖出长期债券。 总之,本基金将根据对未来收益率曲线变化的预测,采取相应的操作,降低风险, 提 高 收 益。 3 )类属配置 策略 在确定组合久期和期限结构配置的基础上,本基金对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的信用 风 险 、 市场风险、流动性、赋税水平等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同期限的不同品种之间的利差情况及其 变 化趋势,以及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市场间同一品种的利差 情况及变化趋势,制定债券类属配 置 策略,在各种固定收益品种之间进行优化配置,主动地增加预期利差将收窄的固定收益品种 的 投资比例,降低预期利差将扩大的品种的投资比例,以获取不同类型固定收益品种之间利差 变 化所带来的投资收益。 4 )具体各品 种的选择策略 ? 政府信用债券 本 基 金 对 国 债 、 央 行 票 据 、 政 策 性 金 融 债 等 政 府 信 用 债 券 的 投 资 , 主 要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指 标、货币财政政策、市场供求等分析,预测收益率曲线的未来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国债、央 行 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不同品种的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状况,选择具有较高投资价值的品种进 行 投资。 ? 企业信 用债券 本基金对于其他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银行协议存款等信用类投 资 品 种 的投资,将参考外部评级结果、宏观经济所处阶段、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在 有 效控制整个组合信用风险的基础上,结合流动性分析,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挖掘价值被低 估 的品种,以获取超额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 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走势、资产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的结构及质量等因素 , 判 断 变动前 变动后 到 期 收 益 率 期限 5-21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提前偿付风险和资产违约风险,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收益结构安排,预测分析资产支持证券 的 未来现金流,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 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 曲 线的影响,密切关注流动性变化,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筛选出经风险调整后具有较高 投 资价值的资产支持证券,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分离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和认股权证分开发行及交易的投资品种,具有抵御下行风 险 , 分 享 股 票 价 格 上 涨 收 益 的 特 征 。 分 离 型 可 转 债 纯 债 部 分 与 公 司 债 的 属 性 具 有 一 定 的 相 似 性 。 首 先,两者的上市地点均为交易所市场;其次,两者的发行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再次,两者的 投 资主体相似,主要为交易所的活跃参与者。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基本上按照 公 司债的投资策略进行分 离债纯债的投资。 同时,分离债与公司债相比,具有流动性较好的优势,更容易变现。本基金计划在 封 闭 期 开始时,配置一定仓位的分离债,而在开放期之前的一段时间内,择机增加流动性较好的分 离 债的配置比例,以抵御潜在的赎回压力。 ? 中小企业私募债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审慎原则,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 流 程 、 风险控制制度和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处置预案,并经董事会批准,以防范信用风险、流动 性 风险等各种风险。 本基金将适时跟踪和分析中小企业私募债发债主体的财务状况以及营业模式对偿债 能 力 的 影响,做好风险控制,并综合考虑信用基本面、债券收益率和流动性等要素,根据债券市场 的 收益率数据,对单个债券进行估值分析,选择具有良好投资价值的私募债券品种进行投资。 尽 量选择有担保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来提高偿债能力控制风险的私募债券,从而降低资产管 理 计划的风险。在期限匹配上,本基金将选择与封闭期限相匹配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5 )收益率曲 线骑乘策略 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是指选取处于收益率曲线最陡峭处的券种进行配置,随着债券 剩 余 期 限缩短、到期日临近,其到期收益率将有所下降,从而产生较好的市场价差回报。本基金将 积 极关注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情况,在收益率曲线较陡的部位适当采用收益率曲线骑乘策略,利 用 收益率曲线的快速下滑获得相应的收益。 6 )回购策略 在债券投资中,回购不仅是一种短期融资的手段,也是一个重要的投资渠道,例如 可 以 用 逆回购代替短期债券、通过正回购进行杠杆操作从而放大收益等。本基金将通过比较回购交 易 收益和现券交易收益,在确保回购存在超额收益的情况下,积极利用回购套利,增加组合的 收 益。本基金将遵守银行间市场关于回购的有关规定,在相关规定的范围内,利用市场的平稳 时 期 , 进 行 回 购 融 入 资 金 , 同 时 投 资 于3 年 以 下 的 流 动 性 较 好 的 债 券 , 以 获 取 利 差 收 益 , 增 加 投 资 人的回报。本基金还将密切关注和积极寻求由于短期资金需求激增产生的逆回购投资策略 等5-22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投资机会。 7 )套利策略 ? 跨市套利。同一品种在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同期限债券品种在一、二级市场上 由于市场结构、投资者结构等原因在某个时期可能存在收益率的差异。本基金在充分论证套 利 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合适时机,进行跨市场套利操作。 ? 跨期套利。本基金将利用一定时期内不同债券品种基于利息、违约风险、流动性、税 收特性、可回购条款等方面的差别造成的收益率差异,同时买入和卖出这些券种,以获取二 者 之间的差价收益。 8 )个券选择 策略 本基金将严格依据上述投资策略,通过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审慎分析债券的信用风 险 、 流 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选择定价合理或价值被低估的债券进 行 投资。 具有以下一项或多项特征的债券,是本基金的重点关注对象: 1 )符合上述 投资策略的品种; 2 )信用质量 正在改善或者预期将改善的信用债券; 3 )具有较高 当期收入的品种; 4 )有增值潜 力、价值被低估的品种等。 (二) 投资决策流程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本基金的投资管理程序如下: 1 .研究员提 供研究报告,以研究驱动投资 本计划严格实行研究支持投资决策机制,加强研究对投资决策的支持工作,防止投 资 决 策 的随意性。研究员在熟悉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目标和投资策略的基础上,对其分工的行业和 上 市 公 司 以 及 债 券 品 种 进 行 综 合 研 究 、 深 度 分 析 , 广 泛 参 考 和 利 用 外 部 研 究 成 果 , 拜 访 政 府 机 构、行业协会等,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发展状况,调查上市公司和相关的供应商、 终 端销售商,考察上市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撰写提供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 场 行情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发债主体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等。 2 .投资决策 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基金投资重大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将定期分析投资研究团队所提供的研究报告,在充分讨论宏观经济 、 股 票 和债券市场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管理制度,确定基金的总体投资计划,包括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 等 重大事项。 3 .基金经理 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资产投资比例等决议,参考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 根 据 基 金合同,依据专业经验进行分析判断,在授权范围内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进行组合的日常 管5-23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理。 4 .交易部独 立执行投资交易指令 基金管理人设置独立的交易部,由基金经理根据投 资方案的要求和授权以及市场的 运 行 特 点,作出投资操作的相关决定,向交易部发出交易委托。交易部接到基金经理的投资指令后 , 根据有关规定对投资指令的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确保投资指令在合法、合规 的 前提下得到高效的执行,对交易情况及时反馈,对投资指令进行监督;如果市场和个股交易 出 现异常情况,及时提示基金经理。 5 .基金绩效 评估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小组就投资管理 进 行 持 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 立 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小组的评估 报 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 .基金风险 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 中 度 、 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 组 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 .投资管理 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 对 投 资 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 予以公告。 ( 三) 投资限 制 1. 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定期开放的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 产 的 非 系统性风险, 适度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 )本基金投资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比例不低于80% , 但 在每 个 开 放 期 前 三 个 月 和 后 三 个 月以及开放期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 (2 ) 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 府 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 的限制 ; (3 )本基金 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 的10 %; (4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10%; (5 )本基金 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同 一( 指 同 一 信 用 级 别)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该 资 产 支 持 证 券规模的10 %; (7 ) 本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全 部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原 始 权 益 人 的 各 类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不 得 超5-24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 (8 ) 本 基 金 应 投 资 于 信 用 级 别 评 级 为BBB 以上( 含BBB) 的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 基 金 持 有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期 间 , 如 果 其 信 用 等 级 下 降 、 不 再 符 合 投 资 标 准 , 应 在 评 级 报 告 发 布 之 日 起3 个月内予 以全部卖出; (9 ) 本 基 金 进 入 全 国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进 行 债 券 回 购 的 资 金 余 额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40% ; (10 )本基 金持有单只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 (11 )本基 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本基金的剩余封闭运作期; (12 )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 金 投 资 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 个交 易 日 内进行调整。法律法规另有 规 定的,从其规定。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6 个 月 内 使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比 例 符 合 基 金 合 同 的 有 关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投资组合比例限制进行变更的,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法律法 规 或 监 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 受 相关限制。 2. 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财产不得用于下列投资或者活动: (1 )承销证 券; (2 )向他人 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 )从事承 担无 限责任的投资; (4 )买卖其 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 ) 向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出 资 或 者 买 卖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行 的 股 票 或者债券; (6 ) 买 卖 与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有 控 股 关 系 的 股 东 或 者 与 其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 )从事内 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 )依照法 律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 ( 四)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 债权人 权利的处理原则及方法 1. 基 金 管 理人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代 表 基 金 独 立 行 使 债权人 权利,保护基金份额持有 人 的 利 益; 2. 有利于基 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5-25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3. 不 通 过 关联 交 易 为 自 身 、 雇 员 、 授 权 代 理 人 或 任 何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第 三 人 牟 取 任 何 不 当 利益。 ( 五) 基金的 融资 、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 、融券。 九 、 基金的 业 绩比较 基 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同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上发布的三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 存 款 基 准利率”。“同期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基金存续期内按照每日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逐 日 累计计算得出的收益率,遇到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自调整生效之日起,采用调整后的 三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进行计算。 业绩比较基准的选择理由: 本基金相当于期限为三年的、专业优化后的债券组合,有较强的固定收益属性,因 此 选 择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够使本基金投资人理性判断 本 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合理地衡量比较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在本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 场 普 遍 接受的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备案 后 , 无 需 召 开 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以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 十 、 基金的 风 险收益 特 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一般情况 下 其 预 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十 一 、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董 事 会 及 董 事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 内 容 ,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 定 盈 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5-26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5 年6 月30 日,本 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1. 报告期末 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3,022,130,279.30 94.68 其中:债券


3,022,130,279.30 94.68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70,218,366.18 2.20 7 其他资产


99,561,904.67 3.12 8 合计





3,191,910,550.15





100.00


2. 报告期末 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 3.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4. 报告期末 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47,667,000.00 12.9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47,387,000.00 7.72 4 企业债券 2,733,235,279.30 143.23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41,228,000.00 2.16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022,130,279.30 158.37





5. 报告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4384 13 雅发投 1,500,000 156,570,000.00 8.20 2 124342 13 黔南资 1,500,000 155,475,000.00 8.15 3 124541 14 文城投 1,000,000 106,770,000.00 5.60 4 124349 13 福东海 1,000,000 105,980,000.00 5.55 5 124607 14 津环城 1,000,000 104,990,000.00 5.50 5-27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6.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 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 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 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 )本期国 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1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没 有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 报 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 )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 )其他资 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7,676.92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99,524,227.75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9,561,904.67 (4 )报告期 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 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投资组 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5-28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 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 者 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A 类 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度 (2013 年 8 月 12 日至 12 月 31 日) -1.60% 0.11% 1.65% 0.01% -3.25% 0.10% 2014 年度 14.85% 0.19% 4.15% 0.01% 10.70% 0.18% 2015 年(2015 年1 月1 日至 6 月30 日) 6.44% 0.11% 1.76% 0.01% 4.68%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2015 年 6 月 30 日) 20.28% 0.16% 7.74% 0.01% 12.54% 0.15% C 类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3 年度 (2013 年 8 月 12 日至 12 月 31 日) -1.70% 0.12% 1.65% 0.01% -3.35% 0.11% 2014 年度 14.39% 0.19% 4.15% 0.01% 10.24% 0.18% 2015 年(2015 年1 月1 日至 6 月30 日) 6.10% 0.11% 1.76% 0.01% 4.34% 0.10%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今 (2015 年 6 月 30 日) 19.31% 0.16% 7.74% 0.01% 11.57% 0.15% 十 三 、 基金 的 费 用 ( 一) 基金费 用的种类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3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 、基金合同 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29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5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费用; 6 、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 7 、基金的银 行汇划费用; 8 、 基金的开 户费用; 9 、 销售服务 费; 10 、基金上 市费及年费; 11 、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 规 另 有 规定时从其规定。 ( 二) 基金费 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 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 理 人 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 动 在 月 初5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费 用 自 动 扣 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2 、基金托管 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 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 理 人 核 对 一 致 的 财 务 数 据 , 自 动 在 月 初5 个 工 作 日 内 、 按 照 指 定 的 账 户 路 径 进 行 资 金 支 付 , 基 金 管 理 人 无 需 再 出 具 资 金 划 拨 指 令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休 息 日 等 , 支 付 日 期 顺 延 。 费 用 自 动 扣 划 后,基金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基金托管人协商解决。 3 、销售服务 费 本基金A 类 基 金 份 额 不 收 取 销 售 服 务 费 ,C 类 基 金 份 额 的 销 售 服 务 费 按 前 一 日C 类 基 金 资 产 净值的0.40% 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40% ÷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 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5-30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E 为C 类基金 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根据与基金 管 理 人 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经 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 售 服 务 费 主 要 用 于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佣 金 、 以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基 金 行 销 广 告 费 、 促 销 活 动 费、持有人服务费等。 销售服务费不包括基金募集期间的上述费用。 上述 除 基 金 管 理 费 、 基 金 托 管 费 和 销 售 服 务 费 之 外 的 费 用 , 根 据 有 关 法 规 及 相 应 协 议 规 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不列入 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 财 产 的 损 失; 2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 、基金合同 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 四) 基金税 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 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的要求,对 2015 年3 月26 日公布的《 民生加银 平稳添利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 募说明书(2015 年第1 号 ) 》进行了更 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8 月 12 日,有关 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6 月30 日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在“重要 提示”中,更新了 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 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 现截止日期 。 2 、 在 “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 更 新 了 “ (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概 况 、 ( 二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中公司公司管理基金情况及公司董事、公司高管、基金经理变动 的相关信息。 3 、 在“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 、在“五、 相关服务机构”中,对“ (一) 基金份额发售 机 构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在“十 一 、基金的投资”中,对“( 十)基金 投资组合报告” 内容进行了更新。 6 、 在“十二 、基金业绩”中,对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 5-31 民生加银平 稳 添 利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 年第 2 号) 7 、在“二十 四、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 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9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