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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标普(人民币)(000391)

招商标普: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二号)查看PDF公告

 1 
 
招 商 标普 金 砖四 国 指数 证 券投 资 基金 (LOF ) 
更 新 的招 募 说明 书 摘要 
( 二零一 五年第 二 号 ) 
 
 
 
 
 
 
重 要提 示 
 
招商标普 金砖 四国指 数证 券投资基 金(LOF ) ( 以下 简称“本 基金” )经中 国证 券监督 管
理委员 会2010 年9 月9 日 《关 于核 准招 商标普 金砖 四国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LOF ) 募集 的批
复》 ( 证监 许可 字〔2010 〕1244 号文 )核 准公 开募 集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于2011 年 2 月 11
日正式 生效 。本 基金 为契 约型开 放式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认购 (或申 购) 本基 金时 应认 真阅读 本招 募说 明书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招募 说明 书摘 要根 据本 基金的 基金 合同 和招 募说 明书编 写, 并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 基
金合同 是约 定基 金当 事人 之间权 利、 义务 的法 律文 件。 基 金投 资人 自依 基金 合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 成为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 事人 ,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的 行为 本身即 表明 其对
基金合 同的承 认和接 受, 并按照 《基金 法》 、 《 运作 办法》 、 基金合 同及 其他有 关规定 享有权
利、承 担义 务。 基金 投资 人欲了 解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 的权利 和义 务, 应详 细查 阅基金 合同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
一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 收益。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截止 日 为 2015 年8 月11 日 , 有 关财务 和业 绩表 现 数据截 止
日为2015 年6 月30 日, 财务和 业绩 表现 数据 未经 审计。 
 
 
 
 



2 一 、基 金管理 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 况 名称: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住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8 楼 设立日 期:2002 年 12 月27 日 法定代 表人 : 张 光华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28 楼 电话: (0755 )83199596 传真: (0755 )83076974 联系人 : 赖 思斯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2.1 亿元 股权结 构和 公司 沿革 : 招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 经中 国 证监会 证监 基金 字[2002]100 号文批 准设立, 是中 国第一 家中 外合资基 金管 理公司 。公 司由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 兰投 资) 、 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 公 司、 中 国华 能财 务有 限责 任公司 、 中 远 财务有 限责 任公 司共 同投 资组建 。 经 公司 股东 会通 过并经 中国 证监 会批 准, 公司的 注册 资本 金已经 由人 民币 一亿 元(RMB100 ,000 ,000 元) 增 加为人 民币 二亿 一千 万元 (RMB210 , 000 ,000 元) 。 2007 年 5 月, 经公 司股 东会通 过并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复同 意,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受 让中国 电力 财务 有限 公司 、 中国 华能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远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及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分 别持 有的 公司 10 %、10 %、10 %及 3.4% 的 股权 ;公 司外 资股 东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 兰投 资) 受让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持有 的公 司 3.3 % 的 股权 。 上 述股 权转让 完成 后, 招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的 股东 及股 权结构 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持 有公 司 全 部 股 权 的 33.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权的 33.3%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荷 兰投 资)持 有公 司全 部股 权 的 33.3% 。 2013 年 8 月, 经公 司股 东 会审议 通过 , 并经 中国 证 监会证 监许 可[2013]1074 号文批 复同 意, 荷 兰投 资公 司 (ING Asset Management B.V.) 将其 持有的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21.6% 股 权转让 给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11.7% 股权 转让给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述股 权转 让 完成后 , 招 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的股 东及 股权 结构 为: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持有 全部 股权 3 的 55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持有 全部 股权 的 45 %。 公司主 要股 东招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成立 于 1987 年 4 月 8 日, 总行设 在深 圳,业 务 以 中国市 场为 主。 招商 银行 于 2002 年 4 月 9 日 在上 海 证券交 易所 上市 (股 票代 码:600036)。 2006 年 9 月 22 日, 招商 银行在 香港 联合 交易 所上 市(股 份代 号:3968)。 招商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是 百年招 商局 旗下 金融 企业 , 经过 多年 创业 发展, 已成 为拥有 证 券 市 场 业 务 全 牌 照 的 一 流 券 商 。2009 年 11 月 , 招 商 证 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 代 码 600999)。 公司本 着 “ 长期 、 稳 健、 优良、 专业 ” 的 经营 理念 , 力争 成为 客户 推崇 、 股 东满意 、 员 工热爱 ,并 具有 国际 竞争 力的专 业化 的资 产管 理公 司。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及其他 高级 管理 人员 介绍 : 李浩, 男, 工商 管理 硕士 ,高级 会计 师。1997 年 5 月加入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曾 任行长 助理 、 上 海分 行行 长、 副 行长 , 现 任执 行董 事、 党 委副 书记 、 常 务副 行长兼 财务 负责 人。现 任公 司董 事长 。 邓晓力, 女, 毕业于 美国 纽约州立 大学 ,获经 济学 博士学位 。2001 年 加入招 商证券 , 期间 于 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月被 中国 证监 会借 调至南 方证 券行 政接 管组 工作 , 参 与南 方 证券的 清算 ; 在加入 招商 证券前 , 曾在 美国纽 约花 旗银行 从事 风险 管理 工作 。 现 任招 商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副 总裁 , 分 管风险 管理 、 公 司财 务、 清算及 培训 工作 ; 中 国证 券业协 会财 务与 风险控 制委 员会 副主 任。 现任公 司副 董事 长。 金旭 , 女 , 北京 大学 硕士 研 究生 。 1993 年 7 月至 2001 年 11 月在 中国 证监 会工 作 。 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7 月 在 华夏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副总经 理 。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1 月在 宝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任 总经理 。 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5 月 在梅 隆全 球投 资 有限公 司北 京 代表处 任首 席代 表。2007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 担 任国泰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总经理 。2015 年 1 月 加入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现任 公司 总经 理、董 事。 李俊 江,男, 经济学博士,教 授,博 士生导师 。历任吉林 大学经济 学院副院长、德 国不 莱梅大 学客 座教 授、 美国 印第安 纳大 学经 济系 高级 访问学 者。 现任 吉林 大学 经济学 院院 长 、 金融学 院院 长 、 社会 科学 学部学 术委 员会 主任 、 美 国研究 所所 长 。 兼任 中国 世界经 济学 会 副 秘书长 、 中国 美国经 济学 会副秘 书长 、 教育部 经济 学专业 教学 指导 委员 会委 员、 中共 吉林 省 委决策 咨询 委员 会委 员、 吉林省 政府 决策 咨询 委员 会委员 等。 现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4 王莉, 女, 高级 经济 师。 毕 业于中 国人 民解 放军 外国 语学院 , 历 任中 国人 民解 放军昆 明 军区三 局战 士、 助理 研究 员 ; 国务 院科 技干 部局 二处 干 部; 中 信公 司财 务部 国际 金 融处干 部、 银 行部 资金处 副处长 ;中信 银行( 原中信 实业银 行) 资 本市场 部总 经理、 行长助 理、副 行 长 等职。现任 中国证券 市场 研究设计中 心( 联办) 常务 干事兼基金 部总经理; 联 办控股有限 公司 董事总 经理 等。 现任 公司 独立董 事。 蔡廷基 , 男 , 毕 业于 香港 理工学 院 ( 现为 香港 理工 大学) 会计 系。 历任 香港 毕马威 会计 师事务 所审 计部 副经 理、 经理 , 毕 马威 会计师 事务 所上海 办事 处执 行合 伙人 , 毕 马威 华振 会 计师事 务所 上海 首席 合伙 人, 毕 马威 华振 会计 师事 务所华 东华 西区 首席 合伙 人。 现 为香 港会 计师公 会资 深会 员、 上海 市静安 区政 协委 员、 上海 市静安 区归 国华 侨联 合会 名誉副 主席 。 兼 任中国 石化 上海 石油 化工 股份有 限公 司等 三家 香港 上市公 司的 非执 行独 立董 事。 现任 公司独 立董事 。 孙谦 , 男 , 新 加坡 籍 , 经 济 学博士 。 1980 年至 1991 年 先后就 读于 北京 大学 、 复 旦大学 、 William Paterson College 和 Arizona State University 并获得学士、 工商 管理 硕士和 经济 学博 士学位 。 曾 任新 加坡 南洋 理工大 学商 学院 副教 授、 厦门大 学任 财务 管理 与会 计研究 院院 长及 特聘教 授、 上海 证券 交易 所高级 访问 金融 专家 。 现 任复旦 大学 管理 学院 特聘 教授和 财务 金融 系主任 。兼 任上 海证 券交 易所, 中国 金融 期货 交易 所和上 海期 货交 易所 博士 后工作 站导 师 , 科技部 复旦 科技 园中 小型 科技企 业创 新型 融资 平台 项目负 责人 。现 任公 司独 立董事 。 张卫华 , 女, 1981 年 07 月 ――1988 年 8 月, 曾在 江 苏省连 云港 市汽 车运 输公 司财务 部 门任职 ;1983 年 11 月― ―1988 年 08 月, 任中国 银 行连云 港分 行外 汇会 计部 主任;1988 年 08 月 ――1994 年 11 月 , 历任招 商银 行总 行国 际部 、会计 部主 任、 证券 业务 部总经 理助 理; 1994 年 11 月 ――2006 年 02 月, 历任 招银 证券 、国 通证券 及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总裁 助 理兼稽 核审 计部 总经 理; 2006 年 03 月― ―2009 年 04 月, 任招 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稽核 监 察总审 计师 ;2009 年 04 月起任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合 规总 监。 现任 公司 监事会 主席 。 周松, 男, 武汉 大学 世界 经济专 业硕 士研 究生 。1997 年 2 月加 入招 商银 行,1997 年 2 月至 2006 年 6 月历 任招 商 银行总 行计 划资 金部 经理 、 总经 理助 理、 副 总经 理 ,2006 年 6 月 至 2007 年 7 月任 招商 银行 总行计 划财 务部 副总 经理 ,2007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任招 商银 行武汉 分行 副行 长。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 招 商银行 总行 计划 财务 部副 总经理 (主 持 工作) 。2010 年 6 月至 2012 年 9 月任 招商 银行 总行 计划财 务部 总经 理。2012 年 9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 招商 银行 总行 业 务 总监 兼总 行计 划财 务部 总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4 年 12 月任 招商银 行总 行业 务总 监兼 总行资 产负 债管 理部 总经 理。 2014 年 12 月 起任 招商 银行总 行同 业 5 金融总 部总 裁兼 总行 资产 管理部 总经 理。 现任 公司 监事。 罗琳,女 ,厦 门大学 经济 学硕士。1996 年加 入招商 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投 资银 行部, 先 后担任项 目经 理、高 级经 理、业务 董事 ;2002 年起 参与招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筹备, 公司 成立后 先后 担任 基金 核算 部高级 经理 、 产 品研 发部 高级经 理、 副总 监、 总监, 现任产 品运 营 官兼市 场推 广部 总监 、公 司监事 。 鲁丹, 女, 中 山大 学国 际工 商管理 硕士 ; 2001 年加 入美 的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任 Oracle ERP 系统实 施顾 问;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 韬睿 惠悦咨 询有 限公 司任 咨询 顾问;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2 月于 怡 安翰威 特咨 询有 限公 司任 咨询总 监;2011 年 2 月至 2014 年 3 月任 倍智人 才管 理咨 询有 限公 司首席 运营 官; 现任 招商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人 力资 源部总 监、 公司 监事, 兼任 招商 财富 资产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李扬,中 央财 经大学 经济 学硕士,2002 年加 入招商 基金,历 任基 金核算 部高 级经理 、 副总监 、总 监, 现任 产品 一部总 监、 公司 监事 。 钟文岳 , 男, 厦门 大学 货 币银行 学硕 士。1992 年 7 月至 1997 年 4 月于 中国 农 村发展 信 托投资 公司 任福 建 ( 集团 ) 公司 国际 业务 部经 理;1997 年 4 月至 2000 年 1 月 于申银 万国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任九 江营 业部总 经理 ; 2000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 任厦 门海 发 投资股 份有 限 公司总 经理 ;2001 年 1 月至 2004 年 1 月 任深 圳二 十一世 纪风 险投 资公 司副 总经理 ;2004 年 1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 新江南 投资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2008 年 11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招 商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部 总经 理;2015 年 6 月加入 招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任 副 总经理 。 沙骎,男,中国国籍,中 欧国 际工商学院 EMBA , 曾任职于南京熊猫电子集 团,任设 计师; 1998 年 3 月 加入 原 君安证 券南 京营 业部 交易 部, 任 经理 助理 ; 1999 年 11 月加 入中 国 平安保 险 ( 集团 ) 股 份有 限公司 资金 运营 中心 基金 投资部 , 从 事交 易及 证券 研究工 作;2000 年 11 月加 入宝 盈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基 金投 资部 , 任 交易主 管;2008 年 2 月 加 入国泰 基金 管 理有限公 司量 化投资 事业 部,任投 资总 监、部 门总 经理;2015 年加入 招商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现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欧志明, 男, 华中科 技大 学经济学 及法 学双学 士、 投资经济 硕士 ;2002 年加 入广发 证 券深圳 业务 总部 任机 构客 户经理 ; 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7 月 于广 发证 券总 部 任风险 控制 岗 从事风 险管 理工 作;2004 年 7 月加 入招 商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曾任 法律 合规 部高级 经理 、 副总监 、 总 监、 督察 长, 现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董事 会秘书 , 兼 任招 商财 富资 产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6 潘西里, 男,硕 士,1998 年加入大 鹏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法律 部, 负责法 务工 作;2001 年 10 月加 入天 同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监 察稽 核部 , 任 职主管 ;2003 年 2 月 加入 中国证 券监 督 管理委员 会深 圳监管 局, 历任副主 任科 员、主 任科 员、副处 长及 处长;2015 年加入招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督 察长。





2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介 绍 邓栋, 男, 中 国国 籍, 工 学 硕士。 2008 年加 入毕 马威 华振会 计师 事务 所, 从事 审计工 作, 2010 年1月 加入 招商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曾 任固 定收 益投资 部研 究员 ,招 商信 用添利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管理时 间:2013 年9 月12 日至2015 年7 月23 日) , 现任 固定收 益投 资 部 副总 监、 招商 安达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管理 时间 :2013 年3 月9日 至今) 、 招商安 润保 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管理 时间 : 2013 年4 月19 日至 今 ) 、 招 商瑞 丰灵 活配置 混合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 管理 时间 : 2015 年2 月12 日至 今 ) 、 招 商信 用增 强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管 理时 间:2015 年4月1 日至 今) 、招 商丰 泰 灵活配 置混 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经 理 ( 管理 时间 :2015 年4月17日 至今 ) 、 招商 丰 泽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管 理时 间: 2015 年6 月11 日至 今) 、 招商 全球 资源 股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管 理时 间:2015 年7月3 日至 今) 、 招商标 普金 砖四 国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管 理 时间 :2015 年7月3 日至 今 、 招 商标 普高 收益 红利 贵 族指数 增强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管 理时间 : 2015 年7月3 日至 今) 及招 商安 本增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管理 时间 :2015 年7月23日 至今 ) 。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包括 :刘冬 先生 ,管 理时 间为 2011 年 2 月 11 日至 2012 年 8 月 2 日 ;牛 若磊 先生 , 管 理时 间为 2011 年12 月 24 日至 2015 年7 月3 日 。 3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公司的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由 如下成 员组 成 : 总经 理金 旭 、 总 经理 助理 兼全 球量 化投资 部负 责人吴 武泽 、 总 经理 助理 兼投资 管理 二部 负责 人杨 渺、 总 经理 助理 兼投 资管 理四部 负责 人王 忠波、 交易 部总 监路 明。 4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二 、基 金托管 人 1、 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


7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 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 王永 民 客服电 话:95566 传真: (010 )66594942 2、 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 人员情况 中国银 行 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1998 年, 现有 员工110 余人, 大部 分员 工具 有丰 富的银 行、 证券、 基金 、 信 托 从 业经 验, 且 具有 海外 工作 、 学 习或培 训经 历,60% 以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 高级 职称 。 为 给客户 提供 专业 化 的 托管 服务 , 中 国银 行已在 境内 、 外 分行 开展 托 管业务 。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 中 国银 行拥 有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 ( 一对 多 、 一 对一) 、 社 保基金 、 保险 资金 、QFII 、RQFII 、QDII 、 境 外三 类 机构 、 券 商资 产管理 计划 、 信托 计划、 企业年 金、 银 行理 财产 品 、 股权基 金、 私募基 金、 资金托 管等 门类 齐全 、 产品 丰富 的托 管业务 体系 。 在 国内 , 中 国银 行首家 开展 绩效 评估 、 风 险 分析 等增 值服 务,为 各类 客户 提供 个性 化的托 管增值 服务 , 是国 内领先 的大 型中 资托 管银 行。 3、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 况 截至 2015 年6 月30 日, 中国银 行已 托 管382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其 中境 内基 金 356 只, QDII 基金 26 只 , 覆 盖了 股票型 、 债 券型 、 混 合型 、 货币 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的 基金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基 金托 管规 模位居 同业 前列 。 三 、境 外托管 人 名称: 中国 银行(香港)有 限公司 住所: 香港 花园 道1 号中 银大厦 办公地 址: 香港 花园 道 1 号中银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岳 毅总 裁 成立时 间:1964 年 10 月16 日


8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联系人 :黄 晚仪 副 总经 理 托管 业务 主管 联系电 话:852-3982-3753 中国银 行( 香港) 有限 公司 ( “中 银香 港” )早于 1964 年成立 ,并在2001 年 10 月 1 日 正式重 组为中 国银行(香港)有限公 司,是 一家 在香港 注册的 持牌银 行。其 控股 公司-中 银香 港(控股)有 限公 司( “中 银香港(控股)”) -则于 2001 年 2 日在 香港 注册 成 立,并 于 2002 年7 月 25 日开 始在 香港 联 合交易 所主 板上 市 ,2002 年 12 月 2 日被 纳入 为恒 生 指数成 分股 。 中银香 港目 前主 要受 香港 金管局 、证 监会 以及 联交 所等机 构的 监管 。 截至2014 年12 月月 底, 中银香 港( 控股) 有限 公司 的总资 产超 过 21,893 亿 港 元, 资 本 总额超 过1,815.7 亿 港元, 总资 本比 率为17.51% 。 中 银香港 的财 务实 力及 双A 级信用 评级 , 可以媲 美不 少大 型全 球托 管银行 。 中银 香港( 控股)最 新信评 如下(截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穆迪投资服务 标准普尔 惠誉国际评级 评级展 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长期 Aa3 A+ A 短期 P-1 A-1 F1 展望 稳定 稳定 稳定 中银香港 作为 香港第 二大 银行集团 ,亦 为三家 本地 发钞银行 之一 ,拥有 最庞 大分行 网 络与广 阔的 客户 基础 。 托管服务 是中 银香港 企业 银行业务 的核 心产品 之一 ,目前为 超过 六十万 企业 及工商 客 户提供 一站 式的 证券 托管 服务 。 对 于服 务国 内企 业及 机构性 客户(包 括各 类QDII 及其 理财 产 品等) ,亦 素有 经验 ,于 行 业处于 领先 地位 ,包 括 于 2006 年被 委任 为国 内首 只 银行 类 QDII 产品之 境外 托管 行, 及 于2007 年被 委任 为国 内首 只 券商 类QDII 集 成计 划之 境 外托管 行等 , 其业务 专长 及全 方位 的配 备, 令中 银香 港成 为目 前本 地唯一 的中 资全 面性 专业 全球托 管银 行, 亦是唯 一荣 获 「 亚洲 投资 人杂志 」 颁 发奖 项的 中资 托管行(2012 年 服务 提供 者奖项 「最 佳跨 境托管 亚洲 银行 奖」),並在 2013 年荣 获《 银行 家 》( The Banker ) 选为 「 香港区 最佳 银行奖 」以 及财 资杂 志(The Asset) 颁发 资产 服务 奖 项之「 最 佳QFII 托 管银 行 奖」 。 截至2014 年12 日 31 日 止 ,中银 香港(控股)的 托管 资产规 模 为 7353.28 亿港 元。


9 四、相关服务机构 (一)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招商基金官网交易平 台 交易网 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 话:400-887-9555 (免长 途话 费) 电话: (0755 )83195018 传真: (0755 )83199059 联系人 :李涛 招商基金战略客户部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丰盛 胡同 28 号 太平 洋保 险大 厦 B 座2 层 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66290540


联系人 :刘超 招商基金机构理财部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3 楼


电话: (0755 )83190452


联系人 :刘 刚 地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东 路 166 号 中国 保险 大厦 1601 室 电话: (021 )68889916-116


联系人 : 秦向 东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丰盛 胡同 28 号 太平 洋保 险大 厦 B 座2 层 西侧 207-219 单元


电话: (010 )83064741


联系人 :张鹤 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 务联 系方式 地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23 层 招商基 金市 场部 客户 服务 中心 电话: (0755 )83196359 83196358 传真: (0755 )83196360 备用传 真: (0755 )83199266 联系人 :贺 军莉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10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电话:95566 传真: (010 )66594853 联系人 :张 建伟 3. 代销机构:招商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 (0755 )83195050 联系人 :邓 炯鹏 4. 代销机构:中国工商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电话:95588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 :杨菲 5. 代销机构:中国农业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刘 士余 电话:95599


传真: (010 )85109219 联系人 : 唐 文勇 6. 代销机构:交通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 (021 )58408483 联系人 :曹 榕 7. 代销机构:中国光大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11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外大 街 6 号光 大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电话:95595 传真: (010 )63636248 联系人 :朱红 8. 代销机构:上海浦东 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50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 (021 )63604199 联系人 :高 天 9. 代销机构:中国民生 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崎 电话: (010 )57092619 传真: (010 )58092611 联系人 : 王 继伟 10. 代销机构:华夏银行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电话: (010 )85238667 传真: (010 )85238680 联系人 :郑 鹏 11. 代销机构:招商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A 座38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电话: (0755 )82960223 传真: (0755 )82960141 联系人 :林 生迎 12. 代销机构:中信建投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2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4008888108 传真: (010 )65182261 联系人 :权 唐 13. 代销机构:中国银河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电话: (010 )66568450 传真: (010 )66568990 联系人 :宋 明 14. 代销机构:安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电话:0755-82825551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 :余 江 15. 代销机构:平安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中 心区金 田 路 4036 号 荣超 大 厦 16-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谢 永林 电话: (0755 )22621866 传真: (0755 )82400862 联系人 :吴琼 16. 代销机构:国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人代 表人 :何 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 : 齐 晓燕 17.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 证券 有限公司


13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 :曹 晔 18. 代销机构:广发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电话: (020 )87555888 传真: (020 )87555417 联系人 :黄 岚 19. 代销机构:申万宏源 西部 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 20 楼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电话: (010 )88085858 传真: (010 )88085195 联系人 :李 巍 20. 代销机构:信达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电话: (010 )63081000 传真: (010 )63080978 联系人 :唐 静 21. 代销机构 :华融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8 号


法定代 表人 : 宋德 清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 : 黄恒


14 22. 代销机构:天相投资 顾问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 B 座701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电话:010-66045608 传真:010-66045527 联系人 :林 爽 23. 代销机构:国泰君安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 :芮 敏祺 24. 代销机构:华泰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电话:0755-83290978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 : 陈 志军 25. 代销机构:光大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电话: (021 )22169999 传真: (021 )22169134 联系人 :刘 晨 26. 代销机构:长江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8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胡运 钊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联系人 :李 良


15 27. 代销机构:国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 西桂 林市 辅 星路 13 号 法定代 表人 : 何 春梅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联系人 :牛 孟宇 28. 代销机构:东方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电话: (021 )63325888 传真: (021 )63326173 联系人 : 胡 月茹 29. 代销机构:中航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红 谷滩 新区红 谷中 大 道1619 号 国 际金融 大 厦A 座4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杜 航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 :戴 蕾 30. 代销机构:方正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联系人 : 徐 锦福 电话:010-57398062 传真:010-57308058 31. 代销机构:华宝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100 号上 海环 球金融 中 心 57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林 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联系人 : 刘 闻川


16 32. 代销机构:齐鲁证券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联系人 :吴 阳 33.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696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 :顾 凌 34. 代销机构:海通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35. 代销机构:华福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原广发华 福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 7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 :张 腾 36. 代销机构:中信证券 (山 东)有限责任公司 ( 原中 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电话: (0532 )85022326


传真: (0532 )85022605 联系人 :吴 忠超


17 37. 代销机构:广州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西 路 5 号广 州国 际金 融中心 主 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邱 三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 :林 洁茹 38. 代销机构:中山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科技中 一路 西华 强高 新发 展大 楼 7 层、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黄 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40511 联系人 :罗 艺琳 39. 代销机构:东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 23 号 投资 广场18-19 楼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51 联系人 :王 一彦 40. 代销机构:华龙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兰州 市城 关区 东岗西 路 638 号 财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安 电话:0931-4890208 传真:0931-4890628 联系人 : 邓 鹏怡 41. 代销机构:恒泰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 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0471-4974437 传真:0471-4961259


18 42. 代销机构:大通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会 展 路 129 号大 连国际 金融 中 心A 座-大连 期货大 厦 38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 红光 电话:0411-39991807 传真:0411-39673214 联系人 : 谢 立军


43. 代销机构:民生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8 号 民生 金 融中 心 A 座16-18 层 法定代 表人 :岳 献春 电话:010-85127622 传真:010-85127917 联系人 :赵 明 44. 代销机构:渤海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 王 春峰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联系人 :王 兆权 45. 代销机构:万和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海口 市南 沙 路49 号 通信 广场 二楼 法定代 表人 :朱 治理 电话:0755-82830333 传真:0755-25161630 联系人 :黎 元春 46. 代销机构:东吴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工业 园区 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永敏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19 联系人 :方 晓丹 47. 代销机构:五矿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28 号 经贸 中心48 楼 法定代 表人 : 赵 立功 电话:0755-83219194 传真:0755-82545500 联系人 : 王 鹏宇 48. 销机构:中信证券( 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解放东 路 29 号 迪凯 银座22 层 法人代 表: 沈强 电话:0571-87112507 传真:0571-85713771


联系人 :王 霈霈 49. 代销机构:中国中投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 田路与 福中 路交 界处 荣超 商务中 心A 栋第18 层-21 层及 第04 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 :刘 毅 50. 代销机构:国金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青 羊区 东城根 上 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 :刘 一宏 51. 代销机构: 国都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20 传真:010-84183311-3142 联系人 :张 睿 52. 代销机构:西南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电话:023-63786141 传真:023-63786212 联系人 :张 煜 53. 代销机构:浙商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杭大 路 1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承根 电话:021-64718888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 :李 凌芳 54. 代销机构:英大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中 路华 能大 厦三 十、 三十一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骏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联系人 :吴 尔晖 55. 代销机构:东北证券 股份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杨 树财 联系电 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 :安 岩岩 56. 代销机构:华鑫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28 层A01 、B01 (b)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洪 家新 联系人 :陈 敏


21 电话:021-64339000-807 传真:021-64333051 57. 代销机构:新时代证 券有 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1 号楼 15 层1501


法定代 表人 :刘 汝军


联系人 : 田 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传真:010-83561094 58. 代销机构:中国民族 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北四环 中 路 27 号院5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赵 大建 电话:59355941 传真:56437030 联系人 :李 微 59. 代销机构:第一创业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福华 一 路 115 号投 行大 厦20 楼 法定代 表人 : 刘 学民 电话:0755-23838751 传真:0755-23838751 联系人 :吴军 60. 代销机构:九州 证券 有限 公司 (原天源证券) 注册地 址: 青海 省西 宁市 长江 路 53 号汇 通大 厦六 楼





法定代 表人 :林 小明 电话:0755-33331188 传真:0755-33329815 联系人 :聂 晗 61. 代销机构:万联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市 天河区 珠江 东 路 11 号高 德 置地广 场 F 座 18、19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建军 电话:020-38286588


22 传真:020-38286588 联系人 :王 鑫 62. 代销机构:大同证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大同 市城 区迎 宾街 15 号 桐城 中央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祥 联系电 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4130322


联系人 :薛 津 63. 代销机构:太平洋证 券股 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云 南省 昆明 市 青年 路 389 号志 远大 厦 18 层 法定代 表人 : 李长 伟 电话:010-88321613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 : 谢兰 64. 代销机构:上海长量 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220 室 法人代 表: 张跃 伟 电话: (021 )58788678-8816 传真: (021 )58787698 联系人 :敖 玲 65. 代销机构:深圳众禄 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人代 表: 薛峰 电话: (0755 )33227950 传真: (0755 )82080798 联系人 :童 彩平 66. 代销机构:杭州数米 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法人代 表: 陈柏 青 电话: (0571 )28829790


23 传真: (0571 )26698533 联系人 :张 裕 67. 代销机构:北京展恒 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6 号 法人代 表: 闫振 杰 电话: (010 )62020088 传真: (010 )62020088-8802 联系人 : 王 婉秋 68. 代销机构:诺亚正行 (上 海)基金销售投资顾 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金 山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法人代 表: 汪静 波 电话:400-821-5399 传真: (021 )38509777 联系人 :方 成 69. 代销机构:上海好买 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法人代 表: 杨文 斌 电话: (021 )58870011 传真: (021 )68596916 联系人 :张 茹 70. 代销机构:上海天天 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法人代 表: 其实 电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 :潘 世友 71. 代销机构:和讯信息 科技 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人代 表: 王莉 电话:400-9200-022


24 传真:0755-82029055 联系人 :吴 阿婷 72. 代销机构: 浙江同花顺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法人代 表: 凌顺 平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 :杨翼





基 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选 择其 他符合 要求 的机 构代 理销 售本基 金 , 并及时 公告 。 3.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 场内 认购通 过深 圳证券交 易所 内具有 基金 代销业务 资格 的会员 单位 (具体 名 单详见 基金 份额 发售 公告 或相关 业务 公告 ) 进 行。 本 基金募 集期 结束 前获 得基 金代销 资格 的 证券公 司也 可代 理场 内基 金份额 的发 售。 尚未 取得 相应业 务资 格, 但属 于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会 员的其 他机 构, 可在 本基 金上市 后, 代理 投资 者通 过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系 统参与 本基 金的 上市交 易。 ( 二) 注册登 记机 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西城 区太 平桥大 街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明 电话: (010 )58598835 传真: (010 )58598907 联系人 :任 瑞新 ( 三) 律师事 务所 和经办 律师 名称: 北京 市高 朋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东三环 北路2号 南银 大厦28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磊 电话: (010 )59241188


25 传真: (010 )59241199 经办律 师: 王明 涛、 李勃 联系人:王 明涛 ( 四) 会计师 事务 所和经 办注 册会计 师 名称: 德勤 华永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延 安东 路222 号30 楼 法定代 表人 :卢 伯卿 电话: (021 )61418888 传真: (021 )63350177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曾 浩、 吴凌志 联系人: 曾浩 五 、基 金名称 : 招商 标 普金砖 四国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六 、基 金类型 : 股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七 、基 金的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采用 指数 化投 资方 式, 通 过投 资纪 律约 束和 量化风 险管 理, 力求 实现 对标的 指数 的有效 跟踪 , 获 得与 标的 指数收 益相 似的 回报 。 本 基金控 制目 标为 基金 净值 收益率 与标 的指 数收益 率之 间的 年跟 踪误 差不超 过 6% 。 八 、投 资方向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全 球证 券市场 中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融 工具 ,包 括 普 通股 、优先 股 、 存托凭 证 等 权益 类证 券; 银行存 款、 可转 让存 单、 回 购协议 、 短 期政 府债 券等 货币市 场工 具; 政府债 券、 公司 债券 、 可 转换债 券等 固定 收益 类证 券; 以 及基 金、ETFs 、 金 融衍生 品和 中国 证监会 许可 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 本基金为 股票 型指数 基金 , 股票等 权益 类 资产 的 投 资比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的 90 %,其 中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 备选 成份 股的 资产 占基 金资产 的比 例不 低 于80%。 现金及 到期 日 在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本基 金投 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控制 跟踪 误差的 前 26 提下,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可以 将 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在保证 流动 性的 前提 下, 本基金 现金 头寸 可存 放于 境内, 满足 基金 赎回 、 支 付管理 费、 托管 费、手 续费 等需 要, 并可 以投资 货币 市场 工具 。 九 、基 金的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至 少80% 以上 的资 产采用 完全 复制 法进 行指 数化投 资 , 即 按照 标准 普 尔金砖 四国 40 指数 成份股 及其 权重构 建指数投 资组 合,并 根据 标的指数 成份 股及其 权重 的变化进 行相 应调整 。 在 因特 殊情 况导 致无法 获得 足够 数量 的股 票时, 基金 管理 人将 采用 优化方 法构 建最 优投资 组合 的个 股权 重比 例,以 求尽 可能 贴近 目标 指数的 表现 。 1 、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 基金 尽可 能追 求基 金资 产在股 票市 场上 的充 分投 资 。 本基 金投 资于 股票 等权 益类资 产 的比例 不低 于 基 金资 产 的90%, 其 中投 资于 标的 指数 成份股 、 备 选成 份股 的资 产占基 金资 产 的比例 不低 于80% 。 (1) 股票 组合 构建 原则 本基金 投资 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备选 成份 股的 资产 占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不 低 于80% , 该 部 分资产 本基 金将 采取 完全 复制法 复制 指数 进行 投资 ,即按 照标 准普 尔金 砖四 国40 指数 成份 股及其 权重 构建 指数 投资 组合, 并根 据标 的指 数成 份股及 其权 重的 变化 进行 相应调 整。 (2) 股票 组合 的构 建和 调 整 本基金 在建 仓期 内 , 按 照标 准普尔 金砖 四 国40 指数 各 成份股 的基 准权 重对 其逐 步买入 , 在力求 跟踪 误差 最小 化的 前提下 , 本 基金 可采 取适 当的方 法降 低买 入成 本。 当遇到 以下 情况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可 以根 据市场 的具 体情 况, 对指 数投资 部分 进行 适当 调整 , 以 便实 现对 跟 踪误差 的有 效控 制: a )预 期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将 调整时 ; b )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发生 分 拆、拆 股、 增发 、分 红、 并购等 公司 行为 时; c )指 数成 份股 出现 流动 性 问题或 者可 能发 生停 牌、 退市等 情况 时;


d )其 他影 响指 数复 制的 因 素。 本基金 指数 组合 的调 整按 照定期 调整 和不 定期 调整 的方式 进行 。 1 )定 期调 整 本基金 所构 建的 指数 化投 资组合 将定 期根 据所 跟踪 的标普 金砖 四 国 40 指数 对 其成份 股 的调整 而进 行相 应的 跟踪 调整。 本基 金在 目标 指数 成分股 定期 调整 信息 公布 前一个 月内 , 根 27 据对调 整方 案的 分析 预测 以及成 分股 调整 对股 价影 响的分 析, 在保 持较 小跟 踪误差 的前 提 下, 决定 采取 提前调 整还 是事后 调整 的策 略, 增持 可能进 入目 标指 数的 股票 , 剔 除可 能被 调 整出目 标指 数的 股票 。 并在 目标指 数成 分股 定期 调整 信息公 布后 一个 月内 按照 调整后 的指 数 成分股 及权 重构 建投 资组 合。 2 )不 定期 调整 在以下 情况 出现 时, 本基 金将对 指数 投资 组合 进行 调整: a )当 成份 股发 生分 拆上 市 、拆股 、增 发、 分红 、并 购等情 况而 影响 成份 股在 指数中 权 重的行 为时 ,本 基金 将根 据指数 公司 的指 数调 整公 告及时 对指 数投 资组 合进 行相应 调整 ; b )根 据本 基金 的申 购和 赎 回情况 ,对 股票 投资 组合 进行相 应调 整, 从而 有效 跟踪标 的 指数; c )若 个别 成份 股因 停牌 、 流动性 不足 或受 到法 规限 制等其 他因 素, 使得 基金 管理人 无 法按照 其所 占标 的指 数的 权重进 行购 买时 , 基金 管理 人将综 合考 虑跟 踪误 差最 小化和 投资 者 利益, 决定 部分 持有 现金 或买入 相关 的替 代性 组合 ; d )当 成份 股退 市的 ,相 应 成份股 从指 数计 算中 剔除 ,本基 金将 做相 应调 整; e )其 他需 要调 整的 事项 。 3 )跟 踪误 差的 监控 与管 理 本基金 将采 取事 前预 测和 事后跟 踪分 析的 方法 来控 制基金 对于 基准 指数 的跟 踪效果 , 主 要使用 业界 通用 的指 数基 金业绩 评价 标准 , 即 基金 日跟踪 偏离 度和 年化 跟踪 误差, 以衡 量基 金日收 益率 相对 基准 指数 日收益 率的 差值 以及 该差 值在一 段时 间的 波动 性 , 控 制的目 标为 追 求上述 两个 评价 指标 的最 小化。





① 事 前预 测:





每 日 , 基 金经 理通 过公 司使用 的投 资风 险模 型软 件对基 金的 风险 因子 和基 金的跟 踪误 差 进行估 算: p S F F s p p w F F w ? ? ? ? ? ? ? ? ? ? ? 其中 , p ? ? 是基 金的 预计 跟踪 误差 ,Wp 是 基金 组合 中个 股与比 较基 准的 权重 差异 ,Fs 和∑FxF 是风险 模型 软件 测算 的个 股对风 险因 子的 敞口 和风 险因子 的协 方差 矩阵 。 基金 经理和 风险 控 制 部 门 对 基 金的 跟 踪 误 差进 行 事 前 的 估算 , 以 确 保基 金 不 会 在 高于 基 金 风 险目 标 的 操 作运 行,并 监测 主要 的风 险来 源。





② 事 后跟 踪分 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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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每日 ,基 金经 理 分析基 金的 跟踪 偏离 度。 i i i b p d ? ? 其中,di 是每 日跟 踪偏 离 度,pi 是 基金 每日 价格 收 益,bi 是 指数 每日 价格 收 益。





(2) 每月 末, 基金 绩 效与风 险评 估小 组对 本基 金的运 行情 况进 行量 化评 估。 T d N i N i i i ? ? ? ? ? ? ? ?1 2 1 1 其中, σi 是基 金最 近一 年的日 跟踪 误差 ,di 是 每 日跟踪 偏离 度,N 是 最近 一年交 易天 数 。 基金的 年化 跟踪 误差 ∑将 根据实 际交 易的 天数 进行 计算。





基 金经 理将 根据 基金 业绩和 风险 评估 报告 分析 当月的 投资 操作 、 组合 状况 和跟踪 误差 等 情况 , 重 点分 析基金 的偏 离度和 跟踪 误差 产生 原因 、 现 金控 制情 况、 标的 指 数成份 股调 整前 后的操 作、 以及 成份 股未 来可能 发生 的变 化等 。 在正常 市场 情况 下 , 本 基 金日均 跟踪 偏离 度的 绝对 值不超 过 0.35% , 年 跟踪 误 差不超 过 6.0% 。 如因 指数 编制 规则 调整或 其他 因素 导致 跟踪 偏离度 和跟 踪误 差超 过上 述范围 , 基 金管 理人应 采取 合理 措施 避免 跟踪偏 离度 、跟 踪误 差进 一步扩 大。 2 、债 券投 资策 略 作为股 票型 指数 基金 , 本 基金的 债券 投资 仅为 辅助 性投资 手段 。 本 基金 的债 券投资 以降 低基金 的跟 踪误 差、 管理 基金的 流动 性为 目的 , 同 时考虑 金融 衍生 品保 证金 管理的 需要 , 通 过采用 主动 投资 策略 构建 海外债 券投 资组 合, 并且 个券的 选择 不限 于金 砖四 国市场 。 3 、金 融衍 生产 品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使用 金融 衍 生 工具 的目的 是尽 量实 现在 中国 交易日 的连 续交 易 , 减 少指 数的跟 踪 误差 , 在 流动 性较 差时 减少 集中交 易带 来的 冲击 成本 , 而不是 通过 金融 衍生 工具 来投机 获利 。 可以不 使用 金融 衍生 工具 时, 尽 量减 少衍 生工 具的 使用。 任何 金融 衍生 工具 的使用 将严 格遵 守指数跟 踪的 目标。 金融 工具的初 始保 证金不 超过 基金资产 的 3% ,基 金运行 不使用杠 杆操 作,即 投资 组合 的杠 杆比 例最高 不超 过基 金资 产 的100% 。 本基金 至 少80% 以上 的资 产采用 完全 复制 法来 追踪 标的指 数。 然而, 考虑 到 实际投 资操 作的各 种情 况, 我们 将 适 当参与 金融 衍生 产品 的投 资, 金 融衍 生品 的投 资策 略主要 包括 : (1)利 用金融 衍生产 品的 跨市场交 易的 特点, 减少 因为限制 投资 、 交易 假期 和时差 对 跟踪指 数的 拖累 。 (2)利 用金融 衍生产 品的 杠杆作用 ,减 少现金 头寸 或者某些 成份 股的交 易流 动性可 能 29 带来的 跟踪 误差 ; (3) 利用 金融 衍生 产品 来 对冲一 些外 汇市 场汇 率的 波动造 成的 跟踪 误差 ; (4) 适当 利用 金融 衍生 产 品组合 的持 有收 益覆 盖一 定的基 金固 定费 用。





本 基金 对金 融衍 生产 品的投 资将 严格 遵守 法律 法规及 监管 机构 的相 关规 定。 十 、业 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标准普 尔金 砖四 国 40 总 收 益指数 (S&P BRIC 40 Index (Net TR ) ) 收益 率 十 一、 基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本基金 是被 动管 理的 指数 型基金 , 主 要投 资方 向为 标普金 砖四 国 40 指 数的 成 份股及 备 选成份 股, 属于 具有 较高 风险和 收益 预期 的证 券投 资基金 品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收益 水平 高于 债券型 基金 和混 合型 基金 。 并 且,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 于以金 砖四 国为 代表 的新 兴市场 , 其风 险 收益水 平高 于投 资于 海外 成熟市 场的 基金 。 十 二、 投资组 合报 告 招 商 标 普 金 砖 四 国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管理人-招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及董事 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存 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或 重大 遗漏 , 并 对其 内 容的 真 实性 、 准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 及连带 责任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来源于 《招 商标 普金 砖四 国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LOF)2015 年第2 季度 报告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22,586,931.40 81.22 其中: 普通 股 71,494,420.65 47.37 优先股 - - 存托凭 证 51,092,510.75 33.85 房地产 信托 凭证 - - 2 基金投 资 714,621.15 0.47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0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4,119,982.75 9.36 8 其他资 产 13,506,884.64 8.95 9 合计 150,928,419.94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差 。


2、 报 告期 末在 各个 国家 ( 地区) 证券 市场 的权 益投 资分布 国家( 地区 )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香港 71,494,420.65 57.92 美国 37,270,343.23 30.20 英国 13,822,167.52 11.20 合计 122,586,931.40 99.32 3、报 告期 末 按 行业 分类 的 权益投 资组 合 (1)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 行业分 类的 权益 投资 组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必需消 费品 9,838,667.60




















7.97


非必需 消费 品 424,421.89




















0.34


材料 1,014,449.95




















0.82


工业 1,302,247.47




















1.06


保健 - - 公用事 业 - - 电信服 务 10,582,290.56




















8.57


金融 47,317,821.94

















38.34


能源 22,403,090.31

















18.15


信息技 术 29,703,941.68

















24.07


合计 122,586,931.40

















99.32


注:本 基金 对以 上行 业分 类采用 全球 行业 分类 标准 (GICS)。


31 (2)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 行业分 类的 权益 投资 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的 权益 投资 。 4、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 资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名 权益 投资 明细 (1)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十 名权 益投资 明细 序号 公司名 称 (英 文) 公司名 称 (中文 ) 证券代 码 所在证 券 市场 所属国 家(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1 TENCENT HOLDINGS LTD 腾 迅 控 股 有限公 司 700 HK 香 港 证 券 交易所 香港 104,450 12,742,687.65 10.32 2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 司 939 HK 香 港 证 券 交易所 香港 1,797,930 10,038,488.29 8.13 3 CHINA MOBILE LTD 中 国 移 动 有限公 司 941 HK 香 港 证 券 交易所 香港 121,340 9,497,226.29 7.69 4 IND & COMM BK OF CHINA


中国工 商 银行股 份 有限公 司 1398 HK 香 港 证 券 交易所 香港 1,794,150 8,715,689.33 7.06 5 BAIDU INC - BIDU US 纳 斯 达 克 全 球 精 选 交易所 美国 6,026 7,334,217.41 5.94 6 INFOSYS TECHNOLOGIES


- INFY US 美 国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美国 44,896 4,350,447.54 3.52 7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限公 司 2628 HK 香 港 证 券 交易所 香港 162,900 4,335,679.20 3.51 8 ALIBABA GROUP HOLDING-SP ADR - BABA US


美 国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美国 8,157 4,102,692.62 3.32 9 ITAU UNIBANCO HLDNG-PREF ADR - ITUB US


美 国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所 美国 60,904 4,077,152.50 3.30


10 AMBEV SA


- ABEV US 美 国 纽 约 证 券 交 易 美国 100,516 3,748,539.17 3.04


32 所 注:以 上证 券代 码采 用当 地市场 代码 。 (2)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 前五 名 权 益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的 权益 投资 。 5、 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信用 等 级分类 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6、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7、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名的前 五名 金融 衍生 品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


9、 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基金 投资 明细 序号 基金名 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 值 ( 人 民币元) 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1 DIREXION DAILY BRAZIL BULL 3 ETF 交易型 开 放式 Direxion In vestments 714,621.15 0.58 10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本基 金本 期投 资的 前 十名证 券中 发行 主体 未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不存 在报告 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证券 。 (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中 ,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的股 票。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857,508.79 3 应收股 利 1,560,091.64 4 应收利 息 1,587.51


33 5 应收申 购款 87,696.7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506,884.64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① 报告 期末 指数 投资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指 数投 资前十 名股 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限 情况 。 ② 报告 期末 积极 投资 前五 名股票 中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积极投 资的 权益 投资 。 十 三、 基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报告 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及 其与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③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标 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1.02.11-2011.12.31 -26.10% 1.39% -19.01% 1.61% -7.09% -0.22% 2012.01.01-2012.12.31 9.34% 1.13% 13.13% 1.18% -3.79% -0.05% 2013.01.01-2013.12.31 -3.71% 1.01% -1.60% 1.06% -2.11% -0.05% 2014.01.01-2014.12.31 -5.53% 1.04% -3.14% 1.07% -2.39% -0.03% 2015.01.01-2015.06.30 5.58% 0.99% 8.08% 1.10% -2.50% -0.11% 基金成 立起 至2015.06.30 -22.40% 1.13% -5.62% 1.23% -16.78% -0.10% 注: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1 年2 月11 日


34 十 四、 基金的 费用 概览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含境外 资产 托管 人收 取的 费用) ; 3 、标 的指 数使 用费 ; 4 、因基 金的证 券交易 或结 算而产生 的费 用(包 括但 不限于经 手费 、印花 税、 证管费 、 过户费 、手 续费 、证 券经 纪商佣 金、 权证 交易 的结 算费及 其他 类似 性质 的费 用等) ; 5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后的 信 息披露 费用 ; 6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 后的 会 计师费 和律 师费 ;


7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8 、基 金的 资金 汇划 费用 ;


9 、基 金进 行外 汇兑 换交 易 的相关 费用 ; 10 、与 基金 缴纳 税收 有关 的手续 费、 汇款 费等 ; 11 、基 金 上 市初 费和 上市 年费 ; 12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可 以 在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用 。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财产 总值 中扣 除。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基金管 理人 的基 金管 理费 (如 基金 管理 人委托 投资 顾问 , 包 括投 资顾问 费 ) 按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8% 年 费率 计提 。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8%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如 下 : H =E×0.8%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令 ,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10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理 人。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基金托 管人 的基 金托 管费 (如基 金托 管人 委托 境外 资产托 管人 , 包 括向 其支 付的相 应服 务费) 按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5% 年费 率计 提。


35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5% 年费 率计 提。 计 算方 法如下 : H=E×0.2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令 ,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10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托管 人。 3. 标的 指数 使用 费 本基金 作为 指数 基金 , 需根 据与指 数所 有人 标准 普尔 指数公 司签 署的 指数 使用 许可协 议 的约定 向标 准普 尔指 数公 司支付 指数 使用 费。 指数 使用费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开 始计 提 , 按前 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0.06% 年费 率计 提, 且指 数使用 费收 取下 限为 每 年 3 万 美元 ,即 若不 足3 万 美元 则按 照3 万美元 收取 。 H=E×0.06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指 数使 用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标的指 数使 用费 每日 计提 ,逐日 累计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及其 后的 12 个月 为 第一个 指 数使用 费的 支付 周期 ,依 此类推 。基 金管 理人 将于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的 45 天内 支付首 个支 付 周期的 指数使 用费下 限(3 万美 元) ,在 首个 支付周 期到期 后,若 根据上 述公 式计提 的指数 使用费 大于3 万 美元 ,基 金管理 人在 45 天 内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指数 使用 费划 款指令 ,将 超 出 部 分 的 指 数使 用 费 支 付给 指 数 所 有 人。 以 后 各 个支 付 周 期 的 指数 使 用 费 支付 方 法 依 此类 推。 如果指 数使 用费 的计 算方 法和费 率等 发生 调整 , 本基 金将采 用调 整后 的方 法或 费率计 算 指数使 用费 。 基 金管 理人 应及时 按照 《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的 规定 在指 定媒 体进行 公告 。 此 项调整 无需 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 4 、 本 条第 (一 ) 款 第 4 至第 12 项费 用由 基金 管理 人 和基金 托管 人根 据有 关法 规及相 应 协议的 规定 ,列 入当 期基 金费用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本条第 ( 一) 款约 定以 外 的其他 费用 , 基金管 理人 和基金 托管 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损 失 ,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用 等不 列 入基金 费用 。


36 (四) 基金 费用 调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可协商 酌情 调低 基金 管理 费、 基 金托 管费, 无须 召开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基 金管 理人 必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 实施 日前 3 个工 作日 予以 披露 。 (五)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 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依 照国 家法 律法规 和境 外市 场的 规定 履行纳 税 义 务 。 十 五、 对招募 说明 书更新 部分 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销售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它 有关 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对本 基金 管理人 于 2015 年3 月26 日刊登 的本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进行 了更 新 , 并 根 据 本 基 金管 理 人 在 前次 的 招 募 说 明书 刊 登 后 本基 金 的 投 资 经营 活 动 进 行了 内 容 补 充和 数据更 新。 本次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 1 、 在“四 、基 金的 投资 ”部 分,更 新了 “ ( 十四 )基 金 投资组 合报 告” 。 2 、 在“五 、基 金管 理人 ”部 分,更 新了 “ ( 二) 目前 所 管理基 金的 基本 情况 ” 、 “ ( 三) 主要人 员情 况” 。 3 、 更新了 “十 、基 金的 业绩 ” 。 4 、 在“十 七、 基金 的托 管人 ”部分 ,更 新了 “ ( 一) 基 金托管 人的 基本 情况 ” 、 “ ( 二) 基金托 管部 门及 主要 人员 情况” 、 “ ( 三) 证 券投 资基 金托管 情况 ” 、 “ (四 ) 托 管业 务的内 部控 制制 度 ” 。 5 、 在 “十八 、境外 托管 人 ”部 分,更 新了 “ (一 ) 中银 香港概 况” 、“( 二)托管 部 门人员 配备 、安 全保 管资 产条件 的说 明 ” 。 6 、 在“十 九、 相关 服务 机构 ”部分 ,更 新了 “ ( 一) 销 售机构 ” 。 7 、 更新了 “二 十二 、对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服 务 ” 。 8 、 更新了 “二 十三 、其 他应 披露事 项” 。


37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2015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