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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盛利(163824)

中银盛利: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LOF )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第2 号) 
 
 
 
 
 
基金管 理人: 中银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 五年 九 月 
 
 
 
 重 要提 示 
 
本基金 经 2013 年 4 月 26 日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证监 许可 【2013 】609 号 文核准 募
集 。基 金合 同 于 2013 年 8 月 8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管 理人依 照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谨慎 勤
勉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证 本基 金一 定盈利 ,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 者根 据所 持有份 额享 受基 金的 收益 , 但同时 也要 承担 相应 的投 资风险 。
投资者 认购 ( 或申购 ) 基 金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金 招 募说明 书 , 全 面认识 本基 金产品 的风 险收
益特征 , 并 承担 基金 投资 中出现 的各 类风 险, 包括 : 因政 治、 经济、 社会 等 环境因 素对 证券
价格产 生影 响而 形成 的系 统性风 险, 个别 证券 特有 的非系 统性 风险 , 由 于基 金投资 者连 续大
量赎 回 基金 产生 的流 动性 风险, 基金 管理 人在 基金 管理实 施过 程中 产生 的基 金管理 风险 。 本
基金可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是根 据相关 法律 法规 由 非 上市 中小企 业采 用
非公开 方式 发行 的债 券 。 由于不 能公 开 交 易, 一般 情况下 , 交 易不 活跃 , 潜 在较大 流动 性风
险。 当发 债主 体信用 质量 恶化时 , 受市 场流动 性所 限, 本基 金可 能无法 卖出 所持有 的中 小 企
业私募 债, 由此 可能 给基 金净值 带来 一定 的负 面影 响和损 失, 本基 金的 特定 风险详 见招 募说
明书 “ 风险 揭示 ” 章 节。 本 基金是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属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中 的较低 预期 风
险和较 低预期 收益品 种, 其预期 风险与 预期收 益水 平高于 货币市 场基金 ,低 于混合 型基金 、
股票型 基金。 投资者 应充 分考虑 自身的 风险承 受能 力,并 对于认 购(或 申购 )基金 的意愿 、
时机、 数量 等投 资行 为作 出独立 决策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 现 ,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其 他基 金的 业绩 也不 构成对 本
基金业 绩表 现的 保证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买 者自 负” 原则, 在投资 者作 出
投资决 策后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基 金净 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风 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责。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基 金 招 募说明 书的 内容 真实 、 准 确、 完整 。 本 基金 招募 说 明书经 中国
证监会 核准 , 但 中国 证监 会对本 基金 募集 的核 准, 并不表 明其 对本 基金 的价 值和收 益作 出实
质性判 断或 保证 ,也 不表 明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 风险 。 本 摘要 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5 年 8 月 8 日 ,有 关 财务数 据和 净值 表现 截止 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财务 数据 未 经过审计) 。本 基金 托管 人 中国工 商银 行 股 份有 限公 司 已复 核了 本
次更新 的招 募说 明书 。 
 
 
 
 
 
 
 
 
 
 
 
 
 
 
 
 
 
 
 
 
 
 
 
 
 
 一、 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2013 年8 月8 日 
 
二、 基 金管 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简 况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27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 白 志中 
设立日 期:2004 年 8 月 12 日 
电话: (021 )38834999 
联系人 :高 爽秋 
注册资 本:1 亿 元人 民币 
股权结 构: 
股东 出资额 占注册 资本 的比 例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人民 币 8350 万元 83.5% 
贝莱德 投资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 相当于 人民 币 1650 万元 的 美元 16.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 事会 成员 
白志中 先生, 董事长 。上海交通 大学工商管理 专业硕士, 高级经济师。 历任中国银 行
山西省 分行综合 计划 处处 长 及办 公室主 任 ,中 国银 行宁夏 回族自 治区分 行行 长、党 委书记 ,
中国银 行广 西壮 族自 治区 分行行 长、 党委 书记 , 中 国银行 四川 省分 行行 长、 党委书 记, 中国
银行广 东省 分行 行长 、党 委书记 等职 。现任 中 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长 。 
李道滨 先生 , 董 事。 清华 大学法 学博 士。2000 年10 月至2012 年4月 任职 于嘉 实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历任 市场 部副 总监、 总监 、 总 经理 助理 和公司 副总 经理 。 现任 中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执 行总 裁。 
赵春堂 先生 , 董事 。 南开 大 学世界 经济 专业 硕士 。 历 任中国 银行 国际 金融 研究 所干部 ,
中国银 行董 事会 秘书 部副 处长 、 主 管, 中国 银行 上 市办公 室主 管 , 中国 银行 江西省 分行 行长
助理、 副行 长、 党委 委员, 中国银 行个 人金 融总 部副 总经理 等职 。 现 任中 国银 行财富 管理 与
私人银 行部 副总 经理 (主 持工作 ) 。 宋福宁 先生,董事。 厦门大学 经 济学 硕士,经 济师。历任 中国银行福建 省分行资金 计
划处外 汇交 易科 科长 、 资 金计划 处副 处长 、 资 金业 务部负 责人 、 资 金业 务部 总经理 , 中 国银
行 总行 金融 市场 总部 助理 总经理 , 中 国银 行总行 投 资银行 与资 产管 理部 助理 总经理 等职 。 现
任中国 银行 投资 银行 与资 产管理 部副 总经 理。 
葛 岱 炜 (David Graham ) 先 生 , 董 事 。 葛 岱 炜 先 生 于1977 年 —1984 年 供 职 于Deloitte 
Haskins & Sells (现 为普 华 永道 ) 伦 敦和 悉尼 分公 司 , 之后 , 在 拉扎 兹 (Lazards ) 银行伦 敦、
香 港和东 京分公司 任职。1992 年 ,加入 美林投 资管理有 限公司 (MLIM ) , 曾担任 欧洲、 中
东、 非洲 、 太 平洋 地区 客 户关系 部门 的负 责人 。 2006 年贝 莱德 与美 林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合 并
后, 加入 贝莱 德。 现任 贝 莱德投 资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总经 理 , 主 要负责 管理 贝莱德 合资 企业
关系方 面的 事务 。 
荆新先 生,独立董事 。中国人民 大学会计 学博 士 。曾任中 国人民大学会 计系副主任 ,
中国人 民大 学审 计处 处长 等职 。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商 学院副 院长 、 会计 学教 授、 博士生 导师 、
博士后 合作 导师 , 兼 任财 政部中 国会 计准 则委 员会 咨询专 家 、 中 国会计 学会 理事 、 全 国会 计
专业学 位教 指委 副主 任委 员、 中国 青少 年发 展基 金会 监事 、 安 泰科 技股 份有 限公 司独立 董事 、
风神轮 胎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事 。 
赵欣舸 先生,独立董 事。美国西 北大学经济学 博士。曾在 美国威廉与玛 丽学院商学 院
任教, 并曾 为美 国投 资公 司协会 (美 国共 同基 金业 行业协 会) 等公 司和 机构 提供咨 询。 现任
中欧国 际工商学院金 融学与会计 学教授、副教 务长和金融MBA 主任,并在中国的数 家上市
公司和 金融 投资 公司 担任 独立董 事。 
雷晓波 (Edward Radcliffe ) 先 生, 独立 董事 。 法 国INSEAD 工商 管理 硕士 。 曾 任白狐 技
术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目前 仍担任 该公 司的 咨询 顾问 。 在 此之 前, 曾任 英国 电 信集团 零售 部部
门经理 , 贝 特伯 恩顾 问公 司董事 、 北 京代 表处 首席 代表、 总经 理, 中英 商会 财务司 库、 英中
贸易协 会理 事会 成员 。现 任银硃 合伙 人有 限公 司合 伙人 。 
2 、监 事 
赵绘 坪(ZHAO Huiping )先生 ,监事。 国籍:中 国。中 央党校经 济管理专 业本科 、人
力资源 管理 师 、 经济 师 。 曾任中 国银 行人 力资 源 部 信息团 队主 管 、 中国 银行 人力资 源部 综合
处副处 长、 处长 、人 事部 技术干 部处 干部 、副 处长 。 
乐妮 (YUE Ni )女士,职工监 事。国籍:中 国。上海交 通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曾 分别
就职于上 海浦 东发展 银行 、山西证 券有 限责任 公司 、友邦华 泰基 金管理 公司 。2006 年7月加
入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现 任基 金运 营部总 经理 。 具 有14 年证 券从业 年限 ,11 年基 金行 业
从业经 验 。 
3. 管理 层成 员 李道滨 (LI Daobin )先 生 ,董事 、执 行总 裁。 简历 见董事 会成 员介 绍。 
欧阳 向军(Jason X. OUYANG ) 先生,督 察长。国 籍:加 拿大。中 国证 券业 协会-沃顿
商学院高 级管理 培训班(Wharton-SAC Executive Program) 毕 业证书 ,加拿 大西 部大学毅 伟
商学院(Ivey School of Business, Western University) 工商 管理 硕士 (MBA )和经 济学 硕
士。 曾 在加 拿大 太平 洋集 团公司 、 加 拿大 帝国 商业 银行和 加拿 大伦 敦人 寿保 险公司 等海 外机
构从事 金融工 作多年 ,也 曾任蔚 深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现 英大证 券)研 究发 展中心 总经理 、
融通基 金管 理公 司市 场拓 展总监 、 监察 稽核 总监 和上 海复旦 大学 国际 金融 系国 际金融 教研 室
主任、 讲师 。 
张家文 (ZHANG Jiawen )先生 ,副执行 总裁。国 籍:中 国。西安 交通大学 工商管 理硕
士。 历任 中国 银行苏 州分 行太仓 支行 副行 长、 苏州 分行风 险管 理处 处长 、 苏 州分行 工业 园 区
支行行 长、 苏州 分行 副行 长、党 委委 员 。 
4. 基金 经理 
陈玮(CHEN Wei )先 生, 应用数 学硕 士。 曾任 上海 浦东发 展银 行总 行金 融市 场部高 级
交易员。2014 年加 入中银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 曾担 任固定收 益基 金经理 助理 。2014 年 12
月至今 任中 银纯 债基 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12 月至 今任中 银添 利基 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12
月至今 任中 银盛 利纯 债基 金 (LOF ) 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至今 任中 银新 趋势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6 月任 今任 中银 聚 利分级 债券 基金 基金 经理 。具有 6 年证 券从 业年 限 。具备 基金 从
业资格 。 
曾任基 金经 理: 陈国 辉(CHEN Guohui ) 先生 ,2013 年 8 月至 2014 年 12 月 担任本 基
金基金 经理 。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成员 的 姓名及 职务 
主席: 李道 滨( 执行 总裁 ) 
成员: 陈军 (助理 执行 总裁 ) 、 杨 军 (资 深投 资经 理) 、 奚鹏洲 (固 定收 益投 资部 总 经理) 、
李建( 固定 收益 投资 部副 总经理 ) 
列席成 员: 欧阳 向军 (督 察长)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三、 基 金托 管人 
( 一)基金托管人基 本情 况


名 称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55 号 成 立 时 间 :1984 年 1 月 1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建 清 注 册 资 本 : 人民币 349,018,545,827 元 联 系 电 话 :010-66105799 联 系 人 : 洪 渊 ( 二)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2015 年 3 月 末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资 产 托 管 部 共 有 员 工 203 人 , 平 均 年 龄 30 岁, 95% 以 上 员 工 拥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 高 管 人 员 均 拥 有 研 究 生 以 上 学 历 或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 ( 三)基金托管业务 经营 情况 作 为 中 国 大 陆 托 管 服 务 的 先 行 者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自 1998 年 在 国 内 首 家 提 供 托 管 服 务 以 来 , 秉 承 “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 的 宗 旨 , 依 靠 严 密 科 学 的 风 险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 规 范 的 管 理 模 式 、 先 进 的 营 运 系 统 和 专 业 的 服 务 团 队 , 严 格 履 行 资 产 托 管 人 职 责 , 为 境 内 外 广 大 投 资 者 、 金 融 资 产 管 理 机 构 和 企 业 客 户 提 供 安 全 、 高 效 、 专 业 的 托 管 服 务 , 展 现 优 异 的 市 场 形 象 和 影 响 力 。 建 立 了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中 最 丰 富 、 最 成 熟 的 产 品 线 。 拥 有 包 括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信 托 资 产 、 保 险 资 产 、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安 心 账 户 资 金 、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QFII 资 产 、QDII 资 产 、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证 券 公 司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证 券 公 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商 业 银 行 信 贷 资 产 证 券 化 、 基 金 公 司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 QDII 专 户 资 产 、ESCROW 等 门 类 齐 全 的 托 管 产 品 体 系 , 同 时 在 国 内 率 先 开 展 绩 效 评 估 、 风 险 管 理 等 增 值 服 务 , 可 以 为 各 类 客 户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托 管 服 务 。 截 至 2015 年 3 月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共 托 管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28 只 。 自 2003 年 以 来 , 本 行 连 续 十 一 年 获 得 香 港 《 亚 洲 货 币 》 、 英 国 《 全 球 托 管 人 》 、 香 港 《 财 资 》 、 美 国 《 环 球 金 融 》 、 内 地 《 证 券 时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等 境 内 外 权 威 财 经 媒 体 评 选 的 45 项 最 佳 托 管 银 行 大 奖 ; 是 获 得 奖 项 最 多 的 国 内 托 管 银 行 , 优 良 的 服 务 品 质 获 得 国 内 外 金 融 领 域 的 持 续 认 可 和 广 泛 好 评 。 四、 相 关服 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 机构 1 、场 外销 售机 构 (1) 直销 机构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 销中心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谭 炯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徐 琳 (2) 其他 场外 销售 机构 1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网址:www.boc.cn 联系人 :宋 亚平 2 )中 国工 商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88 联系人 :王 佺 网址:www.icbc.com.cn 3 )招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李 建红 客服电 话:95555 联系人 :邓 炯鹏 网址:www.cmbchina.com 4 )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崎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68


联系人 : 姚 健英 银行网 站:www.cmbc.com.cn 5 )国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红岭中 路 1012 号国 信证 券 大厦十 六层 至二 十六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 如 联系人 :周杨 客服电 话:95536 公司网 站:http://www.guosen.com.cn 6 )中 银国 际证 券有 限责 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 200 号 中银 大厦 39F 法定代 表人 : 许刚 联系人 :


马瑾 联系电 话: 61195566 公司网 站:www.bocichina.com 7 )中 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联系电 话:95558 公司网 站:www.cs.ecitic.com 8 )光 大证 券股 份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客服电 话:95525 公司网 站 :www.ebscn.com 9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黄莹 客服电 话:95523 公司网 站:www.swhysc.com 10 )中 信建 投证 券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 佑君 联系人 :刘芸 、 许梦 园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公司网 站:http://www.csc108.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销售 基金 , 并及 时公 告。 2 、场内 销售 机构 场内销 售机 构是 指具 有基 金销售 业务 资格 、 并经 深圳 证券交 易所 和中 国证 券登 记结算 有 限责任 公司 认可 的深 圳证 券交易 所会 员单 位, 具体 名单 如 下: (1) 具有 基金 发行 认购 权 限的会 员单 位名 单( 更新 至 2014 年 7 月 25 日, 若 有变更 以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披露 信息为 准) 爱建证 券、 安信 证券、 渤 海证券 、 财 达证 券、 财 富 证券、 财富 里昂、 财通 证 券、 长 城证 券、 长 江证 券、 诚浩 证券 、 川财 证券 、 大 通证 券、 大同证 券、 德邦 证券 、 第 一创业 、 东 北证 券、 东 方证 券、 东海 证券 、 东莞 证券 、 东 吴证 券、 东兴证 券、 高华 证券 、 方 正证券 、 光 大证 券、 广 发证 券、 广州 证券 、 国都 证券 、 国 海证 券、 国金证 券、 国开 证券 、 国 联证券 、 国 盛证 券、 国 泰君 安、 国信 证券 、 国元 证券 、 海 通证 券、 恒泰长 财、 恒泰 证券 、 红 塔证券 、 宏 源证 券、 宏 信证 券、 华安 证券 、 华宝 证券 、 华 创证 券、 华福证 券、 华林 证券 、 华 龙证券 、 华 融证 券、 华 泰联 合、 华泰 证券 、 华西 证券 、 华 鑫证 券、 江海证 券、 金元 证券 、 开 源证券 、 联 讯证 券、 民 生证 券、 民族 证券 、 南京 证券 、 平 安证 券、 齐鲁证 券、 日信 证券 、 瑞 银证券 、 山 西证 券、 上 海证 券、 申银 万国 、 世纪 证券 、 首 创证 券、 天风证 券、 天源 证券 、 万 和证券 、 万 联证 券、 西 部证 券、 西藏 同信 、 西南 证券 、 厦 门证 券、 湘财证 券、 新时 代证 券、 信达证 券、 兴业 证券、 银河 证券 、 银 泰证 券、 英 大证 券、 招商 证券 、 浙商 证券 、 中 航证 券、 中金公 司、 中山 证券、 中投 证券 、 中 天证 券、 中 信建 投、 中信 浙江 、 中信 万通 、 中 信证 券、 中银证 券、 中邮 证 券、 中原 证券 (排 名不 分先后 ) (2) 具有 基金 申购 赎回 权 限的会 员单 位名 单( 更新 至 2014 年 7 月 25 日, 若 有变更 以 深圳证 券交 易所 网站 披露 信息为 准) 爱建证 券、 安信 证券、 渤 海证券 、 财 达证 券、 财 富 证券、 财富 里昂、 财通 证 券、 长 城证 券、 长 江证 券、 诚浩 证券 、 川财 证券 、 大 通证 券、 大同证 券、 德邦 证券 、 第 一创业 、 东 北证 券、 东 方证 券、 东海 证券 、 东莞 证券 、 东 吴证 券、 东兴证 券、 方正 证券 、 光 大证券 、 广 发证 券、 广 州证 券、 国都 证券 、 国海 证券 、 国 金证 券、 国开证 券、 国联 证券 、 国 盛证券 、 国 泰君 安、 国 信证 券、 国元 证券 、 海通 证券 、 恒 泰长 财、 恒泰证 券 、 红塔 证券 、 宏 源证券 、 宏 信证 券、 华 安证 券、 华宝 证券 、 华创 证券 、 华 福证 券、 华林证 券、 华龙 证券 、 华 融证券 、 华 泰联 合、 华 泰证 券、 华西 证券 、 华鑫 证券 、 江 海证 券、 金元证 券、 联讯 证券 、 民 生证券 、 民 族证 券、 南 京证 券、 平安 证券 、 齐鲁 证券 、 日 信证 券、 瑞银证 券、 山西 证券 、 上 海证券 、 申 银万 国、 世 纪证 券、 首创 证券 、 天风 证券 、 天 源证 券、 万和证 券、 开源 证券 、 万 联证券 、 西 部证 券、 西 藏同 信、 西南 证券 、 厦门 证券 、 湘 财证 券、 新时代 证券 、 信 达证 券、 兴业证 券、 银河 证券、 银泰 证券 、 英 大证 券、 招 商证 券、 浙商 证券 、 中航 证券 、 中 金公 司、 中山证 券、 中投 证券 、 中天 证券 、 中 信建 投、 中 信浙 江、 中信 万通 、 中信 证券 、 中 银证 券、 中邮证 券、 中原 证券( 排名 不分 先后 ) (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街17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桥 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 周明 电话:


(010 )59378835 传真:


(010 )59378907 联系人 :


任瑞新 (三)出具法律意见 书的 律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代 金融 中 心 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经办律 师: 吕红 、孙 睿 联系人 :孙 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 的会 计师事务所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 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 16 层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吴 港平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 :汤 骏 经办会 计师 :汤骏 、 许培 菁 五、 基 金的 名称 中 银 盛 利 纯 债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六、 基 金的 类型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七、 基 金的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投资 风险 并保 持资产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通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 追求 基金 资产的 长期 稳定 增值 。 八、 基 金的 投资范 围 本基金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法 发行 和上 市交 易的 国债、 金融 债、央 行票据 、地方 政府 债、企 业债、 公司债 、中 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 级短期 融资券 、 资产支 持证券 、次级 债、 可转换 债券( 含分离 交易 可转换 债券) 、 中小 企业私 募债券 、债券 回购 、 货 币市 场工具 、 银 行存款 , 以及 法律法 规或 中国证 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它 固定 收益 类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本基金 不从 二级 市场 买入 股票, 不参 与一 级市 场股 票首次 公开 发行 或增 发, 但可持 有因 所持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转股 形成的 股票 、 因 持有 股票 被派发 的权 证、 因投 资于 可分离 交易 可转 换债券 等金 融工 具而 产生 的权证 。 因 上述 原因 持有 的股票 , 本 基金 应在 其可 交易之 日起 的 6 个月内 卖出 。因 上述 原因 持有的 权证 ,本 基金 应在 其可交 易之 日起 的 1 个 月 内卖出 。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 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 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80% 。 但应 开放期 流动 性需 要, 为保 护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 开放期 开始 前三 个月 至开 放期结 束后 三个 月内不 受前 述比 例限 制。 开放期 内, 基金 持有 现金 或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不 低 于 5% , 在封闭 期内 ,本 基金 不受 上述 5% 的限 制。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九、 基 金的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采取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 策略 ,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前提 下, 实 现风 险和收 益的 最佳 配比 。 1 、类 属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定性 和定 量地 分析 不同类 属债 券类 资产 的信 用风险 、 流动 性风 险及 其经 风险调 整 后的收 益率 水平 或盈 利能 力, 通过 比较 或合 理预 期不 同类属 债券 类资 产的 风险 与收益 率变 化 , 确定并 动态 地调 整不 同类 属债券 类资 产间 的配 置比 例, 确定 最能 符合 本基 金风 险收益 特征 的 资产组 合。 2 、久 期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认真 研判 中国 宏观 经济运 行情 况 , 及由 此引 致的货 币政 策 、 财政 政策 , 密 切跟 踪 CPI 、PPI 、M2 、M1 、 汇率 等利率 敏感 指标 , 通过 定 性与定 量相 结合 的方 式 , 对未来 中国 债 券市场 利率 走势 进行 分析 与判断 ,并 由此 确定 合理 的债券 组合 久期 。 (1)宏 观经济 环境分 析: 通过跟踪 、研 判诸如 工业 增加值同 比增 长率、 社会 消费品 零 售总额 同比 增长 率、 固定 资产投 资额 同比 增长 率、 进出口 额同 比增 长率 等宏 观经济 数据 , 判 断宏观 经济 运行 趋势 及其 在经济 周期 中所 处位 置, 预测国 家货 币政 策、 财政 政策取 向及 当前 利率在 利率 周期 中所 处位 置;基 于利 率周 期的 判断 ,密切 跟踪 、关 注诸 如 CPI 、PPI 等物价 指数、 银行 准备 金率 、 货 币供应 量、 信贷 状况 等金 融运行 数据 , 对 外贸 易顺 逆差、 外商 直接 投资额 等实 体经 济运 行数 据,研 判利 率在 中短 期内 变动趋 势, 及国 家可 能采 取的调 控政策 ; (2)利 率变动 趋势分 析: 基于对宏 观 经 济运行 状态 以及利率 变动 趋势的 判断 ,同时 考 量债券 市场 资金 面供 应状 况、市 场主 流预 期等 因素 ,预测 债券 收益 率变 化趋 势; (3)久 期分析 :根据 利率 周期变化 、市 场利率 变动 趋势、市 场主 流预期 ,以 及当期 债 券收益 率水 平 , 通过 合理 假设下 的情 景分 析和 压力 测试 , 最 后确 定最优 的债 券组合 久期 。 当 预期市 场总 体利 率水 平降 低时, 本基 金将 延长 所持 有的债 券组 合的 久期 值, 从而可 以在 市场 利率实 际下 降时 获得 债券 价格上 升收 益 ; 反之 , 当 预期市 场总 体利 率水 平上 升时 , 则 缩短 组 合久期 ,以 规避 债券 价格 下降的 风险 带来 的资 本损 失,获 得较 高的 再投 资收 益。 3 、期 限结 构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综 合考 察收 益率 曲线和 信用 利差 曲线 , 通过 预期收 益率 曲线 形态 变化 和信用 利 差曲线 走势 来调 整投 资组 合的头 寸。 在考察 收益 率曲 线的 基础 上, 本基 金将 确定采 用集 中策略 、 哑铃 策略或 梯形 策略等 , 以 从收益 率曲 线的 形变 和不 同期限 信用 债券 的相 对价 格变化 中获 利。 一般 而言, 当预期 收益 率 曲线变 陡时 , 本 基金 将采 用集中 策略 ; 当 预期 收益 率曲线 变平 时, 将采 用哑 铃策略 ; 在 预期 收益率 曲线 不变 或平 行移 动时, 则采 用梯 形策 略。 4 、信 用类 债券 策略 (1) 信用 类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对于 金融 债、 信用 等级为 投资 级的 企业 (公 司) 债等 信用 类债券 采取 自上而 下 与 自下而 上相 结合 的投 资策 略。 通 过内 部的 信用 分析 方法对 可选 债券 品种 进行 筛选过 滤, 通过 自上而 下地 考察 宏观 经济 环境、 国家 产业 发展 政策 、 行业 发展 状况 和趋 势、 监管环 境、 公司 背景、 竞争地 位、 治 理结 构、 盈 利能力 、 偿债 能力 、 现金流 水平 等诸 多因 素 , 通过给 予不 同 因素不 同权 重, 采用 数量 化方法 把主 体所 发行 债券 分为 6 个信 用级 别, 其中 ,1-3 级资质 较 好, 可 以长期 持有 , 被视 为配置 类资 产;4-5 级则 资 质稍差 , 可以 短期 持有, 被视为 交易 类 资产; 而规 避类 则资 质很 差,信 用风 险很 高, 限制 对其投 资。 信用债 收益 率是 在基 准收 益率基 础上 加上 反 映 信用 风险收 益的 信用 利差 。 基准 收益率 主 要受宏 观经 济政 策环 境的 影响 , 信 用利 差收 益率 主要 受该信 用债 对应 信用 水平 的市场 信用 利 差曲线 以及 该信 用债 本身 的信用 变化 的影 响。 因此, 信用债 的投 资策 略可 细分 为基于 信用 利 差曲线 变化 的投 资策 略、 基于信 用债 个券 信用 变化 的投资 策略 。 1 )基 于信 用利 差曲 线变 化 的投资 策略 首先,信 用利 差曲线 的变 化受到经 济周 期和相 关市 场变化的 影响 。如果 宏观 经济向好 , 企业盈 利能力 增强, 现金 流好转 ,信贷 条件放 松, 则信用 利差将 收窄; 如果 经济陷 入萧条 ,企业亏 损增 加, 现金 流恶 化, 信 贷条 件收 紧, 则信 用利差 将拉 大。 其次 , 分 析信用 债市 场容 量、 信用 债券 结构 、 流 动 性等变 化趋 势对 信用 利差 曲线的 影响 ; 同时政 策的 变化也 影响 可投 资信用 债券 的投 资主 体对 信用债 的需 求变 化。 本基 金将综 合各 种因 素, 分析 信用利 差曲 线整 体及分 行业 走势 ,确 定不 同风险 类别 的信 用债 券的 投资比 例。 2 )基 于信 用债 个券 信用 变 化的投 资策 略 除受宏 观经 济和 行业 周期 影响外 , 信用 债发 行人 自身 素质也 是影 响个 券信 用变 化的重 要 因素, 包括股 东背景 、法 人治理 结构、 管理水 平、 经营状 况、财 务质量 、融 资能力 等因素 。 本基金 将通 过公 司内 部的 信用债 评级 系统 , 对债 券发 行人进 行资 质评 估并 结合 其所属 行业 特 点, 判 断个 券未 来信 用变 化的方 向, 采用 对应 的信 用利差 曲线 对公 司债 、 企 业债定 价, 从而 发掘价 值低 估债 券或 规避 信用风 险。 (2) 信用 风险 控制 措施 本基金 实施 审慎 的风 险控 制措施 , 以 便有 效评 估和 控制组 合信 用风 险暴 露。 通过建 立信 用风险 评估体 系和精 选交 易对手 ,严格 控制各 信用 级别持 仓量、 组合持 仓分 布等重 要指标 , 控制投 资风 险。 5 、流 动性 管理 策略 为合理 控制 本基 金开 放期 的流动 性风 险, 并满 足每 次开放 期的 流动 性需 求, 本基金 在投 资管理 中将 持有 债券 的组 合久期 与封 闭期 进行 适当 的匹配 。 6 、息 差策 略 当回购利 率低 于债券 收益 率时,本 基金 将实施 正回 购并将融 入的 资金投 资于 信用债券 , 从而获 取债 券收 益率 超出 回购资 金成 本( 即回 购率 )的套 利价 值。 7 、资 产支 持证 券( 含资 产 收益计 划)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管理 人通 过考 量宏 观经济 形势 、 提前偿 还率 、 违 约率 、 资 产池 结构 以 及资产 池资 产所在 行业 景气 情况 等因 素, 预判 资产 池未来 现金 流变动 ; 研究 标的证 券发 行条款 , 预测 提 前偿还 率变 化对 标的 证券 平均久 期及 收益 率曲 线的 影响 , 同 时密 切关 注流 动性 变化对 标的 证 券收益 率的 影响 , 在 严格 控制信 用风 险暴 露程 度的 前提下 , 通过 信用研 究和 流动性 管理 , 选 择风险 调整 后收 益较 高的 品种进 行投 资。 本基金 可根 据市 场发 展, 精选投 资夹 层工 具, 在控 制风险 的前 提下 谋求 收益 增强。 8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的 投 资策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本 质上 为公司 债, 只是 发行 主体 扩展到 未上 市的 中小 型企 业, 扩 大了 基金 进行债 券投 资的 范围 。 由 于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发行 主体为 非上 市中 小企 业, 企业管 理体 制和治理结 构弱 于普 通上 市公 司, 信 息披 露情 况相 对滞 后, 对 企业 偿债 能力 的评 估难度 高于 普通 上市公 司 , 且 定向发 行方 式限制 了合 格投 资者 的数 量, 会导 致一 定的流 动性 风险 。 因 此本 基 金对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的 投资将 重点 关注 信用 风险 和流动 性风 险 。 本 基金 采取 自下而 上的 方 法建立 适合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的 信用 评级 体系 , 对 个券进 行信 用分 析, 在信 用风险 可控 的前 提下, 追求 合理 回报。 本基 金根据 内 部 的信 用分 析方 法对可 选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品 种进 行 筛选过 滤, 重 点分 析发 行 主体的 公司 背景、 竞争 地 位、 治 理结构 、 盈利 能力 、 偿债能 力、 现 金流水 平等 诸多 因素 , 给 予不同 因素 不同 权重 , 采 用数量 化方 法对 主体 所发 行债券 进行 打分 和投资 价值 评估 ,选 择发 行主体 资质 优良 ,估 值合 理且流 通相 对充 分的 品种 进行适 度投资 。 十、 业 绩比 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1 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税后)+0.6% 。 每个 封 闭 期首 日 ,1 年期定 期存 款利 率根 据当 日中国 人民 银行 公布 并执 行的利 率水 平调 整。 本基金 选择 一年 期定 期存 款利率 (税 后)+0.6% 作 为 业绩比 较基 准主 要考 虑如 下: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主要 投资于 各类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 强调 基金 资产 的稳 定增值 , 以 1 年期 定期 存款 利率 ( 税后)+0.6% 作 为业 绩比 较 基准, 符合 本基 金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且 与本基 金每 封闭 满1 年开 放一次 的运 作方 式相 匹配 。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 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能 为市场 普遍 接受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推 出, 或 者是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合 用于 本基 金的 业绩 基准的 指数 时, 本基 金管 理人在 与基 金托 管人协 商一 致, 并履 行适 当程序 后调 整或 变更 业绩 比较基 准并 及时 公告 , 而 无 需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十 一、 风 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本基 金的 预期 收益和 预期 风险高 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混 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十 二、 投 资组 合报告 本基金 管理 人的 董事 会及 董事保 证本 报告 所载 资料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 遗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别及 连带 责任 。 本基金 的托 管人 —— 中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基 金合 同规 定, 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报告 等内 容,保 证复 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本报告 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过审计 。 (一)报告期末基金 资产 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77,507,139.40 1.80 其中: 股票 77,507,139.40 1.80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937,392,413.40 91.62 其中: 债券 3,937,392,413.40 91.62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65,126,648.89 3.8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17,277,038.01 2.73 8 合计 4,297,303,239.70 100.00 (二)报告期末按行 业分 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284,000.00 0.38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13,280,271.04 0.49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36,405,308.88 1.36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7,537,559.48 0.65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7,507,139.40 2.89 (三)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000089 深圳机 场 3,227,421 36,405,308.88 1.36 2 600016 民生银 行 1,764,342 17,537,559.48 0.65 3 600023 浙能电 力 1,338,737 13,280,271.04 0.49 4 002408 齐翔腾 达 600,000 10,284,000.00 0.38 (四 ) 报告期末按债 券品 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1,680,000.00 1.93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1,680,000.00 1.93 4 企业债 券 2,992,198,615.40 111.51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363,732,000.00 13.56 6 中期票 据 527,818,000.00 19.67 7 可转债 842,798.00 0.03 8 可交换 债券 1,121,000.00 0.04 9 其他 - - 10 合计 3,937,392,413.40 146.74 (五)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 投资 明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 1 124336 13 渝 地产 1,450,840 152,541,317.60 5.68 2 1082160 10 河钢 MTN2 1,200,000 120,780,000.00 4.50 3 122501 12 寿 财资 1,109,810 113,688,936.40 4.24 4 122520 12 唐 城投 998,970 104,242,519.50 3.88 5 122273 13 鲁金 01 997,440 102,975,705.60 3.84 (六) 报告期末按 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七)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八) 报告期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九)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1 本期国债期货投 资政策 本基金 投资 范围 未包 括国 债期货 ,无 相关 投资 政策 。 2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 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 3 本期国债期货投 资评价 本基金 报告 期内 未参 与国 债期货 投资 ,无 相关 投资 评价。 (十)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证 券的发 行主 体本 期没 有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或在报 告编 制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 票没有 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选 股票 库。 3 其他各项资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89,944.0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386,171.6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08,800,922.31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7,277,038.01 4 报告期末持有的 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期末前十名 股票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无 流通 受限 情况 。 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的其 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计 算中 四舍 五入 的原 因,本 报告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项之 间可 能存 在尾 差。 十 三、 基 金的 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预示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 8 月 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以来 基金 投资 业绩 与同 期业绩 比 较基准 的比 较如 下表 所示 :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 基金 合同 生 效起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0.30% 0.08% 1.46% 0.01% -1.76% 0.07%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3.82% 0.14% 3.57% 0.01% 10.25% 0.13%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6.92% 0.17% 1.49% 0.01% 5.43% 0.16% 自基金 合同 生 效起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21.32% 0.14% 6.64% 0.01% 14.68% 0.13% 十 四、 基 金费 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 关的 费用 1、 费用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基金 相关 的信 息披 露费 用; (5)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相关 的会 计师 费、 律师 费和诉 讼费 ;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8) 基金 的银 行汇 划费 用 ; (9) 基金 上市 费用 及年 费 ; (10) 证券 账户 开户 费用 、银行 账户 维护 费用 ; (10)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基 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用 。 2、 费用计提方法、 计提标 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7% 年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0.7%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管 理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 给基金 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日 、公 休假 等, 支付 日 期顺延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0.2% 的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 H =E ×0.2%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 提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 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 发 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 2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上述 “一 、 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中第 (3) - (10 ) 项 费用” , 根 据有 关法 规及 相应 协 议规定 , 按费用 实际 支出 金额 列入 当期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 从基金 财产 中支 付。 3、 不列入基金费用 的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基 金管理 人和基 金托 管人因未 履行 或未完 全履 行义务导 致的 费用支 出或 基金财 产 的损失 ; (2)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 的事项 发生 的费 用; (3) 《 基金 合同 》生 效前 的相关 费用 ; (4) 其他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 规及中 国证 监会 的有 关规 定不得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4、 基金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二)与基金销售有 关的 费用 1 、申 购费 用 本基金 申购 费用 由投 资人 承担, 不列 入基 金财 产。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如 下: 单笔申 购金 额 M 申购费 率 场外申 购 M <100 万元 0.80% 100 万 元≤M <200 万元 0.50% 200 万 元≤M <500 万元 0.30% M ≥500 万元 1000 元/ 笔 场内申 购 由销售 机构 参照 场外 申购 费率执 行 2 、赎 回费 用 投资人 可将 其持 有的 全部 或部分 基金 份额 赎回 。 赎回 费用由 赎回 基金 份额 的基 金份额 持 有人承 担, 在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赎 回基 金份 额时 收取 。 赎回 费归 入基 金财 产的 比例为 赎回 费总 额的 100% 。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如 下: 持有期 限(Y ) 赎回费 率 场外赎 回 Y <30 天 0.75% Y ≥30 天 0 场内赎 回 0 投资人 通过 日常 申购 所得 基金份 额, 持有 期限 自登 记机构 确认 登记 之日 起计 算。 3 、本 基金 份额 净值 的计 算 ,保留 到小 数点 后3 位, 小数点 后 第 4 位 四舍 五入 ,由此 产 生的收 益或 损失 由基 金财 产承担 。T 日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在当 天收 市后 计算 , 并 在T+1 日内 公 告。遇 特殊 情况 ,经 中国 证监会 同意 ,可 以适 当延 迟计算 或公 告。 4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基 金 合同约 定的 范围 内调 整费 率或收 费方 式, 并最 迟于 新的费 率或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5 、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在不 违 反法律 法规 规定 及基 金合 同约定 的情 形下 根据 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针对 以特 定交易 方式 (如 网上 交易 、 电话 交易 等) 进行 基金 交易的 投 资 人定 期或不 定期 地开 展基 金促 销活动 。 在 基金 促销 活动 期间, 按相 关监 管部 门要 求履行 必要 手续 后,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适当 调低基 金申 购费 率和 基金 赎回费 率, 并进 行公 告。 (三)其他费用 本基金 其他 费用 根据 相关 法律法 规执 行。 十 五、 对 招募 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 说明 (一) 在“基金管理人” 部分, 对基金管理人简况 、董事 会成员、基金经理 、投资 决策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及职 务 的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二) 在“基金托管人” 部分, 对 基金托管人基本 情况概 况 、主要人员情况 、基金 托 管业 务经营 情况 、基 金托 管人 的内部 控制 制度 的相 关信 息 进行 了更 新; (三) 在“相 关服 务机 构“ 部分 ,对基 金 份 额发 售机 构 的 相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四) 在“基金的封闭期 和开放 期“部分,对基金 的封闭 期和开放期的相关 信息进 行了更 新; (五) 在“基金份额的申 购与赎 回“部分,对申购 与赎回 办理的开放日及时 间的相 关信息 进行了 更新 ; (六) 在 “ 投资 组合 报告 ” 部 分, 根据 《信 息披 露内 容与格 式准则 第 5 号 》 及 《基 金合 同》 , 披露了 本基 金最 近一 期投 资组合 报告 的内 容; (七) 在“基 金的 业绩 ”部 分, 披露了 基金 自合 同生 效以 来的投 资业 绩 ; (八) 在“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 分,列 明 了 前次 招募 说明 书公布 以来 的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 二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