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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投全球(378006)

上投全球: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9月)查看PDF公告

 



上 投 摩根 全 球新 兴 市场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更 新 )摘要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2011 年1 月30 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 示: 1. 投 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 购基金 时应 当认 真阅 读招 募说明 书; 2.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 示其未 来表 现; 3. 基金 投资者 购买 基金并 不等于将 资金 作为存 款存 入银行或 者存 款类金 融机 构,基金 管理 人不保 证基 金一 定盈 利, 也不保 证最 低收 益。 4.本摘 要根据 基金 合同和 基金招 募说明 书编写 ,并 经中国 证监会 核准。 基金 合同是 约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基 金法》 、 《运作 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规 定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 额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 应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5. 本 基金 的基 金名 称 自 2015 年 7 月 21 日起 由上 投 摩根 全 球新 兴市 场 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变更为 上投 摩根 全球 新兴 市场 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该变更 不涉 及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权 利义 务 关系的 变化 , 亦不涉 及投 资目标 、 投资 范围和 投资 策略的 变更 , 对本基金 的 投资及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利益 无实 质性 不利 影响 。 6.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 载内 容 截止日 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基 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 业绩的 数据 截 止日 为2015 年6 月30 日。 二零一 五年 九月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上 投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本 信息 如下 :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富 城路 99 号 震旦 国际 大楼20 层 法定代 表人 : 陈 开元 总经理 : 章 硕麟 成立日 期:2004 年 5 月 12 日 实缴注 册资 本: 贰亿 伍仟 万元人 民币 股东名 称、 股权 结构 及持 股比例 : 上海国 际信 托有 限公 司





























51%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是经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2004]56 号文 批准 ,于2004 年 5 月 12 日 成立 的合 资基 金管 理公司 。2005 年 8 月 12 日,基 金管 理人 完成 了股 东之间 的股 权 变更事项 。公 司注册 资本 保持不变 ,股 东及出 资比 例分别由 上海 国际信 托有 限公司 67%和 摩根资 产管 理( 英国 )有 限公 司 33 %变 更为 目前 的51% 和49% 。 2006 年 6 月 6 日 ,基 金管 理人的 名称 由“ 上投 摩根 富林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变更 为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该 更名 申请 于 2006 年 4 月 29 日 获得 中国 证 监会的 批准 , 并于2006 年6 月2 日在 国 家 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 变更 相关手 续。 2007 年10 月8 日 , 基 金 管理人 股东 “ 上海 国际 信 托投资 有限 公司 ” 更名 为 “上 海国 际 信托有 限公 司” 。 2009 年3 月31 日 , 基 金管 理人的 注册 资本 金由 一亿 五千万 元人 民币 增加 到二 亿五千 万 元人民 币, 公司 股东 的出 资比例 不变 。 该 变更 事项 于2009 年3 月31 日 在国 家工商 总局 完成 所有变 更相 关手 续。 基金管 理人 无任 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董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陈开元 先生 ,董 事长 大学本 科学 历。 先后任 职于 上海 市财 政局 第三分 局, 共青 团上 海市 财政局 委员 会, 英国 伦 敦Coopers &


3 Lybrand 咨 询公 司等, 曾任 上海市 财政 局对 外经 济财 务处处 长、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公 司副 总 经理, 现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董事: 董事:Paul Bateman 毕业于 英 国Leicester 大 学。 历任 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全 球总监 ,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投资 管 理业 务CEO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全 球主 席、 摩 根资 产管 理委 员会 主席及 投资 委员 会会 员。 同时也 是摩 根大通 高管 委员 会 资 深成 员。 董事: 许立 庆


台湾政 治大 学工 商管 理硕 士学位 。


曾任摩 根富 林明 台湾 业务 总经理 、摩 根资 产管 理亚 太区行 政总 裁。 现任怡 和 ( 中国) 有限 公司 主席、 怡和 管理 有限 公司 董事 ; 香港 商会 中国 委员 会副主 席 ; 富时台 湾交 易所 台湾 系列 五十指 数咨 询委 员会 主席 。 董事:Jed Laskowitz 获美国 伊萨 卡学 院学 士学 位(主 修政 治) 及布 鲁克 林法学 院荣 誉法 学博 士学 位。 曾负责 管 理J.P Morgan 集 团的美 国基 金业 务。 现任摩根 资产管 理亚 洲基 金行政总 裁及亚 太区 投资 管理业务 总监;J.P Morgan 集团 投 资管理及 环球 基金营 运委 员会成员 ;美 国资金 管理 协会(MMI )董 事会 成员; 纽约州大 律师 公会会 员。 董事: 陈兵 博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财 富管理 部总 经理 、 上海 国际 信托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兼 董事会 秘 书。 现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党委 副书 记、 副董 事长 、总经 理。 董事: 胡越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金融 管理 总部 总经 理助 理。 现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资本 运营 部副 总经 理。 董事: 潘卫 东 硕士研 究生 ,高 级经 济师 。 曾任上 海市 金融 服务 办公 室金融 机构 处处 长( 挂职 ) 、上海 国际 集团 有限 公司 副总裁 。 现任上 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副行 长 、 上 海国 际信托 有限 公司 党委 书记 、 董事 长 。


4 董事: 章硕 麟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 富证 券( 台湾 )投 资顾问 股份 有限 公司 协理 、摩根 大通 (台 湾) 证券 副总经 理 、 摩根富 林明 (台 湾)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独立董 事: 独立董 事: 刘红 忠 国际金 融系 经济 学博 士, 现任复 旦大 学国 际金 融系 教授及 系主 任、 中国 金融 学会理 事 、 中国国 际金 融学 会理 事和 上海市 金融 学会 理事 。 独立董 事: 戴立 宁 获台湾 大学 法学 硕士 及美 国哈佛 大学 法学 硕士 学位 。 历任台 湾财 政部 常务 次长 。 现任台 湾东 吴大 学 法 律研 究所兼 任 副 教授 。 独立董 事: 李存 修 获美国 加州 大学 柏克 利校 区企管 博士(主 修财 务) 、 企管硕 士、 经济 硕士 等学 位。 现任台 湾大 学财 务金 融学 系专任 特聘 教授 。 独立董 事: 俞樵 经济学 博士 。 现任清 华大 学公 共管 理学 院经济 与金 融学 教授 及公 共政策 研究 所所 长 。 曾 经在 加里伯 利 大学经 济系 、新 加坡 国立 大学经 济系 、复 旦大 学金 融系等 单位 任教 。 2. 监事会 成员 基本 情况 : 监事长 :郁 忠民 研究生 毕业 ,高 级经 济师 。 历任华 东政 法学 院法 律系 副主任 ; 上海 市证券 管理 办公室 稽查 处 、 机构 处处 长; 上海 国 际集团 有限 公司 投资 管理 部经理 ; 上 海证 券有限 责 任公司 副董 事长 、 总经 理 、 党委 副书 记 ; 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监事:Simon Walls 获伦敦 大学 帝国 理工 学院 的数学 学士 学位 。 历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 总裁、 首席运 营官 ;JPMorgan Trust Bank 总裁、 首席 运营 官以 及基 础架构 总监 。 现任摩 根资 产管 理日 本董 事长以 及投 资管 理亚 洲首 席行 政 官。 监事: 张军


5 曾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交易 部总 监。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 势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上 投摩 根 全 球 天 然 资 源 混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监事: 万隽 宸 曾任上 海国 际集 团有 限公 司高级 法务 经理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风险 管理及 业务 协作 部总 监。 3. 总经理 基本 情况 : 章硕麟 先生 ,总 经理 。 获台湾 大学 商学 硕士 学位 。 曾任怡 富证 券( 台湾 )投 资顾问 股份 有限 公司 协理 、摩根 大通 (台 湾) 证券 副总经 理 、 摩根富 林明 (台 湾)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现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总经 理。 4. 其他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侯明甫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毕业于 台湾 中国 文化 大学 , 获 企业 管理 硕士 。 曾 任 职于台 湾金 鼎证 券公 司、 摩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投 资顾 问股 份有限 公司 、 摩 根富 林明 (台湾 ) 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摩 根富 林明 证券投 资信 托股 份有 限公 司,主 要负 责证 券投 资研 究、公 司管 理兼 投资 相关 业务管 理。 经晓云 女士 ,副 总经 理。 上海财经 大学 工商管 理硕 士,曾任 职于 上海证 券( 原上海财 政证 券) ,先 后担 任总经 理 办公室 副主任 (主持 工作) 、市场 管理部 经理, 经纪 管理总 部副总 经理、 总经 理,负 责证券 经纪业 务的 管理 和运 作。 陈星德 先生 ,副 总经 理。 毕 业于 中国 政法 大学 ,获 法学博 士学 位。 曾任职于 江苏 省人大 常委 会、中国 证监 会、瑞 士银 行环球资 产管 理(香 港) 、 国投瑞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并曾 担任上 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督察 长一 职。 张军先 生, 副总 经理 毕业于 同济 大学 ,获 管理 工程硕 士学 位。 历任中 国建 设银 行上 海市 分行办 公室 秘书 、公 司业 务部业 务科 科长 ,徐 汇支 行副行 长 、 个人金 融部 副总 经理 ,并 曾担任 上投 摩根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一职 。 刘万方 先生 ,督 察长 。 获经济 学博 士学 位。 曾任职 于中 国普 天信 息产 业集团 公司 、美 国MBP 咨 询公司 、中 国证 监会 。 5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基金经 理王 邦祺 先生 , 1972 年4月6日 生, 台湾 大学 历 史学学 士 , 台 湾大学 历史 学硕士 班 6 研究生,11 年证 券基金从 业经历。2007 年9 月加入上 投摩根基金 公司, 目前任 职投资经理 , 负责QDII 海外固定 收益 及 海外可 转债 投资 。 曾 任职 于香港 永丰 金证 券(亚洲) 及 香港永 丰金 资 产( 亚洲) 有限 公司 , 负 责管 理海外 可转 债及 海外 新兴 市场固 定收 益部 位, 具有 香港证 券交 易 及香港资产管理负责人员(Responsible Officer) 资格。 自2011 年1月起任上投摩根 全球新兴市 场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自2014 年12 月 起担 任上投 摩根 亚太 优 势 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6 .基 金管 理人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成 员的 姓名 和职 务 侯明甫 先生 , 副 总经 理; 杜 猛先生 , 投 资一 部投 资总 监; 孙 芳女 士, 投 资二 部投 资总监 ; 孟晨波 女士, 货币 市场 投 资部总 监; 赵 峰先 生, 债 券投资 部总 监; 张 军先 生 , 基金经 理; 黄 栋先生 ,量 化投 资部 总监 ;吴文 哲先 生, 研究 总监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简称 :中 国建 设 银行)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成立时 间:2004 年 09 月17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 贰仟 伍佰 亿壹 仟零玖 拾柒 万柒 仟肆 佰捌 拾陆元 整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基 字[1998]12 号 联系人 :田


青 联系电 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 设银 行成 立 于 1954 年10 月 , 是 一家 国内 领先 、 国际知 名的 大型 股份 制商 业银行 , 总部设 在北 京。 中国 建设 银行 于 2005 年10 月 在香 港联合 交易 所挂 牌上 市( 股 票代 码 939) , 于 2007 年 9 月 在上 海证 券 交易所 挂牌 上市(股 票代 码 601939)。于 2014 年末 ,中国 建设 银 行市值 约 为2,079 亿 美元 ,居全 球上 市银 行第 四位 。 于 2014 年 末, 本 集团 资产 总额 167,441.30 亿 元, 较 上年增 长 8.99% ; 客 户贷 款 和垫款 总额94,745.23 亿 元, 增 长 10.30% ;客 户存 款总 额128,986.75 亿 元, 增 长 5.53%。 营业 收 入 5,704.70 亿 元 , 较 上 年 增 长 12.16% ; 其 中 , 利 息 净 收 入 增 长 12.28% , 净 利 息 收 益 率 (NIM)2.80% ;手 续费 及佣 金净收 入占 营业 收入 比重 为 19.02%; 成本 收入 比为 28.85% 。利 润 总额2,990.86 亿 元, 较上 年增 长 6.89% ;净 利润2,282.47 亿 元, 增长6.10% 。 资本充 足率 7 14.87% ,不 良贷 款 率1.19%,拨 备覆 盖率222.33% 。 客户基 础进 一步 夯实 , 全年 公司机 构有 效客 户和 单位 人民币 结算 账户 分别 新增11 万户 和 68 万户 ,个 人有 效客 户新 增1,188 万 户。 网点 “三 综 合”覆 盖面 进一 步扩 大, 综合性 网点 达 到1.37 万个 ,综 合柜 员占 比达到80% ,综 合营 销团 队1.75 万 个, 网点 功能 逐步 向客户 营销 平 台、 体验 平台 和产品 展示 平台转 变 。 深 化网点 柜面 业务前 后台 分离 , 全 行超 过1.45 万个 营 业 网点30 类柜 面实 时性 业务 产品实 现总 行集 中处 理, 处理效 率提 高60% 。 总分 行 之间、 总分 行 与子公 司之 间、 境内 外以 及各分 行之 间的 业务 联动 和交叉 营销 取得 重要 进展 ,集团 综合 性 、 多功能 优势 逐步 显现 。 债务融 资工 具累 计承 销3,989.83 亿元 , 承销 额连 续四 年同业 排名 第一 。 以 “养 颐” 为 主 品牌的 养老 金融 产品 体系 进一步 丰富 , 养 老金 受托 资产规 模、 账户 管理 规模 分别新 增188.32 亿元和62.34 万 户。 投资 托 管业务 规模 增幅38.06% , 新增证 券投 资基 金托 管只 数和首 发份 额 市场领 先。 跨境 人民 币客 户数突 破1 万个 、结 算量 达1.46 万 亿元 。信 用卡 累计 发卡量6,593 万张, 消费 交易 额16,580.81 亿元 ,多 项核 心指 标同 业第一 。私 人银 行业 务持 续推进 ,客 户 数量增 长14.18% ,金 融资 产增长18.21% 。 2014年 , 本 集 团各方 面良 好表现 , 得到 市场与 业界 广泛认 可 , 先 后荣获 国内 外知名 机 构 授予的100 余项 重要 奖项 。 在英国 《银 行家 》杂 志2014 年“ 世界 银行1000 强排 名 ”中, 以一 级资本 总额 位列 全球 第2 ; 在英国 《金 融时 报》 全球500 强排 名第29位 ,新 兴市 场500 强排 名 第3位 ;在 美国 《福 布斯 》 杂志2014年 全球 上市 公司2000 强 排名 中位 列第2 ;在 美国《 财富 》 杂志世 界500 强 排名 第38 位 。此外 ,本 集团 还荣 获国 内外重 要媒 体评 出的 诸多 重要奖 项, 覆 盖公司 治理 、社 会责 任、 风险管 理、 公司 信贷 、零 售业务 、投 资托 管、 债券 承销、 信用 卡 、 住房金 融和 信息 科技 等多 个领域 。 中国建 设银 行总 行设 投资 托管业 务部 , 下 设综 合处、 基金市 场处 、 证 券保 险资 产 市场处 、 理财信托 股权 市场处 、QFII 托管处 、养老 金托管 处、 清算处、 核算 处、监 督稽 核处等9 个职 能处室, 在上 海设有 投资 托管服务 上海 备份中 心, 共有员工220 余 人。 自2007 年起,托 管部 连续聘 请外 部会 计师 事务 所对托 管业 务进 行内 部控 制审计 , 并已 经成 为常 规化 的内控 工作 手 段。 三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 销售 机构 : 1. 直销 机构 :上 投摩 根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同 上) 2. 代销 机构 :


8 (1) 中国建 设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3 传真:010-66275654 (2)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客户服 务统 一咨 询电 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 门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 蒋 超良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4)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1 号客 户服 务电话 :95566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网址:www.boc.cn (5)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 道 7088 号 法人代 表: 李建 红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6) 交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客户服 务热 线: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9 (7)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东 一路 12 号 法定代 表人 :吉 晓辉 联系人 :虞 谷云 联系电 话:021-61618888 客户服 务热 线: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 上海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联系电 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户服 务热 线:021-962888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中国光 大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外大 街6 号光 大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电话: (010 )63636153 传真: (010 )63639709 客服电 话:95595 联系人 :李 伟 网址:www.cebbank.com (10)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董 文标 24 小 时客 户服 务热 线: 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1) 宁波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宁波 市鄞 州区 宁南南 路700 号 法定代 表人 :陆 华裕 客户服 务统 一咨 询电 话:96528 ( 上海 、北 京地 区962528 ) 网址:www.nbcb.com.cn


10 (12)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中 路 1099 号 平安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客户服 务统 一咨 询电 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13) 东莞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东莞 市南 城 路2 号 办公地 址: 东莞 市南 城 路2 号 法定代 表人 :何 沛良 客服电 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14) 上海农 村商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上海 市浦 东新区 浦东 大 道 98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8 号 中融 碧玉 蓝天大 厦 15-20 21-23 层 法定代 表人 : 胡 平西 门户网 站:www.srcb.com 客户服 务电 话:021-962999 (15)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 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邮 编:200031 )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服电 话:95523 或4008895523 电话委 托:021-962505 国际互 联网 网址: www.swhysc.com 联系人 :黄 莹 (16) 申万宏 源西 部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高新 区( 新市 区)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新疆 乌鲁 木齐 市 高新区 (新 市区) 北京 南路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厦20 楼2005 室 (邮 编:830002 )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 户 服务电 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1 联系人 :李 巍 (17) 上海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西 藏中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龚 德雄 电话:(021 53519888 传真:(021) 5351988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918918 (全 国) 、021-962518 网址:www.962518.com


(18)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 168 号上 海银 行大 厦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转6161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9)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天河 区天 河北 路 183-187 号大 都会 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广 州天 河北路 大都 会广 场5 、18 、19 、36 、38 、39 、41 、42 、43 、44 楼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统一客 户服 务热 线:95575 或致 电各 地营 业网 点 公司网 站:http://www.gf.com.cn (20)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1)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袁 长清 (代 行)


12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134 联系人:刘晨 网址:www.ebscn.com


(22)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536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3)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内大 街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 :魏 明 客户服 务咨 询电 话:400-8888-108 ; 网址:www.csc108.com


(24)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电话:021-38565785 联系人 :谢 高得 客户服 务热 线:95562 公司网 站: www.xyzq.com.cn (25)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淮海 中 路 9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电话:021 -23219000 联系人 :李 笑鸣 客服电 话:95553


13 公司网 址:www.htsec.com (26) 国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26 层 法定代 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联系人: 周杨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36 公司网 址:www.guosen.com.cn (27) 国都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黄 静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28) 华泰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华泰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客户咨 询电 话:025-84579897 联系电 话:025-84457777-248 网址:www.htsc.com.cn (29)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 48 号 中信 证券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客户服 务热 线:010-95558 (30) 东方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2 号楼 22 层-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 鑫军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14 客户服 务热 线:95503 东方证 券网 站:www.dfzq.com.cn (31) 中信证 券( 浙江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恒 鑫 大厦主 楼19 、20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588 号恒 鑫 大厦主 楼19 、20 层 法人代 表: 沈强 联系电 话:0571-95548 公司网 站:www.bigsun.com.cn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0571-95548 (32) 中信证 券( 山东 )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和 办公 地址 :山 东省 青岛市 崂山 区深 圳路222 号1 号楼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48 公司网 址:www.citicssd.com (33) 华福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 路157 号 新天 地大 厦7 至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联系电 话:0591-87383623 业务传 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 :张 腾 客户服 务热 线:0591-96326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34) 中国国 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街1号 国贸 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公司网 址:www.cicc.com.cn 电话:021-58881690


15 (35) 上海华 信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100 号 环球 金 融中 心 9 楼


法定代 表人 :罗 浩 电话:021-38784818








传真:021-68775878 联系人 :倪 丹 客户服 务电 话:68777877 公司网 站:www.shhxzq.com (36)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9 或4008-888-999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 券客 户服 务网 站 :www.95579.com


(37) 诺亚正 行( 上海 )基 金销 售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金 山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68 号时 代金 融 中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客服电 话:400-821-5399 公司网 站: www.noah-fund.com (38)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大厦903-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39)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 大厦 25 楼I、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www.jjmmw.com


16 (40) 上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555 号裕 景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 单 丙烨 联系电 话:021-20691832 传真:021 —20691861 客服电 话:400-089-1289 公司网 站: www.erichfund.com (41)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 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办公地 址: 浙 江省 杭州 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楼


法定代 表人 : 凌顺 平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公司网 站:www.5ifund.com


(42)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 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公司网 站:www.fund123.cn (43)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0 号2 号楼 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 路 195 号 3C 座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网站: www.1234567.com.cn (44)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朝阳 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 王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021-20835588 网站:licaike.hexun.com (45)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17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阜成门 大 街 2 号 万通 新世 界广 场 A 座2208 法定代 表人 : 吴雪 秀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站: www.yilucaifu.com (46)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 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2 号民 建大 厦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电 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035 客服电 话: 4008886661 公司网 址:www.myfund.com (47)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路 5475 号1033 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法定代表人: 沈继伟 客服电话:4000676266 网站:www.leadbank.com.cn (48) 上海汇 付金 融服 务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中 路 336 号 1807-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皛 客服电 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要 求, 选择 其它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同 上) (三) 律师 事务 所与 经办 律师: 名称: 通力 律师 事务 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 时 代金 融中 心 19 楼 负责人 :韩 炯 联系电 话:021-3135 8666


18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 师: 秦悦 民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1318 号星 展 银行大 厦 6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 港平 联系电 话:8621-61233277 联系人 :汪 棣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汪 棣、 王灵


四、基金概况 基金名 称: 上投 摩根 全球 新兴市 场混合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类 型: 契约 型开 放式 五 、基金的投资 ( 一)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新 兴市 场以及 在其 他证 券市 场交 易的新 兴市 场企 业 , 通 过深 入挖掘 新 兴市场 企业 的投 资价 值, 努力实 现基 金资 产稳 健增 值。


( 二)投 资范 围 本基金 拟投 资的 新兴 市场 主要根 据 摩 根斯 坦利 新兴 市场指 数所 包含 的国 家或 地区进 行 界定, 主要 包括: 中国、 巴西、 韩国、 台湾、 印度 、 南非、 俄罗 斯、 墨 西哥 、 以色 列、 马 来 西亚、 印度 尼西 亚、 智利 、土耳 其、 泰国 、波 兰、 哥伦比 亚、 匈牙 利、 秘鲁 、埃及 、捷 克 、 菲律宾 、 摩洛 哥等国 家或 地区 。 如 果摩 根斯坦 利新 兴市场 指数 所包 含的 国家 或地区 增加 、 减 少或变 更, 本基 金投 资的 主要证 券市 场将 相应 调整 。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 与中 国证监 会签 署备 忘录的 新兴 国家 或地 区的 证券。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中股 票及 其它权 益类 证券 市值 占基 金资产 的 60 %-95%, 现金 、 债券 及 中 国证监 会允 许投 资的 其它 金融工 具市 值占 基金 资产 的 5%-40%, 并 保持 不低 于 基金 资产 净 值 5% 的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 股票及其 他权 益类证 券包 括中国证 监会 允许投 资 的 普通 股、优 先股 、存托凭 证、 公募股 票基 金等 。现 金、 债券及 中国 证监会允 许投 资的其 它 金融工 具包 括 银 行存 款 、 可转让 存单 、 回购 协议 、 短期政 府债 券等 货币 市场 工具 ; 政 府债 券、 公 司债 券、可 转换 债券、债 券基 金、货 币基 金等及经 中国 证监会 认可 的国际金 融组 织发行 的 证券; 中国 证监 会认 可的 境外交 易所 上市 交易 的金 融衍生 产品 等。 (三) 投资 理念 一般而 言 , 全 球新兴 市场 存在信 息不 对称 、 投 资者 非理性 、 套利 成本和 风险 较高以 及 投 19 资策略 等问 题 , 新兴 市场 表现出 非有 效性 特征 , 而 为全球 理性 投资 者带 来投 资契机 。 本基 金 在投资 过程 中注 重寻 求并 确定证 券定 价偏 差, 采取 价值与 动量 兼顾 的投 资策 略, 合 理利 用偏 差捕捉 多重 获利 机会 ,实 现非有 效市 场中 的有 效管 理。 ( 四)投 资策 略 新兴市 场所 属国 家和 地区 经济发 展多 处于 转型 阶段 , 劳 动力 成本 低, 自然 资 源丰富 , 与 发达国 家与 地区 比较 , 其 经济发 展速 度一 般相 对较 高。 本 基金 将充 分分 享新 兴市场 经济 高增 长成果 ,审 慎把 握新 兴市 场的投 资机 会, 争取 为投 资者带 来长 期稳 健回 报。 总体上 本基 金将 采取 自上 而下与 自下 而上 相结 合的 投资策 略 。 首 先通 过考 察不 同国家 的 发展趋 势及 不同 行业 的景 气程度 , 决 定地 区与 板块 的基本 布局 ; 其 次采 取自 下而上 的选 股策 略, 在对 股票 进行基 本面 分析的 同时 , 通过深 入研 究股票 的价 值与 动量 特性 , 选 取目 标投 资 对象。 在 固 定收 益类 投资 部分, 本基 金将 综合 考虑 资产布 局的 安全 性、 流动 性与收 益性 , 并 结合现 金管 理要 求等 来制 订具体 策略 。 1 、股 票投 资策 略 1 )国 家与 行业 分析 本基金 将对 新兴 市场 所处 的国家 和地 区进 行分 析 , 重 点考察 不同 国家 和地 区的 宏观经 济 发展趋 势、 经济 结构 、 行 业景气 、 劳 动力 水平 等指 标, 同 时比 较不 同国 家和 地区股 票市 场的 整体估 值, 为估 值水 平进 行排序 ,选 取出 具备 明显 国际比 较优 势和 投资 价值 的国家 和地 区 。 在行业 层面 , 针对在 全球 经济一 体化 的条 件下 , 不 同行业 周期 、 各国家 与地 区行业 政策 以 及 不同行 业当 前发 展趋 势, 加强配 置发 展前 景良 好或 景气程 度上 升的 行业 。 2 )价 值与 动量 分析 基于本 基金 投资 理念 , 主 要利用 价值 及动 量指 标对 初选股 票进 行排 序, 精选 出同时 具备 投资价 值和 趋势 明确 的个 股。 具体 来说 , 本 基金 首 先基于 公司 财务 数据 , 运 用价值 型股 票选 股模型 , 选取 具有 估值 优 势的股 票 。 价 值型 股票 的 研判指 标主 要包 括 : 市 净 率 (P/B ratio)、 市盈率 (P/E ratio ) 、 市值 与现金 盈利 率(P/CE ratio) 及股 利收 益率 (Dividend Yield ) 等。 利用估 值指 标对 个股 排序 , 精 选出 预期 未来具 备长 期投资 价值 的股 票。 同时 , 本 基金 将深 入 研究股 票的 历史 走势 , 通 过分析 股票 的长 期 、 中 期 及短期 价格 变动 (Price yield ) , 结合 对 股价未 来走 势的 预测 ,筛 选出具 备明 确上 升惯 性趋 势的股 票。 3 )基 本面 分析 本基金 将利 用 基 本面 分析 研判市 场结 构性 变化 与长 期趋势 , 进一 步改 善投 资策 略模型 的 选股结 果。国 家/地 区行业 分析师 将从区 域角度 甄别 企业经 营特质 、企业 财务 质量、 企业管 理能力 等 , 结 合具 体市 场特 征优化 股票 选择 。 企业 经营 特质的 分析 要点 包括 公司 的经营 模式 、 市场地 位及 发展 前景 等; 企业财 务质 量分 析要 点包 括公司 的盈 利能 力及 资产 质量等 ; 企 业管 理能力 分析 要点 包括 管理 团队的 领导 能力 、计 划实 施能力 及资 金管 理能 力等 。


20 4 )股 票组 合构 建 股票组 合构 建将 进一 步体 现本基 金投 资理 念, 利用 价值与 动量 择股 策略 , 挖 掘多重 独立 超额收 益来 源, 同时 综合 考虑市 场流 动性 、 汇 率 风 险、 组 合集 中度 等, 优化 组合风 险收 益特 征,构 建出 能够 持续 创造 超额回 报的 股票 投资 组合 。 2 、固 定收 益类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根 据 风 险防 御及 现金替 代性 管理 的 需 要, 适度进 行债 券投 资。 本基 金在对 新兴 市场中 不同 国家 和地 区宏 观经济 发展 情况 、 财 政政 策、 货币 政策 、 以 及利 率 走势进 行分 析的 基础上 , 综合 考查利 率风 险、 信用 和流 动性风 险对 债券内 在价 值的 影响 , 构 建固定 收益 类 投 资组合 ,以 追求 长期 低波 动率的 稳健 回报 。 3 、衍 生品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将以 组合 避险 或有 效管理 为目 标 , 本着 谨慎 原则 , 进 行风 险识别 , 适 度参与 衍生 品投资 。本 基金 的衍 生品 投资方 向主 要包 括以 下: 汇率衍 生品 : 本 基金 将在 宏观经 济、 货币 政策 、 市 场环境 分析 的基 础上 , 结 合专业 判断 从事远 期合 约、 外汇 期货 、外汇 互换 等操 作, 以控 制外汇 汇兑 风险 。 指数衍 生品 : 通过分 析各 市场走 势 , 结 合量化 模型 预测 , 参 与指 数期货 或指 数期权 的 投 资,主 要目 的用 于套 期保 值及有 效组 合管 理。 本基金 衍生 品投 资不 表示 组合风 险得 以完 全规 避。 (五) 基金 投资 决策 1 、投 资决 策模 式 本基金的投资决策采 用投 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 策与 基金经 理 授 权 决 策 相结 合的 分 级 模 式。 由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决 定资产 配置 、 投 资原 则等 宏观决 策; 由基 金经 理负 责组合 构建 、 品 种选择 、 汇 率管 理等 具体 决策。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由 公司总 经理 、 主 管投 资的 副总经 理、 投资 总监、 资深 基金 经理 、 研 究总监 等组 成,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定期 举行 会议 , 讨 论决定 境外 投资 基金的 股票 、 固 定收 益、 现金的 资产 配置 比例 、 地 区资产 配置 、 行 业配 置、 金融衍 生产 品使 用、避 险保 值策 略和 外汇 管理等 重大 策略 。基 金经 理向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汇报 投资运 作情 况 , 并提出 建议 ;基 金经 理可 以邀请 境外 投资 顾问 的代 表列席 参加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提 供建 议 ; 投资决 策 委 员会 对所 议内 容在成 员间 达成 共识 后形 成决议 , 无 法达 成共 识时, 由投资 决策 委 员会主 席做 最后 裁定 。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应就 每次 会议 决议情 况制 作书 面报 告 , 向 总经理 提交 , 并为监 察稽 核提 供查 核依 据。 2 、境 外投 资顾 问协 助 本基金 境外 投资 顾问 将提 供海外 市场 投资 建议 。 投资 团队会 不定 期通 过参 加不 同区域 研 讨会、 亲自 拜访 投资 标的 进行投 资分 析以 及参 考券 商研究 成果 外, 也将 定期 通过会 议与 境外 投资顾 问交 流分 析所 投资 市场、 产业 与各 股的 投资 前景, 境外 投资 顾问 藉此 协助本 基金 投研 团队检 视与 监督 本基 金组 合中的 投资 项目 。


21 境外投 资顾 问在 投资 流程 中提供 的协 助以 投资 顾问 协议为 准。 3 、投 资管 理运 作 构建投 资组 合是 基金 经理 职责, 构建 过程 中有 如下 基本原 则: (1)遵 守基金 目标, 基于 收益预期 、风 险预测 和可 供参考的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深入了 解 与分析 ; (2)遵 守投资 决策委 员会 对资产配 置、 国家配 置、 行业配置 、金 融衍生 品、 避险保 值 和外汇 管理 方面 的决 议; (3)参 考来自 境外投 资顾 问的投资 观点 ,来自 全球 多资产小 组的 资产配 置建 议,来 自 全球货 币小组 的汇率 管理 建议, 来自各 个国家/地区 研究专 员对投 资范围 内的 公司进 行策略 评级和 股票 评级 。 (4)允 许基金 经理在 基金 风险预测 允许 的情况 下进 行判断, 对于 高风险 承受 能力的 基 金给予 较高 判断 空间 。 允 许判断 对于 那些 积极 、 有 创造力 的基 金经 理很 重要 , 但 需受 到投 资 总监严 密监 控。 (5)基 金经理 在地区 权重 、策略分 类和 股票评 级的 基础上决 定每 只股票 在组 合中的 仓 位, 并 在等 级评 定和 组合 要求之 间出 现反 常因 素时 进行调 整, 以符 合本 基金 投资组 合的 管理 需求。 (六) 投资 风险 管理 保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为本基 金风 险管 理的 最高 准则 。 本 基金 将采 取定 量风 险管理 模 式, 适时 测算 投资组 合的 跟踪误 差 , 并 且对跟 踪误 差进行 归因 分析 。 在 计算 跟踪误 差指 标 的 基础上 , 对 跟踪 误差 来源 按成因 进行 分解 , 为 投资 组合下 一步 的调 整及 跟踪 目标指 数偏 离风 险的控 制提 供量 化决 策依 据。 本 基金 将组 合跟 踪误 差控制 在一 定范 围之 内, 并根据 跟踪 误差 的归因 分析 , 及时对 投资 组合相 应环 节进 行调 整, 在进行 主动 管理 的前 提下 , 能 够有 效控 制 组合风 险, 持续 优化 投资 组合信 息比 率, 为投 资者 提供合 理的 风险 调整 后回 报。 ( 七)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预期 收益 及预 期风 险水平 低于 股票 型基 金, 高于债 券型 基金和 货币 市场 基金 ,属 于较高 预期 收益 和预 期风 险水平 的投 资品 种。 (八)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摩根 斯坦 利新 兴市 场股 票指数 (总 回报 ) 。 基于较长 投资 周期考 虑, 本基金股 票平 均仓位 一般 会维持 在 75%-95 %之间 (具体仓 位会 依据基 金合同 规定适 时调 整) ,所 以本基 金选 用单一 股票指 数基准 。如果 今后 有更具 有代表 22 性的 、 更 适合 用于本 基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 本 基金 将根据 实际 情况 予以 调整 , 在 报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后变 更业 绩比 较基 准并及 时公 告。 ( 九)投 资限 制 1. 组合 限制 本基金 在投 资策 略上 兼顾 投资原 则以 及开 放式 基金 的固有 特点 , 通过 分散 投资 降低基 金 财产的 非系 统性 风险 ,保 持基金 组合 良好 的流 动性 。基金 的投 资组 合将 遵循 以下限 制: (1) 本 基金 持有 同一 家银 行的存 款不 得超 过基 金净 值的 20% , 银 行应 当是 中资 商业银 行 在 境 外 设 立 的分 行 或 在 最近 一 个 会 计 年度 达 到 中 国证 监 会 认 可 的信 用 评 级 机构 评 级 的 境外 银行, 但在 基金 托管 账户 的存款 不受 此限 制。 (2) 本 基金 持有 同一 机构 (政 府、 国际 金融 组织 除 外) 发行 的证 券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净 值的10% ; (3) 本基金持有与中国 证 监会签署双边监 管 合 作 谅解 备 忘 录 国 家 或 地 区 以 外的 其 他 国 家或地 区证 券市 场挂 牌交 易的证 券资 产市 值不 得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0% , 其 中持有 任一 国 家或地 区市 场的 证券 资产 市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3% ; (4) 本 基金 不得 购买 证券 用于控 制或 影响 发行 该证 券的机 构或 其管 理层 。 同一 境内机 构 投资者 管理 的全 部基 金不 得持有 同一 机 构10% 以上 具有投 票权 的证 券发 行总 量; 前项投 资比 例限 制应 当合 并计算 同一 机构 境内 外上 市的总 股本 , 同时 应当 一并 计算全 球 存托凭 证和 美国 存托 凭证 所代表 的基 础证 券, 并假 设对持 有的 股本 权证 行使 转换; (5) 本 基金 持有 非流 动性 资产市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净 值的 10% ;


前 项 非 流动 性 资 产 是指 法 律 或 本 基金 合 同 规 定的 流 通 受 限 证券 以 及 中 国证 监 会 认 定的 其他资 产; (6) 同 一境 内机 构投 资者 管理的 全部 基金 持有 任何 一只境 外基 金 , 不 得超 过该 境外基 金 总份额 的 20 %; (7) 本 基金 持有 境外 基金 的市值 合计 不得 超过 本基 金净值 的 10% , 持 有货 币市 场基金 不 受上述 限制 。 (8)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 中股 票及其 它权 益类 证券 市值 占基金 资产 的 60 %-95 %, 现金、 债 券及中国 证监 会允许 投资 的其它金 融工 具市值 占基 金资产 的 5%-40%, 并保 持不低于 基金 资产净 值 5% 的现 金 或到 期 日在一 年 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


(9) 本 基金 的金 融衍 生品 全部敞 口不 得高 于本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100 %; (10) 本 基金 投资期 货支付 的初始保 证金 、投资 期权 支付或收 取的 期权费 、投 资柜台 交 易衍生 品支 付的 初始 费用 的总额 不得 高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11)本 基金 投资 于远 期合 约、互 换等 柜台 交易 金融 衍生品 ,应 当符 合以 下要 求: (a) 所 有参 与交 易的 对手 方 (中 资商 业银 行除 外) 应 当具有 不低 于中 国证 监会 认可的 信 23 用评级 机构 评级 。 (b) 交 易对 手方 应当 至少 每个工 作日 对交 易进 行估 值, 并且 基金 可在 任何 时候 以公允 价 值终止 交易 。 (c) 任 一交 易对 手方 的市 值计价 敞口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20% 。 (12)相 关法 律法 规、 基金 合同及 中国 证监 会的 其他 规定。 为有效 管理 投资 组合 和规 避风险 , 本 基金 可适 当投 资于远 期合 约、 期货 合约 、 期权 、 掉 期等衍 生金 融工 具。 金融 衍生品 投资 应当 符合 法律 法规及 中国 证监 会有 关规 定。 法律法规 或中 国有关 监管 部门取消 上述 限制, 本基 金不受上 述限 制。 《基 金法 》及其 他 有关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调整上 述限 制的 , 履 行适 当程序 后, 基金 可依 据届 时有效 的法 律法 规适时 合理 地调 整上 述限 制。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 上 市公 司合并 分拆 、 基 金规 模变 动等基 金管 理人 之外 的 因 素致使 基金 投资比 例不 符合 上述 (1 )- (8) 规定 的投 资比 例的 ,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在30 个 工作日 内进 行 调整。 基金管理 人应 当自基 金合 同生效之 日起 6 个 月内使 基金的投 资组 合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 的有关 约定 。 对于因基金份额拆分、大 比例分红等集中持续营销 活动引起的基金净资产规 模在 10 个工作 日内 增加 10 亿 元以 上的情 形, 而导 致证 券投 资比例 低于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基 金管 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 一致 并及时 书面 报告 中国 证监 会后, 可将 调整 时限 从 30 个工作 日延 长 到3 个 月。 2. 禁止 行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 活 动:


(1) 购买 不动 产。


(2) 购买 房地 产抵 押 按揭。


(3) 购买 贵重 金属 或 代表贵 重金 属的 凭证 。


(4) 购买 实物 商品 。


(5 )除应 付赎 回、交 易清算 等临时 用途以 外, 借入现 金。该 临时用 途借 入现金 的比例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0%。


(6) 利用 融资 购买 证 券,但 投资 金融 衍生 品除 外。


(7) 参与 未持 有基 础 资产的 卖空 交易 。 (8) 从事 证券 承销 业务 。 (9) 不公 平对 待不 同客 户 或不同 投资 组合 。 (10) 除法 律法 规规 定以 外,向 任何 第三 方泄 露客 户资料 。 (11) 中国 证监 会禁 止的 其他行 为。 ( 十)基 金的 融资


24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资 。 (十一 )融 券 本基金 可以 按照 国家 的有 关规定 进行 融券 。 在 进行 交易清 算时 , 以 不卖 空为 基础进 行融 券。 (十二 )证 券交 易 1 、券 商经 纪人 的选 择标 准 (1)券 商经纪 人财务 状况 良好、经 营行 为规范 、风 险管理先 进、 投资风 格与 本基金 管 理人有 互补 性、 在最 近一 年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 (2) 券商 经纪人 有较 强的 综合服 务能 力: 能及 时、 全面、 定期 提供 高质 量的 关于宏 观、 行业、 资本 市场 、 个 股分 析的报 告及 丰富 全面 的信 息咨询 服务 ; 有 很强 的分 析能力 , 能 根据 本基金 管理 人所 管理 基金 的特定 要求 , 提 供专 门研 究报告 , 具 有开 发量 化投 资组合 模型 的能 力以及 其他 综合 服务 能力 。 (3)券 商经纪 人能提 供优 惠合理的 佣金 :与其 他券 商经纪人 相比 ,该券 商经 纪人能 够 提供优 惠合 理的 佣金 率。 (4)券 商经纪 人具有 较强 的交易执 行能 力,能 够公 平对待所 有客 户,实 现最 佳价格 成 交,及 时、 准确 、高 效。 2 、券 商经 纪人 的交 易量 分 配程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完 善证券 投资 基金 交易 席位 制度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 中 关于 “一 家 基金公 司通 过一 家券 商的 交易席 位买 卖证 券的 年交 易佣金 , 不得 超过 其当 年所 有基金 买卖 证 券交易 佣金 的 30 %” 的规 定, 本 基金 将结 合各 券商 经纪人 提 供 研究 报告 及综 合服务 的质 量, 分配基 金在 各席 位买 卖证 券的交 易量 。 每 半年 对各 个券商 经纪 人进 行考 核和 打分, 并根 据考 核结果 拟定 交易 量分 配比 例,并 至少 每月 调整 。 3 、其 他事 项 本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 有关 规定 , 在 基金 定期 报告 中按 规定将 所选 择的 证券 经营 机构的 有 关情况 、 支付 的佣金 等予 以披露 , 同时 将本着 维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原 则, 对券 商选 择 和佣金 分配 中存 在或 潜在 的利益 冲突 进行 妥善 处理 ,并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告。 ( 十三) 基金 管理 人代 表基 金行使 股东 权利 的原 则及 方法 1 、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 股,不 参与 所投 资上 市公 司的经 营管 理; 2 、有 利 于 基金 资产 的安 全 与增值 ; 3 、 基金 管理 人按 照国 家有 关规定 代表 基金 独立 行使 股东权 利, 保护 基金 投资 者的利 益 。 4 、代 理投 票权 基金管 理人 作为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代 理人 , 应 本着 维护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原则 , 勤 勉尽责 地行 使其 所投 资股 票的投 票权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代理 投票 职责 过程 中, 可 根据 实际 需要, 委托 境外 投资 顾问 或其他 专业 机构 提供 代理 投票的 建议 、 委 托基 金托 管人或 其他 专业 25 机构协 助完 成代 理投 票的 程序, 基金 管理 人应 对代 理机构 的行 为进 行必 要的 监督, 保留 投票 记录, 并承 担相 应责 任。 (十四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一) 报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人 民币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 资 131,611,579.25 85.84 其中: 普通 股 131,611,579.25 85.84 存托凭 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 信托 - - 2 基金投 资 - -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9,716,103.59 12.86 8 其他各 项资 产 2,001,509.84 1.31 9 合计 153,329,192.68 100.00 (二) 报告 期末 在各 个国 家(地 区) 证券 市场 的股 票及存 托凭 证投 资分 布 国家( 地区 )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中国香 港 129,689,418.84 88.14


26 中国台 湾 1,502,715.73 1.02 韩国 110,438.87 0.08 南非 87,389.31 0.06 印度 55,746.76 0.04 土耳其 51,916.54 0.04 印度尼 西亚 39,343.47 0.03 墨西哥 33,601.98 0.02 波兰 30,357.49 0.02 智利 10,650.26 0.01 合计 131,611,579.25 89.45 注: 国 家 ( 地区) 类别 根 据其所 在的 证券 交易 所确 定,ADR 、GDR 按 照存 托凭 证本身 挂牌 的证 券交易 所确 定。 (三) 报告 期末 按行 业分 类的股 票及 存托 凭证 投资 组合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保险 22,310,421.81 15.16 制药 18,725,120.38 12.73 金属与 采矿 11,493,888.17 7.81 纺织品 、服 装与 奢侈 品 9,298,526.51 6.32 机械制 造 8,142,608.15 5.53 化学制 品 7,787,347.39 5.29 石油、 天然 气与 消费 用燃 料 6,505,096.57 4.42 个人用 品 5,324,136.95 3.62 媒体 4,865,613.51 3.31 建筑与 工程 4,623,673.44 3.14 公路与 铁路 3,903,531.10 2.65 建筑材 料 3,714,268.98 2.52 互联网 与售 货目 录零 售 3,705,752.19 2.52 综合电 信业 务 3,406,718.05 2.32 半导体 产品 与设 备 3,351,516.60 2.28 资本市 场 3,281,805.05 2.23 商业银 行 3,092,550.90 2.10 软件 3,012,106.54 2.05 饮料 1,272,161.11 0.86 容器与 包装 1,225,472.19 0.83 贸易公 司与 经销 商 1,208,911.75 0.82 多元化 零售 1,134,941.81 0.77 食品与 主要 用品 零售 117,746.80 0.08 综合金 融服 务 55,746.76 0.04 交通基 本设 施 51,916.54 0.04 合计 131,611,579.25 89.45


27 注:行 业分 类标 准:MSCI (四)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序 的前 十名 股票 及存 托凭证 投资 明 细 序 号 公司名 称( 英文 ) 公司 名称 (中 文) 证券 代码 所 在 证 券 市 场 所属 国家 (地 区)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 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 Ltd 新华 人寿 保险 公司 1336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200,000.00 7,302,363.22 4.96 2 Fosun Intl Ltd 复星 国际 656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480,000.00 6,904,281.91 4.69 3 Beijing Tong Ren Tang Chinese Medicine Co Ltd 北京 同仁 堂中 药有 限公 司 8138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700,000.00 6,844,979.78 4.65 4 Shanghai Fosun Pharmaceutical (Group) Co Ltd - 2196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300,000.00 6,801,607.21 4.62 5 Lee's Pharmaceutical Holdings Ltd - 950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500,000.00 5,078,533.39 3.45 6 Sinopec Shanghai Petrochemical Co Ltd 中石 化上 海 338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1,500,000.00 4,979,959.37 3.38 7 Poly Culture Group Corp Ltd - 3636 HK 香 港 交 中国 香港 200,000.00 4,865,613.51 3.31


28 易 所 8 CIMC Enric Holdings Ltd - 3899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900,000.00 4,677,139.99 3.18 9 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Intl Holdings Ltd 中国 建筑 国际 控股 3311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420,000.00 4,623,673.44 3.14 10 Zhaojin Mining Industry Co Ltd - 1818 HK 香 港 交 易 所 中国 香港 1,200,000.00 4,589,606.26 3.12 (五) 报告 期末 按券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六) 报告 期末 按市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七)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名 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 明 细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八) 报告 期末 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名 的前 五名 金融 衍生 品投资 明细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九) 报告 期末 按市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基金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基金 (十)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证 券的 发行主 体没 有被监管 部门 立案调 查或 在本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况。 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 前十名 股票 中没 有在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3 、其 他各 项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9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882,454.12 3 应收股 利 528,360.09 4 应收利 息 2,390.00 5 应收申 购款 468,225.90 6 其他应 收款 120,079.73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01,509.84 4 、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5 、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七、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阶段 净值增 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基金成 立日-2011/12/31 -20.80% 1.08% -22.24% 1.49% 1.44% -0.41% 2012/1/1-2012/12/31 20.33% 0.81% 14.87% 0.90% 5.46% -0.09% 2013/1/1-2013/12/31 -2.31% 0.77% -7.83% 0.89% 5.52% -0.12% 2014/1/1-2014/12/31 2.47% 0.67% -4.28% 0.70% 6.75% -0.03% 2015/1/1-2015/6/30 1.89% 1.24% 1.58% 0.81% 0.31% 0.43% 八 、基金费用概览 (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其中包 含投 资顾 问费 ) ;


30 2. 基金 托管 人托 管费 (其 中包含 境外 托管 人托 管费 及其他 相关 费用 ) ; 3. 基金 财产 拨划 支付 的银 行费用 ; 4.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信息 披露费 用; 5.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费 用; 6. 基金合 同生 效后的 会计 师费,律 师费 和其他 为基 金利益而 产生 的中介 机构 费用(包括 税务咨 询顾 问服 务费 用) ;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及 在境外 市场 的交 易, 清算 ,登记 等各 项费 用; 8. 代表 基金 投票 或其 他与 基金投 资活 动有 关的 费用 ; 9. 基金 依照 有关 法律 法规 应当缴 纳的 ,购 买或 处置 证券有 关的 任何 税收 、征 费、关 税 、 印花税 、交易 及其他 税收 及预扣 提税( 以及与 前述 各项 有 关的任 何利息 、罚 金及费 用)( 简 称“税 收”); 10.更换 基金管 理人 ,更换 基金托管 人及 基金资 产由 原基金托 管人 转移新 托管 人所引 起 的费用 ; 11.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可 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二)上 述基金 费用由 基金 管理人在 法律 规定的 范围 内按照公 允的 市场价 格确 定,法 律 法规另 有规 定时 从其 规定 。 ( 三)基 金主 要费 用计 提方 法、计 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金 管理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1.8%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年管 理费 率÷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于 每日 计提 管理 费,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管 理费划 付指 令,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月首 日起 3 个 工作日 内从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基金 管理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支付 日期 顺延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在通常 情况 下,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35% 年费 率计 提。 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 年托 管费 率÷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于 每日 计提 托管 费, 按月支 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 金托 管费划 付指 令,经基 金托 管人复 核后 于次月首 日起 3 个 工作日 内从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基金 托管 人,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支付 日期 顺延 。 3. 上述(一) 中 3 到 11 项费 用由基 金管 理人 根据 其他 有关法 规及 相应 协议 的规 定,按 费 31 用支出 金额 支付 ,列 入或 摊入当 期基 金费 用。 ( 四)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 行义 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 财产的损 失,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 运作 无关的 事项 发生 的费 用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 。 基 金募 集期间 所发 生的 信息披 露费 、 律师费 和会 计师费 以及 其他 费用 不从 基金财 产中 支付 , 基 金收 取认购 费的 , 可 以从认 购费 中列 支。 ( 五)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可 根据 基金 发展 情况 、 根据法 律法 规及 基金 合同 的相关 规 定适当 调整 基金 管理 费率 和基金 托管 费率 。 ( 六)基 金税 收 基金和 基金 合同 各方 当事 人根据 国家 法律 法规 和有 关境外 投资 市场 的规 定 , 履 行纳税 义 务。 九、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 说明 上投摩 根全 球新 兴市 场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于2011 年 1 月 30 日成 立, 至2015 年 7 月 29 日运 作满四 年半 。现 依 据《中 华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 资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 《 证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管 理办法 》 及其 它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要求, 结合 基金 管理 人对 本基 金实 施的投 资经 营活 动 , 对 2015 年 3 月 14 日公告 的 《上 投摩根 全球 新兴市 场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说明 书 (更 新) 》 进行内 容补充 和更新, 主 要更 新的 内容 如下:


1、 在重要 提示 中, 更新 内容 截止日 为 2015 年 7 月 29 日, 基 金投 资组 合及 基金 业绩的 数据 截止日 为2015 年 6 月30 日,并 就本 基金 的更 名事 宜进行 了说 明。 2、 在“二 、释 义” 中, 对《 基金法 》的 定义 进行 了更 新。 3、 在“四 、基 金的 投资 ”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中 ,对 基金的 风险 收益 特征 进行 了更新 。 4、 在 “四、 基金 的投资 ” 的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报告” 中, 根据 本基 金实 际运 作 情况更 新了 最近一 期投 资组 合报 告的 内容。 5、 在 “五 、 基 金的 业绩” 中, 根据基 金的 实际 运作 情况 , 对本 基金 成立 以来 的业 绩进行 了 说明。 6、 在 “六 、 基 金管 理人” 中, 更新了 董事 、 监 事、 基金 经 理及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的相 关信息 。 7、 在“境 外投 资顾 问及 境外 托管人 ”中 ,对 境外 托管 人的相 关信 息进 行了 更新 。 8、 在“十 八、 基金 托管 人” 中,对 基金 托管 人的 相关 信息 进 行了 更新 。 9、 在“十 九、 相关 服务 机构 ”中, 更新 了代 销机 构的 相关信 息。 10 、 在“二 十三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中列 示了 本披 露期 间内的 重大 公告 。


32 11 、 根据《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自 2015 年 7 月21 日 起, 本基 金基金 名 称 中 的 基 金 类 型变 更 为 混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招 募说 明 书 中 的 相 关内 容 相 应进 行 了 更 新。 上投摩 根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9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