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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易支付A(161608)

融通易支付: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2号)查看PDF公告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 第 2 号) 
 
 
 
 
 
 
 
 
 
 
基 金 管理 人 :融 通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基金 托 管人 : 中国 民 生银 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 日





期 :二 ○ 一五 年 九月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 融 通易 支付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金更 新招 募说明 书摘 要 (2015 年第 2 号) 融通易 支付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 基金” ) 经 中国 证监 会2005 年 12 月 15 日 证监 基金 字[2005]195 号文 核准 募集 。本 基金 基金合 同 于 2006 年 1 月 19 日 正式 生 效。 重要提示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人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招 募说 明书。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更新 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 并经中 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同 是约 定基金 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 义务的 法律 文件 。 基金 投 资人自 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额 , 即成 为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的 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 份额的 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金 合同 的 承认和接 受,并 按照《基 金法》 、 《运 作办法》 、基金 合同 及其 他有关 规定享有 权利、承 担 义 务。基 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 金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 务,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 除特别 说明 外 , 本 招募 说 明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 2015 年7 月 19 日 , 有关 财务 数据截 止 日为2015 年 6 月 30 日( 财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 一、基金合同生效日 期 2006 年 1 月 19 日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厦13、14层


设立日 期:2001 年5 月22 日


法定代 表人 :高 峰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厦13、14层


电话: (0755 )26948070


联系人 :刘 宏 目前公司股东及出资比例为: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60% 、 日 兴 资 产 管 理有 限 公 司 (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Ltd. )40% 。 (二) 主要 人员 情况 1、现 任董 事情 况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 董事长 高峰 先生 , 金融 学 博士 , 现 任融 通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董 事长 。 历任 大 鹏证券 投行 部高级 经 理 、 业务 董事 , 平安证 券投 行部 副总 经理 , 北 京远 略投 资咨 询有 限 公司总 经理 , 深 圳新华 富时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总 经理 。2015 年7 月 起至今 ,任 公司 董事 长。 独立董 事杜 婕女 士 , 民进 会员 , 注 册会 计师 , 现 任 吉林大 学经 济学 院教 授。 历任电 力 部 第一工 程局 一处 主管 会计 ,吉林 大学 教师 、讲 师、 教授。2011 年 1 月至 今, 任公司 独立 董 事。 独立董 事田 利辉 先生 ,金 融学博 士后 、执 业律 师, 现任南 开大 学金 融发 展研 究院 教 授 。 历任密 歇根 大学 戴维 德森 研究所 博士 后研 究员、 北 京大学 光华 管理 学院 副教 授、 南 开大 学金 融发展 研究 院教 授。2011 年 1 月 至今 ,任 公司 独立 董事。 独立董 事施 天涛 先生 , 法 学博士 , 现任 清华 大学法 学院教 授 、 法 学院 副院长 、 博 士 研 究 生导师 、中 国证 券法 学研 究会和 中国 保险 法学 研究 会副会 长。2012 年 1 月至 今,任 公司 独 立董事 。 董事马 金声 先生 , 高级 经 济师 , 现 任新 时代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名誉 董事 长 。 历任中 国人 民银行 办公 厅副 主任 、 主 任, 金银 管理 司司 长, 中 国农业 发展 银行 副行 长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限公 司党委书 记兼副 董事长, 华林证券 有限责 任公司党 委书记 。2007 年 至今,任 公司 董事。 董事黄 庆华 先生 , 工 科学 士 , 现任 上海 宜利 实业 有限 公 司总裁 助理 兼投 资管 理部 总经理 。 历任上 海宜 利实 业有 限公 司投资 管理 部经 理助 理 、 新 时代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经 纪事业 部综 合 管理处 主管 。2015 年 2 月 至今, 任公 司董 事。 董事 David Semaya (薛迈 雅)先生, 教育学硕 士, 现任日兴资 产管理有 限公 司执行董 事长 , 三 井住 友信 托银 行 有限公 司顾 问 。 历 任日 本 美林副 总 , 纽 约美 林总 监 , 美 林投 资管 理 有限公 司首 席运 营官 、 代 表董事 和副 总 、 代 表董 事 和主席 , 巴克 莱全 球投 资 者日本 信托 银行 有限公 司总 裁及 首席 执行 官, 巴克 莱全 球投 资者(英国)首 席执 行官 , 巴克 莱集 团、 财富 管理 (英国) 董事 及总 经理 。2015 年6 月至 今, 任公 司董 事。 董事 Allen Yan( 颜锡廉 )先生,工 商管理硕 士, 现任融通基 金管理有 限公 司常务副 总经理 兼融 通国 际资 产管 理有限 公司 总经 理 。 历 任 富达投 资公 司 (美 国波 士 顿) 分析 员 、 富 达投资 公司(日 本东 京)经理 、 日兴 资产 管理 有限公 司部长 。2015 年6 月至 今 , 任 公司 董事 。 董事孟 朝霞 女士 , 经济 学 硕士 , 现 任融 通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总 经理 。 历任 新 华人寿 保险 股份有 限公 司企 业年 金管 理中心 总经 理 、 泰 康养 老 保险股 份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富国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副总 经理 。2015 年2 月至 今, 任公 司董 事。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 2、公 司高 级管 理人 员情 况 董事长 高峰 先生 ,简 历同 上。 总经理 孟朝 霞女 士 , 经 济 学 硕士 。 历任 新华 人寿 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企业 年金 管理中 心总 经理,泰 康养老保 险股份 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富国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副总经 理。2014 年 9 月至今 任公 司总 经理 。 常务副总经 理颜锡 廉(Allen Yan ) 先生,工 商管理 硕士。历任 美国富 达投资 公司财务 分析员 、 日本 富达 投资 公 司财务 经理 , 日兴 资产 管 理有限 公司 财务 企划 与分 析部部 长 。2011 年至今 任公 司常 务副 总经 理。 督察长 涂卫 东先 生 , 法 学硕 士。 历任 国务 院法 制办 公室(原国 务院 法制 局)财 金司 公务员 , 曾在中国 证监会法 律部和 基金监管 部工作, 曾是中 国证监会 公职律师 。2011 年至今任 公司 督察长 。 3、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王涛先 生 , 经 济学 硕士 ,11 年证 券从 业经 验 , 具 有 基金从 业资 格 。2003 年7 月至2007 年7 月 ,在 中国 工商 银行 深圳市 分行 工作 ,任 外汇 及衍生 交易 交易 员;2007 年7 月至2013 年1 月 , 在招 商银 行总 行 工作 , 从 事固 定收 益证 券 投资管 理 、 理 财产 品开 发 及相关 本 、 外 币 衍生交 易等 工作 , 担任 交 易员职 务 ;2013 年1 月至2014 年9 月, 在东 莞证 券 工作 , 任 固定 收益类 产品 投资 经理 ;2014 年9 月, 加入 融通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历任 债券 研究员 职务 。 现同时 任 融 通通 源短 融债 券 、融 通易 支付 货币 和融 通七天 理财 债券 基金 经理 。 (2) 历任 基金 经理 情况 自本基 金合 同生 效起 至2008 年3 月30 日 ,由 陶武 彬 先生担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2008 年3 月31 日至2011 年10 月12 日 ,由 乔羽 夫先生 担任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自2010 年10 月13 日至2011 年11 月3 日 ,由 乔羽 夫先生 和蔡 奕奕 女士 共同 担任本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1 年11 月4 日至2015 年1 月5 日, 由蔡 奕奕 女士担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5 年 1 月 6 日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 ,由 蔡奕 奕女士 和王 涛先 生共 同担 任本基 金 基金经 理。


自2015 年3 月14 日 至今 ,由王 涛先 生 担 任本 基金 基金经 理。 4、固 定收 益 投 资决 策委 员 公司固定收 益投资 决策委 员会成员: 常务副 总经理 颜锡廉(Allen Yan ) 先生 , 投资总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 监商小 虎先 生, 基金 经理 王超先 生 。 上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近亲 属关系 。 (三) 基金 管理 人的 职责 1、遵 守基 金合 同; 2、办 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3、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4、对所管 理的不同 基金资 产分别设 账、进行 基金会 计核算, 编制财务 会计报 告及基 金 报告。 5、 配备 足够 的具 有专 业资 格的人 员进 行基 金投 资分 析、 决策,以 专业 化的 经营 方式管 理 和运作 基金 财产 ;


6、设置相 应的 部门 并配备 足够的专 业人员办 理基金 份额的认 购、申购 、赎回 和其他 业 务或委 托其 他机 构代 理该 项业务 ; 7、 建 立健 全内 部风 险控 制 、 监 察与 稽核 、 财 务管 理 及人事 管理 等制 度, 保证 所 管理的 基 金财产 和管 理人 的财 产相 互独立,对 所管 理的 不同 基 金分别 管理,分 别记 账,进 行证券 投资 ;


8、除依据 《基金法 》等相 关法律法 规、基金 合同及 其他有关 规定外, 不得为 自己及 任 何第三 人谋 取利 益, 不得 委 托第三 人运 作基 金财 产;


9、办 理与 基金 财产 管理 业 务活动 有关 的信 息披 露事 项; 10、依 法接 受基 金托 管人 的监督 ;


11、按 规定 计算 并公 告基 金资产 净值 、基 金 份 额净 值; 12、 采取 适当 合理 的措 施 使计算 开放 式基 金份 额认 购、 申购 、 赎 回和 注销 价 格的方 法符 合基金 合同 等法 律文 件的 规定;


13、 严格 按照 《基 金法 》 等 相关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 履行 信 息披露 及 报告义 务;


14、 保守 基金 商业 秘密,不 得泄露 基金 投资 计划 、 投 资意向 等 。 除 《 基金 法》 、 基金合 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另有 规定 外,在 基金 信息 公开 披露 前 应予保 密, 不得 向他 人泄 露 ;


15、按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确 定基金 收益 分配 方案 ,及 时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分配 收益; 16、按 规定 受理 申购 和赎 回申请,及 时、 足额 支付 赎 回款项 ;


17、不 谋求 对上 市公 司的 控股和 直接 管理 ; 18、 依据 法律 法规 、 基金 合 同及其 他有 关规 定召 集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或 配合 基金托 管 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依法 召集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5 19、保 存基 金的 会计 账册 、报表 、记 录 15 年 以上 ; 20、 确保 向基 金投 资者 提 供的各 项文 件或 资料 在规 定的时 间内 发出 ; 保证 基 金投资 者能 够按照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时 间和方 式 , 随 时查 阅到 与 基金有 关的 公开 资料 , 并 得到有 关资 料的 复印件 ; 21、组 织并 参加 基金 财产 清算小 组, 参与 基金 财产 的 保管、 清理 、估 价、 变现 和分配 ;


22、 面临 解散 、 依 法被 撤 销、 破产 或者 由接 管人 接 管其资 产时 , 及时 报告 中 国证监 会并 通知基 金托 管人 ; 23、因违 反基金合 同导致 基金财产 的损失或 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合法 权益,应 当承担 赔 偿责任,其 赔偿 责任 不因 其 退任而 免除 ;


24、 监督 基金 托管 人按 照 基金合 同规 定履 行义 务 , 基金托 管人 违反 基金 合同 造成基 金财 产损失 时, 应为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利 益向 基金 托管 人追 偿;


25、不 从事 任何 有损 基金 及其他 基金 当事 人利 益的 活动; 26、有 关法 律、 法规 和基 金合同 规定 的其 他义 务。 (四) 基金 管理 人关 于遵 守法律 法规 的承 诺 1、基金管 理人承诺 不从事 违反《证 券法》的 行为, 并承诺建 立健全的 内部控 制制度 , 采取有 效措 施, 防止 违反 《证券 法》 行为 的发 生; 2、基金管 理人承诺 不从事 以下违反 《基金法 》的行 为,并承 诺建立健 全的内 部风险 控 制制度 ,采 取有 效措 施, 防止下 列行 为的 发生 : (1) 将基 金管 理人 固有 财 产或者 他人 财产 混同 于基 金财产 从事 证券 投资 ; (2) 不公 平地 对待 管理 的 不同基 金财 产; (3) 利用 基金 财产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以外 的第 三人 牟取利 益; (4)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违 规承诺 收益 或者 承担 损失 ; (5) 依照 法律 、行 政法 规 有关规 定, 由中 国证 监会 规定禁 止 的 其他 行为 。 3、 基 金管 理人 承诺 加强 人 员管理 , 强化 职业 操守 , 督促和 约束 员工 遵守 国家 有关法 律、 法规及 行业 规范 ,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 不从 事以 下活动 : (1) 越权 或违 规经 营; (2) 违反 基金 合同 或托 管 协议; (3) 故意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或 其他 基金 相关 机构 的合法 权益 ; (4) 在向 中国 证监 会报 送 的资料 中弄 虚作 假; (5) 拒绝 、干 扰、 阻挠 或 严重影 响中 国证 监会 依法 监管;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6 (6) 玩忽 职守 、滥 用职 权 ; (7)泄露 在任职期 间知悉 的有关证 券、基金 的商业 秘密、尚 未依法公 开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8) 除按 本公 司制 度进 行 基金运 作投 资外 ,直 接或 间接进 行其 他股 票投 资; (9) 协助 、接 受委 托或 以 其他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组织 或个人 进行 证券 交易 ; (10 ) 违 反证 券交 易场 所 业务规 则 , 利 用对 敲、 对 仓等手 段操 纵市 场价 格 , 扰乱市 场秩 序; (11) 贬损 同行 ,以 提高 自己; (12) 在公 开信 息披 露和 广告中 故意 含有 虚假 、误 导、欺 诈成 分; (13) 以不 正当 手段 谋求 业务发 展; (14) 有悖 社会 公德 ,损 害证券 投资 基金 人员 形象 ; (15) 其他 法律 、行 政法 规禁止 的行 为。 (五) 基金 管理 人关 于禁 止性行 为的 承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本基 金禁 止从 事下列 行为 : 1、承 销证 券; 2、向 他人 提供 贷款 或者 提 供担保 ; 3、从 事承 担无 限责 任的 投 资; 4、买 卖其 他基 金份 额, 但 是国务 院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 5、向基金 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出资 或者买卖 基金管 理人、基 金托管人 发行的 股票或 者 债券; 6、买卖与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人 有控股关 系的股 东或者与 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 有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公 司发行 的证 券或 者承 销期 内承销 的证 券; 7、从 事内 幕交 易、 操纵 证 券交易 价格 及其 他不 正当 的证券 交易 活动 ; 8、依 照法 律、 行政 法规 有 关规定 ,由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禁止 的其 他活 动。 (六) 基金 经理 承诺 1、依照有 关法律、 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规定, 本着谨 慎的原则 为基金份 额持有 人谋取 最 大利益 ; 2、不 利用 职务 之便 为自 己 、受雇 人或 任何 第三 者谋 取利益 ; 3、不泄露 在任职期 间知悉 的有关证 券、基金 的商业 秘密,尚 未依法公 开的基 金投资 内 容、基 金投 资计 划等 信息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7 4、不 以任 何形 式为 其他 机 构或个 人进 行证 券交 易。 (七) 基金 管理 人的 内部 控制制 度 1、内 部控 制制 度概 述 为了保 证公 司规 范运 作 , 有效地 防范 和化 解管 理风 险、 经营 风险 以及 操作 风 险, 确保 基 金财务 和公 司财 务以 及其 他信息 真实 、 准确 、 完 整 , 从而最 大程 度地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的 利益, 本基 金管 理人 建立 了科学 合理 、控 制严 密、 运行高 效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 内部控 制制 度是 指公 司为 实现内 部控 制目 标而 建立 的一系 列组 织机 制 、 管 理 方法 、 操 作 程序与 控制 措施 的总 称 。 内部控 制制 度由 内部 控制 大纲 、 基 本管 理制 度、 部 门业务 规章 等组 成。 公司内 部控 制大 纲是 对公 司章程 规定 的内 控原 则的 细化和 展开 , 是 对各 项基 本 管理制 度 的总揽 和指 导, 内部 控制 大纲明 确了 内控 目标 、内 控原则 、控 制环 境、 内控 措施等 内容 。 基本管 理制 度包 括内 部会 计控制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 度、投 资管 理制 度、 监察 稽核制 度 、 基金会 计制 度 、 信 息披 露 制度 、 信 息技 术管 理制 度 、 资 料档 案管 理制 度、 业 绩评估 考核 制度 和紧急 应变 制度 等。 部门业 务规 章是 在基 本管 理制度 的基 础上 , 对 各部 门 的主要 职责 、 岗 位设 置、 岗 位责任 、 操作守 则等 的具 体说 明。 2、内 部控 制原 则 健全性 原则 。 内部 控制 机 制必须 覆盖 公司 的各 项业 务、 各个 部门 或机 构和 各 级人员 , 并 涵盖到 决策 、执 行、 监督 、反馈 等各 个运 作环 节。 有效性 原则 。 通过 科学 的 内控手 段和 方法 , 建立 合 理的内 控程 序 , 维 护内 控 制度的 有效 执行。 独立性 原则 。 公司 各机 构 、 部 门和 岗位 在职 能上 应 当保持 相对 独立 , 公司 基 金资产 、 自 有资产 、其 他资 产的 运作 应当分 离。 相互制 约原 则 。 公 司内 部 部门和 岗位 的设 置必 须权 责分明 、 相互 制衡 , 并 通 过切实 可行 的措施 来实 行。 成本效 益原 则 。 公 司应 充 分发挥 各机 构 、 各 部门 及 各级员 工的 工作 积极 性 , 运用科 学化 的方法 尽量 降低 经营 运作 成本 , 提 高经 济效 益, 以合 理的控 制成 本达 到最 佳的 内部控 制 效 果 。 3、主 要内 部控 制制 度 (1) 内部 会计 控制 制度 公司依 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会计 法》 、 《 金融 企业 会 计制度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会计核 算 业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8 务 指引 》 、 《企 业财 务通 则》 等国家 有 关 法律 、 法规 制 订了基 金会 计制 度 、 公 司 财务会 计制 度、 会计工 作操 作流 程和 会计 岗位职 责, 并针 对各 个风 险控制 点建 立严 密的 会计 系统控 制。 内部会 计控 制制 度包 括凭 证制度 、 复核 制度 、 账 务 处理程 序 、 基 金估 值制 度 和程序 、 基 金财务 清算 制度 和程 序 、 成本控 制制 度 、 财 务收 支 审批制 度和 费用 报销 管理 办法 、 财 产登 记 保管和 实物 资产 盘点 制度 、会计 档案 保管 和财 务交 接制度 等。 (2) 风险 管理 控制 制度 风险控 制制 度由 风险 控制 委员会 组织 各部 门制 定, 风 险控制 制度 由风 险控 制的 目标和 原 则、 风险 控制 的机 构设 置 、 风 险控 制的 程序 、 风险 类型的 界定 、 风险 控制 的 主要措 施 、 风 险 控制的 具体 制度 、风 险控 制制度 的监 督与 评价 等部 分组成 。 风险控 制的 具体 制度 主要 包括投 资风 险管 理制 度 、 交易风 险管 理制 度 、 财 务 风险控 制制 度以及 岗位 分离 制度 、 防 火墙制 度 、 岗 位职 责 、 反 馈制度 、 保密 制度 、 员工 行为准 则等 程序 性风险 管理 制度 。 (3) 监察 稽核 制度 公司设 立督 察长 , 负责 监 察稽核 工作 , 督察 长由 总 经理 提 名 , 经 董事 会 聘 任 , 报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 除应当 回避 的情 况外 , 督 察长可 以列 席公 司任 何会 议, 调阅 公司 相关 档案 , 就内部 控制 制度的 执行 情况 独立 地履 行检查 、 评价 、 报 告、 建议 职能 。 督 察长 应当 定期 和 不定期 向董 事 会报告 公司 内 部 控制 执行 情况, 董事 会应 当对 督察 长的报 告进 行审 议。 公司设 立监 察稽 核部 门 , 具 体执行 监察 稽核 工作 。 公司 配备了 充足 合格 的监 察稽 核人员 , 明确规 定了 监察 稽核 部门 及内部 各岗 位的 职责 和工 作流程 。 监察稽 核制 度包 括内 部监 察稽核 管理 办法 、 内部 监 察稽核 工作 准则 等 。 通 过 这些制 度的 建立 , 检 查公 司各 业务 部 门和人 员遵 守有 关法 律 、 法规和 规章 的有 关情 况 ; 检查公 司各 业务 部门和 人员 执行 公司 内部 控制制 度、 各项 管理 制度 和业务 规章 的情 况。 4、基 金管 理人 关于 内部 控 制制度 的声 明 (1) 本公 司承 诺以 上关 于 内部控 制的 披露 真实 、准 确; (2) 本公 司承 诺根 据市 场 变化和 公司 发展 不断 完善 内部合 规控 制。 三 、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 托管 人概 况 (一) 基金托 管人 概况 1. 基本情 况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9 名称: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中 国民生 银行 ” )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成立时 间:1996 年2 月7 日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证监基 金字 [2004 ]101 号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市 ) 注册资 本:28,365,585,227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电话:010-58560666


联系人 :赵 天杰 中国民 生银 行 于1996 年1 月 12 日在 北京 正式 成立, 是我国 首家 主要 由非 公有 制企业 入 股的全 国性 股份 制商 业银 行, 同时 又是 严格 按照 《 公司法 》 和 《商 业银 行法 》 建 立的 规范 的 股份制 金融 企业 。 多种 经 济成份 在中 国金 融业 的涉 足和实 现规 范的 现代 企业 制度 , 使 中国 民 生银行 有别 于国 有银 行和 其他商 业银 行 , 而 为国 内 外经济 界 、 金 融界 所关 注 。 中 国民 生银 行 成立十 余年 来, 业务 不断 拓展, 规模 不断 扩大 ,效 益逐年 递增 ,并 保持 了良 好的资 产 质 量 。 2000 年12 月19 日, 中 国民 生银 行A 股股 票 (600016 ) 在上海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上 市。 2003 年3 月18 日, 中国 民生 银 行 40 亿 可转 换公 司债 券在 上交所 正式 挂牌 交易 。2004 年 11 月 8 日,中 国民 生银 行通 过银 行间债 券市 场成 功发 行了 58 亿元 人民 币次 级债 券, 成为中 国第 一 家在全 国银 行间 债券 市场 成功私 募发 行次 级债 券的 商业银 行。2005 年 10 月 26 日 ,民 生 银 行成功 完成 股权 分置 改革 , 成 为国 内首 家完 成股 权 分置改 革的 商业 银行 , 为 中国资 本市 场股 权分置 改革 提供 了成 功范 例。


中国民 生银 行自 上市 以来 , 按 照 “ 团结 奋进 , 开 拓 创新 , 培 育人 才; 严格 管 理, 规范 行 为, 敬业 守法 ; 讲 究质 量 , 提 高效 益, 健康 发展 ” 的经营 发展 方针 , 在改 革 发展与 管理 等方 面进行 了有 益探 索, 先后 推出了 “大 集中” 科技 平 台、 “两 率” 考 核机 制、 “ 三卡” 工程、 独 立评审 制度 、 八大 基础 管 理系统 、 集中 处理 商业 模 式及事 业部 改革 等制 度创 新, 实现 了低 风 险、快 增长 、高 效益 的战 略目标 ,树 立了 充满 生机 与活力 的崭 新的 商业 银行 形象。 2007 年 11 月 ,民 生银 行 获得 2007 第 一财 经金 融品 牌价值 榜十 佳中 资银 行称 号,同 时 荣获《21 世纪 经济 报道 》 等机构 评选 的“ 最佳 贸易 融资银 行奖 ” 。 2007 年 12 月, 民生 银行 荣 获 《 福布 斯》 颁发 的第 三 届 “ 亚太 地区 最大 规模 上 市企 业 50 强”奖 项。 2008 年 7 月, 民生 银行 荣 获“2008 年中 国最 具生 命 力百强 企业 ”第 三名


在《2008 中国 商业 银行 竞 争力评 价报 告》 中民 生银 行核心 竞争 力排 名 第 6 位 ,在公 司 治理和 流程 银行 两个 单项 评价中 位列 第一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0 2009 年6 月 ,民 生银 行在 “2009 年 中国 本土 银行 网站竞 争力 评测 活动 ”中 获 2009 年 中国本 土银 行网 站“ 最佳 服务质 量奖 ” 。 2009 年9 月 , 在 大连 召开 的 第二届 中国 中小 企业 融资 论坛上 , 中 国民 生银 行被 评 为 “2009 中国中小 企业金融 服务十 佳机构” 。 在“第 十届中国 优秀财经 证券网站 评选” 中,民生 银 行 荣膺“ 最佳 安全 性能 奖” 和“2009 年度 最佳 银行 网 站”两 项大 奖。 2009 年 11 月 21 日 , 在 第 四届 “21 世纪 亚洲 金融 年 会” 上 , 民 生银 行被 评为 “2009 年 ?亚洲 最佳 风险 管理 银行” 。 2009 年 12 月9 日, 在由 《 理财周 报》 主办 的 “2009 年第二 届最 受尊 敬银 行评 选暨 2009 年第三届 中国最佳 银行理 财产品评 选”中, 民生银 行获得了 “2009 年中 国最 受尊敬银 行” 、 “最佳 服务 私人 银行 ” 、 “2009 年 最佳 零售 银行 ”多 个奖项 。 2010 年 2 月 3 日, 在 “ 卓 越 2009 年 度金 融理 财排 行 榜” 评 选活 动中, 中国 民 生银行 一 流的电 子银 行产 品和 服务 获得了 专业 评测 公司 、网 友和专 家的 一致 好评 ,荣 获卓越 2009 年 度金融 理财 排行 榜“ 十佳 电子银 行” 奖。 2010 年 10 月, 在经 济观 察 报主办 的 “2009 年 度中 国 最佳银 行评 选 ” 中 , 民 生 银行获 得 评委会奖 ——“中 国银行 业十年改 革创新奖 ” 。这一 奖项是评 委会为表 彰在公 司治理、 激 励 机制 、 风 险管 理、 产品 创 新、 管理 架构 、 商 业模 式 六个方 面创 新表 现卓 著的 银行而 特别 设立 的。 2011 年 12 月, 在由 中国 金 融认证 中心 (CFCA ) 联合 近 40 家成 员行 共同 举办 的 2011 中 国电子银行 年会上 ,民生 银行荣获“2011 年中国 网 上银行最佳 网银安 全奖” 。 这是继 2009 年、2010 年荣 获“中国 网 上银行最 佳网银安 全奖” 后,民生 银行第三 次获此 殊荣,是 第三 方权威 安全 认证 机构 对民 生银行 网上 银行 安全 性的 高度肯 定。 2012 年 6 月 20 日 ,在 国 际经济 高峰 论坛 上, 民生 银 行贸易 金融 业务 以其 2011-2012 年 度的出色 业绩和产 品创新 最终荣获 “2012 年中国 卓 越贸易金 融银行” 奖项。 这也是民 生银 行继2010 年荣 获英 国 《 金 融时报 》 “ 中国 银行 业成 就 奖 —最 佳贸 易金 融银 行奖 ” 之 后第 三次 获此殊 荣。 2012 年 11 月 29 日, 民生 银行在 《The Asset 》杂 志 举办的 2012 年度 AAA 国 家 奖项评 选中获 得“ 中国 最佳 银行- 新秀奖 ” 。 2013 年度, 民 生 银 行 荣 获中 国 投 资 协 会 股 权 和 创 业 投 资 专 业 委 员 会 年 度 中 国 优 秀 股 权 和创业 投资 中介 机构 “ 最 佳资金 托管 银行 ” 及由21 世纪传 媒颁 发 的 2013 年PE/VC 最佳 金融 服务托 管银 行奖 。 2013 年荣 获中 国内 部审 计 协会民 营企 业内 部审 计优 秀企业 。 在第八 届 “21 世 纪亚 洲金 融年会 ” 上, 民生 银行 荣 获 “2013 ?亚 洲最 佳投 资金 融服务 银 行”大 奖。 在“2013 第 五届 卓越 竞争 力金融 机构 评选 ”中 ,民 生银行 荣获 “2013 卓 越竞 争力品 牌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1 建设银 行” 奖。 在中国社科 院发布 的《中 国企业社会 责任蓝 皮书(2013 ) 》中, 民生银 行荣获 “中国企 业上市 公司 社会 责任 指数 第一名 ” 、 “中 国民 营企 业 社会责 任指 数第 一名 ” 、 “ 中国银 行业 社会 责任指 数第 一名 ” 。 在2013 年 第十 届中 国最 佳 企业公 民评 选中 , 民生 银 行荣获 “2013 年度 中国 最 佳企业 公 民大奖 ” 。


2013 年还 获得 年度 品牌 金 博奖“ 品牌 贡献 奖” 。 2、主 要人 员情 况 杨春萍: 女,北京 大学本 科、硕士 。资产托 管部副 总经理( 主持工作) 。曾就 职于中 国 投资银 行总 行, 意大 利联 合信贷 银行 北京 代表 处, 中国民 生银 行金 融市 场部 和资产 托管 部 。 历任中 国投 资银 行总 行业 务经理 , 意大 利联 合信 贷 银行北 京代 表处 代表 , 中 国民生 银行 金融 市场部 处长 、 资产 托管 部 总经理 助理 、 副总 经理 、 副总经 理 (主 持工 作) 等 职务 。 具 有近 三 十年的 金融 从业 经历 ,丰 富的外 资银 行工 作经 验, 具有广 阔的 视野 和前 瞻性 的战略 眼光 。 3、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中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于 2004 年 7 月 9 日获 得 基金托 管资 格, 成为 《中 华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颁布 后首家 获批 从事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银行 。 为了 更好 地发 挥后发 优势 , 大力发 展托 管业 务, 中国 民 生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资产 托管部 从成 立伊 始就 本着 充分保 护基 金 持有人 的利 益 、 为 客户 提 供高品 质托 管服 务的 原则 , 高 起点 地建 立系 统、 完 善制度 、 组织 人 员。 资产 托管 部目 前共 有 员工 57 人 , 平 均年 龄 36 岁,100% 员工 拥有 大学 本 科以上 学历 ,80% 以上员 工具 有硕 士以 上文 凭。基 金业 务人 员100% 都 具有基 金从 业资 格。 截止 到2014 年12 月 31 日 , 本 行共 托管 基金33 只, 分别为 天治 品质 优选 混合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 融通 易支 付货 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东 方 精选混 合型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 天治 天 得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 东 方 金账簿 货币 市场 基金 、 长 信增利 动态 策略 证券 投资 基金 、 华 商领 先 企业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深 证 100 指 数分 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 华 商策 略 精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光 大 保德信 信用 添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 添 颐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建信 深证 基本 面 6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基 金 、 建 信深 证基 本 面60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联 接基金 、 国投 瑞银 瑞源 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浙商聚 潮新 思维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转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银 瑞信 睿智 深 证1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 农 银汇 理 行业轮 动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 信月 盈安 心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中 银美 丽中 国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建信 消 费升级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摩根 士丹 利 华鑫纯 债稳 定增 利 18 个 月 定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建信 安心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 金、 德邦 德利 货币 市场 基 金、 中银 互利 分级 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工 银瑞 信 添福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中 银中 高等 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汇 添富全 额宝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 国 金 通用金 腾通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 兴 业货 币市 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 摩 根士 丹 利华鑫 纯债 稳定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2 添利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东 方双 债添利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和建 信稳 定 得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托管 基金 资产 净值 为 765.27 亿元 。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销售 机构 ( (1) 融 通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机 构理 财部 机构 销售 及服务 深圳 小组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联系人 : 陈 思辰 电话: (0755 )26948034 客户服 务中 心电 话:400-883-8088 ( 免长 途通 话费 用 ) 、 (0755 )26948088 (2)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机 构理 财部 机构 销售 及服务 北京 小组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1241-1243 单元 邮政编 码:100140 联系人 : 魏 艳薇 电话: (010 )66190989 (3)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机 构理 财部 机构 销售 及服务 上海 小组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世 纪大 道 8 号 国金 中心 汇丰 银行 大楼 6 楼601 -602 邮政编 码:200120 联系人 :杨雁 联系电 话: (021 )38424950 (4) 融通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网 上直 销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联系人 :刘 晶 联系电 话: (0755 )26948105 2、代 销机 构:


(1)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 崎 联系人 :李 群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8 电话: (010 )58351666 传真: (010 )83914283 (2)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55 号 法定代 表人 :姜 建清 联系人 :陶 仲伟 联系电 话: (010 )66107900 联系人 :田 耕 (3)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25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联系人 :王 琳 电话:95533 (4)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69 号 法定代 表人 :蒋 超良 联系人 :刘 峰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9 (5)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 银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秦 晓 联系人 :朱 虹 刘薇 电话: (0755 )83195834 传真: (0755 )83195049 客服电 话:95555 (6) 北京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甲 17 号首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4 法定代 表人 :闫 冰竹 联系人 :王 曦 电话: (010 )66223584 传真: (010 )66226045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6 (7) 中国 光大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复兴门 外大 街 6 号 光大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唐 双宁 联系人 :李 伟 电话:95595 (8) 深圳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南 中 路 1099 号平 安银 行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联系人 :霍 兆龙 电话: (0755 )25859591 (9) 华夏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建国门 内大 街 22 号 华夏 银行大 厦 12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建 联系人 :邓 轼坡 电话:95577 (10)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联系人 :王 宏 电话: (022 )58316666 (11) 交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牛 锡明 联系人 :曹 榕 电话: (02158781234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5 传真: (021 )58408483 (12) 上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 一飞 联系人 :夏 雪 电话: (021 )68475888 (13)恒 丰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烟 台市 芝罘区 南大 街 248 号 法人代 表: 蔡国 华 联系人 :甘 学芳 电话:0535-2118050 客服热 线:400-813-8888 (14)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新街口 外大 街 28 号C 座5 层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联系人 :林 爽 电话: (010 )66045577 (15)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 投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2 幢 220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 道 555 号 裕景 国 际 B 座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吕 慧 电话:021-58788678-8816 传真:021-58788678-8101 (16)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 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国 际大 厦 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蒋 章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6 电话:(021)58870011 (17)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3588 号 恒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周 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18)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大 厦 25 楼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汤 素娅 电话: (0755 )33227950 (19)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峨山 路 613 号6 幢 551 室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 龙田 路 195 号 3 号楼 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 其实 联系人 :练 兰兰 电话:(021)54509998 (20) 诺亚 正行 (上 海) 基 金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金 山区 廊下镇 漕廊 公 路7650 号205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68 号时 代金 融中 心 8 楼801 室 法定代 表人 :汪 静波 联系人 :贾 雅楠 电话: (021 )38509630 (21) 和讯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李 延鹏 电话:0755-82721122-8625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7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22)中 期时 代基 金销 售( 北京)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建国门 外光 华 路16 号 1 幢11 层 法人代 表: 路瑶 电话:400-8888-160 传真:010-59539866 联系人 :朱 剑林 (23)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 街6 号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王 婉秋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客服电 话:400-888-6661 (24) 深圳 腾元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2028 号 皇岗 商务 中 心主 楼 4F (07 )单 元 法定代 表人 :卓 紘畾 联系人 :王 娓萍 电话:0755-33376853 传真:0755-33065516 客服电 话:4006-877-899 (25)北 京增 财基 金销 售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南礼士 路 66 号 建威 大厦1208 室 法人代 表: 罗细 安 电话:010-67000988 传真:010-67000988-6000 联系人 :孙 晋峰 (26)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8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胡 璇 电话:0571-88911818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773-772 (27)一 路财 富( 北京) 信息 科技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 街 9 号 五栋 大 楼C 座702 室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传真:010-88312885 联系人 :苏 昊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28)嘉 实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 号 B 座 46 楼06-10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世纪 大 道 8 号 B 座 46 楼 06-10 单元 、北 京市 朝 阳区建 国路 91 号 金地 中心A 座6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 学军 联系人 :景 琪 电话:021-20289890 传真:021-20280110 客户服 务电 话:400-021-8850 (29)北 京钱 景财 富投 资管 理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丹棱 街 6 号 1 幢 9 层 1008-1012 法定代 表人 :赵 荣春 联系人 :魏 争 电话:010-57418829 传真:010-5756967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78-5095 (30)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19 公司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989 号 中达 大 厦2 楼 联系电 话:021-50583533 传真:86-021-50583633 客服热 线:4000676266 公司网 站:www.leadfund.com.cn (31) 厦门 市鑫 鼎盛 控股 有限公 司 办公地 址: 厦门 市思 明区 鹭江 道 2 号 第一 广 场1501-1504 法定代 表人 :陈 洪生 联系人 :李 智磊 联系电 话:0592-3122679 传真:0592-3122701


客服热 线:0592-3122716 公司网 站:www.xds.com.cn (32) 上海 汇付 金融 服务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1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中山南 路 100 号 金外 滩国 际广 场 19 层 法定代 表人 :冯 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 :陈 云卉 客服热 线:400-820-2819 公司网 站:www.fund.bundtrade.com (33)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 芮 敏琪 传真: (021 )38676767 客服电 话:4008888666 (34)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4 号楼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0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 许 梦园 电话: (010 )85130236 客服电 话:400-8888-108 (35) 国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红 岭中 路 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16 —26 层 法定代 表人:何如 联系人:周杨 电话: (0755 )82130833 客服电 话:95536 (36)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 黄 婵君 电话: (0755 )82960167 客服电 话:95565 (37) 金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海口 市南 宝 路36 号 证券 大厦4 楼


法定代 表人 :陆 涛 联系人 :张 霞 电话: (0755 )21516897 客服电 话:4008888228 (38) 东吴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苏州 市工 业园 区星阳 街 5 号 法定代 表人 :范力 联系人 : 方 晓丹 电话: (0512 )65581136 客服电 话:4008601555 (39)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天河北 路 183 号 大都 会广 场 43 楼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1 法定代 表人 :孙 树明 联系人 :黄 岚 电话: (020 )87555888 转833 客户服 务热 线:95575 (40) 中国 银河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2-6 层


法定代 表人 : 陈有 安 联系人 :宋 明 电话: (010 )66568450 客服电 话:4008-888-8888 (41) 长城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大 道 6008 号特 区报 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 耀华 联系人 :刘 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客服电 话:4006666888 (42) 东方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中 山南 路 318 号 2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 —29 层 法定代 表人 : 潘 鑫军 联系人 :吴 宇 电话: (021 )50367888 客服热 线:95503 (43) 海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广东 路 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李 笑鸣 电话: (021 )23219275 客服电 话:4008888001 (44) 申万 宏源 证 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 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世 纪商 贸广 场 45 层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2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世 纪商 贸广 场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梅 电话: (021 )33389888 联系人 :曹晔 客服热 线: 95523 或 4008895523 (45) 申万 宏源 西部 证券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 新 疆乌 鲁木 齐 市高新 区 (新 市区 )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 址 : 新 疆乌 鲁木 齐 市高新 区 (新 市区 ) 北京 南路 358 号 大成 国际 大 厦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 表人 :许 建平 联系人 :李 巍 电话:010-88085858 (46) 兴业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268 号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 夏 中苏 电话: (021 )38281963 客服电 话:95562 (47)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联系人 :丁 梅 电话: (021 )22169130 客服电 话:95525 (48)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 石 静武


电话: (021 )38631117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3 客服电 话:95511 转8 (49) 华安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工 联系人 :范超 电话: (0551 )65161821 客服电 话:96518 (50) 国都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联系人 :黄静 电话: (010 )84183389 客服电 话:400818811 (51) 华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中山东 路 90 号 法定代 表人 :吴 万善 联系人 :庞 晓芸 电话: (0755 )8249219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97 (52) 东北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长春 市自 由大 路 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 杨 树财 联系人 :安 岩岩 电话: (0431 )85096517 客服电 话: 4006000686 (53) 南京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南 京市 大钟 亭 8 号 法人代 表: 步国 旬 联系人 :徐 翔 电话: (025 )83367888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4 客服电 话: 4008285888 (54) 国盛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西 省南 昌市 北京西 路 88 号 江信 国际 金 融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曾 小普 联系人 :陈 明 电话: (0791 )86281305 客服电 话:4008222111 (55) 第一 创业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 联系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笋岗 路 12 号 中民 时 代广 场 B 座25 、26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学民 联系人 : 毛 诗莉 电话: (0755 )25831754 客服电 话:4008881888 (56) 中银 国际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银 城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许 刚 联系人 :马 瑾 电话: (021 )68604866 客服电 话:4006208888 (57) 华龙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甘肃 省兰 州市 城关区 东岗 西 路 638 号兰 州财富 中 心 2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李 晓安 联系人 :李 昕田 电话: (0931 )8490208 客服电 话:4006898888 (58) 新时 代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 北京 市 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1 号楼 15 层1501 法定代 表人 : 刘 汝军 联络人 :卢珊 电话: (010 )83561072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5 客服电 话:400698989 (59) 安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梅 文烨 电话: (0755 )82558336 客服热 线:4008001001 (60) 西部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西 安市 东新 街 232 号陕 西信 托大 厦 16-17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建武 联系人 :刘 莹 电话: (029 )87406649 客服电 话:95582 (61) 方正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湖南 省长 沙市 芙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 际大 厦 22 -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 杰 联系人 :刘 丹 电话: (0731 )85832463 客服电 话:95571 (62) 上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黄 浦区 西藏 路 336 号 法定代 表人 : 龚 德雄 联系人 :王 伟力 电话: (021 )62470304 客服电 话:4008918918 (63) 信达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 张 志刚 联系人 : 鹿 馨方 电话: (010 )63080994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6 客服电 话:4008008899 (64)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鼓 楼区 温泉街 道五 四 路 157 号 7-8 层 法定代 表人 : 黄 金琳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 (0591 )87383623 客服电 话:0591-96326 (65)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中心 三 路 8 号 卓越 时代广 场( 二期 )北 座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 侯 艳红 电话: (010 )60838995 客服电 话:4008895548 (66) 国元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寿春 路 179 号 法定代 表人 :蔡 咏 联系人 :杨 鹏军 电话: (0551 )2207966 客服电 话:95578 (67)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法定代 表人 : 王 春峰 联系人 :胡 天彤 电话: (022 )28451709 客服电 话:4006515988 (68)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青 岛市 崂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 1 号楼 2001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联系人 :吴 忠超 电话: (0532 )85022326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7 客服电 话:95548 (69)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联系地 址 :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杨 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 )65799999 客服热 线:400-8888-999 、95579 (70) 恒泰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内蒙 古呼 和浩 特市新 城区 新华 东 街111 号 法定代 表人 :庞 介民 联系人 :魏 巍 电话: (0471 )4974437 客服电 话: (0471 )4961259 (71) 太平 洋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云南 省昆 明市 青年 路 389 号志 远大 厦 18 层 法人代 表: 李长 伟 联系人 :谢 兰 电话:010-88321613 客服热 线:0871-68898130 (72) 中国 国际 金融 股份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建 国门 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 厦2 座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 丁 学东 电话:010-85679888-6035


联系人 :秦朗 客服电 话:4009101166 (73) 国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联系人 : 刘 婧漪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8 客服电 话:4006-600109 本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有关 法律法 规规 定 , 选 择其 他 符合要 求的 机构 代理 销售 本基金 , 并 及时公 告。 (二) 注册 登记 机构 : 名称: 融通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南 山区 华侨城 汉唐 大 厦13 、14 层 邮政编 码:518053 法定代 表人 :田 德军 电话: (0755 )26948075 传真: (0755 )26935011 联系人 :杜 嘉 (三) 律师 事务 所和 经办 律师 名称: 广东 嘉得 信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东 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201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笋岗东 路中 民时 代广 场 A 座201 法定代 表人 :闵 齐双 联系人 : 尹小 胜 经办律 师: 闵 齐双


刘 少华


尹 小胜


崔 卫群 电话:075533382888 (总 机)


075533033020 ( 直 线) 15302728596 传真:075533033086 (四) 会计 师事 务所 和经 办注册 会计 师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家 嘴环 路 1233 号汇 亚 大厦 1604-1608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湖 滨 路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邮 编:200021 ) 法人代 表: 杨绍 信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系人 :薛 竞、 刘莉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薛 竞、 王灵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29 五、基金的名称 融通易 支付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六、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 开放 式 七、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强调 本金 安全 性、 资产 充分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追 求稳定 的当 期收 益。 八、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货 币市 场工具 , 包括 : 现 金、 一年 以内( 含一 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 额存单 、 剩余 期限 在三 百 九十七 天以 内( 含三 百九 十 七天) 的债 券 、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一 年) 的债券回 购、期 限在一年 以内(含一 年)的中 央银行 票据,以及 经中国 证监会 、 中国人民 银行 认可的 并允 许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九、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 利率 预期 和资 产配 置策略 根据宏 观经 济指 标 (如 利 率水平 、CPI 指标、GDP 增 长率 、 货 币供 应量 、 汇 率 等) , 重点 关注利 率变 化趋 势 , 决 定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 ; 根 据各 大类 属资 产 的 收益 水平 、 平 均剩余 期限 、 流动 性特 征 (如 平均 日交 易量 、 交易 场所 、 机 构投 资者 持仓 情 况、 回购 抵押 情 况等) ,决 定基 金投 资组 合 中各类 属资 产的 配置 比例 。 (二) 估值 策略 建立不 同品 种的 收益 率曲 线预测 模型 , 并通 过这 些 模型进 行估 值 , 确 定价 格 中枢的 变动 趋势 。 根 据收 益率 、 流 动 性、 风险 匹配 原则 以及 债 券的估 值原 则构 建投 资组 合, 合理 选择 不 同市场 中有 投资 价值 的券 种,并 根据 投资 环境 的变 化相机 调整 。 (三) 久期 控制 和流 动性 管理策 略 为控制 风险 、 保证 流动 性 , 根 据持 有人 的平 均持 有 期限确 定组 合的 平均 持有 期限 。 组 合 久期控 制 在180 天以 内 , 并通过 控 制 同业 存款 的比 例、 保留 充足 的可 变现 资 产和平 均安 排回 购到期 期限 ,保 证组 合的 一定流 动性 (四) 选时 与套 利策 略 市场和 品种 的多 样性 以及 风险收 益差 异提 供了 丰富 的无风 险套 利机 会, 比如 : (1)分析 市场变动 趋势, 把握回购 利率波动 规律, 对回购资 产进行时 间方向 上的动 态 配置策 略。 根据 回购 利差 进行回 购品 种的 配置 比例 调整。 (2)把握 大盘新股 发行、 季节因素 、日历效 应等, 捕捉回购 利率的高 点。对 银行间 市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0 场和交 易所 市场 出现 的跨 市场套 利机 会, 进行 跨市 场套利 。 (3)对于 跨期限套 利,进 行严格的 实证检验 ,在控 制风险的 基础上进 行操作 。在短 期 债 券的 单个 债券 选择 上利 用收益 率利 差策 略、 收益 率 曲线策 略以 及含 权债 券价 值变动 策略 选 择收益 率高 或价 值被 低估 的短期 债券 ,进 行投 资决 策。 (五) 基金 投资 组合 管理 办法 1、投 资组 合 投资组 合的 原则 是追 求收 益性 、 流 动性 和安 全性 的 有机结 合 。 本 基金 通过 投 资于货 币市 场工具 , 在保 持基 金资 产 流动性 的条 件下 , 获取 稳 定的收 益 。 本 基金 投资 组 合必须 符合 以下 规定: (1 )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同 一 公 司 发 行 的 短 期 企 业 债 券 的 比 例 ,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10% ; (2)本基 金与由基 金管理 人管理的 其它基金 持有一 家公司发 行的短期 企业债 券,不 得 超过该 短期 企业 债券 的 10% ; (3 ) 存 放在 具有 基金 托管 资格的 同一 商业 银行 的存 款,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 值的 30% ; 存放在 不具 有基 金托 管资 格的同 一商 业银 行的 存款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5% ; (4)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 均剩余 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得 超 过 180 天; (5)本基 金不得与 基金管 理人的股 东进行交 易,不 得通过交 易上的安 排人为 降低剩 余 期限的 真实 天数 ; (6)除发 生巨额赎 回的情 形外,本 基金的投 资组合 中,债券 正回购的 资金余 额在每 个 交易日 均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20% ; 因发 生巨 额 赎回致 使本 基金 债券 正回 购的资 金余 额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20%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 在 5 个 交易日 内进 行调 整; (7) 本基 金持 有的 剩余 期 限不超 过 397 天但 剩余 存 续期超 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 率债券 的 摊余成 本总 计不 得超 过当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的20% ; 本 基金不 得投 资于 以定 期存 款利率 为基 准 利率的 浮动 利率 债券 ; (8) 本基 金买 断式 回购 融 入基础 债券 的剩 余期 限不 得超 过 397 天; (9 )本基金 应 当 保 持 不 低于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5% 的 现 金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政 府 债 券 ; (10 ) 本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 公司发 行的 短期 融资 券及 短期企 业债 券的 比例 , 合 计不得 超过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10% 。 因市 场波动 、 基金 规模 变动 等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 素致 使基金 投资 不 符合上 述比 例的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在 十个 交易 日内 调整完 毕。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1 (11) 本基 金可 投资 于剩 余期限 在 397 天 以内(含397 天)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A、持有的 同一(指 同一信 用级别)资 产支持 证券的比 例不得超 过该资产 支持证 券规模 的 10% 。 B、投 资于 同一 原始 权益 人 的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比 例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C、与基金 管理人管 理的其 它基金投 资于同一 原始权 益人的各 类资产支 持证券 ,不得 超 过其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合 计规模 的 10% 。 D、本 基金 持有 的全 部资 产 支持证 券, 其市 值不 得超 过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 E、因市场 波动、基 金规模 变动等基 金管理人 之外的 因素致使 基金投资 资产支 持证券 不 符合上 述 第B 项和 第D 项 规定的 比例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 10 交 易日 内调 整完 毕 。 F、投资的 资产支持 证券须 具有评级 资质的资 信评级 机构进行 持续信用 评级。 本基金 金 投资的资产 支持证 券的信 用评级,应 不低于 国内信 用评级机构 评定 的 AAA 级 或相当于 AAA 级的信 用级 别。 G、基金持 有资产支 持证券 期间,如 果其信用 等级下 降、不再 符合投资 标准, 应在评 级 报告发 布之 日 起3 个月 内 予以全 部卖 出。 (12) 遵守 中国 人民 银行 、中国 证监 会规 定的 其他 比例限 制; (13)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对 上述 比例 限制 另有 规定的 ,应 从其 规定 。 因基金 规模 或市 场变 化导 致投资 组合 超出 上 述 1-3 项比例 限制 的,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 10 个交易 日内 进行 调整 ,以 达到上 述标 准。 2、投 资组 合构 建和 调整 方 法 (1)判断 利率走势 和决定 资产配置 :本基金 投资团 队依据对 宏观经济 以及货 币、利 率 政策的 研究 和预 期提 出资 产配置 方案 , 设定 投资 组 合的期 限 , 将 利率 风险 控 制在一 定的 范围 之内。 (2)综合 投资价值 分析和 品种选择 :将资产 配置方 案落实在 具体的投 资品种 上。具 体 将通过 综合 考虑 流动 性风 险约束 条件 、 信用 风险 约 束条件 , 使用 定性 和定 量 相结合 的方 法构 建优化 投资 组合 。 其中 , 投资组 合优 化的 操作 方法 是, 在确 定投 资组 合的 久 期之后 , 综合 考 虑利率 风险 、 流 动性 风险 、 信用风 险约 束条 件, 利用 优 化技术 对组 合约 束比 例进 行单独 优化 , 之后再 综合 各个 约束 条件 确定投 资组 合的 比例 构成 并进行 收益 率优 化, 决定 明 细投资 品种 以 及投资 数量 ,形 成投 资组 合的完 整方 案。 (3)投资 组合的动 态调整 :本基金 的投资组 合 包括 核心投资 组合、流 动性投 资组合 以 及同业 存款/现 金。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2 核心投 资组 合以 获取 收益 为目的 , 以 397 天 内到 期 的债券 、 央行 票据 以及 中 长期回 购为 主; 流动 性组 合以 保证 流 动性并 灵活 获取 一定 收益 为目的 , 以短 期回 购品 种 为主 ; 同 业存 款 /现金 主要 是以 保障 经常 性 赎回为 目的 ,可 以即 时支 付的资 产。 如果预 测短 期货 币市 场利 率将上 升 , 则 适当 增加 流 动性投 资组 合的 比例 ; 如 预测短 期货 币市场 利率 将下 降, 则适 当增加 核心 投资 组合 的比 例。 3、投 资决 策及 操作 (1) 确定 投资 策略 基金经 理在 宏观 、 货 币市 场 以及金 融工 程研 究员 提供 的研究 报告 基础 上完 成投 资策略 报 告,并 上报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批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修改批 准后 ,由 基金 经理 进行具 体实 施 , 并交由 监察 稽核 部备 案监 督。 (2) 进行 资产 配置 基金经 理根 据上 述研 究报 告设计 合理 的久 期, 对基 金资产 在每 个市 场进 行合 理地配 置 , 并根据 市场 的流 动性 状况 对资产 配置 进行 调整 。 (3) 建立 投资 组合 运用组 合优 化模 型构 建初 始比例 , 然后 根据 市场 的 变动情 况及 时对 组合 进行 调整 。 但 是 调整的 幅度 不得 超越 整体 的投资 策略 和资 产配 置策 略。 (4) 组合 监控 与调 整 组合监 控与 调整 的理 由主 要来自 于两 个方 面 , 一 是 可能出 现市 场失 效 , 例 如 出现了 极具 吸引力 的短 线买 入或 者卖 出机会 ; 二是 基于 风险 控 制的需 要 , 由 专门 的风 险 管理小 组对 持仓 和交易 进行 监控 , 基金 经 理或者 风险 管理 小组 发现 组合局 部或 者整 体风 险超 标时 , 基 金经 理 应立即 对组 合进 行调 整。 (5) 风险 报告 与业 绩分 析 风险管 理小 组每 日对 基金 投资组 合进 行监 控 , 出 具 风险管 理报 告 , 同 时还 将 定期对 基金 业绩进 行归 因分 析, 为基 金管理 提供 客观 依据 。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 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际需 要对上述 投资程 序作 出调 整。 (6) 资产 支 持 证券 的投 资 策略及 风险 控制 措施 A、投 资策 略 基金管 理人 在确 保与 基金 投资目 标相 一致 的前 提下 , 可 本着 谨慎 和风 险可 控 的原则 , 为 取得与 承担 风险 相称 的收 益,投 资于 资产 支持 证券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3 a、买 入持 有策 略 基金可 在与 投资 目标 一致 的前提 下 , 买 入并 持有 资产 支持证 券 , 以 获取 相应 的利 息收 入 。 b、利 率预 期策 略 根据对 利率 趋势 、 提前 还 款率等 的预 期 , 预 测资 产 支持证 券收 益率 的变 化趋 势, 从而 决 定对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买入 或卖出 。 c、信 用利 差策 略 通过对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信 用评估 , 分析 预期 违约 率 和违约 损失 率的 变化 趋势 , 评 估其 信 用利差 是否 合理 ,并 预测 其 变化 趋势 ,通 过其 信用 质量的 改善 和信 用利 差的 缩小获 利。 d、相 对价 值策 略 通过计 算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名义利 差 、 静 态利 差及 期 权调整 利差 等指 标 , 将 资 产支持 证券 的收益 风险 特征 与其 他资 产类别 和债 券的 收益 风险 比较 , 确 定其 是否 具有 相 对价值 , 从而 决 定对其 整体 或个 券的 买入 和卖出 。 B、风 险控 制措 施 a、通过严 格的投资 流程控 制投资风 险,基金 经理及 有关人员 必须严格 执行公 司投资 授 权制度 。 b、在投资 资产支持 证券时 ,首先应 由固定收 益研究 员提出资 产支持证 券产品 的风险 收 益报告 和投 资建 议 , 基 金 经理根 据公 司投 委会 决定 的资产 配置 计划 和相 应的 投资权 限 , 参 考 固定收 益研 究员 的资 产支 持证券 的风 险收 益报 告, 充分评 估资 产支 持证 券的 风险收 益特 征 , 确定具 体投 资方 案, 在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谨 慎进行 投资 。 c、交易部 负责具体 的交易 执行,同 时履行一 线监控 的职责, 监控内容 包括基 金资产 支 持证券 投资 比例 及交 易对 手风险 控制 等。 d、固定收 益小组对 资产支 持证券投 资进行风 险和绩 效评估, 密切跟踪 影响基 金所投 资 资产支 持证 券信 用质 量变 化的各 种因 素 , 并 在投 资中 进行相 应操 作 , 以 规避 信用 风险的 上 升 。 e、固定收 益小组负 责不断 完善资产 支持证券 定价模 型,并评 估模型风 险。密 切跟踪 影 响资产 支持 证券 收 益 率变 化的各 种因 素 , 并 评估 其 对资产 支持 证券 持有 期收 益的影 响 , 并 进 行相应 的投 资操 作。 f、基金经 理在投资 决策时 将评估资 产支持证 券的上 市等流动 性安排, 并考虑 其对基 金 资产流 动性 的影 响, 分散 投资, 确保 所投 资的 资产 支持证 券具 有适 当的 流动 性。 g、基金经 理将密切 关注影 响债务人 提前偿还 的各种 因素,并 评估其对 资产支 持证券 投 资价值 的影 响, 并进 行相 应的投 资决 策。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4 h、本公司 将不断完 善内部 控制制度 及相应技 术手段 ,使基金 相关操作 以谨慎 安全的 方 式进行 ,确 保基 金及 持有 人利益 得到 保障 。 i、本公司 将严格审 查所投 资资产支 持证券的 法律文 件, 确保 各业务环 节都有 适当的 法 律保障 。 4、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 的计算 (1) 本基 金采 用如 下公 式 计算平 均剩 余期 限( 天) : 平均剩 余期 限( 天)= 负债+债券正回购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剩余期限 剩余期限+债券正回购 负债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剩余期限- 资产 投资于金融工具产生的 ? ? ? ? ? ? 其中: 投资 于金 融工 具产 生 的资产 包括 现金 类资 产 ( 含银行 存款 、 清算 备付 金 、 交 易保 证金、 证券清算 款、买断 式回购 履约金) 、 一年以 内(含一 年)的银 行定期存 款、大 额存单、 剩 余 期限 在397 天以 内 (含 397 天) 的债 券 、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 的 逆回 购 、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 的中 央银 行票据 、 买断 式回 购产 生 的待回 购债 券 、 中 国证 监 会、 中国 人民 银 行认可 的其 他具 有良 好流 动性的 货币 市场 工具 。 投资于 金融 工具 产生 的负 债包括 期限 在一 年以 内 ( 含一年 ) 的正 回购 、 买 断 式回购 产生 的待返 售债 券等 。 采用 “摊 余成 本法 ” 计 算 的附息 债券 成本 包括 债券 的面 值 和折 溢价 ; 贴现 式 债券成 本包 括债券 投资 成本 和内 在应 收利息 。 (2) 各类 资产 和负 债的 剩 余期限 的计 算标 准 ① 银 行存 款、 清算 备付 金 、交易 保证 金的 剩余 期限 为 0 天;证 券清 算款 的剩 余期限 以 计算日 至交 收日 的剩 余交 易日天 数计 算; 买断 式回 购 履约金 的剩 余期 限以 计算 日至协 议到 期 日的实 际剩 余天 数计 算。


② 一年以 内(含一 年)银行 定期存款 、大额存 单的剩 余期限以 计算日至 协议到 期日的 实 际剩余 天数 计算 。


③ 组 合中 债券 的剩 余期 限 是指计 算日 至债 券到 期日 为止所 剩余 的天 数, 以下 情 况除外:


允许投资的浮动利率债券 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 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 余天数计 算。


④ 回购( 包括正回 购和逆 回购)的剩 余期限以 计算日 至回购协 议到期日 的实际 剩余天 数 计算。


⑤ 中 央银 行票 据的 剩余 期 限以计 算日 至中 央银 行票 据到期 日的 实际 剩余 天数 计算。 ⑥ 买 断式 回购 产生 的待 回 购债券 的剩 余期 限为 该基 础债券 的剩 余期 限。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5 ⑦ 买断式 回购产 生的待 返 售债券的剩 余期限 以计算 日至回购协 议到期 日的实 际剩余天 数计算 。 ⑧ 短 期融 资券 的剩 余期 限 以计算 日至 短期 融资 券到 期日所 剩余 的天 数计 算。 十、基金的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以货 币市 场工 具 为 投资对 象 , 因 此, 本基 金 的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 银 行 活期存 款利 率(税 后) (即 银行 活期 存 款利率 ×( 1- 利息 税率 ) ) 。


基于本基金作为日常 现 金管 理 工 具 的定位,为 使本 基金业绩比较基 准 具 有 更强 的 可 比 性 ,经 本公 司与 基金 托管 人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协 商一 致, 决定 自 2011 年 1 月1 日 起,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由 “银 行一 年期 定期 存款 税后利 率” 变更 为 “ 银行 活 期存款 利率 (税 后) (即 银 行活 期存 款利 率 ×(1 -利 息税 率) ) ” 。 详 见基金 管理 人于2010 年 12 月 31 日在 《上海 证券 报 》 上 发布 的 《 融通基 金管 理有限 公 司关 于变更 融通 易支 付货 币市 场证券 投资 基 金业绩 比较 基准 并相 应修 改基金 合同 的公 告》。 在合理 的市 场化 利率 基准 推出的 情况 下 , 本 基金 管 理人可 根据 投资 目标 和投 资策略 , 确 定变更 业绩 比较 基准 ,并 及时公 告。 本基金 管理 人认 为 , 业 绩 的选择 标准 需要 合理 、 透 明, 为广 大投 资者 所接 受 。 本 基金 业 绩基准 是投 资者 最熟 知、 最容易 获得 的低 风险 收益 率。 十一、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属 于证券投 资基金 中高流动 性、低风 险的品 种, 其预期 风险和预 期收益 率低于 股 票、债 券和 混合 型基 金。 十二、基金投资组合 报告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8 月20 日复核 了本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表 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容 ,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报告期 为 2015 年 4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本报 告中 所 列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936,768,751.76 42.13 其中: 债券 2,936,768,751.76 42.1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2,506,186,519.27 35.95 其中: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 -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6 金融资 产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379,866,133.58 19.80 4 其他资 产 147,582,759.56 2.12 5 合计 6,970,404,164.17 100.00 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 情况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8.1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0.00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 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为报 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融资余 额 占资产 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 额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原因 调整期 1 2015 年6 月19 日 35.92 连续巨 额赎 回 - 2 2015 年6 月20 日 35.92 连续巨 额赎 回 - 3 2015 年6 月21 日 35.92 连续巨 额赎 回 - 4 2015 年6 月22 日 35.92 连续巨 额赎 回 - 5 2015 年6 月24 日 29.30 连续巨 额赎 回 - 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基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00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41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3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 均剩 余期限超过 180 天情况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货 币市 场基 金投资 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未超 过 180 天。 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 1 30 天 以内 56.22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60 天 0.29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90 天 5.46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7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180 天 7.48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0.56 - 5 180 天(含)-397 天( 含) 28.52 - 其中 : 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8.45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686,560,152.04 24.2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686,560,152.04 24.22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50,208,599.72 17.95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936,768,751.76 42.17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券 39,330,211.71 0.56 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 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元)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150202 15 国开 02 2,900,000 291,171,767.66 4.18 2 150307 15 进出 07 2,200,000 221,730,206.78 3.18 3 150206 15 国开 06 2,000,000 201,634,301.22 2.90 4 150413 15 农发 13 2,000,000 199,856,862.13 2.87 5 130202 13 国开 02 1,800,000 181,258,604.66 2.60 6 150301 15 进出 01 1,700,000 170,748,393.21 2.45 7 100236 10 国开 36 1,500,000 150,091,839.86 2.16 8 011517010 15 华电 SCP010 1,500,000 149,970,737.66 2.15 9 041556022 15 电网 CP002 1,000,000 99,814,287.36 1.43 10 140230 14 国开 30 800,000 80,436,992.41 1.16 6、 “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 ” 确定的基 金资 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22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3659%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378%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2040%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8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 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 采用 摊余 成本 法计 价,即 计价 对象 以买 入成 本 列示, 按照 票面 利率 或协 议 利率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和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按照 实 际利率 法每 日计 提收 益。 8.2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没 有出现 持有 剩余 期限 小 于397 天但 剩余 存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浮 动利 率债券 的摊 余成 本超 过当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20% 的情 况。 8.3 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报告 期内 没有 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 编 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 8.4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8,637,493.52 4 应收申 购款 118,928,616.04 5 其他应 收款 16,650.00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47,582,759.56 十三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低收 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本基金 无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金 的各 项费 用。 本基 金收益 分配 按月 结转 份额 。 基金业 绩截 止日 为2015 年06 月30 日。 融通易 支付 货 币 A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2006 年1 月 19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至2006 年12 月31 日 1.8386% 0.0045% 1.7911% 0.0003% 0.0475% 0.0042% 2007 年度 3.1399% 0.0061% 2.7850% 0.0019% 0.3549% 0.0042% 2008 年度 3.4600% 0.0070% 3.7621% 0.0012% -0.3021% 0.0058% 2009 年度 1.6362% 0.0061% 2.2470% 0.0000% -0.6108% 0.0061% 2010 年度 1.8616% 0.0049% 2.3041% 0.0003 -0.4425% -0.0046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39 2011 年度 3.6992% 0.0044% 0.4697% 0.0001% 3.2295% 0.0034% 2012 年度 4.2803% 0.0110% 0.4190% 0.0002% 3.8613% 0.0108% 2013 年度 3.9221% 0.0034% 0.3500% 0.0000% 3.5721% 0.0034% 2014 年度 4.7420% 0.0074% 0.3500% 0.0000% 4.3920% 0.0074% 2015 年度 上半 年 2.0633% 0.0073% 0.1736% 0.0000% 1.8897% 0.0073% 融通易 支付 货 币 B 阶段 净值收 益率① 净值收 益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标 准差 ④ ①-③ ②- ④ 2012 年 5 月 2 日至 2012 年 12 月31 日 2.7671% 0.0131% 0.2523% 0.0001% 2.5148% 0.0130% 2013 年度 4.2112% 0.0034% 0.3500% 0.0000% 3.8612% 0.0034% 2014 年度 5.0187% 0.0075% 0.3500% 0.0000% 4.6687% 0.0075% 2015 年度 上半 年 2.0633% 0.0073% 0.1736% 0.0000% 1.8897% 0.0073% 十四、基金份额的分类 本基金 自2012 年 5 月2 日 起实施 基金 份额 分类 ,具 体如下 : (1) 本基 金分 类后 ,设 两 类基金 份额 :A 类 基金 份 额和 B 类基 金份 额。 其中 原基金 代 码161608 作为A 类 基金 代 码, 新增161615 为 B 类基 金代码 , 两类 基金 份额 单 独公布 每万 份 基金净 收益 和基 金七 日年 化收益 率。 (2) 基金 份额 分类 后, 在 基金存 续期 内的 任何 一个 开放日 ,若 A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在 单个基 金帐 户保 留的 基金 份额达 到或 超 过500 万份 时, 本 基金 的注 册登 记机 构 自动将 其在 该 基金帐 户持 有 的A 类 基金 份额升 级 为 B 类 基金 份额 , 并于升 级当 日适 用B 类基 金份额 的相 关 费率。 (3) 基金 份额 分类 后, 在 基金存 续期 内的 任何 一个 开放日 ,若 B 类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在 单个基 金帐 户保 留的 基金 份额低 于 500 万 份时 , 本 基 金的注 册登 记机 构自 动将 其在该 基金 帐 户持有 的B 类基 金份 额降 级为 A 类基 金份 额, 并于 降级当 日适 用A 类基 金份 额的相 关 费 率 。 如果本基 金的注册 登记机 构于基金 存续期内 的某一 开放日(T 日)对投 资者持 有的基 金 份额进 行了 升降 级处 理 , 那么投 资者 在该 日对 升降 级前的 基金 份额 提交 的赎 回、 基金 转换 转 出、 转 托管 等申 请将 确认 失 败, 基 金管 理人 不承 担由 此 造成的 一切 损失 ; 投 资者 可 于T+1 日 就升级 或降 级后 的基 金份 额提交 赎回 、基 金转 换转 出及转 托管 申请 。 十五、基金费用概览 (一) 与基 金运 作有 关的 费用 1、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0 (1) 基金 管理 人的 管理 费 ;


(2) 基金 托管 人的 托管 费 ;


(3) 销售 服务 费;


(4)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的 基 金信息 披露 费用 ;


(5)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与 基 金相关 的会 计师 费与 律师 费;


(6)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大 会 费用;


(7)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费 用 ;


(8) 银行 汇划 费用 ;


(9) 按照 国家 有关 规定 和 本基金 合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资产 总值 中扣 除。


2、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金 管理 人的 基金 管 理费 基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33% 年 费率 计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 H=E×0.33%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每月 前 5 个工 作 日内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 金托管 人发 送上月基 金管理费 划付指 令,经基 金托管人 复核后 于次日起 2 个工 作日内 从 基金财产 中一 次性支 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金 托 管费 基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0.1% 年 费率 计 提。计 算方 法如 下: H=E ×0.10%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付 。 每月 前 5 个工 作 日内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上月基金 托管费划 付指令 ,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于次 日起 2 个 工作日 内从基 金 财产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托管 人, 若遇 法定节 假日 、休 息日 ,支 付日期 顺延 。 (3) 基金 的销 售服 务费 本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 和 B 类基金 份额 按照 不同 的费 率计提 销售 服务 费,A 类 基 金份额 的 销售服 务费 按照 前一 日基 金净值 的 0.25% 年 费率 计 提,B 类 基金 份额 的销 售 服务费 按照 前一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1 日基金 净值 的0.01% 年费 率计提 。 本基金 销售 服务 费计 提的 计算方 法如 下: H=E×R÷ 当年 天数 H 为各 级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该级 基金 份额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R 为该 级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费 率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每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 每月 前5 个 工作日 内 , 由 基金 管理 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上 月基金销 售服务 费划付指 令,基金 托管人 复核后于 次日起 2 个工 作 日内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指 定的 基金 销售 机构 ,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休 息 日, 支付 日期 顺 延。 (4) 其他 费用 上述“1、 基金费 用的种类 ”中(4) 到(9) 项费用 由基金托 管人根据 其它有 关法规 及 相应协 议的 规定 ,按 费用 实际支 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费 用, 从基 金财 产 中 支付。 3、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基金合 同生 效前 所产 生的 费用、 基金 管理 人和 基金 托 管人因 未履 行或 未完 全履 行义务 导 致的费 用支 出或 基金 财产 的损失 , 以 及处 理与 基金 运 作无关 的事 项发 生的 费用 等不列 入基 金 费用。 其他具 体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目 依据 中国 证监 会有 关规定 执行 。 (二) 基金 费率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协商一 致后 , 可根 据基 金 发展情 况调 整基 金管 理费 率、 基金 托 管费率 或基 金销 售服 务费 等相关 费率 。 调高 基金 管 理费率 、 基金 托管 费率 或 基金销 售服 务费 等费率 , 须召 开基 金份 额 持有人 大会 审议 ; 调低 基 金管理 费率 、 基金 托管 费 率或基 金销 售费 服务费 等费 率 , 无 须召 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基 金管理 人必 须最 迟于 新的 费率实 施日 前 2 个工作 日在 至少 一家 中国 证监会 指定 的媒 体公 告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三) 与基 金销 售有 关的 费用 (1) 本基 金认 购费 、申 购 费和赎 回费 为零 。 (2) 基金 转换 费用 包括 转 换费和 补差 费。 转换费 :按 转出 基金 正常 赎回时 的赎 回费 率收 取费 用。 补差费 :按 照转 入基 金与 转出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或 认购费 率) 之间 的差 额收 取补差 费 。 提出转 换申 请的 基金 份额 所对应 的转 出基 金申 购费 率 ( 或认 购费 率 ) 低 于转 入 基金的 申购 费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2 率 ( 或认 购费 率) 的, 补 差费率 为转 入基 金和 转出 基 金的 申购 费率 ( 或认 购 费率 ) 差 额; 提 出转换 申请 的基 金份 额所 对应的 转出 基金 申购 费率 (或 认购 费率 ) 高于 转入 基 金的申 购费 率 (或认 购费 率) 的, 补差 费为零 。 基金补 差费 的收 取以 该基 金份额 曾经 有过 的最 高申 (认 ) 购 费率 为基 础计 算 , 累计不 超 过最高 认购 (申 购) 费率 与最低 认购 (申 购) 费率 的差额 。 基 金补 差费 由转 换申请 人承 担 , 作为相 关的 手续 费。 目前参 与本 基金 基金 转换 业务的 各开 放式 基金 的前 端申购 费率 ( 和前 端认 购 费率 ) 详 见 相关基 金最 新招 募说 明书 或公告 的约 定。 (四) 基金 的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依 照国 家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履行 纳税 义务。 十六、对招募说明书 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基 金 法》 、 《运 作管 理办 法》 、 《销 售管理 办法 》 、 《信 息披 露 管理办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要 求,对 本基 金管 理人 于2015 年3 月5 日 刊登 的本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进 行了更 新, 主要 更新 的内 容 如下: 1、 在 “ 三 、 基 金管 理人 ” 部分 , 根 据最 新资 料更 新 了公司 董事 及高 管人 员情 况,主 要人 员情况中 更新了 法 人信息 , 高峰先生 担任公 司法人 , 田德军 先生不在 担任公 司 法人,更新了 高峰 先 生的 简历 ,更 新了 投资决 成委 员会 成员 组成 情况; 2、在“四 、基金托 管人” 部分,对 基金托管 人的基 本情况及 相关业务 经营情 况按照 最 新资料 进行 了更 新; 3、在“五 、 相关 服务机 构”部分, 更新了 公司直销 机构联系 人信息; 根据最 新资料 更 新了代 销机 构信 息; 新增 恒丰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为 本基金 代销 机构 ; 4、在 “九 、基 金份 额的 申 购、赎 回和 转换 ”部 分, 更新了 “( 十三) 基 金份 额 的转换 ” 和“ ( 十七 )定 期定 额投 资 计划” 的内 容; 5、 在 “十 、 基 金的 投资 ” 部分 , 更 新了 “ (八 ) 基 金 投资组 合报 告 ” 的 内容 , 更新数 据 为本基 金2015 年 2 季度 报 告中的 投资 组合 数据 ; 6、在“十 一、基金 的业绩 ”部分, 按规定要 求对基 金的投资 业绩数据 进行了 列示, 已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 7、 在 “二 十三 、 其他 应披 露事项 ” 部分 , 对本 基金 自 上次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披露 日至 2015 年7 月19 日期 间的 公告 信 息进行 了列 示 。 融通易支付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2 号) 43 融通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