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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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 中证 50 债 券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 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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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标 、净 值表现 、利 润分配 情况 、财务 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01 月01 日起 至 0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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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 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
场内简称 南方 50 债
基金主代码 160123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5 月17 日
基金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158,968.2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 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1 年 7 月25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
(LOF)A
南方中 证 50 债 券 指 数
(LOF)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60123 160124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9,658,445.88 份 20,500,522.37 份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揭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可简称为“南方 50 债”。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 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
手段,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被动式指数基金, 采用最优复制法, 主要以标的指数的成份券构成为
基础, 综合考虑跟踪效果、 操作风险等因素构建 组合, 并根据本基金资产规模、
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市场流动性以及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
等情况,进行取整和替代优化,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当预期成份券发生调整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
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 或因市场流动性不足时, 或因债券 交易特性及交易惯例
等因素影响跟踪标的指数效果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
数时, 基金管理人将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 构建替代组合。 由
于本基金资产规模、 日常申购赎回情况、 市场流动性、 债券交易特性及交易惯
例等因素的影响, 本 基金组合中个券权重和券种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券种间将
存在差异。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力争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
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 ,年跟 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 指数编制规则或其
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 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
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50 债 券指数从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银行
间市场挑选 50 只流动性 强、规模大、质地好的债券组成样本,本基金的整体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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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可以表述为如下公式: 中证 50 债 券指数 ×95% +银行活期存款利
率(税后)×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 要采用指数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
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 以及标 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
征。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鲍文革 蒋松云
联系电话 0755-82763888 010-66105799
电子邮箱 manager@southern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9-8899 95588
传真 0755-82763889 010-66105798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nffund.com
基金半年度 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基金级别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A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C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1 日 - 2015
年 6 月30 日)
报告期(2015 年 1 月1 日 -
2015 年 6 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572,344.21 608,015.69
本期利润 574,010.92 573,448.9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238 0.020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10% 1.92%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356 0.1180
期末 基金资产净值 22,520,619.34 23,118,778.7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456 1.1277
注:1.本期 已实现 收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收 入、 投资收 益、 其他收 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 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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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 末可 供分 配 利润 ,采 用 期末 资产 负 债表 中未 分 配利 润与 未 分配 利润 中 已实 现部 分的孰低
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
3.所 述基 金业 绩 指标 不包 括 持有 人认 购 或交 易基 金 的各 项费 用 ,计 入费 用 后实 际收 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 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A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8% 0.10% 0.24% 0.05% 0.14% 0.05%
过去三个月 2.01% 0.14% 1.65% 0.08% 0.36% 0.06%
过去六个月 2.10% 0.13% 2.40% 0.08% -0.30% 0.05%
过去一年 5.91% 0.14% 6.33% 0.11% -0.42% 0.03%
过去三年 8.26% 0.11% 10.22% 0.09% -1.96%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7.88% 0.11% 17.37% 0.09% 0.51% 0.02%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35% 0.10% 0.24% 0.05% 0.11% 0.05%
过去三个月 1.92% 0.14% 1.65% 0.08% 0.27% 0.06%
过去六个月 1.92% 0.13% 2.40% 0.08% -0.48% 0.05%
过去一年 5.52% 0.14% 6.33% 0.11% -0.81% 0.03%
过去三年 7.06% 0.11% 10.22% 0.09% -3.16% 0.02%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16.05% 0.11% 17.37% 0.09% -1.32% 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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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变动的 比较
注: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 定: 中证 50 债券指 数成份券及其备选成份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其它金 融工 具的投 资比 例符合 法律 法规和 监管 机构的 规定 。本基 金的 建仓期 为六 个月, 建 仓 期 结
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1998 年3 月6 日, 经 中国证监会批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批规范的基金管理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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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正式成立,成为我国 “新基金时代 ”的起始标志。
南方基金总部设在深圳,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 币。 股东结构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5%);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 )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5% )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目前, 公司在北京、 上海、 合肥、 成都、 深圳等地设有分公司, 在香港和深圳前海设有子公司 ——
南方东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香港子公司) 和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子公司) 。 其中, 南 方
东英是境内基金 公司获批成立的第一家境外分支机构。
截至报告期末,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 3,500 亿元,旗下管理
73 只开放式 基金,多个全国社保、企业年金和专户理 财投资组合。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孟飞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 7
月 25 日
- 7 年
金融学硕士学历, 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曾担任第一创业证券公司债券交易
员、交易经理、高级交易经理。2013
年 5 月加入 南方基金,任固定收益部
高级研究员,2014 年 7 月至今,任南
方启元基金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 ,
任南方 50 债 基金经理; 2014 年 7 月至
今,任南方中票基金经理;2014 年9
月至今,任南方安心基金经 理;2015
年 1 月至今 ,任南方润元基金经理。
注:1 、 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 其 “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离职日期 ”为根据公司决
定确定 的解 聘日期 ,对 此后的 非首 任基金 经理 , “任 职日 期 ”和 “离 任日期 ”分 别指根 据 公 司 决
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遵守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 证券 投 资基 金法 》 等有 关法 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合同 》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基 金资 产,在 严格 控制风 险的 基础上 ,为 基金持 有人 谋求最 大 利 益 。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运作 整体合 法合 规,没 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益 。基 金的投 资范 围、投 资 比 例 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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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完善
相应制 度及 流程, 通过 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 方式 在各业 务环 节严格 控制 交易公 平执 行,公 平 对 待 旗
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基 金于 本报 告 期内 不存 在 异常 交易 行 为。 本报 告 期内 基金 管 理人 管理 的 所有 投资 组合参与
的 交 易 所 公 开 竞 价 同 日 反 向 交 易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成 交 量 的 5% 的交易次数
为 4 次,其中 3 次是由 于指数型基金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结构被动调仓所致,1 次 是由于投资组
合的投资策略需要,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已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2015 上半年 , 前五月工业增加值持续下行,PPI 同比数据持续为负增长, 并且差距 一直扩大。
受一季 度人 民币贬 值影 响,上 半年 出 口同 比增 速由负 转正 ,改善 较明 显。尽 管宏 观经济 增 速 数 据
企稳, 但底 部并不 牢固 。房地 产行 业预计 已进 入长期 调整 的大周 期, 无法有 效带 动投资 增 长 。 在
财政收 入缩 水和控 制政 府债务 增长 的大背 景下 ,政府 基建 投资也 仅能 部分对 冲投 资的快 速 下 滑 。
货币政策方面,上半年政策有所放松,降息 3 次,降低准备金率 2 次。在 4 月份市场对资金面预
期改变后, 债券收益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行。 其中 1 年期和10 年期的政策 性银行金融债分别从
3.9% 和 4.2% 左右下行至半年末的 2.8% 和 4.1% 左 右。本基金根据成分券变更和规模的变动进行小
幅的调整,有效实现了对指 数的跟踪。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本报告期 A 级基金净值收益率为 2.10% , 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40% 。C 级基金 净值收
益率为 1.92%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2.40%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 望 下半 年, 稳 增长 的目 标 下货 币政 策 仍不 会趋 紧 。地 方政 府 债务 置换 仍 将继 续, 政府基建
投资仍 将通 过各种 渠道 以各种 形式 发力, 稳定 经济增 长。 政策性 银行 也被委 以重 任,在 政 府 投 资
中 占据 更重要 的位 置。以 上因 素预计 会挤 压中长 端无 风险收 益率 的下行 空间 。CPI 会出现 回 升 ,
但在经 济总 需求较 弱的 条件下 并不 会 导致 债券 收益率 出现 系统性 上升 。整体 而言 ,收益 率 将 小 幅
震荡。 信用 风险事 件将 显著增 加, 信用债 的信 用利差 也会 从当前 较低 水平反 弹。 汇率方 面 , 人 民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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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汇率 波动 区间将 增强 ,鉴于 经济 基本面 疲弱 ,外汇 占款 也将继 续出 现小幅 流出 的情况 , 但 人 民
币贬值 总 体 可控。 央行 后续对 冲外 汇占款 流出 的降准 操作 仍然可 期。 本基金 为被 动型指 数 基 金 ,
我们将进一步优化既有的跟踪策略,注重保持组合的流动性,有效跟踪标的指数。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根 据 中国 证监 会 相关 规定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本基 金 管理 人应 严 格按 照新 准 则、 中国 证监会相
关规定 和基 金 合同 关于 估值的 约定 ,对基 金所 持有的 投资 品种进 行估 值。本 基金 托管人 根 据 法 律
法规要 求履 行估值 及净 值计算 的复 核责任 。会 计师事 务所 在估值 调整 导致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变 化 在
0.25% 以上时 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定价服务
机构按 照商 业合同 约定 提供定 价服 务。其 中, 本基金 管理 人为了 确保 估值工 作的 合规开 展 , 建 立
了负责 估值 工作决 策和 执行的 专门 机构, 组成 人员包 括副 总裁、 总裁 助理兼 权益 投资总 监 、 数 量
化投 资 部 总 监 、 风 险 管 理 部 总 监 及 运 作 保 障 部 总 监 等 。 其 中 , 超 过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人 员 具 有 10
年以上 的基 金从 业 经验 ,且具 有风 控、合 规、 会计方 面的 专业经 验。 基金经 理可 参与估 值 原 则 和
方法的 讨论 ,但不 参与 估值价 格的 最终决 策。 本报告 期内 ,参与 估值 流程各 方之 间无重 大 利 益 冲
突。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为: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 份额 收取销 售服 务费, 各基 金份额 类别 对应的 可分 配收益 将有 所不同 。本 基金同 一 类 别 的
每一基 金份 额享有 同等 分配权 ;在 符合有 关基 金分红 条件 的前提 下, 本基金 每年 收益分 配 次 数 最
多为 12 次, 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
分配利润的 10% ; 若 《基 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 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
现金分 红与 红利再 投资 。登记 在注 册登记 系统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开 放式 基金账 户下 的基金 份 额 , 可
选择现 金红 利或将 现金 红利按 除权 日的基 金份 额净值 自动 转为基 金份 额进行 再投 资;若 投 资 者 不
选择, 本基 金默认 的收 益分配 方式 是现金 分红 。登记 在证 券登记 结算 系统基 金份 额持有 人 深 圳 证
券账户 下的 基金份 额, 只能选 择现 金分红 的方 式,具 体权 益分配 程序 等有关 事项 遵循深 圳 证 券 交
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基金收 益分配后基金份 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金 收益 分配基 准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减 去每 单位基 金份 额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面 值 。 法 律
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上述分配原则以及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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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 2015 年 5 月26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已 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五
千万人民币的情形。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南方中证 50 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 严格遵守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法 律法 规和基 金合 同的有 关规 定,不 存在 任何损 害基 金份额 持 有 人 利
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南方
中证 50 债券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 基
金费用 开支 等问题 上, 不存在 任何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在各重 要方 面的运 作 严 格 按
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南方中 证 50 债券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 托 管 人 依 法 对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和 披 露 的 南 方 中 证 50 债 券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4,606,952.98 379,638.54
结算备付金 - -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35,000.00 81,473,000.00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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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1,035,000.00 81,473,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826,777.78 2,237,386.54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14,411.46 32,368.7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56,583,142.22 84,122,393.86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79,794.96 13,999,779.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491,833.45 231,291.5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9,546.56 30,378.07
应付托管费 3,909.35 6,075.62
应付销售服务费 6,776.00 11,700.65
应付交易费用 24,413.79 13,393.99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564.05 3,755.86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16,906.00 559,026.48
负债合计 10,943,744.16 14,855,401.22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40,158,968.25 62,212,652.60
未分配利润 5,480,429.81 7,054,340.0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5,639,398.06 69,266,992.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6,583,142.22 84,122,393.86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40,158,968.25 份,其 中 A 类基金 份额的份额
总额为 19,658,445.88 份 ,份额净值 1.1456 元;C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总额为 20,500,522.37 份,
份额净值 1.1277 元。
6.2 利润表
会 计主体: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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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1,930,725.42 4,683,780.85
1. 利息收入 1,477,605.14 2,358,267.78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2,098.00 207,539.40
债券利息收入 1,475,507.14 2,074,382.9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76,345.45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 损失以 “- ” 填列) 484,440.00 -2,111,231.3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84,440.00 -2,111,231.3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32,900.00 4,435,437.82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
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
列)
1,580.28 1,306.64
减: 二 、费用 783,265.52 1,037,734.97
1 .管理人报 酬 146,933.98 259,147.35
2 .托管费 29,386.78 51,829.50
3 .销售服务 费 55,067.45 98,701.67
4 .交易费用 1,225.00 2,450.00
5 .利息支出 228,277.77 291,704.91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228,277.77 291,704.91
6 .其他费用 322,374.54 333,901.54
三 、 利 润 总额 ( 亏损 总 额以 “- ”
号填列)
1,147,459.90 3,646,045.8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利 润 (净 亏 损 以 “-”号
填列)
1,147,459.90 3,646,045.88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3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2,212,652.60 7,054,340.04 69,266,992.6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1,147,459.90 1,147,459.90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22,053,684.35 -2,721,370.13 -24,775,054.48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6,994,740.23 2,188,011.06 19,182,751.29
2. 基金赎回 款 -39,048,424.58 -4,909,381.19 -43,957,805.77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40,158,968.25 5,480,429.81 45,639,398.06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117,433,549.17 4,375,040.25 121,808,589.42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3,646,045.88 3,646,045.8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32,172,685.19 -1,677,438.00 -33,850,123.19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6,370,671.23 373,665.68 6,744,336.91
2. 基金赎回 款 -38,543,356.42 -2,051,103.68 -40,594,460.1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 - -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3 页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85,260,863.98 6,343,648.13 91,604,512.1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杨小 松______
______ 徐超______
____ 徐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1.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1.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
债券除外) , 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央
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证指 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
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1.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2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 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知 》及 其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作 , 主 要 税
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 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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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自 2013 年1 月1 日起,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
基金持 有的 上市公 司限 售股, 解禁 后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收 入,按 照上 述规定 计算 纳税, 持 股 时 间
自 解禁 日起计 算; 解禁前 取得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继续 暂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 上述 所 得 统
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基金公司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 工商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 ”)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4.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无。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46,933.98 259,147.3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46,576.58 85,153.66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 南 方基金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0% 的年费率 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50% / 当年天数 。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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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29,386.78 51,829.50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 中 国工商银行 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 的年费率计 提, 逐日 累
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 / 当年 天数。
6.4.4.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南方中证50 债券指
数(LOF)A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
数(LOF)C
合计
工商银行 - 44,245.61 44,245.61
华泰证券 - 796.92 796.92
南方基金 - 1,644.01 1,644.01
兴业证券 - - -
合计 - 46,686.54 46,686.54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南方中证50 债券指
数(LOF)A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
数(LOF)C
合计
工商银行 - 173,166.92 173,166.92
华泰证券 - 4,295.62 4,295.62
南方基金 - 45,207.72 45,207.72
兴业证券 - 69.35 69.35
合计 - 222,739.61 222,739.61
注:支付销售机构的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0.35%的年
费率计 提, 逐日累 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支 付给 南方基 金, 再由南 方基 金计算 并支 付给各 基 金 销 售
机构。A 类基 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资产净值 X 0.35% / 当年天数 。
6.4.4.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无。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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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无。
6.4.4.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 况
无。
6.4.4.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4,606,952.98 1,821.23 157,211.27 2,253.59
6.4.4.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证 券 的 情 况
无。
6.4.4.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无。
6.4.5 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无。
6.4.5.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无。
6.4.5.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5.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余额 10,079,794.96 元,是 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单
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30001 13 附息国债01 2015 年7 月1 日 101.21 100,000 10,121,000.00
140209 14 国开09 2015 年7 月1 日 105.44 12,000 1,265,280.00
合计
112,000 11,386,280.00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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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无余额。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1,035,000.00 90.19
其中:债券 51,035,000.00 90.19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606,952.98 8.14
7 其他各项资产 941,189.24 1.66
8 合计 56,583,142.22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 报告 期末未持 有股 票。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股票买卖。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股票买卖。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股票买卖。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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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40,491,000.00 88.7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544,000.00 23.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544,000.00 23.1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51,035,000.00 111.82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40209 14 国开 09 100,000 10,544,000.00 23.10
2 140013 14 附息国 债13 100,000 10,333,000.00 22.64
3 130001 13 附息国 债01 100,000 10,121,000.00 22.18
4 130013 13 附息国 债13 100,000 10,065,000.00 22.05
5 130005 13 附息国 债05 100,000 9,972,000.00 21.85
7.7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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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1.1
本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的 发行 主体 本 期没 有出 现 被监 管部 门 立案 调查 , 或在 报告 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26,777.78
5 应收申购款 114,411.4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941,189.24
7.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无。
7.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无。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南方中证 50 债 券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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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
(LOF)A
2,021 9,727.09 19,304.00 0.10% 19,639,141.88 99.90%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
(LOF)C
1,083 18,929.38 274.73 0.00% 20,500,247.64 100.00%
合计 3,104 12,937.81 19,578.73 0.05% 40,139,389.52 99.95%
注: 分级基金机构/ 个人 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的计算中, 对下属分级基金, 比例的分 母 采
用各自 级别 的份额 ,对 合计数 ,比 例的分 母采 用下属 分级 基金份 额的 合计数 (即 期末基 金 份 额 总
额) 。户均持 有的基金份额的合计数= 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期末 持有人户数合计。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A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颜丽玲 217,200.00 11.44%
2 张兰金 213,901.00 11.27%
3 黄贤民 164,100.00 8.64%
4 许卫平 100,600.00 5.30%
5 赵小燕 100,000.00 5.27%
6 李建中 100,000.00 5.27%
7 刘丛林 88,271.00 4.65%
8 王若斯 80,036.00 4.22%
9 曹穉冈 52,022.00 2.74%
10 马小娟 50,022.00 2.63%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A 9,221.11 0.0469%
南方中证 50 债券指数(LOF)C 0.00 -
合计
9,221.11 0.0230%
注:1.分级 基金管 理人 的从业 人员 持有基 金占 基金总 份额 比例的 计算 中,对 下属 分级基 金 , 比 例
的分母 采用 各自级 别的 份额, 对合 计数, 比例 的分母 采用 下属分 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即 期 末 基
金份额总额) 。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本 公 司高 级管 理 人员 、基 金 投资 和研 究 部门 负责 人 未持 有本 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未持
有本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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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南方中证 50 债券
指数(LOF)A
南方中证50 债券
指数(LOF)C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5 月17 日 ) 基金份
额总额
926,774,736.42 1,899,975,366.81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7,708,035.48 34,504,617.1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178,202.42 10,816,537.81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14,227,792.02 24,820,632.56
本 报 告 期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9,658,445.88 20,500,522.37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根 据 南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六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 并 向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报
备,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5 月29 日 发布公告,聘任常克川、李海鹏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没有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业务、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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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1 - - - - -
银河证券 1 - - - - -
注: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 关 于 完 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交 易 席 位 制 度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 证 监 基 金 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A :选择标 准
1 、公司经 营行为规范,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良好;
2 、 公司具 有较强的研究能力, 能及 时、 全面地为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宏观经济研究、 行业研究 及 市
场走向、个股分析报告和专门研究报告;
3 、公司内 部管理规范,能满足基金操作 的保密要求;
4 、建立了 广泛的信息网络, 能及时 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服务。
B : 选择流程 公司研究部 门定期对券商服务质量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量化评比, 并根据评比的结果
选择席位:
1 、服务的 主动性 。主 要针对 证券 公司承 接调 研课题 的态 度、协 助安 排上市 公司 调研、 以 及 就 有
关专题提供研究报告和讲座;
2 、研究报 告的质量。主要是指证券公司所提供研究报告是否详实,投资建议是否准确;
3 、资讯提 供的及 时性 及便利 性。 主要是 指证 券公司 提供 资讯的 时效 性、及 时性 以及提 供 资 讯 的
渠道是否便利、提供的资讯是否充足全面。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其他 证 券 投 资的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华泰证券 - - - - - -
银河证券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