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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增利宝A(000868)

国投增利宝: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 页 共 32 页 
国投瑞银 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5 年 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15年6 月30 日 
 
 
 
 
 
 
 
 
 
 
 
 
 
 
 
 
 
基金管理 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 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送出日期 :2015 年8 月28 日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 提 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6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2


基金 简介 2.1 基金基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08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11月13日 基金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076,511,044.06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投增利宝货币A 国投增利宝货币B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68 000869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26,664,424.10 份 2,049,846,619.96份 2.2 基金产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为先,并力争实现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管理策略、资产配置策略,并 适当利用交易策略,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流动性、 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均低于债 券型基金、混合型 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 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刘凯 阮劲松 联系电话 400-880-6868 010-66270109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电子邮箱 service@ubssdic.com js.ruan@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0-6868 400 888 8811/95541 传真 0755-82904048 022-58314791











2.4 信息披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ubssdic.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6层 §3


主要 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要会计 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国投增利宝货币A 国投增利宝货币B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64,222.07 18,813,931.80 本期利润 1,564,222.07 18,813,931.80 本期净值收益率 2.23% 1.9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6月30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6,664,424.10 2,049,846,619.96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1.000





注: 1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包 括持 有人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 列数字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 费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 为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 期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由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采用 摊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余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 期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 的金额 相等 。 3 、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基金 收 益情况 以每 万份 基金 收益 为基准 , 为 投资 者每 日计 算当日 收益 并分 配, 且 每日进 行支 付。 3.2 基金净 值 表现 3.2.1 基金份额 净值收益率及其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的比较


(1 )国 投增利宝货币A 基 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A 级)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3059 % 0.0016 % 0.1126 % 0.0000 % 0.1934 % 0.0016 % 过去三个月 1.0299 % 0.0020 % 0.3418 % 0.0000 % 0.6881 % 0.0020 % 过去六个月 2.2302 % 0.0018 % 0.6811 % 0.0000 % 1.5491 % 0.0018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2.8156 % 0.0017 % 0.8624 % 0.0000 % 1.9532 % 0.0017 %


(2 )国 投增利宝货币B 基金份额净值 收益率及其与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的比较 阶段(B 级)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过去一个月 0.3059 % 0.0016 % 0.1126 % 0.0000 % 0.1933 % 0.0016 % 过去三个月 1.0299 % 0.0020 % 0.3418 % 0.0000 % 0.6881 % 0.0020 % 过去六个月 1.9936 % 0.0019 % 0.6093 % 0.0000 % 1.3843 % 0.0019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 1.9936 % 0.0019 % 0.6093 % 0.0000 % 1.3843 % 0.0019 %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2 、 本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中, 通 知存 款是 一种 不约 定存期 , 支 取时 需提 前通 知银行 , 约 定支 取日 期 和金额 方能 支取 的存 款, 具有存 期灵 活、 存取 方便 的特征 ,同 时可 获得 高于 活期存 款利 息的 收益 。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具有低 风险 、高 流动 性的 特征。 根据 基金 的投 资标 的、投 资目 标及 流动 性 特征, 本基 金选 取同 期七 天通知 存款 利率 (税 后) 作为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根 据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总 局关 于储 蓄存 款利 息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的通 知 ( 财税 〔2008 〕 132 号) 文件 规定, 自2008 年10月9 日 起 ,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故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 以税前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 率为业 绩比 较基 准。


3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4 年11 月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报 告期 期末 ,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未 满 一年。 3.2.2 自基金合 同生效以来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收益率变 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 比较 国投瑞银 增利宝 货币市 场 基金 份额累计 净值收 益率与 业 绩比较基 准收益 率历史 走 势对比图 (2014年11 月13 日-2015年6月30日) 国投增利宝货币A 基准 2014-11-14 2014-12-16 2015-01-18 2015-02-19 2015-03-24 2015-04-25 2015-05-28 2015-06-30 2.5% 2% 1.5% 1% 0.5% 0%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国投增利宝货币B 基准 2015-01-20 2015-02-12 2015-03-07 2015-03-30 2015-04-22 2015-05-15 2015-06-07 2015-06-30 2% 1.8% 1.6% 1.4% 1.2% 1% 0.8% 0.6% 0.4% 0.2% 0% 注:1、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的 六个 月。 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各 项资 产配 置比 例 符合基 金合 同及 招募 说明 书有关 投资 比例 的约 定。 2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4 年11 月1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至报 告期 期末 , 本基 金运 作时 间未 满 一年。 §4


管理 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 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 人及其管理基金 的经验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公司" ),原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于2002年6月13 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公司是中 国第一家外方持股比例达到49% 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股东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 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瑞士银行股份有限公司(UBS AG )。公司拥 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有效的风险 管理及控制架构,以" 诚 信、客户关注、包 容性、 社会责任" 作为 公司的企业文化。 截止2015年6月底, 在公募基金方面, 公司共管 理44只基金,已建立起覆盖高、中、低风险等级的完整产品线;在专户理财业务方面, 自2008 年获得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以来, 已成功运作管理的专户产品涵盖了灵活 配置型、 稳健增利型等常规产品, 还包括分级、 期指套利、 商品期货、 QDII 等创新品种; 在境外资产管理业务方面, 公司自2006 年开始为QFII 和信托计划提供 投资咨询服务, 具 有丰富经验,并于2007年获得QDII 资格。 4.1.2 基金经理 (或基金经理小 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徐栋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年11月 13日 - 6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 2009年7月加入 国投瑞银,从事固定收益 研究工作。现任国投瑞银 货币市场基金、国投瑞银 瑞易货币市场基金、国投 瑞银钱多宝货币市场基 金、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市场基金和国投瑞银双债 增利债券型基金基金经 理。 颜文浩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年12月 4日 - 5 中国籍,硕士,具有基金 从业资格。2010年10 月加 入国投瑞银。现任国投瑞 银瑞易货币基金、钱多宝 货币基金、增利宝货币基 金和添利宝货币基金基金 经理。 注: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 均指公 司作 出决 定后 正式 对外公 告之 日 。 证 券从 业 的含义 遵从 行业 协会 《 证 券业从 业人 员资 格管 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 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系列法规和 《国投瑞银增 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等有关规定, 本 着恪守诚信、 审慎勤勉, 忠实尽职的原则,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报告期内, 基金的投资决策规范, 基 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 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 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管理人通过制度、 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了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确保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 决策、 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 通过 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形 成了有效地公平交易体系。 本报告期, 本基金管理人各 项公平交易制度流程均得到良好 地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现象。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4.3.2 异常交易 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 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 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 明 4.4.1 报告期内 基金投资策略和 运作分析 2015 年上半年,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增大, 央行通过降息、 降准、 定向回购 等方 式扩大货币政策宽松力度,市场资金价格进一步下行;新股IPO 发行 虽然对短端资金面 有所扰动, 但不改整体宽松局面, 短端收益率下行显著。 上半年, 本基金依据规模波动 进行灵活操作,总体保持较高的债券配置仓位,降低收益大幅下降的协议存款比例。 4.4.2 报告期内 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23% , B 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1.99% , 同期A 份额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8% ,B 份额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61% 。 本期内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率高于基准, 主要由于我们较好地把握了市场机会, 在收益率下行过 程中保 持相对较高的债券配置比例。 4.5 管理人对 宏观经济、证券市 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 望 展望下半年, 依据目前持续下行的经济状况, 我们预计央行会保持目前货币政策宽 松局面,资金价格有望进一步走低;同时暂停IPO 发行会降低市场资 金波动,提高货币 基金对短期债券的配置需求。 基于此, 本基金在保持组合充裕流动性的前提下, 整体上 保持较高的债券仓位。 4.6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估值 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从事 基金估值业务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估值 小组及运营部。 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估值政策进行评估, 并对基金估值程序进 行监督; 估值小组负责跟踪现行估值政策、 议定估值政策方案及特别估值程序的报告等 事项, 估值小组的成员包括运营部总监、 估值核算员、 基金经理或其他资产管理经理以 及监察稽核部指定人员;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 设立基金估值核算员岗位负责日常估值业务。 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的相关成员均具有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运营部基金估值 核算员执 行、运营部内部复核估值结果, 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一致。基金估值政策的 议定和修改采用集体讨论机制,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小组成员, 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情况、 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 向估值小组提供估值参考信息, 参与估值政 策讨论。 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 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 由估值小 组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 在上报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后由运营 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截止报告期末未与 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7 管理人对 报告期内基金利润 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 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为基准, 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且每日进行支付。 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 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本基金A 份额本期已实现收益为1,564,222.07 元,B 份额本期已实现 收益为 18,813,931.80 元,已全部在每日通过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完毕。 4.8 报告期内 管理人对本基金持 有人数或基金 资产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 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遵规 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 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 、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任何损 害基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 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 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 国投瑞银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在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 金利润分配、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严格遵循 《证券投资基金法》 、 《货币市场基金 管理暂行规定》、《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 5.3 托管人对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 场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经 审计) 6.1 资产负债 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 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987,848,728.75 39,226,783.49 结算备付金


814,500.00 172,500.00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917,390,739.56 4,995,329.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917,390,739.56 4,995,329.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6,645,074.97 8,8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13,957,183.69 149,769.9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05,068.16 180,12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2,076,961,295.13 53,524,502.58 负债 和所 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 日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60,103.13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097.01 4,350.79 应付托管费


157,097.01 4,350.7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23,892.59 162.5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2,061.33 - 负债合计


450,251.07 8,864.08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2,076,511,044.06 53,515,638.50 未分配利润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76,511,044.06 53,515,638.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076,961,295.13 53,524,502.58 注: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6 月30日, 国投 瑞银 增利 宝货 币A 和国 投瑞 银增 利宝 货 币B 份额 净值 均为1.000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2,076,511,044.06 份 ,其 中国 投瑞 银 增利宝 货币A 26,664,424.10 份, 国投 瑞银 增利 宝货币B 2,049,846,619.96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2015年1月1日 -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 年11月13日合同生效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日-2014年06月30 日 一、收入


24,036,227.66 - 1.利息收入


21,136,078.47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3,151,308.73 -








债券利息收入


7,028,531.19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956,238.55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590,656.30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90,656.3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 列) 2,309,492.89 - 减:二、 费用


3,658,073.79 - 1.管理人报酬


1,587,776.36 - 2.托管费


481,144.35 - 3.销售服务费


1,202,860.88 - 4.交易费用


- - 5.利息支出


328,171.15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328,171.15 - 6.其他费用


58,121.05 - 三、 利润总 额 (亏损总额以 “- ” 号填列) 20,378,153.87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 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20,378,153.87 - 6.3 所有者权 益(基金净值)变 动表 会计主体:国投瑞银增利宝货 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 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53,515,638.50 - 53,515,638.5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20,378,153.87 20,378,153.87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2,022,995,405.5 6 - 2,022,995,405.5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8,309,697,808.5 9 - 8,309,697,808.59








2.基金赎回款 -6,286,702,403. 03 - -6,286,702,403.0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0,378,153.87 -20,378,153.8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076,511,044.0 6 - 2,076,511,044.06 项 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1月13日合同生效日-2014年06月30日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 - -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 -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刘纯亮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刘纯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冯


伟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 情况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4]1125 号 文 《关于准予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 金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国投 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和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116,288.75 元, 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安永华明 (2014) 验字第60469016_H16 号验资 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4 年10月27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00,137,416.02 份基金份额, 其 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127.27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 申) 购本基金的金额等级,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 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设国投瑞银货币A 级 和国投瑞银货币B 级两 级基金份额,两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 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投资者可自 行选择认( 申) 购的基金 份额等级, 不同基金 份额等级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投瑞银增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的银行定期 存款、大额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债券,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债券回购,期限在 一年以内的中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的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中 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同 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税后) 。 6.4.2 会计报表 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 的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编制,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修订并发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于 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及其他中国证 监会、 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及其他 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真实、 完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2015 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 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 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与最近一 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 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 算业务指 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6.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6.4.4.2 记账本 位币 人民币 6.4.4.3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 (或负债) , 并形成其他单位的 金融负债 (或 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应收款项; 本基金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 买入 返 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负债均划分为其他金融负债, 主要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 类应付款项等。 6.4.4.4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 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按照取得时的 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取得债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等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 债券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即债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 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 附注7.4.4.5) ,以避免债券投资的摊余成本与公允价值 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 以 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 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当金融负 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将终止确认。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6.4.4.5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估值原则 1 、本基金估值采用" 摊 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 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 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 每日计提损益。 本 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 、为了避免采用" 摊余 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 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 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 即" 影子定价" 。当" 摊余 成本法" 计算的基金资 产净值与" 影子定价" 确 定的基金资产净值 偏离达到或超过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 离程度达到或超过0.5% 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 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 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 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 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 最新规定估值。 6.4.4.6 金融资 产和金融负债的 抵销 当本基金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 债表内列示: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计划 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 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 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 减少。 6.4.4.8 收入/( 损失) 的确认和计量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 的本金与适用的实际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实际 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附息债券、 贴现券购买时采用实际支付 价款(包含交易费用)确定初始成本,每日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4) 债券投资收益于卖出 债券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 息及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5) 其他收入在主要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对方,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金额可以可 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9 费用的 确认和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33%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 基金资产净值的0.10%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 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实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用系根据有关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 按实际支出金额, 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0 基金的 收益分配政策 1 、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的费用; 3 、" 每日分配、 按日支 付" 。 本基金根据每日 基金收益情况, 以基金净收益为基准, 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 且每日进行支付。 投 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 到小数点后2位, 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 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直 到分完为止; 4 、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 投资人记正收益; 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 为投资人记负收益; 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 当日投资人不记收益; 5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计算并分配时,每日收益支付方式只采用红利再投资(即 红利转基金份额) 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 若投资人在每日收 益支付时, 其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 则为投资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 若当日净收益 等 于零时, 则保持投资人基金份额不变; 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 相应缩减投资者基金份 额; 6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当日赎回 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收益分配权益; 7 、已获得赎回T+0款项 支付服务的基金份额遵循下述原则:当基金T 日净收益大于 零时,该部分基金份额不再享有上述基金份额自T 日起产生的投资收益,该部分收益归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入基金资产。 当基金T 日净收益小于零时, 该部分基金份额应承担上述基金份额T 日产生 的亏损,基金管理人有权向上述投资者追索该部分亏损; 8 、法律法规或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1 其他重 要的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事项。 6.4.5 会计政策 和会计估计变更 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 会计政 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计估 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关 于发布 《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 准》的通知的规定,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 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 6.4.5.3 差错更 正的说明 本基金于本期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 印花税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为1‰,由出让方缴纳。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 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 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 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 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 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 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债券发行企业及金融机构在向基金派发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储蓄利息收 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基金从上市 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减 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减按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 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 系 6.4.7.1 本报告 期存在控制关系 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 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于2015 年上半年度, 并无与本基金存在 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 的情况。 6.4.7.2 本报告 期与基金发生关 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 机构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银行") 基金托管人、 基金代销机构 、 本基金B 类基 金份额 合作机构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报告期 及上年度可比期 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 联方交易单元进 行的交易 本基金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2 关联方 报酬 6.4.8.2.1 基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 日-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1,587,776.36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其中:应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9,029.24 注: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国投 瑞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0.33% 的年 费率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 按 月支 付 。 其 计算 公式 为 : 日 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0.33% / 当年天 数。 6.4.8.2.2 基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 日-2015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481,144.35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渤海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0.10% 的年 费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 公式为 :日 托管 费=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0.10% / 当年天 数。 6.4.8.2.3 销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2015 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投增利宝货币A 国投增利宝货币B 合计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88,057.88 - 88,057.88 渤海银行 35.45 1,114,767.55 1,114,803.00 合计 88,093.33 1,114,767.55 1,202,860.88 注: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销售服 务费 分别 按前 一日 该类基 金资 产净 值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逐日 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 销售 服务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25%


/ 当 年天 数。 6.4.8.3 与关联 方进行银行间同 业市场的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交易。 6.4.8.4 各关联 方投资本基金的 情况 6.4.8.4.1 报告期 内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国投增利宝货币A 国投增利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51,446,152.25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额 -51,415,312.74 -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30,839.51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12% - 注:1. 期 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含红 利再 投增 加份 额。 2. 基 金管 理人 国投 瑞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在本 年度 赎回本 基金 的交 易委 托国 投瑞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直 销办 理, 适用 费率 为0.00% 。 6.4.8.4.2 报告期 末除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6月30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国投增利 宝货币A 国投瑞银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 5695.15 0.00% 6.4.8.5 由关联 方保管的银行存 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年1月1日-2015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渤海银行 7,848,728.75 126,037.99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渤海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基金 在承销期内参与 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期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6.4.8.7 其他关 联交易事项的说 明 本基金本期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5年6 月30日)本基 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 券 6.4.9.1 因认购 新发/ 增发证券而 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 证券 本基金本期末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 有的暂时停牌等 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期末无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的股票。 6.4.9.3 期末债 券正回购交易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 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 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 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 理解和分析会计报 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 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 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917,390,739.56 44.17 其中:债券 917,390,739.56 44.17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6,645,074.97 7.54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988,663,228.75 47.60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4 其他各项资产 14,262,251.85 0.69 5 合计 2,076,961,295.13 100.00 7.2债券回购 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39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为 报告 期内 每日 融资 余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券正回 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债券 正回 购的资 金余 额未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的20%。 7.3 基金投资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 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基 本情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 平均剩余期限 96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29 报告期内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超过180 天情况说明 注: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期 限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超 过120 天 。 本 报告 期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 限无超 过120 天 的情 况。 7.3.2


期末投 资组合平均剩余期 限分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38.14 -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 含) —60天 17.3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 含) —90天 11.0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 含) —180天 9.64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 含) —397天(含 ) 23.1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34 - 7.4 期末按债 券品种分类的债券 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20,453,943.36 5.8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20,453,943.36 5.8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796,936,796.20 38.38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917,390,739.56 44.18 9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5期末按摊 余成本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 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 比例(%) 1 0715260 02 15兴业证券 CP002 400,000 40,015,543.28 1.93 2 0415540 26 15国电集 CP002 300,000 30,150,212.88 1.45 3 0414660 23 14冀新合作 CP002 300,000 30,145,840.17 1.45 4 0115992 65 15深燃气 SCP002 300,000 30,011,558.83 1.45 5 0115991 53 15山钢SCP004 300,000 29,998,032.79 1.44 6 0715230 03 15长城证券 CP003 300,000 29,995,411.19 1.44 7 0715110 06 15国信证券 CP006 300,000 29,995,327.59 1.44 8 0115860 06 15光明SCP006 300,000 29,993,583.95 1.44 9 0115993 20 15穗地铁 SCP002 300,000 29,992,244.43 1.44 10 0115370 04 15中建材 SCP004 300,000 29,990,555.90 1.44 7.6 “影子定 价”与“摊余成本 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 值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11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3134% 报告 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144%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889% 7.7 期末按公 允价值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 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7.8 投资组合 报告附注 7.8.1 基金计价 方法说明。 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 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照实际利率法每日计提收益。 7.8.2 本基金本 报告期内无剩余 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 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 利率债券 的摊余成 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20 %的情况。 7.8.3 本基金投 资的前十名证券 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 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 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的情形。 7.8.4 期末其他 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13,957,183.69 4 应收申购款 305,068.16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4,262,251.85 7.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本基金本期未投资托管行股票、 未投资控股股东主承销的证券, 未从二级市场主动 投资分离交易可转债附送的权证, 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未违反相关法规或本基金管理公司 的规定。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 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 持有人结构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国投增 利宝货 币A 430 62,010.29 17,839,885. 24 66.91% 8,824,538.8 6 33.09% 国投增 利宝货 币B 61,073 33,563.88 - - 2,049,846,6 19.96 100.00 % 合计 61,503 33,762.76 17,839,885. 24 0.86% 2,058,671,1 58.82 99.14% 8.2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 (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 国投增利宝 货币A 694,472.27 2.60% 国投增利宝 货币B - - 合计 694,472.27 0.03% 8.3 期末基金 管理人的从业人员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国投增利宝 货币A 0~10 国投增利宝 货币B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国投增利宝 货币A 0 国投增利宝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2 页 货币B 合计 0 §9


开放 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国投增利宝货币A 国投增利宝货币B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 年11月13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0,137,416.02 -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3,515,638.50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74,527,465.34 8,035,170,343.2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301,378,679.74 5,985,323,723.29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6,664,424.10 2,049,846,619.96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和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 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 管理人、基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 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 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变化。 10.5 为基金进 行审计的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初次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 未发生改 聘事务所的情况。 10.6 管理人、 托管人及其高级 管理人员受监管部门稽 查或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国投瑞 银增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10.7 本 期基金 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 元数量 债券回购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成交总额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海通证券 2 254,900,000.00 100.00% - - 注:1 、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租 用证券 机构 交易 单元 上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证 券 经营机 构的 注册 资本 、研 究水平 、财 务状 况、 经营 状况、 经营 行为 以及 通讯 交易条 件作 为基 金专 用 交易单 元的 选择 标准 , 由 研究部 、 投资 部及 交易 部 对券商 进 行 考评 并提 出交 易单元 租用 及更 换方 案。 根据董 事会 授权 ,由 公司 执行委 员会 批准 。 2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未发 生 交易所 股票 、债 券和 权证 交易。


3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租用 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 未发 生变 更。 10.8 偏离度绝 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无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国投瑞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 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