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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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元 惠理 金 元宝 货 币市 场 基金
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金元 顺安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原“ 金元惠 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 金托 管人: 宁波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 告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 五年 八月二 十九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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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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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
交易代码
62001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88,750,291.67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金元惠理金元宝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B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20010 62001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34,861,644.85 份 253,888,646.82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 力争实
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考虑各类投资品种的收益性、 流动性和风
险特征, 在保证基金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力
争为投资人创造稳定的收益。 同时, 通过对国 内外宏观
经济走势、 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的研究, 结合对货币市
场利率变动的预期,进行积极的投资组合管理。
业绩比较基准 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原 “金元惠理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凌有法 贺碧波
联系电话
021-68881801 0574-89103198
电子邮箱
service@jyvpfund.com hebibo@nbc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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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0666 95574
传真 021-68881875 0574-89103213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
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
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
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中国浙江宁波市鄞州区
宁南南路 700 号
邮政编码 200120 315100
法定代表人 任开宇 蒋超良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
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jyvp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金 元 顺 安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园石桥路 33
号花旗集团大厦 3608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和 基 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
金元惠理金元宝 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 B 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1,422,113.62 7,309,282.66
本期利润 1,422,113.62 7,309,282.66
本期净值收益率 2.33% 2.46%
3.1.2 期 末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 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 B 类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34,861,644.85 253,888,64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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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0 1.0000
3.1.3 累 计期 末指 标
报 告期 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 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 B 类
累计净值收益率 4.07% 4.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 因此,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 本期已
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所述基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基金利润分配按月结转份额。
(5)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6月30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收益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1 . 金元 惠理 金元宝 A 类 :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净值收
益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2377% 0.0078% 0.1110% 0.0000% 0.1267% 0.0078%
过去三个月 1.0696% 0.0150% 0.3371% 0.0000% 0.7325% 0.0150%
过去六个月 2.3347% 0.0136% 0.6716% 0.0000% 1.6631% 0.0136%
自 基 金 成 立 起
至今
4.0718% 0.0106% 1.2428% 0.0000% 2.8290% 0.0106%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08月01日;
(2)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
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类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报告期末各 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 . 金元 惠理 金元宝 B 类 :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①
净值收益
率标准差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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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一个
月
0.2580% 0.0078% 0.1110% 0.0000% 0.1470% 0.0078%
过去三个
月
1.1299% 0.0150% 0.3371% 0.0000% 0.7928% 0.0150%
过去六个
月
2.4571% 0.0136% 0.6716% 0.0000% 1.7855% 0.0136%
自基金成
立起至今
4.3002% 0.0106% 1.2428% 0.0000% 3.0574% 0.0106%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4年08月01日;
(2)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包括现金、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
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债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类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
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报告期末各项资产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率均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值收 益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期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累计净值收益 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1 、金元惠理金元宝 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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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金元惠理金元宝 B 类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 经理 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为 “金元比 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成立于 2006
年 11 月,由金元证券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与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公司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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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 “KBC ” ) 共同发起设立的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注册地为上海, 注
册资本 1.5 亿人民币, 其中金元证券持有 51% 的股份, KBC 持有 49% 的股份。 2012 年 3
月,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KBC 将所持有的 49% 股权转让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 “惠理香港” ) , 公司更名为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为国内首家港资入
股的合资基金公司, 股权结构变更为: 金元证券持有 51% 股权, 惠理 香港持有 49% 股权。
2012 年 10 月,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公司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公司增资人民币 9,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增至 2.45 亿元。2015 年 3 月,经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变
更预核准, 公司更名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并于 2015 年 3 月 12 日依据 《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金元惠理宝石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 元 惠 理 成 长 动力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 金 元 惠 理 丰利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金元惠理价值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核心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
惠理消费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新经
济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和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共十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李杰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4-08-01 - 8
金元顺安丰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金
元顺安丰祥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金元
顺安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和金元
顺安金元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 上
海交通大学理学硕
士。 曾任国联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数量
策略分析员、 固定收
益高级研究员。 2012
年 4 月加入金元顺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 年证券、基金等金
融行业从业经历,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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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基金从业资格。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
施准则、 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在 严 格控 制 风 险 的 基 础上 , 为基 金 持 有 人 谋 求最 大 利益 。 本 报 告 期 内 ,
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 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基金的投资范围、 投资比例及
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本报告期, 本基 金管理人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和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通过科学完善的制度及流程, 从事
前、 事中和事后等环节严格控制不同基金之间可能的利益输送。 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
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 股票备选库管理制度、 债券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 重
视 交 易 执 行 环 节的 公 平交 易 措 施 , 启 用投 资 交易 系 统 中 的 公 平交 易 模块 。 在 报 告 期 内 ,
对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价差、 收益率进行分析, 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 本
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制定了 《金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 。 本报告期, 根据制度的规定, 对交易进行
了监控,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5 年上半年, 我国经济增长出现弱势企稳迹象, 主要指标有所回升。 固定资产投
资同比增速下降到 11.4% , 其中房地产投资增 速下滑到 4.6% , 基础设 施建设投资仍然在
19.19% 高位 ,是 维稳的 重要力 量,而 制造业 投 资增速 9.7% 下 滑趋缓 ;社会 消费品 零售
总 额 增速 小 幅回 落 到 10.41% , 趋 于缓 和 ;国际 经 济形 势 依然 复 杂,出 口 增幅 徘 徊在 低
位。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在 6.3% 的水平上趋于稳定,下降动能减弱;CPI 稳定在 1.4%
底部区域,PPI 同比-4.8% ,仍然较弱。
央行继续执行稳健货币政策, 提高流动性并优化信贷结构。 上半年先后实施三次降
息和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操作, 保持每月一次频率, 同时取消银行贷存比考核指标, 进
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并通过公开市场逆回购和定向工具投放基础货币, 降低货币市场
利率;另一方面,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稳增长的力度, 先后推出两批次共计 2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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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 亿 地 方 政 府 债务 置 换额 度 , 缓 解 债 务风 险 ,降 低 实 体 经 济 融资 成 本。 同 时 , 鼓励专
项债发行, 放开二套房贷款政策, 通过存款保险条例, 以防止系统性风险。 货币金融条
件继续宽松,shibor3M 利率从上年末的 5.1% 下降到 3.1% 上下;M2 增速从底部反弹至
11.8% ,新增贷款规模也有所增加。
上 半 年 资 本 市 场 大 幅 振 荡 , 股 市 先 涨 后 跌 , 债 市 振 荡 上 涨 。 上 证 综 指 半 年 上 涨
32.23%% 。;中标可转 债指数下跌 10.41% ;中证全债指数上涨 3.17% 。
在报告期,本基金增加了债券的配置比例,降低了组合久期。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报告期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0.6716% , A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 为 2.3347% ,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1.6631% ;B 类 份 额 净 值 增 长 率 为 2.4571% ,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1.785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7 月初 A 股出现大幅度剧烈调整。 我们认为除了去杠杆这个因素之外, 根本的原因
是前期股市上涨过而偏离了基本面价值。 只涨不跌的股市隐藏了巨大风险, 不但调整概
率大增, 同时也堆积了大量资金, 推高了风险偏好, 使得债券收益率居高不下, 实体经
济融资成本难以降低。 展望下半年, 我们认为股市调整将降低投资者风险偏好, 引导债
市收益率下行, 切实降低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风险, 有利于经济进一步复苏。 国际方
面, 美国经济复苏趋势还不够稳定; 日本、 欧洲和新兴市场经济依然疲软, 大宗商品价
格承压。 国内新的经济增长点正在形成, 但内生动力依然不足。 我们预期政府 会加大稳
增长的力度,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 资金面维持宽松, 货币市场
利率保持在低位。
基于以上分析,预期 货 币市场整理收益会继 续 下降,我们将适时调 整 组合的结构,
控制好久期和杠杆,增强流动性,争取获得良好的收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7.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7.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 估值工作小组由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 基
金事务部、 投资部、 交易部、 监察稽核部部门总监组成。 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 一个临时
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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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 主管运营的副总经理在基金事务部总
监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 2/3 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4.7.1.2 基金事务部的职责分工
基金事务部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 该部门和公司投资部相互独立。 在按照本估值
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 基金事务部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至少每月
一次。
基金事务部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事务部总监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
4.7.1.3 投资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 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7.1.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事务部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事务部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事务部提供的估值报告。
4.7.1.5 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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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1)本基金合同生效生为 2014 年 8 月 1 日。
(2 ) 根 据 本 基 金 基金合 同 “ 基 金 的 收 益 与分配 ” 之 “ 收 益 分 配 原则” 和 相 关 法 律
法规的规定,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 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 以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 基 准 , 为 投 资 人 每 日 计 算 当 日 收 益 并 全 部 分 配 , 每 月 集 中 支 付 。
4.8 基 金持 有人数 或资 产净值 预警 情形的 说明
报告期内, 本 基金 未 出 现 连 续 二 十 个 工作 日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数量 不 满 二 百 人 或 者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2015 年上半年) , 本托管人在对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的托管
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 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
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5.3 本 报告 期(2015 年 上半 年) ,本托 管人 按照国 家有 关规定 、基 金合同 、托 管协议
和 其他 有关规 定, 对本基 金的 基金资 产净 值计算 、 基 金费 用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
认 真的 复核 , 对本 基金的 投资 运作方 面进 行了监 督, 未发 现基金 管理人 有损 害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托 管人对 本 半 年度 报告 中财务 信息 等内容 的真 实、
准 确和 完整发 表意 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 , 保 证 复 核 内 容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 告(未 经审 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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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55,221,507.44 154,238,459.42
结算备付金
- 110,000.00
存出保证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231,054,163.23 361,768,090.14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4.7.2
231,054,163.23 361,768,090.1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29,400,404.10 109,474,452.1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8,425,652.79 11,502,325.6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40,654.11 70,733.7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 产总 计
324,142,381.67 637,164,061.13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34,985,747.52 56,349,715.47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0,666.44 173,265.17
应付托管费
24,403.98 42,003.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122.77 29,387.17
应付交易费用 6.4.7.8 21,901.04 19,709.82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7,356.90 7,081.36
应付利润
156,989.10 459,234.62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80,902.25 59,000.00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4
负 债合 计
35,392,090.00 57,139,397.29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288,750,291.67 580,024,663.84
未分配利润 6.4.7.10 - -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288,750,291.67 580,024,663.84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总计
324,142,381.67 637,164,061.13
注: 注: 报告截止日2015 年6月30日, 基金份额净值1.00元, 基金份额总额288,750,291.67
份,其中下属A 类基金的份额总额34,861,644.85份;下属B 类基金的 份额总额
253,888,646.82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 、收 入
9,826,607.12 -
1.利息收入
6,208,198.69 -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1 1,399,540.21 -
债券利息收入
3,641,307.17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167,351.31 -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 ” 填列)
3,618,408.43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12 3,618,408.43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13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14 - -
股利收益 6.4.7.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6.4.7.16 - -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5
5.其他收入(损失以 “- ” 号填列) 6.4.7.17 - -
减 :二 、费用
1,095,210.84 -
1.管理人报酬 6.4.10.2.1 605,795.71 -
2.托管费 6.4.10.2.2 146,859.61 -
3.销售服务费 6.4.10.2.3 94,262.73 -
4.交易费用 6.4.7.18 - -
5.利息支出
157,290.54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57,290.54 -
6.其他费用 6.4.7.19 91,002.25 -
三 、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
号 填列 )
8,731,396.28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填
列)
8,731,396.28 -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580,024,663.84 - 580,024,663.8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8,731,396.28 8,731,396.28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列)
-291,274,372.17 - -291,274,372.17
其中:1.基金申购款 717,784,491.03 - 717,784,491.03
2.基金赎回款 -1,009,058,863.20 - -1,009,058,863.20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 -8,731,396.28 -8,731,396.28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6
少以 “- ” 号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288,750,291.67 - 288,750,291.67
项目
上 年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 - -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 -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 号
填列)
- - -
其中:1.基金申购款 - - -
2.基金赎回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 - -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张嘉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符刃,会计机构负责人:季泽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 以下简称 “本 基金”) , 系经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4]377 号文 《关于同意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
市场基金募集的批复 》 的核准,由金元惠理 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基 金管理人于 2014
年 7 月 14 日至 2014 年 7 月 28 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14) 验字第 60657709_B06 号验资报告后,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8 月 1 日生 效。本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7
397,621,743.23 元,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42,062.30 元, 以上实收基
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397,663,805.53 元, 折合 397,663,805.53 份 基金份额。本基金
的基金管理人与注册登记机构均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 “ 金元惠理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 (申) 购本基金的金额, 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
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 因 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目前分设两类基金份额: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 金份额。 其中, A 类基金份额和 B 类基金份额 以 300 万份额为界
限划分, 单一持有人持 有 300 万份基金份额以下的为 A 类份额, 达到 或超过 300 万份的
为 B 类份额。若 A 类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300
万份时,本基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A 类基金份额升级为 B 类基
金份额。 若 B 类基金份 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低于 300 万份时, 本基
金的登记机构自动将其在该基金账户持有的 B 类基金份额降级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具, 包括现金, 通知存款, 短
期融资券, 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银行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中央银行票据, 期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的债券回购, 剩余期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的债券、 中期票据、 资产支持类证券, 以及中国证监会、 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
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颁布及
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修 订 的 《 证 券 投资 基 金会 计 核 算 业 务 指引 》 、中 国 证 监 会 制 定的 《 关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执
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
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5 号 《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 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
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期间 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8
动情况。
6.4.4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 计 报 表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与 上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相 一 致 。
6.4.5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6.4.6 税项
1.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
知》 , 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企 业所 得税 若干优 惠 政策 的 通
知》 的规定,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
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2]128 号 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券投 资 基金 有 关
税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
缴 20% 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总 局 财税 字[2008]132 号 文 《财 政部 、国 家税务 总 局关 于 储
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储蓄
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名为 “金
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发起 人、 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机构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上海金元百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 上
海金元惠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人的子公司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9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债 券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3 债 券回 购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1.4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应支付的关联方佣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605,795.71 -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 户 维 护
费
174,405.16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3% 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
下:
H =E ×0.33%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46,859.61 -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 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
如下:
H =E ×0.08% ÷当年天 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
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金元惠理金元宝 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 B
类
合计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5.07 9,303.37 11,548.4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64.83 89.74 1,254.57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27.90 - 727.90
合计 4,137.80 9,393.11 13,530.91
注:本基金分为不同的类别,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其中,A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
费年费率为0.25% , B 类 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 。 本基金A 类与B 类基金份额
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 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 按月支付。 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
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 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 若遇法定节假日、 休息
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1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债券
( 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
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B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A
类
金元惠理金元宝B
类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4
年 8 月 1 日)
持有的基金
份额
- - - -
期初持有的
基金份额
- 30,776,684.05 - -
期间申购/
买入总份额
- 335,335.44 - -
期间因拆分
变动份额
- - - -
减:期间赎
回/ 卖出总
份额
- 3,000,000.00 - -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
- 28,112,019.49 - -
期末持有的
基金份额占
基金总份额
比例
- 11.07% -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金 元惠 理金元 宝 B 类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金元惠理金元宝B 类本 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B 类上 期末
2014 年6 月30 日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2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
额占基金总份
额的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的
比例
上海金元百
利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76,224,820.26 30.02% - -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限公司
5,221,507.44 26,297.10 - -
注: 除上表列示的金额外, 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期间获得的利息收
入为人民币24.76元,2015 年6月30日止无结算备付金余额。
6.4.8.6
本 基 金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项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有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6.4.9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231,054,163.23 71.28
其中:债券 231,054,163.23 71.28
资产支持证券 - -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3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9,400,404.10 9.07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
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
合计
55,221,507.44
17.04
4 其他各项资产 8,466,306.90 2.61
5 合计 324,142,381.67 100.00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2.61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0.21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34,985,747.52 12.12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日融资余额占资产
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
的20% 。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0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1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59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不存在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
天的情况。
7.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4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
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
的比例( %)
1 30 天以内 36.38 12.12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6.83 -
2 30 天( 含) —60 天 27.5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3.99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24.42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含 ) 6.9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
- -
6 合计 109.32 12.12
7.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29,764,491.23 10.31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29,764,491.23 10.31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1,289,672.00 69.71
6 中期票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31,054,163.23 80.02
9 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率债券
19,724,595.47 6.83
7.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金元惠理金元宝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5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041452043 14 红豆 CP002 200,000 20,266,012.57 7.02
2 041459073 14 广汇能源
CP002
200,000 20,188,138.38 6.99
3 041465006 14 北营钢铁
CP001
200,000 20,134,399.13 6.97
4 041460079 14 梅花 CP002 200,000 20,124,706.14 6.97
5 041459057 14 三星 CP001 200,000 20,123,642.69 6.97
6 041458080 14 鲁宏桥 CP003 200,000 20,119,166.99 6.97
7 041451043 14 大族 CP001 200,000 20,089,284.73 6.96
8 130234 13 国开 34 200,000 19,724,595.47 6.83
9 041462048 14 金鸿 CP002 100,000 10,069,638.98 3.49
10 041564001 15 宁钢铁 CP001 100,000 10,063,042.56 3.49
7.6 “ 影 子定 价 ” 与 “ 摊 余成本 法 ” 确 定的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86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407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518%
报告期内每个 交易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2764%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名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8.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 协
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7.8.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 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动利率
债券,但不存在该类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的情况。
7.8.3 根 据 公 开 市 场 信息 ,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十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期未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案调查,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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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7.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利息 8,425,652.79
4 应收申购款 40,654.11
5 其他应收款 -
6 待摊费用 -
7 其他 -
8 合计 8,466,306.90
8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 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
份额
比例
金元惠理金
元宝A 类
1,562 22,318.59 4,365,187.59 12.52% 30,496,457.26 87.48%
金元惠理金
元宝B 类
12 21,157,387.24 245,295,842.32 96.62% 8,592,804.50 3.38%
合计 1,574 183,449.99 249,661,029.91 86.46% 39,089,261.76 13.54%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 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金元惠理金
元宝 A 类
991,327.16 0.0284
金元惠理金
元宝 B 类
- -
合计 991,327.16 0.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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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研
究部门 负责 人持 有本 开放 式基金
金元惠 理
金元 宝A 类
50-100
金元惠 理
金元 宝B 类
0
合计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金元惠 理
金元 宝A 类
0
金元惠 理
金元 宝B 类
0
合计 0
9
开 放 式基金 份额 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金元惠 理金 元 宝 A 类 金元惠 理金 元 宝 B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2014 年 8 月 1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102,015,289.97 295,648,515.5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30,168,207.81 449,856,456.0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240,253,209.11 477,531,281.92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35,559,772.07 673,499,091.13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4,861,644.85 253,888,646.82
10
重 大事 件揭 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 告期 内改聘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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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受监 管部门 稽查 或处罚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核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金 元 证 券 股 份
有限公 司
2 - - - -
-
合计 2 - - - -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加 强证券 投资 基金 监管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证监 基字<1998>29 号) 和《 关于
完善证 券投 资基 金交 易席 位制度 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 证监基 金字[2007]48 号) 的 有关规 定 , 我 公司 制定
了租用 证券 公司 专用 交易 单元的 选择 标准 和程 序:
A. 选 择标 准。
a. 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实 力 ,能够 出具 高质 量的 各种 研究报 告。 研究 及投 资建 议质量 较高 、报 告出
具及时 、 能 及时 地交 流和 对需求 做出 反应 , 有 较广 泛的信 息网 络, 能及 时提 供准确 的信 息资 讯服 务 。
b.公司 资信 状况 较好 ,无 重大不 良记 录。
c. 公司 经营 规范 ,能 满足 基 金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
d.能够 对持 有人 提供 较高 质量的 服务 。能 够向 持有 人提供 咨询 、查 询等 服务 ;可以 向投 资人 提供 及
时、主 动的 信息 以及 其它 增值服 务, 无被 持有 人投 诉的记 录。
B. 选 择流 程。
公司投 研和 市场 部门 定期 对券商 服务 质量 根据 选择 标准进 行量 化评 比, 并根 据评比 的结 果选 择交 易
单元。
2:截 至本 报告 期末2015 年6月30 日止 ,本 基金 无新 租 或退租 的交 易单 元。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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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 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金 元顺 安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原“金 元惠 理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
二 〇一 五年八 月二 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