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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丰祥(620009)

金元丰祥: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 页 共 48 页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半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原“金元惠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 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 述或重 大遗
漏, 并对 其内 容的 真实 性 、 准 确性 和完 整性 承担 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 责任 。 本 半年度 报告 已经
三分之 二以 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意 ,并 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8 月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 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 配情况 、财务会 计报告、 投资组 合报告等 内容 , 保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勉 尽责 的原 则管 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 投资者 在作 出投 资决 策前 应仔细 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新 。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金 元惠 理惠利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金元惠 理惠 利保 本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62000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2月5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60,436,155.8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名称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简 称 金元惠 理丰 祥债 券基 金 基金主 代码 620009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 月14 日 基金管 理人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6,186,486.82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金 元惠 理惠利 保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投资目 标 本基金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证 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力争在保本周期内达到目标收益, 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策 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 本基金按照优化的恒定比例投资 组合保险策略 (以下简称 CPPI 策略) , 通过对风险资产 和保本资产的动态配置管理, 确保投资者的本金的安全 性; 同时, 本基金通过积极稳健的债券资产和股票资产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 投资策略,努力为基金资产获取更高的增值回报。 在债券投资方面, 通过投资于剩余期限与避险周期基本 匹配的债券, 规避利率等各种风险, 控制企业债信用风 险以及流动性风险, 并注重利用市场时机、 无风险套利、 利率预测以及低估值等策略, 力争获取稳健的债券投资 收益。 在股票投资方面,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 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首先进行行业投资价值评估, 重 视行业中长期的发展前景; 其次精心筛选个股, 强调对 上 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 精心挑选优势行业中的优 势企业。 业绩比 较基 准 三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为 保 本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的 低 风 险 品 种。 金 元顺 安丰祥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投资目 标 在强调基金资产安全性的基础上, 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 稳定增值。 投资策 略 1、资产配置策略 基于 “自上而下” 的原 则, 本基金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 动性投资策略, 并本着风险收益配比最优、 兼顾流动性 的原则确定债券各类属资产的配置比例。 经过对历史数 据的统计分析发现, 债券市场收益率受到宏观经济形势 和债券市场供需两方面不同程度的影响, 因此本基金在 债券投资过程中, 将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指标与债券 收益率之间的数量关系、 市场利率变化和期限结构、 信 用利差状况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基础上, 动态 调整组合久期和债券的结构, 构建和调整固定收益投资 组合,获取稳健收益。 2、债券投资主要策略 在债券资产配置方面, 本基金采用类属配置、 久期管理、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5 收益率曲线配置、 相对价值配置等方法决定不同券种之 间和不同期限券种之间的配置比例, 制定债券资产配置 方案。 3、债券选择 本基金的债券选择通过如下三个环节: 数量小组初步筛 选、债券分析员研究和集体讨论。 本 基 金 在 选 择 单 个 企 业 债 券 时 , 将 注 重 信 用 风 险 的 分 析。 信用风险是发行人对其发行的债券到期时不予兑付 的风险。 债券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 根据不同的信用 风险, 债券有不同的风险溢价。 一般来看, 国 债的信用 风险最低, 金融债和市政债券的信用风险略高。 企业债 的信用风险由债券信用评级机 构评定, 而国内目前的债 券信用评级体系尚待完善。目前,在 AA 级以上的企业 债券中, 信用风险也参差不齐。 因此在个券选择时, 仍 需要对发行人的基本面进行系统的调研与分析, 重点是 企业现金流与资产负债比率等指标。 即使是今后有了完 善的信用评级体系, 采取独立的内部信用分析, 仍能更 准确地对相同信用等级的债券加以细分。 4、现金管理 在现金管理上, 本基金通过对未来现金流的预测进行现 金预算管理,及时满足本基金运作中的流动性需求。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 属于基金中的较低预期风险 较低预期收益的品种, 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及混合型基金。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6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原“ 金元 惠理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 )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凌有法 林葛 联系电 话 021-68881801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service@jyvpfund.com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66-0666 95599 传真 021-68881875 010-68121816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花园 石桥 路 33 号 花旗 集团 大厦 3608 北京东 城区 建国 门内 大 街69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花园 石桥 路 33 号 花旗 集团 大厦 3608 北京复 兴门 内大 街28 号凯晨 世贸中 心东 座 9 层 邮政编 码 200120 100031 法定代 表人 任开宇 刘士余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 选定 的信 息披 露报 纸名称 中国证 券报 、上 海证 券报 和证券 时报 登载基金 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 人 互联网 网址 www.jyvp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办公地 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 址 注册登 记机 构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原 “ 金 元惠理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花园 石桥 路33 号花 旗集团 大 厦36 楼3608 室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 表现 3.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3.1.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 务指标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 日)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7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97,506.56 本期利 润 -830,856.87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091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0.80%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0.79%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 1 月 13 日)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14,018,684.19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232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8,500,804.47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33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 1 月 13 日)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13.30% 注:1: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 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 允价值 变 动收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 2: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采 用期末资 产负债表 中未分 配利润与 未分配利 润中已 实现部 分 的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当 期发 生数 ) 。 3:表 中的 “期末 ” 均指 报 告期最 后一 日, 即1 月 13 日。 4: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 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基金 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用后 实际收 益 水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3.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3.2.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2.1 期间数据和指标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344,785.70 本期利 润 1,854,044.96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428 本期加 权平 均净 值利 润率 3.7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3.71% 3.2.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6 月 30 日)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4,569,802.84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74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0,756,289.6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75 3.2.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6 月 30 日)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17.50% 注:1:本 期已实现 收益指 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资 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公 允价值 变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8 动收益 )扣 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现 收益 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变动 收益 。 2:期末可 供分配利 润,采 用期末资 产负债表 中未分 配利润与 未分配利 润中已 实现部 分 的孰低 数( 为期 末余 额, 不是当 期发 生数 ) 。 3:表 中的 “期末 ” 均指 报 告期最 后一 日, 即6 月 30 日。 4:所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 括持有人 认购或交 易基金 的各项费 用,计入 费用后 实际收 益 水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 3.2.2 基金净值表现 3.2.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 率及其与同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自基金 合 同生效 至 转型前 14.25% 2.38% 8.19% 0.01% 6.06% 2.37% 过 去 一 个 月 -0.68% 0.14% -0.07% 0.04% -0.61% 0.10% 过 去 三 个 月 2.09% 0.13% 1.35% 0.10% 0.74% 0.03% 自 基 金 转 型 以 来 至 今 3.71% 0.13% 0.84% 0.10% 2.87% 0.03% 注: (1)上述基 金业绩指 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 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 费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 数字; (2) 本基 金转 型前 选择 三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作 为基 金业 绩基 准 , 转型后 选择中 债综 合指 数作 为基 金业绩 基准 。 3.2.2.2.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至转型前基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 的比 较 金元惠 理 惠 利保 本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3 年2 月 05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 日)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9 注:(1) 本基 金 转 型前 合 同生效 日 为2013 年2 月05 日; (2)2015 年1 月 14 日 , 本基金 正式 由保 本型 基金 转型为 债券 型基 金。 3.2.2.2.2 自 基 金 转 型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金元惠 理丰 祥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累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历 史走 势对 比图 (2015 年1 月 14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注:(1) 本基 金 转 型后 合 同生效 日 为2015 年1 月14 日;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0 (2) 本基 金投 资于 债券 类 金融工 具的 比例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的 80% 。 本基 金持 有现 金或到 期日 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债 券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不直 接 在二级 市 场买入 股票 、 权证 等权 益 类资产 , 也不 参与 一级 市 场新股 申购 或增 发新 股 , 持有的 因可 转换债 券转 股所 形成 的股 票、 因 所持 股票 所派 发的 权 证和因 投资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所形 成 的权证 应在 其可 交易 之日 起的 30 个 交易 日内 卖出 。 此外 , 如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 证监会 允 许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的 , 基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 可 以将 其纳 入本 基 金的投 资范 围。报 告期 末各 项资 产配 置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 况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原名 为 “ 金元 比联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 ) 成立 于 2006 年 11 月, 由金 元证 券有 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金 元证 券 ”) 与比 利时 联合 资产 管理公 司 (以下简 称 “K BC” )共同 发起设立 的中外 合资基 金 管理公司 。公司 注册地 为 上海, 注 册资 本 1.5 亿 人民 币, 其 中金元 证券 持 有 51% 的股 份,KBC 持有 49% 的股份 。2012 年 3 月,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KBC 将所 持有的 49% 股 权转 让惠理 基金 管理 香港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惠 理香 港 ” ) , 公司更 名为 金元 惠理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成为 国内 首家港 资 入 股的合 资基 金公 司, 股 权结 构变更 为: 金 元证 券持 有 51% 股权, 惠理 香港 持 有49% 股权 。 2012 年 10 月 ,经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 公司 双方 股东 按持股 比例 向公 司增 资人 民币 9,500 万元, 公司 注册 资本 金增 至 2.45 亿 元。2015 年 3 月 , 经上 海市 工商 行政 管理 局名称 变 更预核 准, 公司 更名 为金 元顺 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并 于2015 年3 月 12 日 依据 《 证 券 投资基 金管 理公 司管 理办 法》等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向中 国证 监会 完成 备案 手续。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金元 惠理 宝石动 力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元惠理 成长动 力灵 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金元惠理 丰利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 金元惠 理价 值增 长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金 元惠 理 核心动 力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 元 惠理消 费主 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金 元顺 安保 本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金 元惠理 新经 济主题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金 元惠 理丰 祥债 券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和金 元惠 理金 元宝货 币 市场基 金共 十只 开放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 理基金的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 经理小组)及基金经 理助 理的简介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1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杰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3-02-05 - 8 金 元 顺安 丰 利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基 金 、金 元 顺安 丰 祥 债券 型 证券 投 资基 金 、 金元 顺 安保 本 混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和 金元 顺 安 金元 宝 货币 市 场基 金 基 金经 理 ,上 海 交通 大 学 理学 硕 士。 曾 任国 联 安 基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数 量 策略 分 析员 、 固定 收 益 高 级 研 究员 。2012 年 4 月 加入 金元 顺安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司 。8 年 证 券 、基 金 等金 融 行业 从 业 经历 , 具有 基 金从 业资格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严格 遵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证券 投资基 金运 作管 理办 法》 和 《证 券投 资基 金销 售管 理办法 》 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其各 项 实 施准则 、 基 金合 同和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的 规定 , 本 着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管 理 和 运用基金 资产, 在严 格控 制风险的 基础 上,为 基金 持有人谋 求最 大利益 。本 报告期内 , 基金运 作整 体合 法合 规, 无损害 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基金 的投 资范 围、 投资比 例 及 投资组 合符 合有 关法 律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管 理人 根据 《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公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 见》 和 《金元 顺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公 平交 易管 理制 度》 , 通过 科学 完善 的制 度及 流程, 从 事 前、 事中 和事 后等 环节 严 格控制 不 同 基金 之间 可能 的利益 输送 。 本基 金管 理 人规定 了严 格的投 资权 限管 理制 度、 股票备 选库 管理 制度 、 债 券库管 理制 度和 集中 交易 制度等 , 重 视交易执 行环节 的公 平交 易措施, 启用 投资交 易系 统中的公 平交 易模块 。在 报告期内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2 对不同 投资 组合 的交 易价 差、 收 益率 进行 分析 , 以 尽可能 确保 公平 对待 各投 资组合 。 本 报告期 内, 公平 交易 制度 总体执 行情 况良 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 的专项 说明 公司根 据 《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 易制 度指 导意见 》 , 制 定了 《金 元顺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异常 交易 监控与 报告 制度 》 。 本 报 告期 , 根 据制 度的 规定 , 对交易 进行 了监控 ,未 发现 异常 交易 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5 年上半 年,我国经 济 增长出现弱势企 稳迹象, 主要指标有所回 升。固定 资产 投资同 比增 速下 降 到 11.4% , 其 中房 地产 投资 增速 下 滑到4.6% , 基础 设施 建设 投资仍 然 在 19.19% 高位 ,是 维稳 的 重要力 量, 而制 造业 投资 增速 9.7% 下滑 趋缓 ;社 会 消费品 零 售总额增速小幅 回落到 10.41% ,趋于缓 和;国际经 济形势依然复杂 ,出口增 幅徘徊在 低位。 工业 增加值 同比 增 速在 6.3% 的水 平上 趋于 稳 定, 下 降动 能减弱 ;CPI 稳 定在 1.4% 底部区 域,PPI 同比-4.8% ,仍然 较弱 。 央行继 续执 行稳 健货 币政 策, 提 高流 动性 并优 化信 贷结构 。 上 半年 先后 实施 三次 降 息和两 次降 低存 款准 备金 操作 , 保 持每 月一 次频 率 , 同 时取 消银 行贷 存比 考 核指标 , 进 一步推 进利 率市 场化 。 并 通过公 开市 场逆 回购 和定 向工具 投放 基础 货币 , 降 低货币 市 场 利率; 另一 方面 , 继 续实 施积极 财政 政策 , 加 大稳 增长的 力度 , 先 后推 出两 批次共 计2 万亿地方政府 债务置换额 度,缓解债务 风险,降低 实体经济融资 成本。同时 , 鼓励 专 项债发 行 , 放 开二 套房 贷 款政策 , 通过 存款 保险 条 例, 以防 止系 统性 风险 。 货币金 融条 件继续 宽松 ,shibor3M 利 率从上 年末 的 5.1% 下降 到 3.1%上 下;M2 增速 从底 部 反弹至 11.8% ,新 增贷 款规 模也 有 所增加 。 上 半 年 资 本 市 场 大 幅 振 荡 , 股 市 先 涨 后 跌 , 债 市 振 荡 上 涨 。 上 证 综 指 半 年 上 涨 32.23%% 。 ;中 标可 转债 指 数下 跌 10.41% ;中 证全 债 指数上 涨 3.17% 。


在报告 期, 本基 金债 券仓 位适中 ,保 持稳 健的 操作 风格。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 现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为 3.71% , 同期 业绩 比 较基准 增长 率为 0.84% 。 本基金 超越 基准2.87%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 要展 望 7 月初A 股 出现 大幅 度剧 烈调整 。 我们 认为 除了 去 杠杆这 个因 素之 外 , 根 本 的原因 是前期 股市 上涨 过而 偏离 了基本 面价 值 。 只 涨不 跌 的股市 隐藏 了巨 大风 险 , 不但调 整概 率大增 , 同 时也 堆积 了大 量资金 , 推 高了 风险 偏好 , 使得 债券 收益 率居 高不 下, 实 体经 济融资 成本 难以 降低 。 展 望下半 年, 我们 认为 股市 调整将 降低 投资 者风 险偏 好, 引 导 债 市收益 率下 行, 切实 降低 金融体 系和 实体 经济 的风 险, 有 利于 经济 进一 步复 苏。 国 际 方 面, 美 国经 济复 苏趋 势还 不够稳 定; 日本、 欧洲 和 新兴市 场经 济依 然疲 软, 大宗商 品价 格承压 。 国 内新 的经 济增 长点正 在形 成, 但内 生动 力依然 不足 。 我 们预 期政 府会加 大 稳 增长的 力度 , 继 续实 施积 极的财 政政 策和 稳健 的货 币政策 , 资 金面 维持 宽松 , 货币 市 场 利率保 持在 低位 。 我们认 为债 券市 场的 牛市 基础仍 然存 在 ; 但 是随 着 积极财 政政 策力 度的 加大 , 债 券 供给压 力会 增加 , 下 半年 债券市 场波 动会 增加 。 本 基金将 继续 保持 灵活 的投 资风格 , 并 以精研 挖掘 个券 为盈 利的 主要来 源, 同时 重点 防范 信用风 险。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 方及人 员( 或小 组) 的职 责分工 4.6.1.1 估 值工 作小 组的 职 责分工 公司建 立估 值工 作小 组对 证券估 值负 责 。 估 值工 作 小组由 主管 运营 的副 总经 理、 基金 事 务部、 投资 部、 交 易部、 监 察稽核 部部 门总 监组 成。 每个成 员都 可以 指定 一个 临时或 者 长期的 授权 人员 。 估值工 作小 组职 责: ① 制定估 值制 度并 在必 要时 修改; ② 确保估 值方 法符 合现 行法 规;


③ 批准证 券估 值的 步骤 和方 法; ④ 对异常 情况 做出 决策 。 主管运 营的 副总 经理 是估 值工作 小组 的组 长, 主管 运 营的副 总经 理在 基金 事务 部总监 或 者其他 两个 估值 小组 成 员 的建议 下, 可以 提议 召集 估值工 作小 组会 议。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4 估值决 策由 估值 工作 小 组 2/3 或以 上多 数票 通过 。 4.6.1.2 基 金事 务部 的职 责 分工 基金事 务部 负责 日常 证券 资产估 值 。 该 部门 和公 司 投资部 相互 独立 。 在按 照 本估值 制度 和相关 法规 估值 后 , 基 金事 务部定 期将 证券 估值 表向 估值工 作小 组报 告 , 至 少每 月一 次 。 基金事 务部 职责 : ① 获得独 立、 完整 的证 券价 格信息 ; ② 每日证 券估 值; ③ 检查价 格波 动并 进行 一般 准确性 评估 ; ④ 向交易 员或 基金 经理 核实 价格异 常波 动, 并在 必要 时向估 值工 作小 组报 告; ⑤ 对每日 证券 价格 信息 和估 值结果 进行 记录 ; ⑥ 对估值 调整 和人 工估 值进 行记录 ; ⑦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送 月度 估值报 告。 基金事 务部 总监 认为 必要 ,可以 提议 召开 估值 工作 小组会 议。 4.6.1.3 投 资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接受监 察稽 核部 对所 投资 证券价 格异 常波 动的 问讯 ; ② 对停牌 证券 、价 格异 常波 动证券 、退 市证 券提 出估 值建议 ; ③ 评价并 确认 基金 事务 部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④ 向估值 工作 小组 报告 任何 他/ 她认 为可 能的 估值 偏差 。 4.6.1.4 交 易部 的职 责分 工 ① 对基金 事务 部的 证券 价格 信息需 求做 出即 时回 应; ② 通知基 金事 务部 关于 证券 停牌、 价格 突发 性异 常波 动、退 市等 特定 信息 ; ③ 评价并 确认 基金 事务 部提 供的估 值报 告。 4.6.1.5 监察 稽核 部的 职责 分工 ① 监督证 券的 整个 估值 过程 ; ② 确保估 值工 作小 组制 定的 估值政 策得 到遵 守; ③ 确保公 司的 估值 制度 和方 法符合 现行 法律 、法 规的 要求;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5 ④ 评价现 行估 值方 法是 否恰 当反应 证券 公允 价值 的风 险; ⑤ 对于估 值表 中价 格异 常波 动的证 券向 投资 部问 讯; ⑥ 对于认 为不 合适 或者 不再 合适的 估值 方法 提交 估值 工作小 组讨 论。 4.6.2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 间存在 的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本公司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进行 利润分 配。 4.8 基金持有人数或资产 净值 预警情形的说明 在本报 告期 内, 该基 金曾 出现连 续二 十个 工作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低于 五千 万元 情形: 截止 到 2015 年 6 月 30 日 , 该基金 连续 五十 个工 作日 出现基 金资 产净 值低 于五 千万元 的 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 本基 金的 过程 中 , 本基金 托管 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严格 遵守 《证 券投 资 基金法 》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 规定以 及基 金合 同 、 托 管 协议的 约定 , 对本 基金 基 金管理 人 — 金元 顺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原“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基 金的 投资 运作 , 进行了 认真 、独 立的 会计 核算和 必要 的投 资监 督, 认真履 行了 托 管人的 义务 ,没 有从 事任 何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作遵规守信 、 净值 计算、 利润分配等 情况的 说明 本 托管人认 为, 金 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原“金 元惠理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在 本 基金的 投资 运作 、 基金 资 产净值 的计 算 、 基 金份 额 申购赎 回价 格的 计算 、 基 金费用 开支 及利 润分配 等问 题上 , 不存 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为 ; 在报 告期 内, 严 格遵守 了 《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等 有关 法律 法规, 在各 重要 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金 合同 的规 定进行 。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 实、 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 认为,金 元顺安 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原“ 金元惠理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的 信 息披露 事务 符合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 及 其他 相关 法律 法规 的 规定 , 基 金管 理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6 人所编 制和 披露 的本 基金 年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现 、 收益 分配 情况 、 财 务会计 报告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信息 真实 、准确 、完 整, 未发 现有 损害基 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未 经审计) 6.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6.1.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惠利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1 月13 日 (投 资转 型期 结束 日 )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1 月13 日 (投 资转型期结束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1.4.7.1 90,721,178.53 9,512,581.75


结算备 付金


2,657,620.29 3,126,166.02


存出保 证金


29,086.26 22,536.8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1.4.7.2 - 44,402,102.19


其中: 股票 投资 6.1.4.7.2 - - 基金投 资 6.1.4.7.2 - - 债券投 资 6.1.4.7.2 - 44,402,102.1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6.1.4.7.2 - - 贵金属 投资 6.1.4.7.2 - - 衍生金 融资 产 6.1.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1.4.7.4 - 39,984,179.98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16,007,157.78 应收利 息 6.1.4.7.5 21,792.59 288,170.69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10,898.9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6.1.4.7.6 - - 资产总 计


93,429,677.67 113,353,794.1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2015 年1 月13 日 (投 资转型期结束日) 2014 年 12 月 13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6.4.1.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7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24,710,926.94 308,426.18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24,086.58 128,477.98 应付托 管费


3,705.62 19,765.8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6.1.4.7.7 9,813.52 9,562.62 应交税 费


11.78 11.78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1.4.7.8 180,328.76 173,764.30 负债合 计


24,928,873.20 640,008.69 所有者 权益 :





实收基 金 6.1.4.7.9 60,436,155.83 98,695,101.28


未分配 利润 6.1.4.7.10 8,064,648.64 14,018,684.19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68,500,804.47 112,713,785.4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93,429,677.67 113,353,794.16


注: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1 月13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133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60,436,155.83 份。 6.1.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惠利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 月13 日 ( 投资转 型期 结束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 至 2015 年1 月 13 日 (投资转型 期结束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792,692.07 16,378,173.16 1. 利息 收入


88,531.52 8,210,506.4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1.4.7.11 18,074.70 38,380.38 债券利 息收 入


46,587.77 7,856,665.9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3,869.05 315,460.1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 投资 收益 ( 损失以 “- ” 填 列)


-254,379.46 -5,079,511.8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1.4.7.12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1.4.7.13 -254,379.46 -5,079,511.87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8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6.1.4.7.14 - - 衍生工 具收 益 6.1.4.7.15 - - 股利收 益 6.1.4.7.16 -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号填列 ) 6.1.4.7.17 -633,350.31 12,970,749.87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6.1.4.7.18 6,506.18 276,428.72 减:二、费用


38,164.80 4,129,877.74 1 .管 理人 报酬 6.1.4.10.2.1 24,086.58 1,147,002.59 2 .托 管费 6.1.4.10.2.2 3,705.62 176,461.94 3 .销 售服 务费


- - 4 .交 易费 用 6.1.4.7.19 43.84 1,924.39 5 .利 息支 出


- 2,623,821.70 其中: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支 出


- 2,623,821.70 6 .其 他费 用 6.1.4.7.20 10,328.76 180,667.12 三、 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以 “- ” 号填列) -830,856.87 12,248,295.42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填列) -830,856.87 12,248,295.42 6.1.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惠利 保本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1 月13 日 ( 投资转 型期 结束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1 月 13 日(投资转型期 结束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98,695,101.28 14,018,684.19 112,713,785.47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830,856.87 -830,856.87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38,258,945.45 -5,123,178.68 -43,382,124.13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9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653.63 223.83 1,877.46 2.基金 赎回 款 -38,260,599.08 -5,123,402.51 -43,384,001.59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60,436,155.83 8,064,648.64 68,500,804.47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05,697,924.39 -4,159,265.59 201,538,658.80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12,248,295.42 12,248,295.42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65,194,793.80 -793,603.21 -65,988,397.01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228,730.74 16,061.41 1,244,792.15 2.基金 赎回 款 -66,423,524.54 -809,664.62 -67,233,189.16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40,503,130.59 7,295,426.62 147,798,557.21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6.1.1 至 6.1.4 ,财 务报表 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张嘉 宾,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符刃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季泽 6.1.4 报表附注 6.1.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惠 理惠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 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 可[2012]1456 号文《关 于核准 金 元惠理惠利 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批 复 》 的 核准 , 由基 金 管理人 金元 惠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向 社 会公开 募集 ,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2 月5 日 生效 。 首次 设立募 集规 模 为408,124,585.16 份基 金份额 。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 开放式 , 存续 期限 不定 。 金元惠 理惠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保本周 期为 三年 , 第一 个 保本周 期自 《 金元 惠理 惠 利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生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0 效之日起 至三个公 历年后 对应日止 ,或者在 满足保 本周期提 前结束情 形时以 实际期间 计算 。 如该对应 日为非工 作日, 保本周期 到期日顺 延至下 一个工作 日。 《基 金合同》 约定,在 当 期 保本周 期 , 当 本基 金的 累计 收益率 达 到 15% 之后 的第20 个工 作日 , 当期 保本 周期 提前结 束。 截至2014 年 12 月8 日 , 本基金 的累 计收 益率 为 15.3% , 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提前 结束的 条件 满 足,2015 年1 月7 日为 本 基金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本基 金的 保本 到期 选 择期 为 2015 年 1 月7 日至2015 年1 月 13 日 。 本 基金 保本 到期 选择 期结束 日次 日 , 即2015 年1 月 14 日起 “ 金元惠 理惠利保 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 转型为 “ 金元 惠 理丰祥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 。 “ 金元 惠理 丰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基金 合同 与托管 协议 即日 生效 。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 人与注 册登 记机 构均 为金 元顺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 , 基 金托管 人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基金 担保 人为中 海信 达担 保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 中小板、 创业板以 及其他 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债 券(包 括国债、 金融债、 企 业 债、公司 债、债券 回购、 央行票据 、可转换 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等) 、货币市 场工具、 权 证 以及法 律法 规 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 会相关 规定 )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以 将 其纳入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但 届时 仍需 遵循 有效 的 投资比 例限 制 。 本 基金 业 绩比较 基准 : 三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6.1.4.2 会计报表的编制 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财 政部 颁布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准 则 》 以 及其 后颁 布 及修订 的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用 指南 、 解 释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 以 下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制 , 同 时, 对于在 具体 会计 核算 和信 息披露 方面 , 也参 考了 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修 订并发 布的 《 证 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业务 指引》 、中 国证监 会制定的 《关于进 一步规范 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 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关 于证 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 则>估 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 式》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制 及披 露》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 他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39 号-- 公 允价 值计 量》 、 《 企业会 计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1 准则 第 40 号-- 合 营安 排》 和《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41 号--在其 他主 体中 权益 的披 露》 ;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2 号-- 长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9 号-- 职工 薪酬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30 号-- 财务 报表 列报 》和《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3 号--合 并财 务报 表》 ;上 述 7 项 会计 准 则均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行。2014 年 6 月 ,财 政 部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金 融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度及以 后期 间的 财务 报告 中施行 。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无重 大影 响。 6.1.4.3 遵循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投 资转 型期 结束 日)的 财务状 况以 及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投资转 型期 结 束日) 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 和 净值变 动情 况。 6.1.4.4 重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 本基 金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3 日 (投 资转 型期 结束日 ) 止期 间的 会计 报 表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与 上年 度会 计报 表相一 致。 6.1.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 金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1 月 13 日 ( 投资 转型 期结 束 日) 止 期间 未发 生会 计差 错 更正 。 6.1.4.6 税项 1.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 整 证券 (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9 月19 日 起 , 调整由 出让 方按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不 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对价 而发 生 的股权 转让 ,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2.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规定 ,自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2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 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的规定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从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 股 权 的股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 对 基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 红利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 储蓄 存款 利 息收入 , 由上 市公 司 、 发 行债券 的企 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 代缴20%的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储 蓄 存 款利息 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策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08 年10 月9 日 起 , 对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财 税[2012]85 号文《关 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 红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自 2013 年 1 月1 日 起 ,证 券 投资 基 金从公 开发 行和 转让 市场 取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 持 股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 ( 含1 个月 )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股 期限 在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 含1 年 ) 的 ,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6.4.7 关联 方关 系 6.4.9.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 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不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6.4.9.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关 联交 易的 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 基 金 注册登 记机 构、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农业 银行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金元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惠理基 金管 理香 港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3 上海金 元百 利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原 名为 “上 海金 元惠理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 金管理 人的 子公 司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 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不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 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惠理基 金管 理香 港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金 元百 利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原 “上 海金 元惠理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6.1.4.8 本报告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 交易 6.1.4.8.1 通过关联方交 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1.4.8.1.1 股票交易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 投 资转 型期结 束日)止 期间 及上 年 度可比 期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6.1.4.8.1.2 权证交易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 投 资转 型期结 束日)止 期间 及上 年 度可比 期间均 未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6.1.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日 (投资 转型 期结 束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3,515,413.52 100% 336,745,380.66 77.89% 6.1.4.8.1.4 债券回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日 (投资 转型 期结 束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4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成 交 总 额的比 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 1,424,400,000.00 40.10% 6.1.4.8.1.5 应支付关联 方的佣金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 投 资转 型期结 束日)止 期间 及上 年 度可比 期间均 无 应 支付 的关 联方 佣金。 6.1.4.8.2 关联方报酬 6.1.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日 (投资 转型 期结 束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24,086.58 1,147,002.59 其中 : 支 付销 售机 构的 客 户维护 费 22,589.79 536,156.59 注:a.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30% 的年 费率 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1.3 0 %/ 当年 天数 ,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在本基 金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内,本 基金 的保 证费 用从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收入 中列支 。 b.根据《 开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销售 费用管理 规定 》 , 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 销售机 构在基 金 销售协 议中 约定 依据 销售 机构销 售基 金的 保有 量提 取一定 比例 的客 户维 护费 , 用以向 基金 销 售机构 支付 客户 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客户 维护 费从 基金 管理 费中列 支。 6.1.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投资 转型 期结 束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3,705.62 176,461.94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 管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6.1.4.8.3 与关联方进行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券(含 回购)交易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5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 投 资转 型期结 束日)止 期间 及上 年 度可比 期间均 未通 过银 行间 同业 市场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6.1.4.8.4 各关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6.1.4.8.4.1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 金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 日 (投 资转型 期结 束日) 止 期间 基金管 理 人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1.4.8.4.2 报告期末除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 他关 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 况 本基金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1 月 13 日 ( 投 资转 型期 结束 日)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 其 他关联 方未有 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6.1.4.8.5 由关联方保管 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 期产 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投资 转型 期结 束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90,721,178.53 16,378.13 311,128.15 8,541.08 注: 本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结 算 资金通 过托 管银 行备 付金 账户转 存于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 责任公 司,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1 月13 日 止 期间获 得的 利息 收入 为人 民币1,681.28 元, 2015 年1 月13 日 止结 算备付 金余 额为 人民 币2,657,620.29 元。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获 得的 利息收 入为 人民 币 29,541.50 元,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结算 备付 金余额 为人 民 币3,933,205.19 元。 6.1.4.8.6


本基金在承销 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 证券 的情况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1 月13 日 ( 投 资转 型期结 束日)止 期间 及上 年 度可比 期间均 未 有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 券 的 情况 。 6.1.4.9 有助于理解和分 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6.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6.2.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6 2015 年 6 月30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2.4.7.1 313,755.66 结算备 付金 202,029.56 存出保 证金 13,925.83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2.4.7.2 35,721,707.60 其中: 股票 投资 6.2.4.7.2 - 基金投 资 6.2.4.7.2 - 债券投 资 6.2.4.7.2 35,721,707.6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6.2.4.7.2 - 贵金属 投资 6.2.4.7.2 - 衍生金 融资 产 6.2.4.7.3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2.4.7.4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737,479.26 应收利 息 6.2.4.7.5 1,238,053.66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2,982.11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6.2.4.7.6 - 资产总 计 38,229,933.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6.2.4.7.3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7,200,000.0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7,682.97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5,771.74 应付托 管费 5,257.28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6.2.4.7.7 544.75 应交税 费 11.78 应付利 息 560.00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6.2.4.7.8 243,815.50 负债合 计


7,473,644.0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6.2.4.7.9 26,186,486.82 未分配 利润 6.2.4.7.10 4,569,802.8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0,756,289.6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8,229,933.68 注: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6 月30 日, 基 金份 额净 值1.175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26,186,486.82 份。 6.2.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211,551.31 1. 利息 收入 1,212,640.52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2.4.7.11 16,533.11 债券利 息收 入 977,627.58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8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利 息 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218,479.83 其他利 息收 入 - 2. 投资 收益 ( 损失以 “- ” 填 列) 488,860.5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2.4.7.12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6.2.4.7.13 488,860.55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6.2.4.7.14 - 衍生工 具收 益 6.2.4.7.15 - 股利收 益 6.2.4.7.16 -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失 以 “- ”号填列 ) 6.2.4.7.17 509,259.26 4. 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 填列) - 5. 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 列) 6.2.4.7.18 790.98 减:二、费用 357,506.35 1 .管 理人 报酬 138,822.18 2 .托 管费 46,274.10 3 .销 售服 务费 - 4 .交 易费 用 6.2.4.7.19 412.49 5 .利 息支 出 17,644.22 其中: 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支 出 17,644.22 6 .其 他费 用 6.2.4.7.20 154,353.36 三、 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以 “- ” 号填列) 1,854,044.96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号填列) 1,854,044.96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29 6.2.3 所有者权益(基金 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金元 惠理 丰祥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60,436,155.83 8,064,648.64 68,500,804.47 二、 本期 经营 活动 产生 的 基金净 值变 动数 ( 本期 利 润) - 1,854,044.96 1,854,044.96 三、 本期 基金 份额 交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 净 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34,249,669.01 -5,348,890.76 -39,598,559.77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584,387.61 104,258.75 688,646.36 2.基金 赎回 款 -34,834,056.62 -5,453,149.51 -40,287,206.13 四、 本期 向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 “-” 号填 列) - - - 五、 期末 所有 者权 益 ( 基 金净值 ) 26,186,486.82 4,569,802.84 30,756,289.66 报告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6.2.1 至 6.2.4 ,财 务报表 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张嘉 宾,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符刃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季泽 6.2.4 报表附注 6.2.4.1 基金基本情况 金元惠 理惠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以下 简称 “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督管 理 委员会(以 下简称 “中国 证监会 ”) 证监许 可[2012]1456 号文《关 于核准 金 元惠理惠利 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 集的批 复 》 的 核准 , 由基 金 管理人 金元 惠理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向 社 会公开 募集 , 基金 合同 于 2013 年2 月5 日 生效 。 首次 设立募 集规 模 为408,124,585.16 份基 金份额 。 本基 金为 契约 型 开放式 , 存续 期限 不定 。 金元惠 理惠 利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的 保本周 期为 三年 , 第一 个 保本周 期自 《 金元 惠理 惠 利保本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生 效之日起 至三个公 历年后 对应日止 ,或者在 满足保 本周期提 前结束情 形时以 实际期间 计算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0 如该对应 日为非工 作日, 保本周期 到期日顺 延至下 一个工作 日。 《基 金合同》 约定,在 当 期 保本周 期 , 当 本基 金的 累计 收益率 达 到 15% 之后 的第20 个工 作日 , 当期 保本 周期 提前结 束。 截至2014 年 12 月8 日 , 本基金 的累 计收 益率 为 15.3% , 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提前 结束的 条件 满 足,2015 年1 月7 日为 本 基金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到期 日。 本基 金的 保本 到期 选 择期 为 2015 年 1 月7 日至2015 年1 月 13 日 。 本 基金 保本 到期 选择 期结束 日次 日 , 即2015 年1 月 14 日起 “ 金元惠 理惠利保 本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 转型为 “ 金元 惠 理丰祥债 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 。 “ 金元 惠理 丰祥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的 基金 合同 与托管 协议 即日 生效 。 本 基 金的基 金管 理 人与注册 登记机构 均为金 元顺安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原 “金 元惠理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 ”), 基金托 管人 为中 国农 业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基 金担 保人为 中海 信达 担保 有限 公司。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包 括 中小板、 创业板以 及其他 经中国证 监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债 券(包 括国债、 金融债、 企 业 债、公司 债、债券 回购、 央行票据 、可转换 债券、 资产支持 证券等) 、货币市 场工具、 权 证 以及法 律法 规 或 中国 证监 会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 融工具 (但 须符 合中 国证 监 会相关 规定 )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 当 程序后 , 可以 将 其纳入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 但 届时 仍需 遵循 有效 的 投资比 例限 制 。 本 基金 业 绩比较 基准 : 三 年期银 行定 期存 款税 后收 益率。 6.2.4.2 会计报表的编制 基础 本财务 报表 系按 照财 政部 颁布的 《 企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准 则 》 以 及其 后颁 布 及修订 的具 体会计 准则 、 应用 指南 、 解 释以及 其他 相关 规定 ( 以 下合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制 , 同 时, 对于在 具体 会计 核算 和信 息披露 方面 , 也参 考了 中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修 订并发 布的 《 证 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业务 指引》 、中 国证监 会制定的 《关于进 一步规范 证券投 资基金估 值 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关 于证 券 投资基 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 则>估 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2 号 《 年度 报告 的内 容与 格 式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露 编报 规则 》 第3 号 《会计 报表 附注 的编制 及披 露》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 XBRL 模板 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 他中国 证监 会颁 布的 相关 规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39 号-- 公 允价 值计 量》 、 《 企业会 计 准则 第 40 号-- 合 营安 排》 和《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41 号--在其 他主 体中 权益 的披 露》 ; 修订 了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1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2 号-- 长期股 权投 资》 、 《 企业 会 计准则 第9 号-- 职工 薪酬 》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30 号-- 财务 报表 列报 》和《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3 号--合 并财 务报 表》 ;上 述 7 项 会计 准 则均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行。2014 年 6 月 ,财 政 部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金 融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度及以 后期 间的 财务 报告 中施行 。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基金的 财务 报表 无重 大影 响。 6.2.4.3 遵循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6 月 30 日止期 间的 经营 成果和 净值 变动 情况 。 6.2.4.4 重要会计政策和 会计估计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 会 计 报表所 采 用的会 计政 策与 上年 度会 计报表 相一 致、 会计 估计 发生变 更。 6.2.4.5 会计政策和会计 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2.4.5.1 会计政策变更 的说明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 未 发 生会计 政 策变更 。 6.2.4.5.2 会计估计变更 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 据基金 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布《中国 证券投 资基金业 协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 定收 益 品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的 通知( 以下 简 称 “本 通知 ” ) 的 要求 , 固定收 益品 种( 可转 换债 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和 私募 债 券除外)采 用第 三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估值 数据进 行估 值。 6.2.4.5.3 差错更正的说 明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 未 发 生会计 差 错更正 。 6.2.4.6 税项 1.印花 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 家税务 总局 研究 决定 ,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 整 证券 (股 票)交 易印 花税 税率 ,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 财 政部 、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 自 2008 年9 月19 日 起 , 调整由 出让 方按证 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税 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不 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2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过程 中因 非流 通股股 东向 流通 股股 东支 付对价 而发 生 的股权 转让 ,暂 免征 收印 花税。 2.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字[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规定 ,自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 证 券投 资基 金( 封闭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开 放式证 券投 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买 卖股票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 企业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企 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 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 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 的规定 , 对证 券投 资基 金 从证券 市场 中取 得的 收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 股 权 的股息 、红 利收 入, 债券 的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 入,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2]128 号文 《 关于开 放式 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税 收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 对 基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 红利收 入 , 债 券的 利息 收 入、 储蓄 存款 利 息收入 , 由上 市公 司 、 发 行债券 的企 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 代缴20%的个人 所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5]103 号文 《 关于股 权分 置试 点改 革有 关税收 政 策问题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置 改革 中非 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 向流 通股 股东支 付的 股 份、现 金等 收入 ,暂 免征 收流通 股股 东应 缴纳 的个 人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财税 字[2008]132 号文 《财政 部、 国家 税务 总局 关于储 蓄 存 款利息 所得 有关 个人 所得 税政策 的通 知 》 的 规定 , 自2008 年10 月9 日 起 , 对储蓄 存款 利息 所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 局、中国证监会财 税[2012]85 号文《关 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 红利差 别化 个人 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 知》 的规 定,自 2013 年 1 月1 日 起 ,证 券 投资 基 金从公 开发 行和 转让 市场 取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 持 股期限 在 1 个月 以内 ( 含1 个月 )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股 期限 在1 个月 以上 至 1 年 ( 含1 年 ) 的 , 暂 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暂减 按 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6.2.4.7 关联方关系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3 6.2.4.7.1 本报告期存在 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 利害 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 期2015 年1 月 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6 月30 日止 期间不 存 在控制 关系 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系 的关 联方 发生 变化 的情况 。 6.2.4.7.2 本报告期与基 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 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金元顺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原 “金 元惠 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代销机 构 惠理基 金管 理香 港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上海金 元百 利资 产管 理有 限公司 (原 “上 海金 元惠理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管 理人 的子 公司 6.2.4.8 本报告期及上年 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 交易 6.2.4.8.1 通过关联方交 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2.4.8.1.1 股票交易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未 通 过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6.2.4.8.1.2 权证交易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未 通 过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6.2.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26,312,798.56 42.69% 6.2.4.8.1.4 债券回购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金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50,000,000.00 25.97% 6.2.4.8.1.5 应支付关联 方的佣金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无 应 支付的 关 联方佣 金。 6.2.4.8.2 关联方报酬 6.2.4.8.2.1 基金管理费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4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38,822.1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 维护费 77,976.13 注:a.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1.30% 的年 费率 计提 。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1.3 0 %/ 当年 天数 ,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管理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在本基 金第 一个 保本 周期 内,本 基金 的保 证费 用从 基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收入 中列支 。 b.根据《 开放式证 券投资 基金销售 费用管理 规定 》 , 基金管理 人与基金 销售机 构在基 金 销售协 议中 约定 依据 销售 机构销 售基 金的 保有 量提 取一定 比例 的客 户维 护费 , 用以向 基金 销 售机构 支付 客户 服务 及销 售活动 中产 生的 相关 费用 ,客户 维护 费从 基金 管理 费中列 支。 6.2.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46,274.10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方 法如 下: H=E ×0.2 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提 , 按月 支付 。 由 基金 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人 发送 基金 托管 费划 付指令 , 经基金 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首日 起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托 管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日 期顺 延。 6.2.4.8.3 与关联方进行 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 券(含 回购)交易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未 通 过银行 间 同业市 场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债 券( 含回 购)交 易。 6.2.4.8.4 各关联方投资 本基金的情况 6.2.4.8.4.1 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 金投 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6 月 30 日 止期 间, 基 金管理 人 未运用 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1.4.8.4.2 报告期末除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 他关 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 况 本基金 报告 期末2015 年6 月30 日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的其他 关联 方未 有投 资本 基金的 情 况。 6.2.4.8.5 由关联方保管 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 期产 生的利息收入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5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4 日 (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313,755.66 10,120.56 注: 本 基金 的证 券交 易结 算 资金通 过托 管银 行备 付金 账户转 存于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有 限 责任公 司,2015 年1 月 14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止期间 获得 的利 息收 入为 人民币 6,247.52 元 ,2015 年6 月 30 日 止结 算备付 金余 额为 人民 币 202,029.56 元。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获 得的 利息收 入为 人民 币 29,541.50 元,2014 年 6 月 30 日 止结算 备付 金余额 为人 民 币3,933,205.19 元。 6.2.4.8.6


本基金在承销 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 证券 的情况 本基 金2015 年1 月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未 有 在承销 期 内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 券的 情况。 6.2.4.9 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 通受限证券 6.2.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持有 流 通受限 证券 。 6.2.4.9.2 期末持有的暂 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 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2.4.9.3 期末债券正回 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 债券 6.2.4.9.3.1 银行间市场 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银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 债券 。 6.2.4.9.3.2 交易所市场 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 本报告 期末未 持有 交易所 市场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押 的债券 。6.2.4.10 有 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 报表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7.1.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6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3,378,798.82 99.95 7 其他各 项资 产 50,878.85 0.05 8 合计 93,429,677.67 100.00 7.1.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股票 。 7.1.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股票 。 7.1.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变动 7.1.4.1 累计买入金额超 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股票 。 7.1.4.2 累计卖出金额超 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股票 。 7.1.4.3 买入股票的成本 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股票 。 7.1.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债 券。 7.1.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债 券。 7.1.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资产 支 持证券 。 7.1.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贵金 属 。 7.1.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权证 。 7.1.10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7.1.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投资 股指 期 货。 7.1.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投资 股指 期 货。 7.1.11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7.1.11.1 本基金投资国债 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投资 国债 期 货。 7.1.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投资 国债 期 货。 7.1.11.3 本基金投资国债 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投资 国债 期 货。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7 7.1.12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7.1.12.1 本 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没有 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 查,或 在报告编 制日前 一年 收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7.1.12.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股票 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 7.1.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 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9,086.2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1,792.5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878.85 7.1.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7.1.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未 持有 股票 。 7.1.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 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7.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7.2.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35,721,707.60 93.44 其中: 债券 35,721,707.60 93.44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 -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8 资产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15,785.22 1.35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992,440.86 5.21 8 合计 38,229,933.68 100.00 7.2.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股票 。 7.2.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股票 。 7.2.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 组合的重大变动 7.2.4.1 累计买入金额超 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股票 。 7.2.4.2 累计卖出金额超 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股票 。 7.2.4.3 买入股票的成本 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股票 。 7.2.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 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9,480,420.00 30.82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5,635,850.00 18.32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5,635,850.00 18.32 4 企业债 券 20,605,437.60 67.00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35,721,707.60 116.14 7.2.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1 124072 12 曲 公路 98,960 10,520,437.60 34.21 2 123002 09 东 华债 100,000 10,085,000.00 32.79 3 019317 13 国债 17 93,000 9,480,420.00 30.82 4 018001 国开 1301 55,000 5,635,850.00 18.32 5 - - - - - 7.2.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资产 支 持证券 。 7.2.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 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 属投 资明细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39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贵金 属 。 7.2.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权证 。 7.2.10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7.2.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投资 股指 期 货。 7.2.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投资 股指 期 货。 7.2.11 报告期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 明 7.2.11.1 本基金投资国债 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投资 国债 期 货。 7.2.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投资 国债 期 货。 7.2.11.3 本基金投资国债 期货的投资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投资 国债 期 货。 7.2.12 投资组合报告 附注 7.2.12.1 本 基金投资 的前 十名证券的 发行主体 没有 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 查,或 在报告编 制日前 一年 收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7.2.12.2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 名股票 未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 7.2.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 产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13,925.8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737,479.26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238,053.66 5 应收申 购款 2,982.1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92,440.86 7.2.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 7.2.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未 持有 股票 。 7.2.12.6 投资组合报告附 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 分 因四舍 五入 原因 ,投 资组 合报告 中分 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存 在尾 差。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0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人结构 8.1.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867 69,707.22 653,470.14 1.08% 59,782,685.69 98.92% 8.1.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532 49,222.72 59,410.74 0.23% 26,127,076.08 99.77%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2.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投 资转 型期 结束 日) 本公司 所有 从业 人员 未持 有本基 金 。


8.2.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 末2015 年 6 月30 日本公 司所 有从 业人 员未 持有本 基金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1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份额 总量区间情况 8.3.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 末2015 年1 月13 日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万份)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8.3.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期 末2015 年6 月30 日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万份)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 金投资 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2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9.1 金元惠理惠利保本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2 月 5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 408,124,585.1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98,695,101.28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653.63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45,851,375.59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2,845,379.32 9.2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金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1 月 14 日 ) 基 金份 额 总额 52,845,379.32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84,387.61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27,243,280.11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6,186,486.82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 召开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 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3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 产、基金托管业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涉及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 本 基金 的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改聘 会计师 事务 所的 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 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生 管理 人、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核 或处 罚等 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的有关情况 10.7.1 金元惠理惠利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7.1.1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股票 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一、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 1 - - - -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4 份有限 公司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 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1 - - - - - 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1 - - - - - 中国中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合计 16 - - - -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加 强 证券投 资基 金监 管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证 监基 字<1998>29 号) 和《 关于 完善证 券投 资基 金交易 席位 制度 有关 问题 的通知 》( 证 监基 金字[2007]48 号)的有关 规定, 我公 司制 定了 租用 证券公 司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择标 准和 程序 : A. 选 择标 准。 a. 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实 力 , 能够 出具 高质 量的 各种 研究报 告。 研究 及投 资建 议质量 较 高、 报告 出具 及时 、 能 及 时地交 流和 对需 求做 出反 应, 有较 广泛 的信 息网 络 , 能 及时 提供 准 确的信 息资 讯服 务。 b.公司 资信 状况 较好 ,无 重大不 良记 录。 c. 公司 经营 规范 ,能 满足 基 金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 d.能够 对持 有人 提供 较高 质量的 服务 。 能 够向 持有 人提供 咨询 、 查 询等 服务 ; 可以 向 投 资人提 供及 时、 主动 的信 息以及 其它 增值 服务 ,无 被持有 人投 诉的 记录 。 B. 选 择流 程。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5 公司投 研和 市场 部门 定期 对券商 服务 质量 根据 选择 标准进 行量 化评 比, 并根 据 评比的 结 果选择 交易 单元 。 2:截 至本 报告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新 租用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个深 圳交易 单元,华 泰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个上 海交 易单 元。 10.7.1.2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43,515,413.52 100.00% - - - -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 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 - - - - -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6 券股份有限 公司 合计 43,515,413.52 100.00% - - - - 10.7.2 金元惠理惠利 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7.2.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 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 金支 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数 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股票 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二、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 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1 - - - - - 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1 - - - - - 瑞银证券有 1 - - - -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7 限责任 公司 中国中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1 - - - - - 合计 16 - - - -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加 强 证券投 资基 金监 管有 关问 题的通 知》 (证 监基 字<1998>29 号) 和 《 关于 完善 证券 投资 基 金交易 席位 制度 有关 问题 的通知 》( 证 监基 金字[2007]48 号) 的 有关规 定, 我公 司制 定了 租用证 券公 司专 用交 易单 元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 A. 选 择标 准。 a. 公司 具有 较强 的研 究实 力 , 能够 出具 高质 量的 各种 研究报 告。 研究 及投 资建 议质量 较 高、 报 告出 具及 时、 能 及 时地交 流和 对需 求做 出反 应, 有 较广 泛的 信息 网络 , 能及 时提 供准确 的信 息资 讯服 务。 b.公司 资信 状况 较好 ,无 重大不 良记 录。 c. 公司 经营 规范 ,能 满足 基 金运作 的合 法、 合规 需求 。 d.能够 对持 有人 提供 较高 质量的 服务 。 能 够向 持有 人提供 咨询 、 查 询等 服务 ; 可以 向投 资人提 供及 时、 主动 的信 息以及 其它 增值 服务 ,无 被持有 人投 诉的 记录 。 B. 选 择流 程。 公司投 研和 市场 部门 定期 对券商 服务 质量 根据 选择 标准进 行量 化评 比, 并根 据 评比的 结 果选择 交易 单元 。 2:截 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新 租用兴 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1 个深 圳交易 单元,华 泰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1 个上 海交 易单 元。 10.7.2.2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成 交总额 的比例 国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3,686,058.60 5.98% 373,600,000.00 64.67% - - 华泰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31,639,378.89 51.33% 54,100,000.00 9.36% - - 金元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26,312,798.56 42.69% 150,000,000.00 25.97% - -


金元惠理丰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48 兴业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东方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 融有限 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国民族证 券有限责任 公司 - - - - - - 瑞银证券有 限责任 公司 - - - - - - 中国中投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合计 61,638,236.05 100.00% 577,700,000.00 100.00% -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 原“金元惠理基 金管 理有限公司 ”)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