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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稳债A(261001)

景顺稳债: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景 顺 长 城 稳定 收 益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城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9 日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全部独立 董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 长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场内简 称 无 基金主 代码 261001 交易代 码 261001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 3 月 25 日 基金管 理人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06,450,596.4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261001 26110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8,862,989.50 份 297,587,606.9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有效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为投 资者 提供 长期 稳定 的回报 。 投资策 略 资产配 置策 略: 本基 金依 据宏观 经济 数据 和金 融运 行数据 、 货 币政 策、 财 政 政 策、 以及 债券 市场 和股 票 市场风 险收 益特 征 , 分 析 判断市 场利 率水 平变 动趋 势 和股票 市场 走势 。并 根据 宏观经 济、 基准 利率 水平 、股票 市场 整体 估值 水 平 , 预测债 券、 可转 债、 新股 申购等 大类 资产 下一 阶段 的预期 收益 率水 平, 结 合 各 类别资 产的 波动 性以 及流 动性状 况分 析, 进行 大类 资产配 置。 债券投 资策 略: 债券 投资 在保证 资产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采 取利 率预 期策 略 、 信 用策略 和时 机策 略相 结合 的积极 性投 资方 法, 力 求 在控制 各类 风险 的基 础 上 获 取稳定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综 合债 指数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是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风险 程度 较低 的投 资品 种, 其预 期风 险与 预期 收 益 高于货 币市 场基 金, 低于 混合型 基金 和股 票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杨皞阳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755-823703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investor@igwfmc.com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888606 95566 传真 0755-22381339 010-66594942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igwfmc.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场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202,144.42 11,483,620.76 本期利 润 267,009.31 14,938,492.50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587 0.051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45% 5.05%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806 0.0600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9,775,333.73 322,071,612.9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03 1.082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加上本 期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2、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采 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


3、 基 金份 额净 值的 计算 精 确到小 数点 后三 位 , 小 数 点后第 四位 四舍 五入 , 由 此产生 的误 差计 入基 金资产 。


4、 上 述基 金业 绩指 标不 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 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 所列数 字。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①-③ ②-④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准差② 率③ ④ 过去一 个月 0.36% 0.05% 0.40% 0.04% -0.04% 0.01% 过去三 个月 2.80% 0.08% 2.09% 0.08% 0.71% 0.00% 过去六 个月 5.45% 0.08% 3.07% 0.08% 2.38% 0.00% 过去一 年 7.09% 0.13% 7.28% 0.09% -0.19% 0.04% 过去三 年 7.59% 0.20% 13.30% 0.08% -5.71% 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1.36% 0.21% 22.56% 0.08% -11.20% 0.13%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8% 0.04% 0.40% 0.04% -0.12% 0.00% 过去三 个月 2.56% 0.08% 2.09% 0.08% 0.47% 0.00% 过去六 个月 5.05% 0.08% 3.07% 0.08% 1.98% 0.00% 过去一 年 6.39% 0.13% 7.28% 0.09% -0.89% 0.04% 过去三 年 5.96% 0.20% 13.30% 0.08% -7.34% 0.1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9.24% 0.21% 22.56% 0.08% -13.32% 0.13%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注: 本基 金的 资产 配置 比 例为 :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类资产(含 可转 换债 券) 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80% , 投资 于股 票、 权证 等权益 类资 产的 比例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的 20% , 持 有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 年以内 的政 府债 券的 比例 不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按照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自2011 年 3 月 25 日 合同生 效日 起 6 个 月。 建 仓期结 束时 ,本 基金 投资 组合均 达到 上述 投资 组合比 例的 要求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 基金 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以 下简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是 经中 国证 监会 证监基 金字 [2003 ]76 号 文批准 设立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 由 长城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景 顺 资产管 理有 限公 司、 开滦 ( 集团) 有限 责任 公司 、 大 连 实德集 团有 限公 司共 同发 起设立 , 并 于 2003 年6 月9 日 获得 开业 批文 , 注 册资 本 1.3 亿 元人 民 币, 目前 , 各 家出 资比 例 分别 为49% 、49% 、1%、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1%。总 部设 在深 圳, 在北 京、上 海、 广州 设有 分公 司。 截止2015 年6 月30 日,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旗下 共管 理 46 只 开放 式 基金, 包括 景顺 长城 景系列开放 式 证券投资 基 金、景顺长城 内需增长 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鼎益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景顺 长 城资源垄断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LOF) 、景顺长 城 新兴成长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内需 增长贰 号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精选 蓝筹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景顺长城公司 治理股票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能源基建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景顺 长城中小 盘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景顺长城稳定 收益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大中华股票 型证券投 资基金、景顺 长城核心 竞 争力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景顺长城优 信增利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上 证 180 等 权 重交 易型 开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 顺长城 上证 180 等权 重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 券 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景 顺 长城支柱产业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品 质 投资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沪 深 300 等权重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四季金 利债 券型 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策 略 精选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景 兴 信用纯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沪深300 指 数增 强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景 顺长 城景 颐双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长 城景 益货 币市 场基 金、景 顺长 城成 长之 星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中 证 50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景顺长城优 质成长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 城优势企业 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城 鑫 月薪定期支付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中 小 板创业板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中 证800 食品 饮料 交易 型开 放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景 顺长城 中 证TMT15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 投 资基金、景顺 长城中证 医 药卫生交易型 开放式指 数 证券投资基 金、景顺 长城研究精选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景 丰 货币市场基金 、景顺长 城 中国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景 顺 长城量化精选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景 顺长城稳 健 回报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景顺长 城 沪港深精选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景顺 长城领先 回 报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景 顺长 城中 证 TMT15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 数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 景顺 长城 安享 回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景顺 长城 中 证 500 交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接 基金 。 其 中景顺长城景 系列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下设景顺 长 城优选股票证 券投资基 金 、景顺长城 货币市场 证券投 资基 金、 景顺 长城 动力平 衡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公司 采用 团队 投资 方式 ,即通 过整 个投 资部 门全 体人员 的共 同努 力, 争取 良好投 资业 绩。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RU PING (汝平 )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券 型基 金、 鑫 月薪定 期支 付债 券型基 金、 优 信增 利债券 型基 金基 金经理, 国际 投资 部投资 总监 2014 年4 月17 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 19 信息网 络 ( 金融 类) 硕 士, 物理博 士。 曾担 任摩 根士 丹利投 资管 理公 司投 资分 析师、 执行 董事 与固 定收 益投资 部投 资经 理, 摩根 士丹利 华鑫 基金 公司 固定 收益投 资部 副总 监、 总监 兼基金 经理 等职 务。2012 年 10 月加 入本 公司 , 担任 固定收 益部 投资 总监 兼国 际投资 部投 资总 监; 自 2013 年7 月 起担 任基 金经 理。 陈文鹏 景顺长 城优 信增 利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景顺长 城景 兴信 用纯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景 顺长 城稳 定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28 日 - 7 经济学 硕士 。曾 担任 鹏元 资信评 估公 司证 券评 级部 分析师 、中 欧基 金固 定收 益部信 用研 究员 。2012 年 10 月 加入 本公 司 , 担 任固 定收益 部信 用研 究员 ;自 2014 年6 月 起担 任基 金经 理。 注:1 、 对 基金 的首 任基 金 经理 , 其 “任 职日 期 ” 按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填写 , “ 离任日 期 ” 为根 据公 司决定 的解 聘日 期 (公 告 前一日 ) ; 对此 后的 非首 任 基金经 理 , “ 任职 日期 ” 指根据 公司 决定 聘任 后的公 告日 期, “离 任日 期 ”指 根据 公司 决定 的解 聘日期 (公 告前 一日 ) ;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3、RU PING( 汝平)先 生于2015 年1 月26 日离 任景 顺 长城优 信增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于 2015 年4 月 2 日 离任 景 顺长城 鑫月 薪定 期支 付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于 2015 年 4 月 30 日 离任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 投 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管 理办 法》和《证 券投资基 金信 息披露管理 办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及 各项 实施 准则、 《景 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的规 定 , 本 着诚 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 在 严 格控制 风险 的基 础上 , 为基金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本报告期 内,基金 运 作整体合法合 规,未发 现 损害基金持 有人利益 的行为 。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投资 比例 及投 资组 合符 合有关 法律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规 定。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执行《 证券投资 基 金管理公司公 平交易制 度 指导意见(2011 年修订) 》 ,完 善相应制 度 及流程,通 过系统和 人工 等各种方式 在各业务 环节 严格控制交 易公平 执 行,公 平对 待旗 下管 理的 所有基 金和 投资 组合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异常 交易 行为 。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管理的所有 投资组合 参 与的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 日 反向交易成交 较 少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 券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交 易 共有 1 次, 为公 司旗 下景 顺长城 量化 精选 股票 型基金 根据 基金 合同 约定 通过量 化模 型建 仓从 而与 其他组 合发 生的 反向 交易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经济新常态下 ,上半年 经 济仍延续下行 态势。消 费 数据相对平稳 ,进出口 数 据受内外需下 滑 影响表现较差 ,投资增 速 进一步下滑, 基建和房 地 产投资增速表 现很差。2 季度监管层 放松对地 方政府和融资 平台的融 资 限制,基建投 资增速小 幅 回升,对短期 经济起到 一 定的托底作 用。大宗 商品价 格维 持低 位, 食品 价格未 出现 超预 期因 素, 上半年 通胀 压力 不大 。 经济基本面较 差,货币 政 策进一步宽松 ,降准降 息 的频率加快, 同时央行 还 进行了一系列 的 公开市 场操 作和 定向 宽松 举措 。 尽 管上 半年 新股 发 行力度 较大 , 但除 个别 时 点外 , 资 金面 较宽 松, 有利于 债券 基金 的杠 杆操 作。 债券供给方面 ,地方债 务 置换额度加大 导致利率 债 供给压力上升 ,实体企 业 融资需求下降 , 融资平台发债 仍受到一 定 限制,信用债 供给压力 不 大。需求方面 ,利率债 需 求一般,而 理财资金 对信用 债配 置需 求较 大, 信用债 需求 整体 尚可 。 信用风险方面 ,随着刚 性 兑付的打破, 违约个券 家 数不断上升, 违约债券 集 中在产能过剩 行 业,城 投债 系统 性风 险可 控,但 也出 现局 部信 用风 险。 上半年长端利 率债受下 半 年经济企稳和 地方债供 给 冲击较大,收 益率下行 空 间有限。而中 短 端利率 和信 用债 收益 率则 稳步下 行, 上半 年 10 年 期 国开债 收益 率上 行 2BP ,而 5 年期 国开 债、3 年期 AA 中 票和3 年期 AA 城投债 的收 益率 分别 下 行17BP、67BP 和 77BP , 信 用 债表现 好于 利率 债, 中短端 品种 表现 好于 长端 。 信用债配置较 高,组合 主 要以信用债配 置为主, 同 时资金面宽松 ,组合适 当 加大杠杆比例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并控制 组合 的久 期和 个券 信用风 险。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5 年上 半年 ,稳 定收 益A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5.45%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2.38% 。 2015 年上 半年 ,稳 定收 益C 份额 净值 增长 率为5.05% ,高于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1.98%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 望 展望下半年, 经济基本 面 大幅回升可能 性不大, 但 在基建投资带 动下,经 济 数据预计有所 企 稳。通 胀压 力不 大, 但 随 着猪价 回升 ,下 半年 通胀 预计小 幅回 升。 货币政策仍将 继续宽松 , 但宽松力度预 计不如上 半 年,基本面在 基建带动 下 有所企稳,而 当 前资金面已较 宽松,实 体 企业财务费用 压力也有 所 缓解。另外, 下半年美 元 存在加息预 期,人民 币汇率 是否 贬值 以及 资金 是否流 出海 外值 得关 注。 下半年利率债 供给仍存 在 一定压力,公 司债和企 业 债发行速度加 大,信用 债 供给量预计有 所 回升。需求方 面,利率 债 需求可能延续 上半年的 态 势,而随着新 股发行的 暂 停,理财资 金等回流 信用债 配置 需求 旺盛 ,下 半年信 用债 需求 较大 。 预计下 半年 利率 债将 围绕 一定区 间波 动,10 年 国开 债的收 益率 预计 在 3.80% 到 4.20% 的 水平 , 信用利 差仍 维持 低位 ,信 用债配 置价 格仍 可期 待。 组合投资上将 继续控制 组 合流动性风险 和信用风 险 ,密切关注各 项宏观经 济 数据、政策调 整 和市场资金面 情况,以 适 中久期、中高 信用等级 信 用债为主,利 率债配置 为 辅的操作, 维持适中 的杠杆 比例 。 总体而言,本 基金将密 切 关注各项宏观 数据、政 策 调整和市场资 金面情况 , 以适中久期、 中 高等级信用债 投资为主 、 利率债为辅的 债券投资 思 路,保持对组 合的信用 风 险和流动性 风险的关 注,努 力为 投资 人创 造安 全稳定 的收 益。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1 、有 关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 及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 胜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 公司成立基金 估值小组 对 基金财产的估 值方法及 估 值程序作决策 ,基金估 值 小组在遵守法 律 法规的前提下 ,通过参 考 行业协会的估 值意见及 独 立第三方机构 估值数据 等 方式,谨慎 合理地制 定高效 可行 的估 值方 法, 以求公 平对 待投 资者 。 估值小组成员 包括公司 投 资片、交易管 理部、基 金 事务部、法律 、监察稽 核 部、风险管理 岗 等相关 人员 。 基金日 常估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同基 金托 管人 一同 进行 。 基金份 额净 值由 基金 管理 人完成 估值 后,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将估值结果以 双方认可 的 方式报给基金 托管人, 基 金托管人按基 金合同规 定 的估值方法 、时间、 程序进行复核 ,基金托 管 人复核无误后 返回给基 金 管理人,由基 金管理人 对 外公布。月 末、年中 和年末 估值 复核 与基 金会 计账目 的核 对同 时进 行。 当发生了影响 估值方法 和 程序的有效性 及适用性 的 情况时,通过 会议方式 启 动估值小组的 运 作。对长期停 牌股票等 没 有市价的投资 品种,由 投 资人员凭借其 丰富的专 业 技能和对市 场产品的 长期深入的跟 踪研究, 综 合宏观经济、 行业发展 及 个股状况 等各 方面因素 , 从价值投资 的角度进 行理论分析, 并根据分 析 的结果向基金 估值小组 提 出有关估值方 法或估值 模 型的建议。 风险管理 人员根据投资 人员提出 的 估值方法或估 值模型进 行 计算及验证, 并根据计 算 和验证的结 果与投资 人员共同确定 估值方法 并 提交估值小组 。估值小 组 共同讨论通过 后,基金 事 务部基金会 计根据估 值小组确认的 估值方法 对 各基金进行估 值核算并 与 基金托管行核 对。法律 、 监察稽核部 相关人员 负责监察执行 估值政策 及 程序的合规性 ,控制执 行 中可能发生的 风险,并 对 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进 行合规 性审 查。 基金估值小组 核心成员 均 具有五年以上 证券、基 金 行业工作经验 ,具备专 业 胜任能力和相 关 从业资 格, 精通 各自 领域 的理论 知识 ,熟 悉政 策法 规,并 具有 丰富 的实 践经 验。 2 、基 金经 理参 与或 决定 估 值 的程 度 基金经理在需 要时出席 估 值小组会议, 凭借其丰 富 的专业技能和 对市场产 品 的长期深入的 跟 踪研究 , 向估 值小 组提 出 估值建 议 。 估 值小 组将 充 分考虑 基金 经理 的意 见和 建议 , 确 定估 值方 法。 3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 存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估值小组秉承 基金持有 人 利益至上的宗 旨,在估 值 方法的选择上 力求客观 、 公允,在数据 的 采集方 面力 求公 开、 获取 方便、 操作 性强 、不 易操 纵。 本基金 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的 利益冲 突。 4 、已 签约 的任 何定 价服 务 的性质 与程 度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央国 债 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 签 署服务协议, 由其提供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 易的债 券品 种的 估值 数据 。 本基金管理人 与中证指 数 有限公司签署 服务协议 , 由其提供在证 券交易所 上 市或挂牌转让 的 固定收 益品 种( 可转 换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和私 募债 券除外)的 估值 数据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实施 利润分 配。 截止本报告期 末,根据 相 关法律法规和 基金合同 的 要求以及本基 金的实际 运 作情况,经本 基 金管理 人研 究决 定暂 不实 施利润 分配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本 托管人 ” ) 在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 以下 称 “ 本基 金” ) 的托 管过 程中 , 严 格 遵守 《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及其他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和托 管协议的 有 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 了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618,461.69 19,374,895.01 结算备 付金


3,272,541.91 3,012,364.22 存出保 证金


4,173.06 60,971.45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21,793,246.70 483,024,896.00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债券投 资


521,793,246.70 483,024,896.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099,008.97 - 应收利 息


11,965,723.55 13,289,728.05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2,644,202.51 2,664,137.3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551,397,358.39 521,426,992.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218,873,720.30 202,680,626.82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17,263,177.42 应付赎 回款


165,440.93 68,792.47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07,369.86 101,773.68 应付托 管费


53,684.91 50,886.84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05,533.81 100,035.50 应付交 易费 用


10,847.81 11,148.09 应交税 费


37,289.68 37,289.68 应付利 息


8,446.20 138,281.13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88,078.23 139,300.77 负债合 计


219,550,411.73 220,591,312.4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06,450,596.46 291,952,377.67 未分配 利润


25,396,350.20 8,883,302.04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31,846,946.66 300,835,679.7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51,397,358.39 521,426,992.11 注: 报 告截 止 日2015 年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总额306,450,596.46 份, 其中 :A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103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8,862,989.50 份;C 类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1.082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297,587,606.96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0,057,158.55 764,683.97 1.利息 收入


15,064,291.53 852,700.9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41,236.01 8,288.27 债券利 息收 入


15,019,552.19 843,428.67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503.33 984.05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462,368.75 -2,149,612.5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171,578.23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462,368.75 -2,321,190.7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3,519,736.63 2,057,318.06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10,761.64 4,277.43 减: 二、费用


4,851,656.74 460,380.59 1.管 理人 报酬


616,759.19 95,610.52 2.托 管费


308,379.52 27,317.33 3.销 售服 务费


607,028.90 32,362.96 4.交 易费 用


9,266.75 3,013.69 5.利 息支 出


3,093,700.80 111,826.29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3,093,700.80 111,826.29 6.其 他费 用


216,521.58 190,249.80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15,205,501.81 304,303.38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15,205,501.81 304,303.38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291,952,377.67 8,883,302.04 300,835,679.71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5,205,501.81 15,205,501.81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14,498,218.79 1,307,546.35 15,805,765.1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8,673,323.16 3,040,047.18 41,713,370.34 2. 基金 赎回 款 -24,175,104.37 -1,732,500.83 -25,907,605.20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306,450,596.46 25,396,350.20 331,846,946.66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44,438,805.37 154,388.47 44,593,193.84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304,303.38 304,303.38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22,140,400.30 24,610.72 -22,115,789.58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3,024,212.24 43,646.74 3,067,858.98 2. 基金 赎回 款 -25,164,612.54 -19,036.02 -25,183,648.56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22,298,405.07 483,302.57 22,781,707.64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许义 明______














______ 吴 建军______














____ 邵媛 媛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 简称 “中 国证 监会 ”) 证监 许可[2011] 第 126 号 《关于 核准 景顺 长城 稳定 收益债 券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募集 的批 复 》 核 准 , 由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 限公司 依照 《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和《景顺长城 稳定收益 债 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负责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续期 限不 定, 首次 设立 募集不 包括 认购 资金 利息 共募集 人民 币 1,574,028,394.28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司 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2011) 第 096 号 验资 报告 予 以验证 。经 向中 国 证监会 备案 , 《 景顺 长城 稳 定收益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 2011 年3 月25 日正 式生 效,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1,574,216,961.79 份 基 金 份 额 , 其 中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折 合 188,567.51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景 顺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 国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景顺长 城稳定收 益 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和《景 顺长城稳 定 收益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 , 本 基金自 募集 期起 根据 认购 费、 申购 费 、 销 售服 务费 收取方 式的 不同 , 将 基金份 额分 为不 同的 类别 。在投 资者 认购/申 购时 收 取认购/申购 费 的, 称为 A 类基金 份额 ;不 收 取认购/申 购费 ,而 从本 类 别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 售服 务费的 ,称 为 C 类基 金份 额。本 基金 A 类、C 类两种 收费 模式 并存 ,由 于基金 费用 的不 同, 本基 金 A 类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 金份额 分别 计算 基 金 份额净 值。 投资 人可 自由 选择申 购某 一类 别的 基金 份额, 但各 类别 基金 份额 之间不 能相 互转 换。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景 顺 长城稳定收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的投资范围为 国内依法 发 行和上市交易 的国债、 金 融债、央行 票据、企 业(公司)债 、 可 转换 债券( 含分离 型可 转换 债券)、 资 产支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A 股股票(包 括中 小 板、 创 业板 及其 它经 中国 证 监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以 及 经中国 证监 会批 准的 允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 融工具。本基 金投资于 债 券类资产(含可 转换债券) 的比例不低于 基金资产 的 80%,投资于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 资产的比 例 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 , 持有现金或者 到期日在 一 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5%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中 证综 合债 指数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景 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于2015 年8 月27 日批 准报 出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景顺 长城稳定 收 益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 金合同》和 中国证 监 会发布 的有 关规 定及 允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5 年半 年度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5 年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期 间的 经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 动情况 等有 关信 息。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与 最近 一期 年度 报告一 致。 会计 估计 变更 参见 6.4.5.2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除 外) , 鉴于 其交 易量 和交 易 频率不 足以 提供 持续 的定 价信息 ,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改为采 用中 证指 数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 基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 工作 小组关 于 2015 年1 季度 固 定收益 品种 的估 值 处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 估值结 果确 定公 允价 值。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 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 征收 营业 税。 基金 买 卖股票 、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不 予征 收营 业税 。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 包 括买 卖股 票 、 债 券的 差价 收入 , 股权 的股息 、 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 暂 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 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对基金持有的 上市公司 限 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 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 规 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继续暂减 按 50%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 金卖 出股 票按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 与本 基金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人 、基金 销售 机构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长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长城 证券 ”)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交 易。 6.4.8.1.2 权 证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均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6.4.8.1.3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无 应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616,759.19 95,610.52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0,988.32 39,385.64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景 顺 长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的 管理人报酬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约 定的年费 率计提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自 2014 年 10 月 22 日起 约定 的年 费率为 0.4% ,2014 年10 月22 日前 约定 的年 费率 为 0.7% 。 其计 算公 式 为: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X 约 定的 年费 率/当 年天 数。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308,379.52 27,317.33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0.2% 的 年费 率 计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 算公式 为: 日 托管 费= 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X0.2%/ 当年天 数。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591,998.02 591,998.02 中国银 行 - 11,941.47 11,941.47 长城证 券 - - - 合计 - 603,939.49 603,939.49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景 顺 长城 稳定 收益 债 券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C 类 合计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216.62 216.62 中国银 行 - 30,056.24 30,056.24 长城证 券 - 99.67 99.67 合计 - 30,372.53 30,372.53 注:A 类 基金 份额 不收 取 销售服 务费 。 支付 基金 销 售机构 的 C 类基 金份 额销 售服务 费按 前一 日 C 类基金 资产 净 值0.4% 的 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底 , 按 月支 付给 景顺 长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再由 景顺 长城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计算 并支 付给 各基金 销售 机构 。 其计 算 公式为 : 日销 售服 务 费=前 一 日C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X 0.4%/ 当 年天 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均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于 本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 间均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 管理 人之 外, 本基 金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期末 和上年 度末 均未 投资 本基 金。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618,461.69 9,671.13 98,597.35 3,083.33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本期 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在 承销 期内 均未 参与 关联方 承销 证券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9 期 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认 购日 可流通 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 总额 备注 132002 15 天集EB 2015 年6 月11 日 2015 年7 月 2 日 网下申购 债券 100.00 100.00 1,120 112,000.00 112,000.00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 停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119,999,740.00 元,是 以如 下债 券作 为抵 押: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1282552 12 兴泸集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3.03 200,000 20,606,000.00 1282262 12 象屿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3.64 200,000 20,728,000.00 1182183 11 杉杉MTN2 2015 年7 月1 日 100.60 100,000 10,060,000.00 1282166 12 闽漳龙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1.24 100,000 10,124,000.00 1382005 13 溶交建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2.39 100,000 10,239,000.00 1480066 14 淮安新城债01 2015 年7 月1 日 106.67 100,000 10,667,000.00 1282185 12 邯交建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0.78 100,000 10,078,000.00 1282358 12 盐国投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4.35 100,000 10,435,000.00 1282516 12 舟交投MTN1 2015 年7 月1 日 103.61 100,000 10,361,000.00 1180130 11 通泰债 2015 年7 月1 日 104.70 100,000 10,470,000.00 合计





1,200,000 123,768,000.00 -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 证券款 余 额98,873,980.30 元, 于 2015 年7 月3 日 前先后 到期 。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基 金转 入质 押库 的债券 ,按 证券 交易 所规 定的比 例折 算为 标准 券后 ,不低 于债 券回 购交 易的 余额。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0 页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金 融工 具中 无属 于第 一层次 的余 额 , 属于第 二层 次的 余额 为521,793,246.70 元, 无属于 第三层 次的 余额(2014 年12 月 31 日 : 第 一层 次185,450,696.00 元, 第 二层 次 297,574,200.00 元 ,无第 三层 次) 。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 所 上市或 挂 牌转让的固定 收益品种 (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 证 券和私募债券 除 外) , 本基 金于2015 年3 月 24 日起 改为 采用 中证 指 数有限 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算 工作 小组 关 于2015 年 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处 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 的估值 结果 确定 公 允价值 (附 注6.4.5.2 ) , 并将相 关债 券的 公允 价值 从第一 层次 调整 至第 二层 次。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 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本基 金 无需要 说明 的其 他重 要事 项。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股票 - - 2 固定收 益投 资 521,793,246.70 94.63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其中: 债券 521,793,246.70 94.6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3,891,003.60 0.7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5,713,108.09 4.66 8 合计 551,397,358.39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买入 股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初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卖出 股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买卖 股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048,000.00 6.04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48,000.00 6.04 4 企业债 券 217,445,246.70 65.53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90,510,000.00 27.27 6 中期票 据 193,678,000.00 58.36 7 可转债 112,000.00 0.03 8 其他 - - 9 合计 521,793,246.70 157.24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41456058 14 三安 CP002 300,000 30,180,000.00 9.09 2 1282262 12 象屿 MTN1 200,000 20,728,000.00 6.25 3 1282552 12 兴 泸集MTN1 200,000 20,606,000.00 6.21 4 122565 12 邵 城投 201,000 20,580,390.00 6.20 5 011599016 15 红豆 SCP001 200,000 20,202,000.00 6.09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根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约定 ,本基 金投 资范 围不 包括 国债期 货。 7.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报告期内未 出现基金 投 资的前十名证 券的发行 主 体被监管部门 立案调查 或 者在报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况 。 7.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未超出 基金 合同 规定 的备 选股票 库。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4,173.0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099,008.97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965,723.55 5 应收申 购款 2,644,202.51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5,713,108.09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票。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券 A 类 350 25,322.83 - - 8,862,989.50 100.00% 景 顺 长 城 稳 定 收 益 债券 C 类 311 956,873.33 290,767,836.00 97.71% 6,819,770.96 2.29% 合计 661 463,616.64 290,767,836.00 94.88% 15,682,760.46 5.12% 注: 分级 基金 机构/ 个人 投 资者持 有份 额占 总份 额比 例的计 算中 , 对下 属分 级 基金 , 比 例的 分母 采 用各自级别的 份额,对 合 计数,比例的 分母采用 下 属分级基金份 额的合计 数 (即期末基 金份额总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0 页


额) 。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A 类 - -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 债券 C 类 246.06 0.00% 合计 246.06 0.00% 注:分级基金 管理人的 从 业人员持有份 额占总份 额 比例的计算中 ,对下属 分 级基金,比 例的分母 采用各自级别 的份额, 对 合计数,比例 的分母采 用 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的合 计 数(即期末 基金份额 总额) 。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1、本 期末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基 金投 资和 研究部 门负 责人 未持 有本 基金。 2、本 期末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未持 有本 基金 。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 A 类 景顺长 城稳 定收 益债 券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1 年3 月 25 日 ) 基 金份 额总 额 613,614,442.62 960,602,519.17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4,207,735.83 287,744,641.8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5,782,191.63 22,891,131.53 减: 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11,126,937.96 13,048,166.41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8,862,989.50 297,587,606.96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转 换入 份额, 总赎 回份 额含 转换 出份额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召开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本 基金 管理 人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 发布 公告 , 经景顺 长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会 审议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通过, 同意 王鹏 辉先 生辞 去本公 司副 总经 理一 职。 上述事 项已 按规 定向 中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备案 。 有 关公 告刊 登在 中国 证 券报 、 上 海证 券 报、证 券时 报及 基金 管理 人网站 上。 2 、2015 年 4 月, 李爱 华 先生不 再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托管 业务 部总 经理职 务。 上 述 人事变 动已 按相 关规 定备 案、公 告。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在本报 告期 内, 无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重 大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在本报 告期 内, 本基 金投 资策略 未发 生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更换 会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及其 高级 管理 人员 、 托 管人托 管业 务部 门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未受 到监管 部门 的任 何稽 查和 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1 - - -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有限公司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注:1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 的选择 标准 和程 序如 下: 1)选 择标 准 a、资 金实 力雄 厚, 信誉 良 好; b、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经 营行 为规 范, 最近 两 年未因 重大 违规 行为 受到 监管机 关的 处罚 ; d、内 部管 理规 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并 能满足 本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e、该 证券 经营 机构 具有 较 强的研 究能 力, 有固 定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向基金管 理人提供 高 质量的咨询服 务,包括 宏 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 市场走向分 析报告、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以及全面 的信息服 务 。并能 根据基 金管理人 的 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 研究报 告。 2)选 择程 序


基金管理人根 据以上标 准 进行考察后, 确定证券 经 营机构的选择 。基金管 理 人与被选择 的证券经 营机构 签订 协议 。 2、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租用 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 未发 生变 更。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38,960,632.90 23.94% 945,489,000.00 23.72% - - 中信建投证券 38,126,940.82 23.43% - - - - 景顺长城稳定收益债券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85,638,200.48 52.63% 3,040,100,000.00 76.28%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北京高华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城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长江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11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