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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中证高分红A(000820)

华安中证高分红: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0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 半 年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华安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华夏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报告 送 出日期 : 二 〇一五 年八 月二十 八日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1 §1 重 要提 示及目 录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 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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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2 目录 §1 重要提 示及 目录 ................................................................................................................. 1 1.1 重要提 示 ............................................................................................................................. 1 2 基金简 介 ............................................................................................................................. 4 2.1 基金基 本情 况 ..................................................................................................................... 4 2.2 基金产 品说 明 ..................................................................................................................... 4 2.3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 5 2.4 信息披 露方 式 ..................................................................................................................... 5 2.5 其他相 关资 料 ..................................................................................................................... 5 3 主要财 务指 标和 基金 净值 表现 ......................................................................................... 5 3.1 主要会 计数 据和 财务 指 标 ................................................................................................. 5 3.2 基金净 值表 现 ..................................................................................................................... 6 4 管理人 报告 ......................................................................................................................... 8 4.1 基金管 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 8 4.2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 况的 说明 ................................................... 11 4.3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 明 ............................................................... 11 4.4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 表现 说明 ................................................... 13 4.5 管理人 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 的简 要展 望 ............................................... 13 4.6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 说明 ........................................................... 14 4.7 管理人 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 明 ............................................................... 16 5 托管 人 报告 ....................................................................................................................... 16 5.1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 16 5.2 托管人 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 信 、 净 值 计算 、 利 润分 配等 情况 的 说 明


........................................................................................................................................... 16 5.3 托管人 对本 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 的真 实、 准确和 完整 发表 意见 ............... 17 6 半年度 财务 会计 报告 (未 经审计 ) ............................................................................... 17 6.1 资产负 债表 ....................................................................................................................... 17 6.2 利润表 ............................................................................................................................... 18 6.3 所有者 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 20 6.4 报表附 注 ........................................................................................................................... 20 7 投资组 合报 告 ................................................................................................................... 33 7.1 期末基 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 33 7.2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 资组合 ................................................................................... 34 7.3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 有股票 投资 明细 ....................... 34 7.4 报告期 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 35 7.5 期末按 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 36 7.6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债 券投 资明 细 ................... 37 7.7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所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细 ....... 37 7.8 报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五 名贵 金属 投资 明细 ....... 37 7.9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 排序 的前 五名权 证投 资明 细 ................... 37 7.10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股 指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37 7.11 报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 债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 38 7.12 投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 38 8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信息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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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1 期末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 39 8.2 期末基 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 情况 ........................................................... 40 9 开放式 基金 份额 变动 ....................................................................................................... 40 10 重大事 件揭 示 ................................................................................................................... 40 10.1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40 10.2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 40 10.3 涉及基 金管 理人 、基 金财 产、基 金托 管业 务的 诉讼 ................................................... 41 10.4 基金投 资策 略的 改变 ....................................................................................................... 41 10.5 报告期 内改 聘会 计师 事务 所情况 ................................................................................... 41 10.6 管理人 、托 管人 及其 高级 管理人 员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41 10.7 基金租 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 元的有 关情 况 ....................................................................... 41 10.8 其他重 大事 件 ................................................................................................................... 43 11 影响投 资者 决策 的其 他重 要信息 ................................................................................... 43 12 备查文 件目 录 ................................................................................................................... 43 12.1 备查文 件目 录 ................................................................................................................... 43 12.2 存放地 点 ........................................................................................................................... 43 12.3 查阅方 式 ...........................................................................................................................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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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基金主代码 000820 交易代码


0008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11月14 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042,094.00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A 类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C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0820 000821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 份额总额 1,308,565.21 份 2,733,528.79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增强型股 票指 数基金,在力求对 标的 指数进行 有效跟踪的基础上 ,通 过数量化的方法进 行积 极的指数 组合管理与风险控 制, 力争实现超越标的 指数 的投资收 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策略 基金主要采用指数 增强 的方式进行投资, 将绝 大多数基 金资产投资于中证 高分 红指数的成分股及 备选 成分股。 同时采取宏观因子 和技 术情绪进行量化构 建模 型,通过 模型信号进行一定 的择 时操作,达到获取 较高 股票分红 和超越传统指数收益的双重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95%× 中 证 高 分 红 指 数 收 益 率 + 5% × 同 期 商 业 银 行 税 后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 金, 属于较高风险、较 高预 期收益的 基金品种,其风险 和预 期收益高于货币市 场基 金、债券 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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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钱鲲 徐昊光 联系电话 021-38969999 010-85238982 电子邮箱 qiankun@huaan.com.cn bjxhg@hx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 95577 传真 021-68863414 010-85238680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 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 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huaan.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 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 层、32 层 2.5 其 他相 关资料 项目 名称 办公地址 注册登记机构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世纪大道 8 号 上海国金 中心二期31 层、32 层 3 主 要财 务指标 和基 金净值 表现 3.1 主要 会 计数据 和 财 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 强A 类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 强C 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83,436.76 -1,930,851.90 本期利润 -6,743,335.06 -6,103,960.97 加 权 平 均 基 金 份 额 本 期 利 润 -0.1618 -0.2064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9.34% 6.80% 3.1.2 期末数 据和 指标 报 告期 末(2015 年 6 月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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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 强A 类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 强C 类 期 末 可 供 分 配 基 金 份 额 利 润 0.1585 0.130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15,968.61 3,091,277.9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585 1.1309 注:1、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 红利再投资费、 基金 转换费等) ,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 期已 实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入 、投 资收益 、其 他收入 (不 含公允 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A 类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 月 -4.16% 2.13% 0.36% 3.10% -4.52% -0.97% 过去三个 月 9.47% 1.83% 12.59% 2.45% -3.12% -0.62% 过去六个 月 9.34% 1.83% 16.75% 2.28% -7.41% -0.45%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5.85% 1.62% 62.63% 2.34% -46.78% -0.72%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C 类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 月 -4.25% 2.13% 0.36% 3.10% -4.61% -0.97% 过去三个 月 9.10% 1.83% 12.59% 2.45% -3.49% -0.62% 过去六个 6.80% 1.84% 16.75% 2.28% -9.95% -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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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月 自基金合 同生效起 至今 13.09% 1.63% 62.63% 2.34% -49.54% -0.71% 3.2.2 自基 金合 同生效以 来基 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变动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 基准 收益率 变动 的比较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4 年11 月14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A 类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C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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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注: 本基金于2014 年11 月14 日成立,2015 年5 月13 日建仓期截止。 本 报告截止日,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合同约定。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 理人 及基金 经理 情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 号文批准于 1998 年6 月设立, 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公司总 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 目前的股东为上海电气 (集团) 总公司、 上海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 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 华安中国 A 股增强 指数、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宝利配置混合、 华安宏利股票、 华安中小盘成长 股票、 华安策略优选股票、 华安核心优选股票、 华 安稳定收益债券、 华安动态灵 活混合 、华 安强 化收益 债券、 华安 行业 轮动股 票、华 安上 证 180ETF 、华安 上证 180ETF 联接、 华安上证龙头企业 ETF、 龙头ETF 联接、 华安升级主题股票、 华安 稳固收益债券、华安可转换债基金、华安深证 300 指数基金(LOF )、华安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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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动力股票、 华安四季红债券、 华安香港精选股票、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票、 华安标 普石油指数基金 (QDII-LOF) 、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 华安季季鑫短期理财 债券、 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债券、 、 华安沪深300 指数分级、 华安逆向策略、 华 安日日鑫货币、 华安安心收益债券、 华安 信用增强债券、 华安纯债债券、 华安保 本混合、 华安双债添利债券、 华安安信消费股票、 华安纳斯达克 100 指数、 华安 黄金易 (ETF) 、 华安 黄金 ETF 联接、 华安沪深 300 量化指数、 华安年年红债券、 华安生态优先股票、华安中证细分地产 ETF、华安中证细分医药 ETF、华安大国 新经济、 华安新活力混合、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 华安财汇通货币、 华安国际 龙头(DAX )ETF 、 华安 国际龙 头(DAX )ETF 联接、 华安 高分红 指数 增强、 华安 中证细分医药ETF 联接、 华安安享灵活配置混合、 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债券、 华 安物联网主题股票、 华安新动力灵 活配置、 华安新丝路主题股票、 华安智能装备 主题股票、 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 华安新机遇保本、 华安 新优选灵活配置、 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华 安添颐养老混合发起式、华安国企改革主题灵活配置等 67 只开放式 基金。管理 资产规模达到1214.76 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许之彦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指数与量 化投资事 业总部高 级总监 2014-11-14 - 11 理学博士,11 年证 券、基金从业经验, CQF( 国际数量金融 工程师) 。 曾 在 广 发 证券和中山大学经 济管理学院博士后 流动站从事金融工 程工作, 2005 年加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曾任研究发展 部数量策略分析师, 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华安 MSCI 中国 A 股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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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金的基金经理,2009 年9 月起同时担任上 证180 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及其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0 年 11 月至2012 年12 月担 任上证龙头企业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及其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9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深证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 的基金经理。 2013 年 6 月起担任 指数投资部高级总 监。 2013 年7 月起同 时担任华安易富黄 金交易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3 年8 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易富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4 年 11 月起担任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6 月起同时 担任华安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 中证银行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 孙晨进 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 2015-03-20 - 5 硕士研究生,5 年基 金行业从业经验, 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证 书。 2010 年应届毕业 进入华安基金, 先后 担任指数投资部数 量分析师、投资经 理、基金经理助理。 2015 年 3 月起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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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担任本基金及华安 深证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的基 金经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 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华安中证 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招 募说明书》 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不存在 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制 定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 将封闭式基金、 开放式基金、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及其他投资组合资产在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等 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 控制措施包括: 在研究环节, 研究员在为公司管 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 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 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 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 ,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 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总监、 投 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 机制, 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 的审批程序。 在交易环节, 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 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 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 遵循价格优先、 时间优先、 比 例分配、 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 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 的公平性。 (2) 交易 所一级市场业务, 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 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 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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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签, 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 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 进行公平协商分配。 (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 先到先询价 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 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 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 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 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 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 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 标意向一一对应。 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 且以 公司名义获得, 则 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 进行公平协商分配。 交易监控、 分析与 评估环节, 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 的投资品种、 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 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 申购、 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 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 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 (如: 中债登的债 券估值) , 定期对各投 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 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 在不同时间窗下 (日内、3 日内、5 日 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 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 易行 为 的专 项说 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 , 公司合 规监察稽核部会同基金投资、 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公募基金、 专户针对股票、 债 券、 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 并在投资系统 中进行了设置, 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 同时加强了对基金、 专户间的同日反向 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 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 对相 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 析。 本报告期内,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 中,同 日反向 交易 成交 较少的 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成 交量 的 5% 的情 况共 出现了1 次。 原因: 各投资组合分别按照其交易策略交易时, 虽相关投资组合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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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卖数量极少, 但由于个股流动性较差, 交易量稀少, 致使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 仍然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的 5% 。而 从同 向 交易统 计检验 和实 际检 查的结 果来 看,也未发现有异常。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上半年经济形势总体平稳, 整体仍处于筑底并等待复苏的阶段。 在宽松政策 的刺激下,A 股在上半年单边上涨。 同时, 在经济转型改革的大背景下, 许多概 念板块的个股涨 幅较大, 如互联网金融, 国企改革、 一带一路等。 中证高分红指 数的成份股以上海市场的高分红率股票为主,金融股的比例较高。因此上半年, 中证高分红指数的走势相比全市场来说较弱,但整体波动率较低,比较平稳。 管理人对该指数基金采用了精确跟踪的管理方式, 在满足申购赎回流动性的 前提下,力争能精确跟踪标的指数。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 现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 A 类份额净 值 1.1585,本报告期 A 类份额 净值增长率为9.34%,C 类份额净值1.1309, C 类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80%,同 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16.75%。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下半年 GDP 增长有可能 保持在 7%的水平,虽然 6 月 份宏观经济数据大幅改善,如发电量、用电量等,但并不能确定经济已经反弹。 综合分析来看, 经济出现反弹迹象的原因可能是政府放松监管带来的大量流动性 进入实体经济;同时外需也有一定的走强。 展望下半年, 我们认为会有更多的宏观经济回暖的迹象出现, 这也使我们对 下半年的A 股市场长期发展抱有信心。 作为中证高分红指数基金的管理人, 我们 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 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 勤勉 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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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8 关于长期停牌的股票估值说明 1、估值政策及重大变化


无。 2、估值政策重大变化对基金资产净值及当期损益的影响 无。 3、有 关参 与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和 相关 工作经 历的描述 (1)公司方面 公司建立基金估值委员会, 组成人员包括: 基金投资部高级总监、 研究发展 部高级总监、 固定收益部总监、 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及相关 负责人员。 主要职责包括: 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 负责 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 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 确定采 用的估值方法、 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 同时将采用确定的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 对相关证券估值后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 相关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及工作经历: 翁启森, 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高级总监, 总经理助理, 工业工程学硕士。 曾在台湾 JP 证券任金 融产业分析师及投资经理,台湾摩根富林明投信投资管理 部任基金经理, 台湾中信证券投资总监助理, 台湾保德信投信任基金经理。2008 年4 月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任华安香港精选股票、 华安大中华升级股 票、 华安宏利股票、 华安大国新经济股票、 华安安顺灵活配置混合、 华安物联网 股票、 华安宝利配 置、 华安生态优先股票的基金经理,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 经理助理、基金投资部兼全球投资部总监。 杨明, 投资 研究 部高级 总监, 研究 生学 历,15 年金 融、 证券、 基金 从业经 验, 曾在上海银行工作。2004 年10 月进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担任研究发 展部宏观研究员,现任华安优选的基金经理,投资研究部高级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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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贺涛, 金融 学硕士 ,固 定收益 部总 监。曾 任长 城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债 券研究 员,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 债券投资风险管理员、 固定收益投资经 理。 现任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基金、 华安可转债基金、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基金、 华 安双债添 利债券基金、 华安现金富利货币、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 华安季季鑫短 期理财、华安月安鑫短期理财、华安汇财通货币、华安年年盈定期开放式债券、 华安新回报灵活配置的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监。 许之彦, 指 数投 资部高 级总监, 理 学博 士,CQF(国际 数量 金融工 程师)。曾 在广发 证券 和中山 大学 经济管 理学 院博士 后流 动站从 事金 融工程 工作 ,2005 年 加入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研究发展部数量策略分析师,现任华安上证 180ETF 及华安上证 180ETF 联接、华安深证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华 安易富黄金ETF 及联接基金、 华安 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 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 司指数分级、华安中证银行指数分级的基金经理,指数投资部高级总监。 陈林, 基金运营部总经理, 工商管理硕士, 高级会计师,CPA 中国注册会计 师协会非执业会员。 曾在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工作,2004 年11 月加入华安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财务核算部副总监、 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现任基金运营部 总经理。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并且认真核查 公司采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 对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出具审核意见和报告。 4、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许之彦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参与了基金的估值方法的讨 论与确认。 5、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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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6、已签约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等信息 无。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托管 人 严格遵 守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 及 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 协 议的规 定 , 尽 职尽 责地 履 行了托 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 不存在 任何 损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 关规定, 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 复核, 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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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信 息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 准 确 和 完 整 发 表 意 见 托管人认为,由基金管理人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的本基金 2015 年半 年度报 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 实、准确和完整。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 告(未 经审 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873,350.54 443,525,326.85 结算备付金


2,662.88 13,216,006.87 存出保证金


1,413,108.24 83,536.9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3,277,288.47 133,316,786.13 其中:股票投资


3,274,382.27 133,316,786.1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2,906.2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300,0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6.4.7.5 627.19 40,106.0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9,025.5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5,596,062.85 890,181,76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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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539,611.38 213,949,633.30 应付赎回款


186,271.70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515.69 558,311.36 应付托管费


677.36 83,746.68 应付销售服务费


1,206.21 120,415.83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22,824.27 1,757,412.41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233,709.64 110,000.00 负债合计


988,816.25 216,579,519.58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4,042,094.00 635,960,218.56 未分配利润 6.4.7.1 0 565,152.60 37,642,024.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07,246.60 673,602,243.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596,062.85 890,181,762.92 注:1、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额总额 4,042,094.00 份, 其 中华安中证高分红增强 A 份额总额 1,308,565.21 份,华安中证高分红增强 C 份 额总额2,733,528.79 份。 华安中证高分红A 份额净值 1.1585 元, 华安中证高分 红C 份额净值1.1309 元。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一 、收 入


-9,869,946.40 1. 利息收入


257,853.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1 206,09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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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 债券利息收入


0.17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利 息 收入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收入 51,756.84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6,180,129.15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1 2 -6,350,070.8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6.4.7.1 3 169,941.67 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 6.4.7.1 4 -4,333,007.37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 6.4.7.1 5 385,336.67 减 :二 、费用


2,977,349.63 1 .管理人报酬 6.4.10. 2.1 404,964.54 2 .托管费 6.4.10. 2.2 60,744.67 3 .销售服务费


70,649.23 4 .交易费用 6.4.7.1 6 2,157,513.30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 .其他费用 6.4.7.1 7 283,477.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 ”号填 列) -12,847,296.0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利润 ( 净亏损 以 “- ” -12,847,29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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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号 填列 ) 注:本基金2014 年11 月13 日成立,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实 收基 金 未 分配 利润 所 有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635,960,218.56 37,642,024.78 673,602,243.34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 期利润) - -12,847,296.03 -12,847,296.0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631,918,124.56 -24,229,576.15 -656,147,700.71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1,127,487.67 372,112.63 61,499,600.30 2.基金赎回款 -693,045,612.23 -24,601,688.78 -717,647,301.0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基金净值) 4,042,094.00 565,152.60 4,607,246.60 注:本基金2014 年11 月13 日成立,因此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据。 报告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 理人 负责人 :朱 学华, 主管 会计工 作负 责人: 章国 富,会 计机 构负责 人:陈林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金基 本情 况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 系经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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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4]924 号 《关于 准予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的核准, 由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自2014 年10 月13 日至2014 年11 月12 日止期间向社 会公开募集, 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 安永华明(2014)验字第 60971571_B11 号验 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 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 2014 年 11 月 14 日 生效。本基金为契约 型开放式,存续 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 635,442,610.31 元, 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为人民币 517,608.25 元, 以上 实收基金 (本息) 合计为人民币 635,960,218.56 元, 折合635,960,218.56 份基 金份额,其中 A 类基金 份额 292,998,790.83 份,C 类基金份额 342,961,427.73 份。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 包括中 小板 、创 业板及 其他 经 中国 证监 会核准 上市的 股票 ) 、 权证、 股指 期货等权益类金融工具、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 金 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次级债、 地方政府债券、 中期票据、 可转换债券 (含 分 离交易 可转债 ) 、 短期 融资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债券 回购、 银行 存款 等)及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 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 例为 : 股票 投资 比例 范围为 基 金资 产的 85%-95% ,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分股及其备选成分股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 , 每个 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保证金以 后, 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 府 债券投 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权 证、股 指期 货及 其他金 融工 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 基 金业 绩比 较 基准 : 95%× 中 证高 分红 指 数收 益 率+ 5%×同 期 商业银 行 税 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6.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中国财政部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 以及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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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会计 准则” )编 制, 同时, 对于在 具体 会计 核算和 信息披 露方 面, 也参考 了中 国证券 投资基 金业 协会 修订的 《证券 投资 基金 会计核 算业务 指引 》 、 中国证 监会 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于证券投资基 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 《年度 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计报表附注 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 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 财 务报 表符 合企 业 会计 准 则的 要求 ,真 实、完 整 地反 映了 本基 金于 2015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财务 报表所 载财 务信息 依照 企业会 计准 则、 《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算 业务指引》和其他相关规定所厘定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编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本期财 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 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2015 年6 月30 日止。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除有 特别说 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 融 工具 是指 形成 本 基金 的 金融 资产 (或 负 债) , 并形 成其 他单 位 的金 融负 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为以下两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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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 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金融负债划分为其他金融负 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股票、债券等, 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在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利息 或现金股利, 应当确认为当期收益。 每日, 本基金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 其公允价值与 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 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或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符合 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 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 分将终 止确认; 金融资产转移, 是指本 基金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 的另一方(转入方);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 转入方的,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的, 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 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报酬的, 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 按照 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 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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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本基金主要金融工具的成本计价方法具体如下: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成交日确认为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卖出股票于成交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 卖出股 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 成交日结转; (2) 债券投资 买入债券于成交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 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 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入账, 其中所包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不构成债券投资 成本; 买入零息债券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券, 根据其发行价、 到 期价 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按上述会计处理方法核算; 卖出债券于成交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 卖出债 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 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成交日确认为权证投资。 权证投资 成本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 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入账; 卖出权证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卖 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 法于成交日结转; (4) 股指期货投资 买入或卖出股指期货投资于成交日确认为股指期货投资。 股指期货初 始合约 价值按成交金额确认; 股指期货平仓于成交日确认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股指期货的初始合约 价值按 移动 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5) 分离交易可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 分离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 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 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 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扣减可分离权证确定的成本确认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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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券成本; 上市后, 上市流通的债券和权证分别按上述(2)、(3)中相关原则进行计 算; (6) 回购协议 基 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封 闭 式回 购) ,以 成 本列 示 ,按 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 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 出售一项资产 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 根 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 确定所属的公允价 值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 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 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 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 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本基 金主要金融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 无交易,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日无交 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事件,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 调整最近交易 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 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 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 基金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 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 值, 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 才使用不可观察 输入值。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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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 且该种法 定权利 现在是可执行的, 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 融负债时,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 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 由于申购和赎回 引起的 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 减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 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 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收 益/(损失)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金 额。 未实 现损益 平准金 指在 申购 或赎回 基金 份额时 ,申购 或赎 回款 项中包 含的按 累计 未实 现利得/( 损失)占 基金 净 值比 例计 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 “损益平准金” 科目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6.4.4.9 收入/( 损失)的 确认 和计量 (1)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 计提的 金额 入账 。若 提前 支取定期存款, 按协议规定的利率及持有期重新计算存款利息收入, 并根据提前 支取所实际收到的利息收入与账面已确认的利息收入的差额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 利息收入减项,存款利息收入以净额列示; (2) 债券利 息收 入按 债券 票 面价值 与 票 面利 率或 内 含票面 利率 计算 的金 额扣 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 逐日计提; (3)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 利率计 算的 金额 ,扣 除应 由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 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在证券实际持有 期内逐日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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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按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 ,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6)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成交日确认, 并按成交总额与其成本、 应收利息 的差额入账; (7) 权证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权证成交日确认, 并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 其成本的差额入账; (8) 股指期货投资收益/(损失)于平仓日确认, 并按平仓成交金额与其初始合 约价值的差额入账; (9) 股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 分红派 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入账; (1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 系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计 量 的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 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 得或损失; (11) 其 他 收 入 在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给 对 方 ,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金额可以可靠计量的时候确认。 6.4.4.10 费用 的确认和 计量 (1)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2)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5%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3)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 (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及实际利率 (当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时,也可以用合同利率)在回购期内逐日计提; (5) 其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按 实际支 出金 额, 列入 当期 基金费用。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 则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6.4.4.11 基金 的收益分 配政 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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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 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 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 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 再投资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 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本基金 A 类基 金份额和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 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同一类别的 基金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 同,基金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 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但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 类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4) 法律法规、监管机关、登记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5 会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除外) ,鉴于 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 本基金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 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明 本会计期间不存在差错更正。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9 月19 日起, 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 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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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 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 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总 局 财 税字[2004]78 号 文 《 关于 证券 投 资基金 税 收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 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 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 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 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 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 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 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 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 总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 10 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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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 政部 、国 家 税务总 局 、 中国 证监 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关 于实 施 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 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超过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6.4.7 关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或 其 他 重 大 利 害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发 生 变 化 的 情况 无。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安基金公 司 ”)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记 机构、 基金销售机 构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10 本报 告期 及上年 度可 比期间 的关 联方交 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票 交易 无。 6.4.8.1.2 权证 交易 无。 6.4.8.1.3 债券 交易 无。 6.4.8.1.4 债券 回购 交易 无。 6.4.8.1.5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无。 6.4.8.2 关 联方报 酬 6.4.8.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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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6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404,964.54 -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5,101.74 - 注: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1.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 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6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60,744.67 - 注: 支付基金托管人 华夏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5%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15%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 服务 费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华安中证高分红 指数增强A 类 华安中证高分红 指数增强C 类 合计 华安基金 - 24,172.02 24,172.02 华夏银行 - 1,647.80 1,647.80 合计 - 25,819.82 25,819.82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按 C 类基 金份额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40%/ 当年天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无。 6.4.8.4 各 关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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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无。 6.4.8.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无。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 年6月30日 期 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 利息收入 华夏银行 873,350.54 129,132.45 - -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无。 6.4.8.7 其 他关联 交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6.4.9 期末(2015 年6 月30 日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无。 6.4.9.2 期 末持有 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 单价 复牌 日期 复 牌 开 盘 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 估值总 额 备注 60065 4 中安 消 2015-0 6-29 重 大 事 项 30.91 - - 1,700 68,646. 00 52,547. 00 - 60088 6 国投 电力 2015-0 6-29 重 大 事 项 14.87 - - 800 9,320.0 0 11,896. 00 - 60111 1 中国 国航 2015-0 6-30 重 大 事 项 15.36 2015- 07-29 13. 78 800 8,316.0 0 12,288. 00 - 60015 建发 2015-0 重 17.51 - - 88 1,116.9 1,5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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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3 股份 6-29 大 事 项 6 8 60062 2 嘉宝 集团 2015-0 5-26 重 大 事 项 13.86 2015- 07-02 12. 47 30 235.66 415.80 - 60187 7 正泰 电器 2015-0 5-22 重 大 事 项 30.62 - - 368 10,988. 75 11,268. 16 - 60090 0 长江 电力 2015-0 6-15 重 大 事 项 14.35 - - 1888 21151.3 3 27092.8 0 - 注:本基金截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止持有以 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 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股票, 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 经 交易所批准复牌。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6.4.9.3.2 交 易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6.4.10 有助 于理解 和分 析会 计报表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事项 无。 7 投 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3,274,382.27 58.51 其中:股票 3,274,382.27 58.51 2 固定收益投资 2,906.20 0.05 其中:债券 2,906.20 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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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76,013.42 15.65 7 其他各项资产 1,442,760.96 25.78 8 合计 5,596,062.85 100.00 7.2 期末 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5,872.00 0.56 C 制造业 547,293.58 11.88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168,236.90 3.65 E 建筑业 314,580.35 6.83 F 批发和零售业 37,772.57 0.8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55,591.78 3.3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68,276.32 1.48 J 金融业 1,837,892.85 39.89 K 房地产业 112,653.92 2.4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6,212.00 0.13 S 综合 - - 合计 3,274,382.27 71.07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大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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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1 600016 民生银行 34,115 339,103.10 7.36 2 601988 中国银行 49,300 241,077.00 5.23 3 600000 浦发银行 13,733 232,911.68 5.06 4 601166 兴业银行 13,099 225,957.75 4.90 5 601668 中国建筑 23,488 195,185.28 4.24 6 600036 招商银行 10,038 187,911.36 4.08 7 601939 建设银行 25,406 181,144.78 3.93 8 601328 交通银行 19,812 163,250.88 3.54 9 601398 工商银行 15,840 83,635.20 1.82 10 600893 中航动力 1,483 78,821.45 1.71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00 浦发银行 45,540,347.26 6.76 2 601166 兴业银行 42,403,173.34 6.29 3 600036 招商银行 41,284,311.09 6.13 4 600016 民生银行 33,236,904.10 4.93 5 600030 中信证券 21,971,176.37 3.26 6 601328 交通银行 21,909,610.24 3.25 7 601398 工商银行 21,839,110.00 3.24 8 600519 贵州茅台 21,755,026.28 3.23 9 601288 农业银行 19,638,648.41 2.92 10 600104 上汽集团 19,364,044.67 2.87 11 601668 中国建筑 17,400,025.56 2.58 12 601318 中国平安 16,602,707.00 2.46 13 601088 中国神华 16,556,649.19 2.46 14 601818 光大银行 15,851,965.00 2.35 15 601939 建设银行 14,387,088.38 2.14 16 601006 大秦铁路 13,881,314.56 2.06 17 601169 北京银行 10,236,123.54 1.52 18 600048 保利地产 9,736,941.68 1.45 19 600837 海通证券 9,252,120.00 1.37 20 600015 华夏银行 9,125,385.02 1.35 注:本项“买入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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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 资产净值比 例(%) 1 600000 浦发银行 51,654,555.73 7.67 2 601166 兴业银行 51,625,148.73 7.66 3 600016 民生银行 42,628,694.23 6.33 4 600036 招商银行 40,343,298.60 5.99 5 601318 中国平安 33,478,687.30 4.97 6 601328 交通银行 21,626,965.10 3.21 7 601398 工商银行 21,470,121.03 3.19 8 600030 中信证券 21,187,104.32 3.15 9 600519 贵州茅台 21,042,626.53 3.12 10 601939 建设银行 20,214,127.59 3.00 11 601668 中国建筑 20,045,069.60 2.98 12 600104 上汽集团 19,603,208.61 2.91 13 601288 农业银行 19,284,791.94 2.86 14 601818 光大银行 16,010,077.90 2.38 15 601088 中国神华 15,668,815.67 2.33 16 601998 中信银行 14,675,169.95 2.18 17 601006 大秦铁路 13,406,207.54 1.99 18 600048 保利地产 12,981,907.75 1.93 19 601628 中国人寿 12,518,862.32 1.86 20 601169 北京银行 10,439,556.97 1.55 注:本项“卖出金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 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626,671,802.73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746,030,222.20 注: 本项 “买入股票的 成本 (成交) 总额” 和 “卖出股票的收入 (成 交) 总 额”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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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2,906.20 0.06 8 其他 - - 9 合计 2,906.20 0.06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 产净值比 例(%) 1 110031 航信转债 20 2,906.20 0.06 7.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大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 序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投资股 指期 货。 7.10.2 本基 金投 资股指 期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将根 据风 险管 理的 原则 , 以 套期 保值 为目 的 , 有 选择 地投 资于 流动 性 好、 交易 活 跃的股 指期 货合 约。 本基金 在进 行股 指期 货投 资时, 首先 将基 于对 证券 市 场总体 行情 的判 断和 组合 风险收 益 的分析确 定投资时 机以及 套期保值 的类型( 多头套 期保值或 空头套期 保值) , 并根据风 险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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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产投资 ( 或拟 投资 ) 的 总 体规模 和风 险系 数决 定股 指期货 的投 资比 例 ; 其 次 , 本 基金 将在 综 合考虑 证券 市场 和期 货市 场运行 趋势 以及 股指 期货 流动性 、 收益 性 、 风 险特 征 和估值 水平 的 基础上 进行 投资 品种 选择 ,以对 冲风 险资 产组 合的 系统性 风险 和流 动性 风险 。 7.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1.1 本 基 金投 资国债期 货的 投资政 策 无。 7.11.2 报 告 期末 本基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持 仓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7.11.3 本 基 金投 资国债期 货的 投资评 价 无。 7.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2.1 本报 告期 内,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证 券的发 行主 体不 存在 被 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的,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 基金 投 资前十 名 股票 中 ,不 存 在投资 于 超出 基 金合 同规 定备 选 股 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413,108.2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27.19 5 应收申购款 29,025.5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442,760.96 7.12.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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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8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 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 额 级 别 持有 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基 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华 安 中 证 高 分 红 指 数 增 强A 类 109 12,005.19 0.00 0.00% 1,308,565.21 100.00% 华 安 中 证 高 分 红 指 数 增 强C 类 191 14,311.67 0.00 0.00% 2,733,528.79 100.00% 合 计 300 13,473.65 0.00 0.00% 4,042,094.00 100.00% 注:分 级基 金机构/个 人投资 者持 有份额 占总 份额比 例的 计算中 ,对 下属两 级基金, 比例的分母采用各自级别的份额, 对合计数, 比例的分母采用下属两级 基金份额的合计数(即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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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所 有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金 - - 注: 本公 司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负 责人 持有该 只基 金份额 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 0。 9


开放 式基金 份额 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A 类 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 C 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 总额 292,998,790.83 342,961,427.7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92,998,790.83 342,961,427.73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5,860,033.75 55,267,453.92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 额 297,550,259.37 395,495,352.86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0.00 0.00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08,565.21 2,733,528.79 10 重 大事 件揭示 10.1


基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门 的重 大人事 变动 1、本基金管理人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1)2015 年3 月 7 日, 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 经理变更的公告,尚志民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2)2015 年 3 月 21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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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新增孙晨进先生为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与许之彦 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3)2015 年 6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 总经理变更的公告,秦军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 (4)2015 年 7 月 11 日,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华安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变更公告,童威先生新任本基金管理人的总经理。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如下: 无。 10.3


涉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的 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 涉及本基金财产的诉讼。 10.4


基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报 告期 内改聘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员 受稽 查或处 罚等 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金 租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 付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 注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佣金 占 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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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股票 成 交 总额 的比例 佣金总 量的比 例 兴业证 券股份 有限公 司 2 1,372,702,024.93 100.00% 1,249,683.34 100.00% - 注:1、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证券经营机构,选用其交易单元供本基金证券买卖专 用,选择标准为:


(1) 内部 管理规 范、 严谨; 具备 健全的 内控 制度, 并能 满足基 金运 作高度 保密的要求; (2) 研究 实力较 强, 有固定 的研 究机构 和专 门研究 人员 ,能够 针对 本基金 业务需要,提供高质量的研究报告和较为全面的服务; (3) 具有 战略规 划和 定位, 能够 积极推 动多 边业务 合作 ,最大 限度 地调动 整体资源,为基金投资赢取机会; (4)其他有利于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商业合作考虑。 2、券商专用交易单元选择程序: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综合服务进行评估 由相关部门牵头并组织有关人员依据上述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和 《券商服务评 价办法》 ,对候选交易单元的券商服务质量和综合实力进行评估。 (2) 填写《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牵头部门汇总对各候选交易单元券商的综合评估结果,择优选出拟新增单 元,填 写《新 增交 易单 元申请 审核表 》 , 对拟 新增交 易单元 的必 要性 和合规 性进 行阐述。 (3) 候选交易单元名单提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相关部门提交 的 《新增交易单元申请审核表》 及其对券 商综合评估的结果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批意见。 (4)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 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 《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 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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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3、报告期内基金租用券商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 无。 10.7.2 基金 租用证 券公 司交 易单元 进行 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 况 无。 华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五年八 月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