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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鑫盈(000439)

国金鑫盈: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 金 通 用 鑫盈 货 币 市 场证 券 投 资 基金 2015
年 半 年 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8 日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0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资料 未经 审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2015 年6 月30 日 止。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0439



























































































































































































































































前端交 易代 码 - 后端交 易代 码 -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12 月 16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7,567,997.83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 额上市 的 证券 交易 所 - 上市日期 - 注:无 。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综合考虑基金资产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 上, 通 过积 极主 动的 投资 管理, 力争 为投 资者 创造 稳定 的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投资于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允许投资的金融工 具, 包 括现 金, 通 知存 款 , 短期 融资 券, 一 年以 内 (含 一年 )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和 大额存 单 , 剩 余期 限 ( 或 回售 期限 ) 在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 ) 的债 券、 剩余 期限 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 ) 的中期 票据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 ( 含397 天 ) 的 资 产支持 证券 , 期限 在一 年 以内 (含一 年 ) 的 债券 回购 , 期限在 一年 以内 ( 含一 年 ) 的 中央银 行票 据, 以及 法律 法 规或中 国证 监会 允许 本基 金 投资的 其他 固定 收益 类金 融工具 。 业绩比 较基 准 人民币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高流 动 性、 低 风险 品种 , 其 预期 收 益和预 期风 险均 低于 债券 型 基金、 混合 型基 金及 股票 型基金 。 注:无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0 页


名称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徐炜瑜 张志永 联系电 话 010-88005601 021-62677777-212004 电子邮 箱 xuweiyu@gfund.com zhangzhy@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0-2000-18 95561 传真 010-88005666 021-62159217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www.g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办 公 场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800,855.23 本期利 润 3,800,855.23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1262%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77,567,997.83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 因此 ,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为零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 本基 金收 益分 配为 按日 结转份 额 。 经 协商 基金 托 管人同 意 , 并 报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 本基 金收 益 分配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6 月9 日按 月结 转 ,自 2015 年6 月10 日起 按日结 转。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 值收益率 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0 页


过去一 个月 0.2246% 0.0010% 0.1125% 0.0000% 0.1121% 0.0010% 过去三 个月 0.9255% 0.0110% 0.3413% 0.0000% 0.5842% 0.0110% 过去六 个月 2.1262% 0.0141% 0.6788% 0.0000% 1.4474% 0.0141% 过去一 年 4.8374% 0.0143% 1.3688% 0.0000% 3.4686% 0.014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0917% 0.0129% 2.1075% 0.0000% 4.9842% 0.0129%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1 、图 示日 期为2013 年 12 月16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3 年12 月 16 日。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证 监许 可[2011]1661 号 ) 批 准, 于 2011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0 页


年 11 月 2 日 月成 立, 总 部设在 北京 。2012 年 9 月 公司的 注册 资本 由 1.6 亿 元人民 币增 加至 2.8 亿元人民币。 公司股东 为 国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苏州工业园区 兆润控股 集 团有限公司 、广东宝 丽华新 能源 股份 有限 公司 、涌金 投资 控股 有限 公司 ,四家 企业 共同 出 资 2.8 亿元人 民币 ,出 资 比 例分别 为49% 、19.5% 、19.5% 和12% 。 截 至2015 年06 月 30 日 , 国 金基 金管 理 有限公 司共 管 理8 只开放 式基 金—— 国 金通 用国鑫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发 起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国金 通用沪 深 300 指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 金通 用鑫盈 货币 市 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金 通用 金腾 通货 币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 、 国金通 用鑫 安保 本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国金 通用 上证 50 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 基金、 国金 通用 鑫运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国金 通用 众赢 货币 市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 理(助 理) 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 日期 徐艳芳 基金 经理 2013 年 12 月 16 日 - 6 徐艳芳 女士 , 清华 大学硕 士。2005 年 10 月 至 2012 年 6 月 历任 皓天 财 经公关 公司 财经 咨询、 英大 泰和 财产 保险 股 份有限 公司 投资 经理。2012 年 6 月 加盟 国 金通用 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投 资 研 究 部 固 定 收 益 基 金 经 理。2013 年 2 月起 增聘 为 国金通 用国 鑫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2013 年12 月起 增聘 为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场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 经理;2014 年 1 月 起 任 国 金 通 用 鑫 利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2 月起任 国金 通用 金 腾 通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起 任国 金通 用 众赢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滕祖光 基金 经理 2014 年4 月 11 日 - 9 滕 祖 光 先 生 ,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管 理 学 学 士 。 2003 年至2009 年先 后历 任 中国工 商银 行深 圳分行 国际 业务 员、 中大 期 货经纪 有限 公司 期货交 易员 、 和 讯信 息科 技 有限公 司高 级编 辑 、 国 投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交 易 员 ,2009 年 11 月加 入国 金通 用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任高级 交易 员。2014 年 4 月起被 增聘 为国 金 通 用 鑫 盈 货 币 市 场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国 金通 用国 鑫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0 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 券 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 法》 、 《国金通用 鑫赢货币 市场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 合 同》 和其 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的规定 , 本着 诚实 信用 、 勤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金 资产,在 严格 控 制风险 的基 础上,为 基金 份 额持有 人谋 求利 益, 无损 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 基金 无违 法、 违规行 为。 本基 金投 资组 合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报告期 内 ,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执 行了 《 证券 投资 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和 《 国 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公 平 交易管理办法 》的规定 , 通过制度、流 程和系统 等 方式在各业 务环节严 格控制 交易 公平 执行 ,公 平对待 旗下 所有 投资 组合 。 在投资决策内 部控制方 面 ,本基金管理 人建立了 统 一的投资研究 管理平台 和 全公司适用的 投 资对象备选库 和交易对 象 备选库,确保 各投资组 合 在获取研究信 息、投资 建 议及实施投 资决策方 面享有平等的 机会。健 全 投资授权制度 ,明确各 投 资决策主体的 职责和权 限 划分,投资 组合经理 在授权范围内 自主决策 。 建立投资组合 投资信息 的 管理及保密制 度,通过 岗 位设置、制 度 约束、 技术手 段相 结合 的方 式, 对持仓 和交 易等 重大 非公 开投资 信息 采取 保密 措施 。 在交易执行控 制方面, 本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基金交 易部运用 交 易系统中设置 的 公平交易功能 并按照时 间 优先、价格优 先的原则 严 格执行所有指 令。对于 一 级市场申购 等场外交 易,按 照公 平交 易原 则建 立和完 善了 相关 分配 机制 。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有8 只 基金产 品, 分别 为3 只混 合型基 金、2 只 指数 基金 和3 只 货币 基金 , 通过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对于 不同投资 组 合同日同向买 卖同一证 券 的指令自动 进行比例 分配,报告期 内,系统 的 公平 交易程序 运作良好 , 未出现异常情 况 。针对 场 外网下交易 业务,公 司依照《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和公司 内部场外 、 网下交易业 务的相关 规定,确保各 投资组合 享 有公平的交易 执行机会 。 对于以公司名 义进行的 交 易严格按照 发行分配 的原则或价格 优先、比 例 分配的原则在 各投资组 合 间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 内 ,场外、网 下业务公 平交易 制度 执行 情况 良好 ,未出 现异 常情 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 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 窗口(1 日、3 日、5 日) 内的 同向 交易 的 溢价金 额与 溢价 率进 行了 检验, 统计 了溢 价率 占优 比例。 本报 告期 内,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0 页


未出现 违反 公平 交易 制度 的情 况 ,公 司旗 下各 基金 不存在 利益 输送 的行 为。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建立了对 异 常交易的监控 制度,报 告 期内严格执行 公司相关 制 度,严格控制 旗 下非指 数型 投资 组合 参与 交易所 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发 现存 在异 常交 易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从月度数据看 ,二季度 以 来,社会消费 总额同比 增 速低位趋稳, 但固定资 产 投资同比增速 大 幅下滑 , 5 月固 定资 产投 资 完成额 同比 跌 至 11.4% , 工 业增加 值触 底后 有所 反弹 。 从景 气度 方面 看, 中采制 造 业 PMI 荣枯 分水 岭之上 微幅 回升 。上 半年 ,经济 增速 下台 阶, 物价 指数下 行压 力明 显 , 二季度以来, 虽然通缩 压 力有所减缓,PPI 指 数二 季度同比增速 跌幅趋缓 , 持续处于零轴 下方说 明生产 端持 续低 迷。 分项 指数中 ,食 品价 格短 期回 落,非 食品 价格 企稳 回升 。 央行继 续实 施宽 松积 极的 货币政 策,6 月 末重 启七 天逆回 购操 作并 下调 利率 水平 至 2.5%,平 抑半年 末资 金 紧 张状 况, 而后又 在 6 月 28 日 周末 降 息加定 向降 准, 短期 货币 政策转 向的 担忧 被证 伪。由 于近 期A 股市 场的 超预期 下跌 ,预 计央 行货 币政策 三季 度出 现转 折的 可能性 也不 大。 二季度 市场 资金 价格 中枢 下移, 在季 度末 由于 半年 末 时点因 素和 新股 申购 冻结 资金影 响叠 加, 市场资 金价 格出 现了 短期 的上行 ,但 新股 申购 对资 金面的 扰动 影响 显著 降低 。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依 旧 保持稳健的操 作风格, 在 充分考虑安全 性和流动 性 的基础上,当 提 高了组合资产 配置中信 用 品的比重,由 于市场资 金 价格中枢显著 下移,组 合 的期间业绩 回报也有 所下降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份 额净 值收益 率 为2.1262% ,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为0.678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整体的经济增 长状况下 行 压力依然存在 ,与一季 度 相比,制造业 数据有所 改 善,但固定资 产 投资增 速下 行较 快, 拖累 经济增 长, 预计 二、 三季 度 GDP 同比 增速 会在 政策 作用下 出现 实质 性 企 稳回升 到 “ 7” 以上 。 二 季 度以来 , 虽然 通缩 压力 有 所减缓 , 但未 来 CPI 指 数 大幅反 弹可 能性 也不 大,三 季度 同比 增速 维持 在 1-2% 之 间的 大概 率事 件 ,PPI 指数 二季 度同 比增 速跌幅 趋缓 ,持 续处 于零轴下方说 明生产端 持 续低迷。分项 指数中, 食 品价格短期回 落,非食 品 价格企稳回 升。综合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0 页


来看, 物价 水平 在三 季度 会出现 温和 反弹 , 预 计下 半年 CPI 指 数会 抬升 至 1.5-2.0% , 略 高于 上半 年平均 水平 。 三季度市场资 金面不会 出 现太大波动, 央行降低 实 体经济融资成 本的要务 没 有变化,在金 融 市场利率维持 低位的前 提 下,资金才会 逐步流向 实 体经济,促成 “宽货币 ” 转向“宽信 用”得以 实现。 综合来看,三 季度经济 增 长逐步寻底, 物价水平 低 位运行,资金 面也相对 宽 松,对于债券 市 场不会形成利 空,需要 关 注的是地方债 的发行和 短 期融资工具增 加可能带 来 的供给压力 ,无风险 利率短 端的 下行 空间 已经 有限, 收益 率曲 线增 陡, 未来债 市将 会呈 现震 荡拉 锯的格 局。 未来本基金将 在保证流 动 性的前提下, 维持短期 债 券为主的组合 资产配置 状 况,严格控制 投 资组合 中个 券的 信用 风险 ,力争 为广 大投 资者 创造 超越市 场平 均水 平的 稳定 收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 本基 金管 理 人按照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证 券投 资基 金会 计核 算 业务指 引》 、 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 定及基金 合 同关于估值的 约定,严 格 执行内部估值 控制程序 , 对基金所持 有的投资 品种进 行估 值。 公司设立的基 金估值委 员 会为公司基金 估值决策 机 构,由具备丰 富专业知 识 、两年以上基 金 行业相关领域 工作经历 、 熟悉基金投资 品种定价 及 基金估值法律 法规、具 备 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 基金经理、数 量研究员 、 风险管理人员 、监察稽 核 人员及基金清 算人员组 成 。运营支持 部根据估 值委员会的估 值意见进 行 相关具体的估 值调整或 处 理,并负责与 托管行进 行 估值结果的 核对。涉 及模型定价的 ,由数量 研 究员或风险控 制人员向 运 营支持部提供 模型定价 的 结果,运营 支持部业 务人员复核后 使用。基 金 经理作为估值 委员会的 成 员之一,在基 金估值定 价 过程中,充 分表达对 相关问题及定 价方案的 意 见或建议,参 与估值方 案 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 政 策和估值方 案不具备 最终表 决权 。本 基金 管理 人参与 估值 流程 的各 方之 间不存 在任 何的 重大 利 益 冲突。 公司与中央国 债登记结 算 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了《 中 债收益率曲线 和中债估 值 最终用户服务 协 议》 , 并 依据 其提 供的 中债 收益率 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旗 下基 金持 有的 银行 间固定 收益 品种 进 行 估值。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基金根据每日 基金收益 情 况,以每万份 基金已实 现 收益为基准, 为 投资人每日计 算当日收 益 ,并每日进行 支付,每 日 收益支付方式 只采用红 利 再投资(即 红利转基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0 页


金份额 )方 式。 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 起, 每日 分配 所得收 益参 与下 一日 收益 分配( 详情 可参 考基 金管理 人 于2015 年6 月6 日公告 文件 《关 于调 整国 金 通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 收益 支付 方 式并相 应修 订基 金合 同部 分条款 的公 告》 ) 。 4.8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无 连 续二十个工作 日出现基 金 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二 百 人或者基金资 产 净值低 于五 千万 元的 情形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 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复核和 审查,未 发 现其存在任何 损害本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 基金管理人 在报告期 内,严格遵守 了《证券 投 资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 法 规,在各重要 方面的运 作 严格按照基 金 合同的 规定进 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 人认 真复 核了 本半 年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0 页


§6 半年度财务 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鑫盈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092,456.51 26,078,306.39 结算备 付金


- 208,000.00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15,193,149.95 64,579,013.54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15,193,149.95 64,579,013.5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0,000,450.00 17,000,145.5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1,561,887.55 2,772,560.06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44,595.32 1,148,137.4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77,892,539.33 111,786,162.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50,115.41 38,822.45 应付托 管费


15,186.50 11,764.3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7,966.25 29,411.02 应付交 易费 用


12,567.59 11,504.93 应交税 费


- -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0 页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14,863.18 305,617.07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193,842.57 263,552.35 负债合 计


324,541.50 660,672.1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77,567,997.83 111,125,490.71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77,567,997.83 111,125,490.71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77,892,539.33 111,786,162.89 注 : 本 报 告 截 止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人 民 币 1.0000 元 ,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177,567,997.83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鑫盈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4,599,285.81 1,354,436.84 1.利息 收入


3,949,302.57 1,181,049.6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58,607.73 862,357.58 债券利 息收 入


1,566,301.44 177,017.9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724,393.40 141,674.07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629,983.24 173,387.20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629,983.24 173,387.2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20,000.00 - 减: 二、费用


798,430.58 366,008.98 1.管 理人 报酬


308,275.82 83,994.75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0 页


2.托 管费


93,417.01 25,452.99 3.销 售服 务费


233,542.33 63,632.34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40,249.05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40,249.05 - 6.其 他费 用


122,946.37 192,928.90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3,800,855.23 988,427.86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3,800,855.23 988,427.86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金 通用 鑫盈 货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11,125,490.71 - 111,125,490.71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 利 润) - 3,800,855.23 3,800,855.23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66,442,507.12 - 66,442,507.1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739,293,786.66 - 739,293,786.66 2. 基金 赎回 款 -672,851,279.54 - -672,851,279.54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3,800,855.23 -3,800,855.23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177,567,997.83 - 177,567,997.8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0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68,196,802.33 - 68,196,802.33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净 利 润) - 988,427.86 988,427.86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以 “- ”号填 列) 10,067,454.82 - 10,067,454.82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242,250,493.01 - 242,250,493.01 2. 基金 赎回 款 -232,183,038.19 - -232,183,038.19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988,427.86 -988,427.86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 基 金净值 ) 78,264,257.15 - 78,264,257.15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尹庆 军______














______ 聂 武鹏______














____ 于晓 莲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国金通 用鑫 盈货 币市 场证 券投资 基金 ( 以下 简称 “本 基金” ) 的 募集 已获 中国 证 监会许 可 【2013 】 1442 号文 核准。 由国 金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3 年12 月 11 日 向社 会公 开 募集, 募集 期结 束经 安永 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验证 并出 具安永 华明(2013)验字第61004823_A26 号验 资报告 后 , 向 中国 证监 会 报送基 金备 案材 料 。 基 金 合同 于2013 年12 月 16 日 生效 。 本 基金 为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募 集 扣 除 认 购 费 后 的 有 效 净 认 购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545,227,344.41 元, 折 合545,227,344.41 份基金 份额 ; 有 效认 购资 金在募 集期 间产 生的 利息 为人民 币 20,693.49 元 , 折 合 20,693.49 份 基 金 份 额 ; 以 上 收 到 的 实 收 基 金 共 计 人 民 币 545,248,037.90 元 , 折 合 545,248,037.90 份 基金 份 额。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和注册 登记 机构 均为 国金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为兴 业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0 页


本基金 投资 于法 律法 规及 监管机 构允 许投 资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现 金, 通知 存 款, 短期 融资 券, 一年以 内 (含 一年 ) 的 银 行定期 存款 和大 额存 单 , 剩余期 限 (或 回售 期限 ) 在 397 天以 内 (含397 天)的 债券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内 (含 397 天 ) 的中期 票据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资产支 持证券, 期 限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 ) 的债券回购, 期限在一 年 以内(含一 年)的中 央银行票据, 以及法律 法 规或中国证监 会允许本 基 金投资的其他 固定收益 类 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 资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 限在 每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 120 天; 投资 于同 一公 司发 行的短 期企 业债 券及 短期融资券的 比例,不 得 超过基金资产 净值的 10% ;本基金管理 人管理的 全 部基金持有一 家公司 发行的 证券 , 不 超过 该证 券 的 10 %; 本 基金 管理 人管 理的全 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行 的中 期票 据, 不超过 该中 期票 据 的10 %; 除发 生巨 额赎 回的 情形 外, 本 基金 债券 正回 购的 资金余 额在 每个 交易 日均不得超过 基金资产 净 值的 20%; 因发生巨 额赎 回致使本基金 债券正回 购 的资金余额超 过基金 资产净 值 20% 的, 基金 管 理人应 当在 5 个交 易日 内 进行调 整; 债券 回购 最长 期限为 1 年, 债券 回 购到期 后不 得展 期; 本基 金买断 式回 购融 入基 础债 券的剩 余期 限不 得超 过 397 天; 存放 在具 有基 金托管资格的 同一商业 银 行的存款,不 得超过基 金 资产净值的 30%;存 放在 不具有基金托 管资格 的同一 商业 银行 (指 具有 基金销 售资 格以 及合 格境 外机构 投资 者托 管人 资格 的商业 银行 ) 的 存款 , 不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本 基金 投资 于定 期存 款的比 例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0% , 根据 协议可 提前 支取 且没 有利 息损失 的银 行存 款, 不受 此限制 ;本 基金 持有 的剩 余期限 不超 过 397 天 但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动 利率 债券 摊余 成本 总计不 得超 过当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20% ;本 基 金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 益人 的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比 例, 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10 % ; 本 基金 持 有的全 部资 产支 持证 券, 其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本基 金持 有 的同一 (指 同一 信用 级别) 资产 支持 证券 的比 例, 不 得超 过该 资产 支持 证券规 模 的 10 %; 本基 金 管理人 管理 的全 部基 金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 益人 的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 得超过 其各 类资 产支 持证 券合计 规模 的 10 %; 本基金 应投 资于 信用 级别 评级 为 AAA 以上 ( 含 AAA )的资 产支 持证 券。 基金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期 间, 如果 其信 用等 级下 降 、 不 再符 合投 资标 准, 应 在评级 报告 发布 之日 起3 个月内 予以 全部 卖出 。 本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人民币 七天 通知 存款 利率 (税后 ) 。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0 页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2 号 《年 度 报告的 内容 与格 式》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 报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 息 披露XBRL 模板 第3 号<年 度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 其他中 国证 监会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颁 布的相 关规 定。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采用若 干修 订后/新 会计 准 则 2014 年 1 至 3 月, 财政 部 制定了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9 号—— 公 允价 值计量 》 、 《企业 会计 准 则第 40 号 —— 合营 安排 》 和 《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41 号 —— 在 其他 主体 中权 益的 披露》 ; 修订 了 《企 业会计 准则 第 2 号—— 长 期股权 投资 》 、 《 企业 会计 准则第 9 号 —— 职工 薪酬 》 、 《企 业会 计准 则第 30 号 —— 财务 报表 列报 》 和 《企 业会 计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财 务报 表》 ; 上 述7 项 会计 准则 均自 2014 年7 月1 日起 施行。 2014 年6 月 , 财 政部 修订 了 《企业 会计 准则 第 37 号 —— 金融 工具 列报 》 , 在2014 年 年度 及以 后期 间 的财务 报告 中施 行。 上述会 计准 则的 变化 对本 财务报 表无 重大 影响 。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况 以 及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止 期间的 经营 成果 和净 值变 动情况 。 6.4.4 重 要会 计 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 计政 策、会 计估 计与 最近 一期 年度报 告相 一致 。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政 策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会 计估 计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差 错更 正。 6.4.6 税项 1. 印花 税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0 页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业 税、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 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 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 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 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0 页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变 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股 票交易 。 债 券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交 易。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未 通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 债券回 购交 易。 6.4.8.1.2 权 证交 易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通 过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易 。 6.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0 页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08,275.82 83,994.75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28,310.88 19,874.43 注:1. 本基 金的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33% 年 费率 计提 。管 理费 计 算方法 如下 : H=E×0 .33%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管 理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 复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 工作 日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给 基金 管理 人。 若遇法 定节 假日 、公 休假 等,支 付日 期顺 延。 2.客户维护费 是指基金 管 理人与基金销 售机构约 定 的用以向基金 销售机构 支 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该 费用从基金管 理人收取的基 金管理费中 列支,不 属 于从基金资 产中列支 的费用 项目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年1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93,417.01 25,452.99 注: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10% 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 下: H=E×0 .1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算, 逐 日累计至每月 月末,按 月 支付,由基金 管理人向 基 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托 管费划 款指 令, 基金 托管 人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取 。若 遇法 定 节 假日、 公休 日等,支 付日 期 顺延。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0 页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170,365.58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0,538.66 国金证 券 4,159.13 合计 185,063.3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金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9,428.65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31,634.43 国金证 券 279.80 合计 58,342.88 注:本基金的 销售服务 费 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5% 的年 费率计提 。销售 服务费的计算 方法 如下: H= E× 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销 售服务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算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金管理 人 向基金托管 人发送基 金销售 服务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付 给 登 记机构 ,由 登记 机构 代付 给销售 机构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公休 日等 ,支 付日 期顺延 。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10,027,474.64 -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份额单 位: 份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0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3 年 12 月 16 日 ) 持 有的 基金 份 额 -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60,515,743.74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0.00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7,000,000.00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53,515,743.74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30.1400% - 注:期 间申 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份 额。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方 名称 本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 比例 北京千石创富资本 管理有限公司 14,416,417.57 8.1200% - - 上海国金通用财富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8,712,034.87 38.7000% - - 注:除基金管 理人之外 的 其他关联方持 有本基金 基 金份额的交易 费用按市 场 公开的交易 费率计算 并支付 。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 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1,092,456.51 47,777.97 3,526,399.40 72,225.53 兴业银行定期存款 0.00 117,777.79 12,000,000.00 230,732.98 注:本基金的 活期银行 存 款和部分定期 银行存款 由 基金托管人兴 业银行保 管 ,按银行同 业利率或 约定利 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0 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期 内直 接购 入关 联方 承销证 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无 6.4.9 期 末( 2015 年6 月30 日 )本 基金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认购新 发或 增发 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银行 间市场 正回 购抵 押债 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交易 所市场 正回 购抵 押债 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无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15,193,149.95 64.75 其中: 债券 115,193,149.95 64.7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0,000,450.00 33.73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92,456.51 0.61 4 其他各项 资产 1,606,482.87 0.90 5 合计 177,892,539.33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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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 额单 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2.0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0.00 0.0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占 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 ) 原因 调整期 1 2015 年 5 月 19 日 25.76 巨额赎 回 1 个交 易日


7.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 余期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102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1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9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情况 说明 注: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无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 期限 超 过180 天 的情 况。 7.3.2 期 末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42.8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11.26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0 页


3 60 天( 含) —90 天 5.6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11.33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28.2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9.28 -


7.4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45,021,871.53 25.3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5,026,904.93 8.4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70,171,278.42 39.52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15,193,149.95 64.87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7.5 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债 券投资明 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41471011 14 苏 交科 CP001 100,000 10,062,215.96 5.67 2 041454072 14 东 明石 化 CP001 100,000 10,061,005.23 5.67 3 041562008 15 法 尔胜 CP001 100,000 10,046,567.09 5.66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0 页


4 041563007 15 洛 娃科 技 CP001 100,000 10,001,326.34 5.63 5 041556010 15 美克CP002 100,000 10,000,440.12 5.63 6 011599157 15 潞安 SCP002 100,000 10,000,114.16 5.63 7 071545002 15 瑞银CP002 100,000 9,999,609.52 5.63 8 071536003 15 华 安证 券 CP003 100,000 9,998,526.03 5.63 9 071547001 15 国 联证 券 CP001 100,000 9,998,404.44 5.63 10 071543004 15 金 元证 券 CP004 100,000 9,998,036.13 5.63


7.6 “影子定价”与“摊 余成本法”确定的 基金资产净值的偏 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17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4175%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168%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152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8.1


本基金估 值采用 “摊 余成本 法” , 即估 值对象 以买入 成 本列示 , 按照 票面利 率或协 议利率并 考虑其 买 入时 的 溢 价与 折 价 ,在 剩 余 存续 期 内 平均 摊 销 ,每 日 计 提损 益 。 本基 金 不 采用 市 场 利率 和 上 市交 易 的债券和 票据的 市价计 算基 金资产净 值。 为 了避 免 采 用 “摊 余 成 本法 ” 计算 的 基 金 资产 净 值 与按 市 场利 率 和 交 易市 价 计 算的 基 金资 产 净值 发 生重 大 偏 离, 从 而 对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 的利 益 产 生稀 释 和 不公 平 的 结果 , 基 金管 理 人 于每 一 估 值日 , 采用估值 技术, 对基 金持有 的估值对 象进行 重新评 估, 即 “影子 定价 ” 。 当 “摊 余 成本法” 计算的 基金 资 产净 值 与 “ 影子 定 价 ”确 定 的基 金 资 产 净值 偏 离 达到 或 超过 0.25%时, 基 金 管 理 人 应根 据 风 险控 制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0 页


的需要调 整组合 , 其 中, 对 于偏离程 度达到 或超过 0.5%的情形 , 基金 管理人 应与基 金托管人 协商一 致 后 ,参 考 成 交价 、 市 场利 率 等 信息 对 投 资组 合 进 行价 值 重 估, 使 基 金资 产 净 值更 能 公 允地 反 映 基金 资 产价值。 7.8.2


- 序号 发生日 期 该类浮 动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原因 调整期 7.8.3


本报告日 前一年 内,本 基金 投资前十 名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未被监管 部门立 案调查 、公 开谴责、 处罚。 7.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1,561,887.55 4 应收申 购款 44,595.32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1,606,482.87


7.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无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15,412 11,521.41 136,644,196.18 76.95% 40,923,801.6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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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476,509.59 0.2700%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12 月 16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545,248,037.9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11,125,490.7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739,293,786.66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672,851,279.54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77,567,997.83 注:1. 总申 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换 入份 额, 总赎 回份额 含转 换出 份额 。 2.本报 告期 末, 基金 管理 人持有 本基 金的 份额 为 53,515,743.74 份 ,基 金管 理人的 子公 司上 海国 金通用 财富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 ( 以下 简称 “国 金财 富 ”) 持有 本基 金的 份额 为 68,712,034.87 份, 基金管理人的 子公司北 京 千石创富资本 管理有限 公 司(以下简称 “千石资 本 ”)持有本 基金的份 额为 14,416,417.57 份, 前述持 有人 均按 照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及 《招 募说 明书》 规定 的申 购 规 则及申购费率 办理申购 业 务,基金管理 人、国金 财 富、千石资本 已按照法 规 规定向中国 证监会进 行了报 告。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0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经国金通用 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第一届 董事会 审议并 通过,并向 中国证 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 完成 备案, 基金 管理 人 于2015 年 4 月16 日增 聘吴 富佳 先 生担任 公司 副总 经理 。 除了上 述情 况以 外,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 无重 大人 事变动 。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投 资策 略无重 大改 变。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 金合同 生效日 起聘请安永 华明会 计师事 务所(特殊 普通合 伙)为 本基金提供 审计 服务至 今, 本报 告期 内会 计师事 务所 未发 生改 变。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无受 稽查 或处 罚等 情况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0 页


例 华创证券 1 - - - - - 注:1. 本基金 根据中国 证 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关 于 完善证券投资 基金交易 席 位制度有关 问题的通 知》 ( 证监基字[2007]48 号)的有关规 定要求, 本 基金管理人在 比较了多 家 证券经营机构 的财务 状况、 经营 状况 、研 究水 平后, 向多 家券 商租 用了 基金专 用交 易席 位。 (1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选择 标准 如下 : ① 经 营行 为规 范, 在近 一 年内未 出现 重大 违规 行为 ; ②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③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交 易设施 满足 基金 进行 证券 交易需 要; ④ 具 有较 强的 研究 能力, 能及时 、 全 面地 提供 高质 量的宏 观、 策略、 行业、 上市公 司、 证券 市场 研究、 固定 收益 研究 、数 量研究 等报 告及 信息 资讯 服务; ⑤交易 佣金 收取 标准 合理 。 (2 ) 基金 专用 交易 席位 的 选择程 序如 下: ①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上 述 标准考 察后 确定 选用 交易 席位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 ② 本 基金 管理 人和 被选 中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签订 席位 租用协 议。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华创证券 - - 79,000,000.00 100.00% - -


10.8 偏离度绝对 值超 过 0.5% 的情况 项目 发生日 期 偏离度 法定披 露报 刊 法定披 露日 期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偏离 度绝对 值未 超 过0.5%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 他重要信息 无 国金通用鑫盈货币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0 页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