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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信心A(253060)

国联安信心: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国 联 安信 心 增长 债 券型 证 券投 资 基金 
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共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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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 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 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 董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复核 了本 报告 中 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 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 在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 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 金的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 至 6 月 30 日止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共 36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基金主 代码 253060 交易代 码 25306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 基金管 理人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3,415,408.9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253060 253061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41,969,822.37 份 11,445,586.58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严格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 通 过积 极主 动地 投资 管 理, 力争 获取 高于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采取 利率 策略 、 信用 策略、 息差 策略 、 可转债 投资 策略 等积 极 投资策 略, 在严 格控 制流 动性风 险、 利率 风险 以及 信用风 险的 基础 上, 主 动管理 寻找 价值 被低 估的 固定收 益投 资品 种 , 构 建 及调整 固定 收益 投资 组 合, 以期 获得 最大 化的 债 券收益 ; 并通 过适 当参 与 新股发 行申 购及 增发 新 股申购 等较 低风 险投 资品 种,力 争获 取超 额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债指 数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较低 风险品 种 , 其 预期 风险 与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低于 混合 型基 金和 股票 型基金 。 2.3 基金 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 姓名 陆康芸 方韡 联系电 话 021-38992806 010-89936330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gtja-allianz.co m fangwei@citicbank.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021-38784766/4007000365 95558 传真 021-50151582 010-65550832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共 36 页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 金 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gtja-allianz.com 或 www.vip-funds.com 基金 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陆家 嘴环 路 1318 号 星展 银 行大 厦 9 楼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 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30,044,356.32 1,240,894.60 本期利 润 29,494,938.02 1,107,236.95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1220 0.0934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12.37% 12.21%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1270 0.1233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83,087,769.22 13,345,222.22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170 1.166 注:1、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例 如, 开放式 基金 的申 购 赎回费 等, 计入 费用 后实 际收益 要低 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 对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用期 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利 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现 部分 的孰 低 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的比较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35% 0.69% 0.43% 0.04% -1.78% 0.65%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共 36 页 过去三 个月 8.64% 0.64% 2.21% 0.09% 6.43% 0.55% 过去六 个月 12.37% 0.53% 3.17% 0.09% 9.20% 0.44%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自基金 转型 起 至今 15.75% 0.44% 8.46% 0.11% 7.29% 0.33% 注:1 、本 基金 由原 国联 安 信心增 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转型日 期 为 2014 年 7 月 29 日, 本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 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至 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 2、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为中证 全债 指数 ; 3、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增 长率标 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35% 0.70% 0.43% 0.04% -1.78% 0.66% 过去三 个月 8.57% 0.64% 2.21% 0.09% 6.36% 0.55% 过去六 个月 12.21% 0.53% 3.17% 0.09% 9.04% 0.44% 过去一 年 - - - - - - 过去三 年 - - - - - - 自基金 转型 起 至今 15.39% 0.44% 8.46% 0.11% 6.93% 0.33% 注:1 、本 基金 由原 国联 安 信心增 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转型日 期 为 2014 年 7 月 29 日, 本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 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至 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 2、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 为中证 全债 指数 ; 3、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份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 率 历 史走 势对比 图 (2014 年 7 月 29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共 36 页 注:1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 2、本 基金 由原 国联 安信 心 增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转型 日期 为 2014 年 7 月 29 日,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 3、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的 6 个月 , 本基金 建仓 期结 束距 本报 告期末 不满 半年 , 建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 置符合 合同 约定 ; 4、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共 36 页 注:1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 基准为 中证 全债 指数 ; 2、本 基金 由原 国联 安信 心 增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转 型而 来, 转型 日期 为 2014 年 7 月 29 日,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生效 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 至报告 期末 未满 一年 ; 3、 本基 金建 仓期 为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 日起 的 6 个月 , 本基金 建仓 期结 束距 本报 告期末 不满 半年 , 建仓期 结束 时各 项资 产配 置符合 合同 约定 ; 4、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 括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 的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用 后 实际收 益水 平要 低 于所列 数字 。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 基金的经验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中国第一家获准筹建的 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 其中方股东为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目前中国规模最大、经 营范围最宽、机构分布最 广的综合类证券公司之 一;外方股东为德国安联 集团,是全球顶级综合性 金融集团之一。截至本报 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二 十八只开放式基金。国联 安基金管理公司拥有国际 化的基金管理团队,借鉴 外方先进的公司治理和 风险管理 经验,结合本地投资研究 与客户服务的成功实践, 秉持 “ 稳健 、专业、卓越、 信赖 ” 的经 营 理念, 力争 成为 中国 基金 业最佳 基金 管理 公司 之一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共 36 页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 理小组 )及基金经理 助理 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李广瑜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兼任 国 联安中 债信 用债指 数增 强型发 起式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国联安 睿祺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国联 安 保本混 合型 证券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国联 安 德盛增 利债 券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国 联安 信 心增益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3-12-2 5 - 6 年( 自 2009 年起 ) 李广 瑜先生,硕 士研究生,注 册 金融分析师(CFA) 、金融风险 管 理师(FRM)。 2005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晨 星资 讯有 限公 司担任 分析师 ; 2006 年 9 月至 2009 年 8 月在 渣打银行有 限责任公司担 任 国际管 理培 训生 ; 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8 月 在海 富通 基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担 任债 券投 资经 理,2011 年 8 月至 2013 年 6 月 在太 平资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债 券 投 资 经 理。 2013 年 6 月 起加 入国 联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3 年 11 月 起担 任国联安德 盛增利债券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2013 年 12 月起 兼任国联安 信心增长债券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3 月 起兼任国联 安中债信用债 指 数增 强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经理 。 2015 年 6 月 起兼 任国联 安睿 祺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6 月起兼 任国 联安信心增 益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 6 月起 兼任 国联安保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冯俊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兼任 国 联安德 盛安 心成长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国 联安 双 佳信用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LOF ) 基金经 理、 国 联安鑫 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2014-12-0 8 - 14 年 (自 2001 年起 ) 冯俊先 生, 复旦 大学 经济 学 博士。 曾 任 上 海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交易主管, 光大保德信基 金 管理 有限公司资 产配置助理、 宏 观和 债券研究员 ,长盛基金管 理 有限 公司基金经 理助理,泰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员、 基金经理助 理及基金经理 。 2008 年 10 月起 加入 国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公司, 现任债券组合 管 理部总 监,2009 年 3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国 联安 德盛 增利 债券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7 月 兼任 国联 安信心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共 36 页 基金基 金经 理、 国 联安 睿 祺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国 联 安鑫富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国 联安 添 鑫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债 券 组合管 理部 总监。 增益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 经 理,2011 年 1 月至 2012 年 7 月 兼任 国联安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3 年 7 月至 2015 年 6 月任国 联安 双佳 信用 分级债 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 。 2014 年 12 月起 兼任 国联 安信心 增长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 金 经理。 2014 年 6 月起 兼任 国联安 德盛 安心成长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2015 年 3 月 起兼任 国联 安鑫安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2015 年 4 月起 兼任国联安 睿祺灵活配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5 月 起兼 任国 联安 鑫富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5 年 6 月 起兼 任国 联安 添鑫灵 活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 金 经理。 2015 年 6 月起 兼任 国联安 双 佳 信 用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基金经 理。 周平 本基金 基金 经理助 理、 兼 任国联 安新 精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国 联安鑫 安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的 基金 经理、 国联 安 鑫享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国 联安睿 祺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国 联安 添 鑫灵活 配置 混合型 证券 2014-08-1 8 2015-06-23 10 年( 自 2005 年起)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共 36 页 投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国 联 安通盈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 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 作管理 符合 有关 法律 法规 和基金 合同 的规 定和 约定 ,无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 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遵照相应法 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定 并 完善了《国联安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 》 (以下简称 “ 公平交易制度 ” ) ,用 以规范包括投资授 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以 及投资 管理 过程 中涉 及的 实施效 果与 业绩 评估 等投 资管理 活动 相关 的各 个环 节。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 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 的规定,公平对待不同投 资组合,确保各投 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 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等方 面均享有平等机会;在交 易环节严格按照时间优 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 指令;如遇指令价位相同 或指令价位不同但市场条 件都满足时,及时执行 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 块;采用公平交易分析系 统对不同投资组合 的交易 价差进行定期分析;对 投资流 程独 立稽 核等 。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 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 交较少的单边交易 量未发 现有 超过 该证 券当 日成交 量 5% 的情 况。 公平 交易制 度总 体执 行情 况良 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 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现存 在可 能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 利益 输送的 无法 解释 的异 常交 易行为 。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 表现 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 略和运作分析 2015 年上 半年 经济 未现 起 色, 通胀 维持 在低 位 , 政 府的刺 激还 集中 在货 币政 策层面 。 降息 、 降 准、 下 调逆 回购 利率 等措 施, 为 债市 营造 了较 为宽 松的资 金环 境。 加之 城投 债、 公 司债 供给 的缩 量,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共 36 页 信用债 整体 上半 年表 现较 好。 特 别在 4、5 月份, 大 部分信 用产 品收 益率 均有 明显下 行。 本基 金在 一 季度采取了积极的操作思 路,适度拉长基金组合久 期,积极参与信用债配置 ,在二季度则逐步寻机 兑现收 益, 保持 中性 仓位, 积 极参与 转债 一级 申购 机会 。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表现 本报告 期内 , 国 联安 信心 增长债 券 A 的份 额净值 增 长率 为 12.37% , 同期 业绩 比较基 准收 益率为 3.17% ;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 券 B 的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为 12.21%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 为 3.17%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 的简 要展望 从景气 指数 来看 ,中 采 PMI 在 3 月 份之 后回 升至 荣 枯线以 上,6 月份 录得 50.2% ,显 示出 经济 或有低位企稳之势。展望 下半年,一方面货币政策 刺激的边际作用有所下降 ,另一方面未来财政政 策或将扮 演更重要的角色。但同样 需要看到的是,在地方政 府平台尚需 “ 回血” ,地产投资谨慎的 情 况下,经济的真正回升仍 需要较长的时间。通胀方 面,虽然猪肉价格近期有 所反弹,但难以对衰退 期的 CPI 产生 明显 的影 响 。综合 来看 ,支 撑下 半年 债市的 基本 面仍 在, 只是 相对上 半年 的抢 眼表 现 来说,走势或更加均衡。 此外,信用债的演绎已经 从去年上半年的板块性变 化演绎为个券的分化, 这拉低了低等级信用债整 体的投资价值。未来看, 本基金将在控制信用风险 的情况下,保持一定的 杠杆和 流动 性, 寻找 价值 被低估 的品 种, 力争 给持 有 人带来 更好 的收 益。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公司内部建立估值工作小 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 工作小组由公司基金事务 部、投资组合管理 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 、风险管理部、数量策略 部、研究部部 门经理组成 ,并根据业务分工履行 相应的 职责 , 所有 成员 都具 备丰富 的专 业能 力和 估值 经验 , 参 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不 存在重 大利 益冲 突 。 基金经 理不 直接 参与 估值 决策, 估值 决策 由估 值工 作小组 成 员 1/2 以 上多 数 票通过 ,数 量策 略部 、 研究部、投资组合管理部 对估值决策必须达成一致 ,估值决策由公司总经理 签署后生效。对于估值 政策,公司和基金托管银 行有充分沟通,积极商讨 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估值 结果,公司和基金托管 银行有详细的核对流程, 达成一致意见后才能对外 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认可 公司基金估值的政策和 流程的 适当 性与 合理 性。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 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 明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 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以 及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 本基金对本报告期 内利润 分配 情况 如下 ,符 合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相关 规定。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共 36 页 本基金 以截 止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可 供分 配利 润 为基准 , 于 2015 年 1 月 23 日实 施分 红, 向 截止 至 2015 年 1 月 22 日 在本基 金注 册登 记人 国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登记 在册的 全体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 按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A 类)0.200 元派 发红 利 ,按每 10 份 基金 份额 (B 类)0.120 元 派发 红 利。共 发放 红 利 4,290,957.09 元。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作为本基金 的托管人,中信银行严格 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 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 信、 净值计算、利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和托管协议要求,对 基金管理人 ——国 联安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在本基金投资运作方面 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 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 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 费用开支等方面 进行了认 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 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本基 金 于 2015 年 上半 年度 进行 了 1 次 分红 , 经本 托管 人复 核, 符合 合同 相关 要求 , 不存在 损害 持有 人利 益的 情况。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 的真 实、准确和完整发表 意见 托管人 认为 , 由基 金管 理人 编制并 经本 托管 人复 核审 查的本 基 金 2015 年 上半 年 度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净值 表现 、收 益分 配、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 组合报 告等 内容 真实 、准 确和完 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未 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 款 6.4.7.1 14,096,233.23 4,622,890.63 结算备 付金


3,151,282.10 9,087,753.00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共 36 页 存出保 证金


352,568.84 41,796.48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6.4.7.2 306,037,675.33 341,866,854.14 其中: 股票 投资


32,766,799.91 6,549,636.00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73,270,875.42 335,317,218.1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6.4.7.3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6.4.7.4 -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601,816.34 6,266,460.22 应收利 息 6.4.7.5 7,430,145.95 9,753,720.41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7,114.83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6.4.7.6 - - 资产总 计


350,676,836.62 371,639,474.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6.4.7.3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35,999,982.50 118,799,561.80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6,495,398.75 5,475,964.96 应付赎 回款


207,263.47 5,235.3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78,874.04 150,319.63 应付托 管费


51,106.85 42,948.45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3,000.62 4,627.66 应付交 易费 用 6.4.7.7 173,048.57 136,648.90 应交税 费


926,764.42 357,706.70 应付利 息


1,991.90 15,661.82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6.4.7.8 206,414.06 280,000.00 负债合 计


54,243,845.18 125,268,675.22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 金 6.4.7.9 253,415,408.95 232,449,771.60 未分配 利润 6.4.7.10 43,017,582.49 13,921,028.06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96,432,991.44 246,370,799.6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50,676,836.62 371,639,474.88 注:1 、 报告 截止 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国联 安信 心 增长债 券 A 基金 份额净 值 1.170 元, 国联 安 信心增 长债 券 B 基 金份 额 净值 1.166 元。 基金 份额 总 额 253,415,408.95 份 , 其 中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共 36 页 A 基 金份 额 241,969,822.37 份,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 券 B 基金 份额 11,445,586.58 份; 2、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 转型 ,因 此无 上年 度 可比期 间数 据( 下同 )。 3、 本摘 要中 资产 负债 表和 利润表 所列 附注 号为 半年 度报告 正文 中对 应的 附注 号, 投 资者 欲了 解 相应附 注的 内容 ,应 阅读 登载于 基金 管理 人网 站的 半年度 报告 正文 。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34,764,274.51 1.利息 收入


8,176,424.58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6.4.7.11 106,071.92 债券利 息收 入


8,070,352.66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 列)


27,263,090.3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6.4.7.12 26,112,310.32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6.4.7.13 1,082,809.4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6.4.7.14 - 股利收 益 6.4.7.15 67,970.52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 列) 6.4.7.16 -683,075.95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 号 填列)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 填列) 6.4.7.17 7,835.56 减:二、费用


4,162,099.54 1.管 理人 报酬


969,826.88 2.托 管费


277,093.38 3.销 售服 务费


19,413.64 4.交 易费 用 6.4.7.18 828,393.96 5.利 息支 出


1,903,823.50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903,823.50 6.其 他费 用 6.4.7.19 163,548.18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 ” 号填列)


30,602,174.97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 ” 号填列)


30,602,174.97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共 36 页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因此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下 同)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初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32,449,771.60 13,921,028.06 246,370,799.66 二 、 本期 经 营活 动产 生的 基 金 净值 变 动数 (本 期利 润) - 30,602,174.97 30,602,174.97 三 、 本期 基 金份 额交 易产 生 的 基金 净 值变 动数 (净 值减少 以 “- ” 号填 列) 20,965,637.35 2,785,336.55 23,750,973.9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60,896,623.94 18,251,297.93 179,147,921.87 2.基金 赎回 款 -139,930,986.59 -15,465,961.38 -155,396,947.97 四 、 本期 向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 分 配利 润 产生 的基 金净 值变动 (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 -4,290,957.09 -4,290,957.09 五 、 期末 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53,415,408.95 43,017,582.49 296,432,991.44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因此 无上 年 度可比 期间 数据 (下 同)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 告 6.1 至 6.4 , 财务 报 表由下 列负 责人 签署 :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谭晓 雨,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李柯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仲晓 峰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 由国联安信心增长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转型 而成 。 国 联安信 心增 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经 中国 证券监 督管 理委 员会( 以 下简称 “ 中 国证 监会 ”) 《关 于核准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定 期开放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募集 的批 复》 ( 证监 许 可[2011] 1945 号文) 批 准, 由国联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依照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投 资基 金法 》 及 其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共 36 页 配套规 则和 《国 联安 信心 增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发售 ,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2 月 22 日生 效。 国联 安信 心 增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于 2014 年 5 月 19 日审议 通过 《国联 安 信 心 增长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转 型议 案》 , 并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在 中 国证监 会完 成备 案手 续, 原 《国 联安 信心 增长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合 同》 自 2014 年 7 月 29 日 起失 效, 《 国联 安 信心增 长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合 同》 于当 日生 效。本 基金 为契 约型 开 放式, 存续 期限 不定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基 金规 模为 333,823,276.84 份 基金 份 额。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 人为国 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信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规则、 《国 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合同》和 《国联安信 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 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为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 上市的 股票( 包括 中小 板 、 创业板 及其 他经 中国 证 监会批 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 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 权 证 、 资 产支 持证 券以 及法 律 法规或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 基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 工具( 但须符 合中 国证 监会 的相 关规定) 。 在 正常 市场 情况 下, 本 基金 投资 于债 券 资产比 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的 80% , 每个 交易 日日 终 在扣除 国债 期货 合约 需缴 纳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现 金或者 到期 日在 一年以 内 的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金 资 产净值 的 5% ;投 资于 非 固定收 益类 资产( 不 含现 金) 的比 例不 超过 基金 资产 的 20% 。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准 为中 证全 债指 数。 根据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管 理办 法》 , 本 基金 定 期报告 在公 开披 露的 第二 个工作 日, 报中 国 证监会 和基 金管 理人 主要 办公场 所所 在地 中国 证监 会派出 机构 备案 。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 以持 续经 营为 基础 。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财政 部( 以 下简 称 “ 财政部 ”) 颁布 的企 业会计 准则 的要 求 , 同 时 亦按照 中国 证监 会公 告[2010]5 号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 以 及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 基金会 计核 算业 务指 引》 编制财 务报 表。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财政 部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的 要求 ,真实 、完 整地 反映 了本 基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 况、2015 上 半年度 的经 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变 动情 况。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的说 明 除 6.4.5.2 中 提及 的会 计估 计变更 ,本 报告 期所 采用 的会计 政策 、会 计估 计 与 2014 年度 报告 相 一致。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共 36 页 6.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自 公 历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6.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 民币,编制财务报表采用 的货币为人民币。本基金 选定记账本位币的 依据是 主要 业务 收支 的计 价和结 算币 种。 6.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分类 本基金在初始确认时按取 得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目的 ,把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分为不同类别:以 公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和 金融负 债、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融 负债 。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 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 量且 其变 动计 入当 期损益 的金 融资 产在 资产 负债表 中以 交易 性金 融资 产列示 。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债) 本基金 持有 为了 近期 内出 售或回 购的 金融 资产 和金 融负债 及衍 生工 具属 于此 类。 — 应收 款项 应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 市场 中没有 报价 、回 收金 额固 定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 金融 资产。 — 其他 金融 负债 其他金 融负 债是 指除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损 益的 金融 负债 以外 的金融 负债 。 6.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初始确认、后续 计量 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在本 基金成 为相 关金 融工 具合 同条款 的一 方时 ,于 资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 产 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 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 负债, 相关 交易 费用 计入 初始确 认金 额。 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 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应 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以 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 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的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 将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转移时, 本基金 终止 确认 该金 融资 产。 金融资 产整 体转 移满 足终 止确认 条件 的, 本基 金将 下列两 项金 额的 差额 计入 当期损 益: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共 36 页 — 金融 所转 移金 融资 产的 账面价 值 — 结转 因转 移而 收到 的对 价,与 原直 接计 入所 有者 权益的 公允 价值 变动 累计 额之和 。 金融负 债的 现时 义务 全部 或部分 已经 解除 的, 本基 金终止 确认 该金 融负 债或 其一部 分。 6.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估值原则 除特别 声明 外, 本基 金按 下述原 则计 量公 允价 值: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 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 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 到或者转移一项负 债所需 支付 的价 格。 本基金 估计 公允 价值 时 , 考虑市 场参 与者 在计 量日 对相关 资产 或负 债进 行定 价时考 虑的 特征( 包 括资产 状况 及所 在位 置 、 对资产 出售 或者 使用 的限 制等) , 并 采用 在当 前情 况 下适用 并且 有足 够可 利 用数据 和其 他信 息支 持的 估值技 术。 6.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 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 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 产负债 表内 列示 : — 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额的 法定 权利 ,且 该种 法定权 利是 当前 可执 行的 ; — 本基 金计 划以 净额 结算 ,或同 时变 现该 金融 资产 和清偿 该金 融负 债。 6.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 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 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 的 余额。由于基金 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 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 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额 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 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 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 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 购和 赎回 分别 包括 基金转 换所 引起 的转 入基 金的实 收基 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 额发生变动时,申购、赎 回、转入、转出及红利再 投资等款项中包含 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包括已实现损 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 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 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 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 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 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 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 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 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 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 行确认和计量,并于会 计期末 全额 转入 “ 未 分配 利 润/( 累计 亏损)”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共 36 页 6.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量 收入是本基金在日常活动 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 权益增加且与所有者投入 资本无关的经济利 益的总流入。收入在其金 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 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本基金、并且同 时满足 以下 不同 类型 收入 的其他 确认 条件 时, 予 以 确认。 股票投资收益、债券投资 收益和衍生工具收益按相 关金融资产于处置日成交 金额与其成本的差 额确认 。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 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 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 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后的净 额确 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 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 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 券的企业代扣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 适 用于 企业 债和可 转债 等) 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 债券 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计 提。 贴息 债视 同 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 息债,根据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行期限按直线法 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 逐日计 提利 息收 入。 如票 面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出 现重 大差异 ,按 实际 利率 计算 利息收 入。 利息收 入是 按借 出货 币资 金的时 间和 实际 利率 计算 确定。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 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 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回购期内按实 际利率 法逐 日确 认, 直线 法与实 际利 率法 确定 的收 入差异 较小 的可 采用 直线 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核算基 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衍生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 成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利 得或损 失。 6.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国联安信心增长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的规定,基金管理人 报酬按前一日基金 资产净 值 0.7%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提 。 根据《国联安信心增长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的规定,基金托管费 按前一日基金资产 净值 0.2%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 提。 根据 《 国联 安信 心增 长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 的 规定 , 本 基金 A 类 基金份 额不 收取 销 售服务 费,B 类基 金的 份 额按前 一 日 B 类基 金份 额 资产净 值 0.3% 的 年费 率逐 日计提 销售 服务 费。 本基金 的交 易费 用于 进行 股票、 债券 、权 证等 交易 发生时 按照 确定 的金 额确 认。 本基金 的利 息支 出按 资金 的本金 和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利息支 出按到期应付或实际支付 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 差额,在回购期内 以实际 利率 法逐 日确 认, 直线法 与实 际利 率法 确定 的支出 差异 较小 的可 采用 直线法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共 36 页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 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 数点后第四位,发生时直 接计入基金损益; 如果影 响基 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后 第四 位的 ,应 采用 待摊或 预提 的方 法, 待摊 或预提 计入 基金 损益 。 6.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 策 由于本 基 金 A 类 基金份 额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 而 B 类基金 份额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各基 金份 额类 别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将有 所不同,但本基金同一类 别内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 同等收益分配权。本基 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 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 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 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如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 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 现金红利;如投资者在不 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 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 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 选择的 分红 方式 为准 。在 符合有 关基 金分 红条 件的 前提下 ,本 基金 每年 收益 分配次 数最 少为 1 次, 最多 12 次, 每次 分配 比 例不低 于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可供分 配利 润 的 80% ,但 若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 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即基 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 位基 金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 后不 能低于 面值 。 6.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 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 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 确定以下类别股票 投资和 债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时采 用的 估值 方法 及其 关键假 设如 下: 对于特 殊事 项停牌 股票 , 根据中 国证 监会公 告[2008]38 号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的指导意见 》 ,本基金 参考《中国证券业协会基 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 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对重大 影响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特殊 事项 停牌 股票 进行 估值。 对于在 锁定 期内的 非公 开 发行股 票, 根据中 国证 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 金执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 值业务 及份 额净 值计 价有 关事项 的通 知 》 ( 以下 简称 “ 《证 券投 资基 金执 行< 企业会 计准 则> 估 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的 通知 》 ”) , 若在证 券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票 的市 场交 易收 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初始投资成本,按估值 日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 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 估值;若在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投资成本,按 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所交 易天数占锁定期内总交易 所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 之间差价的一 部分确认 为估值 增值 。 在银行间 同业 市场交 易的 债券品种 ,根 据《证 券投 资基金执 行< 企业会 计准则> 估值 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的通知》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 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 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 法估值 ,具 体估 值模 型、 参数及 结果 由中 央国 债登 记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 提供。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估 值核 算工 作小 组关 于 2015 年 1 季 度固 定收 益 品种的 估值 处理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共 36 页 标准 》 (以下简称 “ 估值处理标准 ” ) ,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 挂牌转让的固 定收益 品种 (估 值处 理标 准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采 用 第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 的价 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 6.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 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 说 明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 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估值核算工作小 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 标准 》 (以下 简称 “ 估 值处 理标 准 ” ) ,自 2015 年 3 月 26 日 起, 本 公司 对旗 下证 券投资 基金 持有 的在 上海 证券交 易所 、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上 市交 易或 挂牌 转 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 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价 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于 2015 年 3 月 26 日, 相 关调整 对前 一估 值日 基金 资产净 值的 影响 不超 过 0.50% 。 6.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发 生会计 差错 。 6.4.6 税项 1、主 要税 项说 明 根据财 税字[1998]55 号 文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关于证 券投 资基 金税 收问 题的通 知》 、 财税 字 [2002]128 号 文《 关于 开放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有关 税收 问题的 通知 》 、 财税[2004]78 号 文《 关于 证券 投 资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 知》 、 财税[2012]85 号文 《财 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证监 会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 股 息红利 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 政策有 关问 题的 通知》 、财 税[2005]103 号文《 关于 股 权分置 试点 改革 有关 税收政 策问 题的 通知》 、上 证交字[2008]16 号 《关于 做好调 整证 券交 易印花 税 税率相 关工 作的 通知》 及深圳 证券 交易 所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发 布的 《深 圳 证券交 易所 关于 做好 证券 交易印 花税 征收 方式 调整工 作的 通知 》 、 财税[2008]1 号 文 《 财政 部 、 国家 税 务总局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惠 政策 的通 知》 及其他 相关 税务 法规 和实 务操作 ,本 基金 适用 的主 要税项 列示 如下 : (a)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征收 营业 税。 (b) 证券 投资 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暂 免征 收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c)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金 对价 , 暂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共 36 页 免征收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 税和个 人所 得税 。 (d) 对基 金取 得的 股票 的股 息、 红利 收入 , 债券 的利 息收入 , 由上 市公 司 、 发 行债券 的企 业在 向 基金支 付上 述收 入时 代扣 代缴 20% 的 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 所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收 入 根据持 股期 限差 别化 计算 个人所 得税 的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 息 红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 ,暂减 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上述 所得 统一适 用 20% 的税 率计 征个人 所得 税。 (e)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率 缴纳 股票 交易 印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f) 对投资 者( 包括 个人 和 机构投 资者) 从 基金 分配 中 取得的 收入 ,暂 不征收 个 人所得 税和 企业 所 得税。 2、应 交税 费 债券利 息收 入所 得税





2015 年 6 月 30 日:926,764.42 元,



































2014 年 12 月 31 日:357,706.70 元, 该项系 基金 收到 的债 券发 行人在 支付 债券 利息 时未 代扣代 缴的 利息 税部 分。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 制 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无变 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 发 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管 理人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银 行 ”) 基金托 管人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泰 君安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安联集 团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中德安 联人 寿保 险有 限公 司(“ 中德 安联 ”)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控 制的 公司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 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根据 正常 的商业 交易 条件 进行 ,并 以一般 交易 价格 为定 价基 础。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 单 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共 36 页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199,139,278.30 36.64%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数据 。 6.4.8.1.2 权证交易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与 关联 方无权 证交 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 总额 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211,102,316.32 77.13%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数据 。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 总额 的比例 国泰君 安 3,281,000,000.00 77.13%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数据 。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 佣金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 金总额 的比 例 国泰君 安 181,296.47 37.30% 32,521.65 19.26%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数据 。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共 36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969,826.88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57,121.38 注: 支付 基金 管理 人国 联 安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基 金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7%年费 率计提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 月末 , 按 月支 付。 计算 公 式为 : 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 管理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 净值× 0.7%/ 当年 天数 。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77,093.38 注: 支付 基金 托管 人中 信 银行的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2% 的 年费率 计提 , 逐日 累计至 每月 月末 , 按 月支 付。 计 算公 式为: 每日 应 计提的 基金 托管 费= 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0.2%/ 当年天 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各 关 联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合计 国联安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1,026.84 1,026.84 国泰君 安 - 3,536.81 3,536.81 中信银 行 - 8,866.65 8,866.65 合计 - 13,430.30 13,430.30 注:1 、国 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基 金份 额: 不收取 销 售服务 费; 2、国 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B 基金份 额: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1) 计算 标准 支付基 金销 售机 构的 国联 安信心 增长 债 券 B 基 金份 额的销 售服 务费 按前 一 日 B 类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3% 年费 率计 提, 每日 计提, 按月 支付 。 (2) 计算 方式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共 36 页 B 类 基金 份额 每日 应计 提 的销售 服务 费=B 类基 金 份额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0.3%/ 当年 天数 。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 行 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民 币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易的 各关 联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国泰君 安 - - - - 29,800,000.00 57,295.38 注:本 基金 于 2014 年 7 月 29 日转 型,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数据 。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 基 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 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A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48,595,775.12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 -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48,595,775.12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 金总份 额比 例 19.18% -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 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 期末 及上 年度 末, 除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均未 持有 本基 金。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 银 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共 36 页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14,096,233.23 59,638.53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信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算。 本基金 通过 “ 中 信银 行基 金 托管结 算资 金专 用存 款账 户 ” 转 存于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的结算 备付 金,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相关 余额 为 人民 币 3,151,282.10 元。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 内 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在承 销期内 购入 过由 关联 方承 销的证 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 项 的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无 其他 关联交 易事 项。 6.4.9 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债券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 受 限类 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 位:张) 期末 成本 总额 期末 估值 总额 备注 13200 2 15 天 集 EB 2015-0 6-11 2015-0 7-02 网下 申购 债券 100.00 99.99 9,110 910,92 0.13 910,92 0.13 网下 新债 待上 市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其 他因 认购 首发 或增 发而受 上述 规定 约束 的流 通受限 的股 票、 权 证或其 他类 别的 证券 。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 停 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 交 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 正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购 证券款 余 额 0 元 ,因 此没 有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 正回购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共 36 页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基金 从事 证券 交易所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余 额 35,999,982.50 元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 先后) 到期 。该 类交 易要 求本基 金在 回购 期内 持 有的证 券交 易所 交易 的债 券和/ 或 在新 质押 式回 购下 转入质 押库 的债 券, 按证 券交易 所规 定的 比例 折 算为标 准券 后, 不低 于债 券回购 交易 的余 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1 权益投 资 32,766,799.91 9.34 其中: 股票 32,766,799.91 9.3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73,270,875.42 77.93 其中: 债券 273,270,875.42 77.93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售金 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7,247,515.33 4.92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7,391,645.96 7.81 8 合计 350,676,836.62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8,806,702.58 2.97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共 36 页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4,568,731.00 1.54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5,978,620.00 2.02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10,885,706.33 3.67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2,527,040.00 0.85 S 综合 - - 合计 32,766,799.91 11.05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 股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600009 上海机 场 188,600 5,978,620.00 2.02 2 000555 神州信 息 76,500 5,722,200.00 1.93 3 600511 国药股 份 59,100 2,978,049.00 1.00 4 002156 通富微 电 135,993 2,537,629.38 0.86 5 300336 新文化 106,000 2,527,040.00 0.85 6 300036 超图软 件 66,400 2,435,552.00 0.82 7 002055 得润电 子 40,000 2,315,200.00 0.78 8 300053 欧比特 48,287 2,250,174.20 0.76 9 000701 厦门信 达 69,100 1,590,682.00 0.54 10 002373 千方科 技 35,077 1,518,483.33 0.51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 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 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 管理人网站的半年 度报告 正文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共 36 页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 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300074 华平股 份 9,018,384.50 3.66 2 600875 东方电 气 7,746,113.38 3.14 3 600009 上海机 场 7,720,010.73 3.13 4 600511 国药股 份 7,367,098.00 2.99 5 300053 欧比特 7,128,490.10 2.89 6 002156 通富微 电 7,053,208.00 2.86 7 002343 禾欣股 份 6,688,607.00 2.71 8 000555 神州信 息 6,282,363.00 2.55 9 601318 中国平 安 6,040,200.00 2.45 10 000831 五矿稀 土 5,996,769.00 2.43 11 600309 万华化 学 5,991,776.92 2.43 12 300162 雷曼光 电 5,568,256.12 2.26 13 002373 千方科 技 5,553,321.17 2.25 14 002673 西部证 券 5,536,089.00 2.25 15 002391 长青股 份 5,529,545.30 2.24 16 002183 怡亚通 5,492,566.00 2.23 17 002098 浔兴股 份 5,465,398.56 2.22 18 601628 中国人 寿 5,404,635.00 2.19 19 002153 石基信 息 5,403,182.20 2.19 20 600030 中信证 券 5,384,947.18 2.19 21 601633 长城汽 车 5,279,806.33 2.14 22 300273 和佳股 份 5,257,024.00 2.13 23 002312 三泰控 股 5,226,752.00 2.12 24 002055 得润电 子 5,119,457.00 2.08 25 600655 豫园商 城 5,045,121.00 2.05 26 600436 片仔癀 4,965,040.00 2.02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 基金资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初 基金 资 产净值 比例 (%) 1 300074 华平股 份 14,483,411.00 5.88 2 600875 东方电 气 7,654,764.83 3.11 3 002156 通富微 电 6,893,917.77 2.80 4 002098 浔兴股 份 6,884,892.32 2.79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共 36 页 5 002153 石基信 息 6,827,817.54 2.77 6 600655 豫园商 城 6,811,943.00 2.76 7 300053 欧比特 6,755,292.38 2.74 8 600436 片仔癀 6,266,160.00 2.54 9 601318 中国平 安 6,230,690.00 2.53 10 002055 得润电 子 6,178,361.25 2.51 11 600309 万华化 学 6,160,978.00 2.50 12 002312 三泰控 股 6,131,661.84 2.49 13 002673 西部证 券 5,988,072.00 2.43 14 002183 怡亚通 5,807,400.00 2.36 15 000831 五矿稀 土 5,755,000.00 2.34 16 002588 史丹利 5,664,275.03 2.30 17 300205 天喻信 息 5,585,000.00 2.27 18 002343 禾欣股 份 5,544,796.54 2.25 19 002391 长青股 份 5,520,603.30 2.24 20 600030 中信证 券 5,448,401.00 2.21 21 601633 长城汽 车 5,406,640.75 2.19 22 601628 中国人 寿 5,289,000.00 2.15 23 300273 和佳股 份 5,182,782.00 2.10 24 300162 雷曼光 电 5,148,143.58 2.09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 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的 成本 (成 交) 总额 278,771,994.78 卖出股 票的 收入 (成 交) 总额 278,003,480.47 注:不 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230,246,397.29 77.67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共 36 页 6 中期票 据 41,852,000.00 14.12 7 可转债 1,172,478.13 0.40 8 其他 - - 9 合计 273,270,875.42 92.19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 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1 122921 10 郴 州债 354,110 36,664,549.40 12.37 2 1180053 11 宝 城投 债 300,000 31,629,000.00 10.67 3 101454007 14 淄 博城 运 MTN001 200,000 21,668,000.00 7.31 4 1180130 11 通 泰债 200,000 20,940,000.00 7.06 5 1380037 13 长 兴岛 债 200,000 20,768,000.00 7.01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十名 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 投 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 期 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没有 相关 投资 政策。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共 36 页 7.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 说明 7.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政策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没有 相关 投资 政策。 7.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 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7.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 评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没有 相关 投资 评价。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 本报告期内 ,本基 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 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7.12.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股票 中, 没有 投资 于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 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 票。 7.12.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52,568.8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601,816.34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7,430,145.95 5 应收申 购款 7,114.83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7,391,645.96 7.12.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 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 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共 36 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A 223 1,085,066.47 230,066,998.87 95.08% 11,902,823.50 4.92%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券 B 290 39,467.54 5,955,872.32 52.04% 5,489,714.26 47.96% 合计 513 493,987.15 236,022,871.19 93.14% 17,392,537.76 6.8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 情况 截止本 报告 期末 ,基 金管 理人的 从业 人员 未持 有本 基金。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基金份额总量的数 量区间 均 为 0; 本基 金基 金经理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总 量的数 量区 间 为 0。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 动 单位: 份 项目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A 国联安 信心 增长 债 券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 7 月 29 日)基 金份 额总 额 257,399,959.84 76,423,317.00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215,559,096.27 16,890,675.33 本报告 期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52,578,831.22 8,317,792.72 减: 本 报告 期 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126,168,105.12 13,762,881.47 本报告 期 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41,969,822.37 11,445,586.58 注:总 申购 份额 包含 本报 告期内 发生 的转 换入 和红 利再投 资份 额; 总赎 回份 额包含 本报 告期 内 发生的 转换 出份 额。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共 36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5 年 6 月 6 日 ,基 金管 理人发 布关 于《 国联 安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变 更公 告》 。 自该日起谭晓雨女士担任 我司总经理一职。公司董 事长庹启斌先生不再代为 履行总经理职责。上述 事项已 经 2015 年 4 月 7 日 召开的 国联 安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第四 届董 事会 第十 五次会 议审 议通 过。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未发 生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10.5 报告期内改聘会计师 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未有 改聘 为其审 计的 会计 师 事 务所 的情况 。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 或处 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有 受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的 情形 发生 。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 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 资及 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 票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 金总量 的 比例 东方证 券 1 344,360,538.27 63.36% 304,725.22 62.70% - 国泰君 安 1 199,139,278.30 36.64% 181,296.47 37.30% - 注:1 、专 用交 易单 元的 选 择标准 和程 序 (1)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证券 经营机 构 , 选 用其 专用 交易 单元供 本基 金买 卖证 券专 用, 选用 标 准 为 : A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好 , 注册资 本不 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B 财 务状 况良 好, 各项 财 务指标 显示 公司 经营 状况 稳定。 C 经 营行 为规 范, 近一 年 未发生 重大 违规 行为 而受 到证监 会处 罚。 D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部 控制 制度 ,并能 满足 基金 运作 高度 保密的 要求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共 36 页 E 具 备基 金运 作所 需的 高 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易 设备符 合代 理本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要求 ,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F 研究实力较 强, 有 固定 的 研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 员, 能 及时 为本 基金 提供 周 到的咨 询服 务 。 (2) 选择 使用 基金 专用 交 易单元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的 程序 基金管 理人 根据 上述 标准 考察证 券经 营机 构后 ,与 被选中 的证 券经 营机 构签 订交易 单元 使用 协 议,通 知基 金托 管人 协同 办理相 关交 易单 元租 用手 续。之 后,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各 证券 经营 机构 的 研究报 告、 信息 服务 质量 等情况 ,根 据如 下选 择标 准细化 的评 价体 系进 行评 比排名 : A 提供 的研 究报 告质量 和 数量; B 研 究报 告被 基金 采纳 的 情况; C 因 采纳 其报 告而 为基 金 运作带 来的 直接 效益 和间 接效益 ; D 因采 纳其 报告 而为基 金 运作避 免或 减少 的损 失; E 由 基金 管理 人提 出课 题 ,证券 经营 机构 提供 的研 究论文 质量 ; F 证券经营机 构协 助我 公 司研究 员调 研情 况; G 与证 券经 营机 构研究 员 交流和 共享 研究 资料 情况 ; H 其他 可评 价的 量化标 准 。 基金管 理人 不但 对已 使用 交易单 元的 证券 经营 机构 进行排 名, 同时 亦关 注并 接受其 他证 券经 营 机构的 研究 报告 和信 息资 讯。对 于达 到有 关标 准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将 继续 保留 ,并对 排名 靠前 的证 券 经营机 构在 交易 量的 分配 上采取 适当 的倾 斜政 策。 对于不 能达 到有 关标 准的 证券经 营机 构则 将退 出 基金管 理人 的选 择名 单, 基金管 理人 将重 新选 择其 它经营 稳健 、研 究能 力强 、信息 服务 质量 高的 证 券经营 机构 ,租 用其 交易 单元。 若证 券经 营机 构所 提供的 研究 报告 及其 他信 息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基 金管理 人有 权提 前中 止租 用其交 易单 元。 2、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的交 易单 元无 变更 。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 司 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 券投 资的情况 金额单 位 :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回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回 购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 证成交 总 额的比 例 东方证 券 53,451,94 3.21 20.20% 972,605,0 00.00 22.87% - - 国泰君 安 211,102,3 79.80% 3,281,000, 77.13% - - 国联安信心增长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6 页共 36 页 16.32 000.00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 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