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工银新材料(001158)

工银新材料: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 银 瑞 信 新材 料 新 能 源行 业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2015 年 半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八 月二十八日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 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4 月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06 月30 日 止。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5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工银新 材料 新能 源 基金主 代码 001158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 基金管 理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59,638,575.3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我国 节能 减排 和产 业升 级的背 景下 ,以 新能 源、 新 材料行 业为 投资 主题 , 重 点关注 具备 竞争 优势 的企 业, 精选个 股, 在控 制投 资风 险的同 时, 力争 通过 主动 管 理实现 超越 业绩 基准 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的资 产配 置策 略主 要是通 过对 宏观 经济 周期 运 行规律 的研 究, 基于 定量 与定性 相结 合的 宏观 及市 场 分析, 确定 组合 中股 票、 债券、 货币 市场 工具 及其 他 金融工 具的 比例 ,规 避系 统性风 险。 在资 产配 置中 , 本基金 主要 考虑 宏观 经济 指标, 包括PMI 水平、 GDP 增 长率、M2 增长 率及 趋势 、PPI、CPI 、 利率 水平 与变 化 趋势、 宏观 经济 政策 等, 来判断 经济 周期 目前 的位 置 以及未 来将 发展 的方 向。 在经济 周期 各阶 段, 综合 对 所跟踪 的宏 观经 济指 标和 市场指 标的 分析 ,本 基金 对 大类资 产进 行配 置的 策略 为:在 经济 的复 苏和 繁荣 期 超配股 票资 产; 在经 济的 衰退和 政策 刺 激 阶段 ,超 配 债券等 固定 收益 类资 产, 力争通 过资 产配 置获 得部 分 超额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全 指一 级行 业能 源指 数收益 率×40% +中 证全 指 一级行 业材 料指 数收 益率 ×40% +中 债综 合指 数收 益 率×20 % 风险收 益特 征 基金是 股票 型基 金, 其预 期收益 及风 险水 平高 于货 币 市场基 金、 债券 型基 金与 混合型 基金 ,属 于风 险水 平 较高的 基金 。本 基金 主要 投资于 新能 源与 新材 料行 业 股票, 其风 险高 于全 市场 范 围内投 资的 股票 型基 金。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5 页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吴荣 联系电 话 400-811-9999 021-62677777-213117 电子邮 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011693@cib.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811-9999 95561 传真 010-66583158 021-62535823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4 月28 日 -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71,192,878.34 本期利 润 -937,317,298.0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2337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9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286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4,914,942,457.66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0.971 注:1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包括 持有 人认 购或 交易 基金的 各项 费用 , 计入 费 用后实 际收 益水 平要 低于所 列数 字;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是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 资收 益、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 价值变 动收 益)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3、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4 月28 日。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5 页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24.61% 4.20% -2.92% 2.79% -21.69% 1.41%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90% 3.62% -0.37% 2.45% -2.53% 1.17% 注:1 、本基金 的业绩比 较 基准为:中证 全指一级 行 业能源指数收 益率 × 40% + 中证全指一级 行业 材料指 数收 益率 ×40 % + 中 债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 20% , 每日进 行再 平衡 过程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4 月28 日 ,截 至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5 年 4 月 28 日生 效 , 截 至报告 期末 , 本基 金基 金 合同生 效不 满一 年。 2、按基金合同 规定,本 基 金建仓期为 6 个月。 建仓 期满,本基金 的各项投 资 比例应符合 基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 围及投资 限 制的规定:股 票投资占 基 金资产的比例 为 80%-95% 。其中,本基 金投资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5 页


于本基金界定 的新材料 新 能源行业股票 占非现金 基 金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 80% 。任何交易日 日终在 扣除股指期货 合约需缴 纳 的交易保证金 后,现金 或 者到期日在一 年以内的 政 府债券不低 于基金资 产净值 的 5% 。 3.3 其 他指 标 无。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工银 瑞信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成立 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 我国第 一家 由 银 行直接 发起 设立 并控 股的 合资基 金管 理公 司, 注册 资本 为 2 亿 元人 民币 ,注 册地在 北京 。公 司 目 前拥有共同基 金募集和 管 理资格、境外 证券投资 管 理业务资格、 企业年金 基 金投资管理 人资格、 特定客 户资 产管 理业 务资 格、全 国社 保基 金境 内投 资管理 人资 格。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 公 司旗下 管 理 66 只公募 基金 —— 工 银瑞 信核 心价 值股 票型证 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货币市 场 基金、工银瑞 信精选平 衡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稳健 成长股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增 强收益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红利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中国 机会全球 配 置股票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信用添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大盘 蓝筹 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瑞 信沪 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上 证 中央企 业 50 交 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中 小盘成长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全球精 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双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深证红利交 易型开放 式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 信深 证红 利 ETF 联 接基金 、工 银瑞 信四 季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消 费服 务 行 业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工银 瑞信添颐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主 题 策略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保本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 信睿智 中证 5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工 银 瑞信基本面量 化策略股 票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纯债定期开 放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7 天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 信睿 智深 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14 天理财 债券 型发 起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信用 纯债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工银 瑞信60 天理 财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保 本 2 号 混合 型发 起式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增 利分 级债 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产业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信用纯债 一 年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信 用纯债两年定 期开放债 券 型证券投 资基 金、工银 瑞 信标普全球 自然资源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5 页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工银 瑞信保 本 3 号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 瑞信 月月 薪定期 支付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金 融地产行业股 票型证券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双债 增 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工银瑞信 添福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 信息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 瑞信薪金 货币市场基金 、工银瑞 信 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绝 对收益策 略 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目标 收 益一年定期 开 放债券型 投 资基金、工银 瑞信新财 富 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现 金 快线货币市场 基金、工 银 瑞信添益快线 货币 市场 基 金、工银瑞 信高端制 造行业股票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工银瑞信 研究精选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医疗保 健行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创新动力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国 企 改革主题股 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工 银瑞信战 略 转型主题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新金融 股 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美丽 城镇主题 股 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 瑞信总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 基金、工 银瑞信新材料 新能源行 业 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养老产 业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 信丰盈回报灵 活配置混 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工银 瑞 信中证传媒指 数分级证 券 投 资基金、 工银瑞信 农业产业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工银瑞 信生态环 境 行业股票型证 券投资基 金 、工银瑞信 互联网加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瑞信 财富 快线 货币 市场 基金、 工银 瑞信 聚 焦30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证券投 资基 金管 理规 模 逾3500 亿元 人民 币。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黄安乐 权益投 资 部总监 , 本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2015 年 4 月 28 日 - 12 先后在 天 相投资 顾 问有限 公 司担任 研 究员, 国 信证券 经 济研究 所 担任资 深 分析师 , 国信证 券 资产管 理 总部担 任 投资经 理、研 究 员;2010 年加入 工 银瑞信 , 现任权 益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5 页


投资部 总 监。2011 年 11 月 23 日至 今,担 任 工银主 题 策略股 票 基金基 金 经理; 2013 年 9 月23 日至 今,担 任 工银瑞 信 精选平 衡 基金基 金 经理; 2014 年10 月22 日至 今,担 任 工银高 端 制造行 业 股票型 基 金基金 经 理;2015 年 4 月 28 日至今 , 担任工 银 新材料 新 能源行 业 股票型 基 金基金 经 理。 注: 1、任 职日 期说 明: 黄安 乐 的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生 效的日 期。 2、 证券 从业 年限 的计 算标 准: 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 行业协 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 员资格 管理 办法 》 的 相关规 定等 。 3、本 基金 无基 金经 理助 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及 基金合同、招 募 说明书等有关 基金法律 文 件的规定,依 照诚实信 用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 运用基金资 产,在控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5 页


制风险 的基 础上 ,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谋求 最大 利益 ,无损 害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为了公平对待 各类投资 人 ,保护各 类投 资人利益 , 避免出现不正 当关联交 易 、利益输送等 违 法违规 行为 , 公司 根据 《 证 券投资 基金 法》 、 《 基金 管 理公司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 业务试 点办 法》 、 《 证 券投资基金管 理公司公 平 交易制度指导 意见》等 法 律法规和公司 内部规章 , 拟定了《公 平交易管 理办法 》 、 《异 常交 易管 理 办法》 , 对 公司 管理 的各 类 资产的 公平 对待 做了 明确 具体的 规定 , 并规 定 对买卖股票、 债券时候 的 价格和市场价 格差距较 大 ,可能存在操 纵股价、 利 益输送等违 法违规情 况进行监控。 本报告期 , 按照时间优先 、价格优 先 的原则,本公 司对满足 限 价条件且对 同一证券 有相同 交易 需求 的基 金等 投资组 合, 均采 用了 系统 中的公 平交 易模 块进 行操 作, 实 现了 公平 交易 ; 且本基金及本 基金与本 基 金管理人管理 的其他投 资 组合之间未发 生法律法 规 禁止的反向 交易及交 叉交易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内未出 现 异常交易的情 况。本报 告 期内,本公司 所有投资 组 合参与的交易 所 公开竞 价同 日反 向交 易成 交较少 的单 边交 易量 超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的5% 的 情况 有4 次 。 投 资组 合经理 因投 资组 合的 投资 策略而 发生 同日 反向 交易 ,未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 益输送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本基 金4 月 底开 始建 仓 , 主要布 局在 半导 体材 料 、 化工新 材料 、 军工 特种 材 料、 能源 互联 网、 新能源汽车产 业链、核 电 、光伏等新材 料新能源 相 关的产业领域 ,建仓时 期 ,适逢整体 市场快速 上涨, 本基 金 在5 月份和6 月初 也获 得了 较好 的投 资回报 。 6 月中旬之后 ,由于融 资 盘平仓及股指 期货做空 导 致了严重的系 统性风险 , 市场指数,尤 其 是中小盘成长 股相关指 数 快速大幅度下 跌,而我 们 虽然也尽量降 低了仓位 , 但由于下跌 过快,同 时流动性枯竭 ,买盘萎 靡 ,因此在下跌 的过程中 , 本基金的净值 遭遇了大 幅 度回撤。我 们没有能 够在高位及时 减仓,在 市 场快速 下跌的 过程当中 较 为被动,也给 投资者带 来 了损失,为 此深表歉 意。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净值 增长 率为-2.90% ,业 绩比 较基 准增长 率为-0.37%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5 页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今 年以来,国 内宏观经 济 下行的压力持 续存在, 政 府通过一系列 的政策来 刺 激经济的发展 , 但其成 效也 仅仅 体现 在稳 住下行 的速 度, 而非 推动 经济发 展趋 势的 扭转 ;我 们预计 经济 在 3 季度 末会有 一定 的反 弹, 但全 年的形 势未 有明 显好 转,7% 的GDP 增 长, 尚有 一定 的 压力。 流动性层面, 短期内不 会 有大的方向性 改变,即 仍 能保持较为充 裕的状态 ; 如果经济 反弹 , 可能适度收紧 。由于流 动 性充裕的状态 已经持续 较 长时间,并充 分反映在 股 市层面,因 此,我们 更关注 短期 的流 动性 预期 的变化 对股 票市 场的 影响 。 由于6 月中 旬以 来 , 中 小 成长 股 虚高 , 股指 期货 做 空以及 融资 盘的 平仓 , 导 致了持 续的 抛压 , 以中小盘成长 股为代表 的 板块,流动性 日趋衰竭 , 在短期内快速 大幅度下 跌 ,造成了严 重的系统 性风险 。 即便如此,我 们仍对我 国 新能源、新材 料行业的 发 展前景充满信 心,因为 这 两个行业涉及 国 家战略 , 是其 他战 略新 兴 产业发 展的 基础 和支 撑 , 必不可 缺 。 我 们相 信 , 随 着市场 去杠 杆的 进行 , 系统性风险释 放之后, 真 正优质的成 长 股,会逐 步 走出低谷,展 现出独立 于 市场的上涨 行情;我 们的责任,是 在泥沙俱 下 的下跌狂潮中 ,挑选出 这 些真正优质的 公司,买 入 持有,获得 长期投资 回报。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及人员 (或 小组 )的 职责 分工、 专业 胜任 能力 和相 关工作 经历 4.6.1.1 职 责分 工 (1 ) 参 与估 值小 组成 员为4 人 , 分 别是 公司 运作 部负 责人 、 研 究部 负责 人 、 风 险管理 部负 责 人、法 律合 规部 负责 人, 组长由 运作 部负 责人 担任 。 (2) 各部 门负 责人 也可 推 荐代表 各部 门参 与估 值小 组的成 员 , 如 需更 换, 由 相应部 门负 责人 提出。 小 组 成员 需经 运作 部主管 副总 批准 同意 。 4.6.1.2 专 业胜 任能 力及 相关工 作经 历 小组由具有多 年从事估 值 运作、证券行 业研究、 风 险管理及熟悉 业内法律 法 规的专家型人 员 组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本公司 基金 经理 参与 讨论 估值原 则及 方法 ,但 不参 与最终 估值 决策 。 4.6.3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 之间存 在的 任何 重大 利益 冲突 参与估 值流 程各 方之 间不 存在任 何重 大利 益冲 突。 4.6.4 已签 约的 与估 值相 关的任 何定 价服 务的 性质 与程度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5 页


尚无已签约的 任何定价 服 务。本基金所 采用的估 值 流程及估值结 果均已经 过 会计师事务所 鉴 证,并 经托 管银 行复 核确 认。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实 施利润 分配 ,符 合相 关法 规及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报 告期 内没 有触 及 2014 年8 月8 日 生效 的 《公开 募集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第四十 一条 规定 的条 件。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严 格 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 有 关法律法规、 基 金合同和托管 协议的规 定 ,诚信、尽责 地履行了 基 金托管人义务 ,不存在 损 害本基金份 额持有人 利益的 行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托管人根 据 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的规定 , 对基金管理人 在 本基金的投资 运作、基 金 资产净值的计 算、基金 收 益的计算、基 金费用开 支 等方面进行 了必要的 监督、 复核 和审 查, 未发 现其存 在任 何损 害本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 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 人认 真复 核了 本半 年度报 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 净值表 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报 告、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内容 ,认 为其真 实、 准确 和完 整,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新材 料新能 源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5 页


资 产:


银行存 款


677,844,619.61 结算备 付金


54,830,426.44 存出保 证金


2,085,241.24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463,838,221.19 其中: 股票 投资


4,463,838,221.19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0,945,186.23 应收利 息


187,439.21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7,653,246.8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5,407,384,380.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474,029,742.84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8,260,451.32 应付托 管费


1,376,741.86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8,342,191.63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432,795.49 负债合 计


492,441,923.14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059,638,575.39 未分配 利润


-144,696,117.7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4,914,942,457.66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5,407,384,380.80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5 页


注:1 、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 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 值0.971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5,059,638,575.39 份。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 2015 年4 月28 日 ,截 至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不满 一年 。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新材 料新能 源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4 月 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4 月28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909,315,113.89 1.利息 收入


1,944,599.7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590,322.52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54,277.22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66,270,051.57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77,921,951.54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1,651,899.97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866,124,419.74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21,134,757.68 减:二、费用


28,002,184.19 1.管 理人 报酬


12,826,926.47 2.托 管费


2,137,821.03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12,973,570.05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63,866.64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937,317,298.0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937,317,298.08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4 月28 日, 截至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不 满一 年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5 页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工银 瑞信 新材 料新能 源行 业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4 月 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4 月 28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440,806,632.51 - 2,440,806,632.5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937,317,298.08 -937,317,298.0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2,618,831,942.88


792,621,180.35 3,411,453,123.23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390,663,841.07


1,432,698,359.52 6,823,362,200.59


2. 基金 赎回 款 -2,771,831,898.19 -640,077,179.17 -3,411,909,077.36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059,638,575.39 -144,696,117.73 4,914,942,457.66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4 月28 日, 截至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合同 生效不 满一 年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 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工银瑞信基金 新材料新 能 源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本 基金” ) ,系 经中国证券监 督 管理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 中国证 监会 ” ) 证监 许可 5 381 号文 《关 于核 准工银 瑞信 基金 新材 料新能源股票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募集的批 复》的核 准 ,由工银瑞信 基金管理 有 限公司作为 发起人于 2015 年4 月8 日至2015 年 4 月24 日向 社会 公开 募 集, 募 集期 结束 经安 永华 明会计 师事 务所 (特 殊普通 合伙 ) 验证 并出 具 (2015 ) 验 字第60802052_A06 号 验资 报告 后 , 向 中国 证监会 报送 基金 备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5 页


案材料 。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 4 月 28 日正 式生 效, 设 立时募 集的 扣除 认购 费后 的实收 基金 ( 本金) 为 2,440,308,420.53 人 民 币元, 在募 集期 间产 生的 活期存 款利 息为 人民 币 498,211.98 元 ,以 上 实收基 金( 本息 )合 计为 人民币 2,440,806,632.51 元,折 合 2,440,806,632.51 份基 金份 额。 本 基金为契约型 开放式, 存 续期限不定。 本基金的 基 金管理人和注 册登记机 构 均为工银瑞 信基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兴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本基金的投资 范围为具 有 良好流动性的 金融工具 ,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 的 股票(包括创 业 板股票 、 中小 板股 票以 及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股 票) 、 债券 (包 括但 不限于 国债 、 金融 债、 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 债 、可转换债券 、分离交 易 可转债、央行 票据、中 期 票据、短期 融资券、 超短期 融资 券等 ) 、 债 券回 购、 资产 支持 证券 、 银行 存款 、 股 指期 货与 权证 等 金融衍 生工 具以 及法 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 允许 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 工具( 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 相关 规定)。如法 律法规 或监管 机构 以后 允许 基金 投资其 他品 种, 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 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 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股票投 资占 基金 资产 的比 例为 80%-95% 。 其中 , 本 基 金投资 于本 基 金界定的新材 料新能源 行 业股票占非现 金 基金资 产 的比例不低 于 80%。 任何 交易日日终在 扣除股 指期货合约需 缴纳的交 易 保证金后,现 金或者到 期 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 券 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 的 5% 。本基 金的业绩 比较 基准为: 中证 全指一级 行 业能源指数收 益率×40% + 中证全指一级 行业 材料指 数收 益率 ×40 % + 中 债综合 指数 收益 率 × 20%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财务报表系 按照财政 部 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 — 基本准则》以 及其后颁 布 及修订的具体 会 计准则 、 应 用指 南、 解释 以及其 他相 关规 定 ( 以下 统称 “ 企业 会计 准则 ” ) 编 制, 同 时, 对于 在具 体会计核算和 信息披露 方 面,也参考了 中国证券 投 资基金业协会 修订并发 布 的《证券投 资基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中国 证 监会制 定的 《 关于 进一 步 规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指 导意 见》 、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 企业 会计准则> 估 值业务及 份额 净值计价有 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投资 基金 信息披 露管 理办 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式 准则 》 第 3 号《 半 年度报 告的 内容 与 格 式》 、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编 报规 则》 第 3 号《 会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 及披 露》 、 《 证券 投资 基 金 信息披 露XBRL 模板 第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 报告> 》及其 他中 国证 监会 颁布 的相关 规定 。 本财务 报表 以本 基金 持续 经营为 基础 列报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5 页


状况以 及2015 年4 月 2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经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等 有关 信息 。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本基金财务报表所载财务 信息根据下列依照企 业 会计 准 则 、 《 证券 投 资 基 金 会计 核 算 业 务 指 引》和 其他 相关 规定 所厘 定的主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编 制。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1 月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记账 本位 币和 编制 本财务 报表 所采 用的 货币 均为人 民币 。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金融工 具是 指形 成本 基金 的金融 资产 ( 或负 债) , 并 形成其 他单 位的 金融 负债 (或 资产 ) 或权 益工具 的合 同。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资产于初 始 确认时分为以 下两类: 以 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 计 入当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 、贷 款和 应收 款项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主要 包 括股票投资和 债 券投资 等;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本基金的金融 负债于初 始 确认时归类为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负债 和 其他金 融负 债。 本基 金目 前持有 的金 融负 债划 分为 其他金 融负 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本基金 于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一 方时 确认 一项 金融 资产或 金融 负债 。 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的股票 、债券等 , 以及不作为有 效 套期工具的衍 生工具, 按 照取得时的公 允价值作 为 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的 交 易费用在发 生时计入 当期损 益; 在持有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期间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应 当 确认为当期收 益。每日 , 本基金将以公 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5 页


的公允 价值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处置该金融资 产或金融 负 债时,其公允 价值与初 始 入账金额之间 的差额应 确 认为投资收益 , 同时调 整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当收取该金融 资产现金 流 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或 该 金融资产已转 移,且符 合 金融资产转移 的 终止确 认条 件的 ,金 融资 产将终 止确 认, 即从 本基 金账户 和资 产负 债表 内予 以转销 ; 当金融 负债 的现 时义 务全 部 或部 分已 经解 除的 ,该 金融负 债或 其一 部分 将终 止确认 ; 本基金 已将 金融 资产 所有 权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 酬转移 给转 入方 的, 终止 确 认该金 融资 产; 保留了金融资 产所有权 上 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 的 ,不终止确认 该金融资 产 ;本基金既 没有转移 也没有保留金 融资产所 有 权上几乎所有 的风险和 报 酬的,分别下 列情况处 理 :放弃了对 该金融资 产控制的,终 止确认该 金 融资产并确认 产生的资 产 和负债;未放 弃对该金 融 资产控制的 ,按照其 继续涉 入所 转移 金融 资产 的程度 确认 有关 金融 资产 ,并相 应确 认有 关负 债;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 票投 资 买入股票于成 交日确认 为 股票投资,股 票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 卖出股 票于 成交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于 成交日 结转 ;


(2) 债 券投 资 买入债券于成 交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 支付的全 部 价款扣除交易 费 用入账 ,其 中所 包含 的债 券应收 利息 单独 核算 ,不 构成债 券投 资成 本;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性还本付息 的附息债 券 ,根据其发行 价、到期 价 和发行期限按 直 线法推 算内 含票 面利 率后 ,按上 述会 计处 理方 法核 算; 卖出债 券于 成交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的 成本 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3) 权 证投 资 买入权证于成 交日确认 为 权证投资。权 证投资成 本 按成交日应支 付的全部 价 款扣除交易费 用 后入账 ; 卖出权 证于 成交 日确 认衍 生工具 投资 收益 , 卖 出权 证 的成本 按移 动加 权平 均法 于成交 日结 转 ; (4)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5 页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3) 中相 关原 则进 行计 算; (5) 回 购协 议 本基金 持有 的回 购协 议 ( 封闭式 回购 ) , 以 成本 列示 , 按 实际 利率 ( 当实 际利 率与合 同利 率差 异较小 时, 也可 以用 合同 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内 逐日计 提利 息。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公允价值,是 指市场参 与 者在计量日发 生的有序 交 易中,出售一 项资产所 能 收到或者转移 一 项负债所需支 付的价格 。 本基金以公允 价值计量 相 关资产或负债 ,假定出 售 资产或者转 移负债的 有序交易在相 关资产或 负 债的主要市场 进行;不 存 在主要市场的 ,本基金 假 定该交易在 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最有 利市场进 行 。主要市场( 或最有 利 市 场)是本基金 在计量日 能 够进入的交 易市场。 本基金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在 对该资 产或 负债 定价 时为 实现其 经济 利益 最大 化所 使用的 假设 。


在财务报表中 以公允价 值 计量或披露的 资产和负 债 ,根据对公允 价值计量 整 体而言具有重 要 意义的最低层 次输入值 , 确定所属的公 允价值层 次 :第一层次输 入值,在 计 量日能够取 得的相同 资产或负债在 活跃市场 上 未经调整的报 价;第二 层 次输入值,除 第一层次 输 入值外相关 资产或负 债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第三 层次 输入 值, 相关资 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本 基 金对在财务报 表中确认 的 持续以公允价 值计 量的 资 产和负债进行 重 新评估 ,以 确定 是否 在公 允价值 计量 层次 之间 发生 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权 证投资等 投 资金融工具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并 进 行估值 : (1)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按照 估值 日能 够取 得 的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 活跃 市场上 未经 调 整的市价作为 公允价值 ; 估值日无市价 ,但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未发生 重 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 市价确定公允 价值;如 估 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或证 券发行机 构 发生了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参 考类似投 资品种 的现 行 市 价及 重大 变化等 因素 ,调 整最 近交 易市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2) 不 存在 活跃 市场 的金 融 工具,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认同 , 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易 价格 验证 具有可靠性的 估值技术 , 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 采 用在当前情况 下适用并 且 有足够可利 用 数据和 其他信息支持 的估值技 术 ,优先使用相 关可观察 输 入值,只有在 可观察输 入 值无法取得 或取得不 切实可 行的 情况 下, 才使 用不可 观察 输入 值; (3)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金 融资 产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4) 如 有新 增 事 项, 按国 家 最新规 定估 值。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5 页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的 基 金份额总额所 对应的金 额 。由于申购和 赎回引起 的 实收基金份额 变 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 及基金赎回确 认日确认 。 上述申购和赎 回分别包 括 基金转换所 引起的转 入基金 的实 收 基 金增 加和 转出基 金的 实收 基金 减少 。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损 益平准金和未 实现损益 平 准金。已实现 损益平准 金 指在申购或赎 回 基金份 额时 , 申购 或赎 回 款项中 包含 的按 累计 未分 配的已 实现 收益/ ( 损失 ) 占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 的金额。未实 现损益平 准 金指在申购或 赎回基金 份 额时,申购或 赎回款项 中 包含的按累 计未实现 利得/ (损 失) 占 基金 净值 比例计 算的 金额 。 损 益平 准金于 基金 申购 确认 日或 基金赎 回确 认日 确 认 。 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与已 实 现损益平准金 均在“损 益 平准金”科目 中核算, 并 于期末全额转 入 “未分 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 的利 息收 入的 差额 确认利 息损 失, 列入 利息 收入减 项, 存款 利息 收入 以净额 列示 ; (2)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 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 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 应由债券发行 企业代 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的 净额 确认 ,在 债券 实际持 有期 内逐 日计 提; (3) 资 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按证券 票面 价值 与票 面利 率计算 的金 额, 扣除 应由 资 产支持 证券 发 行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 人所 得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在证 券实际 持有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按买 入返 售金 融资 产的 成本及 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与 合同 利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 , 在回 购期 内逐 日 计提; (5) 股票投资 收益/(损 失 )于卖出股票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股 票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5 页


入账; (6)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 交日 确认 ,并 按成 交总额 与其 成本 、应 收利 息的差 额入 账; (7) 衍生工具 收益/(损 失 )于卖出权证 成交日确 认 ,并按卖出权 证成交金 额 与其成本的差 额 入账; (8) 股 利收 益于 除息 日确 认 , 并按 上市 公司 宣告 的分 红 派息比 例计 算的 金额 扣除 应由上 市公 司 代扣代 缴的 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额 入账 ; (9)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损失)系本基 金持有的 采 用公允价值模 式计量的 交 易性金融资产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等公 允价 值变动 形成 的应 计入 当期 损益的 利得 或损 失; (10) 其他收 入在主要 风险 和报酬已经转 移给对方 , 经济利益很可 能流入且 金 额可以可靠计 量 的时候 确认 。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1.5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卖 出回 购证 券支 出, 按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的 成本 及实际 利率 (当 实际 利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回购 期内 逐日 计提 ; (4)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如果 影 响基金 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位 的, 则采 用待 摊或 预提的 方法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年收益 分配 次数 最多 为 12 次, 每 份基 金份 额每次收益分 配比例不 得 低于收益分 配 基准日每 份 基金份额该次 可供分配 利 润的 80% , 若《基 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2)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现金 分红 与红 利再 投资, 投资 者可 选择 现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3)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 金收益 分配 基准 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减 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5 页


6.4.4.12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 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告分部 并披露分 部 信息。经营分 部是指本 基 金内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 的 组成部分:(1) 该组 成部分能够在 日常活动 中 产生收入、发 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 分的经 营成 果 , 以 决定 向 其配置 资源 、 评价 其业 绩 ;(3) 本 基金 能够 取得 该 组成部 分的 财务 状况 、 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等 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 并且满足 一定条 件的 ,则 合并 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6.4.4.13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 会计 估计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政 策变 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会 计估 计变 更。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差 错更 正事 项。 6.4.6 税项 1 、 印 花税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 起, 调整证 券 (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税率 ,由 原先 的 3‰ 调整 为1 ‰; 经国务 院批 准, 财政 部、 国家税 务总 局研 究决 定, 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 调整由 出让 方 按 证券( 股票 )交 易印 花税 税率缴 纳印 花税 ,受 让方 不再征 收, 税率 不变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 》 的 规定 , 股 权分 置 改革过 程中 因非 流通 股股 东向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对价 而发生 的股 权转 让, 暂免征 收印 花税 。 2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 政部 、 国家 税务 总 局财税[2004]78 号 文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税收 政策 的通知 》 的 规定,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5 页


自2004 年1 月1 日 起 , 对 证券投 资基 金 (封 闭式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基 金 ) 管 理人 运 用基金 买卖 股票 、债 券的 差价收 入, 继续 免征 营业 税和企 业所 得税 ;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3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有关税收问题 的 通知》的规定 ,对基金 取 得的股票的股 息、红利 收 入、债券的利 息收入、 储 蓄存款利息 收入,由 上市公 司、 发行 债券 的企 业和银 行在 向基 金支 付上 述收入 时代 扣代 缴20% 的 个人所 得税 ; 根据财 政部 、 国 家税 务总 局、 中 国证 监会 财税[2012]85 号 文 《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 别化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有关 问题的 通知 》 的规 定, 自2013 年1 月1 日 起 , 证 券投 资基金 从公 开发 行 和转让 市场 取得 的上 市公 司股票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息 红利 所得 全 额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在 1 个 月以 上 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持股期 限超 过1 年的 , 暂 减按 25%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上 述所 得统 一适 用20% 的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税收政 策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股权 分 置改革中非流 通股股东 通 过对价方式向 流通股股 东 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 收入, 暂免 征收 流通 股股 东应缴 纳的 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 与本 基金 存在 控制关 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的 关联 方未 发生 变化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5 页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兴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工银瑞 信新 瑞分 级资 产管 理计划 基金管 理人 子公 司控 制的 结构化 主体 注:1 、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关 联方未 发生 变化 。


2、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 业务范 围内 按一 般商 业条 款订立 。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于2015 年4 月 28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会计 期间未 通过 关联 方交易 单元 进行 交易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4 月 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2,826,926.47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4,713,502.78 注: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50%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1 .5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4月28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5 年6月30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137,821.03 注: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费 率计 提。 计算 方法 如下: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5 页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会 计期 间内 未与 关联方 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债 券( 含回 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 的管 理人 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会 计期 间内 未运 用固有 资金 投资 本基 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关联 方名 称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 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 金份额 占基金 总 份额的 比 例 持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的比 例 工银瑞 信新瑞 分级资 产管理 计划 10,492,036.00 0.21% - - 注:本基金除 基金管理 人 之外的其他关 联方持有 本 基金基金份额 的交易费 用 按市场公开 的交易费 率计算 并支 付。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4 月28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77,844,619.61 1,486,500.00 注:本 年度 期末 余额 仅为 活期存 款, 利息 收入 仅为 活期存 款利 息收 入。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5 页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9 期 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9.1.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票 证券 代码 证券 名称 成功 认购日 可流 通日 流通受 限类型 认购 价格 期末估 值单价 数量 (单位 :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601012 隆基 股份 2015 年6 月 25 日 2016 年 6 月 23 日 非公开 发行流 通受限 15.30 15.31 3,267,974 50,000,002.20 50,032,681.94 - 603838 四通 股份 2015 年6 月 23 日 2015 年 7 月 1 日 新股流 通受限 7.73 7.73 1,000 7,730.00 7,730.00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300373 扬杰 科技 2015 年6 月 9 日 重大 事项 64.92 2015 年7 月 14 日 74.25 2,999,723 189,608,453.27 194,742,017.16 指数法 估值 000566 海南 海药 2015 年6 月 18 日 重大 事项 40.76 - - 3,800,000 156,733,692.93 154,888,000.00 指数法 估值 300427 红相 电力 2015 年6 月 30 日 重大 事项 64.64 - - 1,599,636 108,779,182.16 103,400,471.04 - 300228 富瑞 特装 2015 年6 月 24 日 重大 事项 79.76 2015 年7 月 30 日 81.82 507,015 53,869,770.16 40,439,516.40 指数法 估值 注:本基金因 重大事项 停 牌的股票中包 含按指数 收 益法确定公允 价值的长 期 停牌股票, 该类股票 估值采 用中 国证 券业 协会 基金估 值小 组提 供的 估值 方法, 并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对资 产净 值和 本 期净利 润的 影响 均为 人民 币-93,500,347.59 元。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5 页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于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在 交易 所市场 未持 有债 券正 回购 交易中 作为 抵押 的债 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4,463,838,221.19 82.55 其中: 股票 4,463,838,221.19 82.55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32,675,046.05 13.55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10,871,113.56 3.90 8 合计 5,407,384,380.80 100.00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金额占 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分项之 和与 合计 可能 有尾 差。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369,607,132.74 88.90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94,231,088.45 1.92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5 页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463,838,221.19 90.82 注:由 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公允价 值占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例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398 飞凯材 料 5,035,976 356,194,582.48 7.25 2 002364 中恒电 气 11,800,011 337,244,314.38 6.86 3 002056 横店东 磁 8,757,028 273,919,835.84 5.57 4 600590 泰豪科 技 15,000,047 260,550,816.39 5.30 5 300053 欧比特 4,980,925 232,111,105.00 4.72 6 002339 积成电 子 6,688,899 223,409,226.60 4.55 7 002192 *ST 路翔 7,000,006 214,970,184.26 4.37 8 300136 信维通 信 8,200,080 204,181,992.00 4.15 9 300041 回天新 材 5,470,669 196,779,963.93 4.00 10 002690 美亚光 电 5,000,081 196,353,180.87 4.00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公 司 网站的半年 度报告正 文。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5 页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364 中恒电 气 443,019,348.46 9.01 2 300398 飞凯材 料 433,109,390.46 8.81 3 002056 横店东 磁 330,676,787.42 6.73 4 600590 泰豪科 技 321,365,411.82 6.54 5 600021 上海电 力 319,138,073.67 6.49 6 300041 回天新 材 304,889,125.92 6.20 7 002192 *ST 路翔 296,044,117.30 6.02 8 002339 积成电 子 294,655,415.35 6.00 9 600143 金发科 技 265,435,389.03 5.40 10 300053 欧比特 245,464,810.97 4.99 11 002276 万马股 份 221,156,202.59 4.50 12 002690 美亚光 电 201,954,726.93 4.11 13 000009 中国宝 安 196,981,335.05 4.01 14 300373 扬杰科 技 189,608,453.27 3.86 15 300136 信维通 信 186,131,477.90 3.79 16 000566 海南海 药 185,035,468.58 3.76 17 300409 道氏技 术 177,213,111.90 3.61 18 300207 欣旺达 176,212,712.10 3.59 19 300236 上海新 阳 173,063,673.12 3.52 20 002169 智光电 气 160,823,288.42 3.27 21 002121 科陆电 子 156,989,003.02 3.19 22 002436 兴森科 技 156,252,691.56 3.18 23 300274 阳光电 源 151,446,789.20 3.08 24 600584 长电科 技 149,166,253.86 3.03 25 002335 科华恒 盛 149,107,176.85 3.03 26 000958 东方能 源 148,052,393.90 3.01 27 600525 长园集 团 147,732,995.43 3.01 28 002055 得润电 子 147,222,042.51 3.00 29 002358 森源电 气 144,445,635.99 2.94 30 600703 三安光 电 125,703,974.73 2.56 31 600171 上海贝 岭 120,308,532.71 2.45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5 页


32 300234 开尔新 材 120,085,103.50 2.44 33 300163 先锋新 材 109,341,462.25 2.22 34 300427 红相电 力 108,779,182.16 2.21 35 300200 高盟新 材 102,405,230.41 2.08 36 600835 上海机 电 99,662,674.13 2.03 注:1 、买 入包 括基 金二 级 市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 行权等 获得 的股 票 ; 2、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276 万马股 份 373,047,414.71 7.59 2 600021 上海电 力 333,218,205.21 6.78 3 000009 中国宝 安 182,544,870.23 3.71 4 300207 欣旺达 155,484,479.92 3.16 5 600525 长园集 团 133,190,398.62 2.71 6 600171 上海贝 岭 114,032,348.35 2.32 7 300274 阳光电 源 113,927,330.99 2.32 8 300234 开尔新 材 112,386,997.71 2.29 9 600835 上海机 电 112,205,953.94 2.28 10 600143 金发科 技 111,898,511.13 2.28 11 002121 科陆电 子 106,868,174.39 2.17 12 300200 高盟新 材 103,994,058.35 2.12 13 603601 再升科 技 94,057,936.21 1.91 14 300236 上海新 阳 87,310,103.60 1.78 15 300429 强力新 材 86,308,782.08 1.76 16 300163 先锋新 材 79,252,046.90 1.61 17 300428 四通新 材 77,263,113.21 1.57 18 300430 诚益通 67,022,903.70 1.36 19 601388 怡球资 源 66,961,968.80 1.36 20 600560 金自天 正 63,643,038.73 1.29 注:1 、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 场上主 动的 卖出 、换 股、 要约收 购、 发行 人回 购及 行权等 减少 的股 票 ; 2、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 易费用 。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5 页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8,702,500,703.51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294,616,111.04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7.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股指 期货 进行 投资 。 7.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7.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投 资, 也无 期间 损益。 7.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运 用国债 期货 进行 投资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5 页


7.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2.1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未出现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 在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7.12.2 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金 合同 规定的 备选 股票库 。 7.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2,085,241.24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90,945,186.2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87,439.21 5 应收申 购款 17,653,246.8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10,871,113.56


7.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可转换 债券 。 7.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7.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无。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147,683 34,260.13 652,107,715.11 12.89% 4,407,530,860.28 87.11%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5 页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720,206.85 0.01%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4 月 28 日 ) 基金 份额 总额 2,440,806,632.51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5,390,663,841.07 减: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2,771,831,898.19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 以"-" 填 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059,638,575.39 注:1 、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 申购份 额含 红利 再投 、转 换入份 额;


2、报 告期 期间 基金 总赎 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未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3 页 共 35 页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毕万英 先生 于2015 年 4 月26 日离 任工 银瑞 信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副 总经 理 , 公司 于 2015 年4 月 28 日 对外 披露 ;库 三七 先生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 离任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副总 经 理 , 公司 于2015 年6 月2 日 对 外披露 。 2 、基 金托 管人 托管 部门 : 本报告 期,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基 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大人 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无。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 基 金的 审计 机 构为 安永华 明 会计 师事 务 所( 特殊普 通 合伙 ) ,该 审计 机构 自基 金 合同 生效 日起向 本基 金提 供审 计服 务,无 改聘 情况 。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监管 部门 稽查 或行 政处罚 。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2 5,514,216,943.87 46.16% 3,917,293.07 46.96% - 长江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2 - - - - - 光大证券 2 6,432,615,588.48 53.84% 4,424,898.56 53.04% - 注:1. 券商 的选 择标 准和 程序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4 页 共 35 页


(1 ) 选择 标准 :注 重综 合 服务能 力 a)券商 财务 状况 良好 、经 营行为 规范 、风 险管 理先 进、投 资风 格与 工银 瑞信 有互补 性、 在最近 一年 内无 重大 违规 行为。 b)券商 具有 较强 的综 合研 究能力 :能 及时 、全 面、 定期提 供高 质量 的关 于宏 观、行 业、 资本市场、个 股分析的 报 告及其他丰富 全面的信 息 咨询服务;有 很强的分 析 能力,能根 据工银瑞 信所管理基金 的特定要 求 ,提供专门研 究报告; 具 有开发量化投 资组合模 型 的能力以及 其他综合 服务能 力。 c)与其 他券 商相 比, 该券 商能够 提供 最佳 交易 执行 和优惠 合理 的佣 金率 。 (2)选 择 程序 a)确定 券商 数量 :根 据以 上标准 对不 同券 商进 行考 察、选 择和 确定 。投 资研 究部门 (权 益投资部,固 定收益部 , 专户投资部, 研究部和 中 央交易室)根 据公司基 金 规模和服务 需求等因 素确定对合作 券商的数 量 ,每年根据公 司经营规 模 变化及券商评 估结果决 定 是否需要新 增或调整 合作券 商, 选定 的名 单需 经主管 投资 副总 和总 经理 审批同 意。 b)签订 委托 协议 :与 被选 择的券 商签 订委 托代 理协 议,明 确签 定协 议双 方的 公司名 称、 委托代理期限 、佣金率 、 双方的权利义 务等,经 签 章有效。委托 代理协议 一 式五份,协 议双方及 证券主 管机 关各 留存 一份 ,工银 瑞信 法律 合规 部 留 存备案 ,并 报相 关证 券主 管机关 留存 报备 。 2.券商 的评 估, 保留 和更 换程序 (1 ) 席位 的租 用期 限暂 定 为一年 ,合 同到 期 15 天 内 ,投资 研究 部门 将根 据各 券商研 究在 服务期 间的 综合 证券 服务 质量等 情况 ,进 行评 估。 (2 ) 对于 符合 标准 的券 商 ,工银 瑞信 将与 其续 约; 对于不 能达 到标 准的 券商 ,不与 其续 约,并根据券 商选择标 准 和程序,重新 选择其它 经 营稳健、研究 能力强、 综 合服务质量 高的证券 经营机 构, 租用 其交 易席 位。 (3 ) 若券 商提 供的 综合 证 券服务 不符 合要 求 , 工 银 瑞信有 权按 照委 托协 议规 定, 提前 中止 租用 其 交易席 位。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 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建投 - - - - - - 工银瑞信新材料新能源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 度报告 摘要 第 35 页 共 35 页


长江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 - 4,300,000,000.00 100.00% - -


§11 影响投 资者决策的其他重 要信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