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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双债(164814)

工银双债: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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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 瑞信 双债 增强 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二 十 八 日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01 月01 日起 至 06 月 30 日止。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工银双债增强债券 场内简称 工银双债 基金主代码 164814 基金运作方式 契 约 型 , 本 基 金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含三 年) 为本基金 的封闭期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25 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2,116,928.75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12 月 23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 可转债、信用债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策略的基础上,通过构建债券组 合以获取相对稳定的基础收益,同时,通过重点投资 可转债和信用债以及灵活把握权益类资产的投资机会 来提高基金资产的收益水平。 业绩比较基准 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40%+ 中 债 企 业 债 总 全 价 指 数 收益率×60%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低于混合 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另外,由 于本基金可转债(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和信用 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 可转债 (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 收益类资产的 30% 。 而可 转债和信用债的预期收益和风 险水平通常高于普通债券,所以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 风险水平高于普通债券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朱碧艳 王永民 联系电话 400-811-9999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customerservice@icbcc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11-9999 95566 传真 010-66583158 010-66594942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www.icbcc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金额单位: 人民 币 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1 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72,139,437.35 本期利润 58,868,465.0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42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3.03%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23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86,667,048.10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81 注:1.所述 基金业 绩 指 标不包 括持 有人认 购或 交易基 金的 各项费 用, 计入费 用后 实际收 益 水 平 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 现收益 指基 金本期 利息 收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不含 公允价 值变 动收益 ) 扣 除 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9 月25 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 的 比 较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92% 0.57% -10.95% 2.19% 10.03% -1.62% 过去三个月 6.87% 0.54% -2.57% 1.51% 9.44% -0.97% 过去六个月 13.03% 0.46% -2.35% 1.21% 15.38% -0.75% 过去一年 31.08% 0.40% 16.30% 0.94% 14.78% -0.54%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38.37% 0.31% 16.35% 0.72% 22.02% -0.41% 注: 1 、 本基金 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40%+ 中债企业债 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60 % 2 、本基金合 同生效日为 2013 年9 月25 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3 年9 月 25 日生效 。


2 、 按基金合同规定, 本基金建仓期为 6 个月。 截至 报告期末, 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 同关于投资范围及投资限制的规定: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其 中, 可 转债 (含分 离交 易的可 转换 债券) 和信 用债合 计投 资比例 不低 于固定 收益 类资产的 80% ,其中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信用债 是指 公司债 、企 业债、 短期 融资券 、商 业银行 金融 债、次 级债 、资产 支持 证券、 中 期 票 据 等企业 机构 发行的 非国 家信用 债券 ;可转 债( 含分离 交易 的可转 换债 券)的 投资 比例不 低 于 固 定 收益类资产的 30% ;股票 、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经 理 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其管 理 基 金 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6 月 21 日 ,是我国第一家由银 行直接发起设立并控股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 2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在北京。公司目 前拥有 共同 基金募 集和 管理资 格、 境外证 券投 资管理 业务 资格、 企业 年金基 金投 资管理 人 资 格 、 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全国社保基金境内投资管理人资格。 截至 2015 年6 月30 日 , 公司旗下管理 66 只公募 基金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货 币市 场基金 、工 银瑞信 精选 平衡混 合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稳健 成 长 股 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增 强 收 益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红利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工银瑞 信中 国机会 全球 配置股 票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信用添 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 瑞 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沪深 300 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上证中央企业 50 交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中小 盘成 长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全球精 选 股 票 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双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深证 红利交 易型 开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 ETF 联接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 信 添颐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主题 策略 股票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工银瑞信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中证 500 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 瑞信基 本面 量化策 略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纯债 定期开 放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 瑞 信 7 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睿智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 14 天理财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 60 天理财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2 号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增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产业 债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信用 纯债一 年定 期开放 债 券 型 证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信用纯 债两 年定期 开放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标 普全球 自 然 资 源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保本 3 号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金融地 产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双债增 强债 券型证 券 投 资 基 金、工 银瑞 信添福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信 息产 业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 信 薪 金 货币市 场基 金、工 银瑞 信纯债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绝 对收 益策略 混合 型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目标 收益一 年定 期开 放 债券 型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新财富 灵活 配置混 合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现 金快线 货币 市场基 金、 工银瑞 信添 益快线 货币 市场基 金、 工银瑞 信 高 端 制 造行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研 究精 选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医疗保 健 行 业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创新 动力股 票型 证券投 资基 金、工 银瑞 信国企 改革 主题股 票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战 略转型 主题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新 金融股 票型 证券投 资 基 金 、 工银瑞 信美 丽城镇 主题 股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工银瑞 信总 回报灵 活配 置混合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 工 银瑞信 新材 料新能 源行 业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工银 瑞信 养老产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 工 银 瑞 信丰盈 回报 灵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中证 传媒指 数分 级证券 投资 基金、 工 银 瑞 信 农业产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生态 环境行 业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工 银瑞信 互 联 网 加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财富快线货币市场基金、工银瑞信聚焦 30 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规模逾 3500 亿元 人民币。 4.1.2 基 金 经 理 ( 或 基金 经 理 小 组) 及 基 金 经理 助 理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佳 曾任本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2013 年 9 月 25 日 2015 年 6 月 8 日 10 注册会计师; 先后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部, 威泰视讯设备 (中 国) 有限公司财务部,Tricor 咨询 (北 京) 有限公司。2005 年 加入工银瑞信, 2007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 月任职于研 究部, 担任行业研究员; 曾担任固定收 益研究员;2013 年 1 月 7 日至 2015 年 6 月8 日, 担 任工银双利债券基金基金 经理;2013 年 9 月 25 日至 2015 年 6 月 8 日, 担任 工银双债增强债券型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6 月8 日, 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基金 基金经理;2014 年 7 月 30 日至 2015 年 6 月8 日, 担任工银保本 3 号混合 型 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9 月19 日起 至 2015 年 6 月 8 日,担任工银新财富灵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2 日至 2015 年 6 月 8 日, 担任工银 丰盈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 理。 李敏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 - 8 先后在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担任投资经 理, 在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 司担任高级分析师, 在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 高级业务总 监;2010 年加 入工银瑞信,曾任固定收益部研究员、 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 理;2013 年 10 月 10 日 至今,担任工 银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基金基金经 理;2014 年7 月30 日至 今, 担任工银 保本 2 号混 合型发起式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26 日起至今 , 担任工银双 债增强债券型基金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26 日起至今,担任工银保本混合型 基金基金经理。 注:1 、任职 日期说明:王佳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李敏 的任职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正式生效日期。 2 、 离任日期说明: 王佳的离任日期为公司执委会决议 正式生效日期, 从该日起不再担任本基金基 金经理


























3 、 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 相关规定 4 、本基金无 基金经理助理 4.2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等 有 关法 律法 规 及基 金合 同、招募 说明书 等有 关基金 法律 文件的 规定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 管理和 运用 基金资 产 , 在 控 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平 交 易 情 况 的 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 度 的执 行 情 况 为 了 公平 对待 各 类投 资人 , 保护 各类 投 资人 利益 , 避免 出现 不 正当 关联 交 易、 利益 输送等违 法违规行为, 公司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管 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 、 《证 券投资 基金 管理公 司公 平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等法律 法规 和公司 内部 规章, 拟定 了《公 平 交 易 管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理办法》 、 《 异常交易管理办法》 , 对公司管理的各类资产的公平对待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并 规定 对买卖 股票 、债券 时候 的价格 和市 场价格 差距 较大, 可能 存在操 纵股 价、利 益输 送等违 法 违 规 情 况进行 监控 。本 报 告期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的 原则 ,本公 司对 满足限 价条 件且对 同 一 证 券 有相同交易需求的基金等投资组合, 均采用了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 实现了公平交易; 且本基 金及 本基金 与本 基金管 理人 管理的 其他 投资组 合之 间未发 生法 律法规 禁止 的反向 交 易 及 交 叉交易。 4.3.2 异 常 交 易 行 为 的专 项 说 明 本 基 金本 报告 期 内未 出现 异 常交 易的 情 况。 本报 告 期内 ,本 公 司所 有投 资 组合 参与 的交易所 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有 4 次。 投 资组 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和 业 绩 表 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投资 策 略 和 运作 分 析 2015 年上半 年在年初经济增速下行的情况下, 稳增长政策持续发力。 央行多次下调存贷款基 准利率 和存 款准备 金率 ,并多 次降 低银行 间逆 回购中 标利 率。与 此同 时,财 政支 出提速 , 地 方 政 府债务置换积极展开。 货 币 宽松 环境 有 利于 债券 市 场, 但债 务 置换 计划 出 台增 加利 率 债供 给压 力 ,经 济数 据企稳预 期亦对长端产生压力,收益率曲线继续从平坦趋于陡峭。 受 益 于经 济改 革 转型 和互 联 网创 新, 权 益市 场上 半 年整 体趋 势 走强 ,但 进 入六 月后 , 由于前 期包括场外配资等杠杆资金积累过多,波动显著加剧。 工银双债以配置剩余期限/ 回售期限 与组合封闭期期限匹配的债券 为主, 上半年根据市场变化 调整转债仓位。 4.4.2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的业 绩 表 现 报告期内,工银双债增强的净值增长率为 13.03%,业绩比较 基准增长率为-2.35% 。 4.5 管 理 人 对 宏 观 经 济 、 证 券 市 场 及 行 业 走 势 的 简 要 展 望 展望 2015 年 下半年, 整体 宏观经济的亮点依然在结构调整, 第 三产业增速仍将领先第二产业 。 与此同 时, 受益于 政策 和金融 环境 的改善 ,房 地产市 场有 望出现 短期 复苏, 但由 于受人 口 结 构 等 因素影 响, 长期拐 点逐 渐出现 ,预 计本轮 反弹 力度和 空间 弱于以 往周 期。国 际经 济总体 保 持 弱 复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苏形势 ,出 口增速 还会 继续适 度增 长,需 要重 点关注 美国 货币政 策进 入紧缩 周期 对新兴 市 场 流 动 性的影响。 债券市场方面, 经济数据 企稳预期和地方债供给量的上升将抑制收益率曲线长端下行的空间, 货币政策持续宽松有助于改善整体信用环境, 但 经济结构转型中实体企业偿债能力仍将明显分化, 需要甄别信用资质并规避高风险个券。 权 益 市场 在当 前 经济 基本 面 基础 和政 策 环境 下仍 然 具备 投资 机 会, 但须 注 意在 波动 加剧情况 下控制仓位做好波段止盈止损。 4.6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估 值 程 序 等 事 项 的 说 明 4.6.1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4.6.1.1 职责 分工 (1 ) 参与估值小组成员为 4 人, 分 别是公司运作部负责人、 研究部负责人、 风险管理部负责 人、法律合规部负责人,组长由运作部负责人担任。 (2 ) 各部门负责人也可推荐代表各部门参与估值小组的成员, 如需更换, 由相应 部门负责人 提出。小组成员需经运作部主管副总批准同意。 4.6.1.2 专业 胜任能力及相关工作经历 小 组 由具 有多 年 从事 估值 运 作、 证券 行 业研 究、 风 险管 理及 熟 悉业 内法 律 法规 的专 家型人员 组成。 4.6.2 基金经 理 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4.6.3 参与估 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已签约 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尚 无 已签 约的 任 何定 价服 务 。本 基金 所 采用 的估 值 流程 及估 值 结果 均已 经 过会 计师 事务所鉴 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7 管 理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基 金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已达到利润分配标准,本报告期内进行了两次利润分配。 2015 年 1 月16 日刊登了 第一次分红公 告, 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600 元。 共计 派发红 利 24,727,014.69 元,权 益登记日为 2015 年1 月22 日。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2015 年 4 月15 日刊登了 第二次分红公告, 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800 元。 共计 派发红 利 32,969,352.24 元,权 益登记日为 2015 年4 月21 日。 4.8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人 对本 基 金 持 有人 数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 预警 情 形 的 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触及 2014 年8 月8 日生效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托 管 人 遵 规 守 信 情 况 声 明 本报告期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本托管人” ) 在对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以下称 “ 本基金” ) 的 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基 金合 同和托 管协 议的有 关规 定,不 存在 损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完全尽 职 尽 责 地 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托管 人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 律法 规、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协议 的规定 ,对 本基金 管理 人的投 资运 作进行 了必 要的监 督, 对基金 资产 净值的 计算 、基金 份 额 申 购 赎回价 格的 计算以 及基 金费用 开支 等方面 进行 了认真 地复 核,未 发现 本基金 管理 人存在 损 害 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 人 对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信 息 等 内 容 的 真 实 、 准 确 和 完 整 发 表 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 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投资组 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54,612,641.18 805,619.67 结算备付金


8,086,757.69 5,466,586.37 存出保证金


50,200.53 51,403.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650,991,805.30 720,119,824.21 其中:股票投资


24,659,500.00 23,161,736.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26,332,305.30 696,958,088.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27,902,427.98 应收利息


12,097,228.19 11,785,475.9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25,838,632.89 766,131,337.9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附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30,000,000.00 251,999,963.70 应付证券清算款


8,327,679.45 28,026,314.64 应付赎回款


-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6,895.44 300,937.31 应付托管费


81,838.80 80,249.9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64,740.77 106,188.07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75,638.76 58,734.30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14,791.57 64,000.00 负债合计


239,171,584.79 280,636,387.99 所 有 者 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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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基金


412,116,928.75 412,116,928.75 未分配利润


74,550,119.35 73,378,021.25 所有者权益合计


486,667,048.10 485,494,950.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25,838,632.89 766,131,337.99 注:1 、报告 截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181 元,基金份额总额 412,116,928.75 份。 2 、本基金基 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9 月25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66,411,195.25 25,920,542.37 1. 利息收入


14,214,810.38 11,558,513.4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85,150.21 1,674,499.12 债券利息收入


14,121,622.00 9,712,011.3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038.17 172,003.02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65,467,357.19 1,834,727.5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26,576,926.07 544,498.36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38,551,674.19 1,102,034.1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338,756.93 188,195.00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13,270,972.32 12,517,301.38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 10,000.00 减: 二 、费用


7,542,730.22 5,514,617.06 1 .管理人报 酬


1,805,625.40 1,554,705.76 2 .托管费


481,500.14 414,588.21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397,688.32 99,560.04 5 .利息支出


4,456,463.86 3,191,419.63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456,463.86 3,191,419.63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6 .其他费用


401,452.50 254,343.42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号 填列) 58,868,465.03 20,405,925.3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 以 “- ” 号 填 列)


58,868,465.03 20,405,925.31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 9 月25 日。 6.3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 净 值 )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 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412,116,928.75 73,378,021.25 485,494,950.0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利润) - 58,868,465.03 58,868,465.0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57,696,366.93 -57,696,366.93 五、 期末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12,116,928.75 74,550,119.35 486,667,048.10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12,116,928.75 2,184,971.84 414,301,900.5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净 - 20,405,925.31 20,405,925.31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利润)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 列) - - - 其中:1. 基 金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 款 - - -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填列 ) - -6,181,753.96 -6,181,753.96 五、 期末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值) 412,116,928.75 16,409,143.19 428,526,071.9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3 年9 月 25 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郭特 华______














______ 郭特华______














____ 朱辉 毅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工 银瑞 信双债 增强 债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 ,系 经中 国证 券 监 督管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3]220 号文 《关 于核准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批准, 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 基金合同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 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412,116,928.75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将 在封闭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 并自转型 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 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 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投资者可通过 场内和场外两种方式进行基金份额 的申购 与赎 回,存 续期 限不定 。本 基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工 银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注 册 登 记 机 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主 要投 资 于具 有良 好 流动 性的 金 融工 具, 包 括国 内依 法 发行 上市 的 股票 (含 中小板、 创 业板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权证、 资产支持证券以及 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企业债、 公司债、 短期融资券、 地方政府债、 金融债、 次级债、 可转债 (含 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国债、 中央银行票据、 中期票据、 银行存款 等固定 收益 类资产 ,股 票和权 证等 权益类 资产 ,并可 持有 由可转 债转 股获得 的股 票、因 所 持 股 票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派发以 及因 投资可 分离 债券而 产生 的权证 。法 律法规 或监 管机构 以后 允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 品 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范 围。 本基金 投资 组合资 产配 置比例 : 债 券 等 固 定收 益类资 产占 基金资 产的 比例不 低 于 80% , 其中 ,可转 债( 含分离 交易 的可转 换债券 ) 和 信 用债合计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 80% , 其中信用债是指公司债、 企业债 、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 行金 融债、 次级 债、资 产支 持证券 、中 期票据 等企 业机构 发行 的非国 家信 用债券 ; 可 转 债 ( 含分 离交易 的可 转换债 券) 的投资 比例 不低于 固定 收益类 资产 的 30% ; 股票 、权证等权 益 类 资 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20% 。 本 基金在 3 年 封闭期满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 (LOF) 后, 基金 持有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 。 本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 准为:天相可转债指数收益率 ×40%+ 中债企业债 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60% 。 6.4.2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基 础 本 财 务报 表系 按 照财 政部 颁 布的 《企 业 会计 准则 — 基本 准则 》 以及 其后 颁 布及 修订 的具体会 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 具 体会计 核算 和信息 披露 方面, 也参 考了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会 修订 并发布 的《 证券投 资 基 金 会 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制定的 《关 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 业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净 值计 价有关 事项 的通知》 、 《 证券投 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 格 式》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 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3 号< 年度报告和 半年度报告>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则 及 其 他 有关 规 定 的 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止 会计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 报 告 期 所 采 用的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与 最 近 一 期年 度 报 告 相一 致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会计估计变更请详见 6.4.5.2 的说 明。 6.4.5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估 计 变 更 以及 差 错 更 正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会计政策变更。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的 说 明 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关于发布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 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通知的规定, 本报告期本基金对 于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收 益品 种( 可转 换债 券、资 产支 持证券 和私 募债券 除外) 改 为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数据进行估值。具体参见我司于 2015 年 3 月 27 日发布的《工 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 6.4.5.3 差 错 更 正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差错更正事项。 6.4.6 税项 6.4.6.1 印花 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 调整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 调整 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调整由出让方按 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 暂免征收印花税。 6.4.6.2 营 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4 年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 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 号文 《关 于 企业 所得 税 若干 优惠 政 策的 通知 》 的规 定,对 证券 投资基 金从 证券市 场中 取得的 收入 ,包括 买卖 股票、 债券 的差价 收入 ,股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6.3 个 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 放式 证 券投 资基 金 有关 税收 问 题 的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通知》 的规 定,对 基金 取得的 股票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债 券的利 息收 入、储 蓄存 款利息 收 入 , 由 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 《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 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13 年1 月 1 日起 ,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 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1 年 ) 的, 暂减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 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 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5]103 号文《 关 于股 权分 置 试点 改革 有 关税 收政 策 问 题 的通知 》的 规定, 股权 分置改 革中 非流通 股 股 东通过 对价 方式向 流通 股股东 支付 的股份 、 现 金 等 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8]132 号《财 政 部国 家税 务 总局 关于 储 蓄存 款利 息 所 得 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 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 人所得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 在控 制 关 系 或其 他 重 大 利害 关 系 的 关联 方 发 生 变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与本基金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 基金 发 生 关 联交 易 的 各 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销售机构 注:1 、本 报告期本基金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2 、以下关联 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度 可 比 期 间的 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 交易 单 元 进 行的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1,805,625.40 1,554,705.76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728,022.28 633,664.84 注: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75%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75%/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481,500.14 414,588.21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 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 行银 行 间 同 业市 场 的 债 券(含回购) 交易 单位:人民 币元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 - - - 29,100,000.00 2,582.56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 金管 理 人 运 用固 有 资 金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与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 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 基金 管 理 人 之外 的 其 他 关联 方 投 资 本基 金 的 情 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 管的 银 行 存 款余 额 及 当 期产 生 的 利 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54,612,641.18 16,752.50 189,517.22 36,790.26 注:1 、本半 年度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2 、上年度可 比期末余额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仅为活期存款利息收入。 3 、本基金的 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 销期 内 参 与 关联 方 承 销 证券 的 情 况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和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 易事 项 的 说 明 无。 6.4.9 期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 而于 期 末 持 有的 流 通 受 限证 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 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 暂时 停 牌 等 流通 受 限 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总 额 备注 002329 皇氏 集团 2015 年6 月 12 日 重大 事项 57.76 2015 年8 月 13 日 62.53 50,000 1,574,807.00 2,888,000.00 指数法 估值 002191 劲嘉 股份 2015 年6 月 18 日 重大 事项 19.22 - - 120,000 1,262,486.00 2,306,400.00 - 注:本 基金 因重大 事项 停牌的 股票 中包含 按指 数收益 法确 定公允 价值 的长期 停牌 股票, 该 类 股 票 估值采用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小组提供的估值方法,并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对 资产净值和本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期净利润的影响均为人民币-586,000.00 元。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 回购 交 易 中 作为 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发生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未持有债 券正回 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 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30,000,000.00 元,于 2015 年 7 月 7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 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 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 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 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 和 分析 会 计 报 表需 要 说 明 的其 他 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 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24,659,500.00 3.40 其中:股票 24,659,500.00 3.40 2 固定收益投资 626,332,305.30 86.29 其中:债券 626,332,305.30 86.29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2,699,398.87 8.64 7 其他各项资产 12,147,428.72 1.67 8 合计 725,838,632.89 100.0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2 期 末 按 行 业 分 类 的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2,472,000.00 0.51 C 制造业 14,974,100.00 3.0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3,589,600.00 0.7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35,000.00 0.19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2,688,800.00 0.55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4,659,500.00 5.07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3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002329 皇氏集团 50,000 2,888,000.00 0.59 2 603993 洛阳钼业 200,000 2,472,000.00 0.51 3 600031 三一重工 250,000 2,422,500.00 0.50 4 002191 劲嘉股份 120,000 2,306,400.00 0.47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5 600755 厦门国贸 200,000 2,248,000.00 0.46 6 600271 航天信息 30,000 1,941,300.00 0.40 7 002701 奥瑞金 60,000 1,561,800.00 0.32 8 600000 浦发银行 80,000 1,356,800.00 0.28 9 600998 九州通 60,000 1,341,600.00 0.28 10 601169 北京银行 100,000 1,332,000.00 0.27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 票 投 资 组 合 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或前20 名的 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87 伊利股份 4,798,036.00 0.99 2 600109 国金证券 3,901,627.00 0.80 3 600138 中青旅 3,834,889.00 0.79 4 600373 中文传媒 3,549,075.60 0.73 5 601633 长城汽车 3,537,431.20 0.73 6 601336 新华保险 3,305,011.40 0.68 7 002241 歌尔声学 3,204,436.53 0.66 8 600031 三一重工 3,157,500.00 0.65 9 600061 国投安信 3,121,386.49 0.64 10 600016 民生银行 2,996,773.00 0.62 11 000060 中金岭南 2,703,584.09 0.56 12 600282 南钢股份 2,668,802.00 0.55 13 300218 安利股份 2,646,463.86 0.55 14 600271 航天信息 2,638,496.00 0.54 15 600755 厦门国贸 2,544,559.43 0.52 16 000513 丽珠集团 2,516,720.51 0.52 17 603993 洛阳钼业 2,356,202.71 0.49 18 603008 喜临门 2,352,916.20 0.48 19 300133 华策影视 2,180,951.80 0.45 20 002478 常宝股份 2,176,210.49 0.45 注:1 、买入 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2 、买入金额 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 额 超出 期 初 基 金资 产 净 值 2% 或前20 名的 股 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373 中文传媒 5,346,261.10 1.10 2 600887 伊利股份 5,136,068.25 1.06 3 002089 新 海 宜 5,069,396.55 1.04 4 600109 国金证券 4,503,529.00 0.93 5 002037 久联发展 4,423,719.80 0.91 6 000060 中金岭南 4,117,566.00 0.85 7 600138 中青旅 3,939,659.00 0.81 8 600061 国投安信 3,811,385.00 0.79 9 300218 安利股份 3,614,330.47 0.74 10 600282 南钢股份 3,459,513.00 0.71 11 002206 海 利 得 3,377,792.50 0.70 12 600498 烽火通信 3,370,327.00 0.69 13 601336 新华保险 3,215,550.00 0.66 14 601633 长城汽车 3,169,871.28 0.65 15 600016 民生银行 3,120,000.00 0.64 16 000513 丽珠集团 3,029,417.00 0.62 17 601318 中国平安 2,900,943.00 0.60 18 600783 鲁信创投 2,767,454.00 0.57 19 300133 华策影视 2,710,499.28 0.56 20 601588 北辰实业 2,670,840.84 0.55 注:1 、卖出 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 2 、卖出金额 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 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 成 本总 额 及 卖 出股 票 的 收 入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114,575,876.13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38,895,096.4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7.5 期 末 按 债 券 品 种 分 类 的 债 券 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31,008,000.00 6.37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31,008,000.00 6.37 4 企业债券 513,486,416.60 105.5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40,499,000.00 8.32 6 中期票据 41,227,000.00 8.47 7 可转债 111,888.70 0.02 8 其他 - - 9 合计 626,332,305.30 128.70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7.6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 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1 126018 08 江铜债 1,470,000 144,603,900.00 29.71 2 126019 09 长虹债 700,000 69,874,000.00 14.36 3 140201 14 国开 01 300,000 31,008,000.00 6.37 4 122067 11 南钢债 139,800 14,259,600.00 2.93 5 122078 11 东阳光 124,000 12,747,200.00 2.62


7.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明细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 名 权 证 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 末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国 债 期 货 交 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政 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0.2 报 告 期 末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国 债期 货 持 仓 和损 益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投资,也无期间损益。 7.10.3 本 期 国 债 期 货 投资 评 价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运用国债期货进行投资。 7.11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附 注 7.11.1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本期 未 出 现 被监 管 部 门 立案 调 查 , 或在 报 告 编 制 日 前一 年 内 受 到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 形。 7.11.2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股 票 未超 出 基 金 合同 规 定 的 备选 股 票 库 。 7.11.3 期 末 其 他 各 项 资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0,200.5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097,228.1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2,147,428.72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7.11.4 期 末 持 有 的 处 于转 股 期 的 可转 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票中 存 在 流 通受 限 情 况 的说 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 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002329 皇氏集团 2,888,000.00 0.59 重大事项 2 002191 劲嘉股份 2,306,400.00 0.47 重大事项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户 数 及 持 有 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6,865 60,031.60 31,104,943.00 7.55% 381,011,985.75 92.45%


8.2 期 末 上 市 基 金 前 十 名 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张航宇 784,900.00 8.06% 2 黄会刚 650,987.00 6.68% 3 广 发 证 券 - 广 发 - 广 发 金 管 家多添利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611,060.00 6.27% 4 广 发 证 券 资 管 - 广 发 银 行 - 广发多添富 1 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 443,283.00 4.55% 5 任宝根 418,800.00 4.30% 6 肖唯物 301,228.00 3.09% 7 任春美 258,800.00 2.66% 8 蔡玲柳 246,300.00 2.53% 9 喻达琴 244,345.00 2.51% 10 钟伟强 227,000.00 2.33%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注:以上数据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提供, 持有人为 场内持有人。 8.3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000.00 0.0002%


8.4 期 末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从 业 人 员 持 有 本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总 量 区 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9 月25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412,116,928.7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12,116,928.75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 本报告期 基金总赎回份额 -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12,116,928.75 注:1 、报告 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 2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召开持有人大会。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托 管 人 的 专 门 基 金 托 管 部 门 的 重 大 人 事 变 动 1 、基金管理 人: 毕万英先生于 2015 年 4 月 26 日离 任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我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 对外披露;库三七先生于 2015 年 5 月 29 日离任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我公司于 2015 年6 月 2 日对外 披露。 2 、基金托管 人托管部门: 2015 年 4 月 , 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事 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 及 基 金 管 理 人 、 基 金 财 产 、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 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本 基 金 的 审 计 机 构 为 安 永 华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该 审 计 机 构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起向本基金提供审计服务,无改聘情况。





10.6 管 理 人 、 托 管 人 及 其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受 稽 查 或 处 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 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租 用 证 券 公 司 交 易 单 元 的 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股 票 投资 及 佣 金 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31 页


例 中信证券 1 157,459,943.62 62.19% 143,351.72 62.86% - 国信证券 1 95,723,243.97 37.81% 84,705.55 37.14% - 民族证券 1 - - - - - 注:1.券商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1 )选择标 准:注重综合服务能力 a) 券商财务 状况良 好、 经营行 为规 范、风 险管 理先进 、投 资风格 与工 银瑞信 有互 补性、 在 最 近 一 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b) 券商具有 较强的综合研究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定期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 行业、 资本 市 场 、 个股分 析的 报告及 其他 丰富全 面的 信息咨 询服 务;有 很强 的分析 能力 ,能根 据工 银瑞信 所 管 理 基 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以及其他综合服务能力。 c) 与其他券 商相比,该券商 能够提供最佳交易执行和优惠合理的佣金率。 (2 )选择程 序 a) 确定券商 数量: 根据以上标准对不同券商进行考察、 选择和确定。 投资研究部门 (权益投资部, 固定收 益部 ,专户 投资 部,研 究部 和中央 交易 室)根 据公 司基金 规模 和服务 需求 等因素 确 定 对 合 作券商 的数 量,每 年根 据公司 经营 规模变 化及 券商评 估结 果决定 是否 需要新 增或 调整合 作 券 商 , 选定的名单需经主管投资副总和总经理审批同意。 b) 签订委托 协议: 与被 选择的 券商 签订委 托代 理协议 ,明 确签定 协议 双方的 公司 名称、 委 托 代 理 期限、 佣金 率、双 方的 权利义 务等 ,经签 章有 效。委 托代 理协议 一式 五份, 协议 双方及 证 券 主 管 机关各留存一份,工银瑞信法律合规部 留存备案,并报相关证券主管机关留存报备。 2. 券商的评 估,保留和更换程序 (1 )席位的 租用期限暂定为一年,合同到期 15 天内,投资研究部门将根据各券商研究在服务期 间的综合证券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评估。 (2 ) 对于符合标准的券商, 工银瑞信将与其续约; 对于不能达到标准的券商, 不与其续约, 并 根 据券商选择标准和程序, 重新选择其它经营稳健、 研究能力强、 综合 服务质量高的证券经营机构 , 租用其交易席位。 (3 ) 若券商提供的综合证券服务不符合要求, 工银瑞信有权按照委托协议规定 , 提前中止租用其 交易席位。 10.7.2 基 金 租 用 证 券 公司 交 易 单 元进 行 其 他 证券 投 资 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工银瑞信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 231,235,996.06 68.83% 8,678,700,000.00 95.55% - - 国信证券 104,703,811.51 31.17% 404,567,000.00 4.45% - - 民族证券 - - - - - -


§11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