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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指金融(159940)

全指金融: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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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半 年 度 报 告已 经 三 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 的 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 现、 利 润 分 配情 况 、 财 务会 计 报 告 、投 资 组 合 报告 等 内 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 不 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共 32 页 2


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 基 本情况 基金简称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 ETF 场内简称 全指金融 基金主代码 159940 交易代码 159940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3 月 23 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4,059,983.00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 即按照 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的构成及其权重构 建指数化投资组合, 并根 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的调 整。 本基金投 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值的 95% 。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全指金融地产 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 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 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 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 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王永民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10-66594896 电子邮箱 dxj@gf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66 传真 020-89899158 010-66594942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广场 南塔 31-33 楼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共 32 页 3


主 要财 务指 标 和 基金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报 告 期 (2015 年 3 月 23 日 ( 基 金合同 生 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5,908,917.51 本期利润 6,040,205.7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5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4.61%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61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6,504,115.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539 注:(1 )本 基金合同 2015 年 3 月 23 日生效,至披露时点未满半年。 (2 ) 所述基 金财务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和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4 ) 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为 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4.04% 3.36% -3.53% 3.37% -0.51% -0.01% 过去三个月 -4.66% 2.54% 4.62% 2.64% -9.28% -0.10%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4.61% 2.40% 7.26% 2.56% -11.87% -0.16% 注: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指金融地产指数。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共 32 页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 年 3 月 23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注:1 、本基 金合同 2015 年 3 月 23 日 生效,至披露时点未满一年。 2 、 本基金建 仓期为基金合同生效后 3 个月, 建仓 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有关规 定。 4


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 号文批准, 于 2003 年 8 月 5 日成立 ,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 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 海 香 江 金 融控 股 集 团 有限 公 司 、 康美 药 业 股 份有 限 公 司 和广 州 科 技 金融 创 新 投 资控 股 有 限 公司 。 公 司 拥 有 公 募基 金 、 社 保基 金 投 资 管理 人 、 受 托管 理 保 险 资金 投 资 管 理人 、 合 格 境内 机 构 投 资者 境 外 证券投资管理(QDII )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 本 基 金 管 理人 在 董 事 会下 设 合 规 及风 险 管 理 委员 会 、 薪 酬与 资 格 审 查委 员 会 、 战略 规 划 委 员会 三个专业委员会。 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 24 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人 力 资 源 部、 监 察 稽 核部 、 基 金 会计 部 、 注 册登 记 部 、 信息 技 术 部 、中 央 交 易 部、 规 划 发 展部 、 研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共 32 页 究 发 展 部 、权 益 投 资 一部 、 权 益 投资 二 部 、 固定 收 益 部 、数 量 投 资 部、 量 化 投 资部 、 另 类 投资 部 、 数据策略投资部、 国际业务部、 产品营销管理部、 互联网金融部 (下辖杭州理财中心) 、 北京办事处、 北 京 分 公 司、 广 州 分 公司 、 上 海 分公 司 。 此 外, 还 出 资 设立 了 广 发 国际 资 产 管 理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子 公司) 、瑞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七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广发 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广发货币市场 基 金 、 广 发聚 丰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策略 优 选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大 盘 成 长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证 5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广发内 需 增 长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全球 精 选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行 业 领 先 股票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 金 、 广 发聚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制造 业 精 选 股票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聚 财 信 用债 证 券 投资基金、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 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美国 房 地 产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集 利 一 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 趋 势 优选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聚 优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天 天 红 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 发 现 金 宝场 内 实 时 申赎 货 币 市 场基 金 、 广 发全 球 医 疗 保健 指 数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成 长 优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钱袋 子 货 币 市场 基 金 、 广发 天 天 利 货币 市 场 基 金、 广 发 集 鑫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竞争 优 势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新动 力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 数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中 证 全 指医 药 卫 生 交易 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中 证 全 指信 息 技 术 交 易 型 开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全 指 信 息 技术 交 易 型 开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发 起 式 联接基金、 广 发 对 冲 套利 定 期 开 放混 合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中 证 养 老 产业 指 数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全 指 金 融 地产 交 易 型 开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环 保 产 业 指数 型 证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共 32 页 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聚 安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纳 斯 达克 生 物 科 技指 数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 聚 宝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聚 惠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中证 全 指 可 选消 费 交 易 型 开 放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发 起 式 联接 基 金 、 广发 中 证 全 指医 药 卫 生 交易 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发 起 式 联 接基 金 、 广 发安 心 回 报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安 泰 回 报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聚 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 全指 能 源 交 易型 开 放 式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和 广 发中 证 全 指 原材 料 交 易 型开 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 2262.47 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 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陆志明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广发中 小板 300ETF 及联接基金的 基金经理;广 发深 100 指数 分级基金的基 金经理;广发 中证全指可选 消费 ETF ;广 发百发 100 指 数基金的基金 经理;广发中 证全指信息技 术 ETF 及联 接 基金的基金经 理;广发可选 消费联接基金 的基金经理; 广发医药卫生 联接基金的基 金经理;广发 中证全指能源 ETF 基金的基 金经理;广发 中证全指原材 料 ETF 基金 的 2015-03-2 3 - 16 年 男, 中国籍, 经济学硕士, 持有基 金业执业资格证书,1999 年 5 月 至 2001 年 5 月在大鹏证券有限公 司任研究员,2001 年 5 月至 2010 年 8 月在深 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 任部门总监,2010 年 8 月 9 日至 今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 投资部总经理,2011 年 6 月 3 日 起任广发中 小板 300 交 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1 年 6 月 9 日起任广发中小板 300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联 接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2012 年 5 月 7 日起 任广发深证 100 指数 分级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4 年 6 月 3 日起任 广发中证全 指可选消 费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0 月 30 日起 任广发百发 100 指数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 年 12 月 1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 生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 8 日起任 广发中证全 指信息技 术 ETF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1 月 29 日起 任广发中证全指信息 技术 ETF 联 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3 月 23 日起任广发 中证全 指金融地产 ETF 基 金 的 基 金 经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共 32 页 基金经理;数 量投资部总经 理 理, 2015 年 4 月 15 日起 任广发可 选消费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5 年 5 月 6 日起 任广发医药卫生联接 基金的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25 日起任广发中证全指能源 ETF 和 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 ETF 基金的 基金经理。 注:1.“ 任职日期” 和“ 离职日期” 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 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 《广发 中 证 全 指 金融 地 产 交 易型 开 放 式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基 金 合同 》 和 其 他有 关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勤勉 尽 责 的 原则 管 理 和 运用 基 金 资 产, 在 严 格 控制 风 险 的 基础 上 , 为 基金 份 额 持 有人 谋 求 最大利益。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建立 科 学 、 制衡 的 投 资 决策 体 系 , 加强 交 易 分 配环 节 的 内 部控 制 , 并 通过 实 时 的 行为 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 投 资 决 策的 内 部 控 制方 面 , 公 司制 度 规 定 投资 组 合 投 资的 股 票 必 须来 源 于 备 选股 票 库 , 重点 投 资 的 股 票必 须 来 源 于核 心 股 票 库。 公 司 建 立了 严 格 的 投资 授 权 制 度, 投 资 组 合经 理 在 授 权范 围 内 可以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在交易过程中, 中央交易部按照“ 时 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 的原则, 公平分配投资指令。 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 投 资 交 易 系统 对 投 资 交易 过 程 进 行实 时 监 控 及预 警 , 实 现投 资 风 险 的事 中 风 险 控制 ; 稽 核 岗通 过 对 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公 平交 易 制 度 总体 执 行 情 况良 好 , 不 同的 投 资 组 合受 到 了 公 平对 待 , 未 发生 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 公 司 原 则上 禁 止 不 同投 资 组 合 之间 ( 完 全 按照 有 关 指 数的 构 成 比 例进 行 证 券 投资 的 投 资 组合 除 外 ) 或 同一 投 资 组 合在 同 一 交 易日 内 进 行 反向 交 易 。 如果 因 应 对 大额 赎 回 等 特殊 情 况 需 要进 行 反 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共 32 页 本 投 资 组 合为 完 全 按 照有 关 指 数 的构 成 比 例 进行 证 券 投 资的 投 资 组 合。 本 报 告 期内 , 本 投 资组 合 与 本 公 司管 理 的 其 他投 资 组 合 发生 过 同 日 反向 交 易 的 情况 , 但 成 交较 少 的 单 边交 易 量 不 超过 该 证 券当日成交量的 5% 。这 些交易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的嫌疑。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1 )投资策 略 作为 ETF 基金, 本基金将继续秉承指数化被动投资策略, 积极应对成份股调整、 基金申购赎回 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进一步降低基金的跟踪误差。 (2 )运作分 析 报告期内,本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正常,运作过程中未发生风险事件。 报告期内, 本基金跟踪误差来源主要是申购、 赎回和成份股调整因素, 作为 ETF 基金, 申购赎 回因素对本基金跟踪误差的影响较小。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4.61% ,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7.26%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今年上半年,在经济改革等因素的预期下,市场走出了波澜壮阔的上涨行情,但在 2 季度末, 受 资 金 流 动性 并 非 很 充裕 , 政 府 清场 外 配 资 ,中 小 股 票 估值 过 高 , 希腊 债 务 问 题迟 迟 没 有 明 朗等因 素 的 影 响 ,市 场 可 谓 内忧 外 患 , 出现 了 前 所 未有 的 快 速 深度 回 调 , 随着 政 府 强 有力 的 救 市 措施 , 市 场 逐 渐 企 稳。 展 望 下 半年 , 政 府 会逐 步 落 实 经济 改 革 的 各项 措 施 , 未来 经 济 有 望健 康 持 续 发展 。 金 融地产作为蓝筹股,目前估值依然很低,是价值投资者的最佳选择。 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公 司 设 有 估值 委 员 会 ,按 照 相 关 法律 法 规 和 证监 会 的 相 关规 定 , 负 责制 定 旗 下 基金 投 资 品 种的 估 值 原 则 和估 值 程 序 ,并 选 取 适 当的 估 值 方 法, 经 公 司 管理 层 批 准 后方 可 实 施 。估 值 委 员 会的 成 员 包 括 : 公 司分 管 投 研 、估 值 的 副 总经 理 、 督 察长 、 投 资 管理 部 负 责 人、 研 究 发 展部 负 责 人 、金 融 工 程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 发 生 了 影响 估 值 政 策和 程 序 的 有效 性 及 适 用性 的 情 况 后及 时 修 订 估值 方 法 , 以保 证 其 持 续适 用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共 32 页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 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 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 化、 证 券 发 行 机构 重 大 事 件等 可 能 对 估值 产 生 重 大影 响 的 因 素, 向 估 值 委员 会 提 出 估值 建 议 , 确保 估 值 的 公 允 性 。金 融 工 程 部负 责 提 供 有关 涉 及 模 型的 技 术 支 持。 监 察 稽 核部 负 责 定 期对 基 金 估 值程 序 和 方 法 进 行 核查 , 确 保 估值 委 员 会 的各 项 决 策 得以 有 效 执 行。 以 上 所 有相 关 人 员 具备 较 高 的 专业 能 力 和 丰 富 的 行业 从 业 经 验。 为 保 证 基金 估 值 的 客观 独 立 , 基金 经 理 不 参与 估 值 的 具体 流 程 , 但若 存 在 对 相 关 投 资品 种 估 值 有失 公 允 的 情况 , 可 向 估值 委 员 会 提出 意 见 和 建议 。 各 方 不存 在 任 何 重大 利 益 冲 突 , 一 切以 维 护 基 金持 有 人 利 益为 准 则 。 本基 金 管 理 人已 与 中 央 国债 登 记 结 算有 限 责 任 公司 、 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中“ 基 金 收 益 与 分 配” 之“ ( 三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原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本 报 告 期 内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本托管人” ) 在 广 发 中 证 全 指 金 融 地 产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 以 下 称“ 本 基 金” ) 的 托 管 过 程 中 , 严 格 遵 守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法 规 、 基 金合 同 和 托 管协 议 的 有 关规 定 , 不 存在 损 害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利 益 的 行 为, 完 全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托 管 人根 据 《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法》 及 其 他 有关 法 律 法 规、 基 金 合 同和 托 管 协 议的 规 定 , 对 本基 金 管 理 人的 投 资 运 作进 行 了 必 要的 监 督 , 对基 金 资 产 净 值 的 计 算 、基 金 份 额 申购 赎 回 价 格 的 计 算以 及 基 金 费用 开 支 等 方面 进 行 了 认真 地 复 核 ,未 发 现 本 基金 管 理 人 存在 损 害 基 金份 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 人对本 半 年 度报告 中 财 务信息 等 内 容的真 实 、 准确和 完 整 发表意 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注: 财务会计报告中的“ 金融 工具风险及管理” 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 、 投资组合报告等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共 32 页 6 半 年 度 财务会 计 报 告(未 经 审 计) 6.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2,185,881.76 结算备付金 50,399.81 存出保证金 535,387.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154,353,018.17 其中:股票投资 154,353,018.1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640.2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53,077.04 资产总计 157,178,404.35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79,227.78 应付托管费 15,845.5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交易费用 442,484.16 应交税费 -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共 32 页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36,730.91 负债合计 674,288.41 所 有 者 权益: - 实收基金 164,059,983.00 未分配利润 -7,555,867.06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156,504,115.94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总计 157,178,404.35 注:1. 报告截 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9539 元, 基金 份额总额 164,059,983.00 份。 2. 本会计期间 为 2015 年 3 月 23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3 月 23 日 ( 基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7,370,713.72 1. 利息收入 762,609.5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762,609.5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 列) 16,471,953.2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948,101.0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 - 股利收益 1,523,852.14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 列) -9,868,711.80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 填列) 4,862.79 减 : 二 、费用 1,330,508.01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共 32 页 1 .管理人报 酬 514,016.08 2 .托管费 102,803.21 3 .销售服务 费 - 4 .交易费用 551,204.85 5 .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其他费用 162,483.87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6,040,205.71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6,040,205.71 6.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 3 月 23 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3 月 23 日( 基 金合 同 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79,059,983.00 - 579,059,983.00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6,040,205.71 6,040,205.7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号填列) -415,000,000.00 -13,596,072.77 -428,596,072.7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 - - 2. 基金赎回款 -415,000,000.00 -13,596,072.77 -428,596,072.7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64,059,983.00 -7,555,867.06 156,504,115.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共 32 页 6.4 报 表 附注 6.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1. 基金募集成 立 广 发 中 证 全 指 金 融 地 产 交 易 型 开 放 式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3]1262 号 《关于核准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 基 金 募 集的 批 复 》 核准 , 由 广 发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依 照《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运 作 管 理 办法 》 等 有 关规 定 和 《 广发 中 证 全 指金 融 地 产 交易 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金合同》(“ 基金合同”) 发起, 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 募集成立。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5 年 2 月 25 日起 至 2015 年 3 月 13 日,本 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 期限不定,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059,983.00 元, 有效认购户数为 9,220 户。 其中 , 认购资金在 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共计人民币 45,575.00 元, 折合基金份额 45,575.00 份,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 计 入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的 基 金 账 户。 本 基 金 募集 资 金 经 德勤 华 永 会 计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伙 ) 验 资。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运 作 管 理 办法 》 和 基 金合 同 等 有 关规 定 , 本 基 金的 投 资 范 围包 括 : 中 证全 指 金 融 地产 指 数 的 成份 股 、 备 选成 份 股 。 可少 量 投 资 于非 成 份 股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 新股、 债券、 权证、 股指期货、 货 币 市 场 工 具及 及 经 中 国证 监 会 批 准的 允 许 本 基金 投 资 的 其它 金 融 工 具。 本 基 金 投资 于 标 的 指数 成 份 股、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5% ,但因法 律法规的规定而受限制的情形除外。本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全指金融地产指数。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简称“ 企 业会计准则”)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关 于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 同 时 在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和 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 基 金 财 务报 表 的 编 制符 合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和 中国 证 监 会 发布 的 关 于 基金 行 业 实 务操 作 的 有 关规 定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 3 月 23 日(基 金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共 32 页 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重要 会计 政 策 和会计 估 计 6.4.4.1 会计年 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 即每年 1 月 1 日 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会 计期间为 2015 年 3 月 23 日(基金 合同生效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 6.4.4.2 记 账本位 币 本基金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6.4.4.3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分 类 1. 金融资产 的分类 根 据 本 基 金的 业 务 特 点和 风 险 管 理要 求 , 本 基金 将 所 持 有的 金 融 资 产在 初 始 确 认时 划 分 为 以公 允 价 值 计 量且 其 变 动 计入 当 期 损 益的 金 融 资 产和 贷 款 及 应收 款 项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投资( 主要为权证投资) 等, 其 中股票投资和债 券 投 资 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作 为 交 易 性金 融 资 产 列报 , 衍 生 工具 投 资 在 资产 负 债 表 中作 为 衍 生 金融 资 产 列报。 本 基 金 持 有的 各 类 应 收款 项 、 买 入返 售 金 融 资产 等 在 活 跃市 场 中 没 有报 价 、 回 收金 额 固 定 或可 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 2. 金融负债 的分类 根 据 本 基 金的 业 务 特 点和 风 险 管 理要 求 , 本 基金 将 持 有 的金 融 负 债 在初 始 确 认 时全 部 划 分 为其 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各类应付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6.4.4.4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初 始确认 、 后 续计量 和 终 止确认 金 融 资 产 或金 融 负 债 于本 基 金 成 为金 融 工 具 合同 的 一 方 时, 于 交 易 日按 公 允 价 值在 资 产 负 债表 内 确 认 。 以公 允 价 值 计量 且 其 变 动计 入 当 期 损益 的 金 融 资产 , 取 得 时发 生 的 相 关交 易 费 用 计入 当 期 损 益 ; 支 付的 价 款 中 包含 已 宣 告 但尚 未 发 放 的现 金 股 利 或债 券 起 息 日或 上 次 除 息日 至 购 买 日止 的 利 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 公 允 价 值计 量 且 其 变动 计 入 当 期损 益 的 金 融资 产 按 照 公允 价 值 进 行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动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共 32 页 形 成 的 利 得或 损 失 以 及与 该 等 金 融资 产 相 关 的股 利 和 利 息收 入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应收 款 项 和 其他 金 融 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的金 融资产,予 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 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 该金融资产 已 转 移 , 虽然 本 基 金 既没 有 转 移 也没 有 保 留 金融 资 产 所 有权 上 几 乎 所有 的 风 险 和报 酬 , 但 是放 弃 了 对该金 融 资产 控 制 。 金融 负 债 的 现时 义 务 全 部或 部 分 已 经解 除 的 , 才能 终 止 确 认该 金 融 负 债或 其 一 部分。 1.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按股票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 股 权 分 置改 革 而 获 得的 非 流 通 股股 东 支 付 的现 金 对 价 ,于 股 权 分 置实 施 复 牌 日冲 减 股 票 投资 成本; 股票持有期间获得的股票股利( 包括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及因股权分置改革而获得的股 票,于除息日按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数及送股或转增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股票数量。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卖出股票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2) 债券投资 买 入 债 券 于交 易 日 按 债券 的 公 允 价值 入 账 , 相关 交 易 费 用直 接 计 入 当期 损 益 , 上述 公 允 价 值不 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 配 售 及 认 购新 发 行 的 分离 交 易 可 转换 债 券 , 于实 际 取 得 日按 照 估 值 方法 对 分 离 交易 可 转 换 债券 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债券部分的成本。 买 入 央 行 票据 和 零 息 债券 视 同 到 期一 次 还 本 付息 的 附 息 债券 , 根 据 其发 行 价 、 到期 价 和 发 行期 限推算内含利率后,逐日确认债券利息收入。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卖出债券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成本。 (3)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获赠的权证( 包括配股权证) ,在除权 日按照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确定增加的权证数量 , 成本为零。 配 售 及 认 购新 发 行 的 分离 交 易 可 转换 债 券 而 取得 的 权 证 ,于 实 际 取 得日 按 照 估 值方 法 对 分 离交 易可转换债券的认购成本进行分摊,确定应归属于权证部分的成本。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权证投资收益。卖出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2. 贷款及应 收款项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共 32 页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为 本基 金 按 照 返售 协 议 约 定先 买 入 再 按固 定 价 格 返售 证 券 等 金融 资 产 所 融出 的资金。 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 产 按 交易 日 应 支 付或 实 际 支 付的 全 部 价 款入 账 , 相 关交 易 费 用 计入 初 始 确 认金 额。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返售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3. 其他金融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 出 回 购 金融 资 产 款 为本 基 金 按 照回 购 协 议 先卖 出 再 按 固定 价 格 买 入票 据 、 证 券等 金 融 资 产所 融入的资金。 卖 出 回 购 金融 资 产 款 于交 易 日 按 照应 收 或 实 际收 到 的 金 额入 账 , 相 关交 易 费 用 计入 初 始 确 认金 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于回购日按账面余额结转。 6.4.4.5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估 值原则 公 允 价 值 是指 市 场 参 与者 在 计 量 日发 生 的 有 序交 易 中 , 出售 一 项 资 产所 能 收 到 或者 转 移 一 项负 债 所 需 支 付的 价 格 。 本基 金 对 以 公允 价 值 进 行后 续 计 量 的金 融 资 产 与金 融 负 债 根据 对 计 量 整体 具 有 重 大 意 义 的最 低 层 次 的输 入 值 确 定公 允 价 值 计量 层 次 。 第一 层 次 输 入值 是 在 计 量日 能 够 取 得的 相 同 资 产 或 负 债在 活 跃 市 场上 未 经 调 整的 报 价 ; 第二 层 次 输 入值 是 除 第 一层 次 输 入 值外 相 关 资 产或 负 债 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针对本基金投资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如下原则进行公允价值估值: 1) 对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投 资 品 种 , 如 估 值 日 有 市 价 的 , 采 用 市 价 确 定 公 允 价 值 ; 估 值 日 无 市 价 , 且 最 近 交 易日 后 经 济 环境 未 发 生 重大 变 化 且 证券 发 行 机 构未 发 生 影 响证 券 价 格 的重 大 事 件 的, 采 用 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 对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投 资 品 种 , 如 估 值 日 无 市 价 且 最 近 交 易 日 后 经 济 环 境 发 生 了 重 大 变 化 或 证 券 发 行 机 构发 生 了 影 响证 券 价 格 的重 大 事 件 或基 金 管 理 人估 值 委 员 会认 为 必 要 时, 应 参 考 类似 投 资 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3) 当 投 资 品 种 不 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 基 金 管 理 人 估 值 委 员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 采 用 市 场 参 与 者 普 遍 认 同 , 且 被 以往 市 场 实 际交 易 价 格 验证 具 有 可 靠性 的 估 值 技术 , 确 定 投资 品 种 的 公允 价 值 。 估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悉 情 况 并 自愿 交 易 的 各方 最 近 进 行的 市 场 交 易中 使 用 的 价格 、 参 照 实质 上 相 同 的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折 现 法 和 期权 定 价 模 型等 。 采 用 估值 技 术 时 ,尽 可 能 最 大程 度 使 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共 32 页 4) 对于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 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 券 除 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所提供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另有规定的除外。 6.4.4.6 金 融资产 和 金 融负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基 金 具有 抵 销 已 确认 金 融 资 产和 金 融 负 债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执 行 该 种 法定 权 利 , 同时 本 基 金 计 划以 净 额 结 算或 同 时 变 现该 金 融 资 产和 清 偿 该 金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以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在 资 产 负 债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金 融 负 债 在资 产 负 债 表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互抵销。 6.4.4.7 实 收基金 实 收 基 金 为对 外 发 行 基金 份 额 所 对应 的 金 额 。申 购 及 赎 回等 引 起 的 实收 基 金 的 变动 分 别 于 上述 各交易确认日认列。 6.4.4.8 损 益平准 金 损 益 平 准 金指 申 购 及 赎回 等 事 项 导致 基 金 份 额变 动 时 , 相关 款 项 中 包含 的 未 分 配利 润 。 根 据交 易申请日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各自占基金净值的比例, 损益平准金分为已实现 损 益 平 准 金和 未 实 现 损益 平 准 金 。损 益 平 准 金于 基 金 申 购确 认 日 或 基金 赎 回 确 认日 认 列 , 并于 期 末 全额转入利润分配( 未分配利润)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 认和 计 量 1. 利息收入 (1)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2) 除贴息债外的债券利息收入在持有债券期内, 按债券的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 适 用 情 况 下由 债 券 发 行企 业 代 扣 代缴 的 个 人 所得 税 后 的 净额 , 逐 日 确认 债 券 利 息收 入 。 贴 息债 视 同 到 期 一 次 性还 本 付 息 的附 息 债 , 根据 其 发 行 价、 到 期 价 和发 行 期 限 推算 内 含 利 率后 , 逐 日 确认 债 券 利息收入。 (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按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在返售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提, 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 投资收益 (1) 股 票 投 资 收 益 于 交 易 日 按 卖 出 股 票 交 易 日 的 成 交 总 额 扣 除 应 结 转 的 股 票 投 资 成 本 的 差额确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共 32 页 认。 (2) 债 券 投 资 收 益 于 交 易 日 按 卖 出 债 券 交 易 日 的 成 交 总 额 扣 除 应 结 转 的 债 券 投 资 成 本 与 应 收 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确认。 (3) 衍 生 工 具 投 资 收 益 于 交 易 日 按 交 易 日 的 成 交 总 额 扣 除 应 结 转 的 衍 生 工 具 投 资 成 本 后 的 差 额 确认。 (4) 股 利 收 入 于 除 息 日 按 上 市 公 司 宣 告 的 分 红 派 息 比 例 计 算 的 金 额 扣 除 由 上 市 公 司 代 扣 代 缴 的 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于估值日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负债的公允 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确认,并于相关金融资产/ 负债卖出或到期时转出计入投资 收益。 当本基金申购对价中包含可以现金替代时, 在本基金补足可以现金替代成分股票( 或采取强制退 款) 之前, 该股票估值日与申购日估值的差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并于补入 被替代股票的实际 买入日或强制退款计算日转出计入其他收入。 6.4.4.10 费 用的 确 认 和计量 1. 本基金的 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5% 的 年费率逐日计提。 2. 本基金的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0.1% 的 年费 率逐日计提。 3.


本基金的 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03% 的年费率计提。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交 易 费 用 发 生 时 按 照 确 定 的 金 额 计 入 交易费用。 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按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摊余成本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计 提,若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则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 6.4.4.11 基 金的 收 益 分配政 策 1. 当基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超过 标的 指数同 期增 长率达到 1% 以上时 ,可 进行收 益分 配。在 收 益 评 价 日 , 基金 管 理 人 对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和标 的 指 数 同期 增 长 率 进行 计 算 , 计算 方 法 参 见《 招 募 说明书》 ; 2. 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尽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 益 分 配 。 基于 本 基 金 的性 质 和 特 点, 本 基 金 收益 分 配 不 须以 弥 补 浮 动亏 损 为 前 提, 收 益 分 配后 有 可 能 使 除 息 后的 基 金 份 额净 值 低 于 面值 ; 在 符 合基 金 收 益 分配 条 件 的 前提 下 , 本 基金 收 益 每 年最 多 分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共 32 页 配 12 次; 3. 本基金的 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4. 《基金合同 》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 行收益分配; 5. 每一基金 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 法律法规 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4.12 分 部报 告 根 据 本 基 金的 内 部 组 织机 构 、 管 理要 求 及 内 部报 告 制 度 ,本 基 金 整 体为 一 个 报 告分 部 , 且 向管 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及计量基础一致。 6.4.5 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变 更 以及差 错 更 正的说 明 6.4.5.1 会 计政策 变 更 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计 变 更 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6.4.5.3 差 错更正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 、2008 年 9 月 18 日 《上 海、 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工 作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从 证 券 市 场 中 取 得 的 收 入 , 包 括 买 卖 股 票 、 债 券 的 差 价 收 入 , 股 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2 页 3. 对基金取 得的股票股息、 红利收入, 由上市公司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 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股 息 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 至 1 年( 含 1 年) 的,暂减按 50% 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 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取 得的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 20%的个 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 从事 A 股买卖,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 起,出让方按 0.10% 的 税率缴纳证券( 股票) 交 易印花税,受让方不再缴纳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 6. 基 金 作 为 流 通 股 股 东 在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过 程 中 收 到 由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的 股 份 、 现 金 等 对 价 , 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 方关 系 6.4.7.1 本 报告 期 存 在控制 关 系 或其他 重 大 利害关 系 的 关联方 发 生 变化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 期 与 基金发 生 关 联交易 的 各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 基金管理人、 注册登 记与 过户机构、直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母公司、代销机构


6.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6.4.8.1.1 股票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应支 付 关 联方的 佣 金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2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报告期末无应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6.4.8.2 关联方 报 酬 6.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3 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514,016.08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50% 年 费率 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5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3 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2,803.21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 的 年费 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 =E× 0.1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与关联交易对手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2 页 6.4.8.4 各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告 期 内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固 有 资 金投资 本 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 期 末 除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 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本报告期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3 月2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185,881.76 267,878.10 注: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 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 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估 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 盘单 价 数量 ( 单位: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 估值总额 备注 00041 6 民生控 股 2015-05 -29 重大事 项 17.52 - - 28,100.00 340,607.59 492,312.00 - 00073 2 泰禾集 团 2015-06 -25 重大事 项 34.20 2015-0 7-02 30.78 12,800.00 431,362.09 437,760.00 - 00088 2 华联股 份 2015-06 -04 重大事 项 8.78 - - 33,300.00 183,557.92 292,374.00 - 00097 9 中弘股 份 2015-05 -25 重大事 项 6.04 - - 78,400.00 364,719.66 473,536.00 -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2 页 60009 4 大名城 2015-06 -26 重大事 项 20.25 2015-0 8-05 18.23 11,541.00 242,894.88 233,705.25 - 60064 3 爱建股 份 2015-06 -30 重大事 项 16.73 - - 34,950.00 544,288.91 584,713.50 - 60080 7 天业股 份 2015-06 -30 重大事 项 21.31 2015-0 8-14 19.18 9,400.00 273,467.00 200,314.00 - 6.4.9.3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6.4.9.3.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无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 购证券款,无抵押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 金融 资 产 和 负债 主 要 包 括应 收 款 项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 值 接 近 于公 允价值。 (b)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 基 金 对 以公 允 价 值 进行 后 续 计 量的 金 融 资 产与 金 融 负 债根 据 对 计 量整 体 具 有 重大 意 义 的 最低 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参见附注 6.4.4.5 。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工 具 中 属 于 第 一 层 级 的 余 额 为 151,638,303.42 元,属于第 二层级的余额为 2,714,714.75 元,无 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iii) 公允价值 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易 所 上 市 的股 票 和 债 券, 若 出 现 重大 事 项 停 牌、 交 易 不 活跃 、 或 属 于非 公 开 发 行等 情 况 , 本 基金 分 别 于 停牌 日 至 交 易恢 复 活 跃 日期 间 、 交 易不 活 跃 期 间及 限 售 期 间将 相 关 股 票和 债 券 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二层级或第三层级, 上述事项解除时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级。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2 页 无。 (2) 除公允价值估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 合报 告 7.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1 权益投资 154,353,018.17 98.20 其中:股票 154,353,018.17 98.20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36,281.57 1.42 7 其他各项资产 589,104.61 0.37 8 合计 157,178,404.35 100.00 注:上表中的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而 7.2 的 合计项不含可退替代款估值增值。


7.2 期 末 按行业 分 类 的股票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81,016.00 0.12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2 页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121,228,883.36 77.46 K 房地产业 31,651,473.81 20.22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70,774.00 0.17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1,020,871.00 0.65 合计 154,353,018.17 98.63 7.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 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160,193 13,126,214.42 8.39 2 600036 招商银行 541,099 10,129,373.28 6.47 3 600000 浦发银行 474,583 8,048,927.68 5.14 4 600016 民生银行 769,757 7,651,384.58 4.89 5 600030 中信证券 272,300 7,327,593.00 4.68 6 601166 兴业银行 362,956 6,260,991.00 4.00 7 600837 海通证券 264,000 5,755,200.00 3.68 8 000002 万


科A 331,240 4,809,604.80 3.07 9 601328 交通银行 550,700 4,537,768.00 2.90 10 601818 光大银行 687,900 3,687,144.00 2.36 注 : 投 资 者欲 了 解 本 报告 期 末 基 金投 资 的 所 有股 票 明 细 ,应 阅 读 登 载于 基 金 管 理人 网 站 的 半年 度 报 告正文。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2 页 7.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7.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51,063,092.08 32.63 2 600036 招商银行 35,439,555.73 22.64 3 600016 民生银行 33,918,763.71 21.67 4 600030 中信证券 33,154,765.00 21.18 5 601166 兴业银行 27,829,258.94 17.78 6 600837 海通证券 25,973,782.00 16.60 7 600000 浦发银行 24,857,458.54 15.88 8 000002 万


科A 16,875,633.83 10.78 9 000001 平安银行 13,940,388.28 8.91 10 601328 交通银行 13,338,373.00 8.52 11 601818 光大银行 13,161,991.07 8.41 12 601601 中国太保 12,507,372.78 7.99 13 601288 农业银行 12,351,293.00 7.89 14 601398 工商银行 11,936,681.00 7.63 15 600999 招商证券 11,042,250.49 7.06 16 601688 华泰证券 10,620,342.71 6.79 17 000166 申万宏源 10,067,423.96 6.43 18 600048 保利地产 9,883,554.00 6.32 19 601169 北京银行 9,620,809.65 6.15 20 600015 华夏银行 8,124,942.00 5.19 21 601939 建设银行 7,984,021.49 5.10 22 601901 方正证券 7,480,293.00 4.78 23 601377 兴业证券 7,152,194.00 4.57 24 601628 中国人寿 7,031,249.00 4.49 25 000783 长江证券 7,028,580.01 4.49 26 601336 新华保险 6,542,782.69 4.18 27 600109 国金证券 6,410,950.55 4.10 28 600383 金地集团 6,321,962.52 4.04 29 601555 东吴证券 5,064,745.68 3.24 30 000728 国元证券 4,616,876.80 2.95 31 601099 太平洋 4,395,134.00 2.81 32 600705 中航资本 4,344,362.00 2.78 33 002673 西部证券 3,930,960.00 2.51 34 601009 南京银行 3,914,258.66 2.50 35 000402 金 融 街 3,780,346.20 2.42 36 600340 华夏幸福 3,336,306.00 2.13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2 页 37 600369 西南证券 3,245,989.21 2.07 注: 本项及下项 7.4.2 、7.4.3 的买入包 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 新股、 配股、 债转股、 换股及 行权等获得的股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 少的股票,此外, “ 买入金额” (或“ 买入股票成 本” )、“ 卖出金额” (或“ 卖出股票收 入” )均按买卖 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末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比例 (%) 1 000783 长江证券 2,663,105.00 1.70 2 600016 民生银行 2,285,348.00 1.46 3 601166 兴业银行 1,866,210.00 1.19 4 601318 中国平安 1,774,624.00 1.13 5 600000 浦发银行 1,417,960.00 0.91 6 600036 招商银行 1,212,340.00 0.77 7 600383 金地集团 1,175,490.00 0.75 8 600030 中信证券 1,101,010.00 0.70 9 000001 平安银行 950,344.00 0.61 10 002285 世联行 919,400.00 0.59 11 600837 海通证券 891,660.00 0.57 12 601688 华泰证券 818,638.00 0.52 13 600999 招商证券 804,927.00 0.51 14 600759 洲际油气 785,603.49 0.50 15 000166 申万宏源 758,399.00 0.48 16 601169 北京银行 728,007.29 0.47 17 000511 烯碳新材 630,120.00 0.40 18 000002 万


科A 587,200.00 0.38 19 600064 南京高科 579,844.00 0.37 20 601336 新华保险 554,094.00 0.35 7.4.3 买入 股票 的 成 本总额 及 卖 出股票 的 收 入总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582,961,672.28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39,924,305.39 7.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2 页 7.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7.7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 本报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7.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本基金 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7.12.1 根据公 开 市 场 信息 , 本 基 金投 资 的 前 十名 证 券 的 发行 主 体 本 期未 出 现 被 监管 部 门 立 案调 查 , 也未出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本报告 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出现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的情形。 7.12.3 期 末其他 各 项 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35,387.3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640.23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53,077.04 8 其他 -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2 页 9 合计 589,104.61 7.12.4 期 末持有 的 处 于转股 期 的 可转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8.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 比例 3,480 47,143.67 3,150,483.00 1.92% 160,909,500.00 98.08% 8.2 期 末 上市基 金 前 十名持 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游春萍 5,000,553.00 3.05% 2 招伟雄 4,800,000.00 2.93% 3 曹文明 4,277,499.00 2.61% 4 扬州市矿务局 1,000,077.00 0.61% 5 江西兴美工贸有限公司 1,000,019.00 0.61% 6 汪穗庆 1,000,019.00 0.61% 7 张曦 1,000,145.00 0.61% 8 杜秀兰 963,647.00 0.59% 9 涂慧萍 2,610,145.00 1.59% 10 陈映贵 1,384,043.00 0.84% 8.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 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共 32 页 9


开 放式 基金 份 额 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 3 月 23 日 )基金份额总额 579,059,983.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415,000,000.00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64,059,983.00 10


重 大 事件 揭 示 10.1 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2015 年 4 月 30 日, 包林 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 23 日, 肖雯不再担 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相关事项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2015 年 4 月 , 李爱华先生不再担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业务部总经理职务。 上述人事变 动已按相关规定备案、公告。 10.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 告期内 改 聘 会计师 事 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10.6 管 理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银河证券 2 498,632,690.67 80.05% 354,229.76 80.05% 新增 2 个 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共 32 页 招商证券 0 4,124,191.30 0.66% 2,929.77 0.66% 本期新增 席位期末 已退租 海通证券 1 3,704,890.10 0.59% 2,632.00 0.59% 新增 1 个 安信证券 1 116,402,035.60 18.69% 82,692.63 18.69% 新增 1 个 东莞证券 1 - - - - 新增 1 个 广发证券 3 - - - - 新增 3 个 中信证券 2 - - - - 新增 2 个 注:1 、交易 席位选择标准: (1 )财务状 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 )经营行 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3 )具备投 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4 ) 具有较 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 能及时、 全面、 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 行业、 市场及 个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 )能积极 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6 )能提供 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 、交易席位 选择流程: (1 ) 对交易 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 服务进行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 ) 协议签 署及通知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并通知基金托 管人。 广 发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 五年八 月 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