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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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要提 示
1.1 重 要 提示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真 实 性 、 准确 性 和 完 整性 承 担 个 别及 连 带 的 法律 责 任 。 本半 年 度 报 告已 经 三 分 之二 以 上
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1 日复核了本报
告 中 的 财 务指 标 、 净 值表 现 、 利 润分 配 情 况 、财 务 会 计 报告 、 投 资 组合 报 告 等 内容 , 保 证 复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代表 其 未 来 表现 。 投 资 有风 险 , 投 资者 在 作 出 投资 决 策 前 应仔 细 阅 读 本基
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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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金简 介
2.1 基 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广发聚源债券 LOF
场内简称 广发聚源
基金主代码 162715
交易代码 162715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5 月 8 日
基金管理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52,380,281.4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3 年 7 月 1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62715 162716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0,859,310.48 份 41,520,970.93 份
2.2 基 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 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 力争为基金份额持
有人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 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 权证和
可转债等, 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 新股增发和可转债申购。 本 基 金
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态势、 利率走势、 收益率曲线变化趋势和信用风险
变化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 并结合各 种固定收益类资产在特定经济形势下
的估值水平、 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特征, 在符合本基金相关投资比例规定
的前提下, 决定组合的久期水平、 期限结构和类属配置, 并在此基础之 上
实施积极的债券 投资组合管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 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理人 和 基 金托管 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负责人
姓名 段西军 林葛
联系电话 020-83936666 010-66060069
电子邮箱 dxj@gffunds.com.cn tgxxpl@abchina.com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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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020-83936999 95599
传真 020-89899158 010-63201816
2.4 信 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 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ffunds.com.cn
基金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 国际广场
南塔 31-33 楼
3
主 要财 务指 标 和 基金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计数 据 和 财务指 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 C
本期已实现收益 3,534,394.27 3,926,701.57
本期利润 4,253,338.45 3,593,744.4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55 0.071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7.63% 7.46%
3.1.2 期末 数据 和 指 标
报告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 C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583 0.0508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1,492,783.81 43,631,763.4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58 1.051
注:1. 所述基 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 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
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
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 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 其 与同期 业 绩 比较基 准 收 益率的 比 较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阶段 份额净值增 份额净值增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①-③ ②-④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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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率① 长率标准差
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过去一个月 0.09% 0.06% -0.05% 0.08% 0.14% -0.02%
过去三个月 4.03% 0.12% 1.35% 0.14% 2.68% -0.02%
过去六个月 7.63% 0.14% 0.77% 0.13% 6.86% 0.01%
过去一年 10.79% 0.17% 3.89% 0.15% 6.90%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5.80% 0.16% 1.47% 0.14% 4.33% 0.02%
广发聚源债券 C
阶段
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10% 0.07% -0.05% 0.08% 0.15% -0.01%
过去三个月 3.85% 0.12% 1.35% 0.14% 2.50% -0.02%
过去六个月 7.46% 0.14% 0.77% 0.13% 6.69% 0.01%
过去一年 10.40% 0.17% 3.89% 0.15% 6.51% 0.02%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
5.10% 0.16% 1.47% 0.14% 3.63% 0.02%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3.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
比较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 年 5 月 8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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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聚源债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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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人 报告
4.1 基 金 管理人 及 基 金经理 情 况
4.1.1 基金 管理 人 及 其管理 基 金 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91 号文批准, 于 2003 年 8 月 5 日成立 , 注册资本
1.2688 亿元 人民币。公司的股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前
海 香 江 金 融控 股 集 团 有限 公 司 、 康美 药 业 股 份有 限 公 司 和广 州 科 技 金融 创 新 投 资控 股 有 限 公司 。 公
司 拥 有 公 募基 金 、 社 保基 金 投 资 管理 人 、 受 托管 理 保 险 资金 投 资 管 理人 、 合 格 境内 机 构 投 资者 境 外
证券投资管理(QDII ) 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
本 基 金 管 理人 在 董 事 会下 设 合 规 及风 险 管 理 委员 会 、 薪 酬与 资 格 审 查委 员 会 、 战略 规 划 委 员会
三个专业委员会。 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和 24 个部门:综合管理部、财务部、
人 力 资 源 部、 监 察 稽 核部 、 基 金 会计 部 、 注 册登 记 部 、 信息 技 术 部 、中 央 交 易 部、 规 划 发 展部 、 研
究 发 展 部 、权 益 投 资 一部 、 权 益 投资 二 部 、 固定 收 益 部 、数 量 投 资 部、 量 化 投 资部 、 另 类 投资 部 、
数据策略投资部、 国际业务部、 产品营销管理部、 互联网金融部 (下辖杭州理财中心) 、 北京办事处、
北 京 分 公 司、 广 州 分 公司 、 上 海 分公 司 。 此 外, 还 出 资 设立 了 广 发 国际 资 产 管 理有 限 公 司 (香 港 子
公司) 、瑞元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七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广发 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 广发稳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广发货币市场
基 金 、 广 发聚 丰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策略 优 选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大 盘 成 长 混合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核心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中证 5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广发内
需 增 长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全球 精 选 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行 业 领 先 股票 型 证
券投资基金、广发聚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广发中小板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广发标普全球农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 金 、 广 发聚 利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制造 业 精 选 股票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聚 财 信 用债 证 券
投资基金、广发深证 10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广发消费品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
年年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 1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广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理财 30 天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新经济股票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 500 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广发轮动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理财 7 天债券型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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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美国 房 地 产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集 利 一 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 趋 势 优选 灵 活 配 置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聚 优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天 天 红
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广发中债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亚太中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 发 现 金 宝场 内 实 时 申赎 货 币 市 场基 金 、 广 发全 球 医 疗 保健 指 数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成 长 优选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钱袋 子 货 币 市场 基 金 、 广发 天 天 利 货币 市 场 基 金、 广 发 集 鑫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竞争 优 势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新动 力 股 票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主题领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广发活期宝货币基金、广发逆向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 100 指
数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中 证 全 指医 药 卫 生 交易 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中 证 全 指信 息 技
术 交 易 型 开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全 指 信 息 技术 交 易 型 开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发 起 式
联接基金、 广 发 对 冲 套利 定 期 开 放混 合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中 证 养 老 产业 指 数 型 发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全 指 金 融 地产 交 易 型 开放 式 指 数 证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环 保 产 业 指数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聚 安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纳 斯 达克 生 物 科 技指 数 型 发 起式 证 券 投 资基 金 、
广 发 聚 宝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聚 惠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 广 发 中证 全 指 可 选消 费 交
易 型 开 放 式证 券 投 资 基金 发 起 式 联接 基 金 、 广发 中 证 全 指医 药 卫 生 交易 型 开 放 式指 数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发 起 式 联 接基 金 、 广 发安 心 回 报 混合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广发 安 泰 回 报混 合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 、广 发 聚
康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 资 基 金 、广 发 中 证 全指 能 源 交 易型 开 放 式 指数 证 券 投 资基 金 和 广 发中 证 全 指 原材 料 交 易 型开 放 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 2262.47 亿元。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
资组合和社保基金投资组合。
4.1.2 基金 经理 ( 或 基金经 理 小 组)及 基 金 经理助 理 的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谢军
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广发增
强债券基金的
基金经理;固
定收益部副总
经理
2013-05-0
8
- 12 年
男, 中国籍, 金融学硕士, 持有基
金业执业资格证书和特许金融分
析师状 (CFA),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9 月先后 任广发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研究发展部产品设计人员、 企
业年金和债 券研究员,2006 年 9
月 12 日至 2010 年 4 月 28 日任广
发货币基金的基金经理, 2008 年 3
月 27 日起任 广发增强债券基金的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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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2008 年 4 月 17 日至
2012 年 2 月 14 日先后任广 发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2011
年 3 月 15 日至 2014 年 3 月 20 日
任广发聚祥保本混合基金的基金
经理, 2012 年 2 月 15 日 起任广发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副
总经理,2013 年 5 月 8 日起任广
发聚源定期债券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 1. “ 任职日期 ” 和“ 离职日期” 指公司公告聘任或解聘日期。
2. 证券从业的 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运 作遵规 守 信 情况的 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LOF ) 基 金 合 同 》 和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 本 着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产 , 在 严 格控 制 风 险 的基 础 上 , 为基 金 持 有 人谋 求 最 大 利益 , 无 损 害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利
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公平 交 易 情况的 专 项 说明
4.3.1 公平 交易 制 度 的执行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建立 科 学 、 制衡 的 投 资 决策 体 系 , 加强 交 易 分 配环 节 的 内 部控 制 , 并 通过 实 时 的 行为
监控与及时的分析评估,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
在 投 资 决 策的 内 部 控 制方 面 , 公 司制 度 规 定 投资 组 合 投 资的 股 票 必 须来 源 于 备 选股 票 库 , 重点
投 资 的 股 票必 须 来 源 于核 心 股 票 库。 公 司 建 立了 严 格 的 投资 授 权 制 度, 投 资 组 合经 理 在 授 权范 围 内
可以自主决策, 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在交易过程中, 中央交易部按照 “ 时
间优先、 价格优先、 比例分配、 综合平衡 ” 的原则, 公平分配投资指令。 监察稽核部风险控制岗通过
投 资 交 易 系统 对 投 资 交易 过 程 进 行实 时 监 控 及预 警 , 实 现投 资 风 险 的事 中 风 险 控制 ; 稽 核 岗通 过 对
投资、研究及交易等全流程的独立监察稽核,实现投资风险的事后控制。
本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公 平交 易 制 度 总体 执 行 情 况良 好 , 不 同的 投 资 组 合受 到 了 公 平对 待 , 未 发生
任何不公平的交易事项。
4.3.2 异常 交易 行 为 的专项 说 明
本 公 司 原 则上 禁 止 不 同投 资 组 合 之间 ( 完 全 按照 有 关 指 数的 构 成 比 例进 行 证 券 投资 的 投 资 组合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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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 外 ) 或 同一 投 资 组 合在 同 一 交 易日 内 进 行 反向 交 易 。 如果 因 应 对 大额 赎 回 等 特殊 情 况 需 要进 行 反
向交易的,则需经公司领导严格审批并留痕备查。
本报告期内,本投资组合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 投资组合未发生过同日反向交易的情况。
4.4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的 投 资策略 和 业 绩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告 期内 基 金 投资策 略 和 运作分 析
2015 年上半 年,宏观经济平稳运行,杠杆上下两难。工业增加值和物价都维持低位。
在经 过了 14 年全年大牛市后,15 年利率 市场主要是震荡横盘走势。期间,央行宽松政
策 不 断 , 短期 资 金 成 本大 幅 度 下 滑。 主 要 利 空在 于 地 方 债务 置 换 导 致供 给 有 超 预期 的 风 险 。供 求 缺
口 极 致 后 ,猪 价 开 始 上升 。 然 而 宏观 杠 杆 进 退两 难 , 使 得利 率 品 种 很难 实 质 性 趋势 。 在 低 资金 利 率
背景下, 特别是没有 ipo 的扰动后, 市场对套息需求达到了狂热,3 年左右信用债利差到了压无可压
的地步。
权益市 场大幅度波动, 资金开始转向地方风险品种, 带动了 3 年 左右, 可质押套息品种受
到 追 捧 。 组合 年 初 以 来就 坚 持 套 息策 略 , 获 取低 资 金 成 本下 的 确 定 性较 强 的 收 益来 源 , 减 少利 率 波
动操作,也同时提高信用资质,降低信用风险暴露。整体的杠杆中等偏下。
4.4.2 报告 期内 基 金 的业绩 表 现
本报告期内, 广发聚源 A 类的净值增长率为 7.63%, 广发聚源 C 类的净值增长率为 7.46%, 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77% 。
4.5 管 理 人对宏 观 经 济、证 券 市 场及行 业 走 势的简 要 展 望
目 前 来 看 ,利 率 品 种 还将 维 持 震 荡走 势 。 由 于股 市 大 幅 度震 荡 , 大 类资 产 有 流 向低 风 险 纯 债品
种 的 趋 势 。我 们 的 组 合也 将 继 续 顺应 这 个 趋 势。 保 持 合 理的 久 期 和 杠杆 , 降 低 信用 、 久 期 的过 多 暴
露 风 险 。 未来 各 种 大 类资 产 都 将 进入 低 收 益 时代 。 在 错 误的 时 机 , 承担 过 多 的 风险 将 会 降 低风 险 收
益比。相反,努力把握确定性的合理收益将是组合追求的方向。
基 于 上 述 判断 , 我 们 接下 来 策 略 倾向 为 : 对 于利 率 品 种 继续 保 持 谨 慎态 度 , 关 注可 能 的 投 资机
会 。 维 持 中性 的 低 评 级信 用 债 配 置比 例 , 精 选个 券 , 避 免经 济 下 滑 周期 风 险 背 景 下 , 信 用 风险 的 暴
露 。 具 体 而言 , 基 金 管理 人 将 紧 密跟 踪 市 场 数据 , 判 断 经济 周 期 阶 段, 把 握 好 大类 资 产 配 置, 优 化
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为投资者带来较低风险的稳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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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估 值 程序等 事 项 的说明
公 司 设 有 估值 委 员 会 ,按 照 相 关 法律 法 规 和 证监 会 的 相 关规 定 , 负 责制 定 旗 下 基金 投 资 品 种的
估 值 原 则 和估 值 程 序 ,并 选 取 适 当的 估 值 方 法, 经 公 司 管理 层 批 准 后方 可 实 施 。估 值 委 员 会的 成 员
包 括 : 公 司分 管 投 研 、估 值 的 副 总经 理 、 督 察长 、 投 资 管理 部 负 责 人、 研 究 发 展部 负 责 人 、金 融 工
程部负责人、 监察稽核部负责人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 估值委员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
在 发 生 了 影响 估 值 政 策和 程 序 的 有效 性 及 适 用性 的 情 况 后及 时 修 订 估值 方 法 , 以保 证 其 持 续适 用 。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会计部具体执行, 并确保和托管行核对一致。 投资研究人员积极关注市场变 化、
证 券 发 行 机构 重 大 事 件等 可 能 对 估值 产 生 重 大影 响 的 因 素, 向 估 值 委员 会 提 出 估值 建 议 , 确保 估 值
的 公 允 性 。金 融 工 程 部负 责 提 供 有关 涉 及 模 型的 技 术 支 持。 监 察 稽 核部 负 责 定 期对 基 金 估 值程 序 和
方 法 进 行 核查 , 确 保 估值 委 员 会 的各 项 决 策 得以 有 效 执 行。 以 上 所 有相 关 人 员 具备 较 高 的 专业 能 力
和 丰 富 的 行业 从 业 经 验。 为 保 证 基金 估 值 的 客观 独 立 , 基金 经 理 不 参与 估 值 的 具体 流 程 , 但若 存 在
对 相 关 投 资品 种 估 值 有失 公 允 的 情况 , 可 向 估值 委 员 会 提出 意 见 和 建议 。 各 方 不存 在 任 何 重大 利 益
冲 突 , 一 切以 维 护 基 金持 有 人 利 益为 准 则 。 本基 金 管 理 人已 与 中 央 国债 登 记 结 算有 限 责 任 公司 、 中
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关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对报 告 期 内基金 利 润 分配情 况 的 说明
根 据 本 基 金 合 同 中 “ 基 金 收 益 与 分 配 ” 之 “ 基 金 收 益 分 配 原 则 ” 的 相 关 规 定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未 进
行利润分配,符合合同规定。
5
托 管人 报告
5.1 报 告 期内本 基 金 托管人 遵 规 守信情 况 声 明
在托管本基 金的过程中,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相 关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 以及 基 金 合 同、 托 管 协 议的 约 定 , 对本 基 金 基 金管 理 人 — 广发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基金 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
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 人对报 告 期 内本基 金 投 资运作 遵 规 守信、 净 值 计算、 利 润 分配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托管人 认为, 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
额 申 购 赎 回价 格 的 计 算、 基 金 费 用开 支 及 利 润分 配 等 问 题上 , 不 存 在损 害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利益 的 行
为 ; 在 报 告期 内 , 严 格遵 守 了 《 证券 投 资 基 金法 》 等 有 关法 律 法 规 ,在 各 重 要 方面 的 运 作 严格 按 照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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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的规 定进行。
5.3 托 管 人对本 半 年 度报告 中 财 务信息 等 内 容的真 实 、 准确和 完 整 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为,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 益 分 配 情况 、 财 务 会计 报 告 、 投资 组 合 报 告等 信 息 真 实、 准 确 、 完整 , 未 发 现有 损 害 基 金持 有 人
利益的行为。
6 半 年 度 财务会 计 报 告(未 经 审 计)
6.1 资 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633,310.36 1,256,510.07
结算备付金 5,870,138.09 11,309,275.29
存出保证金 18,833.87 34,491.51
交易性金融资产 89,801,921.70 248,952,153.1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9,801,921.70 248,952,153.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616.71 10,978,326.31
应收利息 1,901,442.50 7,359,170.7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101,085.20 14,775.1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8,354,348.43 279,904,702.25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 - -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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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2,559,849.85 79,999,981.30
应付证券清算款 140,684.73 11,338,324.67
应付赎回款 157,772.97 293,859.31
应付管理人报酬 32,432.23 116,065.74
应付托管费 9,266.36 33,161.6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4,504.92 29,959.46
应付交易费用 2,797.35 2,150.00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4,835.04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07,657.70 399,024.23
负债合计 43,229,801.15 92,212,526.34
所 有 者 权益: - -
实收基金 52,380,281.41 191,434,222.93
未分配利润 2,744,265.87 -3,742,047.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124,547.28 187,692,175.9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8,354,348.43 279,904,702.25
注: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广 发聚源定期债券 A 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1.058 元 , 基金份额总
额 11,492,783.81 份; 广发聚源定期债券 C 基金份 额净值人民币 1.051 元, 基金份额总额 43,631763.47
份;总份额总额 55,124,547.28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9,477,649.33 36,019,695.66
1. 利息收入 4,796,034.59 22,928,964.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8,725.32 314,803.54
债券利息收入 4,727,309.27 20,650,371.1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1,963,789.95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 列) 4,237,211.03 -100,483,010.23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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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4,237,211.03 -100,483,010.2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 ” 号填 列) 385,987.09 113,573,741.25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 填列) 58,416.62 -
减 : 二 、费用 1,630,566.40 7,767,835.16
1 .管理人报 酬 356,753.41 3,296,391.61
2 .托管费 101,929.58 941,826.16
3 .销售服务 费 101,933.97 733,091.95
4 .交易费用 3,557.03 27,659.55
5 .利息支出 834,374.27 2,487,049.34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834,374.27 2,487,049.34
6 .其他费用 232,018.14 281,816.55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 填列 ) 7,847,082.93 28,251,860.5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 ” 号 填 列) 7,847,082.93 28,251,860.50
6.3 所 有 者权益 ( 基 金净值 ) 变 动表
会计主体: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本报告期: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91,434,222.93 -3,742,047.02 187,692,175.91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7,847,082.93 7,847,082.93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39,053,941.52 -1,360,770.04 -140,414,711.56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2,954,130.05 363,081.51 13,317,211.56
2. 基金赎回款 -152,008,071.57 -1,723,851.55 -153,731,923.12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
- - -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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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52,380,281.41 2,744,265.87 55,124,547.28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1,298,441,025.85 -91,508,691.61 1,206,932,334.2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28,251,860.50 28,251,860.5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020,748,667.38 50,513,073.02 -970,235,594.36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173,335,741.74 -8,694,620.23 164,641,121.51
2. 基金赎回款 -1,194,084,409.12 59,207,693.25 -1,134,876,715.8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
填列)
- - -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277,692,358.47 -12,743,758.09 264,948,600.3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王志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窦刚,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晓章
6.4 报 表 附注
6.4.1 基金 基本 情 况
广 发 聚 源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监许可[2013]216 号 《关 于核准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核准, 由广发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依 照《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基 金 运 作 管理 办 法 》 等有 关
规定和《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基金合同 ”) 发起,于 2013 年 5 月 8 日
募 集 成 立 。本 基 金 的 基金 管 理 人 为广 发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人 为 中 国 农业 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3 年 4 月 15 日至 2013 年 4 月 26 日, 本基 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以定期
开 放 方 式 运作 , 存 续 期限 不 定 , 根据 认 购 费 用收 取 方 式 不 同 将 基 金 份额 分 为 不 同类 别 。 本 基金 的 封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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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 期 为 自 本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之 日 起 ( 包 括 该 日 ) 或 自 每 一 开 放 期 结 束 之 日 次 日 起 ( 包 括 该 日 )1
年的期间。本基金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98,591,647.67 元,有效认购户数为 12,006 户 。其 中广
发聚源定期债券 A 类基 金 (“A 类基金 ”) 扣除认购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6,522,417.00 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254,452.42 元, 折合基 金份额 253,122.22 份;广 发聚源定期债
券 C 类基金(“ C 类基金”) 的募集资金净额 521,575,391.43 元,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人民币
240,717.02 元, 折合基金份 额 240,717.02 份。 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折算差额人民币 1,330.20 元计入基 金资产。本基金募集资金经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
根 据 《 中 华人 民 共 和 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运 作 管 理 办法 》 和 基 金合 同 等 有 关规
定 , 本 基 金的 投 资 范 围为 具 有 良 好流 动 性 的 固定 收 益 类 金融 工 具 , 包括 国 债 、 央行 票 据 、 金融 债 、
地 方 政 府 债、 企 业 债 、公 司 债 、 短期 融 资 券 、中 期 票 据 、资 产 支 持 证券 、 次 级 债券 、 集 合 债券 、 分
离 交 易 可 转债 的 纯 债 部分 、 中 小 企业 私 募 债 、债 券 回 购 、银 行 存 款 (包 括 协 议 存款 、 定 期 存款 及 其
他银行存款) 、 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
证 监 会 相 关规 定 。 本 基金 不 直 接 从二 级 市 场 买入 股 票 、 权证 和 可 转 债等 , 也 不 参与 一 级 市 场新 股 申
购 、 新 股 增发 和 可 转 债申 购 。 本 基金 不 投 资 可转 换 债 券 ,但 可 以 投 资分 离 交 易 可转 债 上 市 后分 离 出
来的债券。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
根据本基金的管理人于 2014 年 8 月 20 日发布的《关于广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 变 更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及相关事项, 本基金的运作方式将由修改前
的 定 期 开 放运 作 变 更 为开 放 式 运 作, 修 改 后 本基 金 将 不 设封 闭 期 , 投资 者 可 在 正常 交 易 日 办理 份 额
的 日 常 申 购和 赎 回 ( 公告 暂 停 的 情况 除 外 ) 。 基于 上 述 运 作方 式 的 变 更并 根 据 法 律法 规 的 更 新情 况 ,
相 应 地 对 《基 金 合 同 》中 基 金 名 称、 收 益 分 配、 申 购 赎 回费 用 、 基 金份 额 持 有 人大 会 等 相 关条 款 ,
按 照 相 关 法律 法 规 及 中国 证 监 会 的有 关 规 定 进行 修 改 , 广发 聚 源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份 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于 2014 年 8 月 18 日表决通过日起生效。根据《关于广发聚源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变 更运作方式 等事项的议 案》及《< 广 发聚源定期 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 修改
说 明 》 的 规定 , 经 与 基金 托 管 人 中国 农 业 银 行股 份 有 限 公司 协 商 一 致, 基 金 管 理人 已 将 《 广发 聚 源
定 期 开 放 债券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基 金合 同 》 、 《 广 发 聚 源 定 期开 放 债 券 型证 券 投 资 基金 托 管 协 议》 修订
为 《 广 发 聚 源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基 金 合 同 》 、 《 广 发 聚 源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托
管 协 议 》 , 并 据 此 更 新 了 《 广 发 聚 源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招 募 说 明 书 》 , 上 述 文 件 已 经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案 。 修 订 后的 文 件 将 自本 次 持 有 人大 会 决 议 生效 之 日 起 生效 , 原 《 广发 聚 源 定 期开 放 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广 发聚源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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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财务报表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已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批准报出。
6.4.2 会计 报表 的 编 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以下简称“ 企
业会计准则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布 的 关 于 基 金 行 业 实 务 操 作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 同 时 在 具 体 会 计 核 算 和
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若干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6.4.3 遵循 企业 会 计 准则及 其 他 有关规 定 的 声明
本 基 金 财 务报 表 的 编 制符 合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和 中国 证 监 会 发布 的 关 于 基金 行 业 实 务操 作 的 有 关规
定的要求, 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 况以及 2015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报 告期 所 采 用的会 计 政 策、会 计 估 计与最 近 一 期年度 报 告 相一致 的 说 明
除 6.4.5.2 所 述会计估计变更外, 本基金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
报告相一致。
6.4.5 会计 政策 和 会 计估计 变 更 以及差 错 更 正的说 明
6.4.5.1 会 计政策 变 更 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计 变 更 的说明
为 确 保 证 券投 资 基 金 估值 的 合 理 性和 公 允 性 ,根 据 《 中 国证 券 投 资 基金 业 协 会 估值 核 算 工 作小
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 简称 “ 估值处 理标准 ” ) , 本基金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 起,对所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 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
品 种 的 估 值方 法 进 行 调整 , 采 用 第三 方 估 值 机构 提 供 的 价格 数 据 进 行估 值 , 估 值处 理 标 准 另有 规 定
的除外。于 2015 年 3 月 17 日,相关 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不超过 0.50% 。
6.4.5.3 差 错更正 的 说 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需说明的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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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 《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
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 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
改革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财税[2008]1 号 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 、2008 年 9 月 18 日 《上海、 深 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做好证券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调整
工作的通知》 、 财税[2012]85 号 《关于实 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 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缴纳营业税。
2. 对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从 证 券 市 场 中 取 得 的 收 入 , 包 括 买 卖 股 票 、 债 券 的 差 价 收 入 , 股 权 的 股 息 、
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对 基 金 取 得 的 股 票 股 息 、 红 利 收 入 , 由 上 市 公 司 在 向 基 金 支 付 上 述 收 入 时 代 扣 代 缴 个 人 所 得
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 计
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 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对基金 取得 的债券 利息 收入, 由发 行债券 的企 业在向 基金 支付上 述收 入时代 扣代 缴 20%的个
人所得税,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5. 对于基金从 事 A 股买卖, 出让方按 0.10% 的 税率 缴纳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 对受让方不再缴
纳印花税。
6. 基 金 作 为 流 通 股 股 东 在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过 程 中 收 到 由 非 流 通 股 股 东 支 付 的 股 份 、 现 金 等 对 价 ,
暂免予缴纳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6.4.7 关联 方关 系
6.4.7.1 本 报告 期 存 在控制 关 系 或其他 重 大 利害关 系 的 关联方 发 生 变化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报告 期 与 基金发 生 关 联交易 的 各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代销机构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母公司、代销机构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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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本报 告期 及 上 年度可 比 期 间的关 联 方 交易
6.4.8.1 通过关 联 方 交易单 元 进 行的交 易
6.4.8.1.1 股票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2 权证 交 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 交 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11,048,150.53 100.00% 1,159,302,070.24 100.00%
6.4.8.1.4 债券 回 购 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成
交总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7,018,560,000.00 100.00% 14,287,349,000.00 100.00%
6.4.8.1.5 应支 付 关 联方的 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末无
应付关联方佣金余额。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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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 关联方 报 酬
6.4.8.2.1 基金 管 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56,753.41 3,296,391.61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35,552.65 737,571.61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 年 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70%÷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
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 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
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2 基金 托 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01,929.58 941,826.16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 的 年费 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2%÷ 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
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 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若遇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2.3 销售 服 务 费
单位: 人民币元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共 30 页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 C 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71,386.83 71,386.83
中国农业银行 - 4,268.38 4,268.3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3,686.36 3,686.36
合计 - 79,341.57 79,341.57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
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广发聚源债券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C 合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80,553.40 80,553.40
中国农业银行 - 181,892.54 181,892.5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 187,171.38 187,171.38
合计 - 449,617.32 449,617.32
注: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 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 0.40% 。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 金资产净值的 0.40% 的年 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 0.40%÷ 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 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 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
服务费划款指令, 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经基金管理人代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6.4.8.3 与关联 方 进 行银行 间 同 业市场 的 债 券( 含回 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银行间市场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共 30 页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 - - -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银行间市场
交易的各关
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
-
49,762,350.
00
- - 40,000,000.00 3,340.00
6.4.8.4 各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6.4.8.4.1 报告 期 内 基金管 理 人 运用固 有 资 金投资 本 基 金的情 况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2 报告 期 末 除基金 管 理 人之外 的 其 他关联 方 投 资本基 金 的 情况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
广发聚源债券 C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 方 保 管的银 行 存 款余额 及 当 期产生 的 利 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633,310.36 7,795.98 648,781.88 172,351.38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或约定利率
计息。
6.4.8.6 本基金 在 承 销期内 参 与 关联方 承 销 证券的 情 况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共 30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
股/ 张)
总金额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122355 14 齐鲁债
一级市场
分销
100,000.00 10,000,000.00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发行方式
基金在承销期内买入
数量(单位:
股/ 张)
总金额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 - - - -
6.4.9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6.4.9.1 因认购 新 发/ 增 发证 券 而 于期末 持 有 的流通 受 限 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末持 有 的 暂时停 牌 等 流通受 限 股 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无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 券 正 回购交 易 中 作为抵 押 的 债券
6.4.9.3.1 银行 间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9,899,865.15 元, 是以如下债券作为质押: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回购到期日
期末估值
单价
数量(张) 期末估值总额
150203 15 国开 03 2015-07-02 99.47 100,000.00 9,947,000.00
合计
100,000.00 9,947,000.00
6.4.9.3.2 交易 所 市 场债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人民币 32,659,984.70 元, 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
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 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
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共 30 页
6.4.10 有 助于 理 解 和分析 会 计 报表需 要 说 明的其 他 事 项
1. 公允价值
(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 允 价值 计 量 的 金融 资 产 和 负债 主 要 包 括应 收 款 项 和其 他 金 融 负债 , 其 账 面价 值 接 近 于公
允价值。
(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本 基 金 对 以公 允 价 值 进行 后 续 计 量的 金 融 资 产与 金 融 负 债根 据 对 计 量整 体 具 有 重大 意 义 的 最低
层级的输入值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公允价值计量层级参见本基金最近一期年报。
(ii) 各层级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无属于第一层级和第三层级
的余额,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 89,801,921.70 元(2014 年 12 月 31 日:第 一层级 18,030,317.05 元,
第二层级 913,918,527.82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的余额) 。
(iii) 公允价值 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本基金投资的证券, 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 交易不活跃( 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 、 或属
于 非 公 开 发行 等 情 况 ,本 基 金 分 别于 停 牌 日 至交 易 恢 复 活跃 日 期 间 、交 易 不 活 跃期 间 及 限 售期 间 根
据 估 值 调 整中 采 用 的 不可 观 察 输 入值 对 于 公 允价 值 的 影 响程 度 , 确 定相 关 证 券 公允 价 值 应 属第 二 层
次或第三层次。 如附注 6.4.5.2 所述, 本基金自 2015 年 3 月 17 日起, 对所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交 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
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固定收益品种的公允价值层次归入第二层次。
(iv) 第三层级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2. 除公允价值 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 合报 告
7.1 期 末 基金资 产 组 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共 30 页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89,801,921.70 91.30
其中:债券 89,801,921.70 91.30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 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503,448.45 6.61
7 其他各项资产 2,048,978.28 2.08
8 合计 98,354,348.43 100.00
7.2 期 末 按行业 分 类 的股票 投 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序 的 前 十名 股 票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4 报 告 期内股 票 投 资组合 的 重 大变动
7.4.1 累计 买入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2 累计 卖出 金 额 超出期初基 金资产 净 值 2% 或前 20 名 的 股票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4.3 买入 股票 的 成 本总额 及 卖 出股票 的 收 入总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持有股票。
7.5 期 末 按债券 品 种 分类的 债 券 投资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
1 国家债券 - -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共 30 页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974,000.00 36.23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974,000.00 36.23
4 企业债券 59,837,921.70 108.5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9,990,000.00 18.12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 -
8 其他 - -
9 合计 89,801,921.70 162.91
7.6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债 券 投 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 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122988 09 渝隆债 100,000 10,189,000.00 18.48
2 140443 14 农发 43 100,000 10,027,000.00 18.19
3 071533004
15 华融证
券 CP004
100,000 9,990,000.00 18.12
4 150203 15 国开 03 100,000 9,947,000.00 18.04
5 112198 14 欧菲债 75,000 7,875,000.00 14.29
7.7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券 投 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 告 期末按 公 允 价值占 基 金 资产净 值 比 例大小 排 序 的前五 名 贵 金属投 资 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 末 按公允 价 值 占基金 资 产 净值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权 证 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 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股 指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共 30 页
7.11 报 告期末 本 基 金投资 的 国 债期货 交 易 情况说 明
1. 本基金本报 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2. 本基金本报 告期内未进行国债期货交易。
7.12 投资 组合 报 告 附注
7.12.1 本基金 投 资 的 前十 名 证 券 的发 行 主 体 在本 报 告 期 内没 有 出 现 被监 管 部 门 立案 调 查 , 或在 报 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12.2 报告 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 末其他 各 项 资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18,833.87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27,616.71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901,442.50
5 应收申购款 101,085.20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2,048,978.28
7.12.4 期 末持有 的 处 于转股 期 的 可转换 债 券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7.12.5 期 末前 十 名 股票中 存 在 流通受 限 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 金份 额持 有 人 信息
8.1 期 末 基金份 额 持 有人户 数 及 持有人 结 构
份额单位:份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共 30 页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
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673 16,135.68 1,114,196.52 10.26% 9,745,113.96 89.74%
广发聚源债券 C 313 132,654.86 31,622,228.34 76.16% 9,898,742.59 23.84%
合计 986 53,124.02 32,736,424.86 62.50% 19,643,856.55 37.50%
8.2 期 末 上市基 金 前 十名持 有 人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1 林雪珍 488,658.00 18.97%
2 罗伟强 330,038.00 12.81%
3 杨凤荣 300,014.00 11.65%
4 钟声 100,010.00 3.88%
5 王天芝 100,010.00 3.88%
6 饶谦和 100,010.00 3.88%
7 李梅英 100,004.00 3.88%
8 程慧芳 96,335.00 3.74%
9 任春芳 76,300.00 2.96%
10 高永锋 67,901.00 2.64%
8.3 期 末 基金管 理 人 的从业 人 员 持有本 开 放 式基金 份 额 总量区 间 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
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0
广发聚源债券 C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
放式基金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0
广发聚源债券 C 0
合计 0
9
开 放式 基金 份 额 变动
单位:份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共 30 页
项目 广发聚源债券 A (LOF ) 广发聚源债券 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5 月 8
日)基金份额总额
776,775,539.22 521,816,108.45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5,880,370.72 85,553,852.21
本报告期 基金总申购份额 3,402,433.97 9,551,696.08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8,423,494.21 53,584,577.36
本报告期 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859,310.48 41,520,970.93
10
重 大 事件 揭 示
10.1 基金 份额 持 有 人大会 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 管理 人 、 基金托 管 人 的专门 基 金 托管部 门 的 重大人 事 变 动
2015 年 4 月 30 日, 包林 生不再担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2015 年 5 月 23 日, 肖雯不再担
任本基金管理人的副总经理。相关事项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10.3 涉及 基金 管 理 人、基 金 财 产、基 金 托 管业务 的 诉 讼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及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 投资 策 略 的改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报告 期内 改 聘 会计师 事 务 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更。
10.6 管 理人、 托 管 人及其 高 级 管理人 员 受 稽查或 处 罚 等情况
本 报 告 期 内本 基 金 的 基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 人及 其 高 级 管理 人 员 没 有受 到 监 管 部门 稽 查 或 处罚
的情况。
10.7 基金 租用 证 券 公司交 易 单 元的有 关 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股 票投资 及 佣 金支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
票成交总
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广发证券 2 - - - - -
注:1. 交易席 位选择标准:
(1) 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广发聚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共 30 页
(2) 经营行为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3) 具备投资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合规的席位资源,满足投资组合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4) 具有较强的研究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公司提供关于宏观、行业、市场及个
股的高质量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 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信息交流和客户服务;
(6) 能提供其他基金运作和管理所需的服务。
2. 交易席位选 择流程:
(1) 对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研究服务进行评估。本基金管理人组织相关人员依据交易单元选择标准对
交易单元候选券商的服务质量和研究实力进行评估,确定选用交易单元的券商。
(2) 协议签署及通知托管人。本基金管理人与被选择的券商签订交易单元租用协议,并通知基金托管
人。
10.7.2 基 金租 用 证 券公司 交 易 单元进 行 其 他证券 投 资 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
购成交总
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
证成交总
额的比例
广发证券
211,048,1
50.53
100.00%
7,018,560,
000.00
100.00% - -
广 发 基 金管理 有 限 公司
二 〇 一 五年八 月 二 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