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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添利宝A(000424)

长盛添利宝: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 盛 添 利 宝货 币 市 场 基金 
2015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7 日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28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 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 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 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 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01 月01 日 起至 06 月30 日止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2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0424 交易代 码 00042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2 月 9 日 基金管 理人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695,520,956.29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424 000425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251,524,802.35 份 1,443,996,153.94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以有效 控制 投资 风险 和保 持较高 流动 性为 优先 目标 , 力求 获得 高于 业绩 比 较基准 的稳 定回 报。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在短 期市 场利 率预 期策略 的基 础上 , 综 合运 用期限 结构 的滚 动配 置 策略、 投资 组合 优化 策略 和无风 险套 利操 作策 略, 通过比 较各 类短 期固 定 收益工 具如 央行 票据 、 债 券、 短期 融资 券 、 银 行存 款、 债券 回购 等投 资品 种在流 动性 、 收 益率 水平 和风险 参数 等指 标的 差异 , 确定 这些 投资 品种 的 合 理 配 置 比 例 , 以 保 证 投 资 组 合 在 低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尽 可 能 提 高 组 合 收 益 率。 业绩比 较基 准 七天通 知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 险品种 。 本 基金 的预 期 风险和 预期 收益 低于 股票 型基金 、混 合型 基金 、债 券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长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叶金松 王永民 联系电 话 010-82019988 010-66594896 电子邮 箱 yejs@csfunds.com.cn fcid@bankof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888-2666 、 010-62350088 95566 传真 010-82255988 010-66594942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金管 理人 的办 公地 址及 基金托 管人 住所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28 页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本基金 采用摊余 成本法 核算 ,因 此公 允价 值变动 收益 为零 ,本 期已 实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 的金 额相等 。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983% 0.0117% 0.1110% 0.0000% 0.1873% 0.0117% 过去三 个月 1.0096% 0.0115% 0.3366% 0.0000% 0.6730% 0.0115% 过去六 个月 2.3287% 0.0136% 0.6695% 0.0000% 1.6592% 0.0136% 过去一 年 4.5192% 0.0102% 1.3500% 0.0000% 3.1692% 0.01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4628% 0.0084% 2.1045% 0.0000% 5.3583% 0.0084%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3180% 0.0117% 0.1110% 0.0000% 0.2070% 0.0117% 过去三 个月 1.0701% 0.0115% 0.3366% 0.0000% 0.7335% 0.0115% 过去六 个月 2.4511% 0.0136% 0.6695% 0.0000% 1.7816% 0.0136% 基金级 别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6 月30 日 ) 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479,080.42 41,679,422.56 本期利 润 5,479,080.42 41,679,422.56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3287% 2.451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251,524,802.35 1,443,996,153.9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 1.00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28 页


过去一 年 4.7703% 0.0102% 1.3500% 0.0000% 3.4203% 0.010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8668% 0.0084% 2.1045% 0.0000% 5.7623% 0.0084% 注:1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是 按日结 转份 额。 2、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的 构建及 再平 衡过 程: 本基金业绩比 较基准为 七 天通知存款税 后利率。 本 基金为储蓄存 款的良好 投 资替代工具 ,所以投 资业绩 基准 确定 为七 天通 知存款 税后 利率 。 本 比较 基 准与货 币市 场工 具的 收益 率有一 定的 相关 性, 能够反 映货 币市 场的 收益 率水平 。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将 根据央 行调 息而 调整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动 的比较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28 页


注:按照本基 金合同规 定 ,基金管理人 应当自基 金 合同生效之日 起三个月 内 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 同的约定 。 截至报告日, 本基金的 各 项资产配置比 例符合本 基 金合同第十 二部分、 第二条 投资 范围 、第 五条 投资限 制的 有关 约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长盛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公司 ” ) , 成立 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 ,是 国内最 早成 立的 十家 基金 管理公 司之 一。 公司 注册 资本为 人民 币 18900 万元 。 公司 注册 地在 深圳 , 总部设 在北 京, 并在 北京 、 上海 、 郑 州、 杭 州、 成 都设有 分公 司, 在香 港、 北京分 别设 有子 公司 。 目前,公司股 东及其出 资 比例为:国元 证券股份 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 “国 元 证券 ”)占 注册资本 的41% , 新 加坡 星展 银行 有 限公司 占注 册资 本 的33% , 安徽省 信用 担保 集团 有限 公司占 注册 资本 的 13% , 安徽 省投 资集 团控 股 有限公 司占 注册 资本 的 13% 。 公 司获 得首 批全 国社 保 基金、 合格 境内 机 构投资 者和 特定 客户 资产 管理业 务资 格。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共管理 三十 九只 开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28 页


放式基 金, 并管 理多 个全 国社保 基金 组合 和专 户产 品。 公 司同 时兼 任境 外QFII 基金 和专 户理 财产 品的投 资顾 问。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帆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长 盛纯 债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长 盛 同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LOF ) 基金 经理, 长盛 积极 配 置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2013 年12 月 9 日 - 8 年 男,1983 年 1 月出 生, 中 国 国 籍 。 华 中 科 技 大 学 硕 士 。 曾 在 长 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从 事 债 券 研 究 、 债 券 投 资 工 作 。 2012 年4 月 加入 长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非 信 用 研 究 员 , 长 盛 同 丰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等 职 务 。 现 任 长 盛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添 利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长 盛 同 丰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LOF ) 基金 经理 , 长 盛 积 极 配 置 债 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经理 。 注:1 、上 表基 金经 理的 任 职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 指公 司决定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 解聘日 期。 2、 “ 证券 从业 年限 ” 中 “ 证券从 业 ”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 证券 业从 业人 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 的 相 关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 理 人严格按照《 证券投资 基 金法》及其各 项实施准 则 、本基金的基 金 合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监管部门的 相关规定 , 依照诚实信用 、勤勉尽 责 的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 金资产,在严 格控制投 资 风险的基础上 ,为基金 份 额持有人谋求 最大利益 , 没有损害基 金份额持 有人利 益的 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 司严格执 行 《公司公平交 易细则 》 各 项规定,在研 究、投资 授 权与决策、交 易 执行等各个环 节,公平 对 待旗下所有投 资组合, 包 括公募基金、 社保组合 、 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组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28 页


合等。 具体 如下 : 研究支持,公 司旗下所 有 投资组合共享 公司研究 部 门研究成果, 所有投资 组 合经理在公司 研 究平台 上拥 有同 等权 限。 投资授权与决 策,公司 实 行投资决策委 员会领导 下 的投资组合经 理负责制 , 各投资组合经 理 在投资决策委 员会的授 权 范围内,独立 完成投资 组 合的管理工作 。各投资 组 合经理遵守 投资信息 隔离墙 制度 。 交易执 行, 公司 实行 集中 交易制 度, 所有 投资 组合 的投资 指令 均由 交易 部统 一执行 委托 交易 。 交易部 依照《 公司公平 交 易细则》的规 定,场内 交 易,强制开启 恒生交易 系 统公平交易 程序;场 外交易 ,严 格遵 守相 关工 作流程 ,保 证交 易执 行的 公平性 。 投资管 理行 为的 监控 与分 析评估 , 公司 风险 管理 部 、 监 察稽 核部 , 依照 《 公 司公平 交易 细则 》 的规定,持续 、动态监 督 公司投资管理 全过程, 并 进行分析评估 ,及时向 公 司管理层报 告发现问 题,保 障公 司旗 下所 有投 资组合 均被 公平 对待 。 公司对 过 去 4 个 季度 的同 向交易 行为 进行 数量 分析 ,计算 溢价 率、 贡献 率、 占优比 等指 标 , 使用双 边90% 置 信水 平对1 日、3 日、5 日 的交 易 片 段进 行 T 检 验, 未发 现违 反公平 交易 及利 益 输 送的行 为。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旗 下 所有投资组合 参与的交 易 所公开竞价交 易中,未 发 生同日反向交 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的交易 。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有可 能导 致不 公平 交易 和利益 输送 的异 常交 易行 为。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1 、报 告期 内行 情回 顾 2015 年上 半年 , 经 济基 本 面相对 疲弱 , 通 胀处 于较 低水平 ; 货 币政 策方 面, 央行多 次下 调了 存款准 备金 率及 存贷 款基 准利率 , 资 金面 呈现 持续 宽松局 面, 债券 市场 总体 上仍处 于牛 市进 程中 。 利率债 方面 ,陡 峭化 特征 明显,10 年与 1 年 国开 债 期限利 差由 年初 的 12bp 大 幅走阔 至 6 月底 的 131bp 。 信用 债方 面 , 收 益 率曲线 整体 陡峭 化下 行 , 中高等 级债 券信 用利 差有 所收窄 , 低评 级债 券 信用利 差明 显扩 大, 主要 是受信 用风 险事 件增 多所 致。 货币市场方面 ,受央行 公 开市场操作引 导利率下 行 及降准降息等 宽松货币 政 策影响,市场 流 动性总 体保 持宽 松局 面, 各中短 期 限 Shibor 利率 及 银行间 质押 式回 购利 率总 体大幅 下行 , 并 维持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28 页


在较低 水平 。 2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策 略分析 在报告期内, 本基金始 终 控制资产配置 节奏,在 信 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重 点 配置中短期信 用 债,保 持组 合流 动性 ,并 适度参 与利 率品 种的 交易 性机会 ,提 升组 合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2015 年上 半年 , 本 基金A 级净值 收益 率 为2.3287% ,B 级净 值收 益率 为2.4511% ,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0.6695%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在经济疲弱的 背景下, 下 半年货币政策 预计将维 持 相对宽松基调 ,财政 政 策 将更加积极, 短 期内经济增速 有阶段性 企 稳的可能性; 通胀水平 预 计仍将处于相 对低位, 低 于政府调控 目标,短 期内不会对货 币政策形 成 约束。从中长 期看,财 政 刺激政策具有 阶段性特 征 ,房地产投 资增速能 否企稳仍有不 确定性, 股 市大幅调整等 因素对经 济 的拖累也将显 现,经济 增 速仍然可能 重归于回 落。 展望后市,我 们预计资 金 面仍将保持相 对充裕, 依 然看好中短期 债券的表 现 ;而对于长期 债 券品种,总体 持谨慎乐 观 态度,需要在 波动中寻 找 机会,这种波 段性的操 作 机会来源于 稳增长压 力以及地方政 府债务置 换 压力下货币政 策的继续 放 松、以及稳增 长淡出后 经 济重归 回落 的预期。 在流动性充裕 的背景下 , 套息交易依然 具有价值 。 信用债配置方 面,我们 将 严控信用风 险,规避 产能过 剩行 业的 低评 级信 用债以 及财 政实 力偏 弱地 区的城 投债 。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及本基 金合 同约 定 , 本 基 金管理 人严 格按 照 《企 业 会计准 则》 、 中 国 证监会相关规 定和基金 合 同关于估值的 约定,对 基 金所持投资品 种进行估 值 。本基金管 理人制订 了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政 策 与估值程序, 设立基金 估 值小组,参考 行业协会 估 值意见和独 立第三方 机构估 值数 据, 确保 基金 估值的 公平 、合 理。 本基金 管理 人制 订的 证券 投 资基 金估 值政 策与 估值 程序确 定了 估值 目的 、 估 值日、 估值 对象 、 估值程序、估 值方法以 及 估值差错处理 、暂停估 值 和特殊情形处 理等事项 。 本基金管理 人设立了 由公司总经 理(担任 估值 小组组长) 、 公司副总 经理 和督察长( 担任估值 小组 副组长) 、权 益投资 部、风险管理 部、研究 部 、监察稽核部 、业务运 营 部等部门负责 人组成的 基 金估值小组 ,负责研 究、指导并执 行基金估 值 业务。小组成 员均具有 多 年证券、基金 从业经验 , 具备基金估 值运作、 行业研 究、 风险 管理 或法 律合规 等领 域的 专业 胜任 能力。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原则 和 方法的讨论, 但不参与 估 值原则和方法 的最终决 策 和日常估值的 执 行。 参与估值流程 的各方还 包 括本基金托管 人和会计 师 事务所。托管 人根据法 律 法规要求对基 金 估值及净值计 算履行复 核 责任,当存有 异议时, 托 管人有责任要 求基金管 理 公司作出合 理解释, 通过积极商讨 达成一致 意 见。会计师事 务所对估 值 委员会采用的 相关估值 模 型、假设及 参数的适 当性发 表审 核意 见并 出具 报告。 上述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之 间不 存在 任何 重大 利益冲 突。 本基金管理人 已分别与 中 央国债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 公司和中证指 数有限公 司 签署服务协议 , 由其分别按约 定提供在 银 行间同业市场 交易的债 券 品种和在交易 所市场交 易 或挂牌的部 分债券品 种的估 值数 据。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证券投 资基金运 作 管理办法》的 规定以及 本 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六条 中 对基金收益分 配 原则的约定, 本基金按 日 分配收益,自 基金合同 生 效日起每日将 基金份额 实 现的基金净 收益分配 给份额 持有 人, 并按 月结 转到投 资人 基金 账户 ,使 基金账 面份 额净 值始 终保 持1.00 元。 按照上 述办 法及 基金 合同 的规定 ,2015 上 半年 度分 配利润 47,158,502.98 元 ,其中 :A 类别 份额分 配利 润5,479,080.42 元,B 类 别份 额分 配利 润41,679,422.56 元。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 预警说 明。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 期内 , 中国 银行 股 份有限 公司 ( 以下 称 “ 本托 管人” ) 在 对长 盛添 利宝 货 币市场 基金 ( 以 下称 “ 本基 金” ) 的 托管 过 程中, 严格 遵守 《 证券 投 资基金 法》 及其 他有 关法 律法规 、 基 金合 同和 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 不 存在损害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利益的行为, 完全尽职 尽 责地履行了 应尽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 净 值计 算、 利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本 托管人 根 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 及 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 合同和托管协 议 的规定,对本 基金管理 人 的投资运作进 行了必要 的 监督,对基金 资产净值 的 计算、基金 份额申购 赎回价格的计 算以及基 金 费用开支等方 面进行了 认 真地复核,未 发现本基 金 管理人存在 损害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报告 中的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现 、 收 益分 配情 况、 财务会 计报 告 ( 注: 财务 会计报 告中 的 “ 金 融工具 风险 及管 理” 部分 未在托 管人 复核 范围 内) 、 投资组 合报 告等 数据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 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87,396,236.50 3,484,788,277.22 结算备 付金 -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381,933,058.79 1,832,566,089.68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381,933,058.79 1,832,566,089.68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9,000,193.50 755,902,493.85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5,642,343.54 50,189,669.58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414,608.28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1,747,386,440.61 6,123,446,530.3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49,499,855.25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1,551,172.09 1,093.45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484,242.42 780,511.55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应付托 管费 146,740.13 236,518.6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1,958.42 81,469.84 应付交 易费 用 30,838.20 31,551.43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043.38 - 应付利 润 -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98,634.43 279,006.55 负债合 计 51,865,484.32 1,410,151.45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695,520,956.29 6,122,036,378.88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695,520,956.29 6,122,036,378.8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747,386,440.61 6,123,446,530.33 注: 报告 截止 日2015 年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1,695,520,956.29 份 , 其 中A 类基 金份 额总 额 251,524,802.35 份 ,基 金 份额净 值 1.00 元;B 类 基 金份额 总 额 1,443,996,153.94 份, 基金 份额 净值1.00 元。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3,637,928.13 43,696,085.85 1.利息 收入 43,857,021.83 42,931,510.36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8,635,158.83 29,727,708.38 债券利 息收 入 24,533,359.26 13,116,976.3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688,503.74 86,825.59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 填列) 9,780,906.30 764,575.49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9,780,906.30 764,575.4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填列 ) -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 减:二、费用 6,479,425.15 5,273,104.56 1.管 理人 报酬 3,372,937.46 2,595,511.08 2.托 管费 1,022,102.30 786,518.46 3.销 售服 务费 398,741.32 504,897.26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1,537,182.22 1,158,967.62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1,537,182.22 1,158,967.62 6.其 他费 用 148,461.85 227,210.14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 填列) 47,158,502.98 38,422,981.29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 ” 号填列) 47,158,502.98 38,422,981.29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长盛 添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6,122,036,378.88 - 6,122,036,378.8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47,158,502.98 47,158,502.9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4,426,515,422.59 - -4,426,515,422.59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5,493,842,630.32 - 5,493,842,630.32 2. 基金 赎回 款 -9,920,358,052.91 - -9,920,358,052.91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47,158,502.98 -47,158,502.98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695,520,956.29 - 1,695,520,956.29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3,890,224,738.06 - 3,890,224,738.0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38,422,981.29 38,422,981.29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2,652,874,547.34 - -2,652,874,547.34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4,810,161,629.04 - 4,810,161,629.04 2. 基金 赎回 款 -7,463,036,176.38 - -7,463,036,176.38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38,422,981.29 -38,422,981.29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237,350,190.72 - 1,237,350,190.72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周兵______














______ 杨思 乐______














____龚珉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长盛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 简 称 “ 中 国证监 会”) 证 监许 可[2013] 第1403 号《 关于 核准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募集的 批复 》核 准, 由长盛基金管 理有限公 司 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长 盛 添利宝货币 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负 责公开募 集 。本基金为契 约型开放 式 ,存续期限不 定,首次 设 立募集不包 括认购资 金利息共募集人 民币 3,874,930,536.49 元, 业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 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普 华永道中天验 字(2013) 第 819 号验资 报告予以 验证 。经向中 国证 监会备案 , 《 长盛添利宝货 币市 场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于 2013 年 12 月 9 日 正 式 生 效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的 基 金 份 额 总 额 为 3,875,301,402.19 份基 金 份额,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370,865.70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人 为长 盛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中 国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长盛添 利宝货币 市 场基金招募说 明书》的 有 关规定,本基 金根据适 用 的销售服务费 费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率的不 同 , 将 基金 份额 分 为 A 类、B 类两 类份额 。 在基金 存续 期内 的任 何一 个开放 日 , 如 A 类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持 有的 基金 份额余 额达 到 5,000,000 份,即 升级 为 B 类 份额 持 有人, 如 B 类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余额 少 于5,000,000 份 ,即降 级 为 A 类份 额持 有 人。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长 盛 添利宝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 合同》的有关 规 定, 本基 金投 资于 法律 法 规允许 的金 融工 具包 括现 金; 通知 存款 ; 短期 融资 券 ; 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银行 定期 存款 、银 行协 议存款 和大 额存 单; 剩余 期限在 397 天以 内(含 397 天)的 债券 、资 产支 持证券和中 期票据; 期限 在一年以内( 含一年)的 债 券回购和中 央银行票 据; 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 国 证监会 允许 本基 金投 资的 其他货 币市 场工 具。 本基 金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七 天通知 存款 税后 利 率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2 月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 准则 、 其 后颁 布的企 业会 计准 则应 用指 南、 企 业会 计准 则解 释以 及其他 相关 规定(以下 合称“ 企业 会计 准则 ”) 、 中国证 监会 颁布 的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 XBRL 模 板第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年度报 告>》 、中国 证 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颁 布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 长盛添 利宝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 合 同》和中国证 监会 及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发 布 的有关规定 及允许的 基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财务 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的 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2015 年1 月1 日至 6 月30 日期 间的 经营 成 果和基 金净 值变 动情 况等 有关信 息。 6.4.4 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会计政 策、 会计估 计与 最近一 期年 度报告 相一 致的说 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 除 外) , 本基 金自2015 年3 月 24 日起 按照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根据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作 小组 关 于2015 年1 季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 估值 处理标 准》 所独 立提 供的 债 券估值 结果 确定 公 允价值 。 除上述会计估 值变更事 项 外,本报告期 所采用的 的 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与 最 近一期 年度报 告 相一致 。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会 计政策 变更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对于在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或 挂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 品种( 可转换 债券 、 资 产支 持证 券 和私募 债券 除 外) , 鉴于 其交 易量 和交 易 频率不 足以 提供 持续 的定 价信息 , 本 基金 自2015 年3 月 24 日 起采 用中 证指数 有限 公司 根据 《中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 协会 估值 核算工 作小 组关 于2015 年1 季 度固 定收 益品 种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所独 立提供 的估 值结 果确 定公 允价值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内 无须 说明的 会计 差错 更正 。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买 卖 债券的 差价 收 入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及其他 收入 ,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未 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 化的 情况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长 盛 基 金 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中国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国元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国元证 券”) 基金管 理人 的股 东、 基金 销售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本期 未通 过关 联方 交易单 元进 行交 易。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3,372,937.46 2,595,511.08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441,657.87 476,155.68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长 盛 基金公司的管 理人报酬 按 前一日基金资 产净值 0.33% 的年费率计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0.33%/ 当年 天数。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022,102.30 786,518.46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银行的托管费 按前一日 基 金资产净值 0.10% 的年费 率计提,逐日 累计至 每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 计算公 式为 :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0.10%/ 当年 天数 。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合计 中国银 行 146,974.38 15,046.43 162,020.81 长盛基 金 14,373.06 50,223.53 64,596.59 国元证 券 457.41 3,042.12 3,499.53 合计 161,804.85 68,312.08 230,116.93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长盛添 利宝 货币 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合计 中国银 行 288,301.98 13,183.66 301,485.64 长盛基 金 7,459.84 41,182.67 48,642.51 国元证 券 91.46 280.05 371.51 合计 295,853.28 54,646.38 350,499.66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的约 定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底,按月支 付给长盛 基 金公司,再由 长盛基金 公 司计算并支付 给各基金 销 售机构。A 类基金份 额和B 类基 金份 额约 定的 销售服 务费 年费 率分 别 为0.25% 和 0.01% 。销 售服 务 费的计 算公 式为 : 对应级 别日 销售 服务 费= 前一日 对应 级别 基金 资产 净值× 约定 年费 率/ 当年 天 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含 回购)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 - - 222,000,000.00 18,916.27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银行 - 10,001,787.40 - - 84,600,000.00 5,321.20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51,157,669.34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1,438,403.42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52,596,072.76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3.1021%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项目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 期间申 购/ 买入 总份 额 - 50,131,646.03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 - 减:期 间赎 回/ 卖出 总份 额 -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50,131,646.03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 4.0515% 注:1 、期间 申购总份 额含 红利再投份 额。2、基 金管 理人持有本 基金基金 份额 的交易费用 按市场 公开的 交易 费率 计算 并支 付。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除基 金管理 人之 外的 其他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 情况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银行 4,396,236.50 304,088.34 12,558,590.07 489,571.47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 约定 利 率计息 。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在承销 期内 参与 关联 方承 销证券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期 无须 作说 明的 其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6.4.9 期 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无 因认 购新发/增 发证 券而 流通 受 限的证 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期 末未 持有 暂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从事 银行 间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本基金 本期 末无 从事 交易 所市场 债券 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卖 出回 购证 券款 余额 。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 融工 具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 结果所属 的 层次,由对公 允价值计 量 整体而言具有 重要意义 的 输入值所属的 最 低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1,381,933,058.79 元, 无 属于 第一和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 (2014 年12 月 31 日: 第一层 次: 无, 第二 层 次1,832,566,089.68 元, 第 三层次 :无)。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次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iii) 第三 层次 公允 价值 余 额和本 期变 动金额 无。 (c) 非 持续 的以 公允 价值 计 量的金 融工 具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未 持有 非持 续的 以公 允价值 计量 的金 融资 产(2014 年 12 月 31 日:同)。 (d) 不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的 金 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 计量的金 融 资产和负债主 要包括应 收 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 其 账面价值与公 允 价值相 差很 小。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381,933,058.79 79.09 其中: 债券 1,381,933,058.79 79.09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49,000,193.50 2.8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87,396,236.50 16.45 4 其他各项 资产 29,056,951.82 1.66 5 合计 1,747,386,440.61 100.00 注:本报告期 内,根据 流 动性管理的需 要,本基 金 提前支取了部 分可提前 支 取且没有利 息损失的 存款。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9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49,499,855.25 2.92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融资余 额 占基金 资 产净值 比 例(% ) 原因 调整期 1 2015 年6 月18 日 27.14 应付巨 额赎 回 1 天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9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33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况 说明 注: 本基 金合 同约 定: “本 基金投 资组 合的 平均 剩余 期限在 每个 交易 日均 不得 超过120 天 ” , 本 报 告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生超 标情况 。 7.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12.78 2.92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33.69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24.8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16.51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13.56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01.35 2.92 7.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150,209,011.52 8.86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150,209,011.52 8.86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31,724,047.27 72.65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1,381,933,058.79 81.50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注:上 表中 ,债 券的 成本 包括债 券面 值和 折溢 价。 7.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537005 15 中 建材 SCP005 700,000 70,082,696.98 4.13 2 120239 12 国开 39 600,000 60,197,775.00 3.55 3 011537006 15 中 建材 SCP006 600,000 60,000,070.20 3.54 4 071544002 15 华 福证 券CP002 600,000 59,992,398.63 3.54 5 041454048 14 渝 机电 CP001 500,000 50,354,561.19 2.97 6 071533004 15 华融 CP04 500,000 49,990,514.65 2.95 7 071521004 15 渤 海证 券CP004 500,000 49,990,270.51 2.95 8 011499056 14 豫 能源 SCP002 400,000 40,159,142.85 2.37 9 041469046 14 张江 CP001 300,000 30,280,579.32 1.79 10 041453085 14 冀中 CP001 300,000 30,164,900.91 1.78 7.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68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4513%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649%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2678%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所有 资 前十 名 支 持证券 投资 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7.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8.1


本基金的债券 投资采用 摊 余成本法计价 ,即计价 对 象以买入成本 列示,按 票 面利率或商定 利 率每日 计提 应收 利息 ,并 按实际 利率 法在 其剩 余期 限内摊 销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或折价 。 7.8.2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剩 余期 限小于 397 天但 剩余 存续 期超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率 债券的 摊余 成 本 超过当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20% 的 情况 。 7.8.3


本报告期内基 金投资的 前 十名证券的发 行主体无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记录 , 无在报告编 制日前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 7.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5,642,343.54 4 应收申 购款 3,414,608.28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29,056,951.82 7.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级 别 持有人 户 数(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长盛添利 宝货币 A 8,644 29,098.20 4,203,041.16 1.67% 247,321,761.19 98.33% 长盛添利 42 34,380,860.81 1,334,219,160.37 92.40% 109,776,993.57 7.60%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28 页


宝货币 B 合计 8,686 195,201.58 1,338,422,201.53 78.94% 357,098,754.76 21.06% 注:对于分级 基金,比 例 的分母采用各 自级别的 份 额;对于合计 数,比例 的 分母采用下 属分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长盛添 利宝 货币A 1,931,596.56 0.7680% 长盛添 利宝 货币B - - 合计 1,931,596.56 0.1139% 注:对于分级 基金,比 例 的分母采用各 自级别的 份 额;对于合计 数,比例 的 分母采用下 属分级基 金份额 的合 计数 。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0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B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0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B 0~10 合计 0~1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A 长盛添 利宝 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2 月 9 日) 基金 份额总 额 1,343,455,033.04 2,531,846,369.15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92,981,402.97 5,729,054,975.91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1,307,104,071.27 4,186,738,559.05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1,448,560,671.89 8,471,797,381.02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8 页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51,524,802.35 1,443,996,153.94 注:申购份额 含红利再 投 、转换入份额 和因份额 升 降级导致的强 制调增份 额 ,赎回份额 含转换出 份额和 因份 额升 降级 导致 的强制 调减 份额 。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0.2.1 本 基金 管理 人的 高 级管理 人员 重大 人事 变动 情况 根据公 司第 六届 董事 会第 七次会 议决 议, 公司 聘任 林培富 、王 宁、 蔡宾 担任 公司副 总经 理 ; 聘任孙 杰 、 刁 俊东 为公 司 高管人 员 。 以 上三 名副 总 经理 于2015 年4 月22 日 通过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 ( 以下 简称 基金 业协会 ) 组 织的 高级 管理 人员证 券投 资法 律知 识考 试, 公 司已 及时 向 基 金业协 会进 行备 案。 10.2.2 基 金经 理变 动情 况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未曾变 动。 10.2.3 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基 金托管 部门 重大 人事 变动 情况 2015 年4 月, 李爱 华先 生 不再担 任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托管 业务 部总 经理 职务 。 上 述人 事 变动已 按相 关规 定备 案、 公告。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本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 金托 管业务 的诉 讼事 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基 金投 资策 略没 有改变 。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聘任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为普 华永 道中 天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 金未更 换会 计师 事务 所。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8 页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基金管 理人 、托 管人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未 受监 管部 门稽查 或处 罚。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信建投 2 - - - - - 东兴证券 1 - - - - - 东海证券 2 - - - - - 广发证券 1 - - - - - 中信证券 2 - - - - - 招商证券 1 - - - - - 上海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1 - - - - - 华福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1 - - - - - 高华证券 1 - - - - - 国元证券 1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华安证券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申银万国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长城证券 1 - - - - - 国联证券 1 - - - - - 五矿证券 1 - - - - - 华融证券 1 - - - - - 东北证券 1 - - - - - 长江证券 1 - - - - - 华泰证券 1 - - - - - 注:1 、本 公司 选择 证券 经 营机构 的标 准 (1 ) 研究 实力 较强,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研究 人员, 能及 时为 本公 司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 包括宏 观经 济报 告 、 行 业 报告 、 市 场走 向分 析 、 个 股分析 报告 等 , 并 能根 据 基金投 资的 特定 要求 ,长盛添利宝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提供专 门研 究报 告。 (2 ) 资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 (3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4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 受到中 国证 监会 和中 国人 民银行 处罚 。 (5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6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 安 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易设 施符 合代 理本 公司 基金进 行证 券交 易的 需要, 并能 为本 公司 基金 提供全 面的 信息 服务 。 2、本 公司 租用 券商 交易 单 元的程 序 (1 ) 研究 机构 提出 服务 意 向,并 提供 相关 研究 报告 ; (2 ) 研究 机构 的研 究报 告 需要有 一定 的试 用期 。试 用期视 服务 情况 和研 究服 务评价 结果 而定 ; (3 ) 研 究发 展部 、 投资 管 理等部 门试 用研 究机 构的 研究报 告后 , 按照 研究 服 务评价 规定 , 对研 究 机构进 行综 合评 价; (4 ) 试 用期 满后 , 评 价结 果符合 条件 , 双 方认 为有 必要继 续合 作, 经公 司领 导审批 后, 我司 与研 究机构 签定 《 研究 服务 协 议》 、 《券 商交 易单 元租 用 协 议》 , 并办 理基 金专 用交 易单元 租用 手续 。 评 价结果 如不 符合 条件 则终 止试用 ; (5 ) 本公 司每 两个 月对 签 约机构 的服 务进 行一 次综 合评价 。 经过 评价 , 若 本 公司认 为签 约机 构的 服务不能满足 要求,或 签 约机构违规受 到国家有 关 部门的处罚, 本公司有 权 终止签署的 协议,并 撤销租 用的 交易 单元 ; (6 ) 交易 单元 租用 协议 期 限为一 年, 到期 后若 双方 没有异 议可 自动 延期 一年 。 3、报 告期 内租 用证 券公 司 交易单 元的 变更 情况 : (1 )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新 增 租用交 易单 元情 况: 无。 (2 ) 本基 金报 告期 内停 止 租用交 易单 元情 况: 无。 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注:本 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偏 离度绝 对值 超过0.5% 的情 况。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