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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睿鑫A(001120)

东方睿鑫: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东 方 睿 鑫 热点 挖 掘 灵 活配 置 混 合 型证 券 投
资基金 2015 年 半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金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 管人: 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 二〇一五年八 月二十七日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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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 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4 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至 06 月30 日 止。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40 页


§2 基金简 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 称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混 合 基金主 代码 00112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基金管 理人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63,893,129.3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 A 类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 C 类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1120 00112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9,845,084.21 份 504,048,045.14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深度挖 掘我 国经 济发 展过 程中不 断涌 现的 具备 较高 投资价 值的 证券, 在 严 格 控 制基金 投资 风险 的前 提下 ,充分 分享 我国 经济 发展 带来的 投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充分 把握 我国 经济 发展过 程中 不断 出现 的热 点投资 机会, 在严 控 投 资 风 险的基 础上 ,结 合类 别资 产配置 、热 点证 券配 置, 提高基 金的 投资 收益 。 根据我 国经 济发 展特 点和 我国证 券市 场中 长期 发展 趋势, 本 基金 将热 点 证 券 细 分为:(1 )政 策 热点 证 券; (2 ) 证 券市 场 热点 证 券; (3 ) 科 学技 术 热点 证 券;(4) 其它 热点 证券 。 业绩比 较基 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 70%+ 中证全债指数收益 率 ×30%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混 合型 基金, 其 预期收 益及 预期 风险 水平 高于债 券型 基金 和货 币 市 场 基金, 但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属于 中等 风险 水平 的投 资品种 。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李景岩 王玮 联系电 话 010-66295888 020-87555888-6052 电子邮 箱 xxpl@orient-fund.com wwei@gf.com.cn 客户服 务电 话


010-66578578 或 400-628-5888 95575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40 页


传真 010-66578700 020-87555129


2.4 信息 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orient-fund.com 或 http://www.df5888.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本基金 管理 人及 本基 金托 管人住 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 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 财务 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东方 睿鑫 热点 挖掘A 类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 C 类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4 月15 日-2015 年6 月30 日) 报告期(2015 年4 月15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395,788.98 40,828,246.73 本期利 润 8,152,061.92 83,790,817.42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971 0.1138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75% 5.28%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575 0.0528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63,287,024.90 530,686,624.38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75 1.0528


注 : ①本 期已 实现 收 益指基 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资收 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②期末 可供 分配 利润 : 如 果 期末未 分配 利润 的未 实现 部分为 正数,则 期末 可供 分 配利润 的金 额 为期末未分 配利润的 已实 现部分,如果 期末未分 配利 润的未实现 部分为负 数,则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 的金额 为期 末未 分配 利润 (已实 现部 分扣 除未 实现 部分) 。 ③本基金所述 业绩指标 不 包括持有人认 购或交易 基 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 用 后实际收益水 平 要低于 所列 数字 。 ④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5 年4 月15 日生 效, 至报 告 期末未 满半 年。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40 页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A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5.60% 3.30% -5.01% 2.45% -10.59% 0.85% 过去三 个月 5.75% 2.57% 1.58% 1.94% 4.17% 0.63% 过去六 个月 5.75% 2.57% 1.58% 1.94% 4.17% 0.63% 过去一 年 5.75% 2.57% 1.58% 1.94% 4.17% 0.63% 过去三 年 5.75% 2.57% 1.58% 1.94% 4.17% 0.6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75% 2.57% 1.58% 1.94% 4.17% 0.63%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C 类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5.84% 3.30% -5.01% 2.45% -10.83% 0.85% 过去三 个月 5.28% 2.57% 1.58% 1.94% 3.70% 0.63% 过去六 个月 5.28% 2.57% 1.58% 1.94% 3.70% 0.63% 过去一 年 5.28% 2.57% 1.58% 1.94% 3.70% 0.63% 过去三 年 5.28% 2.57% 1.58% 1.94% 3.70% 0.6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28% 2.57% 1.58% 1.94% 3.70% 0.6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4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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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 生效 ,截至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成立不 满六 个月 , 仍 处于建 仓期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 理情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 为东方基 金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东 方 基金管理有限 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本 公 司” )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 证监基 金字 【2004 】80 号 )于 2004 年 6 月 11 日 成 立,是 《中 华人 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施行后 成立 的第 一家 基金 管理公 司。 本公 司注 册资 本 2 亿 元人 民币 。 本 公司股东为东 北证券股 份 有限公司,持 有股份 64% ;河北省国有 资产控股 运 营有限公司, 持有股 份27% ; 渤海 国际 信托 有限 公司 , 持 有股 份 9% 。 截 至2015 年6 月30 日 , 本 公司 管理 24 只 开放 式 证券投资基金 ——东 方龙 混合型开放式 证券投资 基 金、东方精选 混合型开 放 式证券 投资基 金、东 方金账簿货币 市场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策略成长 股 票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稳健 回报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核 心动力股票型 开放式证 券 投资基金、东 方保本 混 合 型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40 页


金、东方增长 中小盘混 合 型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 、 东方强化收益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 东方央视 财经 50 指 数增 强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东 方安 心收 益保 本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东方利 群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方多 策略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东方 新兴 成长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方双债添利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东 方添益债 券 型证券投资基 金、东方 主 题精选混 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东方 睿鑫热点 挖 掘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东方 鼎新灵活 配 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 惠新 灵活 配置 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东 方 永润 18 个 月定 期开 放债 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东 方新策略灵活 配置混合 型 证券投资基金 、东方赢 家 保本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 金 、东方新思 路灵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呼振翼 (先生 )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权 益 投 资 部总经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委员 2015 年 4 月 15 日 - 19 年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大 学 经 济 学 硕 士,19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任 高 斯 达 期 货 公 司 投资经 理 , 金 鹏 期 货 公 司 投资经 理 , 海 南 证 券 研 究 员 , 湘 财 证 券 研 究 员 、 投 资 理 财 部 经 理 , 民 生 证 券 研 究 员 、 行 业 组 组 长 。 2010 年 5 月 加 盟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曾 任 研 究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40 页


部研究 员 、 权 益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 东 方 策 略 成 长 股 票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助 理 。 现 任 权 益 投 资 部总经 理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 东 方 精 选 混 合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 东 方 增 长 中 小 盘 混 合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新 兴 成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主 题 精 选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金经 理 、 东 方 睿 鑫 热 点 挖 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 。 薛子徵 本 基 金 基 2015 年 6 月 - 8 年 山 西 大 学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40 页


(先生 ) 金经理 25 日 工商管 理 、 应 用 心 理 学 专 业学士 ,8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任 中 宣 部 政 研 所 研 究 员 、 中 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助 理 研 究 员 、 华 夏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2009 年 7 月 加 盟 东 方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曾 任 权 益 投 资 部 房 地 产 、 综 合、 汽车、 国防军 工 、 机 械 设 备 行 业 研 究 员 , 投资经 理 。 现 任 东 方 增 长 中 小 盘 混 合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核 心 动 力 股 票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东 方 睿 鑫 热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40 页


点 挖 掘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 理。


注 :① 此处 的任 职日 期和离 任日 期分 别指 根据 公司决 定确 定的 聘任 日期 和解聘 日期 。 ②证券 从业 的含 义遵 从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运作遵规守信 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 《证 券投 资基 金 管理公 司管 理办 法 》 及 其 各项实 施准 则、 《东 方睿 鑫 热点挖 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和其他有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本着 诚实信用 、 勤勉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用基金资 产,在严 格 控制风险的基 础上,为 基 金份 额持有人 谋求最大 利 益,无损害 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益的 行为。本 基 金无重大违法 、违规行 为 。本基金投资 组合符合 有 关法规及基 金合同的 约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 平交易情况的专项 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基金管理人根 据中国证 监 会颁布的《证 券投资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 (2011 年 修订) ,制 定了 《东 方基 金 管理有 限责 任公 司公 平交 易管理 制度 》 。 基金管理人建 立了投资 决 策的内部控制 体系和客 观 的研究方法, 各投资组 合 经理在授权范 围 内自主决策, 各投资组 合 共享研究平台 ,在获得 投 资信息、投资 建议和实 施 投资决策方 面享有公 平的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实 行集中交 易 制度,建立公 平的交易 分 配制度,确保 各投资组 合 享有公平的交 易 执行机会。对 于交易所 公 开竞价交易, 基金管理 人 执行交易系统 中的公平 交 易程序;对 于债券一 级市场申购、 非公开发 行 股票申购等非 集中竞价 交 易,各投资组 合经理在 交 易前独立地 确定各投 资组合的交易 价格和数 量 ,基金管理人 按照价格 优 先、比例分配 的原则对 交 易结果进行 分配;对 于银行 间交 易, 按照 时间 优先、 价格 优先 的原 则保 证各投 资组 合获 得公 平的 交易机 会。 基金管理人定 期对不同 投 资组合不同时 间段的同 向 交易价差、反 向交易情 况 、异常交易情 况 进行统 计分 析, 投资 组合 经理对 相关 交易 情况 进行 合理性 解释 并留 存记 录。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关于 公 平交易的相关 规定,在 授 权、研究分析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40 页


投资决策、交 易执行、 业 绩评估等投资 管理活动 中 公平对待不同 投资组合 , 未直接或通 过与第三 方的交易安排 在不同投 资 组合之间进行 利益输送 。 本基金运作符 合法律法 规 和公平交易 管理制度 规定。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未 发现 本基 金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涉 及 本基金的交易 所公开竞 价 同日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 的 单边交易量超 过 该证券 当日 成交 量 5% 的 情 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的投资策略和业 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报告期内,市 场出现了 大 幅波动,前五 个月在场 外 资金加速入场 、场内资 金 继续加杠杆的 背 景之下,A 股 市场表现 强 势,创业板指 、中小板 指 、上证综指大 幅上涨, 且 以总理提出 的 “互联 网+” 相关 标的 表现 强势 。6 月份 在清 理场 外配 资事 件的驱 动下 , 股 指大 幅下 挫, 进 而引 发新 一轮 的强行 平仓 ,恐 慌情 绪浓 重。上 半年 创业 板指 、中 小板指 、上 证综 指分 别上 涨94.23% 、69.06% 、 32.23% 。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先 扬后抑 , 侧 重对 新兴 战略 产业的 成长 股以 及阶 段性 市场热 点的 挖掘 , 净值表 现突 出。6 月 份市 场出现 大幅 调整 ,本 基金 也做出 了仓 位的 适当 调整 。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2015 年4 月15 日( 基金 成立日 )起 至 6 月 30 日, 本基 金 A 类净 值增 长率 为5.75% ,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1.58% , 高于业 绩比 较基 准 4.17% ; 本基 金 B 类净 值增 长率 为5.28% , 业绩 比较 基 准收益 率 为1.58% , 高于 业绩比 较基 准 3.70% 。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 证券市场及行业走 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 年3 季度, 我们 认为国 家加 码刺 激经 济政 策和维 护市 场稳 定是 可以 预期的 , 一 方面 , 场外融 资逐 步规 范、 强平 趋于尾 声; 另一 方面 ,房 地产销 售企 稳复 苏、 铁路 环保 等 PPP 项目 逐 步 落地,经济结 构优化和 企 业转型升级出 现向好迹 象 。因此我们认 为在市场 急 速下跌之后 需要一段 较长时 间进 行市 场的 调整 和消化 ,之 后将 迎来 真正 意义的 繁荣 。 而调整过后市 场仍会寻 找 具备长期成长 逻辑的标 的 ,特别是互联 网催生的 新 兴领域将蕴藏 未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40 页


来伟大的公司 ,因此长 期 角度我们仍看 好以新兴 科 技为驱动的成 长型龙头 , 我们将继续 坚守企业 生命周 期理 论的 选股 策略 ,以合 适的 价格 买入 并持 有,充 分分 享科 技蓝 筹带 来的价 值成 长。 4.6 管理 人对报告期内基金 估值程序等事项的 说明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 【2008 】38 号 《 关于 进一 步规 范 证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 务的 指导意 见》 的 要求, 本基 金管 理人 成立 了东方 基金 管理 有限 责任 公司估 值委 员会 (以 下简 称 “估 值委 员会 ”) , 成员由总经理 、督察长 、 投资总监、基 金经理和 风 险管理部、交 易部、登 记 清算部、监 察稽核部 负责人组成, 估值委员 会 成员均具备良 好的专业 知 识、专业胜任 能力和独 立 性,熟悉基 金投资品 种及基 金估 值法 律法 规。 职责分 工分 别如 下: 总经理 、 督 察长、 投资 总 监: 参 与估 值小 组的 日常 工作, 负责 对基 金投 资组 合中 “ 长期 停牌” 等没有 市价 的股 票所 属行 业和重 估方 法形 成最 后决 议; 基金经理:参 与估值小 组 的日常工作, 对采纳的 估 值方法和估值 模型等发 表 意见和建议, 但 对估值 政策 和估 值方 案不 具备最 终表 决权 ; 交易部:负责 提议召开 估 值委员会会议 ,并将已 形 成决 议的重估 方法所适 用 的金融产品明 细 提供风 险管 理部 ; 风险管理部: 负责制定 估 值模型、假设 及参数、 确 定参考行业指 数并采集 行 业指数,据其 计 算估值 公允 价格 ; 登记清算部: 负责估值 事 宜的内外部协 调,依据 风 险管理部提供 的公允价 格 对投资品种进 行 估值, 计算 基金 资产 净值 及基金 份额 净值 ,并 按照 监管部 门要 求作 好相 关信 息披露 工作 ; 监察稽核部: 对有关估 值 政策、估值流 程和程序 、 估值方法等相 关事项的 合 法合规性进行 审 核和监 督, 发现 问题 及时 要求整 改。 除基金 经理 外, 参与 估值 流程的 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的重 大利 益冲 突。 截至本报告期 期末,公 司 已与中央国债 登记结算 有 限责任公司签 署了《中 债 收益率曲线和 中 债估值 最终 用户 服务 协议 》 , 并依 据其 提供 的中 债收 益 率曲线 及估 值价 格对 公司 旗下基 金持 有的 银 行间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 值 ( 适用 非货 币基 金 ) 或 影子定 价 (适 用货 币基 金) 。 公 司与 中证 指数 有 限公司 签署 了 《 债券 估值 数据服 务协 议》 , 并 依据 其 提供的 中证 债券 估值 数据 对公司 旗下 基金 持有 的交易 所固 定收 益品 种进 行估值 (适 用非 货币 基金 ) 。 注:截至 2015 年6 月 30 日,交 易部 与登 记清 算部 合并为 运营 部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40 页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 金利润分配情况的 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 金合同的 相 关规定,结合 本基金实 际 运作情况,本 基金本报 告 期未进行利润 分 配。 4.8 报 告 期内 管理 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 人 或 基 金资 产 净 值 低 于 5000 万元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 人遵规守信情况声 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广发证券 股 份有限公司严 格遵守《 证 券投资基金法 》 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以 及 基金合同、托 管协议的 约 定,对本基金 基金管理 人 ——东方基 金管理有 限责任 公司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基金的 投资 运作 , 进 行了 认真、 独立 的会 计核 算和必 要的 投资 监督 , 认 真履行 了托 管人 的义 务, 没有从 事任 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 为 。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 基金投资运作遵规 守信、 净 值计算 、 利润分配 等 情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东方基 金 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在本 基 金的投资运作 、基金资 产 净值的计算、 基 金份额申购赎 回价格的 计 算、基金费用 开支及利 润 分配等问题上 ,不存在 损 害基金份额 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在 报告期内 ,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 面的运作 严格按 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等内 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 整发表意 见 本托管人认为 ,东方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 露 事务符合《证 券投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基金 管理人所 编 制和披露的本 基金半年 度 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 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信息 真实、准 确 、完整,未 发现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40 页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 (未经审计)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睿鑫 热点 挖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94,972,902.60 结算备 付金 3,108,719.95 存出保 证金 687,607.00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560,349,013.11 其中: 股票 投资 560,349,013.11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0,076,174.80 应收利 息 21,781.21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345,711.40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680,561,910.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应付赎 回款 83,754,832.7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20,665.10 应付托 管费 186,777.5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531,426.03 应付交 易费 用 923,317.79 应交税 费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40 页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71,241.58 负债合 计 86,588,260.79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563,893,129.35 未分配 利润 30,080,519.93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593,973,649.28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680,561,910.07


注 : ① : ①报 告截 止 日 2015 年6 月30 日,A 类 基金份 额净 值 1.0575 元,C 类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28 元 ; 基 金份 额总 额563,893,129.35 份 , 下 属 分级基 金的 份额 总额 分别 为:A 类 基金 份额 总 额59,845,084.21 份,C 类基金 份额 总 额 504,048,045.14 份。 ②本基 金基 金合 同 于2015 年4 月15 日生 效, 本报 告 实际报 告期 为 2015 年4 月15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数据 。


6.2 利润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睿鑫 热点 挖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4 月 15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4 月 15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98,119,480.16 1.利息 收入 599,520.30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599,520.30 债券利 息收 入 -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51,272,949.76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50,029,126.30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243,823.46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5,718,843.63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40 页


列)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528,166.47 减: 二、费用 6,176,600.82 1.管 理人 报酬 2,920,223.69 2.托 管费 486,703.96 3.销 售服 务费 1,396,605.30 4.交 易费 用 1,312,244.12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60,823.7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 以 “-” 号填列) 91,942,879.34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91,942,879.34


注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4 月15 日生 效, 本报告 实际 报告 期为2015 年4 月15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数据 。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变动表 会计主 体: 东方 睿鑫 热点 挖掘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4 月 15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4 月15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07,668,125.28 - 907,668,125.28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净利 润) - 91,942,879.34 91,942,879.34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343,774,995.93 -61,862,359.41 -405,637,355.34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63,652,095.43 43,328,995.88 206,981,091.31 2. 基金 赎回 款 -507,427,091.36 -105,191,355.29 -612,618,446.65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 -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40 页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563,893,129.35 30,080,519.93 593,973,649.28


注 :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4 月15 日生 效, 本报告 实际 报告 期为2015 年4 月15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无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数据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孙晔 伟______














______ 秦 熠群______














____ 张蓉 梅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以下简 称 “ 本基 金” ) 根 据2015 年 1 月 23 日中国 证监 会 《 关于 准予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注 册的批 复》 (证 监许 可 [2015]120 号) , 由基 金发 起人东 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依照 《中 华人 民共 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 法》 和 《东 方睿 鑫热 点挖 掘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合同 》 自 2015 年3 月 23 日至2015 年4 月10 日公 开募 集设 立。 本 基金为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首 次设 立募 集不 包括 认购资 金利 息共 募集 907,395,829.96 元 人民 币 , 业经 瑞华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殊普 通合 伙) “瑞 华验 字[2015] 第 01300030 号” 验 资报 告验 证。 经向 中国证 监会 备案 , 《 东方 睿 鑫热点 挖掘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4 月15 日正式 生效 ,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的 基金 份额 总额 为 907,668,125.28 份基 金 单位,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272,295.32 份 基金 单 位。 本 基金 基金 管理 人为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为广 发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东 方 睿鑫热点挖掘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 定 ,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为 具 有良好流动性 的金融工 具 ,包括国内 依法发行 上市的 股票 (包 括中 小板 、创业 板及 其他 经中 国证 监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 、 债 券、货 币市 场工 具、 权证、 资产 支持 证券 、 股 指 期货以 及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其中, 债券 主要 包括 国债 、 央行 票据 、 地 方政 府债 券、 金 融债 、 企 业债 、 公司债、中小 企业私募 债 、短期融资券 、中期票 据 、次级债券、 可转换债 券 、银行存款 等固定收 益类品种。如 法律法规 或 监管机构以后 允许基金 投 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 人 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40 页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 的会 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布的 《企 业会 计准 则 — 基本准 则》 和 38 项具体 会计准 则、其后 颁 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应用 指 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 以 及其他相关 规定(以 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 则 ”) 、中国证券 业协会制 定的 《证券投资 基金会计 核算 业务指引》 、 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 《关于证 券投 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 准则>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 、 《证券 投资 基金 信息 披露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内容 与格 式准 则第 3 号 — 半年度报 告的内 容与 格式 》 、 《 证券 投资基 金信 息披 露XBRL 模 板第 3 号— 年度 报告 和半 年度报 告》 、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露 编报 规则 第 3 号 — 会 计报 表附 注的 编制及 披露 》及 中国 证监 会颁布 的其 他相 关 规 定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基金编制的 财务报表 符 合企业会计准 则及其他 有 关规定要求, 真实、完 整 地反映了本基 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 的财 务 状况以 及 2015 年 4 月 15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 经营成 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6.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的会 计年 度为 公历 每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 。 本会 计期 间为2015 年4 月15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核算 以人 民币 为记 账本位 币。 记账 单位 为人 民 币元 。 6.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工 具, 是指 形成 本基 金的金 融资 产, 并形 成其 他单位 的金 融负 债或 权益 工具的 合同 。 1. 金融 资产 的分 类 金融资产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下 四类: (1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 (2 )持有至 到 期投资; (3 ) 贷款和应 收 款项; (4)可 供出售金 融 资产。金融 资产的 分 类取决 于本 基金 对金 融资 产的持 有意 图和 持有 能力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以公 允 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 当 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包括 股 票投资、债券 投 资和衍生工 具(主要为 权证 投资)。除衍 生工具所 产生 的金融资产 在资 产负 债表 中以衍生金 融资产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40 页


列示外,其他 以公允价 值 计 量且其公允 价值变动 计 入损益的金融 资产在资 产 负债表中以 交易性金 融资产 列示 。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资 产包括 银行 存款 、买 入返 售金融 资产 和各 类应 收款 项等。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资产 分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及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2. 金融 负债 的分 类 金融负债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下 两类: (1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 金融负 债; (2) 其他 金融 负债。 本基金 持有 的其 他金 融负 债包括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和各 类应 付款 项等 。 本基金 目前 暂无 金融 负债 分类为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 其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负债 。 6.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 本 基金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 的 一方时,于交 易日按取 得 时的公允价值 作 为初始 确认 金额 。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的股票、债券 以及不作 为 有效套期工具 的 衍生工具等, 取得时发 生 的相关交易费 用计入当 期 损益;支付的 价款中包 含 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 现金股利或债 券起息日 或 上次除息日至 购买日止 的 利息,单独确 认为应收 项 目。应收款 项和其他 金融负 债的 相关 交易 费用 计 入初 始确 认金 额。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按照公允价值 进行后续 计 量,期间取得 的 利息或现金股 利,应当 确 认为当期收益 。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 际 利率法,以 成本进行 后续计 量, 在摊 销时 产生 的利得 或损 失, 应当 确认 为当期 收益 。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移时, 终止确认 该 金融资产;金 融负债的 现 时义务全部或 部分已经 解 除的,终止 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其一 部分。处 置 该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 时 ,其公允价值 与初始入 账 金额之间的 差额应确 认为投 资收 益, 同时 调整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成 本计价 方法 具体 如下 : (1) 股票 投资 股票投 资成 本按 交易 日股 票的公 允价 值入 账, 相关 交易费 用直 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因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得 的 非流通股股东 支付的现 金 对价,于股权 分置实施 复 牌日冲减股票 投 资成本;股 票持有期 间获 得的股票股 利(包括送 红股 和公积金转 增股本)以 及因 股权分置改 革而获 得的股 票, 于除 息日 按股 权登记 日持 有的 股数 及送 股或转 增比 例, 计算 确定 增加的 股票 数量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40 页


卖出股 票于 交易 日确 认股 票投资 收益 。卖 出股 票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2) 债券 投资 买入债券于交 易日确认 为 债券投资。债 券投资成 本 按债券的公允 价值入账 , 相关交易费用 直 接计入 当期 损益 , 上 述公 允 价值不 包含 债券 起息 日或 上次除 息日 至购 买日 止的 利息( 作为 应收 利息 单独核 算) 。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债, 于实际取 得 日按照估值方 法对分离 交 易可转债的认 购 成本进 行分 摊, 确认 应归 属于债 券部 分的 成本 。 买入零息债券 视同到期 一 次还本付息的 附息债券 ,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 和 发行期限推算 内 含报酬 率后 ,逐 日确 认债 券利息 收入 。 卖出债 券于 交易 日确 认债 券投资 收益 。卖 出债 券按 移动加 权平 均法 结转 成本 。 (3) 权证 投资 权证投 资于 交易 日按 公允 价值入 账, 相关 交易 费用 直接计 入当 期损 益。 获赠的权证(包 括配股权 证),在除权日按 照持有的 股 数及获赠比例 ,计算确 定 增加的权证 数 量,成 本为 零。 配售及认购新 发行的分 离 交易可转债而 取得的权 证 ,于实际取得 日按照估 值 方法对分离交 易 可转债 的认 购成 本进 行分 摊,确 认应 归属 于权 证部 分的成 本。 卖出权 证于 交易 日确 认权 证投资 收益 。卖 出权 证的 成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 法结 转。 (4) 分离 交易 可转 债 申购新发行的 分离交易 可 转债于获得日 ,按可分 离 权证公允价值 占分离交 易 可转债全部公 允 价值的比例将 购买分离 交 易可转债实际 支付全部 价 款 的一部分确 认为权证 投 资成本,按 实际支付 的全部 价款 扣减 可分 离权 证确定 的成 本确 认债 券成 本。 上市后 ,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2) 、 (3)中 相关 原则 进行 计算 。 (5) 买入 返售 金融 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为本 基 金按照返售协 议约定先 买 入再按固定价 格返售证 券 等金融资产所 融 出的资 金。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按 交易 日应支 付或 实际 支付 的全 部价款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成 本。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于 返售 到期日 按账 面余 额结 转。 (6)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为 本 基金按照回购 协议先卖 出 再按固定价格 买入票据 、 证券等金融资 产 所融入 的资 金。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40 页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交 易日按 照应 收或 实际 收到 的金额 入账 , 相 关交 易费 用 计入初 始成 本。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于回 购到期 日按 账面 余额 结转 。 6.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按其估值日的 市场交易 价 格确定公允价 值;估值 日 无交易,但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未发 生 重大变化且证 券发行机 构 未发生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 大事件的, 按最近交 易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 确定 公允价 值。 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 具 ,如估值日无 交易且最 近 交易日后经济 环境发生 了 重大变化,参 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调整 最近交 易市 价以 确定 公允 价值。 当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 市 场,采用市场 参与者普 遍 认同且被以往 市场实际 交 易价格验证具 有 可靠性的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估值 技术包括 参 考熟悉情况并 自愿交易 的 各方最近进 行的市场 交易中使用的 价格、参 照 实质上相同的 其他金融 工 具的当前公允 价值、现 金 流量折现法 和期权定 价模型 等 。 采 用估 值技 术 时, 尽可 能最 大程 度使 用 市场参 数 , 减 少 使 用与 本 基金特 定相 关的 参数 。 有充足理由表 明按以上 估 值原则仍不能 客观反映 相 关投资品种的 公允价值 的 ,基金管理公 司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托管 银行 进行商 定, 按最 能恰 当反 映公允 价值 的价 格估 值。 国家有 最新 规定 的, 按其 规定进 行估 值。 具体投 资品 种的 估值 方法 如下: (1) 股票 投资 交易所 上市 流通 的股 票以 其估值 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 牌的收 盘价 为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对于 长期 停牌 股票 ,根据 2008 年 09 月 12 日证监 会发 布的 【2008 】38 号文《 关于 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因 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以 参考 类似投 资品 种的 现行 市价 及重大 变化 等因 素( 如指 数 收益法),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 价, 确 定公 允价 值。 由于上市公司 送股、转 增 股、配股和公 开增发新 股 等形成的流通 暂时受限 制 的股票投资, 按 估值日 在交 易所 挂牌 的同 一股票 的收 盘价 估值 。 首次公开发行 但未上市 的 股票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 公 允价值,在估 值技术难 以 可靠计量公允 价 值的情况下, 按成本估 值 。首次公开发 行有明确 锁 定期的股票, 于同一股 票 上市后按交 易所上市 的同一 股票 的市 场交 易收 盘价作 为公 允价 值。 非公开 发行 有明 确锁 定期 的股票 ,按 监管 机构 或行 业协会 有关 规定 确定 公允 价值。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40 页


(2) 债券 投资 ①在证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实 行 净 价 交 易 的 债 券 按 照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的 当 日 净 价 进 行 估 值。 ②证券交易所 上市未实 行 净价交易的债 券按估值 日 收盘价减去债 券收盘价 中 所含的债券应 收 利息( 自债 券计 息起 始日 或 上一起 息日 至估 值当 日的 利息) 得到 的净 价进 行估 值 。 ③发行 未上 市流 通的 债券 ,按成 本估 值。 ④同一 债券 同时 在两 个或 两个以 上市 场交 易的 ,按 债券所 处的 市场 分别 估值 。 ⑤在全国银行 间债券市 场 交易的债券, 采用估值 技 术确定公允价 值。在估 值 技术难以可靠 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 成本计 量。 (3) 权证 投资 ①证券 交易 所上 市流 通的 权证以 其估 值日 在证 券交 易所上 市的 收盘 价估 值。 ②首次发行但 尚未上市 的 权证在上市交 易前,采 用 估值技术确定 公允价值 ; 在估值技术难 以 可靠计 量公 允价 值的 情况 下,按 成本 计量 。 ③因持 有股 票而 享有 的配 股权, 以及 停止 交易 但未 行权的 权证 ,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定 公允 价 值 。 ④因认购或获 配新发行 的 分离交易可转 债而取得 的 债券和权证, 上市日前 , 分别按照中国 证 券业协会公布 的债券报 价 和权证报价确 定当日债 券 和权证的估值 ;自上市 日 起,上市流 通的债券 和权证 分别 按上 述相 关原 则进行 估值 。 (4) 资产 支持 证券 等其 他 有价证 券按 国家 有 关 规定 进行估 值。 6.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4.7 实 收基 金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 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40 页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指 申购、赎 回 、转入、转出 及红利再 投 资等事项导致 基金份额 变 动时,相关款 项 中包含的未 分配利润 。根 据交易申请 日利润分 配(未 分配利润)已 实现与未 实现 部分各自占 基金净 值的比例,损 益平准金 分 为已实现损益 平准金和 未 实现损益平准 金。损益 平 准金于基金 申购确认 日或基 金赎 回确 认日 认列 ,并于 月末 全额 转入 利润 分配( 未分 配利 润)。 6.4.4.9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1) 利息 收入 存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本 金与适 用利 率逐 日计 提。 债券利息收入 在持有债 券 期内,按债券 的票面价 值 和票面利率计 算的利息 扣 除适用情况下 由 债券发行企业 代扣代缴 的 个人所得税后 的净额, 逐 日确认债券利 息收入。 贴 息债视同到 期一次性 还本付息的附 息债,根 据 其发行价、到 期价和发 行 期限推算内含 票面利率 后 ,逐日确认 债券利息 收入。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收入 按 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的摊 余 成本在返售期 内以实际 利 率法逐日计提 , 若合同 利率 与实 际利 率差 异较小 ,则 采用 合同 利率 计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2) 投资 收益 股票投 资收 益为 卖出 股票 交易日 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的 股票 投资 成本 的差 额确认 。 债券投资收益 于交易日 按 卖出债券交易 日的成交 总 额扣除应结转 的债券投 资 成本与应收利 息 (若有) 后的 差额 确认 。 衍生工 具投 资收 益为 交易 日的成 交总 额扣 除应 结转 的衍生 工具 投资 成本 后的 差额确 认。 股利收入于除 息日按上 市 公司宣告的分 红派息比 例 计算的金额扣 除由上市 公 司代扣代缴的 个 人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 (3) 公允 价值 变动 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系本 基 金持有的采用 公允价值 模 式计量的交易 性金融资 产 、交易性金融 负 债等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 的 应计入当期损 益的利得 或 损失,并于相 关金融资 产 或金融负债 卖出或到 期时转 出计 入投 资收 益。 (4) 其他 收入 其他收入在主 要风险和 报 酬已经转移给 对方,经 济 利益很可能流 入且金额 可 以可靠计量时 确 认。 6.4.4.10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40 页


(1)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1.5% 的 年费率 逐日 计提 并确 认。 (2)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 的基金 资产 净值 的0.25% 的年费 率逐 日计 提并 确认 。 (3)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利 息支出 , 按卖 出回 购金 融 资产的 摊余 成本 及实 际利 率 ( 当实 际利 率 与合同 利率 差异 较小 时, 也可以 用合 同利 率) 在回 购期内 逐日 计提 并确 认。 (4) 交易 费用 进行股票、债 券、权证 等 交易过程中产 生的交易 费 用,在发生时 按照确定 的 金额计入交易 费 用。 (5) 其他 费用 其他费用系根 据有关法 规 及相应协议规 定,按实 际 支出金额,列 入当期基 金 费用。如果影 响 基金份 额净 值小 数点 后第 四位的 ,则 采用 待摊 或预 提的方 法。 6.4.4.11 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1、在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件的 前提 下, 本基 金每 次收益 分配 比例 详见 届时 基金管 理人 发布 的公告 。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转为基 金份额进 行 再投资;若投 资者不选 择 ,本基金默认 的收益分 配 方式是现金 分红;选 择采取红利再 投资形式 的 ,分红资金将 按红利发 放 日的基金份额 净值转成 相 应的基金份 额,红利 再投资的份额 免收申购 费 。如投资者在 不同销售 机 构选择 的分红 方式不同 , 则登记机构 将以投资 者最后 一次 选择 的分 红方 式为准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每 一基 金份 额 享 有同 等 分配权 ;


5 、 分 红权 益登 记日 申请 申 购的基 金份 额不 享受 当次 分红, 分红 权益 登记 日申 请赎回 的基 金份 额享受 当次 分红 ;


6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6.4.4.13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本报告 期本 基金 无其 他需 要披露 的重 要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 更的 说明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40 页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政策 变更 。 6.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间 无需 说明的 重大 会计 估计 变更 。 6.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 在本 报告 期无 需说 明的重 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 】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 》 、 财 税 【2004 】78 号文 《关 于证 券投 资基 金 税收政 策的 通知 》 、 财 税 【2005 】103 号 文 《关 于股权分置试 点改革有 关 税收政策问题 的通知》 、 财 税【2007】84 号《 关于调 整证券(股票) 交易 印花税 税率 的通 知》 、 财税 【2008 】1 号 《 财政 部 、 国 家税务 总局 关于 企业 所得 税若干 优惠 政策 的 通知》 、2008 年 04 月 23 日发布 的《 上海 、深 圳证 券交易 所关 于做 好交 易相 关系统 印花 税率 参 数 调整的 通知 》 、2008 年 09 月 18 日发 布的 《上 海、 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关 于做 好证 券交易 印花 税征 收 方式调整工作 的通知》 、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实 施公司股息红 利差别化 个 人所得税政策 的通 知》及 其他 相关 税务 法规 和实务 操作 ,主 要税 项列 示如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资 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不 缴纳 营业 税。 2. 对基金从证 券市场中 取 得的收入,包 括买卖股 票 、债券的差价 收入,股 权 的股息、红利 收 入,债 券的 利息 收入 及其 他收入 ,暂 不缴 纳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3. 对基金取得 的股票股 息 、红利收入, 由上市公 司 在向基金支付 上述收入 时 代扣代缴个人 所 得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 基金 从 公 开发 行和 转让市 场取 得的 上市 公司 股票,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 1 个 月) 的 ,其股 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纳 税所 得额 ;持 股期 限在 1 个 月以 上至 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 按50%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限 超 过1 年 的, 暂减 按25% 计入 应纳 税所 得额。 上述 所得 统一 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 所得 税 。 4. 对基金取得 的债券利 息 收入,由发行 债券的企 业 在向基金支付 上述收入 时 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 得税 ,暂 不缴 纳企 业所得 税。 5. 对于 基金 从事 A 股买 卖 , 自 2008 年 09 月19 日 起, 由 出让 方按0.1% 的税 率缴纳 证券(股 票) 交 易印 花税 , 受 让方 不 再缴纳 印花 税。 6. 基金 作为 流通 股股 东在 股权分 置改 革过 程中 收到 由非流 通股 股东 支付 的股 份、 现 金等 对价 , 暂免予 缴纳 印花 税、 企业 所得税 和个 人所 得税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40 页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方 发生 变化 的情 况。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东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股 东、 代销 机构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公 司 本基金 管理 人、 注册 登记 机构、 基金 直销 机构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本基金 托管 人、 代销 机构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下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 务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 订立。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30 日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14,189,472.68 100% 注: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 无上年 度可 比期 间数 据。 债 券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 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债 券交 易。 债 券回 购交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 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债 券回 购交 易。 6.4.8.1.2 权 证交 易


本 基金 本报 告 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未 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 元进 行权 证交 易。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40 页


6.4.8.1.3 应 支付 关联 方的 佣金































































































金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4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期末应 付佣 金余 额 占期末 应付 佣金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23,317.79 100.00% 923,317.79 100.00%


注:①上 述佣金按 照 市场佣金率计 算,以扣 除 由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 限 责任公司收 取,并由 券商承 担的 证券 结算 风险 基金后 的净 额列 示。 ②该类佣金协 议的服务 范 围还包括佣金 收取方为 基 金提供的证券 投资研究 成 果和市场信息 服 务。 ③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4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5 年6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管 理费 2,920,223.69 其中: 支 付销 售机 构的 客 户维 护费 1,451,778.50


注 : ① 计提 标准 : 基 金管理 费按 前一 日的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1.5% 的 年费 率 计算, 具体 计算 方法 如下: H=E×1 .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付的 基金 管理 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管理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 基金管 理费 划付 指令 ,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 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资产 中一 次性 支 付 给本基 金管 理人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休息 日, 支付 日期顺 延。 ③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40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4月15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日)至2015 年6月30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 托 管 费 486,703.96


注:①计 提标准: 基 金托管费按前 一日的基 金 资产净值的 0.25% 的年费 率计提,具体 计算方 法如下 : H=E×0 .2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支付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基 金管理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 送 基金托 管费 划付 指令 , 经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于 次月 首日 起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 金资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本基金托管 人。若遇 法 定节假日、休 息日或不 可 抗力致使无法 按时支付 的 ,顺延至最 近可支付 日支付 。


③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 日为 2015 年 4 月 15 日,无上年度可比期间数 据。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4 月 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A 类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C 类 合计 广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1,274,683.04 1,274,683.04 东方基 金管 理有 限责 任 公司 - 7,082.64 7,082.64 合计 - 1,281,765.68 1,281,765.68 注:① 计提 标准 :本 基金 销售服 务费 按前 一日 东方 睿鑫热 点挖 掘 C 类 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0.80% 年费率 计提 。 销售服 务费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80 %÷ 当年 天数 H 为C 类基 金份 额每 日应 计提的 销售 服务 费 E 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②计提方式与 支付方式 : 基金销售服务 费每日计 提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末 , 按月支付。由 基 金管理人向基 金托管人 发 送基金销售服 务费划付 指 令,经基金托 管人复核 后 于次月首日 起五个工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0 页 共 40 页


作日内从基金 财产中一 次 性划出,由登 记机构代 收 ,登记机构收 到后按相 关 合同规定支 付给基金 销售机 构。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③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 2015 年4 月15 日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 报告 期 2015 年4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 未与 关联 方进 行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购)交 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 报告 期 2015 年4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基 金管理 人未 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 度可 比期间 , 除 基金 管理 人之 外的其 他关 联方 均未 投资 本基金 。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 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4 月15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建行托管户 94,972,902.60 589,905.24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 报告 期 2015 年4 月 15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基金 未在 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6.4.9 期 末(2015 年6 月 30 日) 本基金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 而于期 末流 通受 限的 证券 。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40 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 牌 原 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300012 华测 检测 2015 年 6 月 15 日 筹划 重大 事项 43.07 2015 年 7 月 27 日 38.76 2,199,890 57,622,564.85 94,749,262.30 - 002214 大立 科技 2015 年 6 月 15 日 筹划 重大 事项 20.90 - - 999,908 20,880,814.00 20,898,077.20 - 600094 大名 城 2015 年 6 月 26 日 筹划 重大 事项 20.25 2015 年 8 月 5 日 18.23 955,369 17,893,326.26 19,346,222.25 - 002375 亚厦 股份 2015 年 6 月 17 日 筹划 重大 事项 29.21 2015 年 7 月 20 日 26.29 299,999 6,743,970.00 8,762,970.79 -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未 持有 在银行 间市 场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 债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未 持有 在交易 所市 场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 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本半年度 报告报出 日 ,本基金无需 要披露的 有 助于理解和分 析会计报 表 需要说明的其 他 事项。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 例(%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2 页 共 40 页


1 权益投 资 560,349,013.11 82.34 其中: 股票 560,349,013.11 82.34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98,081,622.55 14.41 7 其他各 项资 产 22,131,274.41 3.25 8 合计 680,561,910.07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 票投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3,464,000.00 0.58 C 制造业 189,088,816.72 31.83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23,440,894.33 3.95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73,011,127.85 12.29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19,346,222.25 3.26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94,749,262.30 15.95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61,280,450.80 10.32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95,968,238.86 16.16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3 页 共 40 页


S 综合 - - 合计 560,349,013.11 94.34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资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012 华测检 测 2,199,890 94,749,262.30 15.95 2 300015 爱尔眼 科 1,899,580 61,280,450.80 10.32 3 000681 视觉中 国 1,399,952 57,482,029.12 9.68 4 000915 山大华 特 699,958 39,197,648.00 6.60 5 002405 四维图 新 800,000 35,040,000.00 5.90 6 600699 均胜电 子 899,952 34,477,161.12 5.80 7 300252 金信诺 799,797 31,727,946.99 5.34 8 000156 华数传 媒 699,858 25,040,919.24 4.22 9 300170 汉得信 息 999,805 24,285,263.45 4.09 10 002214 大立科 技 999,908 20,898,077.20 3.52 注:投 资者 欲了 解本 报告 期末基 金投 资的 所有 股票 明细, 应阅 读登 载于 本基 金管理 人网 站的 半年度 报告 正文 。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 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0681 视觉中 国 76,608,711.44 12.90 2 300015 爱尔眼 科 65,252,432.97 10.99 3 300012 华测检 测 57,622,564.85 9.70 4 300170 汉得信 息 44,647,583.03 7.52 5 002405 四维图 新 39,777,210.20 6.70 6 000156 华数传 媒 38,491,679.64 6.48 7 000939 凯迪电 力 37,332,229.54 6.29 8 000915 山大华 特 34,785,824.13 5.86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4 页 共 40 页


9 300251 光线传 媒 33,058,114.25 5.57 10 600699 均胜电 子 32,317,854.53 5.44 11 002216 三全食 品 25,600,497.94 4.31 12 002129 中环股 份 23,705,374.07 3.99 13 600094 大名城 22,723,594.82 3.83 14 300252 金信诺 21,093,165.33 3.55 15 002214 大立科 技 20,880,814.00 3.52 16 002410 广联达 20,758,706.30 3.49 17 600284 浦东建 设 19,304,323.87 3.25 18 600536 中国软 件 19,199,910.00 3.23 19 600184 光电股 份 19,098,978.72 3.22 20 300133 华策影 视 16,903,437.09 2.85 21 002024 苏宁云 商 14,562,007.05 2.45 22 002375 亚厦股 份 13,487,940.00 2.27 23 002638 勤上光 电 12,123,422.20 2.04


注:①买 入包括基 金 二级市场上主 动的买入 、 新股、配股、 债转股、 换 股及行权等 获得的股 票。 ②“买 入金 额” 按买 卖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7.4.2 累 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末 基金资 产净 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 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000939 凯迪电 力 42,696,608.56 7.19 2 300170 汉得信 息 32,354,773.76 5.45 3 000681 视觉中 国 28,544,863.00 4.81 4 300133 华策影 视 28,078,198.19 4.73 5 600536 中国软 件 18,436,489.00 3.10 6 002024 苏宁云 商 17,773,808.18 2.99 7 000915 山大华 特 15,018,134.00 2.53 8 300015 爱尔眼 科 14,922,437.31 2.51 9 600193 创兴资 源 13,356,574.99 2.25 10 300251 光线传 媒 11,365,542.60 1.91 11 600715 *ST 松辽 9,718,528.60 1.64 12 002405 四维图 新 9,620,665.88 1.62 13 002375 亚厦股 份 6,885,935.00 1.16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5 页 共 40 页


14 002129 中环股 份 6,847,525.28 1.15 15 600094 大名城 5,272,711.00 0.89 16 600284 浦东建 设 4,920,000.00 0.83 17 002433 太安堂 4,754,720.00 0.80 18 002410 广联达 4,226,699.40 0.71 19 - - - - 20 - - - -0.20


注:①卖 出主要指 二 级市场上主动 的卖出、 换 股、要约收购 、发行人 回 购及行权等 减少的股 票。 ②“卖出股票 收入”均 按 买卖成交金额 (成交单 价 乘以成交数量 )填列, 不 考虑相关交易 费 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739,395,257.93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274,794,214.75


注 :① 买入 包括 基金 二级市 场上 主动 的买 入、 新股、 配股 、债 转股 、换 股及行 权等 获得 的股 票,卖 出主 要指 二级 市场 上主动 的卖 出、 换股 、要 约收购 、发 行人 回购 及行 权等减 少的 股票 。 ② “买 入股 票成 本” 、 “ 卖出股 票收 入” 均按 买卖 成交金 额 (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数 量) 填列 , 不考虑 相关 交易 费用 。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债券 。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债 券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债 券。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十名资 产支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6 页 共 40 页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序的前五 名贵金属 投资明 细


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投资 贵金 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 排序的前五名权 证投资明 细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指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投资股 指期 货。 7.1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债期货交易情 况说明


根 据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规定, 本基 金不 投资 国债 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 告附注 7.12.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在 本报告期 内 未发现存在被 监管部门 立 案调查,或在 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责 、处 罚的 情形 。 7.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投 资于 超出 基金 合同规 定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票 。 7.12.3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687,607.00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20,076,174.80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21,781.21 5 应收申 购款 1,345,711.40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7 页 共 40 页


8 其他 - 9 合计 22,131,274.41 7.12.4 期 末持 有的 处于转 股期 的可转 换债 券明细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末 未持有 可转 换债 券。 7.12.5 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存在 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012 华测检 测 94,749,262.30 15.95 筹划重 大事 项 2 002214 大立科 技 20,898,077.20 3.52 筹划重 大事 项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 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东方 睿鑫 热点 挖掘A 类 2,048 29,221.23 0.00 - 59,845,084.21 100.00% 东方 睿鑫 热点 挖掘C 类 9,644 52,265.45 1,148,224.21 0.23% 502,899,820.93 99.77% 合计 11,692 81,486.68 1,148,224.21 0.20% 562,744,905.14 99.80%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8 页 共 40 页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东方睿 鑫 热点挖 掘 A 类 69,471.23 0.1161% 东方睿 鑫 热点挖 掘 C 类 41,820.00 0.0083% 合计 111,291.23 0.0197%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 业人员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份额总量区 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A 类 0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C 类 0 合计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A 类 0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C 类 0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 A 类 东方睿 鑫热 点挖 掘 C 类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4 月 15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87,531,047.42 820,137,077.8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27,627,943.09 136,024,152.34 减: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55,313,906.30 452,113,185.06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9,845,084.21 504,048,045.14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9 页 共 40 页





注 :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包含基 金转 换入 份额 ,基 金总赎 回份 额包 含基 金转 换出份 额。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 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召开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








10.2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 管人的专门基金托 管部门的重大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 托管部 门不 存在 重大 人事 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 理人、基 金财产、基金托管 业务的诉讼 报 告 期内 ,公 司 存在 一起未 决 诉讼 案件 , 系原 公司员 工 与公 司之 间 的民 事诉讼 案 件, 公司 为 被告。 截至 报告 日, 上述 诉讼仍 在审 理中 。 公司没 有其 他诉 讼和 仲裁 情况。





10.4 基金投资策 略的改变 本报告 期内 基金 投资 策略 未发生 改变 。





10.5 为基金进行 审计的会 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审 计机 构未发 生变 更。





10.6 管理人、托 管人及其 高级管理人员受稽 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 理人 员未受 到监 管部 门稽 查或 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 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股 票投资 及佣 金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东方睿鑫热点挖掘混合 2015 年 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0 页 共 40 页


交易单 元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备注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1,014,189,472.68 100.00% 923,317.79 100.00% -


注: (1 )此处的 佣 金指本基金 通过券商 的交 易单元进行 股票、权 证等 交易而合计 支付该 券 商的佣 金合 计, 不单 指股 票 交易佣 金。 (2)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标 准 和程序 券商选 择标 准: ①资 力雄 厚,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 3 亿 元人 民币 ; ② 财务状 况良 好 , 各项财务指标 显示公司 经 营状况稳定; ③经营行 为 规范,最近两 年未因重 大 违规行为而 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 人民银行 处 罚; ④内部管 理规范、 严 格,具备健全 的内控制 度 ,并能满足 基金运作 高度保密的要 求; ⑤具 备 基金运作所需 的高效、 安 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 施 符合代理基 金进行证 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 基 金 提供全面的 信息服务 ; ⑥研究实力较 强,有固 定 的研究机构 和专门研 究人员,能及 时为基金 提 供高质量的咨 询服务, 包 括宏观经济报 告、行业 报 告、市场走 向分析、 个股分析报告 及其他专 门 报告,并能根 据基金投 资 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 门 研 究报告;⑦ 收取的佣 金率。 券商选择程序 :①对符 合 选择标准的券 商的服务 进 行评价;②拟 定租用对 象 :由投研部根 据 以上评价结果 拟定备选 的 券商;③签约 :拟定备 选 的券商后,按 公司签约 程 序与备选券 商签约。 签约时 ,要 明确 签定 协议 双方的 公司 名称 、委 托代 理期限 、佣 金率 、双 方的 权利义 务等 。 (3) 本报 告期 内 , 本 基金 租用 2 个交 易单 元 , 分 别 为广发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上海及 深圳 证券 交易所 交易 单元 各1 个。 10.7.2 基 金租 用证 券公司 交易 单元进 行其 他证券 投资 的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