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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天丰(161010)

富国天丰: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1 
 
 
 
 
富国天 丰强化 收益债 券型证 券投资 基金 
二0 一 五年半 年度报 告 
(摘要 ) 
 
 
 
 
2015 年 0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 2015 年 08 月 27 日 



2 §1


重要提示 及目 录 1.1 重要提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 并由董事 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25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 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 半 年 度 报 告 摘 要 摘 自 半 年 度 报 告 正 文,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详 细 内 容, 应 阅 读 半 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1 日起至 2015 年6 月30 日止。


3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 场内简称 富国天丰 基金主代码 161010 交易代码 前端交易代码:161010 后端交易代码:16101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封闭运作, 在交易所上市 交易,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转为上市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10 月24 日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6,042,623.1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08 年12 月8 日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目标是在追求本金长期安全的基础上,力争为基 金份额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对基金资产进行动态的整体资产 配置和类属资产配置。一方面根据整体资产配置要求通过积 极的投资策略主动寻找风险中蕴藏的投资机会,发掘价格被 低估的且符合流动性要求的合适投资品种;另一方面通过风 险预算管理、平均剩余期限控制和个券信用等级限定等方式 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从而在一定的风险限制范围内达到风险 收益最佳配比。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 制并发布的中债综合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 票型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范伟隽 田青 联系电话 021-20361818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public@fullgoal.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105686、4008880688 010-67595096


4 传真 021-20361616 010-66275853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 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fullgoal.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 点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楼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 街1 号院 1 号楼 §3


主要财 务 指标 、 基 金 净值 表 现 3.1 主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01 月01 日至2015 年06 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105,136,283.45 本期利润 132,548,143.6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28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3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06 月 30 日)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0426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921,790,903.5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130 注: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封闭式 基 金 交 易 佣金 、 开 放 式基 金 的 申 购赎 回 费 、 基金 转 换 费 等) , 计 入 费用 后 实 际 收 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5 过去一个月 -2.40% 0.96% 0.28% 0.05% -2.68% 0.91% 过去三个月 7.38% 0.87% 2.35% 0.10% 5.03% 0.77% 过去六个月 11.38% 0.64% 3.11% 0.09% 8.27% 0.55% 过去一年 19.32% 0.46% 7.51% 0.12% 11.81% 0.34% 过去三年 26.27% 0.31% 13.89% 0.09% 12.38% 0.2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日起至今 71.99% 0.24% 29.92% 0.09% 42.07% 0.15% 3.2.2 自基金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份 额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变 动 的 比 较 注:1、截止日期为2015 年6 月 30 日。 2、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08 年 10 月24 日, 建仓期6 个月, 即从 2008 年10 月 24 日起至 2009 年 4 月 23 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 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1999 年4 月13 日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成立,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于 2001 年 3 月从北京迁址上海。2003 年 9 月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BMO )参股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为国内首批成立 的十家基金公司中,第一家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截至 2015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 6 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源平衡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利增长债券投资基 金、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 国 天 惠 精选 成 长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LOF) 、 富 国 天时 货 币 市 场基 金 、 富 国 天合稳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博创新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 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富 国 中 证红 利 指 数 增强 型 证 券 投资 基 金 、 富国 优 化 增 强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 富国沪深300 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通胀通缩主题轮动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国汇利回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富国全球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 上证综指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LOF) 、 富国全球顶级消费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低碳环保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富国中证 500 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富国产业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高新技术产业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纯债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国宏 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富国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 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目标收益一年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 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 目 标 收 益 两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富 国 国 有 企 业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富国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 国高端制造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 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目标齐利一年期纯 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富钱包货币市场基金、富国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富国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 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 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富国国家安全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改革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富国中证工业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 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富 国 中 证 体 育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等 六 十 四 只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钟智伦 本基金基 金经理兼 固定收益 投资部总 经理、 富国 目标收益 一年期纯 债债券型 2008-10-24 - 21 年 硕 士 , 曾 任 平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部 门 经 理 ; 上 海 新 世 纪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5 年 5 月 任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债 券 研究员;2006 年6 月至2009 年3 月任富国天时基金经理;2008 年 10 月至今任 富国天丰基金经理; 7 证券投资 基金、 富国 目标收益 两年期纯 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富国 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 基金、 富国 新收益灵 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 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富 国 优 化 增 强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6 月任富 国 产 业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2015 年 3 月起 任富国目 标 收 益 一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富 国 目 标 收 益 两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富 国 纯 债 债 券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经理;2015 年 5 月起 任富国新 收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兼 任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总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饶刚 本基金前 任基金经 理 2008-10-24 2015-03-13 16 年 硕 士 , 曾 任 职 兴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部 职 员 、 投 资 银 行 部 职 员;2003 年 7 月任富国基 金管理 有限公司债券研究员,2006 年 1 月至2015 年3 月任富国天利基金 经理,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富国天丰基金经理,2010 年 9 月至 2013 年 9 月任富 国汇利分 级债券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3 月 任富国汇利回报分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3 年6 月至2015 年3 月任富国 目 标 收 益 一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9 月 至2015 年3 月任富国目标收益两 年 期 纯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2014 年3 月至2015 年3 月 任 富 国 天 盈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2014 年 5 月更 名为富国 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经理, 2014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 任 富 国 产 业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兼 任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和 富 国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 具 有 基金从业 资格。 注:1 、 上述 任 职 日 期为 根 据 公 司决 定 确 定 的聘 任 日 期 ,离 任 日 期 为根 据 公 司 决 定确定的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8 2、 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的管理人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 券法》 、 《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及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 以为投资者 减少和分散风险, 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长期稳定收益为目标, 管理和 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 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了内部的 《公平交易 管理办法》 , 对证券的一级市场申购、 二级市场交易相关的研究分析、 投资决策、 授权、 交易执行、 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环节, 实行事前控制、 事中监控、 事后 评 估及反馈的流程化管理。 在制度、 操作层面确保各组合享有同等信息知情权、 均 等交易机会,并保持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权。 事前控制主要包括:1、 一级市场, 通过标准化的办公流程, 对关联方审核、 价 格 公 允 性判 断 及 证 券公 平 分 配 等相 关 环 节 进行 控 制 ;2、 二 级 市 场, 通 过 交 易 系统的投资备选库、 交易对手库及授权管理, 对投资标的 、 交易对手和操作权限 进行自动化控制。 事中监控主要包括组合间相同投资标的的交易方向、 市场冲击的控制, 银行 间 市 场 交 易价 格 的 公 允性 评 估 等 。1 、 将 主 动投 资 组 合 的同 日 反 向 交易 列 为 限 制 行为, 非经特别控制流程审核同意, 不得进行; 对于同日同向交易, 通过交易系 统 对 组 合 间的 交 易 公 平性 进 行 自 动化 处 理 。2、 同 一 基 金经 理 管 理 的不 同 组 合 , 对同一投资标的采用相同投资策略的, 必须通过交易系统采取同时、 同价下达投 资指令,确保公平对待其所管理的组合。 事后评估及反馈主要包括组合间同一投资标的的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 反向交易的合理性分析评估,以及不同时间窗口下(1 日、3 日、5 日)的季度 公 平 性 交 易分 析 评 估 等。1 、 通 过公 平 性 交 易的 事 后 分 析评 估 系 统 ,对 涉 及 公 平 性交易的投资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分析对象涵盖公募、年金、社保及专户产品, 并重点分析同类组合 (股票型、 混合型、 债券型) 间、 不 同产品间以及同一基金 经理管理不同组合间的交易行为, 若发现异常交易 行为, 监察稽核部视情况要求 相 关 当 事 人做 出 合 理 性解 释 , 并 按法 规 要 求 上报 辖 区 监 管机 构 。2 、季 度 公 平 性 交易分析报告按规定经基金经理或投资经理签字, 并经督察长、 总经理审阅签字 后,归档保存,以备后查。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基金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公平交易制度, 未出现违反公 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 报 告 期 内 本 组 合 与 其 他 投 资 组 合 之 间 未 出 现 成 交 较 少 的 单 边 交 易 量 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成交量5%的情况。


9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上半年, 经济增长疲弱、 通胀低位徘徊, 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并通过公开市场 操作以促进稳增长、 调结构的目标实现。 债券市场在此背景下基本维持了上一年 度的牛市, 但随着市场预期的变化, 收益率水平也出现了大幅的波动; 可转债表 现出较强的股性特征, 跟随股票市场上涨, 波动性加大, 并在 6 月中旬后出现较 大的回调。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以信用产品为主要标的的投资策略, 总体维持了较高的 信用债券投资比例, 取得基本的信用债券的配置收益; 同时, 在股票市场趋势性 明确的背景下, 本基金加大了可转 债的投资比例并积极转股持有。 本报告期对信 用债券和可转债的投资均为基金的净值增长带来贡献。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130 元 , 份额累计净值为1.577 元 ; 本 报 告期 , 本 基 金份 额 净 值 增长 率 为 11.38% , 同 期业 绩 比 较 基准 收 益 率 为 3.11%。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最新数据显示出经济短期企稳的迹象,但市场对其可持续性和可信度存疑, 尚需进一步的数据支持以确认下半年经济是否企稳回升。 在各种不确定性交织的 背景下, 我们预计债券市场下半年会维持相对的弱平 衡格局, 在震荡中酝酿新的 机会; 可转债则在跟随6 月之后的股票市场大幅调整之后, 暂时难以出现趋势性 的普涨行情,需要我们更加重视对其投资风险的控制。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了估值委员会, 并制订了 《富国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运作管理办法》 。 估值 委员会是公司基金估值的主要决策 机关, 由主管运营副总经理负责, 成员包括基金清算、 监察稽核、 金融工程方面 的业务骨干以及相关基金经理, 所有相关成员均具有丰富的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 验。 公司估值委员会负责提出估值意见、 提供和评估估值 技术、 执行估值决策和 程序、 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 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维护基金持有人 的利益。基金经理是估值委员会的重要成员,必须列席估值委员会的定期会议, 提出基金估值流程及估值技术中存在的潜在问题, 参与估值程序和估值技术的决 策。估值委员会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本基金于2015 年01 月09 日公告对 2014 年报告期内利润进行收益分配, 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4 元,共计派发红利 24561147.42 元。 本基金对本报告期内利润进行的收益分配如下:本基金于 2015 年 4 月 7 日 公告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3 元; 于2015 年5 月8 日公告每 10 份基金份 额派发红利0.16 元; 于2015 年6 月5 日公告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25 元; 于2015 年7 月7 日公告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5 元。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进行收益分配。


10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报告期无需要说明的相关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本报告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基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运 作 遵 规 守 信 、 净 值 计 算 、 利 润 分 配 等 情 况 的说明 本报告期, 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 定, 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 对 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 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的金额为 86,149,633.08 元。 5.3 托管人对本 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情况、 财务 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度财务 报表( 未 经审 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0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178,657.74 53,124,945.93 结算备付金 16,965,331.29 11,649,128.23 存出保证金 266,206.64 147,043.7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80,296,529.30 1,636,488,383.48 其中:股票投资 88,171,279.00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1,392,125,250.30 1,636,488,383.4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 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1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1,280,908.70 4,999,999.00 应收利息 33,286,473.10 33,286,966.46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633,120.75 29,976.3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572,907,227.52 1,739,726,443.16 负 债 和 所 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5 年0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613,200,000.00 559,458,988.1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3,827,081.92 应付赎回款 33,560,863.41 6,295,904.44 应付管理人报酬 506,528.98 641,642.23 应付托管费 168,842.98 213,880.7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655,437.81 43,989.24 应交税费 2,568,949.59 2,568,949.59 应付利息 183,470.35 366,349.53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272,230.87 283,291.59 负债合计 651,116,323.99 573,700,077.37 所有者权 益:


实收基金 816,042,623.17 1,063,053,437.40 未分配利润 105,748,280.36 102,972,928.39 所有者权益合计 921,790,903.53 1,166,026,365.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572,907,227.52 1,739,726,443.16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 06 月 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130 元,基金份额总额 816,042,623.1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01 月01 日 至 2015 年0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01 月 01 日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


12 一、收入 149,519,377.78 182,851,559.92 1. 利息收入 40,625,341.78 105,764,185.5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98,015.33 1,039,932.53 债券利息收入 40,227,326.45 104,724,253.02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81,351,740.49 -78,126,554.4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7,296,951.81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14,054,788.68 -78,126,554.4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投资收益 - - 股利收益 - - 3.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损失以“- ” 号填列) 27,411,860.18 155,027,158.82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130,435.33 186,770.03 减 : 二 、费用 16,971,234.15 53,725,871.63 1 .管理人报 酬 3,431,216.02 7,499,440.78 2 .托管费 1,143,738.64 2,499,813.60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1,998,775.73 12,023.83 5 .利息支出 10,205,225.67 43,492,048.25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0,205,225.67 43,492,048.25 6 .其他费用 192,278.09 222,545.17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 号填 列 ) 132,548,143.63 129,125,688.29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132,548,143.63 129,125,688.29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体: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 年01 月01 日 至 2015 年0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 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63,053,437.40 102,972,928.39 1,166,026,365.79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32,548,143.63 132,548,143.63


1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247,010,814.23 -43,623,158.58 -290,633,972.81 其中:1.基 金申购款 623,695,227.35 76,775,677.06 700,470,904.41 2.基金赎回 款 -870,706,041.58 -120,398,835.64 -991,104,877.22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86,149,633.08 -86,149,633.08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816,042,623.17 105,748,280.36 921,790,903.53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3,003,244,436.44 -89,174,862.69 2,914,069,573.75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本期利润) - 129,125,688.29 129,125,688.29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487,659,775.49 21,210,577.23 -466,449,198.26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673,277,858.13 5,651,145.54 678,929,003.67 2.基金赎回 款 -1,160,937,633.62 15,559,431.69 -1,145,378,201.93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2,515,584,660.95 61,161,402.83 2,576,746,063.7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 至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





陈戈


























林志松


























雷青松 —————————








—————————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富 国 天 丰 强 化 收 益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系 经 中 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8]1105 号文 《关 于核准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的核准, 由基金管理 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募集,基金合同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 正式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模为 1,998,141,990.50 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 型封闭式,本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2008 年 10 月 24 日起至 2011 年 10 月 23 日止)为封闭期,自 2011 年 10 月 24 日起 ,本基金运作方 式转为上市开放式, 并打开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 14 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发 行 上 市 的国家债券、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 融资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本 基 金 也 可 投 资 于 非 固 定 收 益 类 金 融 工 具 。 本 基 金 不 直 接 从 二 级 市 场 买 入 股票、 权证等权益类资产, 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 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 产生的权证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本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为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并 发 布 的中 债综合指数。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 报 表 系 按 照 中 国 财 政 部 颁 布 的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 本 准 则 》 以 及 其 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则” ) 编制, 同时, 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 也参考了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中国证监会 制定的 《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关 于证券投资 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 《证券 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 第3 号 《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3 号 《会 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 、 《证 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 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颁布的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 2015 年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止期间的经营 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除下文 6.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中的变更外,本基金报告期所采用的 会计政策、 其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 一致。


6.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4)24 号《关于 发布<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1 季 度固定收益品 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通知》 的规定, 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 种(可转换债券、 资产 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估值 数据进行估值。 6.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15 6.4.6 税项 1. 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4 月24 日起, 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 经国务院批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 自 2008 年9 月19 日起, 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 (股票) 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 受让方不再征收, 税 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 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 营业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 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 ,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 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继 续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暂不征 收企业所得税。 3. 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 红利收入, 债券的 利息收入、 储蓄存款利息收入, 由上市公司、 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 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3 号文 《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的规定, 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 现金等收入, 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8]132 号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通知》 的规定, 自 2008 年10 月9 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 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1 日起, 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 持股期限 在1 个月以内 (含 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 限在1 个月以上至1 年 (含1 年) 的, 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 超过1 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16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根据证监许可[2015]95 号《关于核准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及其 2 家 子公司的批复》 的批准,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以 吸 收 合 并 宏 源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的 全 部 证 券 类 资 产 及 负 债 出 资 设 立 全 资 证券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相应的, 本公司的股东自 2015 年1 月16 日 起由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相关变更手续尚 在 办 理 当 中 。 变 更 后 , 本 公 司 的 股 东 为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出 资 比 例 为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出资比例 为 27.775% ;蒙特利尔银行,出资 比例为27.775%;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16.675% 。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关 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建设 银行” )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注: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关联方申万宏源证 券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 申万 宏 源 ” )是 由 原 关 联方 申 银 万 国证 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 与 宏 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 年 1 月16 日合并组建而成。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01日 至 2014 年06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 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34,480,132.10 3.51 - - 申万宏源 47,269,638.60 4.81 - - 注 : 关 联 方申 万 宏 源 证券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 申万 宏 源 ” )是 由 原 关 联方 申 银 万 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 月16 日合并组建而成。 上表显示的本期申万宏源交易额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申银万国 交易额为上年度可比期间通过原关联方申银万国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6.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01日至 2014 年06月30 日 )


17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 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 总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164,382,997.02 7.37 708,097,668.31 37.45 申万宏源 19,538,298.00 0.88 - - 申银万国 - - 141,099,971.29 7.46 注 : 关 联 方申 万 宏 源 证券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 申万 宏 源 ” )是 由 原 关 联方 申 银 万 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 月16 日合并组建而成。 上表显示的本期申万宏源交易额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申银万国 交易额为上年度可比期间通过原关联方申银万国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6.4.8.1.4 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01日至 2014 年06月30 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回购 成交 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回购 成交总 额的比例(%) 海通证券 1,280,732,000.00 6.79 7,292,595,000.00 10.32 申万宏源 1,692,200,000.00 8.96 - - 申银万国 - - 12,737,800,000.0 0 18.03 注 : 关 联 方申 万 宏 源 证券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 申万 宏 源 ” )是 由 原 关 联方 申 银 万 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 月16 日合并组建而成。 上表显示的本期申万宏源交易额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申银万国 交易额为上年度可比期间通过原关联方申银万国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6.4.8.1.5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 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至2015 年06 月30日)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43,034.55 4.85 32,793.20 5.01 海通证券 30,764.30 3.47 28,192.45 4.3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01日至2014 年06 月30日)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 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 额的比例(%) - - - - 注:1 、 上述 佣 金 按 市场 佣 金 率 计算, 扣 除 证券 公 司 需 承担 的 费 用(包 括 但 不 限于 买( 卖) 经手费 、 证 券 结算 风 险 基 金和 买( 卖)证管 费 等 ) 。管 理 人 因 此从 关 联 方 获 取的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2 、 关 联 方申 万 宏 源 证券 有 限 公 司( 简 称 “ 申万 宏 源 ” )是 由 原 关 联方 申 银 万 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1 月16 日合并组建而成。 上表显示的本期申万宏源交易额为通过申万 宏源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申银万国 交易额为上年度可比期间通过原关联方申银万国证券席位交易的总额。


18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 年01 月01 日至 2015 年0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4 年06 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3,431,216.02 7,499,440.78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232,746.95 805,109.46 注 : 在 通 常情 况 下 , 基金 管 理 费 按前 一 日 基 金资 产 净 值的 0.6% 年费 率 计 提 。 计 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1,143,738.64 2,499,813.60 注 : 在 通 常情 况 下 , 基金 托 管 费 按前 一 日 基 金资 产 净 值的 0.2% 年费 率 计 提 。 计 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 月支付。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 含回购)交易 注: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债券 (含回购)交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 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末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均未 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5 年 06 月 30 日 )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01 月 01 日至 2014 年 06 月 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19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178,657.74 240,569.79 96,919,147.09 300,910.27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 证券的情况 注 : 本 基 金 本 报 告 期 及 上 年 度 可 比 期 间 均 未 在 承 销 期 内 直 接 购 入 关 联 方 承 销 证 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本基金均无其他关联方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5 年 0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 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 票。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 年6 月30 日止, 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 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 年6 月30 日止,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 成的卖出回购证券余额人民币613,200,000.00 元, 分别于2015 年7 月1 日、 2015 年7 月6 日、2015 年7 月8 日、2015 年7 月14 日、2015 年 7 月22 日到期。 该 类 交 易 要 求本 基 金 在 回购 期 内 持 有的 证 券 交 易所 交 易 的 债券 和/ 或 在新 质 押 式回 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 不低于债券 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6.4.14.1 公允价值


6.4.14.1.1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负 债 主 要 包 括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其 他 金 融 负 债,其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6.4.14.1.2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6.4.14.1.2.1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人民币 137,224,419.00 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 额为人民币1,343,072,110.30 元,属于第三层次余额为人 民币 0.00 元。 6.4.14.1.2.2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 于 证 券 交易 所 上 市 的股 票 和 债 券, 若 出 现 重大 事 项 停 牌、 交 易 不 活跃( 包括涨 20 跌 停 时 的 交易 不 活 跃)、 或 属 于 非公 开 发 行 等情 况 , 本 基金 分 别 于 停牌 日 至 交 易 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不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 入 第 一 层 次 ; 并 根 据 估 值 调 整 中 采 用 的 不 可 观 察 输 入 值 对 于 公 允 价 值 的 影 响 程 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或第三层次。 6.4.14.1.2.3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工 具 第 三 层 次 公 允 价值本期未发生变动。 6.4.14.2 承诺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承诺事项。 6.4.14.3 其他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88,171,279.00 5.61 其中:股票 88,171,279.00 5.61 2


固定收益投资 1,392,125,250.30 88.51 其中:债券 1,392,125,250.30


88.51








资产 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 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7,143,989.03 1.09 7


其他各项资产 75,466,709.19 4.80 8


合计 1,572,907,227.52 100.00 7.2 期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2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88,171,279.00 9.5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88,171,279.00 9.57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8,870,350 88,171,279.00 9.57 注: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 应阅读登载于富国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 报 告 期 内 股票 投 资 组 合的 重 大 变 动 7.4.1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016 民生银行 390,187,739.92 33.46 2 600023 浙能电力 116,609,102.26 10.00 3 000089 深圳机场 60,588,465.72 5.20 4 600067 冠城大通 48,043,457.67 4.12 5 600037 歌华有线 37,969,320.53 3.26 6 601318 中国平安 36,070,000.00 3.09 7 002521 齐峰新材 34,040,680.75 2.92 8 600028 中国石化 33,666,088.30 2.89 9 002408 齐翔腾达 30,788,779.96 2.64 10 601988 中国银行 30,073,278.90 2.58 11 601398 工商银行 26,250,497.80 2.25 12 601139 深圳燃气 25,260,073.83 2.17 13 002391 长青股份 24,022,779.08 2.06 14 600219 南山铝业 19,400,000.00 1.66 15 600875 东方电气 19,200,000.00 1.65


22 16 600026 中海发展 18,125,000.00 1.55 17 600085 同仁堂 17,968,000.00 1.54 18 000425 徐工机械 16,050,618.79 1.38 19 600795 国电电力 11,010,000.00 0.94 20 000729 燕京啤酒 2,656,286.28 0.23 注 : “ 本 期累 计 买 入 金额 ” 按 买 入成 交 金 额 (成 交 单 价 乘以 成 交 数 量) 填 列 , 不 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294,478,615.44 25.25 2 600023 浙能电力 140,515,237.44 12.05 3 000089 深圳机场 76,328,236.89 6.55 4 600067 冠城大通 52,339,253.00 4.49 5 600037 歌华有线 42,119,961.04 3.61 6 600028 中国石化 36,772,377.40 3.15 7 601318 中国平安 36,052,627.82 3.09 8 002521 齐峰新材 35,831,791.53 3.07 9 002408 齐翔腾达 35,537,645.65 3.05 10 601988 中国银行 33,846,943.10 2.90 11 601398 工商银行 28,571,452.00 2.45 12 601139 深圳燃气 24,599,173.26 2.11 13 002391 长青股份 23,081,107.58 1.98 14 600026 中海发展 22,722,526.00 1.95 15 600219 南山铝业 21,801,611.89 1.87 16 600085 同仁堂 21,408,403.66 1.84 17 600875 东方电气 21,315,282.16 1.83 18 000425 徐工机械 19,277,536.54 1.65 19 600795 国电电力 13,124,000.00 1.13 20 000729 燕京啤酒 2,881,677.20 0.25 注 : “ 本 期累 计 卖 出 金额 ” 按 卖 出成 交 金 额 (成 交 单 价 乘以 成 交 数 量) 填 列 , 不 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997,980,169.79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982,605,459.60 注:买入股票 成 本 ( 成交 ) 总 额 和 卖 出 股 票收 入 ( 成 交) 总 额 按 买卖 成 交 金 额 (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23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51,235,000.00 5.56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51,235,000.00 5.56 4 企业债券 1,250,959,898.00 135.71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29,946,000.00 3.25 7 可转债 59,984,352.30 6.51 8 其他 - - 9 合计 1,392,125,250.30 151.02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124266 13 哈水投 609,990 61,547,991.00 6.68 2 124281 13 石地产 543,460 55,063,367.20 5.97 3 124358 13 蚌城投 499,910 51,690,694.00 5.61 4 018001 国开 1301 500,000 51,235,000.00 5.56 5 122654 12 昆钢控 450,000 45,522,000.00 4.94 7.7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十 名 资 产 支 持 证 券 投 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 期 末 按 公 允 价 值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大 小 排 序 的 前 五 名 贵 金 属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9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 的前五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7.10.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7.1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1.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4 7.11.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1.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7.12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注 7.12.1 申 明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本 期 是 否 出 现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 或 在报 告 编 制 日前 一 年 内 受到 公 开 谴 责、 处 罚 的 情形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申 明 基 金 投资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是 否 超出 基 金 合 同规 定 的 备 选股 票 库 。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2.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66,206.64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1,280,908.70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3,286,473.10 5 应收申购款 633,120.75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75,466,709.19 7.12.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501 洛钼转债 21,229,740.00 2.30 2 113007 吉视转债 2,477,800.00 0.27 7.12.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持有流通受限的股票。 7.12.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 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 额持 有 人 信 息


25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 的基金份 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 10737 76,002.85 566,216,986.34 69.39 249,825,636.83 30.61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 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比例 (%) 1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9,437,180 32.15 2 中 意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中 石 油 年 金产品-股票账户 17,624,572 11.46 3 中 意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 保 险 产品-股票账户 11,448,785 7.45 4 山 西 焦 煤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7,749,468 5.04 5 中 国 财 产 再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普通保险产品 5,842,200 3.80 6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4,053,143 2.64 7 胜 利 油 田 相 关 企 业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997,901 1.95 8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698,500 1.76 9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946,453 1.27 10 开滦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年金 计划-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594,107 1.04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10,255.95 0.0013 8.4 期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 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 0


26 基金 §9


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8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份额 总额 1,998,141,990.5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063,053,437.4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623,695,227.35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870,706,041.58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816,042,623.17 §10


重 大 事 件 揭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没有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5 年1 月10 日发布公告, 李笑薇女士、 朱少醒先生自2015 年1 月9 日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5 年 1 月31 日发布公告, 薛爱东先生自 2015 年1 月 30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长。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没有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27 10.7 本 期 基 金 租用 证 券 公 司交 易 单 元 的有 关 情 况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股票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 金额 占当期 债券成 交总额 的比例 (%) 成交金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 安信证券 1 371,305,561.57 37.79 628,377,913.78 28.19 4,227,700,000.00 22.40 - 0.00 338,033.45 38.13


长城证券 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长江证券 2 140,752,812.32 14.32 442,582,819.62 19.85 5,078,505,000.00 26.91 - 0.00 125,081.34 14.11


德邦证券 1 - 0.00 23,594,473.00 1.06 390,000,000.00 2.07 - 0.00 - 0.00


东北证券 2 - 0.00 102,075,634.10 4.58 176,100,000.00 0.93 - 0.00 - 0.00


高华证券 1 89,214,964.80 9.08 - 0.00 - 0.00 - 0.00 81,214.86 9.16


国泰君安 2 44,978,386.48 4.58 156,164,709.98 7.01 1,081,643,000.00 5.73 - 0.00 40,387.99 4.56


国信证券 1 29,704,624.15 3.02 100,594,063.44 4.51 27,000.00 0.00 - 0.00 26,285.72 2.96


海通证券 2 34,480,132.10 3.51 164,382,997.02 7.37 1,280,732,000.00 6.79 - 0.00 30,764.30 3.47


华泰证券 1 55,666,053.51 5.67 39,574,613.12 1.78 - 0.00 - 0.00 49,259.00 5.56


上海证券 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申万宏源 1 47,269,638.60 4.81 19,538,298.00 0.88 1,692,200,000.00 8.96 - 0.00 43,034.55 4.85


太平洋证券 2 - 0.00 - 0.00 2,509,000.00 0.01 - 0.00 - 0.00


西南证券 2 - 0.00 70,395,304.90 3.16 530,000,000.00 2.81 - 0.00 - 0.00


湘财证券 1 - 0.00 178,585,258.00 8.01 1,553,700,000.00 8.23 - 0.00 - 0.00


28 信达证券 2 - 0.00 26,715,505.10 1.20 169,721,000.00 0.90 - 0.00 - 0.00


兴业证券 1 - 0.00 - 0.00 165,000,000.00 0.87 - 0.00 - 0.00


招商证券 1 - 0.00 35,282,988.22 1.58 - 0.00 - 0.00 - 0.00


中投证券 1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中信建投 1 11,370,000.00 1.16 56,223,002.50 2.52 879,400,000.00 4.66 - 0.00 10,351.27 1.17


中信证券 1 96,828,025.42 9.85 173,776,517.28 7.80 1,648,400,000.00 8.73 - 0.00 88,151.64 9.94


中银国际 1 61,035,260.65 6.21 11,404,196.00 0.51 - 0.00 - 0.00 54,010.54 6.09


注:1、我公司对基金交易单元的选择是综合考虑券商的研究能力及其它相关因素后决定的。 2、 本报告期本基金新增券商交易单元: 华泰证券 398771; 招商证券 396014; 东北证券31608; 东北证券395974。 其余租用券商交易 单元未发生变动。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