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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300(160807)

长盛300: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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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 沪深300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LOF)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 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8 月 27 日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31 页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 金 管理 人的 董 事会 、董 事 保证 本报 告 所载 资料 不 存在 虚假 记 载、 误导 性 陈述 或重 大遗漏, 并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 准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的 法律责 任。 本半年 度报 告已经 三 分 之 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复核 了本报告 中的财 务指 标、净 值表 现、利 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 报告 、投资 组合 报告等 内容 ,保证 复 核 内 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 金 的过 往业 绩 并不 代表 其 未来 表现 。 投资 有风 险 ,投 资者 在 作出 投资 决 策前 应仔 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01 月01 日起 至 06 月 30 日止。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31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基金简称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 场内简称 长盛 300 基金主代码 160807 交易代码 1608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8 月4 日 基金管理人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466,303.17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09-06 2.2 基 金 产 品 说明


投资目标 本基金采取指数化投资,跟踪沪深 300 指数, 通过 严 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 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 0.35% , 且年化跟 踪误差小于 4% , 以实现对基准指数的有效跟踪。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抽样复制指数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标的 指数样本中个股的自由流通市值规模、流动性、行业 代表性、波动性与标的指数整体的相关性,通过抽样 方式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优化确定投资组合中 的个股权重,以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 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 0.35% , 且年化 跟踪误差小于4%的投资 目标。 业绩比较 基准 95%× 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5%× 一年 期银行定期存款 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股票指数型基金,属于较高预期风险、较高 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与收益高 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 金 管 理 人和 基 金 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叶金松 张燕 联系电话 010-82019988 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 yejs@csfunds.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2666、 010-62350088 95555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31 页


传真 010-82255988 0755-83195201 2.4 信 息 披 露 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cs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会 计 数据 和 财 务 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 年 1 月1 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65,423,014.72 本期利润 52,228,052.8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319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24.42% 3.1.2 期末数 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457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6,421,346.52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57 注:1 、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 低于所列数字。 2 、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 相 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表中的 “期末”均指本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基 金 份 额 净值 增 长 率 及其 与 同 期 业绩 比 较 基 准收 益 率 的 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8.08% 3.41% -7.17% 3.32% -0.91% 0.09% 过去三个月 9.22% 2.57% 10.01% 2.48% -0.79% 0.09% 过去六个月 24.42% 2.22% 25.36% 2.15% -0.94% 0.07% 过去一年 98.23% 1.79% 99.91% 1.75% -1.68% 0.04% 过去三年 77.90% 1.43% 77.83% 1.42% 0.07% 0.01% 自基金合同 53.02% 1.36% 54.69% 1.38% -1.67% -0.02%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31 页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95%×沪深 300 指数 收益 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沪深 300 指 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 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市 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由于基 金资 产配置 比例 处于动 态变 化的过 程中 ,需要 通过 再平衡 来使 资产的 配置 比例符 合 基 金 合 同 要求 ,基准 指数 每日按 照 95% 、5% 的 比例 采取再 平衡 ,再用 连锁 计算的 方式 得到基准指 数 的 时 间序列。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按 照本 基金合 同规 定,本 基金 管理人 应当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三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 资 组 合 比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约 定。建 仓期 结束时 ,本 基金的 各项 资产配 置比 例符合 本基 金合同 第 十 三 条 (二) 投资 范围、 (七 )投资 限制 的有关 约定 。本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的各项 资产 配置比 例 符 合 基 金合同约定。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31 页


§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基 金 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 管 理 人及 其 管 理 基金 的 经 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成立于 1999 年 3 月 26 日,是 国内最早成立的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900 万元。 公司注册地在深圳, 总部设在北京, 并在北京、 上海、 郑州、 杭州、 成都设有分公司, 在香港、 北京分别设有子公司 。 目前, 公司 股东及 其出 资比例 为: 国元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国元 证券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41% , 新加 坡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 , 安徽省信 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占注 册资本的 13% , 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13% 。 公司 获得首批全国社保 基金、 合格境内机 构投资者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三十九只开 放式基金, 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组合和专户产品。 公司同时兼任境外 QFII 基金和专 户理财产 品的投资顾问。 4.1.2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及 基金 经 理 助 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冯雨生 本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中 证 100 指数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高 端装备制造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中 证 申 万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成 长 价 值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 理。 2011 年 12 月 20 日 - 8 年 男,1983 年11 月出生 , 中国 国籍。 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 2007 年 7 月 加入长盛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曾 任 金 融 工 程 与 量 化 投 资 部 金 融 工 程 研 究 员等职务。 现任长盛中证 10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长盛沪深 300 指数 证券 投资基金 (LOF, 本基金 )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 中 证 申 万 一 带 一 路 主 题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长 盛成 长 价 值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注:1 、上表 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 、 “证券从业年限 ”中“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的相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31 页


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基金 管理 人 严格 按照 《 证券 投资 基 金法 》及 其 各项 实施 准 则、 本基 金的基金 合同和 其他 有关法 律法 规、监 管部 门的相 关规 定,依 照诚 实信用 、勤 勉尽责 的原 则管理 和 运 用 基 金资产 ,在 严格控 制投 资风险 的基 础上, 为基 金份额 持有 人谋求 最大 利益, 没有 损害基 金 份 额 持 有人利 益的行为。 4.3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公 平交 易 情 况 的专 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 告 期内 ,公 司 严格 执行 《 公司 公平 交 易细 则》 各 项规 定, 在 研究 、投 资 授权 与决 策、交易 执行等 各个 环节, 公平 对待旗 下所 有投资 组合 ,包括 公募 基金、 社保 组合、 特定 客户资 产 管 理 组 合等。具体如下: 研 究 支持 ,公 司 旗下 所有 投 资组 合共 享 公司 研究 部 门研 究成 果 ,所 有投 资 组合 经理 在公司研 究平台上拥有同等权限。 投 资 授权 与决 策 ,公 司实 行 投资 决策 委 员会 领导 下 的投 资组 合 经理 负责 制 ,各 投资 组合经理 在投资 决策 委员会 的授 权范围 内, 独立完 成投 资组合 的管 理工作 。各 投资组 合经 理遵守 投 资 信 息 隔离墙制度。 交易执行, 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均由交易部统一执行委托交易。 交易部 依照 《公司 公平 交易细 则》 的规定 ,场 内交易 ,强 制开启 恒生 交易系 统公 平交易 程 序 ; 场 外交易,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保证交易执行的公平性。 投资管理行为的监控与分析评估, 公司风险管理部、 监察稽核部, 依照 《公司公平交易细则》 的规定 ,持 续、动 态监 督公司 投资 管理全 过程 ,并进 行分 析评估 ,及 时向公 司管 理层报 告 发 现 问 题,保障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均被公平对待。 公司对过去 4 个季度的同 向交易行为进行数量分析,计算溢价 率、贡献率、占优比等指标, 使用双边 90% 置信水平对 1 日、3 日、5 日的交易片 段进行 T 检 验, 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 送的行为。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本 报 告期 内, 本 公司 旗下 所 有投 资组 合 参与 的交 易 所公 开竞 价 交易 中, 未 发生 同日 反向交易 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 。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31 页


4.4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的 投 资 策 略和 业 绩 表 现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上半年一季度股票市场整体大幅上涨, 互联网金 融、 智能电视和智慧医疗板块大幅上 涨, 沪港 通、 海南旅游岛和自贸区概念板块涨幅较少。 行业上, 计算机、 通信和传媒行业涨幅靠前, 银 行 、 券商和 煤炭 行业跑 输市 场。二 季度 股票市 场整 体大幅 震荡 ,前两 个月 市场大 幅上 涨,6 月 份 以 来 大幅下 跌。 概念主 题上 看,安 防监 控、网 络安 全和文 化传 媒等板 块涨 幅居前 ,自 贸区、 经 济 带 和 冷链物 流等 概念板 块涨 幅较少 。行 业上, 轻工 制造、 银行 和食品 饮料 涨幅靠 前, 有色、 建 筑 和 商 贸大幅跑输市场。 在 操 作中 ,我 们 严格 遵守 基 金合 同, 在 指数 权重 调 整和 基金 申 赎变 动时 , 应用 指数 复制和数 量化手段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 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457 元, 本 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24.42% , 同期业绩 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25.36%。本报告期 内日均跟踪误差为 0.0893% ,年度化 跟踪误差为 1.4112%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展 望 未来 ,我 们 延续 以前 对 经济 的判 断 ,陆 续出 台 的改 革措 施 也会 提升 投 资者 风险 偏好,改 革相关 的板 块可能 持续 受到投 资者 青睐。 短期 市场的 调整 不会影 响牛 市大方 向, 在国家 划 时 代 的 变革背 景下 ,资本 市场 会更加 健康 有效。 蓝筹 股是国 家经 济转型 和产 业升级 的核 心力量 , 看 好 蓝 筹股未来的市场表现。 作为指 数 基金 , 我们 将继 续 秉承 指数 化 投资 策略 , 积极 应对 成 份股 调整 、 基金 申购 赎回等因 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 4.6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估 值 程 序 等事 项 的 说 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 证监会 相关 规定和 基金 合同关 于估 值的约 定, 对基金 所持 投资品 种进 行估值 。本 基金管 理 人 制 订 了证券 投资 基金估 值政 策与估 值程 序,设 立基 金估值 小组 ,参考 行业 协会估 值意 见和独 立 第 三 方 机构估值数据,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 估值目的、 估值日、 估值对象、 估值程 序、 估值方 法以 及估值 差错 处理、 暂停 估值和 特殊 情形处 理等 事项。 本基 金管理 人 设 立 了 由公司 总经 理(担 任估 值小组 组长) 、公司 副总 经理和 督察 长(担 任估 值小组 副组 长) 、权 益 投 资 部、风 险管 理部、 研究 部、监 察稽 核部、 业务 运营部 等部 门负责 人组 成的基 金估 值小组 , 负 责 研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31 页


究、指 导并 执行基 金估 值业务 。小 组成员 均具 有多年 证券 、基金 从业 经验, 具备 基金估 值 运 作 、 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或法律合规等领域的专业胜任能力。 基 金 经理 参与 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的 讨论 , 但不 参与 估 值原 则和 方 法的 最终 决 策和 日常 估值的执 行。 参 与 估值 流程 的 各方 还包 括 本基 金托 管 人和 会计 师 事务 所。 托 管人 根据 法 律法 规要 求对基金 估值及 净值 计算履 行复 核责任 ,当 存有异 议时 ,托管 人有 责任要 求基 金管理 公司 作出合 理 解 释 , 通过积 极商 讨达成 一致 意见。 会计 师事务 所对 估值委 员会 采用的 相关 估值模 型、 假设及 参 数 的 适 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 基 金管 理人 已 分别 与中 央 国债 登记 结 算有 限责 任 公司 和中 证 指数 有限 公 司签 署服 务协议, 由其分 别按 约定提 供在 银行间 同业 市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和 在交易 所市 场交易 或挂 牌的部 分 债 券 品 种的估值数据。 4.7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基 金利 润 分 配 情况 的 说 明 根 据 《证 券投 资 基金 运作 管 理办 法》 的 规定 以及 本 基金 基金 合 同第 十七 条 中对 基金 利润分配 原则的约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实施利润分配。 本基金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期末可供分配 利润为 45,955,043.35 元,其 中,未分配 利润 已实现部分为 46,994,711.75 元,未 分配 利润未实现部分为-1,039,668.40 元。 4.8 报 告 期 内 管理 人 对 本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情形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5 托 管 人 报 告 5.1 报 告 期 内 本基 金 托 管 人遵 规 守 信 情况 声 明 托管 人声 明, 在 本报 告期 内 ,基 金托 管 人 —— 招 商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 司不 存 在任 何损 害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行 为, 严格遵 守了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证券 投资基 金法 》及其 他有 关法律 法 规 、 基 金合同,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 管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投 资 运 作遵 规 守 信 、净 值 计 算 、利 润 分 配 等情 况 的 说 明 本 报 告期 内基 金 管理 人在 投 资运 作、 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计 算、 利 润分 配、 基 金份 额申 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严格遵守了 《中 华人民 共和 国证券 投资 基金法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在 各重 要方面 的运 作严格 按照 基 金合 同 的 规 定 进行。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31 页


5.3 托 管 人 对 本半 年 度 报 告中 财 务 信 息等 内 容 的 真实 、 准 确 和完 整 发 表 意见 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财务会计报告、 利润分配、 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 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36,496,540.12 16,824,509.79 结算备付金 - 505,357.27 存出保证金 66,894.28 16,914.87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9,236,689.91 210,376,488.00 其中:股票投资 139,149,503.91 210,376,488.0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87,186.00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4,314,441.52 - 应收利息 3,027.69 3,036.11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261,040.78 199,841.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180,378,634.30 227,926,147.59 负 债 和 所有者 权 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33,375,441.32 1,743,019.2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5,487.57 130,934.30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31 页


应付托管费 25,097.50 26,186.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116,405.10 99,972.64 应交税费 -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314,856.29 276,233.02 负债合计 33,957,287.78 2,276,346.09 所 有 者 权益:


实收基金 100,466,303.17 192,732,025.26 未分配利润 45,955,043.35 32,917,776.2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6,421,346.52 225,649,801.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80,378,634.30 227,926,147.59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份额净值 1.457 元 ,基金份额总额 100,466,303.17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 :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3,862,478.05 -7,381,275.99 1. 利息收入 50,364.93 26,423.2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50,359.93 26,396.43 债券利息收入 5.00 26.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 其他利息收入 - - 2. 投资收益( 损失以“- ”填列) 66,802,731.35 -2,917,769.63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5,514,681.80 -4,268,941.2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 24,728.7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88,049.55 1,326,442.89 3.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损失以“- ”号 填列) -13,194,961.83 -4,494,031.96 4. 汇兑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 - 5. 其他收入( 损失以“- ”号填列) 204,343.60 4,102.36 减: 二 、 费用 1,634,425.16 766,721.62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31 页


1 .管理人报 酬 815,651.33 437,921.09 2 .托管费 163,130.24 87,584.29 3 .销售服务 费 - - 4 .交易费用 462,026.05 53,591.30 5 .利息支出 -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 6 .其他费用 193,617.54 187,624.94 三 、 利 润总额 ( 亏 损总额 以 “- ”号 填列) 52,228,052.89 -8,147,997.61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 净 利润( 净 亏 损以“- ”号 填 列) 52,228,052.89 -8,147,997.61 6.3 所 有 者 权 益(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表 会计主 体: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92,732,025.26 32,917,776.24 225,649,801.50 二、 本期经 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利 润) - 52,228,052.89 52,228,052.89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92,265,722.09 -39,190,785.78 -131,456,507.87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83,705,452.70 20,177,339.29 103,882,791.99 2. 基金赎回 款 -175,971,174.79 -59,368,125.07 -235,339,299.86 四、 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 值) 100,466,303.17 45,955,043.35 146,421,346.52 项目 上 年 度 可比期 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 分 配 利润 所 有 者 权益合 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171,150,229.64 -37,024,600.06 134,125,629.58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31 页


金净值) 二、 本期经 营活动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本期 利 润) - -8,147,997.61 -8,147,997.61 三、 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19,139,846.27 4,891,776.04 -14,248,070.23 其中:1. 基金 申购款 6,944,902.07 -1,801,808.17 5,143,093.90 2. 基金赎回 款 -26,084,748.34 6,693,584.21 -19,391,164.13 四、 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 ”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52,010,383.37 -40,280,821.63 111,729,561.74 报 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 周兵______














______ 杨思乐______














____ 龚珉____ 基金管理人 负责人














主管会 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 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 金 基 本 情况 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 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基金字[2010] 第 646 号《关于核准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LOF) 募集的 批复》 核准, 由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长 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存续 期 限 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898,648,405.80 元 ,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 第 193 号验资报 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 监会备案, 《长盛沪深 300 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合同》 于 2010 年8 月 4 日正式 生效, 基 金 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98,915,869.33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267,463.53 份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 基金管 理人 为长盛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为 招商 银行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下简称 “招商银行”) 。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以 下 简 称 “ 深交所 ”) 深 证 上 字[2010] 第 276 号 文 审 核 同 意 , 本 基 金 112,932,582 份基金份额于 2010 年9 月 6 日在深 交所 挂牌交易。 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 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长盛 沪深 300 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 金合同》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31 页


的有关 规定 ,本基 金的 投资范 围为 具有良 好流 动性的 金融 工具, 包括 国内依 法发 行上市 的 股 票 、 债券、 权证 以及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资 的其 他金融 工具 。股票 资产 投资比 例不 低于基 金 资 产 净 值的 90% , 其中, 投资于沪深 300 指 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股票资产的 80% ; 保持 不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 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 的政府债券。 本基金力争控制本基金净值增长 率与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绝对值误差小于 0.35% ,且年 化跟踪误差小于 4%。本 基 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9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5%× 一年 期银行定 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 金标的指数使用费由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不计入本基金费用。 6.4.2 会 计 报 表 的编 制 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2 月15 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以下 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 年度报 告 和半年 度报 告> 》 、中 国 证券投 资基 金业协 会颁 布的《 证券 投资基 金会 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长 盛 沪 深 300 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LOF) 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和中国证 监会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 循 企 业 会计 准 则 及 其他 有 关 规 定的 声 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15 年1 月1 日至 6 月30 日 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 报 告 期 所采 用 的 会 计政 策 、 会 计估 计 与 最 近一 期 年 度 报告 相 一 致 的说 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 外) , 本基金自 2015 年3 月 24 日起按 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 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固定收 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定公 允价值 。除 上述会 计估 值变更 事项 外,本 报告 期所采 用的 的会计 政策 、会计 估计 与最近 一 期 年 度 报告相一致。


6.4.5 会 计 政 策 和会 计 估 计 变更 以 及 差 错更 正 的 说 明 6.4.5.1 会 计 政 策 变更 的 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 估 计 变更 的 说 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 债券、 资产支 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31 页


外) , 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 本基金自 2015 年3 月24 日起采用中 证指数有限公 司根据 《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收益品 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3 差 错 更 正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 据 财政 部、 国 家税 务总 局 财税[2002]128 号《关 于 开放 式证 券 投资 基金 有 关税 收问 题 的 通 知》 、财税[2008]1 号《关 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85 号《关于 实施上 市 公司股 息红 利差别 化个 人所得 税政 策有关 问题 的通知 》及 其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作 , 主 要 税 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 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 税征收范围, 不征收营业税。 基金买卖股票、 债券 的 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 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价收入, 股权的股息、 红利收 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 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 的 个人所得税。 自 2013 年1 月1 日起, 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持股 期限在 1 个月 以内( 含1 个月) 的, 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 含1 年) 的,暂减 按 50% 计入应 纳税所得额;持股期 限超过 1 年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 基金持 有的 上市公 司限 售股, 解禁 后取得 的股 息、红 利收 入,按 照上 述规定 计算 纳税, 持 股 时 间 自 解禁 日起计 算; 解禁前 取得 的股息 、红 利收入 继续 暂减按 50% 计 入应 纳税 所得额 。上述 所 得 统 一适用 20% 的 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 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 报 告 期 存在 控 制 关 系或 其 他 重 大利 害 关 系 的关 联 方 发 生变 化 的 情 况 本报告期内,未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6.4.7.2 本 报 告 期 与基 金 发 生 关联 交 易 的 各 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盛基金 ”)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元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31 页


6.4.8 本 报 告 期 及上 年 度 可 比期 间 的 关 联方 交 易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1 通 过 关 联 方交 易 单 元 进行 的 交 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元证券 193,215,227.81 73.61% 17,412,356.53 56.05%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国元证券 - - 539,099.40 100.00% 6.4.8.1.2 权证交易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发生权证交易。


6.4.8.1.3 应 支 付 关 联方 的 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175,901.91 73.61% 84,090.03 72.24%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元证券 15,852.37 56.05% 5,000.05 59.38% 注:1 、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 以扣除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 手费后的净额列示。债券及权证交易不计佣金。 2 、 该 类 佣 金 协 议 的 服 务 范 围 还 包 括 佣 金 收 取 方 为 本 基 金 提 供 的 证 券 投 资 研 究 成 果 和 市 场 信 息 服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31 页


务。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费 815,651.33 437,921.09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257,722.59 233,984.22 注 : 支付 基金 管 理人 长盛 基 金管 理有 限 公司 的基 金 管理 费按 前 一日 基金 资 产净 值 0.75% 的年费率 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5%/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费 163,130.24 87,584.29 注 : 支付 基金 托 管人 招商 银 行的 托管 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 产净 值 0.15% 的 年 费率 计提 , 逐日累计至 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 当年天 数。 6.4.8.3 与 关 联 方 进行 银 行 间 同业 市 场 的 债券(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本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内 均无 与关联 方进 行的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 交 易。 6.4.8.4 各 关 联 方 投资 本 基 金 的情 况 6.4.8.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管 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投 资 本 基 金的 情 况 份额单位: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8 月4 日 ) 持有的基金份额 -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31 页


期初持有的基金份额 11,375,426.62 - 期间申购/ 买 入总份额 9,000,000.00 - 期间因拆分变动份额 - - 减:期间赎回/ 卖出总份 额 -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20,375,426.62 - 期末持有的基金份额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20.2800% - 注: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交易费用按市场公开的交易费率计算并支付。 6.4.8.4.2 报 告 期 末 除基 金 管 理 人之 外 的 其 他关 联 方 投 资本 基 金 的 情况 注: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未投资本基金。 6.4.8.5 由 关 联 方 保管 的 银 行 存款 余 额 及 当期 产 生 的 利息 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招商银行 36,496,540.12 48,456.56 6,027,955.58 26,169.47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 基 金 在 承销 期 内 参 与关 联 方 承 销 证券的情况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 关 联 交易 事 项 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 本 基金 持 有 的 流通 受 限 证 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 发 证 券而 于 期 末 持有 的 流 通 受限 证 券 注:本基金本期末未因认购新发/ 增 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 持 有 的暂 时 停 牌 等流 通 受 限 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价 数量(股) 期末 成本总额 期末估值 总额 备注 000024 招商 地产 2015 年 4 月3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6.50 - - 20,620 333,613.09 752,630.00 - 000630 铜陵 有色 2015 年 3 月9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0.32 - - 50,460 467,194.50 520,747.20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31 页


000709 河北 钢铁 2015 年 6 月30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7.00 2015 年 8 月24 日 6.30 52,075 180,667.24 364,525.00 - 000778 新兴 铸管 2015 年 6 月15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0.16 - - 33,100 169,392.77 336,296.00 - 000793 华闻 传媒 2015 年 5 月26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6.89 - - 15,582 194,497.65 263,179.98 - 000839 中信 国安 2015 年 6 月29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3.57 - - 12,864 144,269.15 303,204.48 - 000878 云南 铜业 2015 年 6 月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8.54 - - 16,089 251,990.48 298,290.06 - 000917 电广 传媒 2015 年 5 月2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0.82 - - 13,272 216,392.39 409,043.04 - 000963 华东 医药 2015 年 6 月26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71.48 2015 年 8 月5 日 69.20 2,833 158,362.42 202,502.84 - 002001 新 和 成 2015 年 6 月30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7.09 2015 年 7 月13 日 18.49 6,873 101,271.28 117,459.57 - 002292 奥飞 动漫 2015 年 5 月18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7.29 - - 7,610 123,522.45 283,776.90 - 002310 东方 园林 2015 年 5 月27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8.57 - - 9,161 165,725.70 261,729.77 - 002353 杰瑞 股份 2015 年 5 月27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5.05 - - 8,056 294,259.83 282,362.80 - 002375 亚厦 股份 2015 年 6 月17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3.96 2015 年 7 月20 日 26.29 9,753 127,981.15 233,681.88 - 002416 爱施 德 2015 年 5 月5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0.99 2015 年 7 月29 日 18.60 3,805 52,354.14 79,866.95 - 600153 建发 股份 2015 年 6 月29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7.51 - - 25,521 230,076.62 446,872.71 - 600277 亿利 能源 2015 年 6 月1 重大 事项 12.74 - - 7,385 65,825.64 94,084.90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31 页


日 停牌 600395 盘江 股份 2015 年 6 月9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3.05 2015 年 8 月19 日 14.00 12,518 158,505.90 163,359.90 - 600649 城投 控股 2014 年 11 月7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4.10 2015 年 6 月26 日 7.73 26,816 173,107.78 378,105.60 - 600886 国投 电力 2015 年 6 月24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4.87 - - 49,563 273,841.09 737,001.81 - 600900 长江 电力 2015 年 6 月15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2.37 - - 78,863 645,362.25 975,535.31 - 601021 春秋 航空 2015 年 6 月26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26.09 2015 年 7 月21 日 113.48 1,400 188,844.00 176,526.00 - 601111 中国 国航 2015 年 6 月30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15.36 2015 年 7 月29 日 13.78 30,996 318,408.69 476,098.56 - 601216 内蒙 君正 2015 年 6 月29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24.07 2015 年 7 月2 日 24.20 9,502 82,588.77 228,713.14 - 601633 长城 汽车 2015 年 6 月19 日 重大 事项 停牌 36.70 2015 年 7 月13 日 38.50 5,860 162,612.67 215,062.00 - 注:1 、 本基金截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持有的城投控股已于本期末复牌, 但交易仍不活跃、 流通仍 受限,因此仍作为流通受限股票。 2 、 本基金截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止持 有以上因公布的重大事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被暂时停牌的 股票,该类股票将在所公布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后,经交易 所批准复牌。 6.4.9.3 期 末 债 券 正回 购 交 易 中作 为 抵 押 的债 券 6.4.9.3.1 银 行 间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债的债券。 6.4.9.3.2 交 易 所 市 场债 券 正 回 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债的债券。 6.4.10 有 助 于 理 解和 分 析 会 计报 表 需 要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31 页


公 允 价值 计量 结 果所 属的 层 次, 由对 公 允价 值计 量 整体 而言 具 有重 要意 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最 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 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 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 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本 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 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 130,636,033.51 元 ,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 8,600,656.40 元,无 属于第三 层级的余额(2014 年 12 月 31 日 , 第 一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205,751,761.13 元 第 二 层 次 的 余 额 为 4,624,726.87 元,无属 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 (ii) 公允价 值所属层级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 交 易 所 上 市 的 股 票 , 若 出 现 重 大 事 项 停 牌 、 交 易 不 活 跃( 包 括 涨 跌 停 时 的 交 易 不 活 跃) 、 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 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 交 易不活跃期间及 限售期 间将 相关股 票的 公允价 值列 入第一 层次 ;并根 据估 值调整 中采 用的不 可观 察输入 值 对 于 公 允价值 的影 响程度 ,确 定相关 股票 公允价 值应 属第二 层次 还是第 三层 次。对 于在 证券交 易 所 上 市 或 挂牌 转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可 转换债 券、 资产支 持证 券和私 募债 券除外) ,本 基金于 2015 年 3 月24 日起改 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 年 1 季度固 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附注 6.4.5.2), 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2 、除公允价 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7.1 期 末 基 金 资产 组 合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资 139,149,503.91 77.14 其中:股票 139,149,503.91 77.14 2 固定收益投资 87,186.00 0.05 其中:债券 87,186.00 0.05








资产 支持证券 -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31 页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36,496,540.12 20.23 7 其他各项资产 4,645,404.27 2.58 8 合计 180,378,634.30 100.00 7.2 期 末 按 行 业分 类 的 股 票投 资 组 合 7.2.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335,530.92 0.23 B 采矿业 6,463,894.36 4.41 C 制造业 46,488,655.58 31.7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5,959,412.29 4.07 E 建筑业 6,257,418.97 4.27 F 批发和零售业 2,993,067.35 2.04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538,475.51 3.78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7,954,627.18 5.43 J 金融业 46,336,756.37 31.65 K 房地产业 5,800,176.18 3.96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02,884.27 0.9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110,163.03 0.76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57,525.58 0.11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16,230.38 1.10 S 综合 368,405.99 0.25 合计 138,783,223.96 94.78 7.2.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行 业 分类 的 股 票 投资 组 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掘业 163,359.90 0.11 C 制造业 123,053.10 0.0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31 页


应业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79,866.95 0.0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66,279.95 0.25 7.3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 序的 前十名 股票 投 资 明 细 7.3.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十名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66,350 5,436,719.00 3.71 2 600016 民生银行 447,252 4,445,684.88 3.04 3 600030 中信证券 143,507 3,861,773.37 2.64 4 601166 兴业银行 203,333 3,507,494.25 2.40 5 600000 浦发银行 152,562 2,587,451.52 1.77 6 600837 海通证券 105,202 2,293,403.60 1.57 7 601766 中国中车 108,831 1,998,137.16 1.36 8 601328 交通银行 234,303 1,930,656.72 1.32 9 000651 格力电器 29,159 1,863,260.10 1.27 10 000002 万


科A 119,548 1,735,836.96 1.19 注: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指 数 投 资 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按 公 允 价值 占 基 金 资产 净 值 比 例大 小 排 序 的 前五名 股 票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31 页


值比例(% ) 1 600395 盘江股份 12,518 163,359.90 0.11 2 002429 兆驰股份 9,539 123,053.10 0.08 3 002416 爱施德 3,805 79,866.95 0.05 注: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报 告 期 末 基 金 投 资 的 所 有 积极投资股 票 明 细 , 应 阅 读 登 载 于 http://www.csfunds.com.cn 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3.3 累 计 买 入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766 中国中车 2,461,818.05 1.09 2 601328 交通银行 2,141,151.20 0.95 3 601398 工商银行 1,896,613.00 0.84 4 600016 民生银行 1,673,189.00 0.74 5 600030 中信证券 1,641,207.41 0.73 6 601318 中国平安 1,576,403.00 0.70 7 601288 农业银行 1,331,229.00 0.59 8 300059 东方财富 1,289,488.00 0.57 9 601939 建设银行 1,215,290.41 0.54 10 000333 美的集团 1,185,120.00 0.53 11 601166 兴业银行 1,181,764.00 0.52 12 600887 伊利股份 992,463.00 0.44 13 300104 乐视网 914,474.00 0.41 14 600837 海通证券 876,605.00 0.39 15 601988 中国银行 875,422.00 0.39 16 600000 浦发银行 862,784.00 0.38 17 000338 潍柴动力 843,080.00 0.37 18 000166 申万宏源 816,513.84








0.36


19 600637 东方明珠 760,194.90 0.34 20 601088 中国神华 746,505.00 0.33 7.3.4 累 计 卖 出 金额 超 出 期 初基 金 资 产 净值 2%或前20 名 的 股 票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7,957,582.67 3.53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31 页


2 600030 中信证券 5,996,900.19 2.66 3 600016 民生银行 5,817,216.90 2.58 4 601166 兴业银行 4,729,670.72 2.10 5 601988 中国银行 4,104,771.73 1.82 6 600837 海通证券 3,889,284.29 1.72 7 601939 建设银行 3,426,496.87 1.52 8 601328 交通银行 3,137,141.57 1.39 9 600000 浦发银行 3,093,770.07 1.37 10 601169 北京银行 2,749,860.31 1.22 11 601288 农业银行 2,674,205.25 1.19 12 601398 工商银行 2,619,627.77 1.16 13 000002 万


科A 2,424,866.57 1.07 14 601088 中国神华 2,137,161.63 0.95 15 601668 中国建筑 2,095,339.71 0.93 16 601601 中国太保 2,069,504.97 0.92 17 000651 格力电器 2,001,876.49 0.89 18 600519 贵州茅台 1,947,323.65 0.86 19 000333 美的集团 1,917,129.76 0.85 20 601818 光大银行 1,832,984.87 0.81


7.3.5 买 入 股 票 的成 本 总 额 及卖 出 股 票 的收 入 总 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72,366,043.65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195,885,561.71 注:本项中 7.4.1 、7.4.2 、7.4.3 表中 的 “买入金额”(或“买入股票成本 ”)、“卖出金额” (或 “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 用。 7.4 期 末 按 债 券品 种 分 类 的债 券 投 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31 页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87,186.00 0.06 8 其他 - - 9 合计 87,186.00 0.06 7.5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债券 投 资 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0031 航信转债 600 87,186.00 0.06 7.6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十名 资产 支 持 证 券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7 报告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7.8 期 末 按 公 允价 值 占 基 金资 产 净 值 比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 权证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7.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7.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7.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投资国债期货。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31 页


7.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7.11.1


(一)本基金跟踪复制标的指数沪深 300 指数 ,配置了沪深 300 指数 成分股中国平安。 根据 2014 年 12 月 8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对中国平安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书》 , 决定对平安证 券给予警告, 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元, 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 并处 以 440 万元 罚 款。本基金认为:该处罚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二)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配置了沪深 300 指数 成分股中信证券。 根据2015 年1 月16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 年第四季 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 查情况的通报,对中信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 个 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本基金 认为:该处罚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配置了沪深 300 指数 成分股海通证券。 根据2015 年1 月16 日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 年第四季 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 查情况的通报,对海通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 个 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本基金 认为:该处罚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沪深 300 指数 ,配置了沪深 300 指数 成分股兴业银行。 根据 2015 年 6 月 9 日 兴业银行公告 “2015 年 5 月中旬,公 司南宁分行下辖二级分行北海分 行接到北海市公安局通报, 该分行前员工苏瑜涉嫌个人非法集资已被立案, 目前案件在调查阶段。 公司南 宁以 及北海 两级 分行成 立专 项调查 小组 ,就其 涉及 业务进 行了 全面内 部排 查,未 发 现 银 行 资金卷 入其 中。目 前, 公司北 海分 行经营 、财 务状况 与对 外服务 均正 常。 ” 本基 金认为 : 该 处 罚 对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除 上 述事 项外 , 报告 期内 基 金投 资的 前 十名 证券 的 发行 主体 无 被监 管部 门 立案 调查 ,无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7.11.3 期 末 其 他 各项 资 产 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66,894.28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4,314,441.52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31 页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27.69 5 应收申购款 261,040.78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645,404.27 7.11.4 期 末 持 有 的处 于 转 股 期的 可 转 换 债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 期 末 前 十 名股 票 中 存 在流 通 受 限 情况 的 说 明 7.11.5.1 期 末 指 数 投资 前 十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 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1.5.2 期 末 积 极 投资 前 五 名 股票 中 存 在 流通 受 限 情 况的 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 600395 盘江股份 163,359.90 0.11 重大事项停牌 2 002416 爱施德 79,866.95 0.05 重大事项停牌 7.11.6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信 息 8.1 期 末 基 金 份额 持 有 人 户数 及 持 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579 28,071.05 40,201,734.39 40.02% 60,264,568.78 59.98% 8.2 期 末 上 市 基金 前 十 名 持有 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杨静芳 990,049.00 33.11% 2 陈放 158,443.00 5.30%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31 页


3 深圳市点通数据有限公司 147,600.00 4.94% 4 李素升 134,746.00 4.51% 5 王改琪 120,008.00 4.01% 6 陈梅芳 100,005.00 3.34% 7 张玉娟 70,000.00 2.34% 8 马曦琴 70,000.00 2.34% 9 曲秋霞 67,010.00 2.24% 10 李泽华 66,007.00 2.21% 注:以上信息中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8.3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基 金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 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669,525.11 0.6664% 8.4 期 末 基 金 管理 人 的 从 业人 员 持 有 本开 放 式 基 金份 额 总 量 区间 的 情 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究部 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本基金基金经理 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 年 8 月4 日 )基金份额总额 898,915,869.33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92,732,025.26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83,705,452.70 减: 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75,971,174.7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 填 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0,466,303.17


§10 重 大 事 件 揭 示 10.1 基 金 份 额 持有 人 大 会 决议 本报告期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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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基 金 管 理 人、 基 金 托 管人 的 专 门 基金 托 管 部 门的 重 大 人 事变 动 10.2.1 本基 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聘任林培富、王宁、蔡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孙杰、 刁俊东为公司高管人员。 以上三名 副总经理于 2015 年4 月22 日通过中国 证券投资 基 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 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法律知识考试, 公司已及时向基 金业协会 进行备案。 10.2.2 基金 经理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基金经理未曾变动。 10.2.3 本基 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重大人事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 及 基 金 管理 人 、 基 金财 产 、 基 金托 管 业 务 的诉 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 金 投 资 策略 的 改 变 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为 基 金 进 行审 计 的 会 计师 事 务 所 情况 本 基 金 聘 任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普 华 永 道 中 天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金未更换会计 师事务所。





10.6 管 理 人 、 托管 人 及 其 高级 管 理 人 员受 稽 查 或 处罚 等 情 况 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10.7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的 有 关情 况


10.7.1 基 金 租 用 证券 公 司 交 易单 元 进 行 股票 投 资 及 佣金 支 付 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国元证券 1 193,215,227.81 73.61% 175,901.91 73.61% - 招商证券 1 69,253,612.73 26.39% 63,048.71 26.39% - 长盛沪深 300 指数(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1 页 共 31 页


华泰联合证券 1 - - - - - 注:1 、本公 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的标准 (1 ) 研究实力较强, 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研究人员, 能及时为本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包括宏观经济报告、 行业报告、 市场走向分析、 个股分析报告等, 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 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2 )资力雄 厚,信誉良好。 (3 )财务状 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4 )经营行 为规范,最近两年未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5 )内部管 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6 )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 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 施符合代理本公司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 需要,并能为本公司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2 、本公司租 用券商交易单元的程序 (1 )研究机 构提出服务意向,并提供相关研究报告; (2 )研究机 构的研究报告需要有一定的试用期。试用期视服务情况和研究服务评价结果而定; (3 ) 研究发展部、 投资管理等部门试用研究机构的研究报告后, 按照研究服务评价规定, 对研究 机构进行综合评价; (4 ) 试用期满后, 评价结 果符合条件, 双方认为有必要继续合作,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 我司 与 研 究机构签定 《研究服务协议》 、 《券 商交易单元租用协议 》 , 并办理基金专用交易单元租用手续。 评 价结果如不符合条件则终止试用; (5 ) 本公司每两个月对签约机构的服务进行一次综合评价。 经过评价, 若本公司认为签约机构的 服务不 能满 足要求 ,或 签约机 构违 规受到 国家 有关部 门的 处罚, 本公 司有权 终止 签署的 协 议 , 并 撤销租用的交易单元; (6 )交易单 元租用协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若双方没有异议可自动延期一年。 3 、报告期内 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变更情况:无。 长盛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 2015 年8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