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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聚盈A(686868)

浙商聚盈: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 页共34 页 
 
 
 
 
 
 
 
浙 商聚 盈信用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06 月30日 
 
 
 
 
 
 
 
 
 
 
 
 
 
 
 
 
 
 
 
 
 
 
基 金管 理人: 浙商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日 期:2015 年08 月26 日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 页共34 页 §1


重要提 示及 目录 1.1 重要 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4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 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 年1月1日起至2015 年6月30日止。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3 页共34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金 基本情 况 基金简称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68686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0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9,450,639.56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686868 686869 报告期末下属两级基金的份 额总额 48,112,780.13 1,337,859.43 2.2 基金 产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风险与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严 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追求基 金资产长期、持续、稳定增值,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 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在科学分析与有效管理信用风险的基础上,实现风险 与收益的最佳配比。一方面,本基金通过深入分析影 响证券市场各个因素的运行趋势及其对证券市场的作 用机制,综合分析评判证券市场中债券、股票等各类 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在投资组合比例范围 内适时调整债券、 股票等资产的配置比例; 另一方面, 本基金通过久期策略 、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利差曲 线策略、信用债个券分析策略、息差套利策略和可转 换债券投资策略等固定收益投资策略,以增加投资组 合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4 页共34 页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 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2.3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闻震宙 汤嵩彥 联系电话 0571-28191875 95559 电子邮箱 wenzhenzhou@zsfund.com tangsy@bankcomm.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0-679-908/021-60359 000 95559 传真 0571-28191919 021-62701216 2.4 信息 披露方 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zs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3


主要财 务指 标和基 金净 值表现 3.1 主要 会计数 据和 财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2015年01月01 日-2015年06月30日)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本期已实现收益 770,242.84 12,332.29 本期利润 649,214.83 13,414.51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133 0.0062 本期基金加权平均净值利润 率 1.10% 0.5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1.16% 0.9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06月30日)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5 页共34 页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9,549,885.83 247,975.8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1985 0.185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58,586,287.62 1,611,276.9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180 1.204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06月30日)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 21.80% 20.40% 注: 上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 开 放 式基金 的申 购赎 回费 、 基金转 换费 等 ) , 计 入费 用 后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 列数字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 指基金 本期 利息 收入 、 投资收 益、 其他 收入 (不 含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扣 除相关 费用 后的 余额 ,本 期利润 为本 期已 实现 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期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采用 期末资 产负 债表 中未 分配 利润与 未分 配利 润中 已实 现部分 的孰 低数 (为 期 末余额 ,不 是当 期发 生数 )。 3.2 基金 净值表 现 3.2.1 基金份 额净 值增长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A)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87% 0.90% -0.08% 0.05% -2.79% 0.85% 过去三个月 2.18% 0.66% 1.35% 0.10% 0.83% 0.56% 过去六个月 1.16% 0.54% 1.20% 0.10% -0.04% 0.44% 过去一年 18.02% 0.57% 3.60% 0.11% 14.42% 0.46%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2年09月18 日-2015 年06月30 日) 21.80% 0.38% 3.89% 0.09% 17.91% 0.29% 阶段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 C)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增长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2.90% 0.89% -0.08% 0.05% -2.82% 0.84%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6 页共34 页 过去三个月 2.03% 0.65% 1.35% 0.10% 0.68% 0.55% 过去六个月 0.92% 0.54% 1.20% 0.10% -0.28% 0.44% 过去一年 17.58% 0.57% 3.60% 0.11% 13.98% 0.46%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2年09月18 日-2015 年06月30 日) 20.40% 0.38% 3.89% 0.09% 16.51% 0.29% 注:本基 金业绩 比较基 准 为:中债 综合指 数收益 率 (全价) 3.2.2 自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份额 累计 净值增 长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为2012 年9 月18 日,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至 本报 告期 期末, 本基 金生 效时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 基准 2012-09-18 2013-02-08 2013-07-09 2013-11-29 2014-04-24 2014-09-11 2015-02-03 2015-06-30 25% 20% 15% 10% 5% 0%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基准 2012-09-18 2013-02-08 2013-07-09 2013-11-29 2014-04-24 2014-09-11 2015-02-03 2015-06-30 25% 20% 15% 10% 5% 0%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7 页共34 页 间已满 一年 。 2 、本 基金 建仓 期为6 个月 ,从2012 年9 月18 日至2013 年3月17 日 ,建 仓期 结束 时 各项资 产配 置比 例均 符合基 金合 同约 定 。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金 管理人 及基 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简称 “浙商基金”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 可[2010]1312 号)批准,于2010年10月21日成立。公司股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养生堂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四家股东各出 资7500 万元,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 截至2015年6月30日,浙商基金共管理五只开放式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新思维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浙商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策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洪慧梅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固 定收益 部副总 经理 (主 持工 作)。 2012年09月 18日 - 9 洪慧梅女士,同济大学经 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硕 士。历任平安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集中交易部债 券交易员,汇丰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 交易主任。 莫华寅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年09月 30日 - 8 莫华寅先生,CFA, 上海外 国语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历任中银基金销售与市场 部华南区总经理,东吴证 券固定收益部高级交易 员。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8 页共34 页 4.2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证监 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 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 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整体合 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为了规范公平交易行为,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 《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公司公平交易制度 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规定, 本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公平交易制度。 在投资决策层面, 本 公司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组合经理负责制, 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管 理、 独立决策; 在交易层面,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 建立了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确保各 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监控和 评估层面, 本公司金融工程小组将每日审查当天的投资交易, 对不同 投资组合在交易所 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监控, 同时对不同投资组合临 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行为。 4.3.2 异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公司旗下管理的各投资组合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的控制方面, 未出现成 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 该 证 券 当 日 成 交 量5%的情况,亦未受到监管机构的相关调查。 4.4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宏观经济:从货币 政 策 的 角 度 来 看 , 报 告 期 内 , 央 行 加 大 了 货 币 政 策 的 宽 松 力 度 。 整个上半年三次降息和二次降准有效的降低了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 同时也带来了虚拟 经济的过度繁荣。 同时, 最值得关注的是, 央行从春节后开始陆续进行公开市场投放操 作以及使用其他创新型货币投放工具, 诸如SLF和MLF, 一方面引导市场利率下行, 另一 方面, 造成了短端资金堰塞湖, 使得短端资金异常充裕, 回购利率创出历年来同期的低 点, 债券收益率曲线从年初的平坦化, 到年中的陡峭化。 和这些创新型货币工具久期相 匹配的高流动性资产受到了市场的追捧。 由于无风险收益率的下降以及短端资金的异常 充裕, 上半年股债呈现双牛态势。 不过, 央行逐渐意识到短端资金异常泛滥将不利于将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9 页共34 页 资金引导进入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过高的杠杆和资产泡沫的急速膨胀也将危害到实体经 济的发展,从5月底到6月中旬期间,央行逐渐通过停止公开市场逆回购操作、MLF 到期 不续作,定向正回购等方 式,将市场富余的短端流动性收回。同时,银行也从6月份开 始加大了新增贷款的力度,在窗口指导下释放出支持实体经济的中长期贷款。但6月底 股票市场始料未及的大幅震荡将在短期内对宏观经济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也使得央行 进一步"收短放长" 操作受到一定的限制。 从通胀来看, 短期内M1依然处于低位, 国际大 宗商品价格进行二次见底。虽然猪肉价格有所上涨,但是对全局性的通胀影响不大。 投资策略: 报告期内, 我们预判了市场收益率曲线将从年初的平坦化, 逐渐向陡峭 化迁移。 加大了短端债券品种的配置。 同时, 通过套息交易的方式, 加大了组合的杠杆, 赚取中长久期债券和短期回购的息差收益。 在转债投资上, 报告期内, 我们依然看好权 益市场的收益为组合带来的收益贡献。依然保持中性偏乐观的权益组合比例。 4.4.2 报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218元,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 1.16%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20%,基金净值增长率减去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 -0.04%;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204元,本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0.92%,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为1.20%,基金净值增长率减去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8%。 4.5 管理 人对宏 观经 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6 月底的市场震荡为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和货币政策的带来了比较大的不确定性。 如何从这次市场震荡中吸取教训并充分理解未来市场参与者的博弈逻辑, 是下半年投资 的重中 之重。 首先, 从通胀的角度来看, 下半年本管理人预计将依然保持平稳, 猪肉的 价格上涨将不会对CPI带来较大的冲击。通胀预期的稳定就为短期和中期债券带来较好 的投资机会。 同时, 本管理人预期金融市场的去杠杆进程依然会继续, 管理层会进一步 压缩场外配资和两融规模, 以便资本市场能健康持久发展。 股票市场的去杠杆过程也将 使得债券市场 受益 。 所以未来操作上, 我们将维持好现在的债券组合的杠杆比例, 并适 度增加杠杆。 从转债市场来看, 由于上半年的股票大牛市以及转债供给减少的原因, 转债市场仅 剩下少数几个可以交 易 的 转 债 品 种 , 且 溢 价 率 明 显 较 高 。 转 债 投 资 更 多 是 交 易 性 机 会 , 把握住三季度政策退出前的市场维稳红利。 无论从权益的角度, 还是从债券 的角度, 未 来很长一段时间内还看不到转债的配置价值。 转债投资保持中性偏悲观的仓位比例, 在 9月底之前保持转债较低的仓位。 4.6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0 页共 34 页 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 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 算的复核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时对所 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为 了确保估值工作的合规开展, 建立了负责 估值工作的估值委员会, 并制订了相关制度及 流程。 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 决策、 执行和监督, 确保基金估 值的公允与合理。 公司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 报告期内, 参与估值流程各 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7 管理 人对报 告期 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未进行收益分配。 4.8 报告期 内基 金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说明 本报告期内 曾经存在 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 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两百人 的情 形。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2015 年上半年度, 基金托管人在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尽职尽责 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 人对报 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利 润分配 等情 况的说 明 2015 年上半年度,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 资运作、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 分配。 5.3 托管 人对本 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2015 年上半年度, 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浙商聚 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1 页共 34 页 §6 半 年度 财务会 计报告 (未 经审计 ) 6.1 资产 负债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5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6.4.7.1 6,161,673.04 3,995,388.31 结算备付金


360,931.83 600,415.96 存出保证金


24,670.31 12,160.28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7.2 59,221,077.69 55,529,880.20 其中:股票投资


- -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59,221,077.69 55,529,880.2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6.4.7.3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4.7.4 - 3,700,000.00 应收证券清算款


52,212.57 - 应收利息 6.4.7.5 536,635.91 446,811.19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3,982.11 21,988.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6.4.7.6 - - 资产总计


66,361,183.46 64,306,644.01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5年06月30日 上年度末 2014年12月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2 页共 34 页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6.4.7.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5,000,000.00 - 应付证券清算款


676,912.58 74,301.76 应付赎回款


12,776.12 76,871.35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407.03 36,762.54 应付托管费


10,116.28 10,503.60 应付销售服务费


487.25 1,287.53 应付交易费用 6.4.7.7 - - 应交税费


266,363.96 266,363.96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6.4.7.8 161,555.63 495,001.14 负债合计


6,163,618.85 961,091.88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6.4.7.9 49,450,639.56 52,642,810.65 未分配利润 6.4.7.1 0 10,746,925.05 10,702,741.48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197,564.61 63,345,552.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361,183.46 64,306,644.01 注: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6 月30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217 元,基 金份 额总 额49450639.56 份 。本 基金A类 份额净 值为1.218 元 ,份 额 总额48112780.13 ;C 类份 额净值 为1.204 元, 份额 总 额1337859.43 。 6.2 利润 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号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 -2015年0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 年01月01日-2014 年06 月30日 一 、收 入


1,158,403.63 1,303,149.48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3 页共 34 页 1.利息收入


591,454.34 413,046.3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6.4.7 .11 26,654.98 20,805.99 债券利息收入


553,854.34 372,534.9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10,945.02 19,705.47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686,644.75 22,608.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6.4.7 .12 -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6.4.7 .13 686,644.75 22,608.7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6.4.7 .13.3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6.4.7 .14 - - 股利收益 6.4.7 .15 -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号填列) 6.4.7 .16 -119,945.79 866,863.97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号 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 填列) 6.4.7 .17 250.33 630.33 减 :二 、费用


495,774.29 395,047.75 1.管理人报酬


213,217.78 135,773.35 2.托管费


60,919.37 38,792.41 3.销售服务费


4,573.27 20,650.49 4.交易费用 6.4.7 1,493.50 294.70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4 页共 34 页 .18 5.利息支出


134,808.19 2,651.90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134,808.19 2,651.90 6.其他费用 6.4.7 .19 80,762.18 196,884.90 三 、 利润 总额 (亏损 总额以 “-” 号 填列 ) 662,629.34 908,101.73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号 填列 ) 662,629.34 908,101.73 6.3 所有 者权益 (基 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2015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52,642,810.65 10,702,741.48 63,345,552.13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662,629.34 662,629.34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3,192,171.09 -618,445.77 -3,810,616.86 其中:1.基金申购款 602,143.36 135,196.39 737,339.75








2.基金赎回款 -3,794,314.45 -753,642.16 -4,547,956.6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49,450,639.56 10,746,925.05 60,197,564.61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5 页共 34 页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 值) 24,171,990.29 96,005.27 24,267,995.56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908,101.73 908,101.73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15,374,361.34 200,818.58 15,575,179.92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0,020,842.95 269,522.18 30,290,365.13








2.基金赎回款 -14,646,481.6 1 -68,703.60 -14,715,185.21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39,546,351.63 1,204,925.58 40,751,277.2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肖风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唐生林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唐生林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 附注 6.4.1 基金基 本情 况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 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947号文)批准,由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浙 商基金公司” )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发售,基金合同于2012 年9月18日生效。本基金为 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规 模 为287,276,504.42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浙商基金公司 , 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 “交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6 页共 34 页 通银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 《浙商聚盈 信用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和 《 浙 商 聚 盈 信 用 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更新)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债券、 货币市场工具、 股票 (含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 、 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规定) 。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为: 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 的比例 不低于80%, 其中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 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3%,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本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二个工 作日,报中国证监会和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6.4.2 会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 “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业协会于 2007年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6.4.4 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的规定编制半年度财务报表。 6.4.3 遵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 月30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 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此外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如财务报表附注6.4.2 所列示的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 6.4.4 本报告 期所 采用的 会计 政策 、 会计 估计与 最近 一期年 度报 告相一 致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最近一期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 计政策一致。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自2015 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7 页共 34 页 6.4.4.2 记 账本 位币 人民币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按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分类为: 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 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和衍生工具(主要为权证投资)均划分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金融资产划分为应收款项, 本基金目 前暂无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 资产外,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 融资产列示。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承担负债的目的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负债外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负债列示。 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 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负债列示。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a)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i) 股票投资 买入股票于交易日 确 认 为 股 票 投 资 。 股 票 投 资 成 本 按 交 易 日 股 票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卖出股票于交易日确认股票投资收益/(损失)。出售股票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 于交易日结转。 (ii) 债券投资 买入交易所或银行间的债券均于交易日确认为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成本按交易日债 券的公允价值确认,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公允价值不包 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 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于获配日按支付的全部价款确认为债券投资, 于权证 实际取得日按附注6.4.4.4(a)(iii)所示的方法单独核算权证成本,并相应调整债券投 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交易日确认债券投资收益/(损失)。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 结转。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8 页共 34 页 (iii) 权证投资 买入权证于交易日 确 认 为权证投资。权证投资成本按交易日权证的公允价值确认, 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因认购新发行的分离交易可转债而取得 的权证在实际取得日, 按权证公允价值占分离交易可转债全部公允价值的比例将购买分 离交易可转债实际支付全部价款的一部分确认为权证投资成本。获赠权证(包括配股权 证)在除权日,按持有的股数及获赠比例计算并记录增加的权证数量。 卖出权证于交易日确认衍生工具收益/(损失)。出售权证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 于交易日结转。 (b) 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其中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融 出资金应付或实际支付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终止确 认或摊销时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c)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 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 计量,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金额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法。 其中卖出回 购金融资 产款以融入资金应收或实际收到的总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成本, 终止确认或摊销时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1)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的估值





1)交易所上市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权证等),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 挂牌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估值日无交易的,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 化, 以最近交易日的市价 (收盘价) 估值; 如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可参考类似投资品种 的 现 行 市 价 及 重 大 变 化 因 素 , 调 整 最 近 交 易 市 价 , 确 定 公 允 价 格 。





2)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 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 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3)交易所上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有价证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交 易所上市的资产支持证券, 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19 页共 34 页 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2)处于未上市期间的有价证券应区分如下情况处理:





1)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公开增发的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 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该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日的市价(收盘价)估值;





2)首次公开发行未上市的股票、债券和权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在估值技术难以可靠计量公允价值的情况下,按成本估值。





3)首次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同一股票在交易所上市后,按交易所 上市的同一股票的估值方法估值; 非公开发行有明确锁定期的股票, 按监管机构或行业 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值。 (3)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品种,采用估值 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4)同一债券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市场交易的,按债券所处的市场分别估值。 (5)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 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 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6)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 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 程序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应立即通知对方, 共同查 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计 算 和 基 金 会 计 核 算 的 义 务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担 。 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 因此, 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 如经 相关各 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 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 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 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基金托管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 没有相互抵销。 但是,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 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 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 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 额。 由于基金份额拆分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根据拆分前的基金份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0 页共 34 页 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比例计算认列。 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 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 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核算在基金份额发生变动时, 申购、 赎回、 转入、 转出及 红利再投资等 款项中包含的未分配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包括已实现损益平 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 准金。 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 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根据交易申请日申购或赎回 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 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进行确认和计量,并于年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 计亏损)"。 6.4.4.9 收入/( 损失)的 确认 和计量 股票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股票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债券投资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债券成交金额与其成本和应收利息的差 额确认。 衍生工具收益/(损失)于卖出交易日按卖出权证成交金额与其成本的差额确认。 股利收益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权除息日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投资的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发行债券的 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适用于企业债和可转债等)后的净额确认, 在债券实际持有 期内逐日计提。 贴息债视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附息债, 根据其发行价、 到期价和发 行期限按直线法推算内含票面利率后, 逐日计提 利息收入。 如票面利率与实际利率出现 重大差异,按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按到期应收或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确认金额的差额, 在回 购期内按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收入差异较小的可采用直线 法。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核算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 衍生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 失。 6.4.4.10 费用 的确认和 计量 根据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 定, 基金管理人报酬按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1 页共 34 页 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根据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规定,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 日基金资产净值0.2% 的年费率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根据《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C类基金份额的销 售服务费率为年费率0.35%。在通常情况下,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 金份额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本基金的交易费用于进行股票、债券、权证等交易发生时按照确定的金额确认。 本基金的利息支出按资金的本金和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利 息 支 出 按 到 期 应 付 或 实 际 支 付 的 金 额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的 差 额 , 在回购期内以实际利率法逐日确认, 直线法与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支出差异较小的可采用 直线法。 本基金的其他费用如不影响估值日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 发生时直接计入 基金损益; 如果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第四位的, 应采用待摊或预提的方法, 待摊 或预提计入基金损益。 6.4.4.11 基金 的收益分 配政 策 (1) 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 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 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 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经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 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 (2)本基金同一基金份额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收益分配权,但由于本 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 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 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6 次, 每 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 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但应于变更 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2 页共 34 页 6.4.4.12 其他 重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重要会计估计及其关键假设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 会允许的基金行业 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 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a) 对于特殊事项停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 本基金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 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对重大影响基金资产净值的特殊事项 停牌股票估值, 通过停牌股票所处行业的行业指数变动以大致反映市场因素在停牌期间 对于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影响。 上述指数收益法的关键假设包括所选取行业指数的变动 能在重大方面 基本反映停牌股票公允价值的变动, 停牌股票的发行者在停牌期间的各项 变化未对停牌股票公允价值产生重大影响等。本基金采用的行业指数为中证协(SAC) 基 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 (b)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37 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风险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 若在证券交易 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估值日证 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场交易收盘价估值; 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市 场交易收盘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 始投资成本, 按锁定期内已经过交易天数占锁定 期内总交易天数的比例将两者之间差价的一部分确认为估值增值。 (c) 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 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 价 值 。 本 基 金 持 有 的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债 券 按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估 值 , 具体估值模型、参数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的 说明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的 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不含权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 证券和私募债券除外),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 本报告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 关于2015 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3 差 错更正 的说明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3 页共 34 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过重大会计差错。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文《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 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 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本基金适用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 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 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基金销售 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通联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养生堂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6.4.8.1.1 股 票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6.4.8.1.2 权 证交易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4 页共 34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均没有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6.4.8.1.4 债 券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交易。 6.4.8.1.5 债 券回购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债券回购交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理 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 日-2015年0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管理费 213,217.78 135,773.35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 客户维护费 7,626.99 23,182.09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浙商 基金公 司的 基金 管理 费按 前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7% 的年费 率计 提, 每日 计 提,按 月支 付。 计算 公式 为: 日基金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0.7%/ 当 年天 数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2.2 基 金托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 日-2015年0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01月01日-2014年06月 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 付的托管费 60,919.37 38,792.41 注: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的 基金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0.2% 的年 费率计 提, 每日 计提 ,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5 页共 34 页 按月支 付。 计算 公式 为: 日基金 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0.2%/ 当 年天 数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2.3 销 售服务 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2015 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 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 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978.70 978.70 浙商基金 - 7.43 7.43 合计 - 986.13 986.1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2014年01月01 日-2014年0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 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 券C 合计 交通银行 - 3,432.82 3,432.82 浙商基金 - 4,785.15 4,785.15 合计 - 8217.97 8217.97 注:浙 商聚 盈信 用债A类 基 金份额 不收 取销 售服 务费 。浙商 聚盈 信用 债C 类基 金 份额的 销售 服务 费率 为年费 率0.35% ,每 日计 提 ,按月 支付 。计 算公 式为 : 日基金 销售 服务 费= 浙商 聚 盈信用 债C 类基 金份 额前 一 日基金 资产 净值 ×0.35%/ 当年天 数 销售服 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 同 期 均 未 与 关 联 方 通 过 银 行 间 同 业 市 场 进 行 债 券( 含回购) 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内 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本期间未持有本基金。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6 页共 34 页 6.4.8.4.2 报 告期末 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在本期间末未持有本基金。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01月01日-2015 年06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01月01日-2014年06 月30 日 期末 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期末 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6,161,673.04 21,426.81 26,011.11 18,477.13 注: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由 基金托 管人 交通 银行 保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计 息。 本基金 通过"交 通银 行基 金 托管结 算资 金专 用存 款账 户"转 存于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的结 算备付 金, 于2015 年6月30 日的相 关余 额为 人民 币360931.83 元。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去年同期均未在承销期内购入过由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事 项的 说明 上述关联交易均根据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并以一般交易价格为定价基础。 6.4.9 期 末(2015 年06月30 日)本 基金 持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证 券而于 期末 持有的 流通 受限证 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而持有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股票。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银行间市场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7 页共 34 页 6.4.9.3.2 交 易所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本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 额人民币5,000,000.00 元, 于2015 年 7 月1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 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 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6.4.10 有助 于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资组 合报 告 7.1 期末 基金资 产组 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 - 其中:股票 - - 2 固定收益投资 59,221,077.69 89.24 其中:债券 59,221,077.69 89.24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522,604.87 9.83 7 其他各项资产 617,500.90 0.93 8 合计 66,361,183.46 100.00 7.2 报告 期末按 行业 分类 的股 票投资 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7.3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股 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资产。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8 页共 34 页 7.4 报告 期内股 票投 资组 合的 重大变 动 7.4.1 累计买 入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资产。 7.4.2 累计卖 出金 额超出 期初 基金资 产净 值2%或前20 名的 股票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资产。 7.4.3 买入股 票的 成本总 额及 卖出股 票的 收入总 额 本基金本报告期间未持有股票资产。 7.5 期末 按债券 品种 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1,943,123.00 3.23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0,253,665.79 66.87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7,024,288.90 28.28 8 其他 - - 9 合计 59,221,077.69 98.38 7.6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126018 08江铜债 145,930 14,355,134.10 23.85 2 122068 11海螺01 61,210 6,215,875.50 10.33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29 页共 34 页 3 112138 12苏宁01 60,000 6,102,000.00 10.14 4 113008 电气转债 29,270 5,299,040.80 8.80 5 113501 洛钼转债 37,650 5,249,916.00 8.72 7.7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所有资 产支 持证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 期末按 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产 净值 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属 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 按公允 价值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权证 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7.10.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1 报 告期末 本基 金投 资的 国债期 货交 易情况 说明 7.11.1 报告 期末 本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和 损益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7.12 投 资组合 报告 附注 7.12.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 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7.12.3 期末 其他 各项资 产构 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4,670.31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30 页共 34 页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52,212.57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536,635.91 5 应收申购款 3,982.11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617,500.90 7.12.4 期末 持有 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 转换 债券明 细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113501 洛钼转债 5,249,916.00 8.72 2 110030 格力转债 1,921,300.00 3.19 3 128009 歌尔转债 1,217,842.60 2.02 4 113007 吉视转债 543,877.10 0.90 7.12.5 期末 前十 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 受限 情况的 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7.12.6 投资 组合 报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 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资产或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 差。 §8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信息 8.1 期末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 级别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31 页共 34 页 比例 比例 浙商聚 盈信用 债债券A 150 320,751.87 47,228,355 .12 98.16% 884,425.01 1.84% 浙商聚 盈信用 债债券C 83 16,118.79 - - 1,337,859. 43 100.00% 合计 233 212,234.50 47,228,355 .12 95.51% 2,222,284. 44 4.49% 注:对 于分 级基 金, 比例 的分母 采用 各自 级别 的份 额;对 于合 计数 ,比 例的 分母采 用期 末基 金份 额 总额。 8.2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 人员持有本基金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A 7,058.56 0.01%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C 5,581.48 0.42% 合计 12,640.04 0.03% 注:对于 分级基 金,比 例 的分母采 用各自 级别的 份 额;对于 合计数 ,比例 的 分母采用 期末基 金 份额总额 。 8.3 期末 基金管 理人 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 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 开放式基金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A 0~10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C 0~10 合计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 式基金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A 0 浙商聚盈信 用债债券C 0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32 页共 34 页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 份额变 动 单位:份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A 浙商聚盈信用债债券C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 年09月18日) 基金份额总额 112,957,405.28 174,319,099.1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9,222,465.35 3,420,345.30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374,147.28 227,996.08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1,483,832.50 2,310,481.9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8,112,780.13 1,337,859.43 §10 重大 事件揭 示 10.1 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决 议 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管理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 年3月18日发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变更的公告》 , 公告原董事长高玮女士卸任与肖风先生担任董事长、 法定代表人的事项。 于2015年5月6日发布 《政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变更的 公告》,公告沈阳、聂挺进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没有发生诉讼事项。 10.4 基 金投资 策略 的改 变 报告期内无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 为 基金进 行审 计的 会计 师事务 所情 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33 页共 34 页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或 处罚 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 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监管部门 稽查或处罚的情形。 10.7 基 金租用 证券 公司 交易 单元的 有关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股票交易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 的佣金 成交 金额 占股 票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 券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债 券回 购 成交 总额 比例 成交 金额 占权 证 成交 总额 比例 佣金 占当 期佣 金 总量 的比 例 上海 证券 1 - - 32,948,693. 40 7.59% - - - - - - 方正 证券 1 - - 364,560.00 0.08% - - - - - - 兴业 证券 1 - - 281,272,067 .93 64.79 % 368,200,000 .00 85.59 % - - - - 安信 证券 2 - - 119,553,357 .62 27.54 % 62,000,000. 00 14.41 % - - - - 注:1 、券 商专 用交 易单 元 选择标 准: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证券 经营机 构, 选用 其交 易单 元供本 基金 证券 买卖 专用 ,选择 标准 为: (1) 遵循 国家 及证 券监 管 机构的 各项 法律 法规 、监 管规定 的要 求; (2) 维护 持有 人利 益, 不 利用基 金资 产进 行利 益输 送,不 承诺 交易 量; (3) 以券 商服 务质 量作 为 席位选 择和 佣金 分配 的标 准。 2 、券 商专 用交 易单 元选 择 程序: (1) 投资 管理 部、 市场 部 a 、 专 员与 券商 联系 商讨 合 作意向 , 根 据公 司及 基金 法律文 件中 对券 商席 位的 选择标 准, 并参 考中 央 交易室 主管 的建 议, 确定 新基金 租用 或基 金新 租用 席位的 所属 券商 以及 (主 )席位 。 b 、报 公司 分管 领导 审核 通 过。 (2) 中央 交易 室 a 、专 员将 我公 司格 式版 本 的《证 券交 易席 位使 用协 议》发 送给 券商 相关 业务 联系人 。 b 、 券商 对我 公司 提供 的协 议有修 改意 见的 , 其内 容 若涉及 投资 管理 部 、 市 场 部、 运营 保障 部的 , 由 专员分 别将 此内 容发 送给 上述部 门审 议, 并由 专员 将 我公司 各职 能部 门反 馈的 意见与 券商 进行 商议 , 形成一 致意 见后 完成 协议 初稿, 交我 公司 监察 稽核 部审核。


浙商聚 盈信 用债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金2015 年半 年度 报告摘 要 第 34 页共 34 页 c 、对 券商 和我 公司 双方 同 意的协 议文 本进 行签 字盖 章。我 公司盖 章程 序, 由专 员 填写 合同 流转 单, 分别送 达投 资管 理部 、市 场部、 运营 保障 部、 监察 稽核部 签字 ,最 后盖 章。 3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券商 交 易单元 变更 情况 : (1) 新增 券商 交易 单元 : 安信证 券(32353 、396326 )、方 正证 券(399310); (2) 其余 租用 券商 交易 单 元未发 生变 动。 浙 商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五年八 月二 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