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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惠增利(000860)

银华惠增利: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银 华 惠 增 利货 币 市 场 基金 
2015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6 日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28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 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28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名 称 银华惠 增利 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简 称 银华惠 增利 货币 基金主 代码 000860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11 月 14 日 基金管 理人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3,567,826.78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并 保持较 高流 动性 的前 提下 , 力 争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创造 稳定的 、 高 于业 绩比 较基 准 的 投资收 益。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将基 于主 要经 济指 标 (包 括:GDP 增长 率、 国 内 外利率 水平 及市 场预 期、 市 场资金 供求 、 通 货膨 胀水 平 、 货币供 应量 等) 分析 背景 下制定 投资 策略 , 力 求在 满足 投资组 合对 安全 性、 流动 性 需要的 基础 上为 投资 人创 造 稳定的 收益 率。 业绩比 较基 准 活期存 款税 后利 率。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货 币市 场基 金, 是 证券投 资基 金中 的低 风险 品 种。 本 基金 的预 期风 险和 预期收 益低 于债 券型 基金 、 混 合型基 金、 股票 型基 金。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杨文辉 李芳菲 联系电 话 (010)58163000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yhjj@yhfund.com.cn Lifangfei@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话


4006783333,(010)85186558 95599 传真 (010)58163027 010-63201816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28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基 金 管 理 人 及 基 金 托 管 人 办 公 地 址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 位: 人民 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1 月1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310,066.50 本期利 润 1,310,066.50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1.7501%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3,567,826.78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3.1.3 累计 期末 指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累计净 值收 益率 2.3860% 注:1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关费用后 的余额, 本 期利润为本期 已实现收 益 加上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收 益,由于货 币市场基 金采用 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 因此 , 公 允价 值变 动收 益 为零 , 本 期已 实现 收益 和 本期利 润的 金额 相等 。 2、本 基金 利润 分配 是按 日 结转份 额。 3、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为2014 年 11 月14 日, 主 要财 务指标 的计 算期 间 为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 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0995% 0.0004% 0.0288% 0.0000% 0.0707% 0.0004% 过去三 个月 0.5390% 0.0036% 0.0873% 0.0000% 0.4517% 0.0036% 过去六 个月 1.7501% 0.0048% 0.1737% 0.0000% 1.5764% 0.004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3860% 0.0055% 0.2198% 0.0000% 2.1662% 0.0055%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28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期 为 2014 年11 月14 日,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到 本报 告期末 不满 一年 , 按 基金合同的规 定,本基 金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六个 月 为建仓期,建 仓期结束 时 各项资产配 置比例已 符合基 金合 同约 定。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立 于 2001 年 5 月 28 日,是 经中 国证 监会 批准( 证监基 金字[2001]7 号文) 设立 的全 国性 资产 管 理公司 。 公 司注 册资 本为2 亿元 人民 币, 公司 的股 东 及其出 资比 例分 别 为: 西 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49% 、 第 一创 业证 券股 份有限 公 司29% 、 东 北证 券股份 有限 公 司 21% 及 山西海 鑫实 业股 份 有 限公 司 1% 。 公 司的 主要 业务 是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 及中 国证 监会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28 页


许可的 其他 业务 。公 司注 册地为 广东 省深 圳市 。 截至2015 年6 月30 日, 本基金 管理 人管 理 着 50 只 证券投 资基 金, 具体 包括 银华优 势企 业证 券投 资基金 、银 华保 本增 值 证 券投资 基金 、银 华- 道琼 斯 88 精选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货 币市 场证 券投 资基金、银华 核心价值 优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 、 银华优质增长 股票型证 券 投资基金、 银华富裕 主题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 领先 策略 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银 华全 球核 心优选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内 需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LOF) 、 银 华增 强 收 益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华 和谐 主题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沪深 300 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深证 100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 资基金、银华 信用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LOF) 、 银 华成长先锋混 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银 华信用双 利债券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 、 银华抗 通胀 主题 证券 投资 基金 (LOF ) 、 银华 中证 等 权重 90 指 数分 级证 券 投资基金、银 华永祥保 本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 华消费主题分 级股票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 证内地资源主 题指数分 级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永 泰 积极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银华中小 盘精选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银 华 纯债信 用主 题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LOF ) 、 上 证50 等权重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上证 50 等 权重 交易 型开 放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银华 中证 中票 50 指 数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 金 (LOF ) 、 银华 永兴 纯债 分级债 券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 银 华 交 易型 货币市 场基 金、 银华 中证 成长股 债恒 定组 合 30/70 指数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 信用四 季红 债券 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银华中证 转 债指数增强分 级证券投 资 基金、银华信 用季季红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银华中 证 800 等 权重 指数 增强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 银华永 利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银华 恒生 中 国 企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 金、银 华多利 宝货币市 场 基金、银华永 益分级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和银 华活钱宝货币 市场基金 、 银华双月定期 理财债券 型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高 端 制造业灵活 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 金、银华 惠 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银 华 回报灵活配置 定期开放 混 合型发起式 证 券投资 基金 、 银 华泰 利灵 活配 置 混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银 华中国 梦 30 股 票型 证券 投 资基金 、 银华 恒利 灵 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 金、银华聚利 灵活配置 混 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银 华 汇利灵活配 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稳 利 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 基金。同时, 本基金管 理 人管理着多 个全国社 保基金 、企 业年 金和 特定 客户资 产管 理 投 资组 合。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哈默女 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5 年 5 月 25 日 - 7 年 学士学 位。2007 年7 月加 盟银华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历 任股 票 交易员 、 债券交 易员 等职 位, 自2015 年5 月 25 日起 兼任 银华 多利 宝货 币市场 基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28 页


金、银 华活 钱宝 货币 市场 基金、 银 华双月 定期 理财 债券 型证 券投资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5 年7 月 16 日 起兼任 银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基 金 及银华 交易 型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 理具有 从业 资格 。国 籍: 中国。 朱哲先 生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 2014 年11 月 14 日 2015 年7 月 23 日 5 年 经济学 学士 。曾 任职 于中 国银行 , 担任助 理投 资经 理职 务; 并曾任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担任 交 易员职 务。 2013 年 5 月至2015 年7 月任职 于银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 曾担任 固定 收益 部基 金经 理助理 职 务。 自2013 年10 月 17 日至 2015 年7 月23 日 担任 银华 货币 市场证 券 投资基 金和 银华 交易 型货 币市场 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4 年4 月 25 日 至 2015 年7 月23 日 兼任 银华多 利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自 2014 年6 月23 日至2015 年7 月23 日兼 任银华 活钱 宝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经 理, 自2014 年9 月5 日至 2015 年 7 月23 日兼 任银 华双 月定 期理财 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 理。具 有 从业资 格。 国籍 :中 国。 李晓彬 女士 本基金 的基金 经理助 理 2015 年 4 月 22 日 - 6 年 学士学 位;2008 年至 2015 年 4 月 任职于 泰达 宏利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2015 年 4 月 加盟 银华 基金管 理 有限公 司, 任职 基金 经理 助理。 具 有从业 资格 。国 籍: 中国 。 注:1 、此 处的 任职 日期 和 离任日 期均 指基 金合 同生 效之日 或公 司作 出决 定之 日。


2、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 资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 定。 3、2015 年7 月24 日, 本 基金管 理人 发布 公告 , 自2015 年 7 月 23 日起 朱哲 先生不 再担 任本 基金 的基金 经理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本基金管理人 在本报告 期 内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 共 和国证券法》 、 《 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投 资 基金法》 、 《证 券投资基 金 运作管理办 法》 、 《证券 投 资基金销售 管理办法》 、 《 证券投资基 金信息 披 露管理 办法 》 及其 各项 实 施准则 、 《 银华 惠增 利货 币 市场基 金基 金合 同 》 和 其 他有关 法律 法规 的规 定, 本 着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在严 格控 制风 险的 基 础上, 为基 金份 额持 有人谋 求最 大利 益, 无损 害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本基 金无 违法 、 违 规 行为 。 本 基金 投资 组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28 页


合符合 有关 法规 及基 金合 同的约 定。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根 据中 国证 监会颁 布的 《证 券投 资基 金管理 公司 公平 交易 制度 指导意 见》 , 制 定 了《公平交易 制度》和 《 公平交易执行 制度》等 , 并建立了健全 有效的公 平 交易执行体 系,保证 公平对 待旗 下的 每一 个投 资组合 。 在投资决策环 节,本基 金 管理人构建了 统一的研 究 平台,为旗下 所有投资 组 合公平地提供 研 究支持。同时 ,在投资 决 策过程中,各 基金经理 、 投资经理严格 遵守本基 金 管理人的各 项投资管 理制度 和投 资授 权制 度, 保证各 投资 组合 的独 立投 资决策 机制 。 在交易 执行 环节 , 本 基金 管理人 实行 集中 交易 制度 , 按照 “ 时间 优先 、 价 格 优先、 比 例 分配、 综合平 衡” 的原 则, 确保 各投资 组合 享有 公平 的交 易执行 机会 。 在事后监控环 节,本基 金 管理人定期对 股票交易 情 况进行分析, 并出具公 平 交易执行情况 分 析报告;另外 ,本基金 管 理人还对公平 交易制度 的 遵守和相关业 务流程的 执 行情况进行 定期和不 定期的 检查 ,并 对发 现的 问题进 行及 时报 告。 综上所 述, 本基 金管 理人 在本报 告期 内严 格执 行了 公平交 易制 度的 相关 规定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未发 现存在 可能 导致 不公 平交 易和利 益输 送的 异常 交易 行为。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 作 分析 上半年宏观经 济持续疲 弱 ,政府促增长 的意愿强 烈 ,央行不断通 过降准、 降 息等货币政策 向 市场释放流动 性。虽然 宽 松的货币环境 对经济的 下 滑起到了一定 的支撑作 用 ,但“宽货 币”向实 体经济的传导 效果较差 , 投资不足,难 以拉动内 需 ,导致上半年 稳增长政 策 迟迟未见效 果。从货 币市场 的角 度看 ,上 半年 市场资 金面 保持 极度 宽松 的状态 ,虽 然每 月新 股 IPO 也会 短暂 的对 市场 流动性 有所 扰动 ,丝 毫没 有影响 短融 收益 率和 协议 存款利 率较 去年 的较 大幅 度下行 。 本基金合理安 排现金流 , 主要以流动性 管理为主 , 在保证组合的 流动性的 同 时提升组合的 静 态收益 。 4.4.2 报告 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 本基 金基 金份 额净值 收益 率 为1.7501% ,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为 0.1737%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28 页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下半年, 在经济下 行 的大环境下, 未来中国 的 货币政策方向 趋于长周 期 宽松。前三次 降 息之后的政策 效应在下 半 年会显现,美 国加息是 大 概率事件,导 致国内外 利 差收窄,导 资本流出 压力偏大,货 币政策操 作 难度加大。但 央行宽货 币 的政策基调依 旧不会转 向 ,对于短期 的资金面 波动 , 会 倾向 于使 用公 开 市场回 购 和SLF 、MLF 等 方 式进行 调节 , 货币 市场 依 然会维 持比 较宽 松的 状态。 随着 央行加大 宽松力度 , 短融的受益最 为直接确 定 ,长端品种则 受制于经 济 逐步筑底前景 , 因此中 短期 品种 的交 易型 机会仍 然存 在。 从组合配置角 度上讲, 宽 货币条件下, 较之存款 、 银行间回购、 短期利率 债 ,短融的信价 比 更高。目前短 融收益率 依 然处在相对高 位,与融 资 成本相比还有 不小的套 利 空间,因此 会受到货 币基金 的追 捧, 收益 率具 有进一 步下 行的 空间 。 本基金未来将 继续根据 组 合的规模波动 进行组合 的 调整,在充分 预防可能 出 现的流动性压 力 前提下,密切 关注货币 类 基金相关政策 方面的变 化 ,抓住关键投 资机会进 行 资产配置, 合理安排 现金流 ,在 保证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提高 组合 整体 静态 收益水 平。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企 业会计准 则》 、 《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 算 业务指引》 以 及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和 基金合同的约 定,日常 估 值由基金管理 人同基金 托 管人一同进 行,基金 份额净值由基 金管理人 完 成估值后,经 基金托管 人 复核无误后由 基金管理 人 对外公布。 月末、年 中和年 末估 值复 核与 基金 会计账 目的 核对 同时 进行 。 本基金管理人 设立估值 委 员会(委员包 括估值业 务 分管领导以及 投资部、 研 究部、监察稽 核 部、 运作 保障 部等 部门 负 责人及 相关 业务 骨干 ) , 负 责研究 、 指导 基金 估值 业 务。 估值 委员 会委 员 和负责基金日 常估值业 务 的基金会计均 具有专业 胜 任能力和相关 工作经历 。 基金经理不 介入基金 日常估值业务 ;估值委 员 会决议之前会 与涉及基 金 的基金经理进 行充分沟 通 。运作保障 部负责执 行估值 委员 会制 定的 估值 政策及 决议 。


参与估值流程 各方之间 不 存在任何重大 利益冲突 ; 本基金管理人 未签约与 估 值相关的任何 定 价服务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 的收 益分 配方 式为 按日结 转份 额。 本基 金的 基 金份额 均采 用人 民 币1.00 元的固 定份 额 净值交易方式 ,每日将 基 金份额实现的 基金净收 益 分配给该基金 份额持有 人 ,并以红利 再投资的 方式于 分配 次日 按单 位面 值 1.00 元 转入 持有 人权 益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28 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向 份额 持有人 分配 利润 :1,310,066.50 元。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存在 连 续二十个工作 日基金资 产 净值低于五千 万元的情 形 ,出现该情况 的 期间 为2015 年3 月16 日至 2015 年4 月17 日。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 行股份有限公 司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的约定,对本 基金基金 管 理人 —银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的 投资 运作 ,进 行了 认真、 独立 的会 计核 算和必 要的 投资 监督 , 认 真履行 了托 管人 的义 务, 没有从 事任 何损 害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行 为 。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银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基金 份 额申购 赎回价 格的计算 、 基金费用开支 及利润分 配 等问题上,不 存在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 期内,严 格 遵守了《证券 投资基金 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在 各 重要方面的 运作严格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银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 露 事务符合《证 券投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基金 管理人所 编 制和披露的本 基金半年 度 报告中的财 务指标、 净值表现、收 益分配情 况 、财务会计报 告、投资 组 合报告等信息 真实、准 确 、完整,未 发现有损 害基金 持有 人 利 益的 行为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惠增 利货 币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28 页


资 产:


银行存 款 12,845,609.50 90,920,694.09 结算备 付金 - 145,000.00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20,073,240.73 -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20,073,240.73 -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9,500,0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734,600.20 282,510.13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 -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3,653,450.43 100,848,204.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6,039.78 17,077.65 应付托 管费 1,509.93 4,269.39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 应付交 易费 用 550.00 -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 - 应付利 润 1,043.11 18,437.34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76,480.83 20.00 负债合 计 85,623.65 39,804.3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33,567,826.78 100,808,399.84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33,567,826.78 100,808,399.8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3,653,450.43 100,848,204.22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28 页


注: 报 告截 止 日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 人民 币1.00 元, 基 金份 额 总额 为33,567,826.78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惠增 利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1,477,605.30 1.利息 收入 1,464,895.09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390,293.23 债券利 息收 入 41,942.99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32,658.87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2,110.21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12,110.21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 损 失以 “- ” 号填列 ) - 4.汇兑 收益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 损失 以 “- ” 号填列 ) 600.00 减: 二、费用 167,538.80 1.管 理人 报酬 64,180.30 2.托 管费 16,045.09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87,313.41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310,066.50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 净利润 ( 净亏损以 “- ” 号填 列) 1,310,066.50 注:本 基金 于2014 年11 月 14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28 页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银华 惠增 利货 币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 期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100,808,399.84 - 100,808,399.84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 利 润) - 1,310,066.50 1,310,066.50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 生的基 金净 值变 动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 填列) -67,240,573.06 - -67,240,573.06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445,023,890.53 - 445,023,890.53 2. 基金 赎回 款 -512,264,463.59 - -512,264,463.59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变动 (净 值减 少以 “- ” 号填列 ) - -1,310,066.50 -1,310,066.50 五 、 期 末 所 有 者 权 益 ( 基 金净值 ) 33,567,826.78 - 33,567,826.78 注:本 基金 于2014 年11 月 14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 可 比期间 。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王立 新______














______杨清______














____龚飒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1.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采用 公历 年度, 即每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 。本 期财 务报表 的实 际 编 制期间 系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止 。 6.4.1.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 位币和编 制 本财务报表所 采用的货 币 均为人民币。 除有特别 说 明外,均以人 民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28 页


币元为 单位 表示 。 6.4.1.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分 类 金融资产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 益 的金融资产、 持 有至到期投资 、贷款和 应 收款项以及可 供出售金 融 资产。金融资 产分类取 决 于本基金对 金融资产 的持有 意图 和持 有能 力。 本基金 暂无 金融 资产 划分 为可供 出售 金融 资产 或持 有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将持有 的债券投 资 和衍生工具(主 要系权证 投 资)于初始确认 时划分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 交 易性金融 资产列示。本 基金对所 持 有的债券投资 以摊余成 本 法进行后续计 量。本会 计 期间内,本 基金持有 的债券 投资 的摊 余成 本接 近其公 允价 值。 本基金 将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资产划 分为 贷款 和应 收款 项,包 括银 行存 款和 各类 应收款 项等 。 (2) 金 融负 债分 类 金融负债应当 在初始确 认 时划分为:以 公允价 值 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 益 的金融负债和 其 他金融负债两 类。本基 金 暂无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 益 的金融负债 。其他金 融负债 包括 各类 应付 款项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款等 。 6.4.1.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产或金 融负债于 本 基金成为金融 工具合同 的 一方时,于交 易日按公 允 价值在资产负 债 表内确认。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 益 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发 生 的相关交易 费用计入 当期损益;支 付的价款 中 包含已宣告但 尚未发放 的 现金股利或债 券起息日 或 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 止的利息,单 独确认为 应 收项目。贷款 及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的相关 交 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 金额。 本基金对所持 有的债券 投 资以摊余成本 法进行后 续 计量。本会计 期间内, 本 基金持有的债 券 投资的摊余成 本接近其 公 允价值。贷款 及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采用实 际 利率法,以 摊余成本 进行后 续计 量。 当收取某项金 融资产现 金 流量的合同权 利已终止 或 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 乎 所有的风险和 报 酬已转 移时 , 终 止确 认该 金融资 产。 终止 确认 的金 融资产 的成 本按 移动 加权 平均法 于交 易日 结转 。 金融负债的现 时义务全 部 或部分已经解 除的,才 能 终止确认该金 融负债或 其 一部分。金 融负债全 部或部 分终 止确 认的 , 将 终 止确认 部 分 的账 面价 值与 支付的 对价(包 括转 出的 非 现金资 产或 承担 的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28 页


新金融 负债)之 间的 差额 , 计入当 期损 益。 6.4.1.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对以公 允价值进 行 后续计量的金 融资产与 金 融负债根据对 计量整体 具 有重大意义的 最 低层次 的输 入值 确定 公允 价值计 量层 次。 公允 价值 计量层 次可 分为 : 第1 层 次: 输入 值是 在计 量日能 够取 得的 相同 资产 或负债 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的 报价 ; 第2 层 次: 输入 值是 除第 一层次 输入 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债 直接 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入 值; 第3 层 次: 输入 值是 相关 资产或 负债 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本基金估值采 用摊余成 本 法,其相当于 公 允价值 。 估值对象以买 入成本列 示 ,按实际利率 并 考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 与折 价,在 其剩 余期 限内 摊销 ,每日 计提 收益 或损 失。 本基金 主要 金融 工具 的估 值方法 如下 : 1. 债券 投资 本基金持有的 附息债券 、 贴现券购买时 采用实际 支 付价款(包含 交易费用 ) 确定初始成本 , 每日按 摊余 成本 和实 际利 率计算 确定 利息 收入 ; 2. 权证 投资 (1) 上 市流 通的 权证 按估 值 日该权 证在 证券 交易 所的 收盘价 估值 。 估 值日 无交 易 的但最 近交 易 日后经济环境 未发生重 大 变化且证券发 行机构未 发 生影响证券价 格的重大 事 件的,按最 近交易日 的收盘价估值 ;如最近 交 易日后经济环 境发生了 重 大变化或证券 发行机构 发 生了影响证 券价格的 重大事 件 , 可 参考 类似 投 资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 重大 变化因 素 , 调 整最 近交 易 市价 , 确 定公 允价 值。 如有充 足证 据表 明最 近交 易市价 不能 真实 反映 公允 价值, 调整 最近 交易 市价 ,确定 公允 价值 ; (2) 未 上市 流通 的权 证, 采 用估值 技术 确定 公允 价值 , 在估 值技 术难 以可 靠计 量公允 价值 的情 况下, 按成 本计 量; (3) 因 持有 股票 而享 有的 配 股权证 ,采 用估 值技 术确 定公允 价值 进行 估值 。 3. 其他 (1) 如 有确 凿证 据表 明按 上 述方法 进行 估值 不能 客观 反映金 融资 产公 允价 值的 , 基金管 理人 可 根据具 体情 况与 基金 托管 人商定 后, 按 最 能反 映公 允价值 的方 法估 值; (2) 为了避免采用“ 摊 余 成本 法 ” 计算的基金资产净 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 市价 计 算 的 基 金 资产净值发生 重大偏离 , 从而对基金份 额持有人 的 利益产生稀释 和不公平 的 结果,基金 管理人于 每一估 值日 , 采 用估 值技 术, 对 基金 持有 的估 值对 象进行 重新 评估 , 即 “ 影 子定价 ” 。 当 “ 摊余 成 本法”计算的 基金资产 净 值与“影子定 价”确定 的 基金资产净值 偏离达到 或 超过 0.25% 时,基 金 管理人 应根 据风 险控 制的 需要调 整组 合, 其中 , 对 于偏离 程度 达到 或超 过0.5% 的情 形, 基金 管理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28 页


人应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 一 致后,参考成 交价、市 场 利率等信息 对 投资组合 进 行价值重估 ,使基金 资产净 值更 能公 允地 反映 基金资 产价 值。 6.4.1.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当本基 金具 有抵 销已 确认 金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法 定权利 , 且 该种 法定 权利 现 在是可 执行 的, 同时本基金计 划以净额 结 算或同时变现 该金融资 产 和清偿该金融 负债时, 金 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以 相互抵销后的 金额在资 产 负债表内列示 。除此以 外 ,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 在 资产负债表 内分别列 示,不 予相 互抵 销。 6.4.1.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的基 金份额 总额 所对 应的 金额 。 每份 基金 份额 面值 为人 民币 1.00 元。 由 于申购和赎回 引起的实 收 基金份额变动 分别于基 金 申购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 确 认日确认。 上述申购 和赎回 分别 包括 基金 转换 所引起 的转 入基 金的 实收 基金增 加和 转出 基金 的实 收基金 减少 。 6.4.1.8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1) 存 款利 息收 入按 存款 的 本金与 适用 的利 率逐 日计 提的金 额入 账。 若提 前支 取定期 存款 , 按 协议规定的利 率及持有 期 重新计算存款 利息收入 , 并根据提前支 取所实际 收 到的利息收 入与账面 已确认的利息 收入的差 额 确认利息损失 ,列入利 息 收入减项,存 款利息收 入 以净额列示 。另外, 根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通知(2006)22 号 文 《 关 于 货币 市场基金提前支取定期存款有关问题的通 知》的 规定 ,因 提前 支取 导致的 利息 损失 由基 金管 理公司 承担 ; (2) 债券利息 收入按实 际持 有期内逐日计 提。附息 债 券、贴现券购 买时采用 实 际支付价款( 包 含交易 费用)确 定初 始成 本 , 每日 按摊 余成 本和 实际 利率计 算确 定利 息收 入; (3)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收入 ,按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的 成本及实际利 率(当实际 利 率与合同利 率 差异较 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率), 在实 际持 有期 间 内逐日 计提 ; (4) 债 券投 资收 益/( 损失) 于成交 日确 认, 并按 成交 金额与 其成 本、 应收 利息 的差额 入账 ; (5) 其 他收 入在 主要 风险 和 报酬已 经 转 移给 对方 , 经 济 利益很 可能 流入 且金 额可 以可靠 计量 的 时候确 认。 6.4.1.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20%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2)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 金资产 净值 的0.05% 的年 费率逐 日计 提; (3) 本基金当 前份额类 别不 收取销售服务 费(年销 售 服务费率为零 ) ,若新增 份 额类别,具 体 销售费 用标 准以 届时 公告 为准;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28 页


(4) 卖出回购 证券支出 ,按 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的成 本 及实际利率(当 实际利率 与 合同利率差 异 较小时 ,也 可以 用合 同利 率)在 实际 持有 期间 内逐 日 计提; (5) 其 他费 用系 根据 有关 法 规及相 应协 议规 定 , 按 实 际支出 金额 , 列入 当期 基 金费用 。 影响 基 金份额 净值 小数 点后 第四 位的, 则采 用待 摊 或 预提 的方法 。 6.4.1.10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本 基金 同一 类别 每份 基 金份额 享有 同等 分配 权; 2 、基 金收 益分 配采 用红 利 再投资 方式 ,免 收再 投资 的费用 ; 3 、 “每 日分 配、 按日 支付 ”。 本 基金 根据 每日 基金 收益情 况, 以基 金净 收益 为基准 , 为 投资 人每日计算当 日收益并 分 配,且每日进 行支付。 若 当日净收益大 于零时, 为 投资人记正 收益;若 当日净收益小 于零时, 为 投资人记负收 益;若当 日 净收益等于零 时,当日 投 资人不记收 益。投资 人当日 收益 分配 的计 算保 留到小 数点 后 2 位, 小数 点后第 3 位 按去 尾原 则处 理,因 去尾 形成 的 余 额进行 再次 分配 ,直 到分 完为止 ; 4 、本基金每日 进行收益 计 算并分配时, 每日 收益 支 付方式只采用 红利再投 资( 即红利转基 金 份额) 方式 , 投 资人 可通 过 赎回基 金份 额获 得现 金收 益。 若投 资人 在每 日收 益 支付时 , 其当 日净 收 益大于零时, 则为投资 人 增加相应的基 金份额。 若 当日净收益等 于零时, 则 保持投资人 基金份额 不变。在不违 反法律法 规 和基金合同约 定且对基 金 份额持有人利 益无实质 不 利影响的前 提下,基 金管理人将采 取必要措 施 尽量避免基金 净收益小 于 零,若当日净 收益小于 零 时,则缩减 投资人基 金份额;若当 日净收益 小 于零,且基金 份额持有 人 申请赎回其全 部基金份 额 时,则从投 资人赎回 基金款中扣除 ;若基金 份 额持有人申请 赎回部分 基 金 份额时,则 缩减投资 人 剩余基金份 额,但剩 余基金份额不 足抵扣当 日 净值收益小于 零部分的 , 则先缩减投资 人剩余基 金 份额,再就 剩余不足 扣减部 分从 投资 人赎 回基 金款中 扣除 ; 5 、 当 日申 购或 转换 转入 的 基金份 额自 下一 个工 作日 起享有 基金 的分 配权 益; 当日赎 回或 转换 转出的 基金 份额 自下 一工 作日起 ,不 享有 基金 的分 配权益 ; 6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构 另 有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6.4.1.11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间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 要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事项 。 6.4.2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2.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不涉 及会 计政策 变更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28 页


6.4.2.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不涉 及会 计估计 变更 。 6.4.2.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重 大会 计差错 的内 容和 更正 金额 。 6.4.3 税项 1 、营 业税 、企 业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4]78 号文《 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税收政 策的通知 》 , 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 , 对 证 券投资 基金 (封 闭式 证券 投资基 金, 开放 式证 券投 资基金 ) 管 理人 运用 基金买 卖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入 ,继 续免 征营 业税 和企业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 号文《关 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的 规 定,对证券投 资基金从 证 券市场中取得 的收入, 包 括买卖股票、 债券的差 价 收入,股权 的股息、 红利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其 他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所 得税 。 2 、个 人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字[2002]128 号文 《关于开放式证 券投资基 金有关税收问 题 的通知》的规 定,对基 金 取得的股票的 股息、红 利 收入、债券的 利息收入 、 储蓄存款利 息收入, 由上市 公司 、发 行债 券的 企业和 银行 在向 基金 支付 上述收 入时 代扣 代 缴20% 的个人 所得 税; 根据财政部、 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8]132 号《财 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储 蓄存款利息所 得 有关个 人所 得税 政策 的通 知》的 规定 , 自 2008 年 10 月 9 日起 ,对 储蓄 存款 利息所 得暂 免征 收个 人所得 税。 6.4.4 关 联方 关系 6.4.4.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内 存在 控制 关系 或其他 重大 利害 关系 的关 联方未 发生 变化 。 6.4.4.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第 一 创 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第 一 创 业”)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代 销机构 银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 中 国 农 业 银行 ” )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以 下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28 页


6.4.5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5.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5.1.1 债 券回 购交易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回购成 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第一创业 12,500,000.00 80.65%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14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6.4.5.1.2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无应 支付关 联方 的佣 金, 无上 年度可 比期 间。 6.4.5.2 关 联方 报酬 6.4.5.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64,180.30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 注:1 、基 金管 理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20%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提 ,按 月支付 。由 托管 人根 据与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在 月 初 2-5 个工 作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付 给基 金管 理人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 14 日 生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6.4.5.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6,045.09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28 页


注:1 、基 金托 管费 按前 一 日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0.05% 的年 费率 计提 。计 算方 法 如下: H=E×0 .05% /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管费每 日计提, 按 月支付。由托 管人根据 与 管理人核对一 致的财务 数 据,由托管 人根据与 管理人 核对 一致 的财 务数 据,在 月 初 2-5 个工 作日 内从基 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 14 日 生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6.4.5.2.3 销 售服 务费 注:本 基金 当前 份额 类别 不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6.4.5.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基金本 报告期未 与 关联方进行银 行间同业 市 场的债券(含 回购)交 易 ,无上年度 可比期间 数据。 6.4.5.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5.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 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份额单 位: 份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4 年11 月14 日 )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 - 期初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 期间申 购/ 买 入总 份额 21,000,000.00 期间因 拆分 变动 份额 19,233.91 减:期 间赎 回/ 卖 出总 份额 -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21,019,233.91 期末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62.62%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14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6.4.5.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1 、本 基金 除基 金管 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 于本 报告期 末未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2、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 14 日 生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28 页


6.4.5.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农业银行 12,845,609.50 117,941.67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4 年 11 月14 日生 效, 无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 6.4.5.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在 承销期 内参 与关 联方 承销 证券。 6.4.5.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无需 要说 明的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 6.4.6 期 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6.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因 认购 新发/增 发而 流 通受限 的证 券。 6.4.6.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暂 时停 牌等 流通 受限 股票。 6.4.6.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进 行债 券回购 融资 。 6.4.7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截至资 产负 债表 日, 本基 金无需 要说 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 单位:人 民币 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20,073,240.73 59.65 其中: 债券 20,073,240.73 59.65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28 页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2,845,609.50 38.17 4 其他各项 资产 734,600.20 2.18 5 合计 33,653,450.43 100.00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未发 生债券 回购 融资 业务 。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39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63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1


7.3.2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80 天 情 况说 明 注:本 报告 期内 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未 有超 过 180 天的 情况 。 7.3.3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38.27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2 30 天( 含) —6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59.80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 397 天的浮 动利 率债 - - 合计 98.07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28 页


7.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0,073,240.73 59.80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0,073,240.73 59.80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8 合计 20,073,240.73 59.80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 -


7.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40444 14 农发 44 200,000 20,073,240.73 59.80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仅 持有以 上债 券。 7.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的 次数 -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0398%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097%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028%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所有 资产支 持证 券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28 页


7.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8.1 本 基金 所持有 的债 券采用 摊余 成本法 进行 估值, 即估 值对象 以买 入成本 列示 , 按 票面 利率或 商定 利率并 考虑 其买入 时的 溢价或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内 按实 际 利 率法 进行摊 销, 每日计 提收 益。 7.8.2 本 报告 期内不 存在 剩余期 限小 于 397 天 但剩 余存 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率 债 券 的摊 余成本 超过 当日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20% 的情 况。 7.8.3 本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本期 不存在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 告 编制 日前一 年内 受到公 开谴 责、处 罚的 情形。 7.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734,600.20 4 应收申 购款 -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734,600.20


7.8.5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各 比例的 分项 之和 与合 计可 能有尾 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需要 说明的 证券 投资 决策 程序 。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 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 数( 户) 户均持 有 的基金 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 例 401 83,710.29 21,019,233.91 62.62% 12,548,592.87 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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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 有本基 金 1,199.77 0.00%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 门负责 人 持 有本 开放 式基 金 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4 年11 月 14 日 )基 金份 额总 额 200,165,123.81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100,808,399.84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445,023,890.53 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512,264,463.59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份 额减 少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3,567,826.78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的基 金份 额。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无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0.2.1 基 金管 理人 的重 大 人事变 动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2015 年6 月10 日发 布公 告 , 凌 宇翔 先生 自2015 年6 月8 日 起 担任本 基金 管 理人副 总经 理, 代为 履行 督察长 职务 。 本基金 管理 人 于 2015 年 7 月 25 日 发布 公告 , 自 2015 年 7 月 24 日起 聘任 杨文 辉先生 担任 本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28 页


基金管 理人 督察 长, 凌宇 翔先生 自该 日起 不再 代任 督察长 职务 。 10.2.2 基 金托 管人 的专 门 基金托 管部 门的 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托管 人未发 生重 大人 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无 涉及 基金 管理人 、基 金财 产以 及基 金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投 资策 略未发 生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变更 为其审 计的 会计 师事 务所 。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报告期内 ,基金 管理人 、托管人的 托管业 务部门 及其相关高 级管理 人员无 受稽查或处 罚等 情况。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2 - - -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2 - - -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汉唐证券有限 1 - - - -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28 页


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1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1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2 - - - - -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1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1 - - - - -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中国中投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 - - 1,000,000.00 6.45% - - 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1,500,000.00 9.68% - - 第一创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12,500,000.00 80.65% - - 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500,000.00 3.23% - - 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东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汉唐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湘财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 - - - - - - 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申万宏源证券 有限公司 - - - - - - 银华惠增利货币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28 页


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 - - - - - - 西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 - - - - -


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不存 在 偏离度 绝对 值超 过0.5% 的 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