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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货币A(000483)

鑫元货币: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鑫 元 货 币 市场 基 金2015 年 半 年 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6 日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5 页


§1 重要提 示 1.1 重 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解详 细内 容, 应阅 读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1 月1 日起 至6 月 30 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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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鑫元货 币 基金主 代码 000483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2,682,173,190.2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鑫元货 币A 鑫元货 币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0483 000484 报告期 末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594,626,475.21 份 2,087,546,715.04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将在 保持 基金 资产 安全性 和高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追 求超 过业 绩比 较 基准的 稳定 回报 。 投资策 略 1、整 体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采取 积极 的投 资策 略, 自 上而 下地 进行 投资 管理。 通过 定性 分析 和 定量分 析, 形成 对短 期利 率变化 方向 的预 测; 在此 基础之 上, 确定 组合 久 期和类 别资 产配 置比 例; 在此框 架之 下, 通过 把握 收益率 曲线 形变 和无 风 险套利 机会 来进 行品 种选 择。 2、类 属配 置策 略 类属配 置是 指基 金组 合在 国债 、 央 行票 据 、 债 券回 购、 金融 债 、 短 期融 资 券及现 金等 投资 品种 之间 的配置 比例 。通 过对 各类 别金融 工具 政策 倾向 、 税收政 策 、 信 用等 级 、 收 益率水 平 、 资 金供 求 、 流 动性等 因素 的研 究判 断, 采 用 相 对 价 值 和 信 用 利 差 策 略 , 挖 掘 不 同 类 别 金 融 工 具 的 差 异 化 投 资 价 值, 合 理配 置并 灵活 调整 不同类 属债 券在 组合 中的 构成比 例, 形成 合理 组 合以实 现稳 定的 投资 收益 。 3、个 券选 择策 略 在确定 债券 平均 组合 久期 、 期限 结构 配置 和类 属配 置的基 础上 , 对 影响 个 别债券 定价 的主 要因 素 , 包括信 用风 险 、 流 动性 、 市场供 求 、 票 息及 付息 频率 、 税 赋 、 含 权等 因素 进行分 析 , 有 限选 择央 票 、 短 期国 债等 高等 级债 券品种 以规 避违 约风 险, 在此基 础上 通过 拟合 收益 率曲线 寻找 定价 低估 、 收益率 偏高 的券 种进 行重 点关注 。 4、回 购策 略 该 策 略 是 利 用 回 购 利 率 低 于 债 券 收 益 率 的 机 会 通 过 循 环 回 购 以 放 大 债 券 投资收 益的 投资 策略 。 该 策略的 基本 模式 是利 用买 入债券 进行 正回 购, 在 利用回 购融 入资 金购 买收 益率较 高债 券品 种, 如此 循环至 回购 期结 束卖 出 债券偿 还所 融入 资金 。 在 进行回 购放 大操 作时 , 基 金管理 人将 严格 遵守 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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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 法规 关于 债券 正回 购的有 关规 定。 基金 管理 人也将 密切 关注 由于 新 股申购 等原 因导 致短 期资 金需求 激增 的机 会, 通过 逆回购 的方 式融 出资 金 以分享 短期 资金 利率 陡升 的投资 机会 。 5、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根 据 债 券 市 场 收 益 率 曲 线 的 动 态 变 化 以 及 隐 含 的 即 期 利 率 和 远 期 利 率 提 供的价 值判 断基 础, 结合 对当期 和远 期资 金面 的分 析, 寻 求在 一段 时期 内 获取因 收益 率曲 线变 化而 导致的 债券 价格 变化 所产 生的超 额收 益。 本基 金 将比 较 分析 子弹 策略 、哑 铃策略 和梯 形策 略等 在不 同市场 环境 下的 表现 , 构建优 化组 合, 获取 合理 收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同期活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 属于 证券 投资 基金 中的 低风险 产品 。 一 般情 况 下,其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低 于股票 型基 金、 混合 型基 金和债 券型 基金 。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工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 人 姓名 李晓燕 蒋松云 联系电 话 021-20892000 转 010-66105799 电子邮 箱 service@xyamc.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 务电话


4006066188 95588 传真 021-20892111 010-66105798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 金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的管理 人互 联网 网址 http://www.xyamc.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富城 路 99 号震旦 国际 大楼 31 楼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鑫元货 币A 鑫元货 币 B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2015 年 1 月 1 日 - 2015 年6 月30 日 ) 报告期( 2015 年 1 月1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2,608,849.95 53,992,645.01 本期利 润 12,608,849.95 53,992,645.01 本期净 值收 益率 2.1004% 2.2216%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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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 基金 自2015 年1 月7 日起 收益 分配 按日 结转份 额。 2、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 本期利 息收 入、 投资 收益 、 其他 收入 ( 不含 公允 价 值变动 收益 ) 扣 除相 关费用后的余 额,本期 利 润为本期已实 现收益加 上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由于货币市 场基金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的 金额 相等 。 3.2 基金 净值 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 净值 收益 率 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鑫元货 币A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451% 0.0026% 0.0288% 0.0000% 0.2163% 0.0026% 过去三 个月 1.0011% 0.0064% 0.0873% 0.0000% 0.9138% 0.0064% 过去六 个月 2.1004% 0.0051% 0.1736% 0.0000% 1.9268% 0.0051% 过去一 年 4.3523% 0.0054% 0.3500% 0.0000% 4.0023% 0.005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0100% 0.0055% 0.5255% 0.0000% 6.4845% 0.0055% 鑫元货 币B 阶段 份额净值 收益率 ① 份额净值 收益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0.2651% 0.0026% 0.0288% 0.0000% 0.2363% 0.0026% 过去三 个月 1.0615% 0.0064% 0.0873% 0.0000% 0.9742% 0.0064% 过去六 个月 2.2216% 0.0051% 0.1736% 0.0000% 2.0480% 0.0051% 过去一 年 4.6016% 0.0054% 0.3500% 0.0000% 4.2516% 0.0054%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7.4081% 0.0055% 0.5255% 0.0000% 6.8827% 0.0055%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594,626,475.21 2,087,546,715.0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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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累计 净值收 益率 变动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变 动的 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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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为2013 年12 月 30 日 。 根 据基 金合同 约定 , 本基 金建 仓 期为6 个月 , 建仓 期结束 时本 基金 各项 资产 配置比 例符 合合 同约 定。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本基金 管理 人为 鑫元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本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许可[2013]1115 号文 批准 于2013 年8 月 成立 , 由 南 京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发起 , 与 南京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联合 组建 ; 注册 资 本金 2 亿元 人民 币, 总部 设在上 海。 经营 范围 包括 基金募 集、 基金 销售 、特 定客户 资产 管理 、 资 产管理 (包 括特 定对 象投 资咨询 )和 中国 证监 会许 可的其 他业 务。 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 公司旗 下管 理 8 只 证券 投 资基金 ——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鑫元 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 资 基金、鑫元稳 利债券型 证 券投资基金、 鑫元鸿利 债 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鑫元合享分级 债券型证 券 投资基金、鑫 元半年定 期 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 、鑫元合丰 分级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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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证券投资基 金、鑫元 安 鑫宝货币市场 基金;同 时 ,公司还管理 多个专户 产 品,专户资 产管理总 规模 逾260 亿元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张明凯 鑫 元 货 币 市场基 金 、 鑫 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稳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鸿 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半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合 丰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员 2013 年 12 月 30 日 - 6 年 张 明 凯 先 生 , 学 历 : 数 量 经 济 学 专 业 , 经 济 学 硕 士 。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从 业 经 历 :2008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 任 职 于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资 深 信 用 研 究 员 , 精 通 信 用 债 的 行 情 与 风 险 研 判 , 参 与 创 立 了 南 京 银 行 内 部 债 券 信 用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 对 债 券 市 场 行 情 具 有 较 为 精 准 的 研判能 力。2013 年 8 月加 入 鑫 元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任 投 资 研 究 部 信 用 研 究 员 。 2013 年 12 月 30 日起 担任 鑫 元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2014 年4 月17 日 起任 鑫元 一 年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 金经 理,2014 年 6 月 12 日起 任鑫 元稳 利债 券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2014 年6 月26 日 起任 鑫元 鸿利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2014 年 10 月 15 日起 任 鑫 元 合 享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基金 基金 经理,2014 年12 月 2 日 起任 鑫元 半年 定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2014 年 12 月 16 日起 任 鑫 元 合 丰 分 级 债 券 型 证 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2015 年 6 月 26 日起 任鑫 元安 鑫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同 时 兼 任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颜昕 鑫 元 货 币 2014 年9 月 - 5 年 学历 : 国 际审 计专 业, 学 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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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金经 理 ; 基 金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委 员 1 日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从业 资格 。 从业 经历 : 2009 年 8 月 ,任 职于 南京 银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交 易 员 。 2013 年 9 月 加入 鑫元 基金 担 任交易 员,2014 年 2 月至 8 月 , 担 任 鑫 元 基 金 交 易 室 主 管,2014 年 9 月 起担 任鑫 元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2015 年6 月 26 日 起担 任 鑫 元 安 鑫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的 基 金 经 理 ; 同 时 兼 任 基 金 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委 员。 注:1. 基 金的 首任 基金 经 理, 任职 日期 为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 离职 日期 为根 据 公司决 议确 定的 解聘 日期; 2. 非 首任 基金 经理 ,任 职 日期和 离任 日期 分别 指根 据公司 决议 确定 的聘 任日 期和解 聘日 期; 3.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 证券业 从业 人员 资 格 管理 办法》 的相 关规 定。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在本报告期内 ,基金管 理 人勤勉尽责地 为基金份 额 持有人谋求利 益,不存 在 损害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本基 金 管理人遵守了 《证券投 资 基金法》及其 他有关法 律 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 同的规 定, 基金 投资 比例 符合法 律法 规和 基金 合同 的要求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公司继续 严 格执行《证券 投资基金 管 理公司公平交 易制度指 导 意见》等法律 法 规和公司内部 关于公平 交 易管理的各项 制度规范 , 进一步完善境 内上市股 票 、债券的一 级市场申 购和二级市场 交易活动 。 本公司通过系 统控制和 人 工控制等各种 方式,确 保 本公司管理 的不同投 资组合在授权 、研究分 析 、投资决策、 交易执行 、 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 动 的相关环节 均得到公 平对待 。 报告期内,公 司整体公 平 交易制度执行 情况良好 , 通过对不同投 资组合之 间 同向交易和反 向 交易的 交易 价格 和交 易时 机进行 监控 分析 ,未 发现 有违公 平交 易要 求的 情况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 明 公司制 订 《 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异 常交 易监 控管 理办法 》 , 通过 系统 和人 工 相结合 的方 式进 行基金投资交 易行为的 日 常监督检查, 执行异常 交 易行为的监控 、分析与 记 录工作机制 。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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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未发现本基 金存在可 能 导致不公平交 易和利益 输 送的异常交易 行为,未 出 现涉及本基 金的交易 所公开 竞价 同日 反向 交易 成交较 少的 单边 交易 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 量5% 的 情况。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半年来债券牛 市走势一 波 三折,财政部 先后下达 了 两批地方政府 债务置换 额 度,供给压力 挥 之不去。长端 利率下行 缓 慢的另一原因 是股市火 爆 分流资金以及 股市配置 和 打新股等类 固定收益 产品的收益率 较高,导 致 理财和其他非 银行金融 机 构对债券的配 置需求减 弱 。相比之下 ,一年以 内的短期高评 级信用债 受 到追捧,短融 收益率在 二 季度持续低徘 徊。五月 底 以后,股市 出现了分 水岭,市场转 向更为理 性 ,风险偏好大 幅回落, 政 府的救市行动 使得其对 债 市的边际冲 击减弱。 Ipo 的暂停 使得打新 资金 有又一定幅度 回流到债 市 ,但我们认为 货币条件 没 有改善之前, 债市牛 市没有 结 束 ,近 期的 调整 可能带 来介 入的 机会 。 鑫元货币市场 基金在上 半 年规模波动相 对较大, 但 总体来看很好 的应对了 市 场变化。在久 期 以及杠 杆运 用上 均相 对保 守, 保证 了整 个组 合的 流 动性状 况 。 在 收益 方面 , 本基金 追求 稳定 回报 , 在收益不断下 行的环境 中 保持谨慎的投 资态度, 专 注高评级流动 性良好的 信 用品种,避 免大起大 落情况 出现 ,从 结果 来看 执行情 况良 好, 基本 能够 运行在 市场 较高 水平 。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本报告 期鑫 元货 币 A 的 基 金份额 净值 收益 率为 2.1004% , 鑫元 货币 B 的 基金 份 额净值 收益 率 为2.2216% ,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 为 0.1736%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一、经 济增 长窄 幅波 动


结构调 整步 伐加 快 在经济 结构 调整 的纵 深阶 段,我 国 GDP 当季 同比 持 续下滑 ,由 2012 年 四季 度 当季同 比 8.0% 下滑 至 2015 年一 季 度 7.0% ,GDP 增 长目 标中 轨也 从 7.5%下调至 7.0% , 经济 增 长的持 续下 滑既 有 经济结构调整 的因素, 如 传统产业和新 兴产业此 消 彼长,也有人 口周期、 地 产周期下行 周期的叠 加成果 。在 后发 优势 的相 对顺利 的经 济体 中, 如韩 国、日 本、 台湾 等, 经济 一般会 经 历 2 个阶段 的高速增长阶 段:一是 工 业化前阶段, 居民收入 推 动对耐用消费 品提升, 使 得消费与制 造业投资 相互间的 正反 馈效应推 动 经济进 入良性 快速增长 阶 段;二是工业 化阶段, 对 基础设施投 资增加与 制造业投资之 间的良性 作 用,推动经济 体进入加 速 工业化阶段, 同时,外 加 人力成本优 势使得对 外贸易也进入 高速的增 长 ,推动经济体 继续维持 高 速增长。随着 人口红利 、 周期红利的 消失,经 济增速将面临 持续下滑 至 稳定增长阶段 。因此, 站 在周期角度, 未来经济 增 速仍面临继 续下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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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客观事实。 在就业压 力 减缓、经济结 构持续优 化 的前提下,经 济增长的 合 理区间也将 进一步下 调。 对于下半年的 经济形势 分 析,我们认为 除了关注 经 济增长形势外 ,还需兼 顾 结构调整、经 济 增长效益变动 及 潜在经 济 金融风险的暴 露情况。1-5 月份固定资 产投资累 计 同比、社会零 售消费 总额累 计同 比和 进出 口累 计同比 分别 为 11.4% 、10.4% 和-8.0% ,较 去年 同期 分 别回 落 5.9 个百 分 点、1.6 个百 分点 和 7.4 个百分 点, 投资 、消 费和 进出口 增速 全面 回落 。从 固定资 产投 资增 速 的 角度看,房地 产和制造 业 为顺周期行业 ,在结构 性 调整阶段及地 产周期下 行 阶段,固定 资产投资 增速出现趋势 性下滑, 而 基础设施建设 投资更多 受 政策调控,一 般体现出 逆 周期特征, 成为政策 对冲和缓解经 济下行压 力 的有效手段之 一。从制 造 业结构方面, 铁路、航 空 运输、电力 、水利、 交通运 输等 行 业 1-5 月份 固定资 产投 资增 速较 去年 同期有 所回 升外 ,大 部分 制造业 投资 增速 出 现 不同程度萎缩 ,采掘业 、 黑色金属、有 色金属加 工 业投资规模增 速持续进 入 负增长态势 ,传统重 化制造 业产 能过 剩仍 处于 消化阶 段, 未来 投资 增速 存在进 一步 下滑 趋势 , 我 们认为 “一 带一 路 ” 、 “长江经济带 ”以及“ 京 津冀一体化 ” 对投资的 带 动更偏长远, 对下半年 的 带动效果十 分有限, 后期制造业投 资将继续 演 绎类似的结构 性分化格 局 。房地产投资 方面,即 使 在限购宽松 、降息降 准以及信贷宽 松等方面 支 持,房地产市 场仅一线 城 市出现明显回 升,三线 城 市依旧低迷 ,并未出 现全面 性复 苏态 势, 同时 , 地产 的固 定资 产投 资增 速在 1-5 月 份降 至5.1% , 较去年 同期 回落 超过 10.9 个百 分点 。 因 此, 下 半年减 缓固 定资 产投 资增 速更多 依靠 加快 基建 投资 , 其 中, 铁路 、 水 利、 机场、 城市 管网 建设 、保 障、PPP 等 是基 建投 资的 重点。 1-5 月份消 费总额累 计同 比出现较大的 下滑,但 从 分项指标看, 消费同比 下 滑较大的分别 是 汽车类、油品 及制品类 两 大产品,扣除 这两大产 品 外,消费总额 累计同比 较 去年同期同 比略有增 长,体现当前 消费基础 仍 然相对强劲。 进出口方 面 ,若扣除危机 阶段进出 口 的不佳数据 ,今年进 出口形 势创 新 近10 年的 最 差水平 , 我 们认 为经 济 结 构性调 整以 及进 口替 代加 快、 国 内需 求减 缓等 因素是造成进 出口数据 , 特别是进口数 据十分低 迷 的因素,出口 形势的改 善 更多依赖欧 美经济形 势改善,进口 数据能否 改 善与政策鼓励 进口及政 策 加快投资进度 密切相关 , 基于当前经 济形势判 断,我们认为 进口萎缩 态 势仍会持续, 阶段性改 善 难度较大。从 消费、投 资 及进出口判 断,下半 年基建投资是 下半年对 冲 经济下滑最为 重要手段 , 经济也将持续 维持面临 下 行压力的过 程中保持 窄幅波 动。 经济结 构调 整方 面, 国有 企业和 工业 企业 盈利 能力 在经 历 2 月 份低 谷后 ,3-4 月 份开 始缓 慢 回升,另一方 面,国有 企 业的资 产负债 率也 控制 较 好,和去年同 期相比略 有 回落。从分 行业看, 与大宗商品关 系密切及 强 周期性行业, 如采掘业 、 金属加工与冶 炼行业、 石 油加工与冶 炼行业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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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总额下滑较 大,食品 、 医药、纺织服 装、化学 制 品、电气设备 制造等行 业 利润总额继 续保持稳 定增长,航空 航天、计 算 机通信、废弃 物综合利 用 等行业利润总 额保持快 速 增长,产业 结构得以 优化,因此, 中观角度 分 析,当前的宏 观经济下 行 压力虽大,但 更多是结 构 性衰退与繁 荣并存的 局面, 符合 当前 加大 结构 性调整 的格 局。 从资金 层面 上 , 通 过二 级 市场的 融资 情况 ,2014 年-2015 年6 月非 公开 定增 方 面, 服 务 业 (媒 体、商业和专 业服务、 软 件与服务、消 费者服务 、 医疗保健设备 与服务、 电 信服务等) 及新兴产 业(技术硬件 与设备、 半 导体与半导体 生产设备 、 医药制造等) 行业的上 市 公司参与非 定向增发 融资的比重较 高,资金 需 求相对旺盛, 而传统制 造 业方面融资需 求较弱。 资 金流向方面 与产业结 构调整方向基 本吻合。 另 外,从年内的 国务院常 务 会议内容分析 ,改革与 经 济结构调整 是历次会 议主题 ,预 计下 半年 在维 持经济 弱稳 定同 时, 结构 性调整 仍会 加快 推进 。 二、稳 增长 将更 加依 靠积 极的财 政政 策 在 “ 三期 叠加 ” 阶段 , 央 行 持续宽 松货 币政 策以 减缓 经济下 行压 力 , 2014 年11 月 22 日为2012 年8 月 份以 来的 首次 降息 ,2015 年上 半年 更为 宽松 的货币 政策 如期 兑现 ,3 月1 日和 5 月 11 日两 次下调 基准 利 率25BP ,2 月 5 日和 4 月 20 日 分别 下 调存款 准备 金 率0.5 个百 分点 和1 个 百分 点。 经过两次降息 之后,当 前 存款一年期的 基准利率 仅 为 2.25% ,已经处 于历史 较低水平,且 逼近历 史的最低位置 ,我们认 为 未来央行进一 步降息将 趋 于谨慎。经过 上半年两 次 降准之后, 当前大型 存款类 金融 机构 的存 款准 备金率 为 18.50% , 仍然较 高, 考 虑到 存款 保险 制度 与存款 准备 金率 在 功 能上存在一定 的重合性 , 且在年内利率 债供给压 力大 幅提升下, 我们认为 存 准的下调空 间仍然较 大。因此,对 于下半年 货 币政策展望方 面,我们 判 断将以降准或 定向宽松 为 主,宽松力 度预计将 小于上 半年 。 政策刺 激效 果方 面,2013-2015 年经 济经 历 “ 三期 叠 加 ”过 程中 , 经 历过 三次 经济下 行拐 点, 分别是2013 年 4 月、2014 年7 月和 2015 年 2 月,2013 年 4 月份 加快 投资 进 度和2014 年 7 月份 推出定向宽松 政策及加 快 投资力度等均 对阶段性 经 济下行起到一 定的缓解 作 用,但和前 两次经济 形势不同,此 次经济下 行 压力更大,以 及在面临 总 需求不足的情 况下,宽 松 货币政策边 际效果递 减, 和2002 年 类似 , 我们 认为增 加供 给是 目前 相对 有效的 刺激 手段 , 预计 阶 段性财 政政 策将 变得 更为积 极。 对 比 2012-2015 年财 政收 支当 月同 比数 据,经 济下 行与 简政 减税 的效果 逐步 显现 ,财 政收入 由过 去两 位数 的增 速降至 2015 年 5 月同比 5% 的个 位水 平, 但财 政支 出 数据同 比波 动大 幅 提升, 也体 现出 财政 政策 在稳增 长方 面的 主动 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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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本公司 成立 估值 委员 会 , 并制订 有关 工作 规则 。 成 员包括 首席 营运 官 、 首 席 投资官 、 督察 长、 研究部门负责 人、交易 部 负责人、基金 运营部负 责 人等,对公司 依法受托 管 理资产的投 资品种 估 值政策、估值 方法和估 值 模型进行评估 、研究、 决 策,确定估值 业务的操 作 流程和风险 控制,确 保基金估值的 公允、合 理 ,所有相关成 员均具有 丰 富的证券基金 行业从业 经 验。本公司 的基金估 值和会计核算 由基金运 营 部负责实施, 根据相关 的 法律法规规定 、基金合 同 的约定,制 定了内部 控制措施,对 基金估值 和 会计核算的各 个环节和 整 个流程进行风 险控制, 目 的是保证基 金估值和 会计核算的准 确性。基 金 运营部人员均 具备基金 从 业资格和相关 工作经历 。 本公司基金 经理可参 与讨论估值原 则及方法 , 但不参与最终 估值决策 。 参与估值流程 各方之间 不 存在任何重 大利益冲 突。 报告期内,本 基金依据 签 署的《中债收 益率曲线 和 中债估值最终 用户服务 协 议》从中央国 债 登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 司取 得中债 估值 服务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根据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基金根据每日 基金收益 情 况,以每万份 基金已实 现 收益为基准, 为 投资人每日计 算当日收 益 并分配, 定期 集中支付 收 益。本基金管 理人已根 据 本基金基金 合同和相 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对应 分 配利润进行了 分配。截 止 报告期末,根 据本基金 基 金合同和相 关法律法 规的规 定, 本基 金无 应分 配但尚 未实 施的 利润 。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本报告 期内 不存 在需 要对 基金持 有人 数或 基金 资产 净值进 行说 明的 情况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托 管 人在对鑫元货 币市场基 金 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 、 《货币市 场基金管 理 暂行规定》 、 《 货币市场 基 金信息披露 特别规定 》及 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 和 基金合同的有 关规定, 不 存在任何损害 基金份额 持 有人利益的行 为,完全 尽 职尽责地履 行了基金 托管人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 鑫元货币 市 场基金的管理 人 ——鑫 元 基金管理 有限 公司在鑫 元 货币市场基金 的 投资运 作、 每万 份基 金净 收益 和 7 日年 化收 益率 、 基金利 润分 配、 基金 费用 开支等 问题 上, 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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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证券 投资基金 法》 、 《货币市场 基金管理 暂行 规定》 、 《货币 市场基金 信 息披露特别 规定》 等 有关法 律法 规。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 对鑫元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和披露 的鑫元货币市 场基金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中财务指标、 利润分配 情 况、财务会计 报告、投 资 组合报告等内 容进行了 核 查,以上内 容真实、 准确和 完整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268,305,605.26 1,453,352,725.83 结算备 付金 2,687,500.00 - 存出保 证金 - -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1,602,861,707.83 1,562,033,587.49 其中: 股票 投资 - - 基金投 资 - - 债券投 资 1,602,861,707.83 1,562,033,587.49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 贵金属 投资 - - 衍生金 融资 产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276,883,995.32 1,900,184,045.58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 应收利 息 20,676,915.84 35,305,687.90 应收股 利 - - 应收申 购款 32,269,232.98 15,605,779.88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 其他资 产 - - 资产总 计 3,203,684,957.23 4,966,481,826.6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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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金 融负 债 -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519,497,220.25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 - 应付赎 回款 - -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158,172.61 1,148,885.21 应付托 管费 350,961.40 348,147.0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68,278.60 148,200.94 应付交 易费 用 99,029.67 86,248.35 应交税 费 - - 应付利 息 20,336.93 - 应付利 润 - 12,836,787.38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 其他负 债 217,767.52 279,000.00 负债合 计 521,511,766.98 14,847,268.91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2,682,173,190.25 4,951,634,557.77 未分配 利润 - -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2,682,173,190.25 4,951,634,557.77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3,203,684,957.23 4,966,481,826.68 注: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1.0000 元 ,基 金份 额总额 2,682,173,190.25 份,其 中A 类基 金份 额总 额 594,626,475.21 份;B 类基金 份额 总 额 2,087,546,715.04 份。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2015 年6 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一、收入 76,800,098.53 56,133,938.77 1.利息 收入 63,932,297.03 53,148,017.9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28,940,244.84 30,361,130.63 债券利 息收 入 25,838,666.76 15,014,980.30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9,153,385.43 7,771,907.00 其他利 息收 入 - - 2.投资 收益 ( 损失 以 “- ” 填 列) 12,867,801.50 2,985,920.84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 - 基金投 资收 益 - - 债券投 资收 益 12,867,801.50 2,985,920.84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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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工 具收 益 - - 股利收 益 - -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 列) - - 减: 二、费用 10,198,603.57 6,149,268.36 1.管 理人 报酬 5,269,719.70 3,302,717.69 2.托 管费 1,596,884.80 1,000,823.53 3.销 售服 务费 893,383.80 439,245.97 4.交 易费 用 - - 5.利 息支 出 2,242,587.56 1,228,307.85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2,242,587.56 1,228,307.85 6.其 他费 用 196,027.71 178,173.32 三、 利润总额 (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66,601,494.96 49,984,670.41 减:所 得税 费用 - - 四、 净利润 (净 亏损以 “-”号 填列) 66,601,494.96 49,984,670.41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1 月1 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951,634,557.77 - 4,951,634,557.77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66,601,494.96 66,601,494.96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2,269,461,367.52 - -2,269,461,367.52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8,497,827,471.86 - 18,497,827,471.86 2. 基金 赎回 款 -20,767,288,839.38 - -20,767,288,8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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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66,601,494.96 -66,601,494.96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682,173,190.25 - 2,682,173,190.25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 2014 年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2,454,702,544.45 - 2,454,702,544.45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49,984,670.41 49,984,670.41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617,602,263.35 - -617,602,263.35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6,634,745,369.82 - 6,634,745,369.82 2. 基金 赎回 款 -7,252,347,633.17 - -7,252,347,633.1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 填列 ) - -49,984,670.41 -49,984,670.41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1,837,100,281.10 - 1,837,100,281.10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李湧______














______ 陈宇______














____ 包颖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 以 下 简称 “ 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券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 中国证监 会”)2 01 3 年 12 月 10 日 《关于 核准 鑫元 货币 市场 基金募 集的 批复 》( 证监 许 可[2013]1562 号) 核 准,由鑫元基 金管理有 限 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和 《 鑫元货币市 场基金基 金合同》公开 募集。本 基 金为契约型开 放式,存 续 期限不定,首 次设立募 集 不包括认购 资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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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募集 人民 币2,454,625,299.41 元, 业经 普华 永道 中天会 计师 事务 所有 限公 司普华 永道 中天 验字 (2013) 第891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验 证。 经向中 国证 监 会备案 , 《鑫 元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合同 》 于 2013 年12 月30 日正 式生 效, 首次设 立募 集规 模 为 2,454,702,544.45 份基 金份 额 , 其中 认购 资金 利息 折合 77,245.04 份基 金份 额。本 基金 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鑫元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基金 托管 人为 中 国 工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根据《鑫元货 币市场基 金 基金合同》和 《鑫元货 币 市场基金招募 说明书》 的 相关规定,本 基 金根据基金份 额持有人 在 单个基金账户 保留的基 金 份额数量的不 同,对其 持 有的基金份 额按照不 同的费 率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用, 并 形成A 类和 B 类两 类基金 份额 , 两 类基 金份 额单独 设置 基金 代码 , 并单独 公布 每万 份基 金已 实现收 益 和 7 日 年化 收益 率。投 资者 可自 行选 择认( 申)购 的基 金份 额类 别,并将根据 其持有的 基 金份额数额成 为某一类 别 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不 同 基金份额类 别之间不 得互相转换, 但因认购 、 申购、赎回、 基金转换 等 交易及收益结 转份额而 发 生基金份额 自动升级 或者降 级的 除外 。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鑫 元 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 的有关规定, 本 基金投 资对 象是 具有 良好 流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 包 括 现金 , 通 知存 款 , 短 期融 资券 , 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 银行 定期 存款 、 大 额 存单 , 期 限在 一年 以内( 含 一年) 的债 券回 购, 期限 在 一 年以 内( 含一 年) 的中央 银行 票据 ,剩 余期 限在 397 天 以内(含 397 天)的债 券、 资产 支持 证券 、 中期票 据以 及中 国 证监会 及/ 或中 国人 民银 行 认可的 其他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金 融工 具。 本基 金的 投 资目标 是在 保持 基 金资产安全性 和高流动 性 的基础上,追 求超过业 绩 比较基准的稳 定回报。 本 基金的业绩 比较基准 为同期 活期 存款 利率(税后) 。 本财务 报表 由本 基金 的基 金管理 人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批准 报出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 基金 会计 核算 业务 指引》 、 《鑫 元货 币市 场基 金基金 合同 》和 如财 务报 表附 注 6.4.4 所列示 的中国 证监 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及 允许 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作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5 年半 年度 财 务报表 符合 企业 会计 准则 的要求 ,真 实、 完整 地反 映了本 基 金 2015 年6 月 30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 2015 年 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成果 和基 金净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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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 况等 有关 信息 。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1 日起至 12 月31 日止 。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的记 账本 位币 为人 民币。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现无 金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 金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 资。 本基金目前以 交易目的 持 有的债券投资 分类为以 公 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 入 当期损益的金 融 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公允价值变 动计入损 益 的金融资产在 资产负债 表 中以交易性 金融资产 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其他各 类 应收款 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活 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收 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衍 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 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其他 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金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本 基金成 为金 融工 具合 同的 一方时 , 按 公允 价值 在资 产 负债表 内确 认。 对于取得债券 投资支付 的 价款中包含的 债券起息 日 或上次除息日 至购买日 止 的利息,单 独确认为 应收项 目。 应收 款项 和其 他金融 负债 的相 关交 易费 用计入 初始 确认 金额 。 债券投资按票 面利率或 商 定利率每日计 提应收利 息 ,按实际利率 法在其剩 余 期限内摊销其 买 入时的溢价或 折价;同 时 于每一计价日 计算影子 价 格,以避免债 券投 资的 账 面价值与公 允价值的 差异导致基金 资产净值 发 生重大偏离。 对于应收 款 项和其他金融 负债采用 实 际利率法, 以摊余成 本进行 后续 计量 。 金融资产满足 下列条件 之 一的,予以终 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 产现金流 量 的合同权利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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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2) 该 金融 资产 已转 移, 且 本基 金将 金融 资产 所有权 上几 乎所 有的 风险 和报酬 转移 给转 入方 ; 或者(3) 该 金融资产 已转 移,虽然本基 金既没有 转 移也没有保留 金融资产 所 有权上几乎所 有的风 险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 该金融 资产 控制 。 金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其 账面价 值与 收到 的对 价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 务 全 部或部分已经 解除时, 终 止确认该金融 负债或义 务 已解除的部分 。 终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 与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为了避免债券 投资的账 面 价值与公允价 值的差异 导 致基金资产净 值发生重 大 偏离,从而对 基 金持有人的利 益产生稀 释 或不公平的结 果,基金 管 理人于每一计 价日采用 债 券投资的公 允价值计 算影子价格。 当基金资 产 净值与影子价 格的偏离 达 到或超过基金 资产净值 的 0.25%时, 基金管 理 人应根 据风 险控 制的 需要 调整组 合, 使基 金资 产净 值更能 公允 地反 映基 金资 产价值 。 计算影 子价 格时 按如 下原 则确定 债 券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 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 ,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 法定 权利 且该 种法 定权利 现在 是可 执行 的; 且2) 交易 双方 准备 按净 额 结算时 , 金 融资 产与 金融负 债按 抵销 后的 净额 在资产 负债 表中 列示 。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 金为 对外 发行 基金 份额所 募集 的总 金额 。 每 份基金 份额 面值 为1.00 元 。 由于 申购 和赎 回引起的实收 基金变动 分 别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 金赎回确认日 认列。上 述 申购和赎回 包括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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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调整 而引 起 的A、B 类 基 金份额 之间 的转 换所 产生 的实收 基金 变动 。 6.4.4.8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 有期间按 实 际利率计算确 定的金额 扣 除在适用情况 下由债券 发 行企业代扣代 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债券投资处置 时其处置 价 格扣除相关交 易费用后 的 净额与账面价 值之间的 差 额确认为投资 收 益。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9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则按 直线 法计 算。 6.4.4.10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每一基金份额 享有同等 分 配权。申购的 基金份额 不 享有确认当日 的分红权 益 ,而赎回的基 金 份额享 有确 认当 日的 分红 权益。 本基 金以 份额 面值1.00 元 固定 份额 净值 交易 方式, 每日 计算 当日 收益并 分配 ,定期 集 中支 付收益 。 6.4.4.11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 组织结构 、 管理要求、内 部报告制 度 为依据确定经 营分部, 以 经营分部为基 础 确定报 告分 部并 披露 分部 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 本基金内 同 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组成 部 分:(1) 该 组成部分 能够 在日常活动中 产 生收入、发生 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能 够 定期评价该组 成部分的 经 营成果,以决 定向其 配置资源、评 价其业绩 ;(3) 本基金能 够取得该 组成 部分的财务状 况、经营 成 果和现金流量 等有 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 或 多个经营分部 具有相似 的 经济特征,并 且满足一 定 条件的,则 合并为一 个经营 分部 。 本基金 目前 以一 个单 一的 经营分 部运 作, 不需 要披 露分部 信息 。 6.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重要会 计估 计及 其关 键假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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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计算影子价格 过 程中确 定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在银行 间同 业市 场交 易的 债券品 种,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证监 会计 字[2007]21 号 《关于 证券 投资 基金执 行< 企业 会计 准则> 估值业 务及 份额 净值 计价 有关事 项的 通知 》 采 用估 值 技术确 定公 允价 值。 本基金持有的 银行间同 业 市场债券按现 金流 量折 现 法估值,具体 估值模型 、 参数及结果 由中央国 债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独立提 供。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无。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无。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无。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及其 他相 关财 税法规 和实 务操 作, 主要税 项列 示如 下: (1) 以 发行 基金 方式 募集 资 金不属 于营 业税 征收 范围 ,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买 卖 债券的 差价 收 入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 基金 从证 券市 场中 取 得的收 入, 包括 买卖 债券 的 差价收 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 及其他 收入 , 暂不征 收企 业所 得税 。 (3) 对 基金 取得 的企 业债 券 利息收 入, 应由 发行 债券 的企业 在向 基金 支付 利息 时代扣 代 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无。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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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鑫元基 金”) 基金管 理人 、注 册登 记机 构、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国 工 商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销 售机 构 南京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南京银 行”) 基金管 理人 股东 、基 金销 售机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股票 交易 。 6.4.8.1.2 债 券交 易 注: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债券 交易 。 6.4.8.1.3 债 券回 购交易 注: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债券 回购 交易 。 6.4.8.1.4 权 证交 易 注:未 通过 关联 方交 易单 元进行 权证 交易 。 6.4.8.1.5 应 支付 关联方 的佣 金 注:无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管理 费 5,269,719.70 3,302,717.69 其 中 : 支 付 销 售 机 构 的 客户维 护费 316,149.56 236,651.17 注:支付基金 管理人鑫 元 基金的管理人 报酬按前 一 日基金资产净 值 0.33% 的 年费率计提, 逐日累 计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


日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 X 0.33% / 当 年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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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 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6 月30 日 当 期 发 生 的 基 金 应 支 付 的托管 费 1,596,884.80 1,000,823.53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银 行的 托管 费按 前一 日基金 资产 净 值0.1% 的 年 费率计 提, 逐日 累计 至每月 月底 ,按 月支 付。 其计算 公式 为:


日托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 X 0.1% / 当 年天 数。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鑫元货 币A 鑫元货 币 B 合计 鑫元基 金 13,900.28 119,651.14 133,551.42 南京银 行 625,221.07 428.31 625,649.38 中国工 商银 行 88,902.25 353.52 89,255.77 合计 728,023.60 120,432.97 848,456.57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鑫元货 币A 鑫元货 币B 合计 鑫元基 金 16,987.42 70,226.21 87,213.63 南京银 行 232,193.11 6,147.82 238,340.93 中国工 商银 行 54,684.05 1,486.43 56,170.48 合计 303,864.58 77,860.46 381,725.04 注:支付基金 销售机构 的 销售服务费按 前一日基 金 资产净值的约 定年费率 计 提,逐日累 计至每月 月底, 按月 支付 给鑫 元基 金,再 由鑫 元基 金计 算并 支付给 各基 金销 售机 构。A 类 基金 份额 和 B 类 基金份 额约 定的 销售 服务 费年费 率分 别 为0.25% 和0.01% 。 销售 服务 费的 计算 公式为 : 日销售 服务 费=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 值X 约 定年 费率/ 当年天 数。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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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工商银行 - 102,042,382.28 - - - -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银行间 市场 交 易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债券交 易金 额 基金逆 回购 基金正 回购 基金买 入 基金卖 出 交易金 额 利息收 入 交易金 额 利息支 出 中国工商银行 123,482,540.00 30,134,286.16 - - -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无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无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 民币 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1 月 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中国工商银行 — 活期存款 305,605.26 54,878.53 6,012,265.49 163,136.03 中国工商银行 — 定期存款 - - - 53,550.00 注:本 基金 的活 期银 行存 款由基 金托 管人 中国 工商 银行保 管, 按银 行同 业利 率或约 定利 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本期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 份 ) 总金额 中国工 商银 行 011599320 15 穗 地铁 SCP002 簿记建 档集 中 配售 400,000 39,976,830.00 上年度 可比 期间 2014 年1 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 30 日 关联方 名称 证券代 码 证券名 称 发行方 式 基金在 承销 期内 买入 数量 ( 单位 : 份 ) 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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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 商银 行 041464010 14 华数 CP001 簿记建 档集 中 配售 300,000 30,000,000.00 注: 本基 金于 15 穗 地铁SCP002 的分 销商 平安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处 投标 认购 该证券 , 按 照市 场公 平合理 价格 执行 。中 国工 商银行 是 15 穗 地铁SCP002 的分 销商 。 6.4.8.7 其 他关 联交易 事项 的说明 无。 6.4.9 期 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无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注:无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从 事银 行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形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519,497,220.25 元, 是以 如下 债券 作 为质押 :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回购到 期日 期末估 值单 价 数量( 张) 期末估 值总 额 011499069 14 宁城建 SCP001 2015 年7 月1 日 100.25 510,000 51,127,500.00 011599136 15 丹东港 SCP001 2015 年7 月1 日 100.51 500,000 50,255,000.00 011599197 15 协鑫 SCP002 2015 年7 月1 日 100.00 500,000 50,000,000.00 011599242 15 桂投资 SCP002 2015 年7 月1 日 99.97 500,000 49,985,000.00 100230 10 国开30 2015 年7 月1 日 100.25 500,000 50,125,000.00 110212 11 国开12 2015 年7 月1 日 100.09 500,000 50,045,000.00 120316 12 进出16 2015 年7 月1 日 100.05 500,000 50,025,000.00 130202 13 国开02 2015 年7 月1 日 100.21 500,000 50,105,000.00 130216 13 国开16 2015 年7 月1 日 100.30 500,000 50,150,000.00 140444 14 农发44 2015 年7 月1 日 100.35 500,000 50,175,000.00 011599021 15 联合水 泥 SCP001 2015 年7 月1 日 100.06 290,000 29,017,400.00 110407 11 农发07 2015 年7 月1 日 100.36 100,000 10,036,000.00 合计





5,400,000 541,045,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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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无。 6.4.10 有 助于 理解和 分析 会计报 表需 要说明 的其 他事项 (1) 公 允价 值


(a) 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 计量 的方法 公允价 值计量结 果 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 价 值计量整体 而 言具有 重要 意义 的输 入值 所属的 最低 层次 决定 : 第一层 次: 相同 资产 或负 债在活 跃市 场上 未经 调整 的报价 。 第二层 次: 除第 一层 次输 入值外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直 接或间 接可 观察 的输 入值 。


第三层 次: 相关 资产 或负 债的不 可观 察输 入值 。 (b) 持 续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 的金融 工具


(i) 各 层次 金融 工具 公允 价 值 于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以公 允价 值计 量且其 变动 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融 资产 中 属 于第二 层次 的余 额 为1,602,861,707.83 元, 无属 于 第一或 第三 层次 的余 额(2014 年 12 月31 日: 第二层 次的 余额 为1,562,033,587.49 元 ,无 属于 第 一或第 三层 次的 余额)。 (ii) 公 允价 值所 属层 次间 的重大 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 上年度可 比 期间持有的以 公允价值 计 量的金融工具 的公允价 值 所属层次未发 生 重大变 动。 (2) 除 公允 价值 外, 截至 资 产负债 表日 本基 金无 需要 说明的 其他 重要 事项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固定收 益投 资 1,602,861,707.83 50.03 其中: 债券 1,602,861,707.83 50.0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2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276,883,995.32 39.86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 融资 产 - - 3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70,993,105.26 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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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各项 资产 52,946,148.82 1.65 5 合计 3,203,684,957.23 100.00


7.2 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的比 例( %) 1 报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7.39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资产净 值的比 例(% ) 2 报告期 末债 券回 购融 资余 额 519,497,220.25 19.37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融 资 - - 注:报告期内 债券回购 融 资余额占基金 资产净值 的 比例为报告期 内每个交 易 日融资余额 占资产净 值比例 的简 单平 均值 。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20% 的 说明 注:在 本报 告期 内本 货币 市场基 金债 券正 回购 的资 金余额 未超 过资 产净 值 的20% 。 7.3 基 金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基 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 末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85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高 值 127 报告期 内投 资组 合平 均剩 余期限 最低 值 62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超过 120 天情况 说明 序号 发生日 期 平均剩 余 期限( 天 数) 原因 调整期 1 2015 年3 月10 日 124 大额赎 回, 被动 不符 2015 年3 月18 日调 整完毕 2 2015 年3 月11 日 123 大额赎 回, 被动 不符 2015 年3 月18 日调 整完毕 3 2015 年3 月12 日 122 大额赎 回, 被动 不符 2015 年3 月18 日调 整完毕 4 2015 年3 月13 日 121 大额赎 回, 被动 不符 2015 年3 月18 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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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完毕 5 2015 年3 月16 日 124 大额赎 回, 被动 不符 2015 年3 月18 日调 整完毕 6 2015 年3 月17 日 127 大额赎 回, 被动 不符 2015 年3 月18 日调 整完毕 注:本 基金 合同 中约 定: 本基金 投资 组合 的平 均剩 余期限 在每 个交 易日 均不 得超 过 120 天。 因 证 券市场波动、 证券发行 人 合并、基金规 模变动等 基 金管理人之外 的因素致 使 基金投资比 例不符合 基金合 同规 定的 ,基 金管 理人应 当 在10 个交 易日 内进行 调整 。 7.3.2 期 末投 资组合 平均 剩余期 限分 布比例 序号 平均剩 余期 限 各期限 资产 占基 金资 产 净值的 比例 (% ) 各期限 负债 占基 金资 产净值 的比 例(% ) 1 30 天 以内 61.44 19.37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1.87 - 2 30 天( 含) —60 天 5.6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3 60 天( 含) —90 天 10.1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4 90 天( 含) —180 天 15.70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5 180 天( 含) —397 天 (含 ) 24.64 - 其中: 剩余 存续 期超 过 397 天 的浮 动利率 债 - - 合计 117.47 19.37


7.4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310,659,302.57 11.58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310,659,302.57 11.58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1,292,202,405.26 48.18 6 中期票 据 - - 7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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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合计 1,602,861,707.83 59.76 9 剩余存 续期 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利 率债 券 50,150,809.98 1.87 注:上表中, 附息债券 的 成本包括债券 面值和折 溢 价,贴现式债 券的成本 包 括债券投资 成本和内 在应收 利息 。 7.5 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 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债券数 量( 张) 摊余成 本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11599179 15 山水 SCP001 1,100,000 110,000,555.45 4.10 2 041558037 15 深 圳建 发CP001 800,000 79,930,487.00 2.98 3 011499069 14 宁 城建 SCP001 600,000 60,147,002.18 2.24 4 041560027 15 中 金集 CP001 500,000 50,478,808.64 1.88 5 011557001 15 中电 SCP001 500,000 50,356,036.33 1.88 6 041554001 15 中 建五 局CP001 500,000 50,325,962.36 1.88 7 011599136 15 丹 东港 SCP001 500,000 50,256,216.21 1.87 8 140444 14 农发 44 500,000 50,175,999.90 1.87 9 130216 13 国开 16 500,000 50,150,809.98 1.87 10 100230 10 国开 30 500,000 50,123,150.59 1.87


7.6 “ 影子 定价” 与“ 摊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 金资产 净值 的偏离 项目 偏离情 况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绝 对值 在 0.25( 含)-0.5% 间 的次 数 0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高值 0.2151%


报告期 内偏 离度 的最 低值 -0.0157% 报告期 内每 个交 易日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的简 单平 均值 0.0784%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资产 支持 证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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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8.1 基 金计 价方法 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 余成本法 计 价,即计价对 象以买入 成 本列示,按实 际利率或 商 定利率每日计 提 利息, 并考 虑其 买入 时的 溢价与 折价 在其 剩余 期限 内平均 摊销 。


本基金 通过 每日 分红 使基 金份额 资产 净值 维持 在1.000 元。 7.8.2 若 本报 告期内 货币 市场基 金持 有剩余 期限 小于 397 天但剩 余存 续期超 过397 天 的 浮动 利率债 券 , 应声明 本报 告期内 是否 存在该 类浮 动利率 债券 的摊余 成本 超 过 当日 基金资 产净 值的 20 %的情 况 。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持 有剩 余期限 小于 397 天但 剩余 存续期 超过 397 天的 浮动 利率债 券的 摊 余 成本未 超过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20% 。 7.8.3 声 明本 基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行 主体 本期是 否出 现被监 管部 门立案 调查 , 或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的 情形 。 如 是, 还应对相 关证 券 的 投资 决策程 序做 出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的发行主体本 期未出现 被 监管部门立案 调查,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情形 。 7.8.4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利 息 20,676,915.84 4 应收申 购款 32,269,232.98 5 其他应 收款 - 6 待摊费 用 - 7 其他 - 8 合计 52,946,148.82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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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额 级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鑫元 货币 A 34,895 17,040.45 17,901,452.40 3.01% 576,725,022.81 96.99% 鑫元 货币 B 22 94,888,487.05 2,079,491,954.16 99.61% 8,054,760.88 0.39% 合计 34,917 76,815.68 2,097,393,406.56 78.20% 584,779,783.69 21.80%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鑫元货 币A 2,161,789.64 0.3636% 鑫元货 币B - - 合计 2,161,789.64 0.0806%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基 金份 额总 量的 数量 区间( 万份 ) 本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 基 金 投资和 研究 部门 负责 人 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 鑫元货 币A 50~100 鑫元货 币B 0 合计 50~100 本基金 基金 经理 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 鑫元货 币A 0 鑫元货 币B 0 合计 0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鑫元货 币 A 鑫元货 币 B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3 年12 月 30 日 ) 基金 份额总 额 804,848,555.21 1,649,853,989.24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367,895,349.44 4,583,739,208.33 本报告 期基 金总 申购 份额 5,161,498,437.77 13,336,329,0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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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本 报告 期基 金总 赎回 份 额 4,934,767,312.00 15,832,521,527.38 本报告 期基 金拆 分变 动份 额 ( 份额 减少 以"-" 填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594,626,475.21 2,087,546,715.04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报告 期内 未召 开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1 、基 金管 理人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2 月 4 日发 布 了《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于 聘任 基 金 行业高 级管 理人 员的 公告 》 。2015 年2 月2 日 起, 张 乐赛先 生担 任常 务副 总经 理职务 。 本报告 期内 ,基 金管 理人 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发 布 了《鑫 元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于 独立 董 事 变 更 的公 告》 。原 独立 董事郑 德 渊先 生因 个人 原因 申请 辞 去公 司独 立董 事一 职, 安 国俊 女士 接替 郑德渊 先生 出任 公司 第一 届董事 会独 立董 事。 2 、基 金托 管人 :本 报告 期 内,本 基金 托管 人的 专门 基金托 管部 门未 发生 重 大 人事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内 ,本 基金 无涉 及基金 管理 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 业务 的诉 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投 资策 略无改 变。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所 聘用 的会计 师事 务所 未发 生改 变。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管理 人、基 金托管 人涉及托管 业务的 部门及 其高级管理 人员在 本报告 期内未受稽 查或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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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交易单 元 数量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备注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方正证券 2 - - - - - 华泰证券 2 - - 9,629.00 100.00% - 注: (1 )交 易单 元的 主要 选择标 准:


1)财 务状 况良 好, 经营 行 为规范 ;


2)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格 , 具备健 全的 内控 制度 , 具 备投资 运作 所需 的高 效、 安全的 通讯 条件 ,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基金 进行 证券交 易的 需要 ;


3)具 备研 究实 力, 能及 时 提供高 质量 的研 究服 务; 4)收 取的 交易 佣金 费率 合 理。


(2 ) 交易 单元 的选 择程 序 : 1) 投 资研 究部 根据 选择 标 准选取 合作 券商 ,发 起签 署研究 服务 协议 ; 2) 营 运支 持部 发起 与合 作 券商签 订交 易单 元租 用协 议, 办 理交 易单 元的 相关 开通手 续, 调整 相关 系统参 数, 并及 时通 知托 管人。 (3 ) 报告 期内 基 金 租用 券 商交易 单元 的变 更情 况: 无。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额 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 当期 权证 成交总额 的 比例 方正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962,900,000.00 100.00% - -


10.8 偏 离度 绝对值 超过 0.5% 的情 况 注: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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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