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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增益宝(001038)

天弘增益宝: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 页 共 29 页 
 
 
 
天 弘增 益宝货 币市 场基金2015年半 年度报 告 摘要 
 
2015 年06月30 日 
 
 
 
 
 
 
 
 
 
 
 
 
 
 
 
 
 
 
 
 
 
 
 
 
基 金管 理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基 金托 管人: 恒丰 银行股 份有 限公司 
 
送 出日 期:2015 年8月25 日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 要提示 及目 录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 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半 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8月21日复核 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现、 利润分配 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报告等 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 风险, 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 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半年度 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 年3月6日起至2015 年6月30日止。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 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基金简称 天弘增益宝货币 基金主代码 00103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3月6日 基金管理人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8,591,392.55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 明 投资目标 在保持基金资产的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力争 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短期利率变动的预测,采用投资组合平 均剩余期限控制下的主动性投资策略,利用定性分析 和定量分析方法,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积极投资, 在控制风险和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力争获得稳定的 当期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 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 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2.3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金托 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 人 姓名 童建林 吴琪君 联系电话 022-83310208 021-38966332 电子邮箱 service@thfund.com.cn


wuqijun@egfbank.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4007109999 4008138888 传真 022-83865569 021-38966338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 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www.t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3


主 要财务 指标 和基 金净 值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 据和财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 月30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 2,773,906.77 本期利润 2,773,906.77 本期净值收益率 1.326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6月30日)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38,591,392.55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000 3.1.3 累计期末指标 报告期末(2015 年6月30日) 累计净值收益率 1.3268% 注:1 、本 基金 无持 有人 认 购或交 易基 金的 各项 费用 。





2 、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指 基金本 期利 息收 入 、 投 资 收益 、 其 他收 入 (不 含公 允价值 变动 收益 ) 扣除 相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 利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 上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由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采 用摊余 成本 法核 算, 因此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为零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和 本期 利润的 金额 相等 。





3 、本 基金 的利 润分 配 是按日 结转 份额 。





4 、本 基金 合同 自2015 年3月6 日起 生效 。 3.2 基 金净 值表 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 值收益 率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益率 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收益 率① 份额净 值收益 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过去一个月 0.2827 % 0.0015 % 0.0292 % 0.0000 % 0.2535 % 0.0015 % 过去三个月 1.0244 % 0.0015 % 0.0885 % 0.0000 % 0.9359 % 0.0015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至今(2015年03月06 日-2015 年06月30 日) 1.3268 % 0.0018 % 0.1138 % 0.0000 % 1.2130 % 0.0018 % 3.2.2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以 来基 金累计 净值 收益率 变动 及其与 同期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3月6 日生 效。





2 、按 照本 基金 合同 的 约定,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3个 月 内使基 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符 合基 金合 同的 有关 约定。 本基 金的 建仓 期为2015 年3 月6 日至2015 年6月6 日,建 仓期 结束 时, 各项资 产配 置比 例均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约定 。








3 、本 报告 期内 ,本 基 金的各 项投 资比 例达 到基 金合同 约定 的各 项比 例要 求。 §4


管 理人报 告 4.1 基 金管 理人 及基金经 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 及其管 理基 金的经 验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 基金管理人" )经中国 证监会证监基 金字[2004]164 号文批 准, 于2004年11月8日正式成立。 注册资本金为5.143亿元人民币, 总部设在天津,在北京、上海、广州、天津设有分公司。公司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天弘增益宝货币 业绩比较基准 2015-03-06 2015-03-22 2015-04-08 2015-04-24 2015-05-11 2015-05-27 2015-06-13 2015-06-30 1.2% 1% 0.8% 0.6% 0.4% 0.2% 0%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51% 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16.8%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6% 芜湖高新投资有限公司 5.6% 新疆天瑞博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5% 新疆天惠新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 新疆天阜恒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 新疆天聚宸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3.5% 合计 100%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33只基金:天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天弘永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永定价值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周期 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添利分级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 、 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 天弘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安康养老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余额宝 货币市场基金、 天弘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通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同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季加利理财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天弘沪深300指数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5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天 弘云端生活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普惠养老保 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互联网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天弘惠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天弘云商宝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天 弘 中 证 大 宗 商 品 股 票 指 数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天弘中证医药100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全指运输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天弘中证证券保险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 金经 理( 或基金 经理 小组) 及基 金经理 助理 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王登峰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天弘 2015年3月 - 6年 男,经济学硕士。历任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固定收益部高级经理。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现金管 家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天 弘余额 宝货币 市场基 金基金 经理; 天 弘季加 利理财 债券型 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经 理; 天弘 云商宝 货币市 场基金 基金经 理。 2012年加盟本公司,历任 固定收益研究员。 注:1 、上 述任 职日 期为 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 从行业 协会 《证 券业 从业 人员资 格管 理办 法》 的相 关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运作遵 规守 信情况 的说 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 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规则和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勤勉尽责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公 平交 易情况 的专 项说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 度的执 行情 况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 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 保证各组合得到 公平的投资资讯; 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 的投资交易活动; 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 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 序; 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 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 制度, 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 加强对投资交易 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 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 未出现异常情况; 场外、 网 下业务 公平交 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 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 (1 日、3 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 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 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 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 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 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 常交 易行 为的专 项说 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 公平对待投资组合, 制定 《 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 对可能显 著影响市场价格、 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 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 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 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 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严格禁止可 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针对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 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 未发现本 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 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的 投资策 略和 业绩表 现说 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资 策略 和运作 分析 2015 年上半年经济基本面继续处于弱势状态, 物价水平处于通缩边缘, 宏观政策进 入放松周期, 人民银行多次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 降低存款准备金率, 除了货币政策外 房地产政策也出现了放松。 资金面方面,1季 度在外汇流出压力加大、IPO 集中冲击的影 响下,资金利率相对偏高,3月中下旬开始,资金利率在央行积极的公开市场操作引导 下重新出现下行, 整个2季度资金面处于极度宽松的状态, 3 个月SHIBOR 利率从1 季度的 4.8% 附近下降至2 季度3.2% 附近,7天回购利率中枢更降到3% 以下。在资金面宽松的带 动下,2季度短端利率出现了明显下行,但是长端利率受制于地方债供给压力的冲击,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同时叠加股市走强对于资金分流的影响, 因此呈现区间波动的行情, 期限利差急剧扩大。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 根据基金自身的特点, 在资产配置上选择相应期限的资产, 通 过资产选择和久期匹配的方式为组合实现稳健收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 金的业 绩表 现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1.3268% ,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0.1138% 。 4.5 管 理人 对 宏 观经济、 证券 市场及 行业 走势的 简要 展望 展望2015年下半年, 在宽松政策的刺激下, 经济基本面将呈现弱平稳, 由于美国经 济增长势头较好, 年内美联储启动加息的概率较高, 在国内经济弱势下, 外汇流出的压 力加大, 需要国内货币政策继续维持宽松, 资金利率将维持在较低水平, 债券市场方面 由于边际上利好减弱, 利率品种又面临持续的供给压力, 长端利率品种大概率保持区间 震荡的态势,由于股市财富效应减弱、IPO 暂 停,股市衍生的类固收产品资金回流将对 于信用债的需求有一定支撑,边际上利好信用债的走势。 投资策略上, 本基金动态关注资金面的变化, 灵活调整组合资产和久期比例, 防范 信用风险,继续为持 有人创造稳健的收益。 4.6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估 值程序 等事 项的说 明 公司设立的基金估值委员会为公司基金估值决策机构, 负责制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 基本估值政策, 对公司旗下基金已采用的估值政策、 方法、 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核监 督, 对因经营环境或市场变化等导致需调整已实施的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 负责审 查批准基金估值政策、 方法和流程的变更和执行。 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 合理, 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 估值委 员会由公司分管估值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督察长、 研究总监及监察稽 核部负责人组成。


公司基金估值委员会下设基金估值工作小组, 由具备丰富专业知识、 两年以上基金 行业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熟悉基金投资品种定价及基金估值法律法规、 具备较强专业胜 任能力的基金经理、风险管理人员、监察稽核人员及基金运营人员组成。 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工作小组的成员之一, 在基金估值定价过程中, 充分表达对相关 问题及定价方案的意见或建议, 参与估值方案提议的制定。 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 具备最终表决权。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 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 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 模型、 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 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 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与估值相关的定价服务。 4.7 管 理人 对报 告期内基 金利 润分配 情况 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 本基金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 额持有人(该收益参与下一日的收益分配)。 4.8 报 告期 内管 理人对本 基金 持有人 数或 基金资 产净 值预警 情形 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5


托 管人报 告 5.1 报 告期 内本 基金托管 人遵 规守信 情况 声明 2015 年上半年度, 托管人在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 严格遵守了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基金合同、 托管协议, 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 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 管人 对报 告期内本 基金 投资运 作遵 规守信 、净 值计算 等情 况的说 明 2015 年上半年度,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 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收益的计算、 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 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 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 管人 对本 半年度报 告中 财务信 息等 内容的 真实 、准确 和完 整发表 意见 2015 年上半年度,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天弘增 益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 收益表现、 收益分配情况、 财务会计报告 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 半年 度财 务会计 报告 (未 经审计 )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体: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5 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6月30日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资 产:


银行存款


207,685,115.68 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


30,095,756.35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债券投资


30,095,756.3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1,051,171.5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238,832,043.62 负 债和 所有者 权益 附 注号 本期末 2015 年06月30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64,012.63 应付托管费


19,397.77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2 页 共 29 页 应付销售服务费


48,494.38 应付交易费用


794.95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07,951.34 负债合计


240,651.07 所 有者 权益:


实收基金


238,591,392.55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238,591,392.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38,832,043.62 注:1 、报 告截 止日2015 年6月30 日, 基金 份额 净值1.00 元, 基金 份额 总额238,591,392.55份。





2、 本财 务报 表的 实际 编制期 间为2015 年3 月6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至2015 年6月30 日, 无 上一 年度 可比数 据( 下同 )。 6.2 利 润表 会计主体: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 注号 本期2015年3月6 日( 合同生效日)-2015 年6月 30日 一 、收 入


3,340,117.83 1.利息收入


3,340,117.8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3,326,667.09








债券利息收入


3,298.81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10,151.93








其他利息收入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 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收益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衍生工具收益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 “- ”号填列) - 4.汇兑收益 (损失以 “ -” 号 填列) - 5.其他收入 (损失以 “- ” 号填 列) - 减 :二 、费用


566,211.06 1.管理人报酬


222,195.73 2.托管费


67,332.06 3.销售服务费


168,329.93 4.交易费用


2.00 5.利息支出


-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其他费用


108,351.34 三、 利润 总额 (亏 损总 额以 “- ” 号 填列 ) 2,773,906.7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 、净 利润( 净亏 损以“- ” 号 填列 ) 2,773,906.77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净 值) 变动表 会计主体: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5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日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期 2015 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 值) 200,004,221.00 - 200,004,221.00 二、 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数( 本期利润) - 2,773,906.77 2,773,906.77 三、 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 ”号填列) 38,587,171.55 - 38,587,171.55 其中:1.基金申购款 93,007,790.94 - 93,007,790.94








2.基金赎回款 -54,420,619.39 - -54,420,619.39 四、 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 -2,773,906.77 -2,773,906.77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净值) 238,591,392.55 - 238,591,392.5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郭树强 —————————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 韩海潮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薄贺龙 —————————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 况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 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 以下简 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 可[2015] 2 号《关于准 予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 核准, 由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 《天弘增益 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00,000,221.00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 第164号 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于2015年3月6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金份额总额为200,004,221.00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00.00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 天 弘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基 金 托 管 人 为 恒 丰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根据《中华人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和 《 天 弘 增 益 宝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 通知存款、 短期融资券 (包含超级短期融资券) 、 1年以内( 含1年) 的银行 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期限在1年以内( 含1年) 的债券回购、期限 在1年以内( 含1年) 的中 央银行票据、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天) 的债券、剩余期限 在397 天以内( 含397 天) 的资产支持证券、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 含397天) 的中期票据及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活 期存款利率(税后)。


6.4.2 会 计报 表的 编制基 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 年2月15日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 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以下合称" 企 业会计准则") 、 中国证 监会颁布的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 模板第3号< 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 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天弘增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和在财务报表附注6.4.4 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本 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6.4.3 遵 循企 业会 计准则 及其 他有关 规定 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5年6月30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 年3月6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 有关信息。 6.4.4 重 要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15年3月6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至2015 年6月30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6.4.4.3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分类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应收款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 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 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 包括银行存款、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 各类应收款 项等。 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 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 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负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 项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初始 确认 、后续 计量 和终止 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 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 表内确认。 对于取得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 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 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项和其他金 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 按实际利率法 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同时于每一计价日计算影子价格, 以避免 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 大偏离。对于应收款项和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予以终止确认 : (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 金流量的合同权利 终止; (2) 该金融资产已 转移, 且本基金将金融 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方; 或者(3) 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本 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 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 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 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 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4.4.5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估值 原则





为了避免债券投资或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异导致基金资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7 页 共 29 页 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从而对基金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或不公平的结果, 基金管理人 于每一计价日采用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计算影子价格。 当基金资产 净值与影子价格的偏离达到或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25% 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 制的需要调整组合,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计算影子价格时按如下原则确定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公 允 价 值 ; 估 值 日 无 交 易 , 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证券发行机构未发生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 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2)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 工具, 如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 现 行 市 价 及 重 大 变 化 等 因 素 , 调整最近交易市价以确定公允价值。 (3)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 跃市场, 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 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 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 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时 , 尽 可 能 最 大 程 度 使 用 市 场 参 数 , 减少使用与本基金特定相关的参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 金融 负债 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当本基金1) 具有抵销 已确认金额 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且2) 交易双 方准备按净额结算 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 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6.4.4.8 收入/( 损失) 的确认 和计 量





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 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 项, 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 分, 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 并将投资收益部分确认为利息收入。 债券 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 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6.4.4.9 费 用的 确认 和计 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 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 和计算方法逐日确认。 其他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 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 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6.4.4.10 基 金的 收益 分配 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 而赎回 的基金份额不享有确认当日的分红权益。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 式, 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结转至应付收益科目, 同时以红利再投资方式进行支 付。 6.4.4.11 分 部报 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 管理要求、 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 以经营分 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 能够在日常活 动中产生收入、 发生费 用; (2) 本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 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 并且满 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6.4.4.12 其 他重 要的 会计 政策 和会计 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 本基金确定以 下类别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在银行间同业 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 于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估值业务及份额净值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 采用估 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 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按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 具体 估值模型、参数 及结果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提供。








(2) 对于在证券交 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和私募债券除外) ,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 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债券估值结果确 定公允价值。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6.4.5 会 计政 策和 会计估 计变 更以及 差错 更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 更的 说明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 私募债券除外) ,鉴于其交易量和交易频率不足以提供持续的定价信息,本基金本报告 期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6.4.5.3 差 错更 正的 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 无需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 号 《关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题的通知》 、 财税[2008]1 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 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及其他相关财税法 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以发行基金方 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基金买卖债 券的差价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2) 对基金从证券 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 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 企业债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 代缴20% 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其 他重 大利害 关系 的关联 方发 生变化 的情 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7.2 本 报告 期与 基金 发生 关联交 易的 各关联 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基金销售机构、 注册登记机构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 上年度 可比 期间的 关联 方交易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0 页 共 29 页 6.4.8.1 通 过关 联方 交易 单元 进行的 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交易。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管理费 222,195.73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 注:1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天 弘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的管 理人报 酬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值0.33% 的年 费率 计提 , 逐 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 按 月支 付 。 其 计算 公式 为 : 日 管理 人报 酬= 前一 日基 金资产 净值X0.33%/ 当年天 数。





2、 客户 维护 费是 指基 金管理 人与 基金 销售 机构 在基金 销售 协议 中约 定的 依据销 售机 构销 售基 金 的保有 量提 取一 定比 例的 客户维 护费 ,用 以向 基金 销售机 构支 付客 户服 务及 销售活 动中 产生 的相 关 费用, 该费 用从 基金 管理 人收取 的基 金管 理费 中列 支,不 属于 从基 金资 产中 列支的 费用 项目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2015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 托管费 67,332.06 注: 支 付基 金托 管人 恒丰 银行股 份有 限公 司的 托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0.10%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底, 按月 支付。 其计 算公 式为 :日 托管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X0.10%/ 当 年天 数。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 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 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 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160,004.29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8,325.64 合计 168,329.93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注: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销 售服 务费按 前一 日基 金资 产净 值0.25% 的 年费 率计 提, 逐日累 计至 每月 月底 , 按 月支付 。 其 计算 公式 为: 日 销售服 务费 =前 一日 基金 资产净 值 X 0.25% / 当 年天数 。 6.4.8.3 与 关联 方进 行银 行间 同业市 场的 债券( 含 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的交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 资本 基金 的情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 金管 理人 运用固 有资 金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 告期 末除 基金 管理 人之外 的其 他关联 方投 资本基 金的 情况 份额单位:份 关联方名称 本期末 2015年6月30 日 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总份额的比例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2657564.64 84.94% 6.4.8.5 由 关联 方保 管的 银行 存款余 额及 当期产 生的 利息收 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2015年3月6日( 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 日 期末 存款余额 当期 存款利息收入 恒丰银行活期 存款 12,685,115.68 26,148.50 恒丰银行定期 存款 - 955,718.06 注:1 、本 基金 的银 行存 款 由基金 托管 人恒 丰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保管 ,按 银行 同业利 率计 息。 6.4.8.6 本 基金 在承 销期 内参 与关联 方承 销证券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 他关 联交 易事 项的 说明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 末(2015 年06 月30日) 本基金 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 而于期 末持 有的流 通受 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 年6月30日) ,本基金无因认购新发/ 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 流通受限证券。 6.4.9.2 期 末持 有的 暂时 停牌 等流通 受限 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5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 末债 券正 回购 交易 中作为 抵押 的债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本基金未持有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 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 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年6月30日) , 本基金未持有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 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 助于 理解 和分析 会计 报表需 要说 明的其 他事 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 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 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 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5年6月30 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中无属于第一层级的余额,属于第二层级的余额为30,095,756.35 元,无属于第三层级 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 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和 私募债券除外) , 本基 金于2015年3月26 日起改为采用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所 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附注6.4.5.2),并将相关债券的公允价值从第一层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次调整至第二层次。


(2)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


投 资组合 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 产组合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1 固定收益投资 30,095,756.35 12.60 其中:债券 30,095,756.35 12.60








资产支持证券 - - 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3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07,685,115.68 86.96 4 其他资产 1,051,171.59 0.44 5 合计 238,832,043.62 100.00 7.2债 券回 购融资 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 1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 ) 2 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 - -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 - 注:报 告期 内债 券回 购融 资余额 占基 金资 产净 值的 比例为 报告 期内 每个 交易 日融资 余额 占资 产净 值 比例的 简单 平均 值; 对于 货币市 场基 金, 只要 其投 资的市 场( 如银 行间 市场 )可交 易, 即可 视为 交 易日。 债 券正 回购的 资金 余额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20%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资产净值20% 的情况。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7.3 基 金投 资组 合平均剩 余期 限 7.3.1 投 资组 合平 均剩余 期限 基本情 况 项目 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29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 10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 8 报 告期 内投资 组合 平均剩 余期 限情况 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不得超过120天,本报告期 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20天的情况。 7.3.2


期 末 投资组 合平均 剩余 期限分 布比 例 序号 平均剩余期限 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 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 产净值的比例(% ) 1 30天以内 9.51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2 30天( 含) —60天 90.15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3 60天( 含) —9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4 90天( 含) —180天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5 180天( 含) —397天(含 ) - -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 的浮动利率债 - - 合计 99.66 - 7.4 期 末按 债券 品种分类 的债 券投资 组合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0,005,088.86 4.19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0,005,088.86 4.19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0,090,667.49 8.42 6 中期票据 - - 6 其他 - - 7 合计 30,095,756.35 12.61 8 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 - 7.5期 末按 摊余成 本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债券 投资明 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称 债券数量 ( 张) 摊余成本 占基金资产净 值 比例(%) 1 0114760 02 14京投SCP002 200,000 20,090,667.49 8.42 2 140218 14国开18 100,000 10,005,088.86 4.19 7.6 “ 影子 定价 ”与“摊 余成 本法” 确定 的基金 资产 净值的 偏离 项目 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 含)-0.5% 间的 次数 0次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 0.0097%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 -0.0017%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 0.0004% 注:表 内各 项数 据均 按报 告期内 的交 易日 统计 。 7.7 期 末按 公允 价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名的 前十名 资产 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7.8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7.8.1 基 金计 价方 法说明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 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 按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 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 在其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 每日计提 损益。本基金通过每日计算基金收益并分配的方式,使基金份额净值保持在人民币1.00 元。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 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 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 基 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 影 子定价" 。投资组合的 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应按其他 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调整差额确认为" 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并按其他 公允价值指标进行后续计量。如基金份额净值恢复至1.00元,可恢复使用摊余成本法估 算公允价值。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 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7.8.2 本 报告 期内 ,本基 金未 持有 剩 余期 限小于397天但 剩余存 续期超 过397 天 的浮动 利 率 债券 。 7.8.3 本 报告 期内 未发现 基金 投资的 前十 名证券 的发 行主体 被监 管部门 立案 调查, 未发 现 在报 告编制 日前 一年内 受到 公开谴 责、 处罚。 7.8.4 期 末其 他各 项资产 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051,171.59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9 合计 1,051,171.59 7.8.5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注 的其 他文字 描述 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 额持有人 户数 及持有 人结 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 份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3,291 72,498.14 202,657,564 .64 84.94% 35,933,827. 91 15.06% 8.2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基 金的情 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所有从业人员 持有本基金 33,698.23 0.01% 8.3 期 末基 金管 理人的从 业人 员持有 本开 放式基 金份 额总量 区间 情况 项目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基金投资和研 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1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0 §9


开 放式基 金份 额变 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 年03月06日) 基金份额总额 200,004,221.00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93,007,790.94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54,420,619.39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238,591,392.55 注:1 、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为2015 年3 月6日。





2 、 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投 的基 金份 额。 §10 重大 事件 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大 会决 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 人的专 门基 金托管 部门 的重大 人事 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 事变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财产、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诉讼





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 基 金投 资策 略的改 变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没有改变。 10.5 基 金改 聘会 计师事 务所 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所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未发生变化。 10.6 管 理人 、托 管人及 其高 级管理 人员 受监管 部门 稽查或 处罚 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受稽查或处罚的情况。 10.7 本 期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 名称 交易 单元 数量 债券成交 金额 债券 交易 占当 期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债券 回购 成交 金额 债券回购 交易占当 期成交总 额的比例 权证 交易 成交 金额 权证 交易 占当 期成 交总 额的 比例 应支 付券 商的 佣金 应支付券 商的佣金 占当期佣 金总量的 比例 备注 说明


天弘增 益宝 货币 市场 基金2015 年 半年 度报 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安信 证券 2 - - 800,0 00.00 100.00 - - - - 无 注:1、 基金 专用 交易 单元 的选择 标准 为: 该证 券经 营机构 财务 状况 良好 , 各 项财务 指标 显示 公司 经 营状况 稳定 。经 营行 为规 范,内 控制 度健 全, 最近 两年未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受 到监管 机关 的处 罚; 研 究实力 较强 ,能 及时 、全 面、定 期向 基金 管理 人提 供高质 量的 咨询 服务 ,包 括宏观 经济 报告 、市 场 分析报 告、 行业 研究 报告 、个股 分析 报告 及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2 、 基 金专 用交 易单 元 的选择 程序 : 本 基金 管理 人根据 上述 标准 进行 考察 后, 确 定选 用交 易席 位 的证券 经营 机构 。然 后基 金管理 人和 被选 用的 证券 经营机 构签 订交 易席 位租 用协议 。





3 、报 告期 内新 租用 的 证券公 司交 易单 元情 况: 1 安信证 券 深圳 1 2 安信证 券 上海 1





4 、本 基金 报告 期内 停 止租用 交易 单元 :无 10.8 偏 离度 绝对 值超过0.5% 的情 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 的情况。 天 弘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二 〇一 五年八 月二 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