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鹏华弘泽A(001172)

鹏华弘泽: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 弘 泽 灵活 配 置 混 合型 证 券 投 资基 金
2015 年 半年 度 报 告 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5 日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招商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复核 了本 报 告 中的财务指标 、净值表 现 、利润分配情 况、财务 会 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 等 内容,保证 复核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 解详细 内容,应 阅读 半年 度 报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4 月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起 至 6 月30 日止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弘 泽混 合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1172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4 月 14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12,949,545,548.95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称 : 鹏华弘 泽混 合 A 鹏华弘 泽混 合 C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码 : 001172 001381 报告期 末 下 属分 级基 金的 份额总 额 3,832,112,131.59 份 9,117,433,417.36 份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本基金 在科 学严 谨的 资产 配置框 架下 , 严选 安全 边 际较高 的股 票 、 债 券等 投 资 标的, 力争 实现 绝对 收益 的目标 。 投资策 略 1、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通 过跟 踪考 量通 常的宏 观经 济变 量( 包括 GDP 增长 率、CPI 走 势、M2 的绝对 水平 和增 长率 、 利 率水平 与走 势等 ) 以 及各 项国家 政策 (包 括财 政、 税 收、 货币、 汇率 政策 等) , 并结合 美林 时钟 等科 学 严谨的 资产 配置 模型 , 动 态 评估不 同资 产大 类在 不同 时期的 投资 价值 及其 风险 收益特 征 , 追 求股 票 、 债 券 和货币 等大 类资 产的 灵活 配置和 稳健 的绝 对收 益目 标。 2、股 票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通过 自上 而下 及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方法 挖掘 优质的 上市 公司, 严 选 其 中 安全边 际较 高的 个股 构建 投资组 合 : 自 上而 下地 分 析行业 的增 长前 景 、 行 业 结 构、 商业 模式 、 竞争 要素 等 分析把 握其 投资 机会 ; 自 下而上 地评 判企 业的 产品 、 核心竞 争力 、 管 理层 、 治 理结构 等; 并结 合企 业基 本面和 估值 水平 进行 综 合 的 研判, 严选 安全 边际 较高 的个股 ,力 争实 现组 合的 绝对收 益。 3、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债券 投资 将采 取久 期策略 、 收 益率 曲线 策略 、 骑乘 策略、 息差 策略 、 个 券选择 策略 、 信 用策 略、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投资 策略 等积极 投资 策略 , 灵 活 地 调 整组合 的券 种搭 配, 精选 安全边 际较 高的 个券 ,力 争实现 组合 的绝 对收 益。 4、股 指期 货、 权证 等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投资 股指 期货 将根 据风险 管理 的原 则 , 以 套 期保值 为目 的 , 主 要选 择 流 动性好 、 交 易活 跃的 股指 期货合 约。 本基 金力 争利 用股指 期货 的杠 杆作 用 , 降 低申购 赎回 时现 金资 产对 投资组 合的 影响 及投 资组 合仓位 调整 的交 易成 本 , 达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到稳定 投资 组合 资产 净值 的目的 。 业绩比 较基 准 一年期 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税后 )+3%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属于 混合 型基 金 , 其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 益高 于货币 市场 基金 、 债券 型 基 金,低 于股 票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里中 高风 险、中 高预 期收 益的 品 种 。 鹏华弘 泽混 合A 鹏华弘 泽混 合C 下 属 分 级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 基 金 属 于 混 合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风 险 和 预 期 收 益 高 于 货 币 市 场 基 金 、 债 券 型 基 金 , 低 于 股 票 型 基 金 , 属 于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里 中 高 风 险 、 中 高 预 期 收 益 的 品种。 本基金 属于 混合 型基 金, 其预期 风险 和预 期收益 高于 货币 市场 基金 、债券 型基 金, 低于股 票型 基金 , 属 于证 券投资 基金 里中 高风险 、中 高预 期收 益的 品种。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张燕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755-83199084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yan_zhang@cm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55 传真 0755-82021126 0755-83195201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168 号深圳 国际 商会 中心43 层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深圳市深 南大 道 7088 号 招商银行 大厦 招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基金级 别 鹏华弘 泽混 合A 鹏华弘 泽混 合C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4 月14 日 - 2015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2015 年4 月14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51,224,988.46 110,361,468.61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本期利 润 71,002,308.21 120,938,439.4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210 0.0162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2.60% 1.4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166 0.012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3,931,066,120.16 9,244,559,611.39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26 1.014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开 放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基 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 ) 表中 的 “ 期末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即 6 月 30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 易日。 (4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4 月14 日生 效, 至2015 年6 月30 日未 满6 个月。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鹏华弘 泽混 合A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48% 0.09% 0.46% 0.01% 1.02%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2.60% 0.09% 1.14% 0.01% 1.46% 0.08%








鹏华弘 泽混 合C 阶段 份额净 值增 长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1.40% 0.09% 0.46% 0.01% 0.94% 0.08%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1.40% 0.09% 0.53% 0.01% 0.87% 0.08% 注:业 绩比 较基 准= 一年 期 银行定 期存 款利 率( 税后 )+3%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4 月 14 日 生效 ,本基 金 于 2015 年5 月 25 日新增 C 类份 额,截 至本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未 满一 年且 处于 建仓期 。 2、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严格 按 照本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于 本基金 建仓 期届 满后 确保 各项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 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立 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资产 总 规 模达 到 3575.13 亿 元,管 理 81 只 开放 式基 金 、10 只全 国社 保投 资组 合 。经过 近 17 年 投资 管理 基 金,在 基金 投资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风险控 制等 方面 积累 了丰 富经验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经 理 (助理 )期 限 证券从 业年限 说明 任职 日期 离任 日期 李君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5 月 22 日 - 6 李君女 士, 国籍 中国 ,厦 门大学 经济 学硕 士,6 年 金融 证券从 业经 验 。 历 任平 安 银行资 金交 易部 银行 账户 管理 岗, 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资金 交易工 作;2010 年8 月 加 盟鹏 华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 担 任集中 交易 室债 券交 易员 , 从 事债券 研究 、交 易工 作;2013 年1 月至 2014 年 5 月担 任鹏华 货币 市场 证券 投资 基金基 金经 理, 2014 年2 月至 2015 年 5 月担 任鹏 华增 值 宝货币 市场 基金 基金 经理 , 2015 年5 月起 担任 鹏华 弘 盛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鹏华 弘利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鹏华 弘泽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 鹏 华弘 润灵 活配 置 混合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 鹏华 品 牌传承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基金 经理 。 李 君女 士具备 基金 从业 资格 。 本 报告 期内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发生 变动 , 增 聘李 君担 任本 基 金基 金经理 ,本 基金 为本 期内 新成立 基金 。 袁航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4 月 13 日 - 6 袁航先 生, 国籍 中国 , 经 济学硕 士,6 年 证券 从业 经 验。 2009 年 6 月加 盟鹏 华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从事 行业 研究 及投资 助理 相关 工作 , 担 任研究 部资 深研 究员 、 投 资经 理助理 ,2014 年 11 月起 担任鹏 华先 进制 造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2 月 起兼 任鹏 华弘 盛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经理 , 2015 年5 月起 兼 任鹏 华弘泽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鹏华 弘实 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鹏华弘 信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基 金基 金经 理, 2015 年 6 月 起兼 任鹏 华弘 锐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袁航先 生具 备基 金从 业资 格。 本报告 期 内 本基 金基 金经 理发生 变动 , 增聘 李君 担 任本 基金基 金经 理, 本基 金为 本期内 新成 立基 金。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 作基金资 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 告 期内,本基金 运作合规 , 不存在违反 基金合同 和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利益 的行为 。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 对待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发 生 违法违规且对 基金财产 造 成损失的异常 交易行为 。 本报告期内未 发 生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所 有 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 公 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 交 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的情况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上 半年 ,国 内宏 观 经济呈 现内 外需 不足 ,物 价保持 低位 ,货 币环 境宽 松的整 体态 势, 在此背 景下 除商 品市 场下 跌外, 股市 、债 市均 出现 了不同 程度 的上 涨。 但进 入 6 月 下旬 ,随 着 股 市中杠杆资金 规模的见 顶 回落,股票二 级市场价 格 出现了大幅回 落,社会 整 体资金的风 险偏好骤 然降低 。 操作方面,我 们对该基 金 寻求的是控制 回撤的前 提 下,追求收益 稳定的策 略 。我们在控制 仓 位的前提下, 积极寻求 二 级市场投资机 会。在新 股 申购上,取得 了较好的 成 绩。在固定 收益投资 方面, 我们 将资 金投 资于 短久期 、流 动性 较好 的品 种,为 组合 提供 了稳 定收 益。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A、C 类 产品 分 别上 涨 2.60% 、1.40% , 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1.14% 、0.53%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展望 今年 第三 季度 , 宏 观 经济中 新增 的变 量包 括 : 猪肉价 格反 弹的 后续 影响 , 人 民币 汇率波 动区间可能进 一步扩大 , 以及美联储是 否实施加 息 ,等等。我们 认为,总 体 而言,受制 于物价和 汇率方 面的 因素 , 国 内宏 观调控 的政 策空 间正 在缩 窄, 市 场对 各类 资产 价格 的预期 有望 趋于 稳定 。 在此背 景下 ,资 金的 风险 偏好将 显著 下降 ,保 值需 求将占 主导 。 有鉴于此,我 们将进一 步 突出整体投资 策略的稳 健 性,适时加大 对具备相 对 价值优势的固 定 收益类 资产 的配 置。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事 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的 描述 4.6.1.1 日 常估 值流 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 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4.6.1.2 特 殊业 务估 值流 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立停 牌 股票、债券不 活跃市场 报 价等投资品种 估值小组 , 成员由基金 经理、行 业研究 员、 债券 研究 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4.6.3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6.4 本公 司现 没有 进行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4.7.1 截 止本 报告 期末 , 鹏华弘 泽基 金 A 可 供分 配 利润为 63,741,417.22 元 ,期末 基金 份额 净值 1.026 元 ;鹏 华弘 泽 基金 C 可 供分 配利 润 为 111,469,806.96 元, 期末 基 金份额 净 值 1.014 元。 4.7.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进行 利润 分配 。 4.7.3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及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会 综合 考虑各 方面 因素 , 在严格 遵守 规定 前提 下, 对本报 告期 内可 供分 配利 润适时 作出 相应 安排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无。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托管人声明, 在本报告 期 内,基金托管 人 ——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不存 在 任何损害基金 份 额持有人利益 的行为, 严 格遵守了《中 华人民共 和 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及 其 他有关法律 法规、基 金合同 ,完 全尽 职尽 责地 履行了 应尽 的义 务。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 金管理人 在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利润 分配、基 金 份额申购赎回 价 格的计 算 、 基 金费 用开 支 等问题 上 , 不 存在 任何 损 害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利 益的 行为 , 严 格遵 守了 《 中 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 基 金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 , 在各重要方面 的运作严 格 按照基金合 同的规定 进行。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半年 度报 告中 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 、 财 务会 计报 告、 利润 分配 、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 内容 真实 、 准确和 完整 ,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漏 。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 鹏华 弘泽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10,649,313,658.54 结算备 付金


18,546,930.85 存出保 证金


96,440.61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945,007,431.64 其中: 股票 投资


160,561,233.64 基金投 资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债券投 资


784,446,198.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499,561,200.00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3,042,045.09 应收利 息


11,824,445.49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756,232.05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3,229,148,384.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9,952,131.32 应付赎 回款


24,357,211.96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14,743,929.57 应付托 管费


2,457,321.60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1,371,801.36 应付交 易费 用


530,518.25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09,738.66 负债合 计


53,522,652.7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12,949,545,548.95 未分配 利润


226,080,182.60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3,175,625,731.55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3,229,148,384.27 注:(1) 报 告截 止 日2015 年 6 月30 日, 基金 份额 总 额12,949,545,548.95 份 , 其 中鹏 华弘 泽灵 活 配置混 合型 基 金A 类 基金 份额的 份额 总额 为 3,832,112,131.59 份, 份额 净 值1.026 元, 鹏华 弘泽 灵活配 置混 合型 基 金B 类 基金份 额的 份额 总额 为 9,117,433,417.36 份 ,份 额 净值1.014 元。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4 月 14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末 数据 。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 鹏华 弘泽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本报告 期:2015 年4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4 月14 日(基金合 同生效 日)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217,564,767.77 1.利息 收入


16,611,572.74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3,853,427.35 债券利 息收 入


2,316,000.68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442,144.71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69,745,617.82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69,618,395.81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8,640.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135,862.01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30,354,290.62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853,286.59 减:二、费用


25,624,020.08 1.管 理人 报酬 6.4.8.2.1 19,207,659.65 2.托 管费 6.4.8.2.2 3,201,276.60 3.销 售服 务费 6.4.8.2.3 1,526,462.57 4.交 易费 用


983,585.03 5.利 息支 出


617,786.43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617,786.43 6.其 他费 用


87,249.80 三、利润总额 (亏损 总额 以“- ”号填列)


191,940,747.69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191,940,747.69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5 年4 月14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4 月 14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 鹏华 弘泽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4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项目 本期 2015 年4 月 14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772,946,467.85 - 772,946,467.85 二、 本 期经 营活 动产 生 的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191,940,747.69 191,940,747.69 三、 本 期基 金份 额交 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 ( 净 值 减 少 以 “- ”号 填列) 12,176,599,081.10 34,139,434.91 12,210,738,516.01 其中:1. 基 金申 购款 12,393,439,877.65 37,001,120.67 12,430,440,998.32 2. 基金 赎回 款 -216,840,796.55 -2,861,685.76 -219,702,482.31 四、 本 期向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 值变 动 ( 净值 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金 净值 ) 12,949,545,548.95 226,080,182.60 13,175,625,731.55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5 年4 月14 日(基 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4 月 14 日 生效 ,无 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郝 文高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弘泽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经 中 国 证 券监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以下简称 “中 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2015]410 号 《 关于核准鹏华 弘泽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 基金注册 的 批复》 核准, 由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依 照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法》 和 《鹏 华弘泽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负 责公开 募集 。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772,834,701.16 元 , 经 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普 华永 道中天 验字(2015) 第 313 号 验资 报 告 予以 验证 。 经向中 国证 监会 备案 , 《 鹏 华弘泽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 同》 于2015 年4 月 14 日 正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基 金份 额总 额 为 772,946,467.85 份 基金 份 额, 其 中认 购资 金利 息折 合 111,766.69 份基 金份 额 。 本基 金的 基金 管理 人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基 金托 管人 为招 商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根据《鹏华弘 泽灵活配 置 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 金 合同》 、 《鹏华弘 泽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 投 资基金 招募 说明 书》 和《 关于鹏 华弘 泽灵 活配 置混 合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增 加 C 类份额 并修 改基 金 合 同的公 告》 , 本 基金 自2015 年5 月 25 日 起根 据销 售 服务费 收取 方式 的不 同, 将基金 份额 分为 不同 的类别 。在 投资 者持 有基 金期间 不计 提销 售服 务费 的,称 为 A 类基 金份 额; 在投资 者持 有基 金 期 间从本 类别 基金 资产 中计 提销售 服务 费的 ,称 为 C 类基金 份额 。本 基金 A 类、C 类两 种收 费模 式 并存, 由于 基金 费用 的不 同,本 基金 A 类 基金 份额 和 C 类基金 份额 分别 计算 基金份 额净 值, 计 算 公式为 计算 日各 类别 基金 资产净 值除 以计 算日 发售 在外的 该类 别基 金份 额总 数。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鹏 华 弘泽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 合 同》的有关规 定,本基 金 主要投资于具 有良好流 动 性的金融工具 ,包括国 内 依法发行和 上市交易 的股票、债券 、货币市 场 工具、权证、 资产支持 证 券以及经中国 证监会批 准 的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 资 组合比例为: 股票资产 占 基金资产的比 例为 0% -95% ;基金持有全 部权 证的市 值不 得超 过基 金资 产净值 的 3% ; 每 个交 易日 日终在 扣除 股指 期货 合约 需缴纳 的交 易保 证 金 后,基金保留 的现金以 及 投资于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的 比例合计 不 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 5%本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一年 期银 行定 存款 利率 (税后 )+3%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 项具 体会 计准 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 企 业会计 准则 ”) 、 中 国证 监 会颁布 的 《证 券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会 计核算业 务 指引》 、 《鹏华中 国 50 开 放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 合 同》和在财 务报表附 注7.4.4 所 列示 的中 国证 监会发 布的 有关 规定 及允 许的基 金行 业实 务操 作编 制。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2015 年4 月14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期间 财务 报 表符合 企业 会 计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金2015 年6 月30 日 的财 务状 况以 及2015 年4 月14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30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关 信息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5 年4 月14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帐本 位币, 除有 特别 说明 外, 均以人 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 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1) 金 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 本基金 成为 金融 工具 合同 的一方 时, 于交 易日 按公 允 价值在 资产 负 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 发 生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 款 中包含已宣告 但尚未发 放 的现金股利或 债券起息 日 或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 应当 单独 确 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的相关 交 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 金额。 (2)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按照 公允 价值 进行 后续 计量, 应收 款项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计 量。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 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当期损 益;在资 产 持有期间所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 生 的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 损益。 (4) 金 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 之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1) 收取 该金 融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 终止;(2) 该金融资 产已 转移,且 本基 金将金融 资 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 风 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 方;或者(3) 该金融 资产 已转移,虽然 本基金既 没 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 资 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 的风险 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该 金融 资产 控制 。 (5) 金 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 其账面 价值 与收 到的 对价 的差额 ,计 入当 期损 益。 (6)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 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 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 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与 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 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 由于基金 份 额折算引起的 实收基金 份 额变动于基金 份额折算 日 根据折算前 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 折算比例 计 算认列。由于 申购和赎 回 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 别 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 日认列。 上 述申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 金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 金 的实收基金 增加和转 出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 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 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 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1 、 在 符合 有关 基金 分红 条 件的前 提下 , 本基 金每 年 收益分 配次 数最 多 为6 次 , 每 次收 益分 配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比例不 得低 于该 次可 供分 配利润 的 20% , 若《 基金 合同》 生效 不 满3 个 月可 不进行 收益 分配 ; 2 、 本 基金 收益 分配 方式 分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 红利 再 投资 , 投 资者 可选 择现 金 红利或 将现 金红 利自动 转为 基金 份额 进行 再投资 ;若 投资 者不 选择 ,本基 金默 认的 收益 分配 方式是 现金 分红 ; 3 、 基 金收 益分 配后 基金 份 额净值 不能 低于 面值 , 即 基金收 益分 配基 准日 的基 金份额 净值 减去 每单位 基金 份额 收益 分配 金额后 不能 低于 面值 ; 4、、 A 类 基金 份额和 C 类 基金份 额之 间由 于 A 类基 金份 额 不收 取而 C 类 基金 份额收 取销 售服 务费将 导致 在可 供分 配利 润上有 所不 同; 本基 金同 一类别 的每 份基 金份 额享 有同等 分配 权; 5 、法 律法 规或 监管 机关 另 有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6.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的股票 和债 券 , 若 出现 重 大事项 停牌 或交 易不 活跃 (包 括涨 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 跃) 等情 况, 本基金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 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 步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 根 据具体 情况 采用 《中 国证 券业协 会基 金估 值工 作小 组关于 停牌 股票 估值 的参考 方法 》提 供的 指数 收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2)对于在锁定 期内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 资 基金执行<企 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之 附件 《非公开发 行有明 确 锁定期 股票 的公 允价 值的 确定方 法》 , 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收 盘价 低于 非 公 开发行股票的 初始投资 成 本,按估值日 证券交易 所 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 交 易收盘价估 值;若在 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同一 股 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高 于 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 投 资成本,按 锁定期内 已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 内总交 易天 数的 比例 将两 者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 为估值 增值 。 (3)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于 证 券投资基金 执行<企业 会计 准则>估值业 务及份额 净值 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本基 金持有的 银 行间同业市场 债券按现 金 流量折现法估 值,具体 估 值模型、参 数及结果 由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独 立提 供。 (4) 本基 金根 据中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业 协会 《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 种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以 下 简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 对于交 易所 市场 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 采用 第 三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价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 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小 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以下简 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对于 交易 所 市场上 市交 易或 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估 值处 理标准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 提供的 价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 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 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对基金持有的 上市公司 限 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 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 规 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继 续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没有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招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招商银 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本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4 月14 日生 效, 无上 年 度可比 较期 间及 可比 较数 据。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6.4.8.1.1 股 票交 易 注:本 基 金 2015 年 4 月 14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未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发 生 股票交 易、 权证 交易 、债 券交易 、债 券回 购交 易, 也没有 发生 应支 付关 联方 的佣金 业务 。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9,207,659.65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1,444,152.24 注: (1 ) 支 付基 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的 管理人 报酬 年费 率 为1.5% , 逐日 计提 , 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1.5%÷ 当 年天 数。


(2 )根据《 开放式证 券投 资基金销售 费用管理 规定》 ,基金管理 人依据销 售机 构销售基金 的保有 量提取 一定 比例 的客 户维 护费, 用以 向基 金销 售机 构 支付客 户服 务及 销售 活动 中产生 的相 关费 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6 月 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3,201,276.60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招 商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的托 管 费年费率为 0.25% ,逐日 计提,按月支 付。日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托管费=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 ×0. 25% ÷ 当 年天 数。 6.4.8.2.3 销 售服 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获得销 售服 务费 的 各关联 方名 称 本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销售服 务费 鹏华弘 泽混 合A 鹏华弘 泽混 合 C 合计 鹏华基 金公 司 - 1,526,462.57 1,526,462.57 合计 - 1,526,462.57 1,526,462.57 注: 支 付基 金销 售机 构 的C 类基 金份 额的 销售 服务 费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 值0.20% 的年 费率 计提, 逐日计 提 , 按 月支 付, A 类 基金份 额不 收取 销售 服务 费。 日销 售服 务费= 前一 日 基金资 产净 值×0.2% ÷当年 天数 。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本 基金 自 2015 年4 月 14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 会计期 间没 有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 业市 场的 债券( 含回 购)交 易。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基金本 报告期管 理 人未投资、持 有本基金 。 本基金合同生 效日起至 本 报告期末未 满一年, 故无上 年度 可比 期间 数据 。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没 有投 资及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4 月 14 日( 基金 合 同生效 日) 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招商银行 1,649,313,658.54 3,220,716.46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6.4.9 期 末(2015 年 6 月 30 日 )本 基金持 有的 流通受 限证 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6.4.9.1 受 限证 券类 别: 股 票 证券 证券 成功 可流 流通受 认购 期末估 数量 期末 期末估 备注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代码 名称 认购日 通日 限类型 价格 值单价 (单位: 股) 成本总 额 值总额 300480 光力 科技 2015 年 6 月25 日 2015 年 7 月 2 日 新股流通 受限 7.28 7.28 7,263 52,874.64 52,874.64 -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代 码 股票 名称 停牌日 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日 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 注 002643 万润股 份 2015 年5 月 4 日 重大事 项 30.42 - - 249,966 5,858,124.67 7,603,965.72 - 300195 长荣股 份 2015 年6 月 23 日 重大事 项 28.36 - - 440,800 17,987,951.02 12,501,088.00 - 300467 迅游科 技 2015 年6 月 25 日 重大事 项 297.30 2015 年7 月 2 日 267.57 1,626 54,877.50 483,409.80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 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 本基 金没 有从 事银行 间市 场债 券正 回购 交易形 成的 卖出 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交 易所 市场


债 券正回 购交 易形 成的 卖出 回购证 券款 余额 。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160,561,233.64 1.21 其中: 股票 160,561,233.64 1.2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784,446,198.00 5.93 其中: 债券 784,446,198.00 5.93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499,561,200.00 11.34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10,667,860,589.39 80.64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16,719,163.24 0.88 8 合计 13,229,148,384.27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484,279.65 0.00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9,481,976.88 0.38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5,404,148.24 0.0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6,741,340.00 0.05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609,930.04 0.00 J 金融业 80,130,604.32 0.61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325,739.10 0.00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7,383,215.41 0.13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60,561,233.64 1.22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比例( %) 1 601211 国泰君 安 2,333,448 80,130,604.32 0.61 2 300195 长荣股 份 440,800 12,501,088.00 0.09 3 603588 高能环 境 141,999 10,688,264.73 0.08 4 002643 万润股 份 249,966 7,603,965.72 0.06 5 000638 万方发 展 342,200 6,741,340.00 0.05 6 000802 北京文 化 229,988 6,694,950.68 0.05 7 300154 瑞凌股 份 198,900 5,342,454.00 0.04 8 300337 银邦股 份 200,500 5,289,190.00 0.04 9 600055 华润万 东 100,000 5,045,000.00 0.04 10 002576 通达动 力 150,000 4,528,500.00 0.03 注:投资者欲 了解本报 告 期末基金投资 的所有股 票 明细,应阅读 登载于鹏 华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网 站http://www.phfund.com 的半 年度 报告 正文 。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211 国泰君 安 107,621,488.08 0.82 2 601985 中国核 电 32,649,100.17 0.25 3 300195 长荣股 份 17,987,951.02 0.14 4 601989 中国重 工 10,576,898.00 0.08 5 601088 中国神 华 10,349,408.00 0.08 6 601668 中国建 筑 10,216,130.00 0.08 7 600104 上汽集 团 10,084,530.09 0.08 8 603588 高能环 境 10,053,456.49 0.08 9 601318 中国平 安 9,868,571.00 0.07 10 000802 北京文 化 9,477,894.60 0.07 11 600750 江中药 业 7,998,964.30 0.06 12 000638 万方发 展 7,751,530.00 0.06 13 601288 农业银 行 7,623,000.00 0.06 14 000568 泸州老 窖 6,472,820.02 0.05 15 600970 中材国 际 6,126,276.86 0.05 16 601992 金隅股 份 6,073,864.39 0.05 17 600761 安徽合 力 6,036,669.28 0.05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18 601600 中国铝 业 5,987,810.00 0.05 19 002485 希努尔 5,938,425.60 0.05 20 002643 万润股 份 5,858,124.67 0.04 注: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 值比例 (% ) 1 601985 中国核 电 132,318,125.23 1.00 2 601211 国泰君 安 103,155,383.50 0.78 3 601989 中国重 工 11,316,115.60 0.09 4 601668 中国建 筑 10,952,995.00 0.08 5 601088 中国神 华 10,839,601.66 0.08 6 002351 漫步者 10,759,858.00 0.08 7 600104 上汽集 团 10,194,364.00 0.08 8 601318 中国平 安 9,504,000.00 0.07 9 600750 江中药 业 8,376,221.05 0.06 10 601288 农业银 行 7,642,020.00 0.06 11 000568 泸州老 窖 6,582,496.32 0.05 12 601600 中国铝 业 6,286,142.00 0.05 13 601992 金隅股 份 6,144,013.10 0.05 14 600970 中材国 际 6,138,780.00 0.05 15 600761 安徽合 力 6,022,766.93 0.05 16 000848 承德露 露 5,334,927.00 0.04 17 600887 伊利股 份 4,141,284.53 0.03 18 603227 雪峰科 技 2,842,568.80 0.02 19 600059 古越龙 山 2,808,581.00 0.02 20 300345 红宇新 材 2,673,780.28 0.02 注:卖 出金 额按 卖出 成交 金额( 成交 单价 乘以 成交 数量) 填列 ,不 考虑 相关 交易费 用。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350,801,538.71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389,978,644.48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国家债 券 499,718,000.00 3.79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283,885,400.00 2.15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283,885,400.00 2.15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842,798.00 0.01 8 其他 - - 9 合计 784,446,198.00 5.95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20078 15 贴债 04 3,900,000 384,345,000.00 2.92 2 150413 15 农发 13 2,000,000 199,860,000.00 1.52 3 018001 国开 1301 820,000 84,025,400.00 0.64 4 019033 10 国债 33 400,000 40,104,000.00 0.30 5 019418 14 国债 18 300,000 30,072,000.00 0.23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股 指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未 发生股 指期 货投 资。 7.10.2 本 基金 投资股 指期 货的投 资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 指期货将 根 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 套 期保值为目的 ,主要选 择 流动性好、交 易 活跃的股指期 货合约。 本 基金力争利用 股指期货 的 杠杆作用,降 低申购赎 回 时现金资产 对 投资组 合的影 响及 投资 组合 仓位 调整的 交易 成本 ,达 到稳 定投资 组合 资产 净值 的目 的。 7.11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1.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7.11.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7.11.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7.12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2.1


组 合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之 一 的 国 泰 君 安 的 发 行 主 体 国 安 君 安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证 监 会 2014 年四 季度 两融 检查 时 , 存在 违规 为到 期融 资融 券合约 展期 问题 , 受 过处 理仍未 改正 , 且 涉及 客户数 量较 多, 对国 泰君 安采取 暂停 新开 融资 融券 客户信 用账 户3 个月 的行 政监管 措施 。 对该股票的投 资决策程 序 的说明:本基 金管理人 长 期跟踪研究该 股票,认 为 国泰君安作为 国 内资产规模领 先的大型 券 商,未来将受 益于券商 行 业的大发展。 本次行政 监 管措施对该 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 重大影响 。 该证券的投资 已严格执 行 内部投资决策 流程,符 合 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 的规定 。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的其它证券 本期没有 发 行主体被监管 部门立案 调 查的、或在报 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证 券。 7.12.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7.12.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96,440.61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03,042,045.09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824,445.49 5 应收申 购款 1,756,232.05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6,719,163.24 7.12.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2.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2643 万润股 份 7,603,965.72 0.06 重大事 项停 牌 2 300195 长荣股 份 12,501,088.00 0.09 重大事 项停 牌


7.12.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份 额 级 别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 金份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 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鹏 华 弘 泽 混 合A 11,578 330,982.22 2,743,704,599.90 71.60% 1,088,407,531.69 28.40% 鹏 华 弘 126 72,360,582.68 9,095,782,707.50 99.76% 21,650,709.86 0.24%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泽 混 合C 合 计 11,704 1,106,420.50 11,839,487,307.40 91.43% 1,110,058,241.55 8.57%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份额级 别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 比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鹏华弘 泽 混合 A 98,845.48 0.0026% 鹏华弘 泽 混合 C - - 合计 98,845.48 0.0008%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金 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注: (1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基 金份 额。 (2 )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本 报告期 末未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项目 鹏华弘 泽混 合 A 鹏华弘 泽混 合 C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4 月 14 日 ) 基 金份 额总额 772,946,467.85 -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总申购 份额 3,275,517,767.27 9,117,922,110.38 减: 基金 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 期末 基金 总赎 回份额 216,352,103.53 488,693.02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期末基金拆分变 动份额 (份 额减 少以"-" 填 列) -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3,832,112,131.59 9,117,433,417.36 注:总 申购 份额 含红 利再 投、转 换入 份额 ;总 赎回 份额含 转换 出份 额。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2 页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基金管 理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经 公司 董事 会审 议通过, 并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证 监许 可[2015]217 号文 核 准,公 司聘 任高 永杰 先生 担任公 司督 察长 ,任 职日 期自 2015 年 2 月 6 日起 。 报告期 内经 公司 股东 会审 议通过 , 公司 聘任 陈冰 女 士担任 公司 监事 , 并自 陈 冰女士 担任 公司 监事之 日起 ,李 国阳 先生 不再担 任公 司监 事。 陈冰 女士任 职日 期 自2015 年6 月2 日 起。





基金托 管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 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的人 事 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聘 请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审 计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本 报告 期内 未改 聘为 本基金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鹏华弘泽混合 2015 年半年度报 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交易单 元数 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备注 招商证券 1 477,786,536.89 80.52% 426,639.60 80.67% - 齐鲁证券 1 115,562,719.47 19.48% 102,261.65 19.33% - 广发证券 1 - - - - 本期 新增 注:交 易单 元选 择的 标准 和程序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作为 基金 的专 用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3 亿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公司根 据上述标 准, 选定符合条件 的证券公 司 作为租用交易 单元的对 象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 期对所选定证 券公司的 服 务进行综合评 比,评比 内 容包括:提供 研究报告 质 量、数量、 及时性及 提供研究服务 主动性和 质 量等情况,并 依据评比 结 果确定交易单 元交易的 具 体情况。我 公司在比 较了多家证券 经营机构 的 财务状况、经 营状况、 研 究水平后,向 券商租用 交 易单元作为 基金专用 交易单 元。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回购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招商证券 248,194,000.6 100.00% 5,983,300,000.00 100.00% - - 齐鲁证券 - - - - - - 广发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