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鹏华可转债(000297)

鹏华可转债: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 华 可 转 债债 券 型 证 券投 资 基 金2015 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6 月30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 期:2015 年8 月25 日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 页 共 32 页


§1 重要提 示 基金管理人的 董事会、 董 事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 不 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 陈 述或重大遗漏 , 并对其内容的 真实性、 准 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 及 连带的法律责 任。本半 年 度报告已经 三分之二 以上独 立董 事签 字同 意, 并由董 事长 签发 。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 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 复核 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 表现、利润分 配情况、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合 报 告等内容, 保证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陈 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 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 利 。


基金的过往业 绩并不代 表 其未来表现。 投资有风 险 ,投资者在作 出投资决 策 前应仔细阅读 本 基金的 招募 说明 书及 其更 新。 本半年 度报 告摘 要摘 自半 年度报 告正 文, 投资 者欲 了 解详细 内容,应 阅读 半年 度 报告正 文。 本报告 中财 务资 料未 经审 计。 本报告 期 自2015 年2 月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 至 6 月30 日止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 页 共 32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 金基 本情况 基金简 称 鹏华可 转债 场内简 称 - 基金主 代码 000297 交易代 码 000297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2 月 3 日 基金管 理人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报告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7,056,632.46 份 基金合 同存 续期 不定期


2.2 基 金产 品说明 投资目 标 在合理 控制 信用 风险 、保 持适当 流动 性的 基础 上, 以 可转债 为主 要投 资标 的, 力争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 较 基准的 收益 。 投资策 略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可 转换 债券等 固定 收益 类品 种, 在 有效控 制风 险的 基础 上, 以可转 换债 券为 主要 投资 标 的,力 求取 得超 越基 金业 绩比较 基准 的收 益。 业绩比 较基 准 中证可 转换 债券 指数 收益 率×60 %+ 中债 总指 数收 益 率×30 %+ 沪 深 300 指数 收益率 ×10 % 风险收 益特 征 本基金 为债 券型 基金 ,属 于证券 投资 基金 中具 有较 低 风险收 益特 征的 品种 ,其 预期风 险与 预期 收益 高于 货 币市场 基金 ,低 于混 合型 基金和 股票 型基 金。 本基 金 主要投 资于 可转 换债 券, 在债券 型基 金中 属于 风险 水 平相对 较高 的投 资产 品。


2.3 基 金管 理人和 基金 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 理人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信息披 露负 责人 姓名 张戈 林葛 联系电 话 0755-82825720 010-66060069 电子邮 箱 zhangge@phfund.com.cn tgxxpl@abchina.com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999 95599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8121816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4 页 共 32 页


2.4 信 息披 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 年度 报告 备置 地点 深圳市 福田 区福 华三 路168 号深圳 国际 商会 中心43 层鹏华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8 号凯 晨世 贸中 心东 座 F9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3 主要财 务指标和基金净值 表现 3.1 主 要会 计数据 和财 务指标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2015 年2 月3 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本期已 实现 收益 18,078,542.19 本期利 润 24,673,719.08 加权平 均基 金份 额本 期利 润 0.0871 本期基 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5.60% 3.1.2 期末 数据 和指 标 报告期 末( 2015 年6 月 30 日 ) 期末可 供分 配基 金份 额利 润 0.0562 期末基 金资 产净 值 102,506,611.64 期末基 金份 额净 值 1.056 注: (1)本期 已实现收 益 指基金本期 利息收入 、投 资收益、其 他收入( 不含 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扣除相 关费 用后 的余 额, 本期利 润为 本期 已实 现收 益加上 本期 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2 ) 所述 基金 业绩 指标 不 包括持 有人 认购 或交 易基 金的各 项费 用 (例 如, 开 放式基 金的 申购 赎回 费、基 金转 换费 等) ,计 入 费用后 实际 收益 水平 要低 于所列 数字 。 (3 ) 表中 的 “ 期末 ”均 指 报告期 最后 一日 ,即 6 月 30 日, 无论 该日 是否 为开 放日或 交易 所的 交 易日。 (4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5 年2 月3 日 生效 ,至2015 年6 月30 日未 满6 个 月。 3.2 基 金净 值表现 3.2.1 基 金份 额净值 增长 率及其 与同 期业绩 比较 基准收 益率 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 个月 -3.21% 1.71% -17.08% 3.64% 13.87% -1.93% 过去三 个月 1.64% 1.12% -4.57% 2.51% 6.21% -1.39%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5 页 共 32 页


自基金 合同 生效起 至今 5.60% 0.90% 0.79% 2.06% 4.81% -1.16% 注: 业 绩比 较基 准=中 证可 转换债 券指 数收 益率 ×60 %+中 债总 指数 收益 率×30 %+ 沪深300 指数 收益率 ×10 % 3.2.2 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以 来基金 份额 累计净 值增 长率变 动及 其与同 期业 绩比较 基准 收 益 率变 动的比 较 注:1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 2015 年 2 月 3 日 生效 ,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基 金合同 生效 未满 一年 且处于 建仓 期。 2、 本 基金 管理 人将 严格 按 照本基 金合 同的 约定 , 于 本基金 建仓 期届 满后 确保 各项投 资比 例符 合基 金合同 的约 定。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6 页 共 32 页


§4 管理人 报告 4.1 基 金管 理人及 基金 经理情 况 4.1.1 基 金管 理人及 其管 理基金 的经 验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成 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 , 业务 范围 包括 基金 募集 、 基金 销售 、 资 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 可 的其他业务。 截止本报 告 期末,公司股 东由国信 证 券股份有限 公司、意 大利欧 利盛 资本 资产 管理 股份公 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 、 深圳 市 北融信 投资 发展 有限 公司组 成, 公司 性质 为中 外合资 企业 。 公 司原 注册 资本8,000 万 元人 民币 , 后于2001 年 9 月完 成增资 扩股 ,增 至 15,000 万元 人民 币。 截止 本报 告 期末, 公司 管理 资产 总规 模达 到 3575.13 亿 元,管 理 81 只 开放 式基 金 、10 只全 国社 保投 资组 合 。经过 近 17 年 投资 管理 基 金,在 基金 投资 、 风险控 制等 方面 积累 了丰 富经验 。 4.1.2 基 金经 理(或 基金 经理小 组) 及基金 经理 助理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助 理)期 限 证券从 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 期 离任日 期 阳先伟 本基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2 月2 日 - 13 阳先伟 先 生,国 籍 中国, 经 济学硕 士,13 年 证券从 业 经验。 先 后在民 生 证券、 国 海证券 等 机构从 事 债券研 究 及投资 组 合管理 工 作,历 任 研究员 、 高级经 理 等职务 。 2004 年 9 月加盟 鹏 华基金 管 理有限 公 司从事 债 券及宏 观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7 页 共 32 页


研究工 作,曾 任 鹏华普 天 债券基 金 基金经 理 助理; 2007 年 1 月至 2014 年 2 月担 任鹏华 普 天债券 基 金基金 经 理,2010 年12 月至 2014 年 2 月兼任 鹏 华丰润 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 理,2008 年 5 月起 兼任鹏 华 丰收债 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基 金经理 , 2013 年 9 月兼任 鹏 华双债 保 利债券 型 证券投 资 基金基 金 经理, 2015 年 2 月兼任 鹏 华 可转 债 债券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基金 经 理,现 同 时担任 固 定收益 部 执行总 经 理、投 资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8 页 共 32 页


决策委 员 会成员 。 阳先伟 先 生具备 基 金从业 资 格。本 报 告期内 本 基金基 金 经理未 发 生变动 , 本基金 为 本期内 新 成立基 金。 伍旋 本基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2 月2 日 - 9 伍旋先 生,国 籍 中国, 北 京大学 工 商管理 硕 士, 9 年证 券从业 经 验。曾 任 职于中 国 建设银 行,2006 年 6 月加 盟鹏华 基 金管理 有 限公司 , 从事研 究 分析工 作,历 任 研究部 高 级研究 员、基 金 经理助 理;2011 年12 月起 担任鹏 华 盛世创 新 股票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LOF ) 基金经 理,2015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9 页 共 32 页


年 2 月起 兼任鹏 华 可转债 债 券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 4 月起 兼任鹏 华 改革红 利 股票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基金 经 理。现 同 时担任 研 究部副 总 经理。 伍 旋先生 具 备基金 从 业资格 。 本报告 期 内本基 金 基金经 理 未发生 变 动,本 基 金为本 期 内新成 立 基金。 注: 1. 任职 日期 和离 任日 期均指 公司 作出 决定 后正 式对外 公告 之日 ; 担 任新 成 立基金 基金 经理 的, 任职日 期为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 证 券从 业的 含义 遵从 行 业协会 关于 从业 人员 资格 管理办 法的 相关 规定 。 4.2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运作 遵规守 信情 况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遵守《证 券投资基 金 法》等法律法 规、中国 证 监会的有关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的约定, 本 着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 的 原则管理和运 作基金资 产 ,在严格控 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 金份额持 有 人谋求最大利 益。本报 告 期内,本基金 运作合规 , 不存在违反 基金合同 和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 利益 的行为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0 页 共 32 页


4.3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公平交 易情 况的专 项说 明 4.3.1 公 平交 易制度 的执 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 基金管理 人 严格执行公平 交易制度 , 确保不同投资 组合在研 究 、交易、分配 等 各环节 得到 公平 对待 。 4.3.2 异 常交 易行为 的专 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 基金未发 生 违法违规且对 基金财产 造 成损失的异常 交易行为 。 本报告期内未 发 生基金管理人 管理的所 有 投资组合参与 的交易所 公 开竞价同日反 向交易成 交 较少的单边 交易量超 过该证 券当 日成 交量 的 5%的情况 。 4.4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的 投资 策略和 业绩 表现的 说明 4.4.1 报 告期 内基金 投资 策略和 运作 分析 2015 年上 半年 实体 经济 动 能仍然 偏弱 观: 统计 数据 表明, 工业 企业 主营 业务 收入平 均增 速仅 为1% , 大 幅低 于去 年7% 的 平均增 速 。6 月份 汇丰PMI 初值略 为回 升 0.4 个 百分 点至49.6 。 商 品期 货价格 重新 回到 前期 低点 附近, 从稳 增长 政策 到实 体经济 切实 改善 仍然 需要 时间。 2015 年上 半年 , 沪 深300 指数上 涨26.58% , 中小 板 指数上 涨 69.06% , 创业 板 指数上 涨 94.23% 。 但在 2 季度 内股 票市 场以 中小市 值股 票为 主短 时间 大幅上 涨后 出现 急速 调整 ,较 6 月中 旬市 场 高 点相比 ,6 月15 至30 日的 短短 10 个 交易 日内, 沪深300 指 数下 跌16.16% , 中 小板指 数下 跌 23% , 创业板 指数 下 跌26.7% 。 上半年 内, 大幅 下挫 的市 场风险 在进 入 7 月后 持续 发展。 上半年 中证 全债 指数 上 涨3.17% , 中 证可 转债 指数 受 权益市 场的 影响 冲高 回落 , 大跌11.98% , 转债市场依然 供给受限 , 使得转债估 值 处于较高 的 水平,市场整 体平价溢 价 率 9.21% ,底价溢 价 率73% 。 组合仍 在建 仓期 内, 我们 将配置 重点 偏向 于新 发行 的可转 债。 4.4.2 报 告期 内基金 的业 绩表现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净 值增 长率 为 5.60% ,同 期上 证 综指上 涨 14.12% , 深证 成 指上 涨 8.95% , 沪深300 指 数上 涨10.41% 。 4.5 管 理人 对宏观 经济 、证券 市场 及行业 走势 的简要 展望 尽管 A 股权 益市 场风 险加 大,但 可转 债受 供给 不足 以及有 债性 托底 的影 响, 预计表 现会 好 于 权益市 场, 我们 仍继 续会 结合发 行企 业的 基本 面以 及转债 的估 值水 平, 稳健 建仓。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1 页 共 32 页


4.6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估 值程 序等 事 项的 说明 4.6.1 有关 参与 估值 流程 各方及 人员 的职 责分 工、 专业胜 任能 力和 相关 工作 经历的 描述 4.6.1.1 日 常估 值流 程 基金的估值由 基金会计 负 责,基金会计 对公司所 管 理的基金以基 金为会计 核 算主体,独立 建 账、 独 立核 算, 保 证不 同 基金之 间在 名册 登记 、 账 户设置 、 资 金划 拨、 账 簿 记录等 方面 相互 独立 。 基金会计核算 独立于公 司 会计核算。基 金会计核 算 采用专用的财 务核算软 件 系统进行基 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 日按时接 收 成交数据及权 益数据, 进 行基金估值。 基金会计 核 算采用基金 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 人同步独 立 核算、相互核 对的方式 , 每日就基金 的 会计核算 、 基金估值等 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 每日估值 结 果必须与托管 行核对一 致 后才能对外公 告。基金 会 计除设有专 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 还设有基 金 会计复核岗位 ,负责基 金 会计核算的日 常事后复 核 工作,确保 基金净值 核算无 误。 配备的基金会 计具备会 计 资格和基金从 业资格, 在 基金核算与估 值方面掌 握 了丰富的知识 和 经验, 熟悉 及了 解基 金估 值 法规、 政策 和方 法。 4.6.1.2 特 殊业 务估 值流 程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公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步 规范 证 券投资 基金 估值 业务 的指 导意见 》 的 相 关规定,本公 司成立停 牌 股票等没有市 价的投资 品 种估值小组, 成员由基 金 经理、行业 研究员、 监察稽 核部 、金 融工 程师 、登记 结算 部相 关人 员组 成。 4.6.2 基金 经理 参与 或决 定估值 的程 度 基金经 理不 参与 或决 定基 金日常 估值 。 基金经理参与 估值小组 对 停牌股票估值 的讨论, 发 表相关意见和 建议,与 估 值小组成员共 同 商定估 值原 则和 政策 。 4.6.3 本公 司参 与估 值流 程各方 之间 不存 在任 何重 大利益 冲突 。 4.6.4 本公 司现 没有 进行 任何定 价服 务的 签约 。 4.7 管 理人 对报告 期内 基金利 润分 配情况 的说 明 4.7.1 截止 本报 告期 末, 本 基金期 末可 供分 配利 润 为5,449,979.18 , 期末 基金 份 额净 值 1.056 元。 4.7.2 本基 金本 报告 期内 未进行 利润 分配 。 4.7.3 根据 相关 法律 法规 及本基 金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 本基 金管 理人 将会 综合 考虑各 方面 因素 , 在严格 遵守 规定 前提 下, 对本报 告期 内可 供分 配利 润适时 作出 相应 安排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2 页 共 32 页


4.8 报 告期 内管理 人对 本基金 持有 人数或 基金 资产净 值预 警情形 的说 明 注:无 。 §5 托管人 报告 5.1 报 告期 内本基 金托 管人遵 规守 信情况 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 的过程中 , 本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 银 行股 份有限公 司严格遵 守 《证券投资基 金 法》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 定 以及基金合同 、托管协 议 的约定,对本 基金基金 管 理人 —鹏华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2015 年 2 月 3 日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基 金的投 资运 作, 进行 了认 真、独 立的 会计 核 算 和必要 的投 资监 督, 认真 履行了 托管 人的 义务 ,没 有从事 任何 损害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5.2 托 管人 对报告 期内 本基金 投资 运作遵 规守 信、净 值计 算、利 润分 配等情 况的 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 鹏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在本基金 的 投资运作、基 金资产净 值 的计算、基金 份 额申购赎回价 格的计算 、 基金费用开支 及利润分 配 等问题上,不 存在损害 基 金份额持有 人利益的 行为;在报告 期内,严 格 遵守了《证券 投资基金 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在 各 重要方面的 运作严格 按照基 金合 同的 规定 进行 。 5.3 托 管人 对本半 年度 报告中 财务 信息等 内容 的真实 、准 确和完 整发 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 ,鹏华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 的信息披 露 事务符合《证 券投资基 金 信息披露管理 办 法》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 规 的规定,基金 管理人所 编 制和披露的本 基金年度 报 告中的财务 指标、净 值表现、收益 分配情况 、 财 务会计报告 、投资组 合 报告等信息真 实、准确 、 完整,未发 现有损害 基金持 有人 利益 的行 为。 §6 半年度 财务会计报告(未 经审计) 6.1 资 产负 债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可转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报告截 止日 :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资 产:


银行存 款 76,234,533.46 结算备 付金 37,308.96 存出保 证金 36,128.13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3 页 共 32 页


交易性 金融 资产 44,060,724.98 其中: 股票 投资 20,079,412.98 基金投 资 - 债券投 资 23,981,312.00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 - 贵金属 投资 - 衍生金 融资 产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应收利 息 17,864.30 应收股 利 - 应收申 购款 114,751.03 递延所 得税 资产 - 其他资 产 - 资产总 计 120,501,310.8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负 债:


短期借 款 - 交易性 金融 负债 - 衍生金 融负 债 - 卖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 应付证 券清 算款 14,542,204.95 应付赎 回款 3,091,755.10 应付管 理人 报酬 99,624.06 应付托 管费 19,924.83 应付销 售服 务费 - 应付交 易费 用 100,263.11 应交税 费 - 应付利 息 - 应付利 润 - 递延所 得税 负债 - 其他负 债 140,927.17 负债合 计 17,994,699.2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 金 97,056,632.46 未分配 利润 5,449,979.18 所有者 权益 合计 102,506,611.64 负债和 所有 者权 益总 计 120,501,310.86 注:(1) 报 告截 止日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份 额 净值 1.056 元 ,基 金份 额 总额 97,056,632.46 份。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2 月3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末 可比 较数 据。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4 页 共 32 页


6.2 利 润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可转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2 月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2 月 3 日( 基金合同生 效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一、收入


26,563,916.75 1.利息 收入


2,774,025.83 其中: 存款 利息 收入


1,563,693.01 债券利 息收 入


2,252.41 资产支 持证 券利 息收 入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收 入


1,208,080.41 其他利 息收 入


- 2.投资 收益 (损 失以 “- ”填列)


16,733,561.65 其中: 股票 投资 收益


15,764,279.98 基金投 资收 益


- 债券投 资收 益


245,307.46 资产支 持证 券投 资收 益


- 贵金属 投资 收益


- 衍生工 具收 益


- 股利收 益


723,974.21 3.公允 价值 变动 收益 (损 失以“- ”号 填列 )


6,595,176.89 4.汇兑 收益 (损 失以 “- ”号填列 )


- 5.其他 收入 (损 失以 “- ”号填列 )


461,152.38 减:二、费用


1,890,197.67 1.管 理人 报酬 6.4.8.2.1 1,193,967.93 2.托 管费 6.4.8.2.2 238,793.56 3.销 售服 务费


- 4.交 易费 用


319,517.54 5.利 息支 出


- 其中: 卖出 回购 金融 资产 支出


- 6.其 他费 用


137,918.64 三、利润总额(亏损 总额 以“-”号填列)


24,673,719.08 减:所 得税 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 以“- ”号填列)


24,673,719.08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5 年2 月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2 月3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6.3 所 有者 权益( 基金 净值) 变动 表 会计主 体: 鹏华 可转 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本报告 期:2015 年2 月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至 2015 年6 月 30 日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5 页 共 32 页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2 月3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 初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430,571,056.16 - 430,571,056.16 二 、 本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数 ( 本 期利润 ) - 24,673,719.08 24,673,719.08 三 、 本 期 基 金 份 额 交 易 产生的 基金 净值 变动 数 (净值 减少 以 “- ” 号填 列) -333,514,423.70 -19,223,739.90 -352,738,163.60 其中:1.基 金申 购款 15,105,867.38 1,067,549.99 16,173,417.37 2. 基金 赎回 款 -348,620,291.08 -20,291,289.89 -368,911,580.97 四 、 本 期 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分 配 利 润 产 生 的 基 金 净 值 变 动 ( 净 值 减 少 以“- ”号填 列) - - - 五、 期 末所 有者 权益 (基 金净值 ) 97,056,632.46 5,449,979.18 102,506,611.64 注:(1) 报 告实 际编 制期 间 为 2015 年2 月3 日(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2)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于2015 年2 月3 日生 效, 无上 年度可 比较 期间 及可 比较 数据。 报表附 注为 财务 报表 的组 成部分 。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 报表由 下列 负责 人签 署: ______ 邓召 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 郝 文高____ 基金管 理人 负责 人














主 管会 计工 作负 责人














会 计机 构负 责人 6.4 报 表附 注 6.4.1 基 金基 本情况 鹏华可转债债 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 金 ”)经中国 证券监督 管理 委员会(以下 简 称“ 中国证监 会 ”)证监 许 可[2013]1023 号《关 于核 准鹏华可转债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募集 的批 复》核准,由 鹏华基金 管 理有限公司依 照《中华 人 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 法 》和《鹏华 可转债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负 责公 开募 集。 本 基 金 为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 存 续 期 限 不 定 , 首 次 设 立 募 集 不 包 括 认 购 资 金 利 息 共 募 集 430,371,037.12 元 , 经 普 华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普 华永 道中天 验字(2015) 第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6 页 共 32 页


108 号 验资 报告 予以 验证 。 经向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 鹏华可 转债 债 券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基金 合同 》 于 2015 年 2 月 3 日正 式生 效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的 基金 份额总 额为 430,571,056.16 份基 金份 额, 其 中认购 资金 利息 折 合200,019.04 份 基金 份额。 本基 金的基 金管 理人 为鹏 华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基 金托管 人为 中国 农业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 证 券投资基金法 》和《鹏 华 可转债债券型 证券投资 基 金基金合同》 的 有关规 定, 本基 金主 要投 资于具 有良 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具 , 包 括国 内依 法发 行和上 市交 易的 股票 、 债券、货币市 场工具、 权 证、资产支持 证券以及 经 中国证监会批 准的允许 基 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 具。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 例 为:本基金对 债券的投 资 比例不低于基 金资产 的 80% ,投资于可转 换债 券( 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的 比例合计不低 于非现金 基 金资产的 80% ,股票 等权 益类品种的 投资比例 不超过基金资 产的 20% ; 现金或到期日 在一年以 内 的政府债券的 投资比例 不 低于基金资产 净值的 5%。 本 基金 业绩 比较 基准 为 : 中证 可转 换债 券指 数 ×6 0 % +中 债总 指数 ×30% +沪 深300 指数 ×10 % 。 6.4.2 会 计报 表的编 制基 础 本基金 的财 务报 表按 照财 政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以后 期间 颁布 的《 企业 会计准 则- 基 本 准则》 、 各项 具体 会计 准则 及相关 规定(以 下合 称 “企 业会计 准则 ”)、 中国 证监 会颁布 的 《 证券 投 资基金 信息 披 露XBRL 模板第 3 号<年 度报 告和 半年 度 报告>》 、 中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 业协会 颁布 的 《 证 券投资基金 会计核算 业务 指引》 、 《 鹏华 可转债债 券 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中国证 监会允 许 的基金 行业 实务 操作 的有 关规定 编制 。 6.4.3 遵 循企 业会计 准则 及其他 有关 规定的 声明 本基 金 2015 年 2 月3 日(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期 间财 务报 表符合 企业 会 计准则 的要 求, 真实、 完整 地反映 了本 基 金 2015 年6 月 30 日的 财务 状况 以及2015 年2 月3 日(基 金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30 日止 期间 的经 营 成果和 基金 净值 变动 情况 等有关 信息 。 6.4.4 重 要会 计政策 和会 计估计 6.4.4.1 会 计年 度 本基金 会计 年度 为公 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本期 财务 报表 的实 际编 制期间 为 2015 年2 月3 日(基 金合 同生 效 日) 至 2015 年6 月30 日。 6.4.4.2 记 账本 位币 本基金 以人 民币 为记 帐本 位币, 除有 特别 说明 外, 均以人 民币 元为 单位 表示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7 页 共 32 页


6.4.4.3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分 类 (1) 金 融资 产的 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资产、应收 款 项、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及 持有至到期投 资。金融 资 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基金 对 金融资产的 持有意图 和持有 能力 。本 基金 目前 暂无金 融资 产分 类为 可供 出售金 融资 产及 持有 至到 期投资 。 本基金目前持 有的股票 投 资、债券投资 和衍生工 具( 主要为权证投 资)分类为 以 公允价值计 量 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 的 金融资产。除 衍生工具 所 产生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衍 生金融资 产列示外,以 公允价值 计 量且其公允价 值变动计 入 损益的金融资 产在资产 负 债表中以交 易性金 融 资产列 示。 本基金持有的 其他金融 资 产分类为应收 款项,包 括 银行存款、买 入返售金 融 资产和各类应 收 款项等 。应 收款 项是 指在 活跃市 场中 没有 报价 、回 收金额 固定 或可 确定 的非 衍生金 融资 产。 (2) 金 融负 债的 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 始确认时 分 类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 且 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 金 融负债及其他 金 融负债。本基 金目前暂 无 金融负债分类 为以公允 价 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 期 损益的金融 负债。本 基金持 有的 其他 金融 负债 包括卖 出回 购金 融资 产款 和各类 应付 款项 等。 6.4.4.4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初 始确 认、后 续计 量和终 止确 认 (1) 金 融资 产或 金融 负债 于 本基金 成为 金融 工具 合同 的一方 时, 于交 易日 按公 允 价值在 资产 负 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 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 损 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时 发 生的相关交 易费用计 入当期损益; 支付的价 款 中包含已宣告 但尚未发 放 的现金股利或 债券起息 日 或上次除息 日至购买 日止的利息, 应当单独 确 认为应收项目 。应收款 项 和其他金融负 债的相关 交 易费用计入 初始确认 金额。 (2) 以 公允 价值 计量 且其 变 动计入 当期 损益 的金 融资 产按照 公允 价值 进行 后续 计量, 应收 款项 和其他 金融 负债 采用 实际 利率法 ,以 摊余 成本 进行 后续计 量。 (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公 允价值变动损 益计入当期损 益;在资 产 持有期间所取 得的利息 或 现金股利以及 处置时产 生 的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 损益。 (4) 金 融资 产满 足下 列条 件 之一的 , 予 以终 止确 认:(1) 收取 该金 融 资 产现 金流 量的合 同权 利 终止;(2) 该金融资 产已 转移,且本基 金将金融 资 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的 风 险和报酬转移 给转入 方;或者(3) 该金融 资产 已转移,虽然 本基金既 没 有转移也没有 保留金融 资 产所有权上几 乎所有 的风险 和报 酬, 但是 放弃 了对该 金融 资产 控制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8 页 共 32 页


(5) 金 融资 产终 止确 认时 , 其账面 价值 与收 到的 对价 的差额 ,计 入当 期损 益。 (6)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 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 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 务已解除的部 分。终 止确 认部 分的 账面 价值与 支付 的对 价之 间的 差额, 计入 当期 损益 。 6.4.4.5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估 值原 则 本基金持有的 股票投资 、 债券投资和衍 生工具(主 要 为权证投资)按 如下原则 确 定公允价值 并 进行估 值: (1)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按其 估值 日的 市场 交易 价格确 定公 允价 值; 估值 日无交 易, 但最 近交易日后经 济环境未 发 生重大变化且 证券发行 机 构未发生影响 证券价格 的 重大事件的 ,按最近 交易日 的市 场交 易价 格确 定公允 价值 。 (2) 存 在活 跃市 场的 金融 工 具, 如 估值 日无 交易 且最 近交易 日后 经济 环境 发生 了重大 变化 , 参 考类似 投资 品种 的现 行市 价及重 大变 化等 因素 ,调 整最近 交易 市价 以确 定公 允价值 。 (3) 当 金融 工具 不存 在活 跃 市场, 采用 市场 参与 者普 遍 认 同且 被以 往市 场实 际交 易 价格 验证 具 有可靠性的估 值技术确 定 公允价值。估 值技术包 括 参考熟悉情况 并自愿交 易 的各方最近 进行的市 场交易中使用 的价格、 参 照实质上相同 的其他金 融 工具的当前公 允价值、 现 金流量折现 法和期权 定价模型等。 采用估值 技 术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 使 用市场参数, 减少使用 与 本基金特定 相关的参 数。 6.4.4.6 金 融资 产和金 融负 债的抵 销 本基金持有的 资产和承 担 的负债基本为 金融资产 和 金融负债。当 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 认 金额的法定权 利且该种 法 定权利现在是 可执行的 ; 且 2) 交易 双方准备 按净 额结算时,金 融资产 与金融 负债 按抵 销后 的净 额在资 产负 债表 中列 示。 6.4.4.7 实 收基 金 实收基金为对 外发行基 金 份额所募集的 总金额在 扣 除损益平准金 分摊部分 后 的余额。由于 基 金份额拆分引 起的实收 基 金份额变动于 基金份额 拆 分日根据拆分 前的基金 份 额数及确定 的拆分比 例计算认列。 由于基金 份 额折算引起的 实收基金 份 额变动于基金 份额折算 日 根据折算前 的基金份 额数及确定的 折算比例 计 算认列。由于 申购和赎 回 引起的实收基 金变动分 别 于基金申购 确认日及 基金赎回确认 日认列。 上 述申购和赎回 分别包括 基 金转换所引起 的转入基 金 的实收基金 增加和转 出基金 的实 收基 金减 少。 6.4.4.8 损 益平 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 括已实现 平 准金和未实现 平准金。 已 实现平 准金指 在申购或 赎 回基金份额时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19 页 共 32 页


申购或赎回款 项中包含 的 按累计未分配 的已实现 损 益占基金净值 比例计算 的 金额。未实 现平准金 指在申 购或 赎回 基金 份额 时, 申 购或 赎回 款项 中包 含 的按累 计未 实现 利得/(损失)占 基金 净值 比例 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 金 于基金申购确 认日或基 金 赎回确认日认 列,并于 期 末全额转入 未分配利 润/( 累 计亏 损) 。 6.4.4.9 收入/( 损失) 的 确认和计 量 股票投资在持 有期间应 取 得的现金股利 扣除由上 市 公司代扣代缴 的个人所 得 税后的净额确 认 为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 在 持有期间应取 得的按票 面 利率或者发行 价计算的 利 息扣除在适 用情况下 由债券 发行 企业 代扣 代缴 的个人 所得 税后 的净 额确 认为利 息收 入。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 动 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 产 在持有期间的 公允价值 变 动确认为公允 价 值变动损益; 于处置时 , 其处置价格与 初始确认 金 额之间的差额 确认为投 资 收益,其中 包括从公 允价值 变动 损益 结转 的公 允价值 累计 变动 额。 应收款项在持 有期间确 认 的利息收入按 实际利率 法 计算,实际利 率法与直 线 法差异较小的 则 按直线 法计 算。 6.4.4.10 费 用的 确认和 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 人报酬、 托 管费和销售服 务费在费 用 涵盖期间按基 金合同约 定 的费率和计算 方 法逐日 确认 。 其他金融负债 在持有期 间 确认的利息支 出按实际 利 率法计算,实 际利率法 与 直线法差异较 小 的也可 按直 线法 计算 。 6.4.4.11 基 金的 收益分 配政 策 6.4.4.11.1 在 符合 有关 基 金分红 条件 的前 提下 ,本 基金每 年收 益分 配次 数最 多为 12 次, 每 次收益 分配 比例 不得 低于 该次可 供分 配利 润 的 10% ,若《 基金 合同 》生 效不 满 3 个 月可 不进 行收 益分配 ; 6.4.4.11.2 本 基金 收益 分 配方式 分为 两种 : 现 金分 红与红 利再 投资 , 投 资人 可选择 现金 红利 或将现金红利 按除息日 份 额净值自动转 为基金份 额 进行再投资; 若投资人 不 选择,本基 金默认的 收益分 配方 式是 现金 分红 ; 6.4.4.11.3 基 金收 益分 配 后每一 基金 份额 净值 不能 低于面 值, 即基 金收 益分 配基准 日的 基金 份额净 值减 去每 单位 基金 份额收 益分 配金 额后 不能 低于面 值; 6.4.4.11.4 本 基金 的每 份 基金份 额享 有同 等分 配权 ; 6.4.4.11.5 法 律法 规或 监 管机构 另有 规定 的从 其规 定。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0 页 共 32 页


6.4.4.12 其 他重 要的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 根据本基金的 估值原则 和 中国证监会允 许的基金 行 业估值实务操 作,本基 金 确定以下类别 股 票投资 和债 券投 资的 公允 价值时 采用 的估 值方 法及 其关键 假设 如下 :


(1) 对于 证券 交易 所上 市 的股票 和债 券 , 若 出现 重 大事项 停牌 或交 易不 活跃 (包 括涨 跌停 时 的交易 不活 跃) 等情 况, 本基金 根据 中国 证监 会公 告[2008]38 号 《关 于进 一 步规范 证券 投资 基金 估值业 务的 指导 意见 》 , 根 据具体 情况 采用 《中 国证 券业协 会基 金估 值工 作小 组关于 停牌 股票 估值 的参考 方法 》提 供的 指数 收益法 等估 值技 术进 行估 值。 (2)对于在锁定 期内的非 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 证监会计字[2007]21 号《 关于证券投 资 基金执行<企 业会计准 则> 估值业务及 份额净值 计价 有关事项的 通知》之 附件 《非公开发 行有明 确 锁定期 股票 的公 允价 值的 确定方 法》 , 若在 证券 交易 所挂牌 的同 一股 票的 市场 交易收 盘价 低于 非 公 开发行股票的 初始投 资 成 本,按估值日 证券交易 所 挂牌的同一股 票的市场 交 易收盘价估 值;若在 证券交易所挂 牌的同一 股 票的市场交易 收盘价高 于 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初始 投 资成本,按 锁定期内 已经过 交易 天数 占锁 定期 内总交 易天 数的 比例 将两 者之间 差价 的一 部分 确认 为估值 增值 。 (3)在银行间同 业市场交 易的债券品种 ,根据中国 证监会证监会 计字[2007]21 号《关于 证 券投资基金 执行<企业 会计 准则>估值业 务及份额 净值 计价有关事 项的通知 》采 用估值技术 确定公 允价值。本基 金持有的 银 行间同业市场 债券按现 金 流量折现法估 值,具体 估 值模型、参 数及结果 由中央 国债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 任公 司独 立提 供。 (4) 本基 金根 据中 国证 券 投资基 金业 协会 《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估 值核 算工作 小组 关于 2015 年1 季度 固定 收益 品 种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以 下 简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 对于交 易所 市场 上 市交易 或挂 牌转 让的 固定 收益品 种 ( 估值 处理 标准 另有规 定的 除外 ) , 采用 第 三方估 值机 构提 供的 价格数 据进 行估 值。 6.4.5 会 计政 策和会 计估 计变更 以及 差错更 正的 说明 6.4.5.1 会 计政 策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会计政 策变 更。 6.4.5.2 会 计估 计变更 的说 明 本基金本报告 期根据中 国 证券投资基金 业协会《 中 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 估 值核算工作小 组 关于 2015 年 1 季度 固定 收 益品种 的估 值处 理标 准》 ( 以下简 称 “ 估值 处理 标准 ”), 对于 交易 所 市场上 市交 易或 挂牌 转让 的固定 收益 品种 (估 值处 理标准 另有 规定 的除 外) , 采用第 三方 估值 机构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1 页 共 32 页


提供的 价格 数据 进行 估值 。 6.4.5.3 差 错更 正的说 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发生 重大会 计差 错更 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 局财税[2002]128 号《关 于开放式证券投 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 通 知》 、 财税[2008]1 号《 关 于企业 所得 税若 干优 惠政 策的通 知》 、财 税[2012]85 号《 关于 实施 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 差别化个 人 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 通 知》及其他相 关财税法 规 和实务操 作 ,主要税 项列示 如下 : (1)


以发 行基 金方 式募 集 资金不 属于 营业 税征 收范 围, 不征 收营 业税 。 基 金 买卖股 票 、 债 券 的差价 收入 不予 征收 营业 税 (2)


对基 金从 证券 市场 中 取得的 收入 , 包括 买卖 股 票、 债券 的差 价收 入 , 股 权的股 息 、 红 利 收入, 债券 的利 息收 入及 其他 收 入, 暂不 征收 企业 所得税 。 (3) 对基金 取得的企业 债 券利息收入, 由发行债券 的企业在向基 金支付利息 时代扣代缴 20% 的个人 所得 税。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对基 金从 上市公 司取 得的 股息 红利 所得, 持股 期限 在 1 个月以 内( 含1 个月) 的, 其 股息红 利所 得全 额计 入应 纳税所 得额 ; 持 股期 限在1 个月以 上至1 年(含 1 年) 的 ,暂 减按 50% 计 入 应纳税 所得 额; 持股 期限 超过 1 年 的, 暂减按 25% 计入应 纳税 所得 额。 对基金持有的 上市公司 限 售股,解禁后 取得的股 息 、红利收入, 按照上述 规 定计算纳税 ,持股时 间自解禁日起 计算;解 禁 前取得的股息 、红利收 入 继 续暂减按 50%计入 应纳 税所得额。上 述所 得 统一适 用20% 的 税率 计征 个人所 得税 。 (4)


基金 卖出 股票 按 0.1% 的税 率缴 纳股 票交 易印 花 税,买 入股 票不 征收 股票 交易印 花税 。 6.4.7 关 联方 关系 6.4.7.1 本 报告 期存在 控制 关系或 其他 重大利 害关 系的关 联方 发生变 化的 情况 本报告 期存 在控 制关 系或 其他重 大利 害关 系的 关联 方没有 发生 变化 。 6.4.7.2 本 报告 期与基 金发 生关联 交易 的各关 联方 关联方 名称 与本基 金的 关系 鹏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管 理人 、基 金注 册登 记机构 、基 金销 售机 构 中国农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国 农业 银行”) 基金托 管人 、基 金代 销机 构 注:下 述关 联交 易均 在正 常业务 范围 内按 一般 商业 条款订 立。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2 页 共 32 页


6.4.8 本 报告 期及上 年度 可比期 间的 关联方 交易 6.4.8.1 通 过关 联方交 易单 元进行 的交 易 本基金 自2015 年2 月 3 日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 30 日 止会 计期 间 未通过 关联 方 交易单元发生 股票交易 、 权证交易、债 券交易、 债 券回购交易, 也没有发 生 应支付关联 方的佣金 业务。 6.4.8.2 关 联方 报酬 6.4.8.2.1 基 金管 理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2 月3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管理费 1,193,967.93 其中: 支付 销售 机构 的客 户维护 费 508,178.77 注:(1) 支付 基金管理 人鹏 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的 管 理人报酬年费 率为 1.0% , 逐日计提,按 月支 付。日 管理 费= 前一 日基 金 资产净 值 × 1.0% ÷ 当 年天 数。


(2) 根据《开 放式证券 投资 基金销售费用 管理规定》 , 基金管理人依 据销售机 构 销售基金的 保有量 提取一定比例 的客户维 护 费,用以向基 金销售机 构 支付客户服务 及销售活 动 中产生的相 关费用, 客户维 护费 从基 金管 理费 中列支 。 6.4.8.2.2 基 金托 管费 单位: 人民 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2月3 日( 基金 合同 生 效日) 至2015 年6 月30 日 当期发 生的 基金 应支 付的 托管费 238,793.56 注:支付基金 托管人中 国 农业银行的托 管费年费 率 为 0.2% , 逐日计提 ,按月 支付。日托管 费=前 一日基 金资 产净 值 × 0.2% ÷ 当年 天数 。 6.4.8.3 与 关联 方进行 银行 间同业 市场 的债券( 含回购) 交易 注: 本基 金自2015 年 2 月3 日 (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至2015 年6 月30 日 止会 计期间 没有 与关 联方 进行银 行间 同业 市场 的债 券(含 回购) 交易 。 6.4.8.4 各 关联 方投资 本基 金的情 况 6.4.8.4.1 报 告期 内基金 管理 人运用 固有 资金投 资本 基金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管理 人未投 资、 持有 本基 金。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3 页 共 32 页


6.4.8.4.2 报 告期 末除基 金管 理人之 外的 其他关 联方 投资本 基金 的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除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其 他关 联方没 有投 资及 持有 本基 金份额 。 6.4.8.5 由 关联 方保管 的银 行存款 余额 及当期 产生 的利息 收入 单位: 人民 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 年 2 月 3 日(基 金合 同生效 日) 至2015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 额 当期利 息收 入 农业银行 76,234,533.46 390,554.71


6.4.8.6 本 基金 在承销 期内 参与关 联方 承销证 券的 情况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没有 参与关 联方 承销 的证 券。 6.4.9 期 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基 金持有 的流 通受 限证券 6.4.9.1 因 认购 新发/ 增发 证券而 于期 末持有 的流 通受限 证券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没有持有 因认购新 发 或增发而流通 受限股票 , 也没有持有 因认购新 发或增 发而 流通 受限 的债 券及权 证。 6.4.9.2 期 末持 有的暂 时停 牌等流 通受 限股票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股票 代码 股票 名称 停牌 日期 停牌 原因 期末 估值单 价 复牌 日期 复牌 开盘单 价 数量( 股) 期末 成本总 额 期末估 值总 额 备注 000024 招商 地产 2015 年 4 月 3 日 重大 事项 36.51 - - 360,000 8,950,248.29 13,143,600.00 -


6.4.9.3 期 末债 券正回 购交 易中作 为抵 押的债 券 6.4.9.3.1 银 行间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银 行间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6.4.9.3.2 交 易所 市场债 券正 回购 截至本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没有从 事交 易所 市场 债券 正回购 交易 形成 的卖 出回 购证券 款余 额。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4 页 共 32 页


§7 投资组 合报告 7.1 期 末基 金资产 组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20,079,412.98 16.66 其中: 股票 20,079,412.98 16.66 2 固定收 益投 资 23,981,312.00 19.90 其中: 债券 23,981,312.00 19.90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 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76,271,842.42 63.30 7 其他各 项资 产 168,743.46 0.14 8 合计 120,501,310.86 100.00


7.2 期 末按 行业分 类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金额 单位 :人 民币 元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20.83 0.00 D 电力 、 热 力 、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6,934,792.15 6.77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13,143,600.00 12.82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5 页 共 32 页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0,079,412.98 19.59


7.3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的 前十 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0024 招商地 产 360,000 13,143,600.00 12.82 2 002245 澳洋顺 昌 741,689 6,934,792.15 6.77 3 000541 佛山照 明 89 1,020.83 0.00 注:以上 股票明 细为本 基金 本期末持 有的所 有股票 。 7.4 报 告期 内股票 投资 组合的 重大 变动 7.4.1 累 计买 入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买 入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002245 澳洋顺 昌 16,286,568.72 15.89 2 000333 美的集 团 13,743,149.36 13.41 3 300146 汤臣倍 健 13,502,688.14 13.17 4 603766 隆鑫通 用 9,140,086.49 8.92 5 000024 招商地 产 8,950,248.29 8.73 6 601318 中国平 安 7,080,000.00 6.91 7 000786 北新建 材 6,779,264.14 6.61 8 002531 天顺风 能 4,872,523.00 4.75 9 600566 济川药 业 4,474,981.72 4.37 10 000541 佛山照 明 4,032,122.20 3.93 11 002229 鸿博股 份 3,911,650.00 3.82 12 300112 万讯自 控 3,142,160.90 3.07 13 601336 新华保 险 3,048,884.00 2.97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6 页 共 32 页


14 600999 招商证 券 2,773,366.00 2.71 15 300094 国联水 产 2,587,131.00 2.52 16 300254 仟源医 药 1,491,646.00 1.46 17 000925 众合科 技 1,157,586.00 1.13 18 601311 骆驼股 份 546,724.04 0.53 注:(1) 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2) 以上为 本报 告期 内买 入 的全部 股票 明细 。 7.4.2 累 计卖 出金额 超出 期末基 金资 产净值 2% 或前 20 名的 股票明 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本期累 计卖 出金 额 占期末 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146 汤臣倍 健 18,039,431.05 17.60 2 000333 美的集 团 14,666,937.44 14.31 3 603766 隆鑫通 用 12,137,942.15 11.84 4 002245 澳洋顺 昌 8,228,459.98 8.03 5 601318 中国平 安 7,722,023.60 7.53 6 000786 北新建 材 7,446,319.68 7.26 7 002229 鸿博股 份 5,717,431.38 5.58 8 002531 天顺风 能 5,517,760.50 5.38 9 600566 济川药 业 4,781,018.66 4.66 10 000541 佛山照 明 4,522,116.97 4.41 11 300112 万讯自 控 3,650,900.48 3.56 12 600999 招商证 券 3,590,005.00 3.50 13 300094 国联水 产 3,129,593.00 3.05 14 601336 新华保 险 3,128,165.00 3.05 15 300254 仟源医 药 1,756,800.00 1.71 16 000925 众合科 技 1,172,319.00 1.14 17 601311 骆驼股 份 775,837.00 0.76 注:(1) 买 入金 额按 买入 成 交金额 (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量 )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2) 以 上为 本报 告期 内买 入 的全部 股票 明细 。 7.4.3 买 入股 票的成 本总 额及卖 出股 票的收 入总 额 单位: 人民 币元 买入股 票成 本( 成交 )总 额 107,520,780.00 卖出股 票收 入( 成交 )总 额 105,983,060.89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7 页 共 32 页


注:买 入股 票成 本、 卖出 股票收 入均 按买 卖成 交金 额(成 交单 价乘 以成 交数 量)填 列, 不考 虑相 关交易 费用 。 7.5 期 末按 债券品 种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合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品 种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 1 国家债 券 - - 2 央行票 据 - - 3 金融债 券 - - 其中: 政策 性金 融债 - - 4 企业债 券 - - 5 企业短 期融 资券 - - 6 中期票 据 - - 7 可转债 23,981,312.00 23.39 8 其他 - - 9 合计 23,981,312.00 23.39


7.6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债券 投资 明细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债券代 码 债券名 称 数量( 张) 公允价 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110031 航信转 债 115,200 16,739,712.00 16.33 2 113008 电气转 债 40,000 7,241,600.00 7.06 注:上 述债 券明 细为 本基 金本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全部 债券。 7.7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十 名 资产 支持 证券投 资明 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资 产支 持证 券。 7.8 报告 期 末按公 允价 值占基 金资 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 序的 前五名 贵金 属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贵 金属 。 7.9 期 末按 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例 大小 排序 的 前五 名权证 投资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权 证。 7.10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交易 情况 说明 7.10.1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政策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8 页 共 32 页


7.10.2 报 告期 末本基 金投 资的国 债期 货持仓 和损 益明细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7.10.3 本 期国 债期货 投资 评价 注: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的投 资范围 尚未 包含 国债 期货 投资。 7.11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 前十名证 券 中本期没有发 行主体被 监 管部门立案调 查的、或 在 报告编制日前 一 年内受 到公 开谴 责、 处罚 的证券 7.11.2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没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备选股 票库 。 7.11.3 期 末其 他各项 资产 构成 单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 证金 36,128.13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7,864.30 5 应收申 购款 114,751.03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68,743.46


7.11.4 期 末持 有的处 于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券 明细 注:本 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处 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7.11.5 期 末前 十名股 票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况 的说 明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 价值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0024 招商地 产 13,143,600.00 12.82 重大事 项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29 页 共 32 页


7.11.6 投 资组 合报告 附注 的其他 文字 描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投 资组合 报告 中数 字分 项之 和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 尾差。 §8 基金份 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 末基 金份额 持有 人户数 及持 有人结 构 份额单 位: 份 持有人 户数 ( 户) 户均持 有的 基金份 额 持有人 结构 机构投 资者 个人投 资者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 额 占总份 额比例 3,522 27,557.25 79,529.12 0.08% 96,977,103.34 99.92%


8.2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基 金的 情况 项目 持有份 额总 数( 份) 占基金 总份 额比 例 基金管 理人 所有 从业 人员 持有本 基金 994.79 0.0010% 注:截至本报 告期末, 本 基金管理人从 业人员投 资 、持有本基金 符合相关 法 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 规定及 相关 管理 制度 的规 定。 8.3 期 末基 金管理 人的 从业人 员持 有本开 放式 基金份 额总 量区间 的情 况 注: (1 )本 公司 高级 管理 人员、 基金 投资 和研 究部 门负责 人本 报告 期末 未持 有本基 金份 额。 (2 ) 本基 金的 基金 经理 本 报告期 末未 持有 本基 金份 额。 §9 开放式 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 份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 2015 年 2 月 3 日 ) 基金 份额 总 额 430,571,056.16 本报告 期期 初基 金份 额总 额 -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告 期期末 基金 总申 购份 额 15,105,867.38 减: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起至 报 告期期 末基 金总 赎回 份额 348,620,291.08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减少 以"-" 填 列) - 本报告 期期 末基 金份 额总 额 97,056,632.46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0 页 共 32 页


§10 重大事 件揭示 10.1 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大 会决议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内无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大会 决议 。








10.2 基 金管 理人、 基金 托管人 的专 门基金 托管 部门的 重大 人事变 动 基金管 理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期 内经 公司 董事 会审 议通过, 并 经中 国证 券监 督管理 委员 会证 监许 可[2015]217 号文 核 准,公 司聘 任高 永杰 先生 担任公 司督 察长 ,任 职日 期自 2015 年 2 月 6 日起 。 报告期 内经 公司 股东 会审 议通过 , 公司 聘任 陈冰 女 士担任 公司 监事 , 并自 陈 冰女士 担任 公司 监事之 日起 ,李 国阳 先生 不再担 任公 司监 事。 陈冰 女士任 职日 期 自2015 年6 月2 日 起。 基金托 管人 的重 大人 事变 动: 报告 期内 基金 托管 人 的专门 基金 托管 部门 未发 生重大 的人 事 变 动。





10.3 涉 及基 金管理 人、 基金财 产、 基金托 管业 务的诉 讼 本报告 期无 涉及 对公 司运 营管理 及基 金运 作产 生重 大影响 的, 与本 基金 管理 人、基 金财 产 、 基金托 管业 务相 关的 诉讼 事项。





10.4 基 金投 资策略 的改 变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基金 投资 策略未 改变 。





10.5 为 基金 进行审 计的 会计师 事务 所情况 本基金 管理 人聘 请普 华永 道中天 会计 师事 务所 ( 特 殊普通 合伙 ) 为本 基金 审 计的会 计师 事务 所。本 报告 期内 未改 聘为 本基金 审计 的会 计师 事务 所。





10.6 管 理人 、托管 人及 其高级 管理 人员受 稽查 或处罚 等情 况 本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 管 人涉及 托管 业务 机构 及其 高级管 理人 员在 报告 期内 未受到 任何 稽 查 或处罚 。





10.7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的 有关情 况


10.7.1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股票 投资 及佣金 支付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股票交 易 应支付 该券 商的 佣金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1 页 共 32 页


交易单 元 数量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股票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佣金 占当期 佣金 总量的 比例 备注 中信证券 1 154,304,807.23 72.27% 136,544.23 71.95% 本报告期内 新增 国金证券 1 59,199,033.66 27.73% 53,236.59 28.05% 本报告期内 新增 申银万国 1 - - - - 本报告期内 新增 中金公司 1 - - - - 本报告期内 新增 光大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内 新增 华泰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内 新增 东方证券 1 - - - - 本报告期内 新增 注: 交易 单元 选择 的标 准 和程序 : 1) 基 金管 理人 负责 选择 代 理本基 金证 券买 卖的 证券 经营机 构, 使用 其交 易单 元 作为基 金的 专用 交 易单元 ,选 择的 标准 是: (1 ) 实力 雄厚 ,信 誉良 好 ,注册 资本 不少 于 3 亿 元 人民币 ; (2 ) 财务 状况 良好 ,各 项 财务指 标显 示公 司经 营状 况稳定 ; (3 ) 经营 行为 规范 ,最 近 二年未 发生 因重 大违 规行 为而受 到中 国证 监会 处罚 ; (4 ) 内部 管理 规范 、严 格 ,具备 健全 的内 控制 度, 并能满 足基 金运 作高 度保 密的要 求; (5 ) 具备 基金 运作 所需 的 高效、 安全 的通 讯条 件, 交 易设施 符合 代理 本基 金进 行证券 交易 的需 要, 并能为 本基 金提 供全 面的 信息服 务; (6 ) 研究 实力 较强 , 有固 定的研 究机 构和 专门 的研 究人员 , 能及 时为 本基 金 提供高 质量 的咨 询服 务。 2) 选 择交 易单 元的 程序 : 我公司根据上 述标准, 选 定符合条件的 证券公司 作 为租用交易单 元的对象 。 我公司投研 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 公司的服 务 进行综合评比 ,评比内 容 包括:提供研 究报告质 量 、数量、及 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 动性和质 量 等情况,并依 据评比结 果 确定交易单元 交易的具 体 情况。我公 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 营机构的 财 务状况、经营 状况、研 究 水平后,向券 商租用交 易 单元作为基 金专用交 易单元 。 鹏华可转债 2015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 第 32 页 共 32 页


10.7.2 基 金租 用证券 公司 交易单 元进 行其他 证券 投资的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券商名 称 债券交 易 债券回 购交 易 权证交 易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券 成交总 额的 比 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债 券回购 成交总 额 的比例 成交金 额 占当期 权证 成交总 额的 比例 中信证券 - - - - - - 国金证券 29,344,821.20 100.00% 1,635,000,000.00 100.00% - - 申银万国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光大证券 - - - - - - 华泰证券 - - - - - - 东方证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