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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润(160617)

鹏华丰润: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查看PDF公告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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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5 年 8 月 25 日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 页 共 29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 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1 月1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3 页 共 29 页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丰润债券(LOF) 场内简称 鹏华丰润 基金主代码 160617 交易代码 160617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 2 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949,904.11 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 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0 年 12 月 16 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的投资策略, 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较高的当期收益。 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将采取积极的投资策略,寻找各种可能的 价值增长机会,力争实现超越基准的投资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方面,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及 利率变化趋势的重点分析,结合对股票市场趋势的研 判及新股申购收益率的预测,比较未来一定时间内债 券市场和股票市场的相对预期收益率,在债券、股票 一级市场及现金之间进行动态调整。 2、资产流动性纵向分配策略 鉴于投资人对投资标的流动性需求随时间呈递增分布 的规律,本基金在成立后初期将在以最小成本确保合 理流动性水平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资产组合的流动性 水平,争取累积较高的投资收益。当预期投资人对流 动性的边际需求上升到一定程度(本基金界定为基金 合同生效后三年),本基金将调高投资组合的流动性 水平并开放基金的申购、赎回,以优化投资回报及流 动性给投资人带来的整体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 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为证 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4 页 共 29 页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张戈 田青 联系电话 0755-82825720 010-67595096 电子邮箱 zhangge@phfund.com.cn tianqing1.zh@ccb.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010-67595096 传真 0755-82021126 010-66275853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 网址 http://www.p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 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5年 1 月1 日 - 2015 年 6月 30 日 ) 本期已实现收益 6,121,428.46 本期利润 4,590,042.2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48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8.4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 2015 年6 月30 日 )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54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46,308,628.1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8 注: (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 费、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 6 月 30 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5 页 共 29 页


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 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一个月 -0.69% 0.63% 0.28% 0.05% -0.97% 0.58% 过去三个月 3.70% 0.50% 2.35% 0.10% 1.35% 0.40% 过去六个月 8.42% 0.48% 3.11% 0.09% 5.31% 0.39% 过去一年 21.74% 0.42% 7.51% 0.12% 14.23% 0.30% 过去三年 32.56% 0.29% 13.89% 0.09% 18.67% 0.20%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45.90% 0.25% 24.13% 0.09% 21.77% 0.16%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变动的比较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6 页 共 29 页


注:1、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02 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2 月22 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 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 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 、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 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原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后于 2001 年9 月完 成增资扩股,增至 15,000 万元人民币。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 3575.13 亿 元,管理 81 只开放式基金、10 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经过近 17 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 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祝松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14 年 2 月 22 日 - 9 祝松先 生,国籍 中国,经 济学硕 士, 9 年金 融证券从 业经验。 曾任职于 中国工商 银行深圳 市分行资 金营运 部,从事 债券投资 及理财产 品组合投 资管理; 招商银行 总行金融 市场部,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7 页 共 29 页


担任代客 理财投资 经理,从 事人民币 理财产品 组合的投 资管理工 作。2014 年 1 月加 盟鹏华基 金管理有 限公司, 从事债券 投资管理 工作, 2014 年 2 月至今担 任鹏华普 天债券基 金基金经 理,2014 年 2 月至 今兼任鹏 华丰润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2014 年 3 月起 兼任鹏华 产业债债 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基金经 理,2015 年 3 月起 兼任鹏华 双债加利 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 理。祝松 先生具备 基金从业 资格。本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8 页 共 29 页


报告期内 本基金基 金经理未 发生变 动。 注: 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 年上半年我国债券市场整体延续小幅上涨走势,与去年末相比,上证国债指数上涨 2.72%,银行间中债综合财富指数上涨 3.11%。具体来看,债券收益率曲线趋于陡峭化,中短期债 券利率明显下行,长期债券表现为区间震荡,这主要是由于一方面,经济低迷、通胀不高,货币 政策延续宽松,基本面仍然对债市有利,尤其是在短端市场上;另一方面,股市资金分流、地方 债供给压力、稳增长加力引发的经济企稳反弹预期则抑制了长债的上涨。 权益及可转债市场方面,股票市场在经历年初前两个月盘整走势后,三月份开始快速上行, 但六月后半月出现大幅回调, 上半年上证综指总体上涨 32.23%, 可转债跟随正股呈现过山车走势。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9 页 共 29 页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持有中等评级信用债为主,债券组合久期保持中性水平,并且对可转债等 权益品种进行了波段操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5 年上半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8.42%,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 3.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短期内债券市场可能维持区间震荡格局,一方面,宽松货币政策延续,股市调整可能使部分 资金回流债市,推动债券市场继续走好;另一方面,上半年稳增长政策逐渐发力,房地产销售持 续好转,经济存在企稳反弹可能,可能使得长期债券利率水平进一步下降的空间受到抑制。中长 期来看,我们对债券市场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主要逻辑在于政府对经济是“托底”而非“强刺激” , 政策发力后不排除短期经济企稳反弹的可能,但经济在中长期走强有赖于其内生动力的增强,而 这一风险尚未看到。 对于权益及可转债市场,我们持谨慎乐观的态度,一方面,经济结构转型仍然需要良好的资 本市场环境,另一方面,短期内股市的大幅调整对市场各方均产生了较为明显的心理影响,我们 倾向于认为下半年市场仍然面临一定的波动风险。 基于以上分析,下半年本基金仍将以中等评级信用债为主,维持中性久期,适量参与权益及 转债市场波段操作。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6.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的描述 4.6.1.1 日常估值流程 基金的估值由基金会计负责,基金会计对公司所管理的基金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 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基金会计核算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基金会计核算采用专用的财务核算软件系统进行基金核算及 帐务处理;每日按时接收成交数据及权益数据,进行基金估值。基金会计核算采用基金管理公司 与托管银行双人同步独立核算、相互核对的方式,每日就基金的会计核算、基金估值等与托管银 行进行核对;每日估值结果必须与托管行核对一致后才能对外公告。基金会计除设有专职基金会 计核算岗外,还设有基金会计复核岗位,负责基金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后复核工作,确保基金净值 核算无误。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0 页 共 29 页


配备的基金会计具备会计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在基金核算与估值方面掌握了丰富的知识和 经验,熟悉及了解基金估值法规、政策和方法。 4.6.1.2 特殊业务估值流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相 关规定,本公司成立停牌股票等没有市价的投资品种估值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行业研究员、 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师、登记结算部相关人员组成。 4.6.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不参与或决定基金日常估值。 基金经理参与估值小组对停牌股票估值的讨论,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与估值小组成员共同 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 4.6.3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6.4 本公司现没有进行任何定价服务的签约。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4.7.1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9,140,308.08 元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88 元。 4.7.2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7.3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将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在 严格遵守规定前提下,对本报告期内可供分配利润适时作出相应安排。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 法》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 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1 页 共 29 页


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 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 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 2,154,273.95 5,133,088.84 结算备付金 2,094,939.98 2,383,038.25 存出保证金 5,482.11 9,916.19 交易性金融资产 70,804,587.56 99,658,610.61 其中:股票投资 7,267,133.76 1,329,234.93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63,537,453.80 98,329,375.68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98,694.44 1,283,858.69 应收利息 1,235,139.53 2,893,946.17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99.36 12,085.7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76,393,216.93 111,374,544.4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末 2014 年12月 31 日 负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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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5,100,000.00 44,499,984.00 应付证券清算款 - 2,594.36 应付赎回款 196,275.54 114,444.74 应付管理人报酬 23,786.55 33,116.31 应付托管费 7,928.83 11,038.7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 应付交易费用 4,599.06 - 应交税费 4,248,633.32 4,248,633.32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03,365.49 350,093.71 负债合计 30,084,588.79 49,259,905.2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949,904.11 52,290,269.42 未分配利润 10,358,724.03 9,824,369.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46,308,628.14 62,114,639.2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76,393,216.93 111,374,544.46 注:报告截止日 2015 年6 月30 日,基金份额净值 1.288 元,基金份额总额 35,949,904.11 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号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 一、收入


5,450,006.67 8,359,923.69 1.利息收入


2,620,797.50 5,976,927.72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40,955.63 85,149.71 债券利息收入


2,579,841.87 5,865,318.88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 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 入 - 26,459.13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 (损失以 “-” 填列)


4,293,083.66 -7,183,107.2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68,164.28 -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2,809,491.85 -7,183,107.26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3 页 共 29 页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 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5,427.53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1,531,386.18 9,365,715.9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 列) 67,511.69 200,387.26 减:二、费用


859,964.39 1,753,827.37 1.管理人报酬 6.4.8.2.1 162,293.18 482,205.92 2.托管费 6.4.8.2.2 54,097.73 160,735.29 3.销售服务费


- - 4.交易费用


12,499.87 2,116.29 5.利息支出


405,987.46 860,300.12 其中: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405,987.46 860,300.12 6.其他费用


225,086.15 248,469.75 三、 利润总额 (亏损总额以 “-” 号填列) 4,590,042.28 6,606,096.32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590,042.28 6,606,096.32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15 年1 月1日至 2015 年6 月30 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6 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52,290,269.42 9,824,369.84 62,114,639.2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4,590,042.28 4,590,042.2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16,340,365.31 -4,055,688.09 -20,396,053.40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4 页 共 29 页


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10,381,125.84 2,731,553.04 13,112,678.88 2.基金赎回款 -26,721,491.15 -6,787,241.13 -33,508,732.28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 -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5,949,904.11 10,358,724.03 46,308,628.1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4 年 6 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 期初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380,569,255.97 17,607,051.79 398,176,307.7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 期利润) - 6,606,096.32 6,606,096.32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 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 列) -271,211,394.42 -7,747,838.77 -278,959,233.19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122,663.48 49,408.95 2,172,072.43 2.基金赎回款 -273,334,057.90 -7,797,247.72 -281,131,305.62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 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 -10,149,627.78 -10,149,627.78 五、 期末所有者权益 (基 金净值) 109,357,861.55 6,315,681.56 115,673,543.1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6.1 至 6.4 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邓召明______














______高鹏______














____郝文高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0]1378 号关于核准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5 页 共 29 页


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封闭 运作,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存续期限不定, 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335,072,301.75 元, 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0)第 351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鹏 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0 年 12 月 2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 额总额为 1,335,591,800.74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19,498.99 份基金份额。本基 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深证上【2010】407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595,646,018.00 份基金份额于 2010 年 12 月 16 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 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本基金代销机构赎回或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 场内后进行上市交易。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 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 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 证券、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 发行或新股增发,并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 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股票等权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基金转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 债券。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封闭期已于 2013 年 12 月 1 日结束,自 2013 年 12 月 2 日起,本基金的运作方式由" 创新型封闭式"转换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并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 模板第 3 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 《证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6 页 共 29 页


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 《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15 年上半年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15 年 6 月30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5 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的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本基金本报告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 (以下 简称“估值处理标准”) ,对于交易所市场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 有规定的除外) ,采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 除以上会计估计的变更,本报告期所采用的其他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 一致。 6.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本报告期税项未发生变化。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没有发生变化。 6.4.7.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 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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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信证券 5,884,430.46 100.00% - -


6.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 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信证券 70,184,774.04 100.00% 171,395,160.58 100.00%


6.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 比例 回购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回购 成交总额的比 例 国信证券 3,811,600,000.00 100.00% 7,280,200,000.00 100.00%


6.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通过关联方发生权证交易。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8 页 共 29 页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5,203.77 100.00% 4,599.06 100.00%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 金总额的比例 国信证券 - - - - 注: (1)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 承担的费用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等由券商 承担的费用 债券及回购交易免费并不计交易佣金,其所计提的债券及回购买卖经手费、证管费及证券结算风 险金均由基金资产承担。 (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 (2)本基金与关联方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单元租用协 议》 。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 30 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管理费 162,293.18 482,205.92 其中: 支付销售机构的客 户维护费 36,838.18 70,158.21 注: (1)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年费率为 0.6%,逐日计提,按月支 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6%÷当年天数。


(2)根据《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基金管理人依据销售机构销售基金的保有 量提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 用以向基金销售机构支付客户服务及销售活动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客户维护费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19 页 共 29 页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 的托管费 54,097.73 160,735.2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逐日计提,按月支付。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2015 年 1月1 日至2015 年 6 月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银行间市场交 易的 各关联方名称 债券交易金额 基金逆回购 基金正回购 基金买入 基金卖出 交易金额 利息收入 交易金额 利息支出 中国建设银行 - 9,888,244.93 - - - - 注:与关联方之间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的债券(含回购)交易,该类交易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 商业条款而订立。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管理人未投资、持有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没有投资及持有本基金份额。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名称 本期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4 年 1月1 日至2014 年 6 月30 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建设银行 2,154,273.95 11,204.89 5,579,452.44 31,0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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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没有参与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9 期末( 2015 年 6 月 30日 )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股票,也没有持有因认购新发 或增发而流通受限的债券及权证.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没有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 2015 年 6 月 30 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 证券款余额 25,100,000.00 元, 于 2015年 7 月1 日到期。 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 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7,267,133.76 9.51 其中:股票 7,267,133.76 9.51 2 固定收益投资 63,537,453.80 83.17 其中:债券 63,537,453.80 83.1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4,249,213.93 5.56 7 其他各项资产 1,339,415.44 1.75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1 页 共 29 页


8 合计 76,393,216.93 100.00


7.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380,140.00 5.14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123,240.00 0.27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4,443,754.40 9.60 K 房地产业 319,999.36 0.69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267,133.76 15.69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016 民生银行 246,760 2,452,794.40 5.30 2 000425 徐工机械 130,000 1,725,100.00 3.73 3 600109 国金证券 50,000 1,220,000.00 2.63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2 页 共 29 页


4 600875 东方电气 32,000 655,040.00 1.41 5 601398 工商银行 120,000 633,600.00 1.37 6 600067 冠城大通 32,258 319,999.36 0.69 7 601211 国泰君安 4,000 137,360.00 0.30 8 601985 中国核电 8,000 104,560.00 0.23 9 601368 绿城水务 1,000 18,680.00 0.04 注:以上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7.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75 东方电气 2,948,100.00 4.75 2 600016 民生银行 2,299,803.20 3.70 3 601398 工商银行 1,943,544.10 3.13 4 000425 徐工机械 1,801,335.80 2.90 5 600067 冠城大通 340,967.06 0.55 6 601211 国泰君安 78,840.00 0.13 7 601985 中国核电 27,120.00 0.04 8 601368 绿城水务 6,430.00 0.01 注:(1)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以上为本报告期内买入的全部股票明细。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2%或前20 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875 东方电气 3,245,927.00 5.23 2 601398 工商银行 1,653,519.03 2.66 3 600109 国金证券 524,795.19 0.84 4 000425 徐工机械 460,189.24 0.74 注: (1)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2)以上为本报告期内卖出的全部股票明细。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3 页 共 29 页


买入股票成本(成交)总额 9,446,140.16 卖出股票收入(成交)总额 5,884,430.46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 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61,984,723.50 133.85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 1,552,730.30 3.35 8 其他 - - 9 合计 63,537,453.80 137.20


7.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22868 ST 沈煤债 162,460 16,216,757.20 35.02 2 122850 11 华泰债 160,000 16,150,400.00 34.88 3 122685 12 吉城投 154,990 13,076,506.30 28.24 4 122058 10 豫园债 70,000 7,079,100.00 15.29 5 112059 11 联化债 60,000 6,552,000.00 14.15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4 页 共 29 页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国金证券的发行主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金证 券”)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2014]9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 书,称国金证券在金融产品销售过程中未制定相应的内控管理制度,内规管理缺失;国金证券未 按照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证券营业部例行检查通知的要求报告信托计划等产品的代销情况,同 时责令国金证券完善内控合规管理,加强员工执业行为监督,认真履行监管报告义务。 对该证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证券发行人,认为国金证券 作为国内规模较大的综合性券商将长期受益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中 涉及的问题不会对国金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证券 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7.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5 页 共 29 页


7.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5,482.1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98,694.44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235,139.53 5 应收申购款 99.36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39,415.44


7.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113501 洛钼转债 1,533,840.00 3.31


7.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7.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持有人户数 (户) 户均持有的 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 额比例 899 39,988.77 14,729,832.00 40.97% 21,220,072.11 59.03%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6 页 共 29 页


8.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份额(份) 占上市总份额 比例 1 中国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624,730.00 33.26% 2 北京艾迪尔建筑装饰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 1,000,190.00 12.67% 3 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544,012.00 6.89% 4 浙江省电力公司(省属)企 业年金计划-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376,800.00 4.78% 5 黄贤民 220,000.00 2.79% 6 汤浪 198,051.00 2.51% 7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 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 184,400.00 2.34% 8 彭光亚 150,033.00 1.90% 9 施建新 130,000.00 1.65% 10 陈晓岚 120,000.00 1.52% 注:持有人为场内持有人。 8.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8.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的所有从业人员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本基金。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0 年 12 月2 日 )基金份额总额 1,335,591,800.74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2,290,269.42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0,381,125.8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26,721,491.15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少以"-"填列)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949,904.11 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7 页 共 29 页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2.1 基金管理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17 号文核 准,公司聘任高永杰先生担任公司督察长,任职日期自 2015 年2 月6 日起。 报告期内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陈冰女士担任公司监事,并自陈冰女士担任公司 监事之日起,李国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陈冰女士任职日期自 2015 年6 月2 日起。 10.2.2 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的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 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基金本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稽查 或处罚。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8 页 共 29 页


交易单元 数量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 成交总额的比 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 总量的比例 备注 国信证券 2 5,884,430.46 100.00% 5,203.77 100.00% - 国泰君安 1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齐鲁证券 1 - - - - - 申万证券 1 - - - - - 中航证券 1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注: 交易单元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1)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 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基金的专用交 易单元,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 3 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因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 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 安全的通讯条件, 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 务。 2) 选择交易单元的程序: 我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选定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租用交易单元的对象。我公司投研部门定期 对所选定证券公司的服务进行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提供研究报告质量、数量、及时性及提 供研究服务主动性和质量等情况,并依据评比结果确定交易单元交易的具体情况。我公司在比较 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向券商租用交易单元作为基金专用交 易单元。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债券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 成交总额的比 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 券回购 成交总额 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 成交总额的 比例 鹏华丰润债券(LOF)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 29 页 共 29 页


国信证券 70,184,774.04 100.00% 3,811,600,000.00 100.00% - - 国泰君安 - - - - - - 安信证券 - - - - - - 齐鲁证券 - - - - - - 申万证券 - - - - - - 中航证券 - - - - - - 中金公司 - - - - - -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