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交银现金宝(000710)

交银施罗德基金:关于仲裁裁决结果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交银施 罗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关于仲裁裁决 结果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 “基金合同争议仲裁案” 的被申请人于近
期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书[ (2015 )中国贸仲京字第 019547
号],相关的裁决结果如下: 
(一)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请求。 
(二) 本案仲裁费为人民币 9,450 元, 全部由申请人承担。 该款项与申请人
向仲裁委员会预缴的仲裁预付金人民币 9,450 元相冲抵。 
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自裁决书作出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