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基金:关于旗下基金增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增加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为销售机构 及开通 定投、转换业务 的公告 根 据中融 基金管理 有限公 司 (以下 简称“ 本公司 ” )与 平 安证券 有限责任 公司 ( 以下 简称 “ 平安 证券 ” )签 署的开 放 式证券 投资基金 销售协 议, 平安 证券有 限责任公 司 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起 销售 本公司 旗下部分 基金。 现将 有关 事项公 告 如下: 一、适用基 金 及业 务 范 围 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 起, 投资 者可 通过平安 证券办理 中 融 增鑫一 年 定期开 放债券 型证券 投 资基金 、 中融新 动力灵 活 配 置混合 型证券投 资基金、 中融中 证一带 一路主题 指数分 级 证 券投资 基金、中 融国证 钢铁行业 指数分 级证券投 资基金、 中 融中证 煤炭指数 分级证 券投资基 金、 中融 中证银 行指数 分 级 证券投 资基金 的 开户 、 申购 、 赎 回等业 务 和中融 中证白 酒 指 数分级 证券投资 基金的 开户、认购 等业 务 。 自 2015 年 8 月 13 日 起, 投资 者可 通过平安 证券办理 中 融 货币市场 基金 、 中 融 国企 改革灵活 配置 混合型证 券 投资 基 金 、 中融融 安保本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和 中融新机 遇灵活 配 置 混合型 证券投资 基金 的 开户、 申 购、 赎回 、 定期 定额投 资 ( 以下简 称“定投 ” ) 、转换 等业务 。 二 、重要提示 1 .上 述申购 赎回业 务仅适 用 于处 于 正常申 购赎回期 的 基 金。 基金 封闭期 等特殊 期间的有 关规定 详见对应 基金的基 金 合同和 招募说明 书等法 律文件, 以及 本公 司发布 的最新 业 务 公告 。 2 .投 资 者通过 平安 证券办 理定投业 务的每期 固定投 资 金额 即为 申购金额 , 每 期最低 申购金 额不低 于人民币 100 元 。 3. 投 资 者应认 真阅 读拟投 资基金的 《 基金合 同》 、 《招 募 说 明书》等法律文 件, 了 解所投资 基金的 风险收益 特征,并 根 据自身 情况购买 与本人 风险承受 能力相 匹配的产 品。 三 、 投 资 人 可 通过 以 下 途 径 咨 询详 情 1. 平安 证 券 有限 责任公司 注册 地址 : 深圳市 福田中 心 区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大 厦 16-20 层
办 公地址 : 深圳市 福田中 心 区金田 路 4036 号 荣超大 厦 16-20 层 法 定代表 人 :谢永 林 联 系人 : 石静武 电 话:021-38631117 客 服电话 :95511-8 网 址:www.pingan.com 2. 中 融 基 金 管 理有 限 公 司 客 户服务 电话:400-160-6000 ( 免长 途话费 ), (010 ) 85003210 网 址:www.zrfunds.com.cn
四、 风险提示 基 金管理 人承诺以 诚实信 用、 勤勉 尽责的 原则管理 和运 用 基金资 产,但不 保证基 金一定盈 利,也 不保证最 低收益。 基 金定投 并不等于 零存整 取等储蓄 方式, 不 能规避 基金投 资 所 固有的 风险 , 也 不能保 证投资者 获得收 益。 投资 者投资 于 上 述基金 前应认真 阅读上 述基金的 基金合 同和招募 说明书。 敬 请投资 者注意投 资风险 。 特 此公告 。 中 融基金 管理有限 公司
2015 年8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