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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优选股票(000884)

民生优选股票: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民 生 加 银 优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更新 招 募 说 明 书 摘要 
2015 年第1 号 
 
 
 
 
 
 
 



基 金 管 理 人 :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平 安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零 一 五 年 七 月 5-1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重要提 示 民生加 银优 选股 票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 本 基 金 ” ) 经2014年10 月29 日 中国证 监会 证监许 可 【2014 】1136 号 文 注册 ,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12月19日 正式 生效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人 申 购 基 金 时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募 说 明 书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基 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即 成为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其持 有基 金份 额的行 为本 身即 表明 其对 基金合 同的 承认 和接受 ,并 按照 《基 金法 》 、 《运 作办 法》 、 基金 合同 及其他 有关 规定 享有 权利 、承担 义务 。基 金投资 人欲 了解 基金 份额 持有人 的权 利和 义务 ,应 详细查 阅基 金合 同。 基金管 理人 保证 本 招 募 说 明书 的 内容 真 实 、 准确 、 完 整 。 本 招募 说明 书 经中 国证 监 会 注 册, 但 中 国 证监 会 对 本 基 金募集 的注册 , 并 不 表明 其对本 基金 的价 值 和 收 益 做出实 质性 判断 或 保证 , 也 不表 明投 资于 本基 金 没 有 风险 。中 国证 监 会不对 基金 的投 资价 值及 市场前 景等 作出 实质性 判断 或者 保证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慎勤 勉的 原 则 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 产 , 但 不保 证本 基 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 最 低 收益 。 本 基金 的过 往 业 绩 及其 净值 高 低 并不 预 示 其 未 来业 绩 表 现 , 基金 管 理 人 管 理的 其 他基 金 的 业 绩 也 不 构成 对 本基 金业 绩 表 现 的 保证 。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 投资 人 基 金投 资的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在做 出投 资 决策 后 , 基金 运营 状况 与 基金 净 值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 由 投资 人 自 行 负担 。 除非另 有说 明, 本招 募说 明书所 载内 容截 止日 为2015 年6月19日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净 值表 现截止 日为2015 年3 月31 日 。 (财 务数 据未 经审 计) 5-2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目 录 重要提 示 ............................................................................................................................................... 1 第 一部分 、基金 管理人 ....................................................................................................................... 3 第 二部分 、基 金托 管 人 ....................................................................................................................... 7 第 三部分 、相 关服 务 机构 ................................................................................................................. 10 第 四部分 、基金 的名称 ..................................................................................................................... 17 第 五部分 、基金 的类型 ..................................................................................................................... 17 第 六部分 、基金 的投资 目标............................................................................................................. 18 第 七部分 、基金 的投资 方向............................................................................................................. 18 第 八部分 、基金 的投资 策略............................................................................................................. 18 第 九部分 、业绩 比较基 准................................................................................................................. 24 第 十部分 、风险 收益特 征................................................................................................................. 25 第 十一部 分、基 金投资 组合 报告 .................................................................................................... 25 第 十二部 分、基 金的业 绩................................................................................................................. 28 第 十三部 分、基 金的费 用与 税收 .................................................................................................... 30 第 十四部 分、对 招募说 明书 更新部 分的说 明 ................................................................................ 31 5-3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第 一 部分 、 基 金管 理 人 一 、 基 金 管理 人概 况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 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成立时 间:2008 年11 月3 日 批准设 立机 关及 批准 设立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 可[2008]1187 号 组织形 式: 有限 责任 公司 (中外 合资 ) 注册资 本: 叁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永续 经营 经营范 围: 基金 募集 、基 金销售 、资 产管 理和 中国 证监会 许可 的其 他业 务 股权结 构: 公司 股东 为中 国民生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持股63.33% ) 、加 拿大 皇家银 行 (持股30% )、 三峡 财务 有 限责任 公司 (持 股6.67% )。 电话:010-88566528 传真:010-88566500 联系人 : 李 良翼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设有 股东 会、 董事 会、 监事会 ;董 事会 下设 专门 委员会 :审 计委员 会、 合规 与风 险管 理委员 会、 薪酬 与提 名委 员会; 经营 管理 层下 设专 门委员 会: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以及 设立 常设 部门 : 深圳 管 理 总部 、工 会办 公室、 监察 稽核 部、 风 险管 理部 、 投 资部 、研究 部、 专户 理财 部、 产品部 、固 定收 益部 、渠 道管理 部、 市场 策划中 心、 机构 部、 客服 与电子 商务 中心 、运 营管 理部、 交易 部、 信息 技术 部、综 合管 理 部、财 务部 。 基金管 理情 况: 截至2015 年6月19 日 ,民 生加 银基 金 管理有 限公 司管 理23 只开 放式基 金: 民生加 银品 牌蓝 筹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加 银增 强收 益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民生加 银精 选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稳健 成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内需 增长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景气 行业 股票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民 生加 银中证 内地 资源 主题指 数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信用 双利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民 生加 银红利 回报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平稳 增利 定期 开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民生 加银 现金 增利货 币市 场基 金 、 民生 加银积 极成 长混 合型 发起 式证券 投资 基金 、民 生加 银家盈 理财7天债 券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民生 加银转 债优 选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家盈 理财月 度债 券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策略精 选灵 活配 置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民生 加银 岁岁增 利定 期开5-4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加 银平 稳添 利定 期开 放债券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民生加 银现 金宝 货币市 场基 金 、 民生 加银 城镇化 灵活 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资 基金 、 民 生加 银优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金 、民 生加 银新 动力 灵活配 置定 期开 放混 合型 证券投 资基 金 、 民生 加银 研究精 选灵 活配 置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 。 二 、 主 要 人员 情况 1、 基 金 管 理 人 董 事 会成员 万青元 先生 :董 事长 兼总 经理 , 硕士 ,高 级编 辑。 历任中 国人 民银 行金 融时 报社记 者部 副主任 ,中 国民 生银 行总 行办公 室公 关策 划处 处长 ,主任 助理 、副 主任 ,企 业文化 部副 总经 理(主 持工 作) 。现 任中 国民生 银行 董事 会秘 书、 董事会 办公 室主 任、 民生 加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司 党委 书记 、董 事长 、民生 加银 资产 管理 有限 公司董 事长 。


吴剑飞先生:董事 ,硕士。15 年证券从 业经历。历任长盛基金管理公 司研究员;泰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经 理 助 理 和 基金 经 理 ;建信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基金经 理 、 投 资 决策 委员会委员及投资部 副总 监;2009 年至2011 年 , 任职 于 平 安 资 产 管 理 公司 ,担 任 股 票 投 资部 总经理;2011 年9月加 入民 生加银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 自2011 年9月至2015 年5 月担任公 司副 总 经理( 分管 投研 ); 现任 党委委 员、 公募 投资 决策 委员会 主席 。 张力女士:董事,副 总经 理,硕士。历任招商 银行 北京分行支行行长助 理; 中国民生银 行 北 京 管 理 部 紫 竹 支 行 副 行 长 、 北 京 管 理 部 投 资 银 行 处 处 长 、 北 京 管 理 部 公 司 部 总 经 理 ; 2008 年10 月 加入 民 生 加 银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 曾 任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理 公 司 总经 理 助 理 兼 渠道 一部总监,2012 年1 月至2014 年4 月 担 任 民 生 加 银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2013 年起担任民 生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 司 党委委 员,2014 年4 月起 担 任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副 总经 理。 Clive Brown 先 生 : 董 事 , 学 士 。 历 任Price Waterhouse 审 计 师 、 高 级 经 理 ,JP Morgan 资产管理 亚洲业 务、JP Morgan EMEA 和JP Morgan 资 产管理的 首席执 行官。 现 任加拿大 皇家银 行环球 资产 管理 (英 国) 有限公 司亚 洲区 和RBC EMEA 全球 资产 管理 首席 执行 官 。 王维绛 先生 ,董 事, 学士 。历任 外汇 管理 局储 备管 理司副 司长 及首 席投 资官 、汇丰 集团 伦敦总 部及 香港 分行 全球 市场部 董事 总经 理、 加拿 大皇家 银行 香港 分行 资本 市场部 董事 总经 理。现 任加 拿大 皇家 银行 中国区 董事 总经 理、 北京 分行行 长。


李镇光 先生 ,董 事, 博士 ,高级 经济 师。 历任 海口 丰信公 司总 经理 、香 港景 邦经济 咨询 公司总 经理 、三 峡财 务有 限责任 公司 综合 管理 部副 经理、 投资 银行 部副 经理 、经理 。现 任三 峡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 党委 书记、 副总 经理 。


任淮秀,独立董事, 经济 学博士。历任中国人 民大 学工业经济系讲师, 基本 建设经济教 研 室 主 任 、 党支 部 书 记,投 资 经 济 系 副系 主 任 ,投资 经 济 系 副 教授 , 财 金学院 投 资 经 济 系系 主任, 人民 大学 财金 学院 副院长 ,现 任中 国人 民大 学财政 金融 学院 教授 委员 会副主 席。 潘敏, 独立 董事 ,博 士后 。历任 武汉 大学 原管 理学 院金融 系助 教、 讲师 ,商 学院金 融系 副教授 ,武 汉大 学理 论经 济学博 士后 ,武 汉大 学经 济与管 理学 院副 院长 ,金 融学教 授、 博士5-5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生导师 。 于学会 先生 ,独 立董 事, 学士。 从事 过10 年企 业经 营管理 工作 。历 任北 京市 汉华律 师事 务所律 师、 北京 市必 浩得 律师事 务所 合伙 人、 律师 。现任 北京 市众 天律 师事 务所合 伙人 、律 师。 2、 基 金 管 理 人 监 事 会成员 朱晓光先生:监事会 主席 ,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 任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财会 部副科长, 中 国 民 生 银 行总 行 财 会部会 计 处 处 长 ,中 国 民 生银行 福 州 分 行 副行 长 , 中国民 生 银 行 中 小企 业 金 融 部 副 总经 理 兼 财务总 监 , 民 生 加银 基 金 管理有 限 公 司 督 察长 。 现 任民生 加 银 基 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纪 委书 记、 副总 经理、 党委 委员 。 徐敬文 先生 ,监 事, 硕士 。美国 伊利 诺 伊 州注 册会 计师, 美国 注册 管理 会计 师,特 许金 融分析 师。 曾在 加拿 大皇 家银行 从事 战略 发展 与财 务分析 工作 ,其 中包 括加 拿大皇 家银 行资 产管理 公司 的业 务发 展。 现任加 皇投 资管 理( 亚洲 )有限 公司 亚洲 股票 市场 研究分 析员 。 李君波 先生 ,监 事, 硕士 。历任 三峡 财务 有限 责任 公司投 资银 行部 研究 员, 三峡财 务有 限责任 公司 研究 发展 部研 究员、 副经 理, 现任 三峡 财务有 限责 任公 司股 权投 资管理 部副 经 理。 于善辉 先生 ,监 事, 硕士 。曾任 职于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限公 司, 任分 析师 、金 融创新 部经 理、总 裁助 理、 副总 经理 等职。2012 年 加入 民生 加 银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民生 加银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兼 专户 理财 二部 总监 。 董文艳 女士 ,监 事, 学士 。曾就 职于 河南 叶县 教育 局办公 室从 事统 计工 作, 中国人 民银 行外管 局从 事稽 核检 查工 作。2008 年 加盟 民生 加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现任 民生加 银基 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深圳 管理 总部 负责人 兼工 会办 公室 主任 。 申 晓 辉 先 生 , 监 事 , 学 士 。 历 任 长 盛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机 构 经 理 , 摩 根 士 丹 利 华 鑫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市 场 部 总 监 助 理 、 北 京 中 心 总 经 理 , 光 大 保 德信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益 民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机 构 业 务 部总 经理。2012 年 加 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直销部(原机构一部) 总监。 3、 基 金 管 理 人 高 级 管理人员 万青元 先 生 ,董 事 长 兼 总 经理 , 简 历见 上 。 张力女士 , 董 事 , 副 总 经 理 , 硕 士 。 简 历见 上。 林海先生 , 督 察 长 , 硕 士 。1995年至1999 年 历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办 公 室 秘 书 、 宣 传 处 副 处 长; 1999年至2000年 ,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北 京 管 理 部 阜 成 门 支 行 副 行 长 ;2000 年至2012 年 , 历 任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金 融 同 业 部 处 长 、 公 司 银 行 部 处 长 、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与 投 资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处长;2012 年2 月 加 入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5 月至2014 年4 月 担任民 生加 银基5-6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副总 经 理 , 现 任 民 生 加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督 察 长 、 党 委 委 员 。 4、 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黄一明 先生 ,工 商管 理硕 士,8 年证 券从 业经 历。 自 2007 年 起历 任交 银施 罗 德基金 公司 投资研 究部 行业 研究 员, 平安大 华基 金管 理公 司投 资研究 部基 金经 理助 理及 高级研 究员 ;自 2012 年 5 月加 盟民 生加 银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任基 金经理 助理 。 自 2013 年5 月3 日 起至 今 担任民 生加 银中 证内 地资 源主题 指数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3 年8 月 13 日起 至今 担任民 生加 银品 牌蓝 筹灵 活配置 混合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基金 经理 ; 自2013 年12 月 12 日 起至 今 担任民 生加 银城 镇化 灵活 配置混 合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经 理 ; 自2014 年9 月29 日 起 至 今 担 任 民 生 加 银 优 选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5、 投 资 决 策 委 员会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下设 公募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和专 户投 资决策 委员 会, 由5 名成 员 组成。 由吴 剑飞先 生担 任公 募投 资决 策委员 会主 席, 简历 见上 ;于善 辉先 生, 担任 专户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主席, 简历 见上 ;杨 林耘 女士,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委 员,现 任公 司固 定收 益部 总监 ; 牛洪 振先 生,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 ,现任 公司 交易 部总 监; 陈薇薇 女士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委 员, 现任 专户理 财一 部副 总监 。


6、 上 述人 员之 间不 存在 亲 属关系 。 5-7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二 部 分、 基 金托 管 人 一、基 金托 管人 情况 1 、基 本情 况 名称: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 区深南 东路5047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罗湖区 深南 东路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 孙 建一 成立时 间:1987 年12 月22 日 组织形 式: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资 本:5,123,350,416 元 存续期 间: 持续 经营 基金托 管资 格批 文及 文号 :中国 证监 会证 监许可[2008]1037 号 联系人 : 李 玉彬 电话:(0775) 2216 8677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简称: 平安 银行 ,股 票简 称:平 安银 行, 股票 代码 :000001)是 原深圳 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以 吸收 合并 原平 安银 行股 份 有限 公司 的方 式完 成两行 整合 并更 名 后的银 行, 是总 部设 在深 圳的全 国性 股份 制商 业银 行。中 国平 安保 险(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以下 简称 “中 国平 安 ” )及其 控股 子公 司持 有平 安银行 股份 共计 约26.84 亿 股,占 比约 52.38% ,为 平安 银行 的控 股股东 。 截至2013 年 底, 平安 银行 资产总 额18,917.41 亿元 , 较年初 增长17.75% ; 存款 总额 12,170.02 亿元 ,较 年初 增 长19.18% ; 贷款 总额 (含 贴现)8,472.89 亿元 ,较 年初增 长 17.55% ;在 拨备 大幅 增长 的情况 下, 实现 归属 母公 司股东 净利 润152.31 亿元 ,同比 增长 13.64% 。截 至2013 年 底, 按照中 国银 监会 《商 业银 行资本 管理 办法 (试 行) 》,平 安银 行资 本 充足率9.90% 、 一级 资本 充 足率8.56% 、核 心一 级资 本 充足率8.56% ; 按照 中国 银 监会《 商业 银 行资本 充足 率管 理办 法》 及相关 规定 计算 ,资 本充 足率11.04% 、核 心资 本充 足率9.41% 。 截至2013 年 底, 平安 银行 拥有分 行38 家, 各类 网点528 家, 基本 形成 对东 北、 华北、 华 东、华 南、 中部 、西 南和 西北地 区的 全面 覆盖 ;在 香港设 有代 表处 ,并 与境 内外众 多国 家和 地 区逾2000 家 银行 建立 了代 理行关 系。 平安银 行总 行设 资产 托管 事业部 ,下 设市 场拓 展处 、创新 发展 处、 估值 核算 处、资 金清 算 处、规 划发 展处 、IT 系统 支持处 、督 察合 规处7 个 处室, 目前 部门 人员 为42 人。 2 、主 要人 员情 况 陈正涛 ,男 ,中 共党 员, 经济学 硕士 ,高 级经 济师 ,高级 理财 规划 师, 具备 《中国 证券 业 执业证 书》 。长 期从 事银 行 工作, 具有 本外 币资 金清 算 、银 行经 营管 理及 基金 托管业 务的 经营5-8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管理经 验。1985 年7 月至1993 年2 月在 武汉 金融 高等 专 科学校 任教 ;1993 年3月至1993年7月 在招 商银行 武汉 分行 任客 户经 理;1993 年8月至1999 年2 月在招 行武 汉分 行武 昌支 行任计 划信 贷部 经 理、行 长助 理;1999 年3 月-2000 年1 月在 招行 武汉 分 行青山 支行 任行 长助 理;2000 年2 月至 2001 年7月 在招 行武 汉分 行 公司银 行部 任副 总经 理;2001 年8 月至2003 年2 月在 招 行武汉 分行 解 放公园 支行 任行 长, 主持 全面工 作;2003 年3 月至2005 年4 月在 招行 武汉 分行 机 构业务 部任 总经 理,主 持全 面工 作;2005 年5月至2007 年6 月在 招行 武汉分 行硚 口支 行任 行长 ,主持 全面 工作 ; 2007 年7月至2008 年1 月在 招行武 汉分 行同 业银 行部 任总经 理, 主持 全面 工作 ;自2008 年2月加 盟平安 银行 并负 责公 司银 行产 品 开发 与管 理, 全面 掌握银 行产 品包 括托 管业 务产品 的运 作、 营 销和管 理, 尤其 是对 银行 有关各 项监 管政 策比 较熟 悉。2011 年12月 任平 安银 行资产 托管 部副 总 经理;2013 年5 月起 任平 安 银行资 产托 管事 业部 工作 副总裁 (主 持工 作) 。 3 、基 金托 管业 务经 营情 况 2008年8月6 日获 得中 国证 监会、 银监 会核 准开 办证 券投资 基金 托管 业务 。 二、基 金托 管人 的内 部控 制制度 1 、内 部控 制目 标 作为基 金托 管人 ,平 安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严格 遵守 国家有 关托 管业 务的 法律 法规、 行业 监 管要求 ,自 觉形 成守 法经 营、规 范运 作的 经营 理念 和经营 风格 ;确 保基 金财 产的安 全完 整, 确 保有关 信息 的真 实、 准确 、完整 、及 时, 保护 基金 份额持 有人 的合 法权 益; 确保内 部控 制和 风 险管理 体系 的有 效性 ;防 范和化 解经 营风 险, 确保 业务的 安全 、稳 健运 行, 促进经 营目 标的 实 现。 2 、内 部控 制组 织结 构 平安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设 有总行 独立 一级 部门 资产 托管部 ,是 全行 资产 托管 业务的 管理 和 运营部 门, 专门 配备 了专 职内部 监察 稽核 人员 负责 托管业 务的 内部 控制 和风 险管理 工作 ,具 有 独立行 使监 督稽 核工 作的 职权和 能力 。 3 、内 部控 制制 度及 措施 投资托 管业 务部 具备 系统 、完善 的制 度控 制体 系, 建立了 管理 制度 、控 制制 度、岗 位职 责、业 务操 作流 程, 可以 保证托 管业 务的 规范 操作 和顺利 进行 ;业 务人 员具 备从业 资格 ;业 务 管理严 格实 行复 核、 审核 、检查 制度 ,授 权工 作实 行集中 控制 ,业 务印 章按 规程保 管、 存放 、 使用, 账户 资料 严格 保管 ,制约 机制 严格 有效 ;业 务操作 区专 门设 置, 封闭 管理, 实施 音像 监 控;业 务信 息由 专职 信息 披露人 负责 ,防 止泄 密; 业务实 现自 动化 操作 ,防 止人为 事故 的发 生,技 术系 统完 整、 独立 。 三、基 金托 管人 对基 金管 理 人运 作基 金进 行监 督的 方法和 程序 1 、监 督方 法 依照《 基金 法》 及其 配套 法规和 基金 合同 的约 定, 监督所 托管 基金 的投 资运 作。利 用自 行 开发的 “托 管业 务综 合系 统 —— 基金 监督 子系 统” ,严格 按照 现行 法律 法规 以及基 金合 同规5-9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定,对 基金 管理 人运 作基 金的投 资比 例、 投资 范围 、投资 组合 等情 况进 行监 督,并 定期 编写 基 金投资 运作 监督 报告 ,报 送中国 证监 会。 在日 常为 基金投 资运 作所 提供 的基 金清算 和核 算服 务 环节中 ,对 基金 管理 人发 送的投 资指 令、 基金 管理 人对各 基金 费用 的提 取与 开支情 况进 行检 查 监督。 2 、监 督流 程 (1) 每工 作日 按时 通过 基 金监督 子系 统, 对 各 基金 投资运 作比 例控 制指 标进 行例行 监 控,发 现投 资比 例超 标等 异常情 况, 向基 金管 理人 发出书 面通 知, 与基 金管 理人进 行情 况核 实,督 促其 纠正 ,并 及时 报告中 国证 监会 。 (2) 收到 基金 管理 人的 划 款指令 后, 对涉 及各 基金 的投资 范围 、投 资对 象及 交易对 手等 内容进 行合 法合 规性 监督 。 (3) 根据 基金 投资 运作 监 督情况 ,定 期编 写基 金投 资运作 监督 报告 ,对 各基 金投资 运作 的合法 合规 性、 投资 独立 性和风 格显 著性 等方 面进 行评价 ,报 送中 国证 监会 。 (4) 通过 技术 或非 技术 手 段发现 基金 涉嫌 违规 交易 ,电话 或书 面要 求基 金管 理人进 行解 释或举 证, 并及 时报 告中 国证监 会。 5-10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 三 部 分、 相 关服 务 机构 一 、 销 售 机 构 及联 系人 1 、直 销 机 构 民生加 银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 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客服电 话:400-8888-388 联系人 :汤 敏 电话:0755-23999847 传真:0755-23999820 网址:www.msjyfund.com.cn 2 、其 他销 售机构 (1) 中国 民生 银行 股份 有 限公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 门内大 街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2 号 法定代 表人 :洪崎 客服电 话:95568 联系人 :穆婷 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网址:www.cmbc.com.cn (2) 平安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深南东 路 5047 号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深南东 路 5047 号 法定代 表人 :孙 建一 联系人 :张 莉 联系电 话:021-38637673 客户服 务电 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www.bank.pingan.com (15)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常 熟 路171 号 5-11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客服电 话:021-962505 联系人 :曹 晔 电话:021-54033888-2653 传真:021-54038844 网址:www.sywg.com (4)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深南 大道7088 号 招 商银行 大厦 第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亮马桥 路48 号中 信证 券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客服电 话:95558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网址:www.citics.com (5) 中信 证券 (山 东) 有 限责任 公司 法定代 表人 :杨 宝林 注册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办公地 址: 青岛 市崂 山区 深圳 路 222 号青 岛国 际金 融广 场 1 号楼 20 层 注册时 间: 2004 年4 月29 日 注册资 本: 8 亿元 人民 币 营业期 限: 永久 基金业 务联 系人 :吴 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服 务电 话:0532-95548 网址:www.citicssd.com (6) 中信 证券 (浙 江) 有 限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厦 主 楼19 、20 层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 道588 号恒 鑫大厦 主 楼19 、20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 强 客服电 话:0571-95548 联系人 :王 霈霈 电话:0571-87112507 5-12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传真:0571-86065161 网址:www.bigsun.com.cn (7)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8楼 法定代 表人 : 谢 永林 联系人 : 石 静武 业务咨 询电 话:95511 转8 开放式 基金 业务 传真 :0755-82400862 网站:http://www.pingan.com (8) 中国 中投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与福 中路 交界 处荣 超商务 中心A栋第18 层—21层及第04层 01、02 、03 、05 、11 、12 、13、15、16、18、19 、20 、21 、22 、23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6003 号荣 超商 务中 心A栋第04 、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 表人 :龙 增来 客服电 话:400-600-8008 联系人 :刘 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网址:www.china-invs.cn (9) 光大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峰 客服电 话:4008888788 ,10108998 联系人 :刘 晨、 李芳 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10) 长江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8 号长 江证 券大 厦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新华路 特8 号长 江证 券大 厦 法人代 表人 :胡 运钊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 或4008-888-999 5-13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网址:www.95579.com (11) 中航 证券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南昌 市抚 河北 路291 号 办公地 址: 南昌 市抚 河北 路291 号 法人代 表人 : 郝 力平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66-567 联系人 :余 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传真:0791-6789414 网址:www.avicsec.com (12) 东海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23 号投 资广 场18 、19楼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常 州市 延陵西 路23 号投 资广 场18 、19楼 法定代 表人 :朱 科敏 客服电 话:400-888-8588 、95531 联系人 :梁旭 电话:0519-88157761 传真:0519-88157761 网址:http://www.longone.com.cn (13) 中信 建投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朝阳门 内大 街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王 常青 开放式 基金 咨询 电话 :400-8888-108 联系人 :魏 明 电话:010-85130579 传真:010-65182261 网址:www.csc108.com (14) 华福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路157 号新 天地 大厦7 、8 层 办公地 址: 福州 市五 四路157 号新 天地 大厦7 至10 层 5-14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法定代 表人 :黄 金琳 客服电 话:0591-96326 联系人 :张 腾 电话:0591-87383623 传真:0591-87383610 网址:www.hfzq.com.cn (15) 上海 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路685 弄37 号4号楼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1118 号鄂 尔多 斯国 际大 厦903 ~906 室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客服电 话: 400-700-9665 联系人 :张 茹 电话:021-20613600 传真:021-68596916 公司网 站:www.ehowbuy.com (16)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厦8 楼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梨园路 物资 控股 置地 大厦8 楼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客服电 话:400-6788-887 联系人 :童 彩平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公司网 站: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17)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3588 号恒 生大厦12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联系人 : 徐昳绯 电话: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8533 网站:www.fund123.cn (18)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5-15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0 号2号楼2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龙田路195 号3C 座10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联系人 :高 莉莉 电话:020-87599121 传真:020-87597505 公司网 站:www.1234567.com.cn (19) 深圳 腾元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公司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卓越 世纪 中 心 1 号楼 1806-1808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曾 革 客户电 话:40068877899 网站:http://www.tenyuanfund.com/ (20)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公司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22 号泛 利大 厦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联系人 : 张 紫薇 电话:0755-82721106 网站:http://www.hexun.com/ (21) 英大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中 路华 能大 厦三 十、 三十一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中 路华 能大 厦三 十、 三十一 层 法定代 表人 :吴 骏 客服电 话:400-018-8688 联系人 :吴 尔晖 电话:0755-83007159 传真:0755-83007034 (22)


日发 资产 管理 (上 海)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花 园石 桥路 66 号1307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花 园石 桥路 66 号1307 室 法定代 表人 :周 泉恭 联系人 :杨 迎雪 电话:021-61600500 5-16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传真:021-61600502 网站:http://www.rffund.com (23) 渤海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 201-205 号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河 西区 马场 道 201-205 号 法定代 表人 :刘 宝凤 客服电 话:400-888-8811 联系人 :王 宏 网址:www.cbhb.com.cn (24) 中国 建设 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 西 城 区 金融 大 街25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 西 城 区 闹市口大 街1 号 院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王 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 :张 静 客服电 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选 择 其 它 符 合 要 求 的 机 构 销 售 本 基 金 , 并 及 时 公 告。 二 、 基金 登记 机构 名称: 民生 加银 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住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 路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 务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西、 福中 路北 新世 界商务 中心4201.4202-B.4203-B.4204 法定代 表人 :万 青元 电话:0755-23999888 传真:0755-23999833 联系人 :蔡 海峰 三 、 出 具 法 律 意见 书的 律师 事 务 所 和经 办律 师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 律 师 事 务所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 新 区银城中 路68 号时 代金融 中心19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 浦 东 新 区银城 中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 楼 负责人: 俞 卫 锋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睿 5-17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睿 四 、 审 计 基 金 财产 的会 计师 事 务 所 和经 办注 册会 计师 名称: 安永 华明 会计 师事 务所( 特殊 普通 合伙 ) 住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 安街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大 楼17层01-12 室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东 方广 场安 永 大楼17 层01-12 室 执行事 务合 伙人 :Ng Albert Kong Ping 吴港 平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 吴 翠蓉 、乌爱 莉 电 话:010-58153000


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


0755-25026188 联系人 : 吴 翠蓉 第 四 部 分、 基 金的 名 称 民生加 银优选 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第 五 部 分、 基 金的 类 型 股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5-18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第 六 部 分、 基 金的 投 资 目标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基金 ,在 有效控 制风 险并 保持 良好 流动性 的前 提下 ,力 争实 现超越 业绩 比较基 准的 投资 回报 。 第 七 部 分、 基 金的 投 资 方向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为 具有 良好流 动性 的金 融工 具, 包括国 内依 法发 行上 市的 股票( 含中 小板、 创业 板及 其他 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上 市的 股票 ) 、债券 (含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货 币市 场工具 、权 证、 中期 票据 、债券 回购 、资 产支 持证 券以及 法律 法规 或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其 他金 融工 具( 但须 符合中 国证 监会 相关 规定 )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为: 股票资 产占 基金 资产 的 80%-95% 。本 基金 持有 全部 权 证的市 值不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3% 。 本基金 保持 现金 或者 到期 日在一 年以 内的 政府 债券 投资比 例合 计不 低于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5% 。 第 八 部 分、 基 金的 投 资 策略 本基金 采用 自上 而下 和自 下而上 相结 合的 模式 精选 具有成 长潜 力的 个股 ,根 据对宏 观经 济、市 场面 、政 策面 等因 素进行 定量 与定 性相 结合 的分析 研究 ,确 定组 合中 股票、 债券 、货 币市场 工具 及其 他金 融工 具的比 例。 1 、投 资决 策依 据 (1) 本基 金的 任何 投资 决 策和行 为都 将遵 循国 家有 关法律 法规 和基 金合 同的 有关规 定; (2) 本基 金在 制定 投资 策 略时, 将充 分考 虑国 家财 政政策 、货 币政 策以 及产 业政策 ,并 及时依 据政 策的 变化 而对 投资策 略进 行相 应的 调整 ; (3) 本基 金的 大类 资产 配 置将在 对股 票、 债券 等资 产的预 期收 益率 及风 险水 平进行 充分 评估的 基础 上进 行 。 2 、资 产配 置策 略 本基金 将结 合国 内外 宏观 经济环 境、 货币 财政 政策 形势、 证券 市场 走势 的综 合分析 ,主 动判断 市场 时机 ,着 重分 析进行 积极 的资 产配 置, 确定在 不同 时期 和阶 段基 金在股 票、 债券 等各类 资产 的投 资比 例, 以最大 限度 地降 低投 资组 合的风 险、 提高 投资 组合 的收益 。 3 、自 上而 下的 行业 配置 策 略 (1) 行业 景气 度分 析 5-19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行业的 景气 度受 到宏 观经 济形势 、国 家产 业政 策、 行业自 身基 本面 等多 因素 的共同 影 响,本 基金 将分 析经 济周 期的不 同阶 段对 各行 业的 影响, 并综 合考 虑国 内外 宏观经 济形 势、 中国经 济发 展趋 势、 中国 政府政 策、 国家 产业 政策 、消费 者需 求变 化、 行业 技术发 展趋 势等 因素, 判断 各个 行业 的景 气度, 选择 合适 的行 业进 行重点 配置 。 (2) 行业 生命 周期 分析 本基金 将分 析各 行业 所处 的生命 周期 阶段 ,重 点配 置处于 成长 期与 成熟 期的 行业, 对处 于幼稚 期的 行业 保持 积极 跟踪, 对处 于衰 退期 的行 业则予 以回 避。 部分 行业 从大类 行业 看处 于衰退 期, 但其 中某 些细 分行业 通过 创新 转型 获得 新的成 长动 力, 本基 金也 将对这 些细 分行 业的公 司进 行投 资。 (3) 行业 竞争 格局 主要分 析行 业的 产品 研发 能力和 行业 进入 壁垒 ,重 点关注 具有 较强 技术 研发 能力和 较高 的行业 进入 壁垒 的行 业。 4 、自 下而 上的 个股 选择 策 略 本基金 在个 股选 择上 ,将 针对不 同类 型的 行业 ,自 下而上 地采 取相 适应 的选 股策略 :对 于传统 型的 行业 ,本 基金 将重点 优选 具备 业绩 弹性 大、收 益质 量高 ,且 具备 估值优 势的 行业 龙头股 。对 于新 兴行 业, 本基金 将重 点关 注上 市公 司的发 展速 度和 发展 可持 续性, 优选 发展 速度快 、可 持续 性强 ,且 估值水 平合 理的 上市 公司 ,既分 享上 市 公 司高 速发 展阶段 带来 的丰 厚回报 ,又 控制 由于 公司 经营管 理不 善等 原因 造成 投资损 失的 风险 ;


对于以 上两 类优 选出 的上 市公司 ,本 基金 还将 进行 流动性 分析 ,筛 选出 具有 足够流 动性 的投资 标的 ,作 为本 基金 股票资 产的 投资 对象 。 此外, 本基 金为 对上 市公 司进行 更详 细的 分析 以控 制投资 风险 ,将 通过 更多 的维度 来考 察上市 公司 ,具 体要 求上 市公司 还具 有以 下特 征: (1) 良好 的公 司治 理: 企 业具有 良好 的公 司治 理, 是保证 公司 业绩 稳定 长期 增长的 必要 条件。 本基 金将 从股 权结 构、股 东权 益、 董事 会治 理、监 事会 治理 、经 理层 治理、 信息 披 露、利 益相 关者 治理 等方 面分析 公司 治理 情况 。 (2) 良好 的财 务状 况: 本 基金在 全面 分析 营业 业务 增长率 、营 业业 务利 润增 长率、 净利 润增长 率等 财务 指标 基础 上,将 特别 关注 盈利 能力 、偿债 能力 的财 务指 标分 析。本 基金 在关 注企业 成长 性的 同时 ,也 兼顾企 业的 资产 利用 效率 ,将通 过资 产收 益 率 、权 益收益 率进 一步 筛选出 运营 效率 高、 盈利 能力强 的公 司进 行投 资。 偿债能 力和 变现 能力 是影 响公司 长期 增长 性的一 个重 要因 素, 公司 的偿债 能力 越强 ,成 长的 长期性 也就 越有 保证 。本 基金将 通过 分析 流动比 率、 速动 比率 、资 产负债 率等 指标 分析 企业 的偿债 能力 ,从 中筛 选出 能长期 保证 稳定 成长的 上市 公司 。 (3) 强大 竞争 优势 :企 业 只有具 备强 大的 竞争 优势 ,才有 可能 获得 持续 的盈 利机会 ,进 而才能 保证 成长 的稳 定性 和长期 性。 本基 金将 运用 波特五 力竞 争分 析理 论, 即分析 新加 入者5-20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的威胁 、购 买者 (客 户) 的议价 力量 、取 代品 (或 服务) 的威 胁、 供货 商的 议价力 量及 现有 竞争者 之竞 争态 势, 研究 判断企 业的 竞争 优势 强弱 程度、 企业 的获 利潜 力; 同时, 分析 企业 的竞争 战略 与企 业 特 点、 行业环 境等 匹配 程度 ,分 析企业 的竞 争优 势的 可持 续性。 (4) 估值 水平 、流 动性 的 筛选 本基金 在精 选上 述成 长股 的基础 上, 将运 用绝 对估 值法和 相对 估值 法相 结合 的方法 对于 企业进 行合 理估 值; 同时 ,从流 通市 值、 市场 交易 情况等 评估 其流 动性 ,筛 选出流 动性 良 好、具 有足 够安 全边 际的 上市公 司, 最终 构建 股票 投资组 合。 5 、债 券投 资策 略 本基金 的债 券投 资策 略主 要包括 债券 投资 组合 策略 和个券 选择 策略 。 (1) 债券 投资 组合 策略 本基金 的投 资组 合策 略采 用自上 而下 进行 分析 ,从 宏观经 济和 货币 政策 等方 面,判 断未 来的利 率走 势, 从而 确定 债券资 产的 配置 策略 ;同 时,在 日常 的操 作中 综合 运用久 期管 理、 收益率 曲线 形变 预测 等组 合管理 手段 进行 债券 日常 管理。 1 )久 期管 理 本基金 通过 宏观 经济 及政 策形势 分析 ,对 未来 利率 走势进 行判 断, 在充 分保 证流动 性的 前提下 ,确 定债 券组 合久 期以及 可以 调整 的范 围。 2 )收 益率 曲线 形变 预测 收益率 曲线 形状 的变 化将 直接影 响本 基金 债券 组合 的收益 情况 。本 基金 将根 据宏观 面、 货币政 策面 等综 合因 素, 对收益 率曲 线变 化进 行预 测,在 保证 债券 流动 性的 前 提下 ,适 时采 用子弹 、杠 铃或 梯形 策略 构造组 合。 (2) 个券 选择 策略 在个券 选择 上, 本基 金重 点考虑 个券 的流 动性 ,包 括是否 可以 进行 质押 融资 回购等 要 素,还 将根 据对 未来 利率 走势的 判断 ,综 合运 用收 益率曲 线估 值、 信用 风险 分析等 方法 来评 估个券 的投 资价 值。 此外 ,对于 可转 换债 券等 内嵌 期权的 债券 ,还 将通 过运 用金融 工程 的方 法对期 权价 值进 行判 断, 最终确 定其 投资 策略 。 本基金 将重 点关 注具 有以 下一项 或者 多项 特征 的债 券: 1 )信 用等 级高 、流 动性 好 ; 2 )资 信状 况良 好、 未来 信 用评级 趋于 稳定 或有 明显 改善的 企业 发行 的债 券; 3 )在 剩余 期限 和信 用 等 级 等因素 基本 一致 的前 提下 ,运用 收益 率曲 线模 型或 其他相 关估 值模型 进行 估值 后, 市场 交易价 格被 低估 的债 券; 4 )公 司基 本面 良好 ,具 备 良好的 成长 空间 与潜 力, 转股溢 价率 合理 、有 一定 下行保 护的 可转债 。 6 、中 小企 业私 募债 券


本基金 投资 中小 企业 私募 债券, 基金 管理 人将 根据 审慎原 则, 制定 严格 的投 资决策 流5-21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程、风 险控 制制 度和 信用 风险、 流动 性风 险处 置预 案,并 经董 事会 批准 ,以 防范信 用风 险、 流动性 风险 等各 种风 险。 本基金 将适 时跟 踪和 分析 中小企 业私 募债 券发 债主 体的财 务状 况以 及营业 模式 对偿 债能 力的 影响, 做好 风险 控制 ,并 综合考 虑信 用基 本面 、债 券收益 率和 流动 性等要 素, 根据 债券 市场 的收益 率数 据, 对单 个债 券进行 估值 分析 ,选 择具 有良好 投资 价值 的私募 债券 品种 进行 投资 。尽量 选择 有担 保或 其他 内外部 增信 措施 来提 高偿 债能力 控制 风险 的私募 债券 ,从 而降 低资 产管理 计划 的风 险。 7 、套 利策 略 套利操 作策 略主 要包 括两 个方面 :


(1) 跨市 场套 利。 短期 资 金市场 由交 易所 市场 和银 行间市 场构 成, 由于 其中 的投资 群 体、交 易方 式等 要素 不同 ,使得 两个 市场 的资 金面 、短期 利率 期限 结构 、流 动性都 存在 着一 定的差 别。 本基 金将 在充 分论证 套利 机会 可行 性的 基础上 ,寻 找合 理的 介入 时机, 进行 跨市 场套利 操 作 ,以 期获 得安 全的超 额收 益。


(2) 跨品 种套 利。 由于 投 资群体 存在 一定 的差 异性 ,对期 限相 近的 交易 品种 同样可 能因 为存在 流动 性、 税收 等市 场因素 的影 响出 现内 在价 值明显 偏离 的情 况。 本基 金将在 保证 高流 动性的 基础 上进 行跨 品种 套利操 作, 以期 获得 安全 的超额 收益 。


8 、衍 生品 投资 策略 本基金 的衍 生品 投资 将严 格遵守 证监 会及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约束 ,合 理利 用权 证等衍 生工 具,利 用数 量方 法发 掘可 能的套 利机 会。 投资 原则 为有利 于基 金资 产增 值, 控制下 跌风 险, 实现保 值和 锁定 收益 。 9 、资 产支 持证 券投 资策 略 在 有效 控制 风险 的前 提下 ,本基 金对 资产 支持 证券 从 以下 方面 综合 定价 ,选 择低估 的品 种进行 投资 。主要 包 括信 用因素 、流 动性 因素 、利 率因素 、税 收因 素和 提前 还款因 素。 10 、风 险管 理、 收益 锁定 策略 为实现 稳定 投资 回报 的目 标,本 基金 在从 资产 配置 、股票 的行 业配 置与 个股 选择、 债券 的投资 组合 和个 券选 择的 投资全 流程 实施 严格 的风 险管理 ,运 用数 量化 风险 管理工 具, 进行 风险预 算和 风险 控制 。此 外,本 基金 在达 到预 期投 资回报 后, 本基 金会 适度 锁定投 资收 益, 综合考 虑证 券市 场趋 势、 投资组 合计 划、 收益 分配 计划等 因素 ,及 时调 整资 产配置 比例 ,保 证基金 表现 持续 平稳 ,以 达到控 制投 资组 合下 行风 险、优 化投 资组 合风 险水 平的目 的, 便于 本基金 实施 积极 的收 益分 配政策 。 11 、投 资决 策制 度和 投资 管理流 程 严格的 投资 决策 制度 和投 资管理 流程 可以 保证 本基 金投资 组合 的投 资目 标、 投资理 念和 投资策 略等 贯彻 实施 。 1 )、 投资 决策 制度 本基金 实行 投资 决策 团队 制,强 调团 队合 作, 充分 发挥集 体智 慧。 本基 金管 理人的 行业5-22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研究员 、基 金经 理等 立足 本职工 作, 充分 发挥 主观 能动性 ,深 入到 投资 研究 的关键 环节 中, 群策群 力, 争取 为基 金份 额持有 人谋 取中 长期 稳定 的较高 投资 回报 。 本基金 的投 资决 策主 要依 靠严格 的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制度 来 开展 工作 ,定 期或 不定期 召开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讨 论基 金大类 资产 、股 票组 合以 及重点 个股 配置 ,审 议基 金的绩 效和 风 险、资 产配 置建 议以 及基 金经理 的基 金投 资报 告, 监督基 金经 理对 基金 投资 报告的 执行 。 2 )、 投资 管理 程序 本基金 采用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领导 下的 基金 经理 负责 制。本 基金 的投 资管 理程 序如下 : (1) 研究 员提 供研 究报 告 ,以研 究驱 动投 资 本基金 严格 实行 研究 支持 投资决 策机 制, 加强 研究 对投资 决策 的支 持工 作, 防止投 资决 策的随 意性 。研 究员 在熟 悉基金 的投 资目 标和 投资 策略基 础上 ,对 其分 工的 行业和 上市 公司 进行综 合研 究、 深度 分析 ,广泛 参考 和利 用外 部研 究成果 ,拜 访政 府机 构、 行业协 会等 ,了 解国家 宏观 经济 政策 及行 业发展 状况 ,调 查上 市公 司和相 关的 供应 商、 终端 销售商 ,考 察上 市公司 真实 经营 状况 ,并 向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和 基金 经理定 期或 不定 期撰 写提 供宏观 经济 分析 报告、 证券 市场 行情 报告 、行业 分析 报告 和发 债主 体及上 市公 司研 究报 告等 。 (2)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审 议 并决定 基金 投资 重大 事项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将定 期分 析投资 研究 团队 所提 供的 研究报 告, 在充 分讨 论宏 观经济 、股 票和债 券市 场的 基础 上, 根据基 金合 同规 定的 投资 目标、 投资 范围 和投 资策 略,依 据基 金管 理人的 投资 管理 制度 ,确 定基金 的总 体投 资计 划, 包括基 金在 股票 、债 券等 大类资 产的 投资 比例等 重大 事项 。 (3) 基金 经理 构建 具体 的 投资组 合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的 资产 投资 比例 等决 议,参 考研 究团 队的 研究 成果, 根据 基金合 同, 依据 专业 经验 进行分 析判 断, 在授 权范 围内构 建具 体的 投资 组合 ,进行 组合 的日 常管理 。 (4) 交易 部独 立执 行投 资 交易指 令 基金管 理人 设置 独立 的交 易 部, 由基 金经 理根 据投 资方案 的要 求和 授权 以及 市场的 运行 特点, 作出 投资 操作 的相 关决定 ,向 交易 部发 出交 易委托 。交 易部 接到 基金 经理的 投资 指令 后,根 据有 关规 定对 投资 指令的 合规 性、 合理 性和 有效性 进行 检查 ,确 保投 资指令 在合 法、 合规的 前提 下得 到高 效的 执行, 对交 易情 况及 时反 馈,对 投资 指令 进行 监督 ;如果 市场 和个 股交易 出现 异常 情况 ,及 时提示 基金 经理 。 (5) 基金 绩效 评估 基金经 理对 投资 管理 策略 进行评 估, 出具 自我 评估 报告。 金融 工程 小组 就投 资管理 进行 持续评 估, 定期 提出 评估 报告, 如发 现原 有的 投资 分析和 投资 决策 同市 场情 况有较 大的 偏 离,立 即向 主管 领导 和投 资决策 委员 会报 告。 投资 决策委 员会 根据 基金 经理 和金融 工程 小组 的评估 报告 ,对 于基 金业 绩进行 评估 。基 金经 理根 据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 意见 对投资 组合 进行5-23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调整。 (6) 基金 风险 监控 监察稽 核部 对投 资组 合计 划的执 行过 程进 行日 常监 督和实 时风 险控 制, 包括 投资集 中 度、投 资组 合比 例、 投资 限制、 投资 权限 等交 易情 况,风 险控 制委 员会 根据 市场变 化对 基金 投资组 合进 行风 险评 估, 并提出 风险 防范 措施 。 (7) 投资 管理 程序 的调 整 基金管 理人 在保 证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 益的 前提 下, 有权根 据投 资需 要和 环境 变化, 对投 资管理 的职 责分 工和 程序 进行调 整 , 并在 本招 募说 明书或 其更 新中 予以 公告 。 12 、投 资限 制 1 ) 、组 合限 制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应遵 循以 下限制 : (1) 本基 金持 有股 票资 产 占基金 资产 的 80%-95% ; (2) 本基 金 保 持不 低于 基 金资产 净 值 5% 的现 金或 者到期 日在 一年 以内 的政 府债券 ; (3) 本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 发行的 证券 ,其 市值 不超 过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4)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一 家公 司发 行的证 券, 不超 过该 证券 的 10 %; (5)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权 证,其 市值 不得 超过 基金 资产净 值 的 3%; (6)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 全部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权证 ,不得 超过 该权 证的


10%; (7) 本基 金在 任何 交易 日 买入权 证的 总金 额, 不得 超过上 一交 易日 基金 资产 净值的 0.5%; (8) 本基 金投 资于 同一 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的 比例 ,不 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10 %; (9) 本基 金持 有的 全部 资 产支持 证券 ,其 市值 不得 超过基 金资 产净 值 的 20 %; (10) 本基 金持 有的 同一( 指同一 信用 级别) 资 产支 持 证券的 比例 ,不 得超 过该 资产支 持 证券规 模 的10 %; (11) 本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全部 基金 投资 于同 一原 始权益 人的 各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不得 超过其 各 类 资产 支持 证券 合计规 模 的 10 %; (12) 本基 金应 投资 于信 用级别 评级 为 BBB 以上( 含BBB) 的 资产 支持 证券 。 基金持 有资 产 支持证 券期 间, 如果 其信 用等级 下降 、不 再符 合投 资标准 ,应 在评 级报 告发 布之日 起 3 个月 内予以 全部 卖出 ; (13) 基金 财产 参与 股票 发行申 购, 本基 金所 申报 的金额 不超 过本 基金 的总 资产, 本基 金所申 报的 股票 数量 不超 过拟发 行股 票公 司本 次发 行股票 的总 量; (14) 本基 金进 入全 国银 行间同 业市 场进 行债 券回 购的资 金余 额不 得超 过基 金资产 净值 的40% ,债 券回 购最 长期 限为 1 年, 债券 回购 到期 后不得 展期 ; (15) 本基 金持 有单 只中 小企业 私募 债券 ,其 市值 不得超 过本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10% ; 5-24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6) 本基 金的 总资 产不 得超过 基金 净资 产 的 140% ; (17) 法律 法规 及中 国证 监会规 定的 和《 基金 合同 》约定 的其 他投 资限 制 ; (18) 本基 金投 资流 通受 限证券 ,基 金管 理人 应事 先根据 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与 基金 托管人 在本 基金 托管 协议 中明确 基金 投资 流通 受限 证券的 比例 ,根 据比 例进 行投资 。基 金管 理人应 制订 严格 的投 资决 策流程 和风 险控 制制 度, 防范流 动性 风险 、法 律风 险和操 作风 险等 各种风 险 。 因证券 市场 波动 、上 市公 司合并 、基 金规 模变 动等 基金管 理人 之外 的因 素 致 使基金 投资 不符合 上述 规定 投资 比例 的,基 金管 理人 应当 在 10 个交易 日内 进行 调整 ,但 中国证 监会 规定 的特殊 情形 除外 。法 律法 规另有 规定 的, 从其 规定 。 基金管 理人 应当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之日 起 6 个月 内使 基金的 投资 组合 比例 符合 基金合 同的 有关约 定。 在上 述期 间内 ,本基 金的 投资 范围 、投 资策略 应当 符合 基金 合同 的约定 。 基 金托 管人对 基金 的投 资的 监督 与检查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开 始。 法律法 规或 监管 部门 取消 或调整 上述 限制 ,如 适用 于本基 金, 基金 管理 人 在 履行适 当程 序后, 则本 基金 投资 不再 受相关 限制 或按 调整 后的 规定执 行 。 2 ) 、禁 止行 为 为维护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合法权 益, 基金 财产 不得 用于下 列投 资或 者活 动: (1) 承销 证券 ; (2) 违反 规定 向他 人贷 款 或者提 供担 保; (3) 从事 承担 无限 责任 的 投资; (4) 买卖 其他 基金 份额 , 但是 中 国证 监会 另有 规定 的除外 ; (5) 向其 基金 管理 人、 基 金托管 人出 资; (6) 从事 内幕 交易 、操 纵 证券交 易价 格及 其他 不正 当的证 券交 易活 动; (7) 法律 、行 政法规 和 中 国证监 会规 定禁 止的 其他 活动 。 法律、 行政 法规 或监 管部 门取消 上述 禁止 性规 定, 如适用 于本 基金 ,基 金管 理人在 履行 适当程 序后 ,则 本基 金投 资不再 受相 关限 制。 第 九 部 分、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沪深300 指 数收 益率 ×85% +中证 国债 指数 收益 率×15% 沪深300 指 数是 中证 指数 有限公 司 于 2005 年4 月8 日发布 的反 映A 股市 场整 体走势 的指 数。沪 深300 指 数编 制目 标是反 映中 国证 券市 场股 票价格 变动 的概 貌和 运行 状况, 因此 可以 作为本 基金 股票 投资 部分 的基准 。 中证国 债指 数是 由中 证指 数有限 公司 编制 , 于 2008 年推出 的覆 盖银 行间 市场 和交易 所市 场的国 债指 数。 中证 国债 指数通 过对 银行 间市 场和 交易所 市场 交易 、剩 余期 限在一 年以 上的5-25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国债, 采用 发行 量派 许加 权计算 的综 合价 格指 数, 可以准 确反 映高 信用 固定 收益债 券的 价格 走势, 具有 较强 的代 表性 ,可以 作为 本基 金债 券投 资部分 的基 准。 如果今 后法 律法 规发 生变 化,或 者有 更权 威的 、更 能为市 场普 遍接 受的 业绩 比较基 准推 出,或 市场 上出 现更 加适 用于本 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时, 本基 金管 理人 可以 依据维 护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合 法权 益的 原则 ,根据 实际 情况 对业 绩比 较基准 进行 相应 调整 。调 整业绩 比较 基准 应经基 金托 管人 同意 ,并 报中国 证监 会备 案。 基金 管理人 应在 调整 实施 前2 个 工作日 在指 定媒 介上予 以公 告, 而无 需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大 会审 议。 第 十 部 分、 风 险收 益 特 征 本基金 为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属于 高预 期风 险和 高预期 收益 的证 券投 资基 金品种 ,其 预期风 险和 预期 收益 高于 混合型 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和货币 市场 基金 。




























































































第 十 一 部分 、 基金 投 资 组合 报 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重 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建设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规 定复 核了 本投 资组 合报告 内 容,保 证复 核内 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误导 性陈 述或 者重大 遗漏 。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代表 其未来 表现 。投 资有 风险 ,投资 者在 作出 投资 决策 前应仔 细阅 读本基 金的 招募 说明 书。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截至 时间 为2015 年3 月31 日, 本报 告 中所列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1 、报 告期 末基 金资 产组 合 情况


金额单 位: 人民 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 1 权益投 资 849,311,138.45 72.32 其中: 股票


849,311,138.45 72.32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108,000,000.00 9.20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 金融资 产


- - 5-26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203,178,525.98 17.30 7 其他资 产


13,871,799.69 1.18 8 合计





1,174,361,464.12





100.00 2、报 告期 末按 行业 分类 的 股票投 资组 合


代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532,770.00 0.05 B 采 矿 业 80,439,683.98 7.96 C 制造业 449,357,664.04 44.47 D 电力、 热力 、燃 气及 水生 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6,625,440.00 0.66 F 批发和 零售 业 12,555,060.40 1.24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34,193,696.40 3.38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软件 和信 息技 术服务 业 202,893,992.57 20.08 J 金融业 158,550.00 0.02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44,655,358.66 4.42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17,849,982.40 1.77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 -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48,940.00 0.00 S 综合 - - 合计 849,311,138.45 84.05





3、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股票 投资 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 例(% ) 1 300248 新开普 1,528,434 69,192,207.18 6.85 2 000023 深天地 A 2,071,701 56,536,720.29 5.60 3 600358 国旅联 合 3,327,523 44,655,358.66 4.42 4 000503 海虹控 股 846,394 40,804,654.74 4.04 5 300016 北陆药 业 1,436,136 36,190,627.20 3.58 6 300166 东方国 信 646,586 35,303,595.60 3.49 7 300028 金亚科 技 900,600 34,519,998.00 3.42 8 300240 飞力达 1,407,148 34,193,696.40 3.38 9 600497 驰宏锌 锗 1,878,470 25,678,684.90 2.54 5-27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0 300245 天玑科 技 668,065 24,117,146.50 2.39 4、报 告期 末按 债券 品种 分 类的债 券投 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5、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债券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6、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十名 资产 支持 证券 投资 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7、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贵金 属投 资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贵金属 。 8、报 告期 末按 公允 价值 占 基金资 产净 值比 例大 小排 序的前 五名 权证 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权证。 9、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 股指期 货交 易情 况说 明 (1)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股指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股指期 货。 (2) 本基 金投 资股 指期 货 的投资 政策 本基金 尚未 在基 金合 同中 明确股 指期 货的 投资 策略 、比例 限制 、信 息披 露等 ,本基 金暂 不参与 股指 期货 交易 。 10、 报 告期 末本 基金 投资 的国债 期货 交易 情况 说明 (1)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政 策 本基金 尚未 在基 金合 同中 明确国 债期 货的 投资 策略 、比例 限制 、信 息披 露等 ,本基 金暂 不参与 国债 期货 交易 。 (2) 报告 期末 本基 金投 资 的国债 期货 持仓 和损 益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3) 本期 国债 期货 投资 评 价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国债期 货。 11、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 (1)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证券的 发行 主体 本期 没有 出现被 监管 部门 立案 调查 ,或在 报告 编制日 前一 年内 受到 公开 谴责、 处罚 的情 形。 (2) 本基 金投 资的 前十 名 股票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的备 选股 票库 。 (3) 其他 资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5-28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1 存出保 证金 6,520,914.25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3,696,422.43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55,094.03 5 应收申 购款 3,599,368.9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3,871,799.69 (4) 报告 期末 持有 的处 于 转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报告 期末 前十 名股 票 中存在 流通 受限 情况 的说 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000503 海虹控 股 40,804,654.74 4.04 重大事 项 (6) 投资 组合 报告 附注 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第十二部分 、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诚实 信用 、谨 慎勤 勉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但不 保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在 做 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基金份 额净 值增 长率 及其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比 较 阶段 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 份额净 值 增长率 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 年度 (自2014 年 12 月 19 日 至2014 年12 月31 日) 1.00% 0.33% 4.88% 1.81% -3.88% -1.48% 2015 年(2015 年 1 月1 日至 3 月 31 日) 7.52% 1.23% 12.61% 1.56% -5.09% -0.33%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起至 今(2014 年12 月 19 8.60% 1.15% 18.11% 1.58% -9.51% -0.43% 5-29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 年第 1 号) 日至2015 年 3 月 31 日) 注:沪深 300 指 数收 益率 ×85% +中 证国 债指 数收 益 率×15% 5-30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第十三部分 、 基金 的 费 用与 税 收 一、基 金费 用的 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6 、基 金的 证券 交易 费用 ; 7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8 、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账 户 维护费 用; 9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 基金合 同》 约定 ,可 以在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的其 他费 用 。 二、基 金费 用计 提方 法、 计提标 准和 支付 方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1.50%年 费率计 提。 管理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1.50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 基金管 理费 划款 指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付给 基 金管理 人。 若遇 法定 节假 日、公 休假 等 , 支付 日期 顺延。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25%的 年费率 计提 。托 管费 的计 算方法 如下 : H =E×0.25 %÷ 当年 天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 金托管 人发 送 基金托 管费 划款 指令 ,基 金托管 人复 核后 于次 月 前5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 财产 中一次 性支 取。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上述“ 一、 基金 费用 的种 类中 第 3-9 项 费用 ”, 根 据有关 法规 及相 应协 议规 定,按 费用 实际支 出金 额列 入当 期费 用,由 基金 托管 人从 基金 财产中 支付 。 三、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的项 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损 失; 5-31 民生加银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摘要(2015 年第 1 号)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四、基 金税 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律 、法 规执 行。 第十四部分 、 对招 募 说 明书 更 新 部分 的 说明 本更新 招募 说明 书依 据《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投资 基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管 理办 法》 、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办 法》 、 《证 券投 资基 金信息 披露 管理 办法 》及 其他有 关法 律法 规 的要求 , 对2014 年11 月14 日 公布 的《 民生 加银 优 选股票 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进行 了更新 ,本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2015 年6 月19 日, 有关 财务 数 据和净 值表 现截 止日 为2015 年3 月31 日 ,主要 修改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 要提 示” 中, 新 增了更 新 招 募说 明书 所载 内容截 止日 期以 及有 关财 务数据 和净 值表现 截止 日期 。 2、“ 第 三部分 、 基金 管理 人” 中 ,更 新了 “ ( 一) 基 金管理 人概 况” 、 “ ( 二) 主 要人员 情 况”中 关于 公司 董事 、公 司监事 会主 席、 公司 高管 变动 的 相关 信息 。 3 、在 “ 第 五部分 、 相关 服 务机构 ”中 ,对 销售 机构 的 常规 信息 进行 了更 新。 4 、在 “ 第 六部分 、 基金 的 募集” 中 删 减了 相关 信息 内容 , 新增 了募 集情 况信 息 。 5 、删 除了 “第 七部 分、 基金 备案 ”中 , “ (一 )基 金备案 的条 件、 (二 )基 金 合同不 能生 效时募 集资 金的 处理 方式 ” ,新增 “ ( 一) 基金 合同 的 生效” , “基 金存 续期 内的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数量和 资产 规模 ”的 序号 由(三 )变 为( 二) 。 6 、在 “ 第 八部分 、 基金 份 额的申 购、 赎回 ”中 ,更 新了二 、申 购和 赎回 的开 放日及 时间 中的“2. 申购 、赎 回开 始 日及业 务办 理时 间” 、 和 四 、申购 与赎 回的 程序 中 的“3 、申 购和 赎回 申请 的 确认 ” 的相 关信 息。 7 、在 “ 第 九部分 、 基金 的 投资” 中, 增加 了“ 十 、 基金投 资组 合报 告” 。 8 、增 加了 “ 第 十部分 、 基 金的业 绩” 。 9 、将 “ 第 十部分 至 第二十三 部分 ”标 题顺 序进 行了 更新, 变更 为“ 第十一 部分 至第 二十 四部分”。 10 、在 “ 第 二十 二部分 、 其他应 披露 事项 ”中 ,更 新了本 次更 新内 容期 间的 历次公 告。 民生加 银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二〇 一 五年 七月 二 十 九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