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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卫生(512610)

医药卫生: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1号)查看PDF公告

 
1 
嘉 实 中证 医 药卫 生 交易 型 开放 式 指数 
证 券 投资 基金 更新招募 说 明书 摘要 
(2015 年第1 号) 
基金管 理人: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 示 
嘉实中证 医药 卫生交 易型 开放式指 数证 券投资 基金 (以下简 称“ 本基金 ”) 经2013 年7
月12日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 关于 核准 嘉实 中证 医药卫 生 交 易型 开放 式指 数证券 投资 基
金 募集 的批 复》 ( 证 监许 可[2013]918 号) 核准 募集 , 本基 金基 金合 同于2014 年6 月13 日 正式
生效, 自该 日起 本基 金管 理人开 始管 理本 基金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 招 募说明 书。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本摘要 根据 基金 合同 和基 金招募 说明 书编 写, 并经 中国证 监会 核准 。 基 金合 同是约 定基
金当事 人之 间权 利、 义务 的法律 文件 。 基金投 资人 自依基 金合 同取 得基 金份 额, 即成 为基 金
份额持 有人 和本 基金 合同 的当事 人 , 其 持有 基金 份额 的行为 本身 即表 明其 对基 金合同 的承 认
和接受 ,并按 照《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 运作办 法》 、 基金合 同及其 他有关 规定 享有权 利、 承
担义务 。基 金投 资人 欲了 解基金 份额 持有 人的 权利 和义务 ,应 详细 查阅 基金 合同。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恪 尽职 守、 诚实 信用 、 勤 勉尽 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也 不向 投资者 保证 最低 收益 。 
本招募 说明 书已 经本 基金 托管人 复核 。 本 招募 说明 书所载 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5 年 6 月
13 日 (特 别事 项注 明除 外 ) , 有 关财 务数 据和 净值 表 现截止 日 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未经
审计) 。


2


一 、基 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1 、基 本信 息


名称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世纪 大 道8 号上 海国 金中 心二 期 46 层06-08 单元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建国 门北 大 街 8 号 华润大 厦8 层 法定代 表人 邓红国 总经理 赵学军 成立日 期 1999 年 3 月25 日 注册资本 1.5 亿元 股权结 构 中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 40%, 德意 志资 产管 理 ( 亚洲 ) 有 限公 司30%, 立信 投 资有限 责任 公 司 30% 。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电话 (010 )65215588 传真 (010 )65185678 联系人 胡勇钦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经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1999]5 号 文批 准, 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 成立, 是中 国第 一批 基金 管理公 司之 一 , 是中 外合 资基金 管理 公司 。 公 司注 册地上 海, 总部 设在北 京并设 深 圳、 成都 、 杭州、 青岛、 南京、 福 州、 广 州 分 公司。 公司 获 得首批 全国 社保 基金、 企业 年金 投资 管理 人 、QDII 资格和特 定资 产 管理业 务资 格。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无 任何受 处罚 记录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 、基 金管 理人 董事 、监 事 、总经 理及 其他 高级 管理 人员基 本情 况 邓红国 先生 , 董 事长 , 硕 士研究 生, 中共 党员 。 曾 任物资 部研 究室 、 政 策体 制法规 司副 处长; 中国 人民 银行 国际 司、 外 资金 融机 构管 理司 、 银行 监管 一司 、 银 行管 理司副 处长 、 处 长、 副 巡视 员; 中 国银 监会 银行监 管三 部副 主任 、 四 部主任 ; 中 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司 董事 长、 党委书 记、 法定 代表 人。2014 年 12 月 2 日起 任嘉 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长 。 赵学军 先生 , 董 事、 总经 理, 经 济学 博士 , 中 共党 员。 曾 就职 于天 津通 信广 播公司 电视 设计所 、 外 经贸 部中 国仪 器进出 口总 公司 、 北 京商 品交易 所、 天津 纺织 原材 料交易 所、 商鼎 期货经 纪有 限公 司、 北京 证券有 限公 司、 大成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2000 年 10 月至今 任嘉 实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董 事、 总经理 。 苗菁先 生, 董事 , 学 士学 位, 中 共党 员。 曾任 中煤 信托有 限责 任公 司国 际业 务部项 目经 3 理、投 资管 理部 业务 经理 ;2004 年 3 月至 今历 任中 诚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投资 管理部 业务 经 理、 副 经理 、 经 理、 投 资 总监兼 投资 管理 部经 理; 现任中 诚信 托有 限责 任公 司投资 总监 、 副 总经理 、 公 司党 委委 员。 Bernd Amlung 先生 , 董事 , 德 国籍 , 德国 拜罗 伊特 大学商 业管 理专 业硕 士 。 自 1989 年 起加入 德意 志银 行以 来, 曾在私 人财 富管 理、 全球 市场部 工作 。 现任德 意志 资产与 财富 管 理 公司(Deutsche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London )全球 战略 与业 务发 展部 负责人 ,MD 。 Mark Cullen 先生 ,董 事, 澳大利 亚籍 ,澳 大利 亚莫 纳什大 学经 济政 治专 业学 士。曾 任 达灵顿 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 商品交易 主管 , 贝恩(Bain&Company) 期货与商品 部负 责 人,德 意志 银行 (纽 约) 全球股 票投 资部 首席 运营 官、MD 。 现任 德意 志资 产 管理( 纽约 ) 全球首 席运 营官 、MD 。 韩家乐 先生 ,董 事。1990 年毕业 于清 华大 学经 济管 理学院 ,硕 士研 究生 。1990 年 2 月 至 2000 年 5 月 任海 问证 券 投资咨 询有 限公 司总 经理 ; 1994 年 至今 任北 京德 恒 有限责 任公 司 总经理 ;2001 年 11 月 至 今任立 信投 资有 限责 任公 司董事 长。 王巍先 生 , 独 立董事 , 美 国福特 姆大 学文 理学 院国 际金融 专业 博士 。 曾 任职 于中国 建设 银行辽 宁分 行 。 曾任 中国 银行总 行国 际金 融研 究所 助理研 究员 , 美国化 学银 行分析 师 , 美 国 世界银行 顾问 ,中国 南方 证券有限 公司 副总裁 ,万 盟 投资管 理有 限公司 董事 长。2004 至今 任万盟 并购 集团 董事 长 。 张维炯 先生 , 独 立董 事、 中共党 员, 教授 、 加 拿大 不列颠 哥伦 比亚 大学 商学 院博士 。 曾 任上海交 通大 学动力 机械 工程系教 师, 上海交 通大 学管理学 院副 教授、 副院 长。1997 年至 今任中 欧国 际工 商学 院教 授、副 院长 。 汤欣先 生, 独立 董事 , 中 共党员 , 法 学博 士, 清华 大学法 学院 教授 、 清 华大 学商法 研究 中心副 主任 、 《 清华 法学》 副主编 , 汤 姆森 路透 集团 “中国 商法 ” 丛 书编 辑咨 询委员 会成 员。 曾兼任 中国 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会 第一 、 二 届并 购重 组审核 委员 会委 员, 现兼 任上海 证券 交易 所上市 委员 会委 员、 中 国 上市公 司协 会独 立董 事委 员会首 任主 任。 朱蕾女 士, 监事 , 中 共党 员, 硕 士研 究生 。 曾 任首 都医科 大学 教师 , 中 国保 险监督 管理 委员会 主任 科员 , 国 都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高级 经理 , 中 欧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发展战 略官 、 北 京代表 处首 席代 表、 董事 会秘书 。2007 年 10 月 至今 任中诚 信托 有限 责任 公司 国际业 务部 总 经理。 穆群先 生 , 监 事, 经济 师, 硕士研 究生 。 曾任 西安 电 子科技 大学 助教 , 长安 信 息产业 ( 集 团) 股 份有 限公 司董 事会 秘书, 北京 德恒 有限 责任 公司财 务主 管。2001 年 11 月至今 任立 信 投资有 限公 司财 务总 监。


4 龚康先 生, 监事 ,中 共党 员,博 士研 究生 。2005 年 9 月至 今就 职于 嘉实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人 力资 源部 ,历 任人 力资源 高级 经理 、副 总监 、总监 。 曾宪政 先生 ,监 事, 法学 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 于首 钢集 团 ,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 , 为 国 浩律师 集团 (北 京) 事务 所证券 部律 师。2008 年 7 月至今 , 就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法律稽 核部 、法 律部 ,现 任法律 部总 监。 宋振茹 女士 ,副 总经 理, 中共党 员, 硕士 研究 生, 经济师 。198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 于中 办警 卫局 。 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 于中国 银行 海外 行管 理部 任副处 长。 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 博 时基金 管理 公司 总经 理助 理。 1999 年 3 月至 今任 职 于嘉实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历 任督 察员 和公司 副总 经理 。 戴京焦 女士 ,副 总经 理, 武汉大 学经 济学 硕士 ,加 拿大大 不列 颠哥 伦比 亚大 学 MBA 。 历任平 安证 券投 资银 行部 总经理 、 平 安保 险集 团公 司资产 管理 部副 总经 理兼 负责人 ; 平 安证 券公司 助理 总经 理, 平安 集团投 资审 批委 员会 委员 。2004 年 3 月加 盟嘉 实基 金管理 有限 公 司任公 司总 经理 助理 ,2008 年 7 月起 任公 司副 总经 理。 王炜女 士, 督察 长, 中共 党员 , 法学 硕士 。 曾 就职 于中国 政法 大学 法学 院、 北京市 陆通 联合律 师事 务所 、 北 京市 智浩律 师事 务所 、 新 华保 险股份 有限 公司 。 曾 任嘉 实基金 管理 有 限 公司法 律部 总监 。 邵健先 生, 副总 经理 , 硕 士研究 生。 历任 国泰 证券 行业研 究员 , 国 泰君 安证 券行业 研究 部副经 理, 嘉实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基 金经 理、 总经 理助理 。 李松林 先生 , 副 总经 理, 工商管 理硕 士。 历任 国元 证券深 圳证 券部 信息 总监 , 南方 证券 金通证 券部 总经 理助 理, 南方基 金运 作部 副总 监, 嘉实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总 经理助 理。 2 、基 金经 理 (1) 现任 基金 经理 何 如 女 士 , 硕 士 研 究 生 ,9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历 。 曾 任 职 于 IA 克 莱 灵 顿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IA-Clarington Investments Inc ) 、富兰克 林坦普 顿投资管理 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 Corp.) 。2007 年 6 月 加入 嘉实 基金 管 理有限 公司 ,任 产品 管理 部高级 产品 经 理职位 , 负责 指数产 品 及 ETF 创 新产 品的 设计 与开 发 、 指 数研 究及 产品管 理工 作;2012 年 9 月加入 指数 投资 部, 先后 担任基 金经 理助 理、 基金 经理职 位。2014 年 5 月 9 日至今 任嘉 实 中创400ETF 、嘉实 中创 400ETF 联 接基 金经理 ,2014 年 6 月 13 日至今 任嘉 实中 证主要 消费 ETF 基 金经 理,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今任 嘉实 中证 金 融地 产 ETF 基金 经理,2014 年 6 月 13 日至今 任本 基金 基金 经理 。


5 (2) 历任 基金 经理 无。 3 、股票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本基金 采取 集体 投资 决策 制度, 股票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的成 员包 括: 公司 副总 经理 兼 公司 首席投 资官 (股 票业 务) 邵健先 生, 公司 总经 理赵 学军先 生, 公司 研究 总监 陈少平 女士,资 深基金 经理 邹唯 先生 、 邵 秋涛 先 生, 定量 投资 部负 责人张 自力 先生 。 上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近 亲属关 系。 二 、基 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简称 “中 国银 行” ) 住所及 办公 地址 :北 京市 西城区 复兴 门内 大 街 1 号 首次注 册登 记日 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 本: 人民 币贰 仟柒 佰玖拾 壹亿 肆仟 柒佰 贰拾 贰万叁 仟壹 佰玖 拾伍 元整 法定代 表人 :田 国立


基金托 管业 务批 准文 号: 中国证 监会 证监 基字 【1998 】24 号 托管业 务部 总经 理: 肖伟 托管部 门信 息披 露联 系人 :王永 民 传真: (010 )66594942 中国银 行客 服电 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 及主 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 行托 管业 务部 设立 于 1998 年, 现有 员工110 余人, 大部 分员 工具 有丰 富的银 行、 证券、 基金 、 信 托从 业经 验, 且 具有 海外 工作 、 学 习或培 训经 历,60% 以上 的员工 具有 硕士 以上学 位或 高级 职称 。 为 给客户 提供 专 业 化的 托管 服务 , 中 国银 行已在 境内 、 外 分行 开展 托 管业务 。 作为国 内首 批开 展证 券投 资基金 托管 业务 的商 业银 行, 中 国银 行拥 有证 券投 资基金 、 基 金 ( 一对 多 、 一 对一) 、 社 保基金 、 保险 资金 、QFII 、RQFII 、QDII 、 境 外三 类 机构 、 券 商资 产管理 计划、 信托 计划、 企业年 金、 银 行理 财产 品 、 股权基 金、 私募基 金、 资金托 管等 门类 齐全、 产品 丰富 的托 管业 务体系 。 在 国内 , 中 国银 行首家 开展 绩效 评估 、 风 险分析 等增 值服 务,为 各类 客户 提供 个性 化的托 管增 值服 务, 是国 内领先 的大 型中 资托 管银 行。


6 (三)证券投资基金 托管 情况 截至2015 年3 月31 日, 中国银 行已 托 管328 只证 券投资 基金 ,其 中境 内基 金 303 只, QDII 基金 25 只 , 覆 盖了 股票型 、 债 券型 、 混 合型 、 货币 型、 指数 型等 多种 类型的 基金 , 满 足了不 同客 户多 元化 的投 资理财 需求 ,基 金托 管规 模位居 同业 前列 。 三 、相 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 申购 赎回 代办 券商 (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 公司 (2)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银城 中 路168 号 上海 银行 大厦29 楼 法定代 表人 万建华 联系人 芮敏祺 电话 (021)38676666 传真 (021)38670666 网址 www.gtja.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666 住所 北京市 朝阳 区安 立 路66 号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朝阳 门内 大 街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 )65183880 传真 (010 )65182261 网址 www.csc108.com 客服电 话 400-8888-108 注册地 址 深圳市 罗湖 区红 岭中 路1012 号 国信 证券 大厦 十六 层 至二十 六层 法定代 表人 何如 联系人 周杨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网址 www.guosen.com.cn 客服电 话 95536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益 田路 江苏 大厦 A 座 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636 网址 www.newone.com.cn 客服电 话 4008888111 、95565


7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 司 (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8)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 司 (9)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朝阳 区亮 马桥 路 48 号中信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 )60833722 传真 (010 )60833739 网址 www.cs.ecitic.com 客服电 话 95558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 街 35 号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 )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客服电 话 400-8888-888 住所 上海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广东 路689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金芸、 李笑 鸣 电话 (021)23219000 传真 (021)23219100 网址 www.htsec.com 客服电 话 95553 或 拨 打 各 城 市 营业网 点咨 询电 话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海市 徐汇 区长 乐 路989 号 45 层 注册地 址 上海市 徐汇 区长 乐 路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梅 联系人 钱达琛 电话 021-33389888 传真 021-33388224 网址 www.swhysc.com 客服电 话 021-962505 住所 福州市 湖东 路26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浦东 新区 民生 路 1199 弄 证大 五道 口广 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荣 联系人 雷宇钦 电话 (0591 )38507679 传真 (021 )38565955 网址 http://www.xyzq.com.cn 客服电 话 95562 住所、 办公 地址 湖北省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8 号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泽柱 联系人 李良 电话 (027 )65799999 传真 (027 )85481900 网址 www.95579.com 客服电 话 95579 或 4008-888-999


8 (11) 中信证券(浙江)有 限责 任公司 (1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4)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15)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 (1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住所、 办公 地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层 注册地 址 浙江省 杭州 市解 放东 路 29 号迪凯 银 座 22 层 法定代 表人 沈强 联系人 王霈霈 电话 0571-85783737 传真 0571-85106383 网址 www.bigsun.com.cn 客服电 话 (0571 )95548 住所 江苏省 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华泰 证券 大厦 、 深 圳市 深南大 道 4011 号港中 旅大 厦 24 楼 办公地 址 江苏省 南京 市中 山东 路 90 号华泰 证券 大厦 、











深圳 市深 南 大道4011 号港 中旅 大厦24 楼 法定代 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755-82492193 传真 025-51863323 (南 京) 0755-82492962 (深 圳) 网址 www.htsc.com.cn 客服电 话 95597 住所 上海市 中山 南 路318 号2 号楼 22-29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中山 南 路318 号2 号楼 21-29 层 法定代 表人 潘鑫军 联系人 吴宇 电话 (021 )63325888 传真 (021 )63326173 网址 www.dfzq.com.cn 客服电 话 95503 住所、 办公 地址 湖南长 沙芙 蓉中 路二 段华 侨国际 大 厦22-24 层 法定代 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 )85832503 传真 (0731 )85832214 网址 www.foundersc.com 客服电 话 95571 住所、 办公 地址 深圳市 福田 区深 南大 道6008 号 特区 报业 大厦 14 、16 、17 层 法定代 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刘阳 电话 (0755 )83516289 传真 (0755 )83515567 网址 www.cgws.com 客服电 话 4006666888、( 0755 ) 33680000


9 (1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18)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 任公 司 2. 二级 市场 交易 代办 证券 公司 投资者 在上海 证 券交 易所 各会员 单位 证券 营业 部均 可参与 基金 二级 市场 交易 。 (三)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明 电话:021-68419095 传真:021-68870311 联系人 : 陈 文祥 ( 四)出具法律意见书的 律 师事务所 名称: 上海 源泰 律师 事务 所 住所、 办公 地址 :上 海市 浦东新 区浦 东南 路256 号 华夏银 行大 厦 14 楼 联系电 话: (021 )5115 0298 传真: (021 )5115 0398 负责人 :廖 海 联系人 :廖 海 住所、 办公 地址 长春市 自由 大 路1138 号 法定代 表人 杨树财 联系人 潘锴 电话 (0431 )85096709 传真 (0431 )85096795 网址 www.nesc.cn 客服电 话 4006000686、( 0431 ) 85096733 住所、 办公 地址 山东省 济南 市市 中区 经七 路 86 号 法定代 表人 李玮 联系人 吴阳 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 (0531 )68889752 网址 www.qlzq.com.cn 客服电 话 95538 住所、 办公 地址 北京市 西城 区金 融 街5 号 新盛大 厦 A 座 6-9 层 法定代 表人 赵大建 联系人 李微 电话 (010 )59355941 传真 (010 )66553791 网址 www.e5618.com 客服电 话 400-889-5618


10 经办律 师: 刘佳 、张 兰 ( 五)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 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 永道 中天 会计 师事务 所有 限公 司 住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陆 家嘴环路 1318 号星 展银 行 大厦6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卢湾 区湖 滨路 202 号 普华 永道 中 心11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绍信 电话: (021 )23238888 传真: (021 )23238800 联 系 人: 洪磊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许 康玮 、 洪磊 四、基 金的名称 本基金 名称 : 嘉 实中 证医 药卫生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投 资基 金 五、基 金的类型 本基金 类型 : 交 易型 开放 式 六、基 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 进行被动式指 数化投资, 紧密跟踪标的 指数,追求 跟踪偏离度和 跟踪误差的 最 小化, 力争 日均 跟踪 偏离 度的绝 对值 不超 过 0.2% , 年化跟 踪误 差不 超 过 2% 。 七、基 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 的投 资范 围主 要为 标的指 数成 份股 及备 选成 份股 , 投 资于 标的 指数 成份 股及备 选 成份股 的比 例不 低于 非现 金 基金 资产 的 90% 。 此外, 为更 好地 实现 投资 目标, 本基 金可 少量 投资 于部分 非成 份股 (包 含中 小板、 创业 板及其 他经中 国证监 会核 准发行 的股票) 、一 级市场 新股或 增发的 股票, 衍生 工具( 权证、 股指期 货等) , 债券 资产( 国债、 金融债 、企业 债、 公司债 、次级 债、可 转换 债券、 分离交 11 易可转 债、央 行票据 、中 期票据 、短期 融资券 、超 短期融 资券等) 、资 产支持 证券、 债券回 购、 银行 存款 等固 定收 益类 资产 , 现 金资 产以 及中 国证 监会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 金融工 具 (但 须符合 中国 证监 会的 相关 规定) 。 如法律 法规 或监 管机 构以 后允许 基金 投资 其他 品种 , 基金 管理 人在 履行 适当 程序后 , 可 以将其 纳入 投资 范围 。 八、基 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 采取 完全 复制 法 , 即 完全按 照标 的指 数的 成份 股组成 及其 权重 构建 基金 股票投 资 组合, 并根 据标 的指 数成 份 股及其 权重 的变 动进 行相 应调整 。 但 因特 殊情 况 ( 如流动 性原 因) 导致无 法获 得足 够数 量的 股票时 , 或 者因 为法 律法 规的限 制无 法投 资某 只股 票时, 基金 管理 人将采 用其 他指 数投 资技 术适当 调整 基金 投资 组合 ,以达 到跟 踪标 的指 数的 目的。 如因标 的指 数编 制规 则调 整或其 他因 素导 致跟 踪偏 离度和 跟踪 误差 超过 正常 范围的 , 基 金管理 人应 采取 合理 措施 避免跟 踪误 差进 一步 扩大 。 本基金 可投 资股 指期 货和 其他经 中国 证监 会允 许的 衍生金 融产 品, 如期 权、 权 证以及 其 他与标 的指 数或 标的 指数 成份股 、 备 选成 份股 相关 的衍生 工具 。 本 基金 投资 股指期 货将 根据 风险管 理的 原则 , 以 套期 保值为 目的 , 主 要选 择流 动性好 、 交 易活 跃的 股指 期货合 约。 本基 金力争 利用 股指 期货 的杠 杆作用 , 降 低股 票仓 位频 繁调整 的交 易成 本和 跟踪 误差, 达到 有效 跟踪标 的指 数的 目的 。 本基金 投资 于股 指期 货后 , 基 金管 理人 应在季 度报 告、 半 年 度报 告、 年度 报 告等定 期报 告和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等文件 中披 露股 指期 货交 易情况 , 包 括投 资政 策、 持仓情 况、 损益 情况、 风险 指标 等, 并 充分 揭示股 指期 货交 易对 基金 总体风 险的 影响 以及 是否 符合既 定的 投 资政策 和投 资目 标。 本基金 投资 于股 指期 货、 期权等 相关 金融 衍生 工具 必须经 过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的批准 。 1 、决 策依 据 有关法律法规、基金 合同 和标的指数的相关规 定是 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 财产 的决策依 据。 2 、投 资管 理体 制 投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决定 有关指 数重 大调 整的 应对 决策 、 其 他重 大组 合调 整决 策以及 重 12 大的单 项投 资决 策; 基金 经理决 定日 常指 数跟 踪 维 护过程 中的 组合 构建 、 调 整决策 以及 每日 申购赎 回清 单的 编制 决策 。 3 、投 资程 序 研究、 决策 、 组 合构 建、 交易、 评估 、 组 合维 护的 有机配 合共 同构 成了 本基 金的投 资管 理程序 。严 格的 投资 管理 程序可 以保 证投 资理 念的 正确执 行, 避免 重大 风险 的发生 。 (1)研 究:指 数投资 研究 小组依托 公司 整体研 究平 台,整合 外部 信息以 及券 商等外 部 研究力 量的 研究 成果 开展 指数跟 踪 、 成 份股 公司 行为 等相关 信息 的搜 集与 分析 、 流动性 分析 、 误差及 其归 因分 析等 工作 ,撰写 研究 报告 ,作 为基 金投资 决策 的重 要依 据。 (2)投 资决策 :投资 决策 委员会依 据指 数投资 研究 小组提供 的 研 究报告 ,定 期召开 或 遇重大 事项 时召 开投 资决 策会议 , 决策 相关事 项 。 基金经 理根 据投 资决 策委 员会的 决议 , 每 日进行 基金 投资 管理 的日 常决策 。 (3)组 合构建 :根据 标的 指数相关 信息 ,结合 内部 指数投资 研究 ,基金 经理 主要以 指 数复制 法构 建组 合 。 在 追求 跟踪误 差最 小化 的前 提下 , 基金经 理将 采取 适当 指数 投资的 方法 , 以降低 投资 成本 、控 制投 资风险 。 (4) 交易 执行 :中 央交 易 部门负 责具 体的 交易 执行 ,同时 履行 一线 监控 的职 责。 (5)投 资绩效 评估: 风险 管理部门 定期 和不定 期对 基金进行 投资 绩效评 估, 并提供 相 关报告 。 绩效 评估 能够 确认 组合是 否实 现了 投 资 预期 、 组合误 差的 来源 及投 资策 略成功 与否 , 基金经 理可 以据 此检 讨投 资策略 ,进 而调 整投 资组 合。 (6)组 合监控 与调整 :基 金经理将 跟踪 标的指 数变 动,结合 成份 股基本 面情 况、流 动 性状况 、 基 金申 购和 赎回 的现金 流量 情况 以及 组合 投资绩 效评 估的 结果 , 对 投资组 合进 行监 控和调 整, 密切 跟踪 标的 指数。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 金份 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 下有 权根据环境变化和实 际需 要对上述 投资程 序做 出调 整, 并在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及其 更新 中公告 。 (二)投资组合管理 1 、投 资组 合的 建立 为达到 紧密 跟踪 标的 指数 的投资 目标 , 本基 金投 资于 标的指 数成 份股 及备 选 成 份股的 比 例不低 于 非 现金 基金 资产 的 90% 。 本基金 将采 用完 全复 制法 , 严格 按标 的指 数的 个股 权重构 建投 资组 合。 但在 少数特 殊情 况下基 金经 理将 配合 使用 其他指 数投 资技 术作 为完 全复制 法的 补充 , 以更 好达 到复制 指数 的 目标。 这些 情形 包括 :1) 由于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发生 变动、 增发/ 配股 等公 司行 为导致 成份 股 13 的构成 及权 重发 生变 化, 而由于 交易 成本 、 交 易制 度等原 因导 致基 金无 法及 时完成 投资 组合 的同步 调整 , 需 要采 用其 他指数 投资 技术 保持 组合 对标的 指数 的拟 合度 并降 低交易 成本 ; 2) 个别成 份股 流动 性严 重不 足使基 金无 法买 入足 够的 股票数 量 , 采 用其 他指 数投 资技术 能较 好 替代目 标成份 股的个 股构 建组合 ;3)成 份股 派发现 金股息 而基金 未进行 收益 分配可 能导致 基金组 合与指 数产生 偏离 ;4 )相 关上市 公司 停牌同 时允许 现金替 代导致 基金 无法及 时买入 成份股 ;5 )其 它需 要采 用 非完全 复制 指数 投资 技术 的情形 。 基金管 理人 构建 投资 组合 的过程 主要 分 为 3 步 : 确 定目标 组合 、 确 定建 仓策 略和逐 步调 整。 (1) 确定 目标 组合 :基 金 管理人 主要 根据 完全 复制 成份股 权重 的方 法确 定目 标组合 。 (2) 确定 建仓 策略 :基 金 经理根 据对 成份 股流 动性 的分析 ,确 定合 理的 建仓 策略。 (3)逐 步调整 :基金 经理 在规定时 间内 采用适 当的 手 段调整 实际 组合直 至达 到跟踪 指 数要求 。 2 、每 日投 资组 合管 理 (1) 成 份股 公司 行为 信息 的跟踪 与分 析: 跟踪 标的 指数成 份股 公司 行为( 如: 股本变 化、 分红、停牌、复牌等) 信息 ,以及成份股公司其他重大信息,分析这些信息对指数的影响, 进而进 行组 合调 整分 析, 为投资 决策 提供 依据 。 (2)标 的指数 的跟踪 与分 析:跟踪 标的 指数编 制方 法的变化 ,确 定指数 变化 是否与 预 期一致 ,分 析是 否存 在差 异及差 异产 生的 原因 ,为 投资决 策提 供依 据。 (3)每 日申购 赎回情 况的 跟踪与分 析: 跟踪本 基金 申购和赎 回信 息,分 析其 对组合 的 影响。 (4)组 合持有 证券、 现金 头寸及流 动性 分析: 基金 经理分析 实际 组合与 目标 组合的 差 异及其 原因 ,并 进行 成份 股调整 的流 动性 分析 。 (5)组 合调整 :①利 用指 数投资管 理系 统,找 出将 实际组合 调整 到目标 组合 的最优 方 案,确定组合 交易计划。 ②如发 生成份股变动 、成份股公 司合并及其他 重大事项, 应提请投 资决策 委员 会召 开会 议, 决定基 金的 操作 策略 。③ 调整组 合, 达到 目标 组合 的持仓 结构 。 (6)以 T-1 日 指数 成份 股 构成及 其权 重为 基础 ,考 虑 T 日将 会发 生的 上市 公 司变动 等 情况, 设 计 T 日申 购赎 回 清单并 公告 。 3 、定 期投 资组 合管 理 每月末 , 根据 基金合 同中 基金管 理费 、 基金托 管费 等的支 付要 求 , 及时 检查 组合中 现 金 的比例 ,进 行支 付现 金的 准备。


14 根据标 的指 数的 编制 规则 及指数 样本 股的 定期 调整 或临时 调整 公告 , 基金 经理 依据投 资 决策委 员会 的决 策, 在指 数成份 股调 整生 效前 , 分 析并确 定组 合调 整策 略, 尽量减 少变 更 成 份股带 来跟 踪误 差。 4 、投 资绩 效评 估 风险管 理部 门每 日提 供投 资绩效 评估 报告 , 基 金经 理据此 分析 基金 的跟 踪偏 离情况 , 分 析跟踪 误差 的产 生原 因。 九、 标 的指数和业绩比较 基准 本基金 的标 的指 数为 中证 医药卫 生 指 数, 业绩 比较 基准为 中证 医药 卫生 指数 收益率 , 中 证 医药 卫生 指数 为中 证行 业指数 之一 。 为反应 沪深 A 股不 同 行业 公司股 票的 整体 表现 ,为 投资者 提供 分析 工具 ,中 证行业 指 数借鉴 国际 主流 行业 分类 标准并 结合 我国 上市 公司 特点 , 将 中证 800 指数 的 800 只 样本 股分 为能源 、 原 材料 、 工 业、 可选消 费、 主要 消费 、 医 药卫生 、 金 融地 产、 信息 技术、 电信 业务 和公用 事业 等 10 个行 业并 形成相 应行 业指 数的 成份 股。中 证行 业指 数采 用派 许方法 ,按 照 样本股 的调 整股 本数 为权 数加权 计算 。 如果指 数发 布机 构变 更或 者停止 上述 标的 指数 编制 及发布 , 或者 上述 标的 指数 由其他 指 数代替 , 或 由于 指数 编制 方法等 重大 变更 导致 上述 指数不 宜继 续作 为标 的指 数, 或 证券 市场 有其他 代表 性更 强、 更适 合投资 的指 数推 出时 , 本 基金管 理人 可以 依据 维护 基金份 额持 有人 合法权 益的 原则 , 通 过适 当的程 序变 更本 基金 的标 的指数 , 并 同时 更换 本基 金的基 金名 称与 业绩比 较基 准 。 若标 的指 数变更 对基 金投 资无 实质 性影响 ( 包括 但不限 于编 制机构 变更 、 指 数更名 等) ,无 需召 开基金 份额持 有人大 会,基 金管 理人可 在取得 基金托 管人 同意后 变更标 的指数 ,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并及 时公 告。 十、风 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股 票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预期 风险 与收 益水 平高于 混合 型基 金、 债券 型基金 与货 币市场 基金 。 本基金 为指 数型基 金 , 主 要采用 完全 复制法 跟踪 标的 指数 的表 现, 具有 与标 的 指数、 以及 标的 指数 所代 表的股 票市 场相 似的 风险 收益特 征。 十一、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保证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 15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根 据本 基金 合同 规定 , 于 2015 年 4 月 17 日 复核了 本 报告中 的财 务指 标、 净值 表现和 投资 组合 报告 等内 容, 保证 复核 内容不 存在 虚假记 载 、 误 导 性陈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 本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 报告 期末 ” ), 本报 告所 列财务 数 据未经 审计 。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 比例 (%) 1 权益投 资 354,674,050.69 98.31 其中: 股票 354,674,050.69 98.31 2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3 贵金属 投资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 售金融 资产 - - 6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5,639,349.82 1.56 7 其他资 产 440,906.07 0.12 合计 360,754,306.58 100.00 注: 股票 投资 的公 允价 值 包含可 退替 代款 的估 值增 值。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 的股 票投资组合 (1 )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按 行业 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341,672,592.25 95.52 D 电力、 热力、 燃气 及水 生产 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息传 输 、 软 件和 信息 技术 服 务业 - -


16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8,531,604.24 2.39 N 水利 、 环 境和 公共 设施 管理 业 - - O 居民服 务 、 修 理和 其他 服务 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4,468,774.20 1.25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354,672,970.69 99.15 (2 )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按 行业 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 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1 )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 公允 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 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600276 恒瑞医 药 359,011 16,550,407.10 4.63 2 000538 云南白 药 248,153 16,539,397.45 4.62 3 600535 天士力 295,466 14,247,370.52 3.98 4 600196 复星医 药 538,000 13,337,020.00 3.73 5 000623 吉林敖 东 341,200 12,501,568.00 3.49 6 000423 东阿阿 胶 249,353 10,400,513.63 2.91 7 600079 人福医 药 252,010 9,039,598.70 2.53 8 600332 白云山 255,748 8,738,909.16 2.44 9 600252 中恒集 团 441,800 8,707,878.00 2.43 10 600645 中源协 和 129,208 8,531,604.24 2.39 (2 )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 公允 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 票投 资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 分类 的债券投资组合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 资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17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贵金属投 资 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贵金属 投资 。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基 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 排序 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股 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股指期 货交 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 的国 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 内, 本基 金未 参与 国债期 货交 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





报告期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被 监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在 本报 告编制 日 前一年 内本 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证 券的 发行 主体 未受 到公开 谴责 、处 罚。 (2 )


本基金 投资 的前 十名 股票 中,没 有超 出基 金合 同规 定 的备 选股 票库 之外 的股 票。 (3 )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440,097.68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808.39 5 应收申 购款 -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合计 440,906.07 (4 )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 转股 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 末, 本基 金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可 转换 债券 。


(5 )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 中存 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 明 ①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 前十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流通受 限部 分的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 例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8 (%) 1 600196 复星医 药 13,337,020.00 3.73 重大事 项停 牌 ②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 前五 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 限情 况的说明 报告 期末 ,本 基金 未持 有 积极投 资股 票。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 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1. 本报 告期 基金 份额 净 值 增长率 及其 与同 期业 绩比 较基准 收益 率的 比较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 标准差 ② 业绩比 较基 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 准收益 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4 年6 月13 日(基 金合 同 生效日 )至 2014 年12 月 31 日 14.51% 0.98% 16.70% 1.04% -2.19% -0.06% 2015 年1 月1 日至2015 年3 月31 日 29.27% 1.23% 29.93% 1.24% -0.66% -0.01% 2. 自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以 来 基 金 累 计 净 值 增 长 率 变 动 及 其 与 同 期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较


19 图: 嘉实 中证 医药 卫生ETF 基金份 额累 计净 值增 长率 与同期 业绩 比较 基准 收益 率的历 史走 势 对比图 (2014 年6 月 13 日至 2015 年3 月31 日) 注: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 日 2014 年6 月13 日 至报 告期末 未 满 1 年 。 按 基金 合同和 招募 说明 书的约 定, 本基 金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6 个月 内为 建仓期 , 建 仓期 结束 时本 基金的 各项 投资 比例符 合基 金合 同( 十三 (二) 投资 范围 和( 七) 投资限 制) 的有 关约 定。 十三、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后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和 诉讼 仲裁 费; 5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20 6 、因 基金 的证 券、 期货 交 易或结 算而 产生 的费 用( 包括但 不限 于经 手费 、印 花税、 证 管费、 过户 费、 手续 费、 券商佣 金、 权证 交易 的结 算费及 其他 类似 性质 的费 用等) ; 7 、基 金 资 产的 资金 汇划 费 用; 8 、基 金的 开户 费用 、账 户 维护费 用; 9 、基 金管 理人 与标 的指 数 供应商 签订 的相 应指 数许 可协议 约定 的指 数使 用费 ; 10 、基 金的 上市 初费 和月 费; 11 、按 照国 家有 关规 定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 二) 基金 费用 计提 方法 、计提 标准 和支 付方 式 1 、基 金管 理人 的管 理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5% 年 费 率计提 。管 理费 的计 算方 法如下 : H =E×0.5%÷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管 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管 理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经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后, 由基 金托 管人 于次月 前 3 个工 作日 内从 基金财 产中 一次 性支 付给 基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定 节假 日、 公休 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2 、基 金托 管人 的托 管费 本基金 的托 管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0.1% 的 年 费率计 提 。 托 管费 的计 算 方法如 下: H =E×0.1%÷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应 计提 的基 金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 日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 支付 , 经 基金 管理人 和基 金托管 人 双 方核对 后 , 由 基金 托管 人于 次月 前 3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产 中一 次性 支取 。 若遇 法定 节 假日 、 公休日 等, 支付 日期 顺延 。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本基金 按照 基金 管理 人与 标的指 数许 可方 所签 订的 指数使 用许 可协 议中 所规 定的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计提 方法 支付 指数许 可使 用费 。 其 中, 基 金合同 生效 前的 许可 使用 固定费 不列 入 基金费 用。 在通常 情况 下, 指数 使用 许可费 按前 一日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0.03% 的 年费 率计 提。 计 算方 法如下 :


21 H=E×0.03% ÷当 年天 数 H 为每 日计 提的 指数 使用 许可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基金合 同生 效后 的指 数许 可使用 费按 日计 提, 按季 支付。 根据 基金 管理 人与 标的指 数供 应商签 订的 相应 指数 许 可 协议的 规定 ,标 的指 数许 可使用 费的 收取 下限 为每 季(自 然季 度 ) 人民 币 10,000 元, 计费 区间不 足一 季度 的, 以一 季度计 算。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金 标的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划付 指令 , 经基 金托 管 人复核 后于 每 年 1 月, 4 月, 7 月, 10 月 首日 起 10 个工 作日 内将 上 季度标 的指 数许 可使 用费 从基金 财产 中一 次性 支付 给标的 指数 许 可方。 如果指 数使 用许 可协 议约 定的指 数许 可使 用费 的计 算方法 、费 率和 支付 方式 等发生 调 整, 本 基金 将采 用调 整后 的方法 或费 率计 算指 数使 用费。 基金 管理 人应 在招 募说明 书及 其更 新中披 露基 金最 新适 用的 方法。 除管理 费 、 托 管费 、 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之外 的基 金费 用, 由基 金托 管人根 据有 关法规 及相 应协议 的规 定, 按费 用支 出金额 支付 ,列 入或 摊入 当期基 金费 用。 ( 三) 不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下列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费用 : 1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因未 履行 或未 完全 履行 义务导 致的 费用 支出 或基 金财产 的 损失; 2 、基 金管 理人 和基 金托 管 人处理 与基 金运 作无 关的 事项发 生的 费用 ; 3 、 《基 金合 同》 生效 前的 相关费 用; 4 、其 他根 据相 关法 律法 规 及中国 证监 会的 有关 规定 不得列 入基 金费 用的 项目 。 ( 四) 基金 税收 本基金 运作 过程 中涉 及的 各纳税 主体 ,其 纳税 义务 按国家 税收 法 律 、法 规执 行 。 十四、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 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 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证券投 资基 金销售管理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 合本 基金管理人在 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 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 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 行了 更新 。 主要 更新 内容 如下 : 1. 在“ 重要 提示 ” 部分 : 增加 了本基 金合 同生 效日 , 明 确了更 新招 募说 明书 内容 的截止 日期 及 22 有关财 务数 据的 截止 日期 。 2. 在“ 三、 基金 管理 人 ” 部 分 :更新 了基 金管 理人 的相 关信息 。 3. 在“ 四、 基金 托管 人 ” 部 分 :更新 了基金 托 管人 的相 关信息 。 4. 在“ 五、 相关 服务 机构 ” 部 分: 新 增了 齐鲁证 券 、民 族证券 为 申购赎 回代理 券 商 。 5. 在“ 十、 基金 的投 资 ” 部 分 :补充 了本 基金 最近 一期 投资组 合报 告内 容。 6. 增加“ 十 一、 基金 的业 绩 ” :基金 业绩 更新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7. 在“ 二十 三 、 其 他应 披露 事项 ”部分: 列 示了 本基 金 自 2014 年12 月 13 日至2015 年6 月13 日 相关 临时 公告 事项 。


嘉 实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2015 年7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