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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盛季季红A(000145)

长盛季季红:关于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长 盛季季红 1 年期定 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可能触发 基金
合同终 止情形的提示性公 告 
日期:2015-0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长盛季季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长盛 季季红 1 年期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可能触 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
如下: 
一、 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季季红 1 年期 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季季红 1 年期 债券 基金主代码:00014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 年 6 月 1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长盛季季红 1 年期定期开 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长盛 季季红 1 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 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 中“ 三、基金存续期 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 约定:


“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每个开放 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基金登记机构完成最后一日申购、赎回业务申请 的确认后),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将于该日次日终止并根据本基金 合同第二十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1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 (2 )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3 )本基金前十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的 90% 。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目前,本基金处于第二个 开放期(自 2015 年 7 月 13 日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若截 止本开放期 最后一日(即 2015 年 7 月 24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上述情形,经履行相应程序 后,本基金合同将终止。


三、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管理人仅在每年的开放期内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在基金合同约 定的开放期之外的日期不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根据基金管理人于 2015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 《长盛季季红 1 年期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业务的公告》,本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期 为 2015 年 7 月 13 日(含该 日)至 2015 年 7 月 24 日( 含该日),因此若本基金合同发生终止情形, 基金合同终止后本基金将不开放申购、赎回。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 公司网站(www.csfunds.com.cn )进行查询或拨打客服电 话:400-888-2666 (免长途 通话费用)、 010-62350088 (北京)。 3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4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