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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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 中证 800 证券 保险 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2015 年第 2 季 度报 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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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7 月15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4 月1 日起至 6 月30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2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 年 5 月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3,703,608,611.19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 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 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证保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
均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 ,年跟踪 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 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800 证 券保险指数收益率 ×95%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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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 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 基金简称 鹏华证保 证保 A 证保 B
下属分级场内简称 证保分级 证保 A 证保 B
下属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160625 150177 150178
下属分级基金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3,005,684,777.19 份 5,348,961,917.00 份
5,348,961,917.00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 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证保 A 份额为稳
健收益类份额,具有
低风险且预期收益相
对较低的特征。
鹏华证保 B 份额为
积极收益类份额, 具
有高风险且预期收
益相对较高的特征。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 年 4 月 1 日 - 2015 年 6 月30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763,928,350.40
2. 本期利润
-1,280,803,016.56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941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2,788,694,789.03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0.933
注:1.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 所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 于
所列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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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8.26% 3.08% -7.80% 3.06% -0.46% 0.02%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800 证券保险 指数收益率 ×95 %+商 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1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4 年5 月 5 日生效 。
2 、截至建仓 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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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管 理 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基金
基金经
理
2014 年 5
月 5 日
- 8
余斌先 生 , 国 籍 中 国 , 经 济 学 硕 士 ,8
年 证 券 从 业 经 验 。 曾 任 职 于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担 任 风 险 控 制 部 市 场 风 险
分析师;2009 年 10 月加 盟鹏华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机 构 理 财 部 大 客 户 经
理 、 量 化 投 资 部 量 化 研 究 员 , 先 后 从 事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产 品 设 计 、 量 化
研究等工作;2014 年5 月起至今担任鹏
华 中 证 信 息 技 术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5 月起 至今兼任鹏华
中证 800 证 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4 年 11 月起至今 兼任
鹏 华 中 证 国 防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经理,2015 年4 月起兼 任鹏华中证酒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起兼任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余 斌 先 生 具 备
基 金 从 业 资 格 。 本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基 金
经理未发生变动。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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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 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投 资 策略 和 业 绩 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 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报告期内, 面对股票长期停牌以及较为频繁的申购赎回, 基金经理都提出了合理的解决方案。
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都有较好的控制,较好地实现了基金运作目标。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净值为 0.933 , 累 计净值 2.004 。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26% 。
报告期内, 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为 0.05% , 年化 跟踪误差为 1.11% , 均符 合基金合
同的相关要求。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报告期内,证券保险板块未取得正收益,大幅跑输市场其他中小市值的板块。市场发生了较
大的风格切换。 但从基本面的角度看, 证券保险增长势头仍然明显。 截至 2015 年5 月份, 上市券
商前 5 个月 的净利润已达到 2014 年 全年利润的 1.24 倍。在利 率下行周期内,证券公司的经纪、
自营、资管、两融等业务全面向好,动态业绩有望持续高增。自 6 月 份以来,受市场系统性风险
集中释放的影响,中证 800 证券保险 指数发生了大幅回调。由于证券保险板块仍然具备较高的增
长速度,资本市场的繁荣和政策支持为证券保险板块打开了增长空间,证券保险板块的投资价值
仍然存在。
6 月份是A 股 市场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的阶段。市场情绪的企稳和市场信心的恢复必然是一
个渐进的过程。在市场恐惧的阶段,投资者更需要保持理性思考,对有基本面业绩支撑和长期发
展空间的证券保险板块保持关注,在板块反弹趋势确立后做好资产配置。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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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2,197,702,443.94 93.35
其中:股票 12,197,702,443.94 93.35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88,127,732.56 5.27
7 其他资产 181,024,418.97 1.39
8 合计 13,066,854,595.47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 -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12,197,702,443.94 95.38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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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综合 - -
合计 12,197,702,443.94 95.38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股 票投 资 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1318 中国平安 24,955,066 2,044,818,108.04 15.99
2 600030 中信证券 53,383,217 1,436,542,369.47 11.23
3 600837 海通证券 54,888,216 1,196,563,108.80 9.36
4 601601 中国太保 21,321,919 643,495,515.42 5.03
5 601688 华泰证券 22,218,151 513,905,832.63 4.02
6 000166 申万宏源 30,226,987 491,188,538.75 3.84
7 000776 广发证券 20,073,003 454,653,517.95 3.56
8 600999 招商证券 15,759,192 416,988,220.32 3.26
9 601377 兴业证券 28,211,853 386,220,267.57 3.02
10 601628 中国人寿 11,298,680 353,874,657.60 2.77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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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
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1 、中国平安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103 号文,本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国平安的发行主体中国
平安保险( 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简称“ 中国平安”) 的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简称
“平安证券 ”) 于 2014 年 12 月 08 日收到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 称平安证券在深圳海联
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海联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中作为海联讯的
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因未勤勉尽责,未能发现海联讯在会计期末虚构收回应收账款,同时在相
关会计期间虚增营业收入的事实,致使其所出具的保荐书中关于海联讯 应收账款项目的财务数据
和财务指标的陈述、海联讯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的陈述、海联讯符合发行上市条件
的结论意见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 元,
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元, 并处以 440 万元罚款。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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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国平安作为国
内最大的保险机构之一将长期受益于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平安证券投行业务对中国平安的财务
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
券的投资已执行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 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
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
2 、中信证券
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中信证券的发行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
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
量较多,对中信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 个月的行政 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 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中信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3 、海通证券
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海通证券的发行主体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
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 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 客户数
量较多,对海通证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3 个月的行政 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海通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4 、华泰证券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华泰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 ) 于 2014 年
9 月6 日发布 公告称,华泰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
施的决定([2014]62 号) 》 (以下简称《决定》 ) 。 《 决定》的主要内容为: “你公司管理的华泰紫
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在 2013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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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至2014 年3 月期间 , 存在同日或隔日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
易的情形。 上述行为违反了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第三条、 第三 十三条的规定 。
同时,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 于 2014 年 6 月就此 事项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但你公司并未及时
向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
予以改正。 ”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华泰证券是国内
较大的证券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势头良好。从处罚公告中知悉,华泰证券违反的管理规定对华
泰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
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
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 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 、招商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招商证券的发行主体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问题,并且受过处理仍未改正,受到采
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招商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 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6 、广发证券
本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广发证券的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 2014
年四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
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受到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广发证券作为国
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 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对该股票的投
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
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
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7 、兴业证券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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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 ) 于 2015 年
5 月9 日发布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
罚的情况以及相应整改措施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 。 《 公告》称,经自查,兴业证券母公司
在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兴
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全基金” ) 和兴证 期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证期货” )
在最近五年存在被相关监管部门或行业自律性组织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1 )兴 全基金于 2013
年 5 月24 日 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2013]13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兴业
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 兴全基金在聘任兴全商业模式优 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过程中违反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被监管机构责
令于 2013 年5 月30 日前 予以改正。经整改,兴全基金对事件发生过程中的责任原因进行认真总
结、深刻反省,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管理,强化业务人员合规培
训机制。 (2 ) 兴全基金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兴全睿众”)
于 2015 年2 月 15 日收到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发的[2015]3 号纪律 处分决定书。纪律处分
决定书认为兴全睿众旗下资产管理计划在参与大宗交易时存在异常情 形,而未引起兴全基金足够
警觉,也未向监管部门报告。经 整改,兴全基金及兴全睿众对现有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业务
进行了全面自查,对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制度建设、日常执行方面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
限。 (3 )兴 证期货于 2014 年6 月18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下发的[2014]1 号 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 《关于对兴证期货有限公司采购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 , 对营 业部员工违反 《期货从业人
员管理办法》违规操作客户账户进行期货交易提出了整改说明和要求。经整改,兴证期货对该问
题高度重视,组织人员进行合规培训,梳理和完善公司内控 制度,切实防范风险,采取有效措施
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管 理,有效执行居间关系审核流程,并对违反规定人员采取零容忍。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兴业证券是国内
运作良好的证券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势头良好。兴业证券的自查报告显示,兴业证券母公司不
存在受监管处罚情形,对兴业证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基金为指数基
金,为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和控制跟踪误差,对该证券的投资按照指数成份股权重进行配置,符
合指数基金的管理规定。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 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
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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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4,660,355.7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47,795.42
5 应收申购款 176,216,267.84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81,024,418.97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 前 五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1.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证保 证保 A 证保 B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4,378,951,048.92 3,014,551,969.00 3,014,551,969.00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0,960,461,862.11 - -
减: 报告期期 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7,664,908,237.84 - -
报 告 期 期 间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份额减少以"-" 填列)
-4,668,819,896.00 2,334,409,948.00 2,334,409,948.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005,684,777.19 5,348,961,917.00 5,348,961,917.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 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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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8.1 鹏 华 资 产 管 理 ( 深圳 ) 有 限 公司 及 其 产 品持 有 鹏 华 中证 800 证 券 保 险 指 数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情 况
公司/ 产品名 称
期末持有份额(份)
鹏华证保分级 鹏华证保 A 鹏华证保 B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礼一量
化套利三 期 资产管 理计划
-
882,700.00
-
鹏华资产-招商银行-鹏华资
产信益财富 2 期资产管 理计划
-
4,500,000.00 500,000.00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以太量
化十二号 2 期资产管 理 计划
153,787.00 10,904,116.00 10,905,101.00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以太十
号资产管 理 计划
1.00 67,179.00
51,599.00
鹏华资产-招商银行-鹏华资
产信益财富 1 期资产管 理计划
4,500,000.00
500,000.00
鹏华资产-工商银行-以太 十
二号 1 期资 产管理计 划
4,300.00
100.00
鹏华资产-海通证券-鹏华资
产海通 MOM 私募精选 之泓湖
宏观对
4,141,458.00
鹏华资产-宁波银行-鹏华资
产信益财富 3 期特定多 客户资
产管
1,500,000.00
鹏华资产-海通证券-鹏华资
产海通创 新 投资 1 号资产管理
计划
8,024,115.00
鹏华资产-银河证券-安信乾
盛财富管 理 (深圳) 有 限公司
1,282.00
鹏华证券保险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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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 一) 《鹏华 中证 800 证 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
( 二) 《鹏华 中证 800 证 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 三) 《鹏华 中证 800 证 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 2 季度 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
人网站(http ://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 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