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1 页 共 12 页
鹏华 中证 酒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 金2015 年
第 2 季度 报告
2015 年 6 月 30 日
基 金 管 理 人 :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报告送 出 日 期 :2015 年 7 月 18 日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2 页 共 12 页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5 年 7 月15 日 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15 年4 月29 日起至6 月 30 日止。
§2 基 金 产 品 概 况
基金简称 鹏华酒分级
场内简称 酒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0632
交易代码 1606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29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60,002,815.62 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
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 0.35%以内,年 跟踪误差控制在 4 %以内 。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时,
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
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
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 人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
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金力争鹏华酒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之间的日均
跟踪偏离度不超过 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4 %。如因指数编制
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
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3 页 共 12 页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酒指数收益率×95 %+商业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
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风险、较高预期
收益的品种。同时本基金为指数基金,通过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具
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 基金简称 鹏华酒分级 鹏华酒 A 鹏华酒 B
下属分级场内简称 酒分级 酒 A 酒 B
下属分级基金交易代码 160632 150229 150230
下属分级基金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总额
357,966,244.62 份 301,018,285.00 份 301,018,286.00 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风险收
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
金,其预期的风险与
收益高于混合型基
金、债券型基金与货
币市场基金,为证券
投资基金中较高风
险、较高预期收益的
品种。同时本基金为
指数基金,通过跟踪
标的指数表现,具有
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
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
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鹏华酒 A 份 额为稳健
收益类份额,具有低
风险且预期收益相对
较低的特征。
鹏华酒 B 份 额为积
极收益类份额, 具有
高风险且预期收益
相对较高的特征。
注:本基金在交易所行情系统净值提示等其他信息披露场合下,上市交易并封闭运作的基金份额
可分别简称为“酒 A” 、 “酒 B” 。
§3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和 基 金 净 值 表 现
3.1 主 要 财 务 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 年 4 月 29 日 - 2015 年 6 月30 日 )
1. 本期已实 现收益 30,949,002.21
2. 本期利润
84,374,700.84
3.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037
4.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 1,088,589,205.74
5.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 1.134
注:1 、 本期 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 投资收益、 其他收入 (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
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 述基金 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例如, 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4 页 共 12 页
基金转换费等) ,计入费 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 金 净 值 表现
3.2.1 本 报 告 期 基金 份 额 净 值增 长 率 及 其与 同 期 业 绩比 较 基 准 收益 率 的 比 较
阶段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3.40% 2.69% 13.47% 2.82% -0.07% -0.13%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 酒指数收益率*95%+ 商业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3.2.2 自 基 金 合 同生 效 以 来 基金 份 额 累 计净 值 增 长 率变 动 及 其 与同 期 业 绩 比较 基 准 收
益 率 变 动 的比 较
注: 1 、 本基 金基金合同于 2015 年4 月 29 日生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 、 本基金管 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 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
金合同的约定。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5 页 共 12 页
§4 管理人 报 告
4.1 基 金 经 理 (或 基 金 经 理小 组 ) 简 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余斌
本 基 金 基
金经理
2015 年4 月
28 日
- 8
余斌先生, 国籍中国, 经济
学硕士, 8 年 证券从业经验。
曾 任 职 于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公司, 担任 风险控制部市
场风险分析师;2009 年 10
月 加 盟 鹏 华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司, 历任机 构理财部大客
户经理、 量化 投资部量化研
究员, 先后从 事特定客户资
产管理业务产品设计、 量 化
研究等工作; 2014 年 5 月起
至 今 担 任 鹏 华 中 证 信 息 技
术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2014 年 5 月起 至
今兼任鹏华中证800 证券 保
险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2014 年11 月起
至 今 兼 任 鹏 华 中 证 国 防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经理, 2015 年 4 月起兼 任鹏
华 中 证 酒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5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中 证 全 指 证
券 公 司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6
月 起 兼 任 鹏 华 中 证 环 保 产
业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经理。 余 斌先生具备基
金从业资格。 本报告期内本
基金基金经理未发生变动,
本 基 金 为 本 期 内 新 成 立 基
金。
注: 1. 任职 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 担任新成立基金基 金经理的,
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 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6 页 共 12 页
4.2 管 理 人 对 报告 期 内 本 基金 运 作 遵 规守 信 情 况 的说 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
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
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 平 交 易 专项 说 明
4.3.1 公 平 交 易 制度 的 执 行 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 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
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 常 交 易 行为 的 专 项 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
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
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的情况。
4.4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投 资 策略 和 业 绩 表现 的 说 明
4.4.1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投 资 策 略和 运 作 分 析
报告期内, 基金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各项要求, 依据被动化指数投资方法进行投资管理。
4.4.2 报 告 期 内 基金 的 业 绩 表现
报告期末, 基金份额净值为 1.134 , 累 计净值 1.134 。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13.40% 。
4.5 管 理 人 对 宏观 经 济 、 证券 市 场 及 行业 走 势 的 简要 展 望
酒行业复苏趋势已经确立,需求基础已逐步稳定,低库存水平也给予市场更多信心。酒行业
经历了较长周期的产能和库存调整, 目前行业基本面已经企稳, 行业收入和利润均处于底部区域。
二级市场股价在报告期内经历了一轮估值修复行情。但自 6 月中旬以来 ,因为市场系统性风
险的释放, 中证酒指数也发生了大幅回调。 从目前来看, 酒行业的基本面仍然处于底部改善趋势,
相关行业指标和个股盈利水平均较为健康。指数表现将更多受系统性风险 的影响,并可能逐步下
跌出价值洼地。
4.6 报 告 期 内 基金 持 有 人 数或 基 金 资 产净 值 预 警 说明
无。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7 页 共 12 页
§5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5.1 报 告 期 末 基金 资 产 组 合情 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1 权益投资 1,034,090,134.71 92.00
其中:股票 1,034,090,134.71 92.00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 -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5,205,742.18 5.80
7 其他资产 24,733,699.89 2.20
8 合计 1,124,029,576.78 100.00
5.2 报 告 期 末 按行 业 分 类 的股 票 投 资 组合
5.2.1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005,326,540.43 92.35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28,763,594.28 2.64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8 页 共 12 页
S 综合 - -
合计 1,034,090,134.71 94.99
5.2.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按 行业 分 类 的 股票 投 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3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股 票投 资 明 细
5.3.1 报 告 期 末 指数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十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000858 五 粮 液 3,803,456 120,569,555.20 11.08
2 600519 贵州茅台 419,086 107,977,507.90 9.92
3 002304 洋河股份 1,550,864 107,567,927.04 9.88
4 000568 泸州老窖 3,048,195 99,401,638.95 9.13
5 600600 青岛啤酒 1,512,929 70,487,362.11 6.48
6 000729 燕京啤酒 6,108,199 63,525,269.60 5.84
7 600300 维维股份 3,634,635 36,891,545.25 3.39
8 600559 老白干酒 426,101 35,587,955.52 3.27
9 600059 古越龙山 2,109,197 32,312,898.04 2.97
10 600809 山西汾酒 1,129,227 31,889,370.48 2.93
5.3.2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 资 按 公允 价 值 占 基金 资 产 净 值比 例 大 小 排序 的 前 五 名股 票 投
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4 报 告 期 末 按债 券 品 种 分类 的 债 券 投资 组 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债 券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十名 资 产 支 持证 券 投 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排 序 的 前 五名 贵 金 属 投资 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9 页 共 12 页
5.8 报 告 期 末 按公 允 价 值 占基 金 资 产 净值 比 例 大 小 排序的 前 五名 权 证 投 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9.1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股 指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 基 金 投 资股 指 期 货 的投 资 政 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
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对投资组合的
影响及投资组合仓位调整的交易成本,达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5.10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交易 情 况 说 明
5.10.1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政 策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 告 期 末 本基 金 投 资 的国 债 期 货 持仓 和 损 益 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 期 国 债 期货 投 资 评 价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 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 他 资 产 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89,531.0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17,762.76
5 应收申购款 24,274,260.32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10 页 共 12 页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52,145.80
8 其他 -
9 合计 24,733,699.89
5.11.4 报 告 期 末 持有 的 处 于 转股 期 的 可 转换 债 券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 指数 投 资 前 十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报 告 期 末 积极 投资 前 五名 股 票 中 存在 流 通 受 限情 况 的 说 明
注:本基金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的股票。
5.11.7 投 资 组 合 报告 附 注 的 其他 文 字 描 述部 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 放 式 基 金 份 额 变 动
单位:份
项目 鹏华酒分级 鹏华酒 A 鹏华酒 B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4 月29
日)基金份额总额
243,419,454.36 211,143,563.00 211,143,564.00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金总申购份额
944,228,903.19 - -
减: 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报告期
期末基金总赎回份额
649,932,668.93 - -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基 金 拆 分 变 动 份 额 ( 份 额 减 少 以
"-" 填列)
-179,749,444.00 89,874,722.00 89,874,722.00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7,966,244.62 301,018,285.00 301,018,286.00
注:拆分变动份额为本基金三级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及不定期折算变动的份额。 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11 页 共 12 页
§7 基 金 管 理 人 运 用 固 有 资 金 投 资 本 基 金 情 况
7.1 基 金 管 理 人持 有 本 基 金份 额 变 动 情况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 金 管 理 人运 用 固 有 资金 投 资 本 基金 交 易 明 细
注: 本基金管 理人本报告期未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基金份额。
§8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其 他 重 要 信 息
8.1 鹏 华 资 产 管理 ( 深 圳 )有 限 公 司 及其 产 品 持 有 鹏华酒分级 证 券 投 资 基金 情 况
公司/ 产品名 称
期末持有份额(份)
鹏华酒分级 鹏华酒 A 鹏华酒 B
鹏 华 资 产 - 工 商 银
行 - 以 太 十 号 资 产
管理计划
- - 6,700.00
鹏 华 资 产 - 工 商 银
行-以太十二号 1 期
资产管理计划
37,149.00 515,200.00 578,107.00
鹏 华 资 产 - 工 商 银
行 - 以 太 量 化 十 二
号 2 期资产 管理计划
- 2,731.00 431.00
§9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9.1 备 查 文 件 目录
(一)《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中证酒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2015 年第2 季度 报告》(原文) 。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 168 号深圳国 际商会中心 43 层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中国建 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鹏华酒分级 2015 年第 2 季度报 告
第 12 页 共 12 页
人网站(http ://www.phfund.com ) 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
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