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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基金(161226)

白银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查看PDF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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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 )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重要提示] 1 、 国 投 瑞 银 白银期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 ( 以 下 简 称 “ 本基金 ” )的募集 已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可 【2015 】979 号文注 册 募 集 。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基 金 募集 的 注册并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 本 基 金 为 商 品 期 货 型 基 金 , 基 金 运 作 方 式 为 上 市 契 约 型 开 放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基 金 管 理 人 为 国 投 瑞 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国 投 瑞 银 ” 或 “ 本 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银行”)。 3 、 本基金 通 过 场 外 、 场 内 两 种 方 式 通 过 各 销 售 机 构 的 基 金 销 售 网 点 公开发 售 , 其 中 , 场 外 发 售 机构包括 本 公 司 直销中心 和 代 销 机 构 , 场 内 发 售 机 构 为 具 有 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4、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1226,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白银期货 (LOF),场 内简称:白银基金。 5、本基金的发售期为 2015 年 7 月 20 日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6、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 7、本基金的发售对象包括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 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 、 募 集 期 内 , 投 资 者 可 对 本 基 金 进 行 多 次 认 购 , 认 购 一 经 受 理 , 不 得 撤 销 。 投 资 者 应 保 证 用 于 认 购 的 资 金 来 源 合 法 , 投 资 者 应 有 权 自 行 支 配 , 不 存 在 任 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 本基金 注 册 登 记 机 构 为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投 资 者 欲 通过 场外认购本基金 , 须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 代 理 机 构 网 点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 场 外 认 购 的 开 户 和 认 购 手 续 ; 投 资 者 欲 通 过 场 内 认 购 本 基 金 , 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 户或基金账户,已 经有该类账户的投资者 不须另行 2 开立。 募 集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同 时 为 投 资 者 办 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0、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符合基金上市交易条件的, 本基金将申请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的有关 事项将另行公告。 11、本基金场外认购在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投资人在国投瑞银 网上交易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 元。 本基金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笔最低 认购份额为1,000份,超过1,000 份的须是1,000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最大不 得超过99,999,000份。 12、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 的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销售机构对投资者认购 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 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认购申请成功与否及其确认 情况应以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 《基金合同》生 效后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 认购申请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基金份额。 14 、 各 销售机构的销售 网 点 以 及 开 户 、 认 购 等 事 项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向 各 销售 机 构咨询。 未 开 设 销 售 网 点 的 地 方 的 投 资 者 , 请 拨 打 本 公 司 的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 -880-6868)咨询购买事宜。 15 、 在 募 集 期 间 , 本 基 金 有 可 能 新 增 代 销 机 构 , 敬 请 留 意 近 期 本 公 司 及 各 代 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 16、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 本基金的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本发售公告中未明确指明仅适用于“场内认购”或“场外认购”的相关 内容,对于“场内认购”、“场外认购”均适用。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 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 型基金,持有 3 白银期货合约价值合计(买入、卖出轧差计算)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 、不 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110% 。权证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每个交易 日终在扣除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到期日在一年 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除支付商品期货合约保 证金以外的基金财产,应当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应当不少于 80% 。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包括 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 性风险、基金管理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期货合约所面临的特定风险 等等。 本基金为商品期货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 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者 应当认真阅读《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 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 其他机构购买基金,基金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以及其他相关公告。 基 金 管 理 人 承 诺 以 诚 实 信 用 、 勤 勉 尽 责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资 产 , 但 不 保 证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注意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后 , 基 金 运 营 状 况 与 基 金 净 值 变 化 、 基 金 份 额 上市 交 易价格波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基金募集 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国投瑞银白银期货证券投资基金 (LOF) (二)基金类型 商品期货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及存续期限 契约型基金,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 本基金的存续期限为不定期 。 (四)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4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代码与基金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为:161226 基金简称:国投瑞银白银 期货(LOF) 场内简称:白银基金 (六)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 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 人。 (七)募集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场内认购和场外认购两种方式认购 本基金。 (八)认购账户 投资者欲通 过 场 外 认 购 本基金 , 须 开 立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 已 经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开 立 深 圳 开 放 式 基 金 账 户 的 , 则 不 需 要 再 次 办 理 开 户 手 续 。 募 集 期 内 本 公 司 直 销 中 心 和 指 定 的 基 金 销 售代理机构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外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投资者欲通过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 户 , 已 经 有 该 类 账 户 的 投 资 者 不 须 另 行 开 立 。 募 集 期 内 具 有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圳 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场内认购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九)募集规模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十)认购申请的确认 投资者对本基金的认购申请可能全部确认或部分确认,认购 申请成功与否及 其确认情况应以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 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 个工作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确认情况 和认购的 基金份额。 (十一)发售时间


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期为2015年7 月20日至2015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 间,并及时公告。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可以依法适当调整。 (十二)发售机构 1、场外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含直销柜台与网上 交易) (2)代销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 。 (3)代销券商: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 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兴业证券、安信证券、 光大证券、平安证券、国盛证券、华安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浙江)、中 信证券(山东)、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长城证券、渤海证券、山西证券、 广州证券、中投证券、东莞证券、东海证券、上海证券、国都证券、国金证券、 江海证券、华宝证券、信达证券、中金公司、中航证券、世纪证券、中原证券、 爱建证券、东吴证券、国海证券、联讯证券、华鑫证券、浙商证券等。 (4)其他发售机构:天相投顾公司、众禄基金销售、好买基金销售、数米 基金销售、天天基金销售、展恒基金销售、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和讯科技、诺 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中信建投期货 、中信期货、汇付金融 等。 (5)如在募集期间新增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场内发售机构 (1)代销券商: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 。 (2)本基金募集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可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 的场内认购业务。 二、发售方式 及 相 关 规定


6 (一)认购方式 本基金的场外认购采用全额缴款、 金额认购的方式;场内认购采用全额缴 款、份额认购的方式。 (二)认购费率 1、本基金的场外认购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M ) 认购费率 M <100 万元 0.8% 100 万元≤M<300 万元 0.5% M≥3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2、本基金的场内认购费率由场内代销机构参照场外认购费率执行 。 3、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直销和代销时发生的开支,包括市场推广、销售、 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1、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 资者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 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 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投资者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 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注:对于500万(含)以上的适用 固定金额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 额-认购费用,其中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 场外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 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10,000 元,所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8% 。假定该笔 认购金额产生利息 10.00 元。则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 (1+0.8% )=9,920.63 元


7 认购费用=10,000-9,920.63 =79.37 元 认购份额=(9,920.63+10.00)/1.00 =9,930.63 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份额,在基金合同生效时,投资人账户 登记有本基金9,930.63份。 2、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 下: 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认购费用=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价格× 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 认购 价格 场内认购资金募集期间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利息折算的 份额保留至整数位(最小单位为 1 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 10,000 份,若会员单位设定认购费率为 0.8% ,假 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20 元。则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认购价格=1.00 元 认购金额=1.00× 10,000× (1+0.8% )=10, 08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5.20/1.00 =5 份 即:投资人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080元,若利息折 算的份额为5 份,则总共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四) 基金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 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五) 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 基金份额归基金 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本基金份额在场外销售机构网点的首次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的单笔认购 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 元。 投资人在国投瑞银 网上交易首次认购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 限额为人民币10 元。


8 (七)本基金场内认购在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的单 笔最低认购份额为1,000 份,超过 1,000 份的须是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 购最大不得超过99,999,000 份。 三 、 场 外 认购 的 开 户 与认 购 程 序 (一)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本基金 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 放式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 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理销售机构提 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 构打印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 本基金。 4、已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理销售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 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认购 本基金 的,须用深圳 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理销售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 认。 (二)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开户与认购程序 1、直销柜台的开户与认购 (1)业务受理时间 2015 年7 月20 日至2015 年7 月31 日上午9:30—下午 17:00(周六、周 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9 (2)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1)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具体账户 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 点的说明。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 账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 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 3)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 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 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成年人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 法定代理 人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 ②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 ③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存折、借记卡等的原件 及复印件; ④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注:上述③项中“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在本公司直销柜台 办理认购的投资 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赎回、 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 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 ①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 ②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③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法定代表 人签字; ④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二代身份 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⑤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如 不能留存原件的,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0 ⑥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及其复印件 (如有)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卡或基金账户卡及其复印件(如有); ⑧签署一式两份的《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书》; ⑨填妥《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 注:上述第⑤项中“指定银行账户 ”是指:在本公司直销 柜台办理认购的机 构投资者需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 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 投资者在任一银行的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 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军官证、士兵证 、户口 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未成年人 认购基金份额必须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并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件 等相关资料;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两面,加盖公章); ③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4)资金划拨 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需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4000032419200140220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喜年支行 大额支付行号:102584003247 在办理汇款时,请投资者务必 注意以下事项: ①认购资金的汇款人应为投资者本人,汇出账号的户名应与投资者在本公司 直销中心登记的姓名一致;


11 ②投资者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 称或基金代码 ; ③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 申请的认购金额; ④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 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 本公司及直销专 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网上交易的开户与认购 (1)适用对象 国投瑞银网上直销客户 。 (2)开户及认购受理时间 2015 年7 月20 日9:30 至 2015 年7 月31 日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 日照常受理,但该等业务申请算作下一个交易日提交的交易申请),24 小时服务 (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3)开户及认购程序 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上的网上交 易业务规则和开 户及交易演示,办理相关开户及认购等业务; (4)网上交易网下汇款方式资金划拨 网 上 交 易 客 户 通 过 国 投 瑞 银 网 上 直 销 系 统 下 单 , 采 用 网 下 汇 款 方 式 购 买 基 金 时,需按时足额将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 以下基金直销资金账户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户名: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4201501100050013017 (5)注意事项 1)目前网上交易仅限个人投资者。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或银行规定 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投资者采用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将不能 办 理转托管转出业务。若网上交易有关规定及业务规则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可为 投资者采用直销中心网上交易方式认购的基金份额办理系统内转托管时,届时基 金管理人将做出调整并及时公告。


12 (三)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2015 年7 月20 日至2015 年7 月31 日9:30 至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 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参与本基金场外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 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 ①开立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 立手续参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 的说明。 ②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需重新办理深圳开放式基金账 户的开户,可直接对原有账户进行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 A 股账户或基金账 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开立资金账户(已在证券公司的同一代销网点开立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 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外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 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在认购前,投资者需在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个人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 申购申请表》; ②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及复印件; ③资金账户卡。 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代销网点提出认购申请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有效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上述文件加盖有效公章的复印件;


13 ③经办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④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有效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 章); ⑤资金账户卡。 (4)注意事项 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 认购方式和确认情况查询方式等方面可能有所区别,以证券公司代销网点的相关 业务规定或说明为准。 (四)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场 内 认购 的 开 户 与认 购 程 序 (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认购 本基金应使用深圳 A 股账 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 2、已有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 续。 3、尚无深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开户 所需的资料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 圳A 股账户或深圳封闭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封 闭式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场内销售机构的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 规定。 (二)证券公司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业务受理时间 2015 年7 月20 日至2015 年7 月31 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 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 2、认购程序


14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 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 营 业网点公布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立证券账户 ①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具体账户开立手续参见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各开户代理网点的说明。 ②已经开立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须 另行开 户。 (2)开立资金账户 在参与本基金场内发售的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开立资金账户 所需提供的资料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3)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资金账户中存入足额资 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 金账户的证券公司营业网点申报认购。认购申请可多次申报,认购申请一经 申 报,不得撤销; 3)投资者通过证券公司场内 认购本基金所需提交的材料参见各 证券公司营 业网点的相关说明。 五 、 清 算 与交 收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未获得确认的 认购资金将于基金 注册登记机构确 认为无效后3 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 存入专门账户, 募集期间 产生的资金利息将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 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业务规则 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完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


15 六 、 基 金 的验 资 与 基金 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 基金份额发售 之日起不超 过三个月。 基金募集截止,基金管理人应督促本基金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募集资金划 入基金托管人为基金开立的资产托管专户。 基金募集届满,在本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 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 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 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基金合同》生效时,认购款项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 息将 折合成基金份额归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本基金管理人 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 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 同期存款利息在基金 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 。 七 、 本基金 募集的当 事人 和 中 介 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UBS SDIC FUND MANAGEMENT CO., LTD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38 号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设立日期:2002 年6 月13 日


16 客服电话:400-880-6868 传真:(0755)82904048 联系人:杨蔓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10 月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三)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28 号荣超经贸中心46 层 法定代表人:叶柏寿 电话:(0755) 83575993


83575992 传真:(0755) 82904048


82904007 联系人:曹丽丽、杨蔓 客服电话:400-880-6868 网站:www.ubssdic.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17 电话:010-66596688 联系人:客户服务中心 客服电话:95566 网站: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建红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邓炯鹏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电话:021-38637673 传真:021-50979507 客服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 bank.pingan.com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层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18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95521 公司网站:www.gtja.com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www.csc108.com (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周杨 客服电话:95536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3734343 联系人:黄婵君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19 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 (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电话:010-66568450 传真:010-66568990 联系人:宋明 客服电话:400-888-8888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金芸、李笑鸣 客服电话:95553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10)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 路989 号45 层(邮编:200031 ) 法定代表人:李梅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曹晔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20 (1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电话:010-88085201 传真:010-88085195 联系人:李巍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1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281978 传真:0591-38507538 联系人:林武能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中国凤凰大厦1 号楼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站:www.essence.com.cn


21 (1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联系人:李芳芳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0755-22621866 传真:0755-82400862


联系人:吴琼 客服电话:95511-8 公司网站:www.pingan.com (16)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昌市北京西路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 88 号江信国际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曾小普 电话:0791-86283080 传真:0791-86288690 联系人:俞驰 客服电话:4008222111 公司网站:www.gsstock.com (17)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 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电话:0551-65161821 传真:0551-65161672 联系人:甘霖、汪燕、范超 客服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公司网站:www.hazq.com (1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顾凌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s.ecitic.com (19)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 29 号迪凯银座22 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电话:0571-86609015








传真:0571-86811959


联系人:王佳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20)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 号楼 20 层


23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吴忠超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citicssd.com (2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电话:021-20315255 传真:021-20315137 联系人:马晓男 客服电话:95538 公司网站:www.qlzq.com.cn (22)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3838750


传真:0755-23838750 联系人:毛诗莉 客服电话:400-888-1888 公司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 (2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 、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14 、16、17 层


24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6289 传真:0755-83515567 联系人:刘阳 客服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站:www.cgws.com (2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联系人:蔡霆 客服电话:400-651-5988 公司网站:www.bhzq.com


(2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联系人:郭熠 客服电话:95573、400-666-1618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26)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层、20 层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25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客服电话:020-961303 公司网站: www.gzs.com.cn


(27)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18-21 层及第 04 层01、02、03、05、11、12 、13、15、16、18、19、20、21 、22、23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 04、18 层至21 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600-8008、95532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28)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30 楼 办公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 1 号金源中心30 楼 法定代表人:张运勇 电话:0769-22115712 传真:0769-22115712 联系人:李荣 客服电话:0769-961130 公司网站:www.dgzq.com.cn (29)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26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站:www.longone.com.cn


(3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 336 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联系人:许曼华 客服电话:021-962518、4008-918-918 公司网站:www.962518.com (3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电话:010-84183333 传真:010-84183311 联系人:黄静 客服电话:400-818-8118 公司网站:www.guodu.com (3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57


27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婧漪 客服电话:4006-600109 公司网站:www.gjzq.com.cn (33)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 5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26 传真:0451-82337279 联系人:周俊 客服电话:400-666-2288 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3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 57 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68778790 传真:021-68777992 联系人:刘闻川 客服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站:www.cnhbstock.com (35)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28 联系人:唐静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站:www.cindasc.com





(36)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 层及2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2 座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陈曦 杨涵宇 客服电话:4009101166 公司网站:www.cicc.com.cn


(37)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层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中心区红谷中大道 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 41 层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电话:0791-86768681 传真:0791-86770178 联系人:戴蕾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站:www.avicsec.com


(3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招商银行大厦 40/42 层 法定代表人:姜昧军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袁媛


29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站:www.csco.com.cn (39)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法定代表人:菅明军 电话:0371--69099882 传真:0371--65585899 联系人:程月艳 范春艳 客服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公司网站:www.ccnew.com (40)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 1600 号陆家嘴商务广场 32 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7 联系人:戴莉丽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站:www.ajzq.com (41)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 5 号东吴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范力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联系人:方晓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8-601-555


30 网址:www.dwzq.com.cn (42)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 13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竹子林 四路光大银行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电话:0755-82047857 传真:0755-82835785 联系人:陈炽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网址:www.ghzq.com.cn (4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东江三路惠州广播电视新闻中心三、四 楼 法定代表人:徐刚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396 联系人:彭莲 客户服务电话:95564 公司网址:www.lxzq.com.cn (4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28 层A01、B01 (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 750 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64339000 传真:021-64333051 联系人:杨莉娟 客服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31 公司网址:www.cfsc.com.cn (45)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 A 座 办公地址:杭州市杭大路1 号黄龙世纪广场A 座


法定代表人:吴承根


电话:021-64310572 传真:021-64713795 联系人: 陆云 客服电话:0571-967777 公司网站:www.stocke.com.cn (46)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B 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8 号C 座505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66045152 传真:010-66045518 联系人:尹伶 客服电话:010-66045678 天相投顾网址:http://www.txsec.com 天相基金网网址:www.jjm.com.cn (4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童彩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32 网址:www.zlfund.cn 及www.jjmmw.com (48)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法兰桥创意园)26 号楼2 楼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 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联系人:张茹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 弄9 号3724 室办公 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 508 号北美广场B 座12 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电话:021-38602377 传真:021-38509777 联系人:王建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50)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文一西路 1218 号1 栋202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省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 号恒生大厦 12 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 021-60897840 传真:0571-26697013 联系人:朱晓超 客服电话:4000-766-123


3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51)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2 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龙田路195 号3C 座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站:www.1234567.com.cn (52)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 6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德胜门外华严北里 2 号民建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62020088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翟飞飞 客服电话:400-888-6661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5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 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 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电话:0571-88911818-8653 传真:0571-86800423 联系人:汪林林 客服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站:www.5ifund.com


34 (5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10 层


法定代表人:王莉 电话:021--20835779 传真:021-20835879 联系人: 吴卫东


客服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站:licaike.hexun.com (55)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上站大楼平街11-B,名义层 11-A,8-B4, 9-B、C 办公地址:重庆渝中区中山三路 107 号皇冠大厦11 楼 法定代表人:彭文德 电话:023-86769637 传真:023-86769629 联系人:刘芸


客服电话:400-8877-780 公司网站:www.cfc108.com


(5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1301- 1305 室、1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 层 1301-1305 室、14 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23953913 传真:0755-83217421


35 联系人:洪诚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7)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 100 号19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19 楼 法定代表人:冯修敏 电话:021-33323999 传真:021-33323830 联系人:周丹 客服电话:400-820-2819 网站:fund.bundtrade.com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本 基金的场外认购,并及时公告。 (四)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销售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发售机构为: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 财富里昂、财通证 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 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 券、东兴证 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 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 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 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 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 开源证券、联讯证 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 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 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 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 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 36 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 原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本 基 金 募 集 结 束 前 获 得 基 金 代 销 资 格 的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可 通 过 深 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场内认购业务 。


(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崔巍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14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七)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签章注册会计师:薛竞、叶尔甸


37 联系人:刘莉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