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 研究 要闻 研报 私募
滚动 公告 动态 专题 创投
 
净值 评级 申赎 重仓股 新发基金
排行 费率 分红 关注度 私募排行
 
微博 论坛
APP 基金吧
 
开户 超市 优选基金 定投频道 活期盈
登陆 热销 新发基金 帮助中心 定期盈
天弘瑞利(000774)

天弘瑞利:关于瑞利A份额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天 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天 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之瑞利A 份额 开放申 购与 赎回 业务 的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7 月 14 日 1.公告 基本 信息 基金名 称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天弘瑞 利分 级债 券 基金主 代码 000774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1 月 20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国邮 政储 蓄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金 法》 、《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 合同》 、《 天弘 瑞利 分级 债券 型证券 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 书》等 相关 文件 申购起 始日 2015 年 7 月 17 日 赎回起 始日 2015 年 7 月 16 日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基金 简 称


瑞利 A 瑞利B 下属分 级基 金的 交易 代 码 000775 000776 该分级 基金 是否 开放 申 购、赎 回 是 否 注:根 据本 基金 《基 金合 同》、 《招 募说 明书 》的 规定,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 生效之 日 起3 年 内, 瑞 利A 自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每满 6 个 月的 最后 一个 工 作日为 申购开 放日 ,申 购开 放日 的前一 工作 日为 赎回 开放 日。申 购开 放日 只可 提交 瑞利 A 的申购 申请 ,赎 回开 放日 只可提 交瑞 利 A 的 赎回 申 请。2015 年7 月16 日为 瑞利 A的第1 个赎 回开 放日 ,即 在该 日 15:00 前 接受 办理 瑞利 A 份额 的赎 回业 务申 请; 2015 年7 月17 日为 瑞利A 的第1 个 申购 开放 日, 即在该 日 15:00 前接 受办 理瑞利 A 份额 的申 购业 务申 请。 瑞利 B 封闭 运作 ;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 效 后3 年 期届 满,则 终止 运作 并进 入清 算程序 ,报 中国 证监 会备 案并提 前公 告, 无须 召开 持有人 大会。 2.日常 申购 、赎 回业 务的 办理时 间 本基金 《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日 起 3 年 内, 瑞 利 A 自 基金合 同生 效之 日起 每 满6 个月的 最后 一个 工作 日为 申购开 放日 ,申 购开 放日 的前一 工作 日为 赎回 开放 日。申 购开放 日只 可提 交瑞 利 A 的申购 申请 ,赎 回开 放日 只可提 交瑞 利A 的赎 回申 请。按 照《基 金合 同》 的规 定, 瑞利 A 的第 1 个 赎回 开放 日为 2015 年 7 月 16 日, 即在该 日15:00 前 接受 办理 瑞 利A 份额 的赎 回业 务; 瑞利A 的第1 个 申购 开放 日为2015 年7 月17 日, 即在 该日15:00 前接 受办 理瑞 利A 份 额的申 购业 务。 因不可 抗力 或其 他情 形致 使基金 无法 按时 开放 申购 与赎回 的, 开放 日为 不可 抗 力或其 他情 形影 响因 素消 除之日 的下 一个 工作 日。 3.日常 申购 业务 3.1 申 购金 额限 制 (1) 瑞利A 在 代销 机构 及 及本公 司直 销网 上交 易的 首次单 笔最 低申 购金 额为 人民 币1,000 元 ,追 加申 购的单 笔最 低申 购金 额为 人民 币1,000 元 ;本 公司 直销网 点的首 次单 笔最 低申 购金 额为人 民 币 10,000 元, 追 加申购 的单 笔最 低金 额为 人民 币1,000 元 。各 销售 机构 对最低 申购 限额 及交 易级 差有其 他规 定的 ,以 各销 售机构 的业务 规定 为准 。 当瑞 利A 的 申购 申请 发生 比例确 认时 ,则 申购 申请 确认金 额不 受申 购最 低限 额 的限制 。 (2) 投资 者可 多次 提交 申 购申请 ,本 基金 对单 个投 资者累 计持 有的 基金 份额 上限不 作限 制。 法律 法规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 定的 除外。 (3)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市 场情况 ,在 法律 法规 允许 的情况 下, 调整 上述 对申 购金额 的数 量限 制,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 整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媒 介上 公告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 3.2 申 购费 率 本基金 的申 购费 率 为 0% 。 3.3 其 他与 申购 相关 的事 项 瑞利 A 的 申购 采用 “确 定 价”原 则, 即瑞 利 A 的 申 购价格 以人 民 币1.00 元为基 准进 行计 算。 4.日常 赎回 业务 4.1 赎 回份 额限 制 (1)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可 将 其全部 或部 分瑞 利 A 份 额 赎回, 单笔 赎回 不得 少于 500 份 。某 笔赎 回导 致基 金份额 持有 人在 某一 销售 机构全 部交 易账 户的 瑞 利A 份额 余额少 于500 份的 ,基 金 管理人 有权 强制 该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全 部赎 回其 在该 销售机 构全部 交易 账户 持有 的基 金份额 。 (2)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市 场情况 ,在 法律 法规 允许 的情况 下, 调整 上述 对赎 回份额 的数 量限 制, 基金 管理人 必须 在调 整前 依照 《信息 披露 办法 》的 有关 规定在 指定媒 体上 公告 并报 中国 证监会 备案 。 4.2 赎 回费 率 本基金 的赎 回费 率 为 0% 。 4.3 其 他与 赎回 相关 的事 项 (1) 瑞利A 的 赎回 采用 “未知 价” 原则 ,即 瑞 利A 的赎 回价 格以 赎回 开放 日 的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进 行计算 。 (2) “份 额赎 回” 原则 , 即赎回 以份 额申 请。 (3) 当日 的赎 回申 请可 以 在 基金 管理 人规 定的 时间 以内撤 销。 基金 管理 人、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另 有规 定的, 从其 规定 。 5. 基 金销 售机 构 5.1 场 外销 售机 构 5.1.1 直销 机构 本基金 的直 销机 构为 天弘 基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含直 销网点 与网 上交 易) 。 5.1.2 场外 非直 销机 构 (1) 代销 银行 :中 国邮 政 储蓄银 行、 南京 银行 、浙 江稠州 商业 银行 、江 苏吴 江农 村商业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2) 代销 券商 :齐 鲁证 券 、渤海 证券 、光 大证 券、 中航证 券、 新时 代证 券、 中 信建投 、长 江证 券、 国泰 君安、 广州 证券 、信 达证 券、华 安证 券、 天相 投资 顾问、 国金证 券、 东海 证券 、西 藏同信 、中 信证 券、 东莞 证券、 中信(山东)、 中信 (浙 江)、 华龙 证券 、联 讯证 券、东 北证 券、 兴业 证券 、大同 证券 。 6.基 金份 额净 值公 告的 披 露安排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在 瑞利 A 首 次开 放前 ,基 金 管理人 应当 至少 每周 公告 一 次基金 资产 净值 、基 金份 额净值 以及 瑞 利A 和瑞 利B 的基 金份 额参 考净 值。 在瑞 利A 首次 开放 后, 基 金管理 人应 当在 每个 交易 日的次 日, 通过 网站 、基 金 份额销 售网 点以 及其 他媒 介,披 露交 易日 的基 金份 额净值 以及 瑞 利 A 和瑞 利B 的基 金份额 参考 净值 。 7.瑞 利A 的约 定年 收益 率 7.1 上 一封 闭期 支付 的收 益率 瑞利 A 根 据《 基金 合同 》 的规定 获取 约定 收益 ,其 收益率 将在 每个 折算 基准 日 前设定 一次 并公 告, 该年 约定收 益率 适用 于该 折算 基准日 (不 含) 到下 一折 算基准 日(含 )的 时间 段。2015 年1 月 20 日至2015 年 7 月 17 日期 间, 瑞利A 的 年 约定 收益率 为5.00% 。 7.2 下 一封 闭期 约定 的收 益率 经基金 管理 人与 基金 托管 人协商 确定 ,本 基金 瑞利A 自 2015 年 7 月 17 日( 不 含) 到2016 年1 月19 日 (含) 的利 差确 定 为2.40% ,因 此, 瑞利 A 的 年约 定收 益率 ( 单利) =1.5 ×1 年 期银 行 定期存 款利 率+2.40% 其中, 计算 瑞 利 A 从首 个 折算基 准日 (不 含) 至其 下一折 算基 准日 (含 )的 年 约定收 益率 所使 用 的 1 年 期银行 定期 存款 利率 为折 算基准 日(2015 年7 月 17 日) 前五个 工作 日(2015 年7 月10 日 )中 国人 民银 行 公布并 执行 的金 融机 构人 民币 1 年期定 期存 款基 准年 利 率2.00%, 于是 : 本基金 瑞 利A 自 2015 年7 月17 日( 不含 )到2016 年1 月19 日( 含) 的年 约 定收益 率 为5.40% 。 瑞利 A 的 年约 定收 益率 计 算按照 四舍 五入 的方 法保 留到百 分数 的小 数点 后 第2 位。 瑞利A 约定 年收 益率 计算 的具体 规定 请仔 细阅 读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 《招 募 说明书 》。 8.瑞利 A 申 购开 放日 基金 份额净 值披 露的 特别 说明 在瑞 利A 的每 次申 购开 放 日,基 金管 理人 将对 瑞 利A 进行 基金 份额 折算 ,瑞 利A 的基 金份 额净 值调 整 为 1.000 元, 基金 份额 持 有人持 有的 瑞 利A 份额 数 按折 算比例 相应 增减 。 瑞利A 的申 购开 放日 当日 通过本 公司 网站 以及 指定 媒介披 露的 净值 仍然 为折 算 日前一 日的 基金 份额 参考 净值, 并不 是折 算调 整 至1.000 元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申购 开放日 当日 ,瑞 利A 按照1.000 元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办理申 购。 9.其他 需要 提示 的事 项 重要提 示 (1) 本公 告仅 对瑞 利 A 的第 1 个 赎回 开放 日 即 2015 年7 月16 日以 及第1 个 申购开 放日 即2015 年 7 月17 日, 办理 其赎 回、 申 购等相 关事 项予 以说 明。 投资者 欲了解 本基 金的 详细 情况 ,请阅 读刊 登在 指定 媒介 的《招 募说 明书 》。 投资 者也可登陆本 公司 网站 (www.thfund.com.cn )查 阅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和 更新 的《 招募 说明书 》等 法律 文件 。 (2)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 生效之 日 起3 年 内, 基金 份额划 分为 瑞 利A、瑞 利B 两级份 额, 两者 的份 额配 比原则 上不 超 过7∶3。瑞利 A 和瑞利 B 的 收益 计算 与运作 方式不 同, 其中 ,瑞 利 A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 规定 获取约 定收 益, 并自 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起每 满6 个月 开放 一次; 瑞 利 B 封 闭运 作, 封闭期 为 3 年, 本基 金在 扣除瑞 利A 的 应计 收益 后的 全部 剩余收 益归 瑞 利B 享 有, 亏损以 瑞 利 B 的 资产 净值 为限由 瑞利B 承担 。本 基金 《基 金合同 》生 效 后 3 年 期届 满,本 基金 将按 照《 基金 合同》 约定终 止运 作。 (3) 本基 金《 基金 合同 》 生效之 日 起3 年 内, 瑞 利A 的基 金份 额折 算基 准日 与其申 购开 放日 为同 一个 工作日 ,即 《基 金合 同》 生效之 日起 每 满 6 个 月的 最后一 个工作 日。 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每 满6 个月 折算一 次, 瑞 利 A 在 每个 申购开 放日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调整 为 1.000 元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持 有的 瑞 利A 份 额数 按折算 比例相 应增 减。 具体 的折 算方式 及折 算结 果见 基金 管理人 届时 发布 的相 关公 告。 (4) 瑞利B 的 份额 数为300,350,051.00 份。 根据 《基金 合同 》的 规定 ,本 基 金《基 金合 同》 生效 之日 起 3 年 内, 在每 个申 购开 放日, 本基 金以 瑞 利B 的 份额为 基准, 在不 超 过7/3 倍瑞 利B 的 份额 范围 内对 瑞 利A 的申 购申 请进 行确 认。 如果瑞 利A 的 全部 有效 申购 申请 确认后 , 瑞利A 的 份额 余 额大 于 7/3 倍瑞 利B 的份 额余 额,则 在不 超 过7/3 倍瑞 利B 的 份额 余额 范围 内, 对瑞 利A 的 全部 有效 申购 申请按 比例进 行成 交确 认, 届时 投资者 的有 效申 购申 请将 不能全 部确 认为 瑞 利A 的 份额。 具体的 确认 计算 方法 及确 认结果 见基 金管 理人 届时 发布的 相关 公告 。 (5) 投资 者可 拨打 本公 司 客户服 务电 话400-710-9999 了 解本 基金 的相 关事 宜。 (6) 本公 告的 解释 权归 本 公司所 有。 风险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以诚 实信 用、勤 勉尽 责的 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 不保 证 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保证 最低收 益。 投资 者投 资于 本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本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和 《招 募说 明书》 等相 关法 律文 件。 天弘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五年 七月 十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