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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消费(100055)

富国消费: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第一号)查看PDF公告

1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 更新) 
( 摘 要) 
(二 0 一 五年 第一号 ) 
 
【 重要提示】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由汉兴证 券投资
基金转型而成。基金转型经 2014 年 10 月 16 日至 2014 年 11 月 10 日汉兴证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 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汉 兴 证 券 投 资
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 调整存续期限、 终止上市、 调整投资目标、
范 围 和 策 略 、 修 订 基 金 合 同 , 并 更 名 为 “ 富 国 消 费 主 题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自2014 年12 月12 日起, 由 《汉兴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而成的 《富国
消 费 主 题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 原 《 汉 兴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自同一日起失效。 
基 金 管 理 人 保 证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的 内 容 真 实 、 准 确 、 完 整 。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注册, 但 中 国 证 监 会 接受本 基 金 转型 的 备案 , 并 不 表 明 其 对 本 基 金
的 价 值 和 收 益 做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保 证 , 也 不 表 明 投 资 于 本 基 金 没 有 风 险 。 中 国
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 基 金 投 资 于 证 券 市 场 , 基 金 净 值 会 因 为 证 券 市 场 波 动 等 因 素 产 生 波 动 。
投 资 者 申 购 基 金 时 , 应 全 面 认 识 本 基 金 产 品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和 产 品 特 性 , 充 分
考 虑 自 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 理 性 判 断 市 场 , 对 申 购 基 金 的 意 愿 、 时 机 、 数 量 等
投 资 行 为 作 出 独 立 决 策 。 投 资 者 在 获 得 基 金 投 资 收 益 的 同 时 , 亦 承 担 基 金 投 资
中 出 现 的 各 类 风 险 , 可 能 包 括 : 证 券 市 场 整 体 环 境 引 发 的 系 统 性 风 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 非 系 统 性 风 险 、 大 量 赎 回 或 暴 跌 导 致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投
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包 括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是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由 非 上 市 中 小 企 业 采 用 非 公 开 方 式 发 行 的 债 券 。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的 风 险2 
 
主 要 包 括 信 用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等 。 信 用 风 险 指 发 债 主 体 违 约 的 风
险 , 是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最 大 的 风 险 。 流 动 性 风 险 是 由 于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交 投 不
活 跃 导 致 的 投 资 者 被 迫 持 有 到 期 的 风 险 。 市 场 风 险 是 未 来 市 场 价 格 ( 利 率 、 汇
率 、 股 票 价 格 、 商 品 价 格 等 ) 的 不 确 定 性 带 来 的 风 险 , 它 影 响 债 券 的 实 际 收 益
率。这些风险可能会给基金净值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和损失。 
基 金 管 理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基 金 投 资 的 “ 买 者 自 负 ” 原 则 , 在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 基 金 为 混 合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收 益 及 预 期 风 险 水 平 高 于 债 券 型 基 金 与 货 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预 示 其 未 来 表 现 ,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其 他 基 金 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 对 本 基 金 业 绩 表 现 的 保 证 。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 但 不 保 证 投 资 本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 也 不 保 证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的 最 低 收 益 。 投 资 有 风 险 , 投 资 者 在 投 资 本 基 金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本 基 金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和 基 金 合 同 等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 自 主 判 断 基 金 的 投 资 价 值 ,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
金业绩表现截止至2015 年3 月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 金管 理人 
( 一) 基金管 理人 概况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设立日期:1999 年4 月13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 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 【1999】 11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 亿元 3 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电话: (021)20361818 传真: (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注册资本:1.8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截止于 2015 年6 月12 日) :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77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27.775% 加拿大蒙特利尔银行 27.775%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16.675% 公 司 设 立 了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和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等 专 业 委 员 会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负 责 制 定 基 金 投 资 的 重 大 决 策 和 投 资 风 险 管 理 。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日 常 运 作 的 风 险 控 制 和 管 理 工 作 , 确 保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行业监管规则,防范和化解运作风险、合规与道德风险。 公 司 目 前 下 设 二 十 二 个 部 门 、 三 个 分 公 司 和 二 个 子 公 司 , 分 别 是 : 权 益 投 资 部 、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 、 固 定 收 益 专 户 投 资 部 、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部 、 量 化 与 海 外 投 资 部 、 权 益 专 户 投 资 部 、 养 老 金 投 资 部 、 权 益 研 究 部 、 集 中 交 易 部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综 合 管 理 部 、 机 构 业 务 部 、 零 售 业 务 部 、 营 销 管 理 部 、 客 户 服 务 部 、 电 子 商 务 部 、 战 略 与 产 品 部 、 监 察 稽 核 部 、 计 划 财 务 部 、 人 力 资 源 部 、 信 息 技 术部、 运营部、 北京分 公司、 成都分公司、 广 州分公司、 富国资产管 理 (香港) 有 限 公 司 、 富 国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权 益 投 资 部 : 负 责 权 益 类 基 金 产 品 的 投 资 管 理 ;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部 : 负 责 固 定 收 益 类 公 募 产 品 和 非 固 定 收 益 类 公 募产品的债券部分 (包括公司自有资金等) 的投资管理; 固定收益专户投资部: 负 责 一 对 一 、 一 对 多 等 非 公 募 固 定 收 益 类 专 户 的 投 资 管 理 ; 固 定 收 益 研 究 部 : 负 责 固 定 收 益 类 公 募 产 品 和 非 固 定 收 益 类 公 募 产 品 的 债 券 部 分 的 研 究 管 理 等 ; 量 化 与 海 外 投 资 部 : 负 责 量 化 权 益 投 资 、 量 化 衍 生 品 投 资 及 境 外 权 益 等 各 类 投 资 的 研 究 与 投 资 管 理 ; 权 益 专 户 投 资 部 : 负 责 社 保 、 保 险 、QFII 、 一 对 一 、 一 对多等非公募权益类专户的投资管理; 养老金投资部: 负责养老金 (企业年金、4 职 业 年 金 、 基 本 养 老 金 、 社 保 等 ) 及 类 养 老 金 专 户 等 产 品 的 投 资 管 理 ; 权 益 研 究 部 : 负 责 行 业 研 究 、 上 市 公 司 研 究 和 宏 观 研 究 等 ; 集 中 交 易 部 : 负 责 投 资 交 易 和 风 险 控 制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履 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工 作 职 责 , 暂 与 综 合 管 理 部合署办公; 综合管理部: 负责公司董事会日常事务、 公司文秘管理、 公司 (内 部 ) 宣 传 、 信 息 调 研 、 行 政 后 勤 管 理 等 工 作 ; 机 构 业 务 部 : 负 责 年 金 、 专 户 、 社 保 以 及 共 同 基 金 的 机 构 客 户 营 销 工 作 ; 零 售 业 务 部 : 管 理 华 东 营 销 中 心 、 华 中 营 销 中 心 、 华 南 营 销 中 心 ( 广 州 分 公 司 ) 、 北 方 营 销 中 心 ( 北 京 分 公 司 ) 、 西 部营销中心 (成都分公司) 、 华北营销中心, 负责共同基金的零售业务; 营销管 理部: 负责营销计划的 拟定和落 实、 品牌建设 和媒体关系管理,为零售和机构业 务 团 队 、 子 公 司 等 提 供 一 站 式 销 售 支 持 ; 客 户 服 务 部 : 拟 定 客 户 服 务 策 略 , 制 定 客 户 服 务 规 范 , 建 设 客 户 服 务 团 队 , 提 高 客 户 满 意 度 , 收 集 客 户 信 息 , 分 析 客 户 需 求 , 支 持 公 司 决 策 ; 电 子 商 务 部 : 负 责 基 金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趋 势 分 析 , 拟 定 并 落 实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策 略 和 实 施 细 则 , 有 效 推 进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业 务 ; 战 略 与 产 品 部 : 负 责 开 发 、 维 护 公 募 和 非 公 募 产 品 , 协 助 管 理 层 研 究 、 制 定 、 落 实 、 调 整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 建 立 数 据 搜 集 、 分 析 平 台 , 为 公 司 投 资 决 策 、 销 售 决 策 、 业 务 发 展 、 绩 效 分 析 等 提 供 整 合 的 数 据 支 持 ; 监 察 稽 核 部 : 负 责 监 察、风 控 、 法 务 和 信 息 披 露 ; 信 息 技 术 部 : 负 责 软 件 开 发 与 系 统 维 护 等 ; 运 营 部 : 负 责 基 金 会 计 与 清 算 ; 计 划 财 务 部 : 负 责 公 司 财 务 计 划 与 管 理 ; 人 力 资 源 部 : 负 责 人 力 资 源 规 划 与 管 理 ; 富 国 资 产 管 理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证 券 交 易 、 就 证 券 提 供 意 见 和 提 供 资 产 管 理 ; 富 国 资 产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 经 营 特 定 客 户 资 产管理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止到2015 年6 月12 日, 公司有员工279 人, 其中 61%以上具有硕士以上 学历。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薛 爱 东 先 生 , 董 事 长 , 研 究 生 学 历 , 高 级 经 济 师 。 历 任 交 通 银 行 扬 州 分 行 监 察 室 副 主 任 、 办 公 室 主 任 、 会 计 部 经 理 、 证 券 部 经 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扬 州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兴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托 管 组 组 长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黑 龙 江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兼 党 委 书 记 、 上 海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兼 党 委 书 记 、 公 司 机关党委书记兼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5 陈 戈 先 生 , 董 事 , 总 经 理 , 研 究 生 学 历 。 历 任 国 泰 君 安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研 究 所 研 究 员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基 金 经 理 、 研 究 部 总 经 理 、 总 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2005 年4 月至2014 年4 月任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 金经理。 麦 陈 婉 芬 女 士 (Constance Mak ) , 董 事 , 文 学 及 商 学 学 士 , 加 拿 大 注 册 会 计 师 。 现 任 BMO 金 融 集 团 亚 洲 业 务 总 经 理 (General Manager, Asia,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 ) ,中加贸易理事会董事和加拿大中文电 视台顾问团的成员。 历任 St. Margaret’s College 教师, 加拿大毕马威 (KPMG) 会计事务所的合伙人。 方 荣 义 先 生 , 董 事 , 研 究 生 学 历 , 高 级 会 计 师 。 现 任 申 万 宏 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财 务 总 监 。 历 任 北 京 用 友 电 子 财 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所 信 息 中 心 副 主 任 , 厦 门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教 育 中 心 副 教 授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深 圳 经 济 特 区 分 行 ( 深 圳 市 中 心 支 行) 会 计 处 副 处 长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深 圳 市 中 心 支 行 非 银 行 金 融 机 构 处 处 长 , 中 国 银 行 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圳 监 管 局 财 务 会 计 处 处 长 、 国 有 银 行 监管处处长,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裴 长 江 先 生 , 董 事 , 研 究 生 学 历 。 现 任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历 任 上 海 万 国 证 券 公 司 研 究 部 研 究 员 、 闸 北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总 经 理 , 申 银 万国证券公司闸北营业部总经理、 浙江管理总 部副总经理、 经纪总部 副总经理, 华 宝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 华 宝 兴 业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Edgar Normund Legzdins 先生,董事,本科学历,加拿大特许会计师。现 任BMO 金融集团国际业务全球总裁 (SVP & Managing Director, International, BMO Financial Group)。1980 年至1984 年在Coopers & Lybrand 担任审计工作; 1984 年加入加拿大BMO 银行金融集团蒙特利尔银行。 蒲冰先生, 董事,本科学历, 中级审计师。 现 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 营 业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 历 任 山 东 正 源 和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部 、 评 估 部 员 工 , 山 东 省 鲁 信 置 地 有 限 公 司 计 财 部 业 务 经 理 , 山 东 省 国 际 信 托 有 限 公 司 计 财 部 业 务 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规审计部副总经理。 6 张 克 均 先 生 , 董 事 , 研 究 生 学 历 。 现 任 申 万 宏 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总 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福 建 兴 业 银 行 厦 门 分 行 电 脑 部 副 经 理 、 计 划 部 副 经 理 、 证 券 部 副经理、 杏林支行副行 长;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证券营业部副经理、 经理、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兼厦门夏禾路证券营业部经理、经纪总部总经理。 戴国强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 MBA 学院 院长、 党 委 书 记 。 历 任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助 教 、 讲 师 、 副 教 授 、 教 授 , 金 融 学 院 副 院 长 、 金 融 学 院 常 务 副 院 长 、 金 融 学 院 院 长 ; 上 海 财 经 大 学 教 授 、 博 士 生 导 师, 金融 学院党委书记, 教授委员会主任。 伍时焯 (Cary S. Ng) 先生, 独立董事, 研究 生学历, 加拿大特许会计师。 现任圣力嘉学院(Seneca College) 工商系会计及财务金融科教授。1976 年加入 加拿大毕马威会计事务所的前身 Thorne Riddell 公司担任审计工作,有 30 余 年财务管理及信息系统项目管理经验,曾任职在 Neo Materials Technologies Inc. 前身AMR Technologies Inc., MLJ Global Business Developments Inc., UniLink Tele.com Inc. 等国际性公司为首席财务总监(CFO)及财务副总裁。 李宪明先生, 独立董事, 研究生学历。 现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高级合伙人。历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教师。 2、监事会成员 岳增光先生, 监事长,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 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 司 纪 委 书 记 、 风 控 总 监 。 历 任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经 济 发 展 总 公 司 会 计 , 山 东 正 源 和 信 有 限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室 主 任 , 山 东 鲁 信 实 业 集 团 公 司 财 务 , 山 东 省 鲁 信 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沈 寅 先 生 , 监 事 , 本 科 学 历 。 现 任 申 银 宏 源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合 规 与 风 险 管 理 总 部 总 经 理 助 理 及 公 司 律 师 。 历 任 上 海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助 理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审判组长;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夏瑾璐女士, 监事, 研究生学历。 现任蒙特利尔银行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 历 任 上 海 大 学 外 语 系 教 师 ; 荷 兰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结 构 融 资 部 经 理 ; 蒙 特 利 尔 银 行 金融机构部总裁助理;荷兰银行上海分行助理副总裁。 仇 夏 萍 女 士 , 监 事 , 研 究 生 学 历 。 现 任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财 务部 总 经 理 。 历 任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上 海 分 行 杨 浦 支 行 所 任 职 ; 在 华 夏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东7 方路营业部任职。 孙琪先生, 监事, 本科 学历。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IT 副总监。 历任 杭 州 恒 生 电 子 股 份 公 司 职 员 , 东 吴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职 员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主管、IT 总监助理。 唐洁女士, 监事, 本科 学历, CFA。 现任富国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策略研究员。 历 任 上 海 夏 商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员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助 理 、 助 理研究员。 王 旭 辉 先 生 , 监 事 , 研 究 生 学 历 。 现 任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营 销 中 心 总 经 理 。 历 任 职 于 郏 县 政 府 办 公 室 职 员 , 郏 县 国 营 一 厂 厂 长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限公司客户经理、高级客户经理。 陆 运 天 先 生 , 监 事 , 研 究 生 学 历 。 现 任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电 子 商 务 部 电 子 商 务 总 监 助 理 。 历 任 汇 添 富 基 金 任 电 子 商 务 经 理 , 富 国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资深电子商务经理。 3、督察长 范伟隽先生,督察长。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 务所项目经理,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2012 年10 月 20 日 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经营管理层人员 陈戈先生,总经理(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 林志松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工商管理硕士。曾在漳州 商检局办公室、晋江商检局检验科、厦门证券公司投资发展部工作。曾任富国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稽察员、高级稽察员、部门副经理、经理、督察 长。2008 年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陆文佳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在中国工商银行上海 市分行历任分支行职员、经理。曾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市场业务一部 投资顾问、上海机构业务部总监助理、市场部总监助理、上海业务部总经理、 市场部总经理、 公司副营销总裁。2014 年6 月 19 日开始担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副总经理。 李笑薇女士, 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13 年证券、 基金从业经验。 现任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国家教委外资贷款办公室项 目官员, 摩根士丹利资 本国际 Barra 公司 (MSCIBARRA)BARRA 股票风险评估部 高级研究员,巴克莱国际投资管理公司 (BarclaysGlobal Investors) 大中华 主动股票投资总监、高级基金经理及高级研究员,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 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量化与海外投资部总经理兼基 金经理。 朱少醒先生, 研究生学历,16 年证券、 基金 从业经验。 现任富国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基金经理。历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主管、基 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研究部总经 理兼基金经理、总经理助理兼权益投资部总经理兼基金经理。 5、本基金基金经理 戴益强先生,硕士研究生,自 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9 月在易方达 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行业研究员; 自 2008 年9 月至2012 年10 月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行业研究员; 自2012 年10 月至2014 年1 月任汉盛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013 年8 月起任富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1 月 起任汉兴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6、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构 成 如 下 :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成 员 构 成 如 下 : 公 司 总 经 理 陈 戈 先 生 , 主 动 权 益 及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副 总 经 理 朱 少 醒 先 生 和 量 化 与 海 外 投 资 副总经理李笑薇女士。 列 席 人 员 包 括 : 督 察 长 、 集 中 交 易 部 总 经 理 以 及 投 委 会 主 席 邀 请 的 其 他 人 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7、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LTD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9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注册时间:1987 年3月30日 注册资本:742.62 亿元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5号 联系人:汤嵩彦 电话:021-95559 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是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也是近代中国发 钞行之一。1987年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 性 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 总部设在上海。2005 年6月, 交通银行在香港联合交 易所挂牌上市,2007 年5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根据2014年 《 银 行 家 》 杂志发布的全球千家大银行报告,交通银行一级资本位列第19位,跻身全球银 行20强; 根据 《财富》 杂志发布的 “世界500强公司” 排行榜, 交通银行位列第 217 位。2014年荣获《首席财务官》杂志评选的“最佳资产托管奖” 。 截至2014年12月31日,交通银行资产总额达到人民币6.27万亿元,实现净 利润人民币658.50亿元。 交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业务中心。现有员工具 有多年基金、证券和银行 的从业经验,具备基金从业资格,以及经济师、会计师、工程师和律师等中高 级专业技术职称,员工的学历层次较高,专业分布合理,职业技能优良,职业 道德素质过硬,是一支诚实勤勉、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发向上的资产托管 从业人员队伍。 (二)主要人员情况 牛锡明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 牛先生2013年10 月至今任本行董事长、 执行董 事,2013年5月至2013 年10月 任本行董事长、 执行董事、 行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5月任本行副董事长、 执 行董事、行长。牛先生1983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金融系, 获学士学位,1997 年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技术经济专业,获硕士学位,1999年享受国 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 彭纯先生,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行长。 10 彭先生2013年11 月起任本行副董事长、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起任本行行 长;2010年4月至2013 年9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央汇金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0年4月任本行执行董事、副 行长;2004年9月至2005 年8月任本行副行长;2004年6月至2004年9月任本行董 事、行长助理;2001 年9月至2004年6月任本行行长助理;1994年至2001 年历任 本行乌鲁木齐分行副行长、行长,南宁分行行长,广州分行行长。彭先生1986 年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刘树军先生,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 刘先生2014年4月至今任本行资产托管业务中心总裁,2012年5月至2014 年4 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2011年10月至2012 年5月任本行资产托管部副总经 理。2011年10月前历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分行办公室主任、农行总行办公室正 处级秘书,农行总行信贷部工业信贷处处长,农行总行托管部及养老金中心副 总经理, 本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刘先生为管理学硕士,高级经济师。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5年一季度末, 交通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124只。 此外, 还托管 了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银行理财产品、 私募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 全国社保基金、信托计划、养老保障管理基金、企业年金基金、金库宝资产保 管、QFII证券投资资产、RQFII证券投资资产、QDII证券投资资产、QDLP资金、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计划、客户资金等产品。 三、 相关 服务机 构 一 、基 金 销售 机构


1、场外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16-17 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 588 号宝地广场A 座 23 楼 11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 免长途话费)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人代表: 牛锡明 联系电话: (021 )58781234 传真电话: (021 )58408483 联系人员: 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 号 法人代表: 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 )95588 传真电话: (010 )95588 联系人员: 杨先生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电话: (010 )66594946 传真电话: (010 )66594946 12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王洪章 联系电话: (010 )66275654 传真电话: 010 -66275654 联系人员: 张静 客服电话: 95533 公司网站: www.ccb.com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人代表: 李建红 联系电话: (0755 )83198888 传真电话: (0755 )83195109 联系人员: 曾里南 客服电话: 95555 公司网站: www.cmbchina.com (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北京东路 689 号 法人代表: 吉晓辉 联系电话: (021 )61618888 传真电话: (021 )63604199 联系人员: 唐小姐 客服电话: 95528 13 公司网站: www.spdb.com.cn (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法人代表: 李国华 联系电话: (010 )68858057 传真电话: (010 )68858057 联系人员: 王硕 客服电话: 95580 公司网站: www.psbc.com ( 8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号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南城路 2 号 法人代表: 何沛良 联系电话: 0769 -22866268 传真电话: 0769 -22866268 联系人员: 何茂才 客服电话: 0769-961122 公司网站: www.drcbank.com ( 9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法人代表: 万建华 联系电话: (021 )38670666 传真电话: (021 )38670666 联系人员: 芮敏琪 客服电话: 400-8888-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 10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 号 法人代表: 王常青 联系电话: (010 )65183888 传真电话: (010 )65182261 联系人员: 权唐 客服电话: 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 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法人代表: 何如 联系电话: (0755 )82130833 传真电话: (0755 )82133952 联系人员: 周杨 客服电话: 95536 公司网站: www.guosen.com.cn (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 )66568430 传真电话: (010 )66568990 联系人员: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1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15 法人代表: 王开国 联系电话: (021 )23219000 传真电话: (021 )23219000 联系人员: 李笑鸣 客服电话: 9555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 14 )申万宏源证券有 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45 层 法人代表: 李梅 联系电话: (021 )33389888 传真电话: (021 )33388224 联系人员: 黄莹 客服电话: 95523 或4008895523 公司网站: www.swhysc.com ( 15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人代表: 张志刚 联系电话: 010-63080985 传真电话: 01063080978 联系人员: 唐静 客服电话: 400-800-8899 公司网站: www.cindasc.com ( 16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人代表: 薛峰 联系电话: 021-22169999 16 传真电话: 021-22169134 联系人员: 刘晨、李芳芳 客服电话: 95525 公司网站: www.ebscn.com ( 1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人代表: 杨宇翔 联系电话: 95511-8 传真电话: 95511-8 联系人员: 吴琼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 18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人代表: 常喆 联系电话: (010 )84183333 传真电话: (010 )84183311-3389 联系人员: 黄静 客服电话: 400-818-8118 公司网站: www.guodu.com ( 19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办公地址: 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23 层 法人代表: 李玮 联系电话: 0531 -68889155 传真电话: 0531 -68889185 联系人员: 吴阳 17 客服电话: 95538 公司网站: www.qlzq.com.cn ( 20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4 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7 层 法人代表: 陆涛 联系电话: 0755-83025022 传真电话: 0755-83025625 联系人员: 马贤清 客服电话: 400-8888-228 公司网站: www.jyzq.cn ( 21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人代表: 姚文平 联系电话: 021-68761616 传真电话: 021-68767880 联系人员: 朱磊 客服电话: 400 8888 128 公司网站: http://www.tebon.com.cn ( 22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办公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638 号财富中心 法人代表: 李晓安 联系电话: 0931-4890208 传真电话: (0931 )4890628 联系人员: 李昕田 客服电话: (0931 )96668 、4006898888 公司网站: www.hlzqgs.com 18 ( 23 )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9 楼 法人代表: 杨锐敏 联系电话: 021-38784818 传真电话: 021-68775878 联系人员: 倪丹 客服电话: 68777877 公司网站: www.cf-clsa.com ( 24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 栋第18 层 -21 层及第04 层01、02、03、05 、1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3 号荣超商务中心 A 栋第04、18 层至 21 层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 )82023442 传真电话: (0755 )82026539 联系人员: 刘毅 客服电话: 95532 、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 2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26 号楼2 楼41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大厦 903~906 室 法人代表: 杨文斌 联系电话: (021 )58870011 传真电话: (021 )68596916 联系人员: 张茹 客服电话: 4007009665 公司网站: www.ehowbuy.com__ 19 2、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场内销售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或调整本基金销售机构,并 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 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 (010)59378835 传真: (010)59378839 联系人:崔巍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 (021)31358666 传真: (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 16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 区世纪大道100 号环球金融中心50 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20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四、 基 金的 名称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的 类型 混合型 六、 基 金的 投资 目标 本 基 金 主 要 投 资 于 大 消 费 行 业 中 具 有 持 续 增 长 潜 力 的 优 质 上 市 公 司 , 以 分 享 中 国 经 济 增 长 与 结 构 转 型 带 来 的 投 资 机 会 , 追 求 超 越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的 投 资 回 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七、 基 金的 投资 方向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为 具 有 良 好 流 动 性 的 金 融 工 具 , 包 括 国 内 依 法 公 开 发 行 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 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 、 衍生工 具 (权证、 股指期货等) 、 债券资产 (国债、 金 融债、 企业债、 公司债 、 次级债、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 可 转 换 债 券 、 分 离 交 易 可 转 债 、 央 行 票 据 、 中 期 票 据 、 短 期融资券等) 、 资产支持证券、 债券回购、 银 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 以及法 律 法 规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允 许 投 资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 但 须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 如 法 律 法 规 或 监 管 机 构 以 后 允 许 基 金 投 资 其 他 品 种 ,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履 行 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 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 ; 投资于 本基金定 义的大消 费行 业的证券 不低于非 现金 基金资产 的 80% ; 每 个交易日日 终 在 扣 除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需 缴 纳 的 交 易 保 证 金 后 , 现 金 或 者 到 期 日 在 一 年 以 内 的 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 股指期 货、 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21 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八、 基 金的 投资 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 本 基 金 采 取 “ 自 上 而 下 ” 的 方 式 进 行 大 类 资 产 配 置 , 根 据 对 宏 观 经 济 、 市 场 面 、 政 策 面 等 因 素 进 行 定 量 与 定 性 相 结 合 的 分 析 研 究 , 确 定 组 合 中 股 票 、 债 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比例。 本基金主要考虑的因素为: (1) 宏观经济指标, 包括 GDP 增长率、 工业增加值、PPI、CPI、 市场利率 变 化 、 货 币 供 应 量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 进 出 口 贸 易 数 据 等 , 以 判 断 当 前 所 处 的 经 济周期阶段; (2) 市场方面指标, 包括股票及债券市场的涨跌及预期收益率、 市场整体 估值水平及与国外市场的比较、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及其变化; (3)政策因素,包括货币政策、财政政 策、资本市场相关政策等; (4)行业因素:包括相关行业所处的周期阶段、行业政策扶持情况等。 通 过 对 以 上 各 种 因 素 的 分 析 , 结 合 全 球 宏 观 经 济 形 势 , 研 判 国 内 经 济 的 发 展 趋 势 , 并 在 严 格 控 制 投 资 组 合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确 定 或 调 整 投 资 组 合 中 大 类 资 产的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1)大消费行业的界定 基 于 对 消 费 行 业 发 展 形 势 和 未 来 趋 势 的 深 刻 理 解 , 本 基 金 对 于 消 费 行 业 的 界 定 定 位 于 大 消 费 行 业 , 按 照 申 万 行 业 分 类 标 准 , 划 分 为 三 类 : 即 主 要 消 费 、 可 选 消 费 和 其 他 消 费 。 主 要 消 费 指 主 要 与 居 民 的 基 本 生 活 需 求 高 度 相 关 的 商 品 或 服 务 ; 可 选 消 费 指 非 居 民 生 活 必 需 的 , 主 要 用 于 改 善 居 民 生 活 质 量 的 商 品 和 服 务 , 居 民 可 以 自 行 选 择 是 否 进 行 消 费 。 此 外 , 一 些 行 业 虽 然 目 前 尚 未 被 划 入 消 费 行 业 , 但 是 其 属 性 已 经 基 本 具 备 消 费 行 业 属 性 , 形 成 实 际 的 消 费 需 求 , 并 拉动一系列与其相关的行业发展。 本基金也将这些公司划入消费行业的范畴中, 定义为其他消费。 根据前文定义, 主要消费包括食品饮料、 家用电器、 农林牧渔、 纺织服装、22 医药生物、 轻工制造、 交通运输、 公用事业等; 可选消费包括汽车、 休闲服务、 商 业 贸 易 、 金 融 、 银 行 、 电 子 、 通 信 、 传 媒 、 房 地 产 、 建 筑 材 料 、 建 筑 装 饰 、 电气设备、 机械设备、 计算机等。 其他消费包括日用化学 产品、 民用军工用品、 综 合 等 。 对 于 以 上 行 业 之 外 的 其 他 行 业 , 如 果 其 中 某 些 细 分 行 业 符 合 消 费 行 业 的定义,本基金也会酌情将其纳入消费行业的范围。 若 未 来 申 万 行 业 分 类 标 准 调 整 , 本 基 金 仍 将 定 位 于 大 消 费 行 业 , 选 择 其 他 合适的消费行业分类标准。 (2)大消费行业配置策略 我 国 经 济 从 投 资 拉 动 转 向 消 费 拉 动 是 大 势 所 趋 。 在 这 一 过 程 中 , 我 国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持 续 提 高 , 各 个 消 费 子 行 业 均 受 益 于 居 民 消 费 的 大 趋 势 。 本 基 金 将 对 消费结构的变化趋势进行跟踪分析,不断发掘各个行业的投资机会。 (3)个股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运 用 “ 价 值 为 本 , 成 长 为 重 ” 的 合 理 价 格 成 长 投 资 策 略 来 确 定 具 体 选 股 标 准 。 该 策 略 通 过 建 立 统 一 的 价 值 评 估 框 架 , 综 合 考 虑 上 市 公 司 的 增 长 潜力和市场估值水平,以寻找具有增长潜力且价格合理或被低估的股票。 同 时 , 本 基 金 将 综 合 考 虑 投 资 回 报 的 稳 定 性 、 持 续 性 与 成 长 性 , 通 过 精 细 化 风 险 管 理 和 组 合 优 化 技 术 , 实 现 行 业 与 风 格 类 资 产 的 均 衡 配 置 , 从 而 实 现 风 险调整后收益的最大化。 1)第一层:侧重量化筛选 本基金重点关注由以下量化筛选过程产生的股票样本: 本 基 金 构 建 的 量 化 筛 选 指 标 主 要 包 括 : 市 净 率 (PB ) 、 市 盈 率 (PE ) 、 动 态 市盈率(PEG)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 ①价值股票的量化筛选:选取 PB、PE 较低的上市公司股票; ②成长型股票的量化筛选: 选取动态市盈率 (PEG) 较低, 主营业务 收入增 长率、净利润增长率排名靠前的上市公司股票。 2)第二层:突出基本面分析 在 量 化 筛 选 的 基 础 上 , 本 基 金 将 基 于 “ 定 性 定 量 分 析 相 结 合 、 动 态 静 态 指 标 相 结 合 ” 的 原 则 , 进 一 步 筛 选 出 运 营 状 况 健 康 、 治 理 结 构 完 善 、 经 营 管 理 稳 健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 23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通 过 运 用 ( 定 量 的 ) 财 务 分 析 模 型 和 资 产 估 值 模 型 , 重 点 关 注 上 市 公 司 的 资 产 质 量 、 盈 利 能 力 、 偿 债 能 力 、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 未 来 增 长 性 、 权 益 回 报 率 及 相 对 价 值 等 方 面 ; 通 过 运 用 ( 定 性 的 ) 上 市 公 司 质 量 评 估 模 型 , 重 点 关 注 上 市 公 司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 团 队 管 理 能 力 、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 行 业 地 位、研发能力、公司历史业绩和经营策略等方面。 3、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将 采 用 久 期 控 制 下 的 主 动 性 投 资 策 略 , 主 要 包 括 : 久 期 控 制 、 期 限 结 构 配 置 、 市 场 转 换 、 相 对 价 值 判 断 和 信 用 风 险 评 估 等 管 理 手 段 。 在 有 效 控 制 整 体 资 产 风 险 的 基 础 上 , 根 据 对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状 况 、 金 融 市 场 运 行 特 点 等 因 素 的 分 析 确 定 组 合 整 体 框 架 ; 对 债 券 市 场 、 收 益 率 曲 线 以 及 各 种 债 券 品 种 价 格 的 变化进行预测,相机而动、积极调整。 (1) 久期控制是根据 对宏观经济 发展状况、 金融市场运行特点等因素的分 析确定组合的整体久期,有效的控制整体资产风险; (2) 期限结构配置是 在确定组合久期后, 针 对收益率曲线形态特征确定合 理 的 组 合 期 限 结 构 , 包 括 采 用 集 中 策 略 、 两 端 策 略 和 梯 形 策 略 等 , 在 长 期 、 中 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动态调整,从长、中、短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变化中获利; (3) 市场转换是指管理人将针对债券子市场间不同运行规律和风险-收益 特性构建和调整组合,提高投资收益; (4) 相对价值判断是在现金流特征相近的债券品种之间选取价值相对低估 的 债 券 品 种 , 选 择 合 适 的 交 易 时 机 , 增 持 相 对 低 估 、 价 格 将 上 升 的 类 属 , 减 持 相对高估、价格将下降的类属; (5 ) 信 用 风 险 评 估 是 指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行 业 与 公 司 研 究 力 量 , 根 据 发 债 主 体 的 经 营 状 况 和 现 金 流 等 情 况 对 其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 以 此 作 为 品 种选择的基本依据。 对 于 可 转 换 债 券 的 投 资 , 本 基 金 将 在 评 估 其 偿 债 能 力 的 同 时 兼 顾 公 司 的 成 长 性 , 以 期 通 过 转 换 条 款 分 享 因 股 价 上 升 带 来 的 高 收 益 ; 本 基 金 将 重 点 关 注 可 转 债 的 转 换 价 值 、 市 场 价 值 与 其 转 换 价 值 的 比 较 、 转 换 期 限 、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 公司当前股票价格、相关的赎回条件、回售条件等。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的 定 价 受 市 场 利 率 、 发 行 条 款 、 标 的 资 产 的 构 成 及 质 量 、24 提前 偿 还 率 等 多 种 因 素 影 响 。 本 基 金 将 在 基 本 面 分 析 和 债 券 市 场 宏 观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 对 资 产 证 券 化 产 品 的 交 易 结 构 风 险 、 信 用 风 险 、 提 前 偿 还 风 险 和 利 率 风 险 等 进 行 分 析 , 采 取 包 括 收 益 率 曲 线 策 略 、 信 用 利 差 曲 线 策 略 、 预 期 利 率 波 动 率策略等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投资于资产证券化产品。 4、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 本 基 金 对 中 小 企 业 私 募 债 券 的 投 资 主 要 围 绕 久 期 、 流 动 性 和 信 用 风 险 三 方 面 展 开 。 久 期 控 制 方 面 ,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状 况 的 分 析 和 预 判 , 灵 活 调 整 组 合 的 久 期 。 信 用 风 险 控 制 方 面 , 对 个 券 信 用 资 质 进 行 详 尽 的 分 析 , 对 企 业 性 质 、 所处行业、 增信措施以 及经营情况进 行综合考量, 尽可能地缩小信用 风险暴露。 流动性控制方面, 要根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整体的流动性情况来调整持仓规模, 在力求获取较高收益的同时确保整体组合的流动性安全。 5、金融衍生工具投资 本 基 金 还 可 能 运 用 组 合 财 产 进 行 权 证 投 资 。 在 权 证 投 资 过 程 中 , 基 金 管 理 人 主 要 通 过 采 取 有 效 的 组 合 策 略 , 将 权 证 作 为 风 险 管 理 及 降 低 投 资 组 合 风 险 的 工具: (1) 运用权证与标的 资产可能形成的风险对冲功能, 构建权证与标 的股票 的组合,主要通过波幅套利及风险对冲策略实现相对收益; (2) 构建权证与债券 的组合, 利用债券的固 定收益特征和权证的高杠杆特 性, 形成保本投资组合; (3) 针对不同的市场环境, 构建骑墙组合、 扼制组合、 蝶式组合等权证投 资组合,形成多元化的盈利模式; (4) 在严格风险监控的前提下, 通过对标的股票、 波动率等影响权证价值 因素的深入研究,谨慎参与以杠杆放大为目标的权证投资。 本 基 金 投 资 股 指 期 货 将 根 据 风 险 管 理 的 原 则 , 主 要 选 择 流 动 性 好 、 交 易 活 跃 的 股 指 期 货 合 约 。 本 基 金 力 争 利 用 股 指 期 货 的 杠 杆 作 用 , 降 低 股 票 仓 位 频 繁 调整的交易成本。 九、 基 金的 业绩 比较 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 率×80%+ 中债综合指 数收益25 率×20% 。 沪深 300 指数是由上 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指数, 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 流 动性高、流通市值大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价格走势 。中债综合 指 数 是 由 中 央 国 债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 的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债 券 市 场 指 数 。 根 据 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 围 和 投 资 比 例 , 选 用 上 述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能 够 客 观 、 合 理 地 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 果 今 后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 或 者 有 更 权 威 的 、 更 能 为 市 场 普 遍 接 受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推 出 , 或 者 是 市 场 上 出 现 更 加 适 合 用 于 本 基 金 业 绩 基 准 时 , 经 与 基 金 托 管 人 协 商 一 致 , 本 基 金 可 以 在 报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后 变 更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并 及 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 风 险收 益特 征 本 基 金 为 混 合 型 基 金 , 其 预 期 收 益 及 预 期 风 险 水 平 高 于 债 券 型 基 金 与 货 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高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十一、 基 金投 资组 合报 告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 号 项目 金额( 元) 占 基 金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权益投 资 2,642,903,260.15 79.93 其中: 股票 2,642,903,260.15 79.9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 支持 证券 - - 贵金属 投资 - -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 买 断式 回购 的买 入 返 售 金融 资产 - -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652,506,530.21 19.73 其他资 产 11,255,587.77 0.34 合计 3,306,665,378.13 100.00 26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 码 行业类 别 公允价 值( 元) 占 基 金 资 产 净 值 比 例 (%) A 农、林 、牧 、渔 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1,340,908,035.17 47.48 D 电 力 、 热 力 、 燃 气 及 水 生 产 和 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108,046.40 - F 批发和 零售 业 3,416.32 - G 交通运 输、 仓储 和邮 政业 - - H 住宿和 餐饮 业 - - I 信 息 传 输 、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977,016,099.69 34.60 J 金融业 294,988,565.82 10.45 K 房地产 业 - - L 租赁和 商务 服务 业 - - M 科学研 究和 技术 服务 业 66.03 - N 水利、 环境 和公 共设 施管 理业 - - O 居民服 务、 修理 和其 他服 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 社会 工作 29,879,030.72 1.06 R 文化、 体育 和娱 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42,903,260.15 93.59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 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 称 数量( 股) 公允价 值( 元) 占基金 资产 净值 比例 (%) 1 300253 卫宁软 件 1,717,863 280,183,455.30 9.92 2 002568 百润股 份 3,350,000 268,502,500.00 9.51 3 300287 飞利信 4,856,118 250,332,882.90 8.86 4 000893 东凌粮 油 12,005,750 223,907,237.50 7.93 5 002175 广陆数 测 3,126,271 198,299,369.53 7.02 6 300059 东方财 富 6,722,895 197,787,570.90 7.00 27 7 300038 梅泰诺 4,066,830 149,293,329.30 5.29 8 300341 麦迪电 气 6,528,717 148,201,875.90 5.25 9 300089 长城集 团 4,000,000 134,000,000.00 4.75 1 0 300295 三六五 网 727,000 125,836,430.00 4.46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资产。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明细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28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 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 告 期 内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证 券 的 发 行 主 体 没 有 被 监 管 部 门 立 案 调 查 或 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 报 告 期 本 基 金 投 资 的 前 十 名 股 票 中 没 有 在 基 金 合 同 规 定 备 选 股 票 库 之 外 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序 号 名称 金额( 元) 1 存出保 证金 5,625,993.32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11,240.06 5 应收申 购款 5,518,354.39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1,255,587.77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 号 股票 代码 股 票 名 称 流通受限部 分 的 公 允 价 值 (元) 占基金资 产净值 比例 (%) 流通受 限情 况说 明 1 3000 59 东 方 财 富 197,787,570.9 0 7.00 筹划重 大事 项 2 3000 38 梅泰诺 149,293,329.3 0 5.29 筹划重 大事 项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中 市 值 占 净 值 比 例 的 分 项 之 和 与 合 计 可 能 存在尾差。 29 十 二、 基 金的 业绩 基 金 管 理 人 依 照 恪 尽 职 守 、 诚 实 信 用 、 谨 慎 勤 勉 的 原 则 管 理 和 运 用 基 金 财 产, 但 不 保 证 基 金 一 定 盈 利, 也 不 保 证 最 低 收 益 。 基 金 的 过 往 业 绩 并 不 代 表 其 未 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 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阶段 净值增 长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③ 业绩比 较 基准收 益 率标准 差 ④ ①-③ ②-④ 2014.12.12-2014 .12.31 -6.54% 1.68% 8.66% 1.50% -15.20% 0.18% 2015.1.1-2015.3 .31 30.34% 1.97% 11.89% 1.46% 18.45% 0.51% 2014.12.12-2015 .3.31 21.82% 1.95% 21.58% 1.46% 0.24% 0.49%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 截止日期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 本基金自基金转型日至图表截止日 不足一年。2、本基金于 2014 年 12 月 12 日 由原汉兴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成,30 建仓期 6 月,截止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处于建仓期。


十 三、 费用 概览 一 、与 基金运 作有 关的费 用 ( 一) 基金费 用的 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的证券、期货 交易费用; 6、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7、证券、期货、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基金合同约定, 可以在 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二) 基金费 用计 提方法 、计 提标准 和支 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0%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 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 内 从 基 金 财 产 中 一 次 性 支 付 给 基 金 管 理 人 。 若 遇 法 定 节 假 日 、 公 休 假 等 , 支 付 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31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算 , 逐 日 累 计 至 每 月 月 末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2 个工作日 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 (一) 基金费用 的种类中第 3-9 项费用 ”, 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 议规定, 按费用实际支 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 由基金托管人 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 三) 不列入 基金 费用的 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 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 目。 二 、与 基金销 售有 关的费 用 1、申购费率 投 资 者 申 购 本 基 金 份 额 时 , 需 交 纳 申 购 费 用 , 费 率 按 申 购 金 额 递 减 。 投 资 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1)场外申购费率 本基金场外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 本 基 金 对 通 过 直 销 中 心 申 购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与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投 资 者 实 施 差 别的申购费率。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基 本 养 老 基 金 与 依 法 成 立 的 养 老 计 划 筹 集 的 资 金 及 其 投 资 运 营 收 益 形 成 的 补 充 养 老 基 金 , 包 括 全 国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可 以 投 资 基 金 的 地 方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企 业 年 金 单 一 计 划 以 及 集 合 计 划 、 企 业 年 金 理 事 会 委 托 的 特 定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企 业 年 金 养 老 金 产 品 。 如 将 来 出 现 经 养 老 基 金 监 管 部 门 认 可 的 新 的 养 老 基 金 类 型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时 或 发 布 临 时 公 告 将 其 纳 入 养 老 金 客 户 范 围 , 并 按 规 定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 非 养 老 金 客 户 指 除 养 老 金32 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 过 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中 心 申 购 本 基 金 基 金 份 额 的 养 老 金 客 户 的 申 购 费 率 见下表: 申购金额(M ) 特定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0.45% 100 万 元≤M <500 万元 0.36%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M <100 万元 1.5% 100 万 元≤M <500 万元 1.2% M ≥500 万元 每笔 1,000 元 (2)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基 金 份 额 申 购 费 用 由 投 资 者 承 担 , 不 列 入 基 金 财 产 , 主 要 用 于 本 基 金 的 市 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率 (1)场外赎回费率 赎 回 费 用 由 赎 回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承 担 , 在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赎 回 基金份额时收取。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份额持有时间(N ) 赎回费率 N <7 日 1.50% 7 日≤N <30 日 0.75% 30 日≤N <1 年 0.50% 1 年≤N <2 年 0.30% N ≥2 年 0.00% (注: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 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1 年为 365 天,2 年为 730 天,依此类推)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30 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将全额计入基金财 产; 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0 日但少于 3 个月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 将不低于赎 回费总额的 75% 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 3 个月但少于 6 个月的投资 者收取的 赎回费, 将不 低于赎回 费总额的 50% 计入 基金财产 ;对持 续持有期长 于 6 个月的投资者,将 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 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 产的部分 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 33 (2)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 市前持有的原基金汉兴份额, 持有期限自 《富 国 消 费 主 题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生 效 之 日 起 计 算 ;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通过日常申购所得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 应 于 新 的 费 率 或 收 费 方 式 实 施 日 前 依 照 《 信 息 披 露 办 法 》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指 定 媒 介上公告。 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 情 况 制 定 基 金 促 销 计 划 , 针 对 投 资 者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地 开 展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 在 基 金 促 销 活 动 期 间 , 按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要 求 履 行 必 要 手 续 后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以 适 当调低基金销售费率。 三 、基 金税收 本 基 金 运 作 过 程 中 涉 及 的 各 纳 税 主 体 , 其 纳 税 义 务 按 国 家 税 收 法 律 、 法 规 执行。 四 、基 金管理 费和 基金托 管费 的调整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可 协 商 酌 情 降 低 基 金 管 理 费 和 基 金 托 管 费 , 此 项 调 整 不 需 要 基 金 份 额 持 有 人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 基 金 管 理 人 必 须 最 迟 于 新 的 费 率 实 施日 2 个工作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 四、 对 招募 说明 书更 新部 分的 说明 本 招 募 说 明 书 依 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销 售 管 理 办 法 》 、 《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 及 其 他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 对 本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更 新 , 主 要 更 新 内容如下: 1 、 “ 重 要 提 示 ” 部 分 增 加 了 基 金 合 同 生 效 日 、 更 新 招 募 说 明 书 内 容 的 截 止 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 日期。 2 、 “ 三 、 基 金 管 理 人 ” 部 分 对 基 金 管 理 人 概 况 、 主 要 人 员 情 况 等 内 容 进 行 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进行了更新。 34 4、 “五、 相关服务机构” 部分 对直销机构、 代销机构部分 信息内容进行了更 新 。 5、 “九、 基金的投资 ” 部分增加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 内容截止至 2015 年 3 月31 日。 6、增加了“十、基金的业绩 ” ,内容截止至 2015 年3 月31 日。 7、 “二十、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法定代表人信息。 8、 增加了 “二十二 、 其他应披露事项” ,对 本报告期内的 其他事项进行 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