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 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 法的公告 根据中 国证 监会 《关 于进 一步规 范证 券投 资基 金估 值业务 的指 导意 见》 (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委员 会公 告[2008 ]38 号)、 中国 证券业 协会 基金估值 工作 小组《 关于 停牌股票 估值 的参考 方法 》 以 及中 国证 券投资 基金 业协 会 《 关于 发布中 基协 (AMAC ) 基金 行业股 票估 值指 数的通 知》( 中基 协发[2013] 第13 号)的 有关 规定, 以及本 公司 对停 牌股 票的 估值政 策和 程 序,经 与相 关托 管银 行协 商一致 , 自 2015 年7 月 8 日起, 本公司 对 旗下 基金 所持有 的全 部 停牌股 票采用 “ 指数 收益 法 ”进 行估 值 。 若日 后 对 上述 停 牌股 票 的 估值 方法 进行调整 的,本 公司将 另行 公告 。 本公司 将综合 参考 各项相 关影响因 素并 与基金 托管 人协商, 自上 述相关 股票 复牌且 其 交易体 现了 活跃 市场 交易 特征后 ,对 其恢 复按 交易 所收盘 价进 行估 值。 届时 不再另 行 公 告 。 特此 公告 。 风险提 示 : 基 金管理 人承 诺以诚 实信 用 、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 证基金 一定 盈利 , 也 不保 证最低 收益 。 投 资者 投资 于 本 基 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基金 时应 认真 阅读 上述 基 金的 基金 合同 、招 募说明 书 等 文件 。敬 请投 资者留 意投 资风 险。 景顺长 城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 五年 七月 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