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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智能(001476)

中银智能: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查看PDF公告











































































































































1 中银 智 能制造 股票 型 证券 投资 基金开 放日 常申购 、定 期定额 投资 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 称 中银智 能制 造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简 称 中银智 能制 造股 票 基金主 代码 001476 基金运 作方 式 契约型 开放 式 基金合 同生 效日 2015 年 6 月 18 日 基金管 理人 名称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基金托 管人 名称 中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基金注 册登 记机 构名 称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公告依 据 《中银 智能制 造股票 型证 券投资 基金基 金合同 》 、 《 中银智 能制造 股 票型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 明书》 的有 关约 定 申购起 始日 2015 年 7 月 9 日 定期定 额投 资起 始日 2015 年 7 月 9 日 2. 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 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中银智 能制 造股 票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以 下简 称 “ 本基 金 ” ) 在 开放 日办 理基 金份 额的申 购 等业务 , 具体 办理 时间 为 上海证 券交 易所 、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的 正常 交易 日的 交易时 间 , 但 基 金管理 人根 据法 律法 规 、 中国证 监会 的要 求或 本基 金合同 的规 定公 告暂 停申 购时除 外 。 投 资 者在基 金合 同约 定之 外的 日期和 时间 提出 申购 申请 且注册 登记 机构 确认 接受 的, 其 基金 份 额 申购价 格为 下一 开放 日基 金份额 申购 的价 格 。 若 未 来出现 新的 证券 交易 市场 、 证 券交 易所 交 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 殊情 况,基金管理人将视 情况 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 时间 进行相应的调 整,并 在实 施日 前依 照有 关规定 在指 定媒 体上 公告 。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直 销 中心 柜台 申购 本基 金, 每 个基金 账户 首次 申购 最低 金额为 人 民币 10000 元 ,追 加申 购 最低金 额为 人民 币 1000 元 ;通过 基金 管理 人网 上直 销平台 或基金 管理人 指定 的 其 他销 售 机 构申购 本基 金, 每个 基金 账 户单笔 最低 申购 金额 为 1000 元 人民 币。 各 销售 机构 对上 述最 低申 购限额 、交 易级 差有 其他 规定的 ,以 各销售 机 构的 业务规 定为 准 。 投资者 以定 期定 额投 资方 式申购 本基 金或 者将 当期 分配的 基金 收益 转为 基金 份额时 , 不 受 上









































































































































2 述最低 申购 金额 的限 制 。 投 资者可 多次 申购 , 对单 个投 资者累 计持 有基 金份 额不 设上限 限制 。 法律法 规、 中国 证监 会另 有规定 的除 外。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市 场情 况, 在法 律法 规允 许的 情 况下 , 调 整上 述对 申购 金 额的数 量限 制,并 在调 整生 效前 依照 有关规 定在 至少 一家 指定 媒体公 告。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 额(M ) 申购费 率 M <100 万 1.5% 100 万≤M <200 万 1.2% 200 万≤M <500 万 0.6% M≥ 500 万 1000 元每 笔 注: 1 、申 购金 额中 已包 含投资 者应 支付 的申 购费 。


2、 投资 者在 一天 之内 如 有多笔 申购 ,适 用费 率按 单笔分 别计 算。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 基金 的申 购费 用由 基 金申购 人承 担, 不列 入基 金财产 。 2、基金管 理人可以 在基金 合同约定 的范围内 调整费 率或收费 方式,并 最迟于 新的费 率 或收费 方式 实施 日前 依照 有关规 定在 指定 媒体 上公 告。 3、基金管 理人可以 在不违 反法律法 规规定及 基金合 同约定的 情形下根 据市场 情况制 定 基金促 销计 划 , 包 括但 不 限于针 对以 特定 交易 方式 (如 网上 交易 、 电 话交 易 等) 进行 基金 交 易的投 资人 定期 或不 定期 地开展 基金 促销 活动 。 在 基金促 销活 动期 间 , 基 金 管理人 可以 对基 金销售 费 用 实行 一定 的优 惠 。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 办 理方 式 申请办 理本 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业 务的 投资 者须 拥有 基金管 理人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 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的销售机构网点申请办 理此项业 务,具 体办 理程 序请 遵循 各销售 机构 的相 关规 定。 4.2 办 理时 间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 起正 式 开通, 本业 务的 申请 受理 时间与 本基 金日 常申 购业 务受理 时 间相同 。 4.3 办 理机 构 投资者 目前 可以 通过 基金 管理人 网上 直销 平台 及 中 国银行 、 交通 银行 、 中 信 银行 、 中 国









































































































































3 民生银 行、 兴业 银行 的营 业网点 办理 本基 金定 期定 额投资 业务 。 基金管 理人 将根 据业 务发 展情况 , 调整 业务 办理 机 构, 届时 将按 规定 在指 定 媒体上 刊登 公告。 4.4 定 期定 额投 资金 额 本基金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的单笔 最低 金额 为 100 元 (含 100 元) ,具 体以 各销 售机构 的 规定为 准。 投资 者可 与各 销 售机构 就本 基金 申请 开办 定期定 额投 资业 务约 定每 期固定 扣款 金 额。 4.5 扣 款日 期及 扣款 方式 投资者 通过 各销 售机 构办 理本基 金的 定期 定额 投资 业务, 相关 流程 和业 务规 则 遵循各 销 售机构 有关 规定 。详 情请 咨询各 销售 机构 的当 地销售 网点 。 4.6 定 期定 额投 资费 率的 说 明 若无另 行公 告 , 定 期定 额 投资费 率和 计费 方式 与日 常申购 业 务 相同 。 如有 费 率优惠 以基 金管理 人相 关公 告为 准。 4.7 扣 款和 交易 确认 每期实 际扣 款日 为基 金申 购申请 日 , 并 以该 日 (T 日 ) 的 基金 份额 净值 为基 准 计算申 购 份额 , 申 购份 额将 在 T +1 工作日 确认 成功 后直 接计 入投资 者的 基金 账户 。 基 金份额 查询 起 始日 为 T +2 工作日 。 4.8 变 更与 解约 如果投 资者 想变 更每 期扣 款金额 和扣 款日 期 , 可 提 出变更 申请 ; 如果 投资 者 想终止 定期 定额申 购业 务, 可提 出解 除申请 。具 体办 理程 序请 遵循各 销售 机构 的相 关规 定。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 中银 基金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45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200 号中 银大 厦 26 楼、45 楼 法定代 表人 :谭 炯 电话: (021 )38834999 传真: (021 )68872488 联系人 :徐 琳 5.1.2 其他场外销售 机构









































































































































4 1) 中 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住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6 网址:





www.boc.cn 联系人 :











宋亚 平 2)交 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银 城中 路 18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市 银城 中 路 188 号 法定代 表人 :


牛锡 明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9 联系人 :











曹榕 网址:





www.bankcomm.com 3)中 信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 京市 东城区 朝阳 门北 大 街 8 号 富华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东城区 朝阳 门北 大 街 8 号 富华大 厦 C 座 法定代 表人 :





常 振明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58


联系人 :











赵 树林 网址:














http://bank.ecitic.com 4)中 国民 生银 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市 西城 区复 兴门 内大 街 2 号 法定代 表人 : 洪崎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68 联系人 :











姚 健英 公司网 站:


www.cmbc.com.cn 5)兴 业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路 154 号 中山 大厦 邮 政 编码:350003 法定代 表人 :


高建 平









































































































































5 联系人 :








李博 联系电 话:





95561 公司网 址:





www.cib.com.cn/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 基金份额净值 公告/ 基 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 排 自 2015 年 7 月 9 日 起, 基 金管理 人将 在每 个开 放日 的次日 ,通 过网 站、 基金 份额发 售 网点以 及其 他媒 介, 分别 披露开 放日 基金 份额 净值 和基金 份额 累计 净值 。敬 请投资 者 留 意 。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 公告 仅对 本基 金开 放 基金份 额日 常申 购、 定期 定额投 资的 有关 事项 予以 说明; 2.投资者 欲了解本 基金的 详细情况 ,请详细 阅读 《 中银 智能 制造股票 型 证券 投资基 金 基金合 同》 、 《 中银 智能 制 造股票 型 证 券投 资基 金招 募说明 书 》 等 法律 文件 。 投资者 亦可 拨打 本公司 的客 户服 务电 话: 021-38834788 / 400-888-5566 或登 陆本 公司 网站 www.bocim.com 了 解相关 情况 。 3.风 险提 示: 基金管 理人 承诺 依照 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职 的原 则管 理和运 用基 金资 产, 但不 保证基 金 一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最 低 收益 。 基 金的 过往 业绩 及 其净值 高低 并不 预示 其未 来业绩 表现 。 基 金管理 人提 醒投 资者 基金 投资的 “ 买 者自 负 ” 原 则 , 在做出 投资 决策 后 , 基 金 运营状 况与 基金 净值变 化引 致的 投资 风险 ,由投 资者 自行 负担 。 投资者 应当 充分 了解 基金 定期定 额投 资和 银行 零存 整取等 储蓄 方式 的区 别。 基 金定期 定 额投资 是引 导投 资者 进行 长期投 资 , 平 均投 资成 本 的一种 简单 易行 的投 资方 式。 但是 定期 定 额投资 并不 能规 避基 金投 资所固 有的 风险 , 不能 保 证投资 者获 得收 益 , 也 不 是替代 储蓄 的等 效理财 方式 ,敬 请注 意投 资风险 。 投资者 投资 基金 前应 认真 阅读基 金合 同 、 最 新的 招 募说明 书等 法律 文件 , 了 解拟投 资基 金的风 险收 益特 征 , 并 根 据自身 投资 目的 、 投资 期 限、 投资 经验 、 资 产状 况 等判断 基金 是否 和投资 者的 风险 承受 能力 相匹配 。 特此公 告。















































































































































































































































中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201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