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宝 盈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关 于旗 下基 金 持 有的 停牌 股票 采用 指数 收益 法进 行估 值的 提示 性公 告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公 告[2008]38 号 《 关 于 进 一 步 规 范 证 券 投 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 , 宝盈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本公司) 自2008 年9 月16 日起, 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 的长期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没有市价, 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 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 0.25% 以上的,采用 “指数收益法 ” 确定公允价值。 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 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本公司 旗 下 基 金 持 有 的 “ 南国置业” ( 股 票 代 码 :002305 ) 、 “创维数 字 ” (股票代码: 000810 ) 、 “ 理邦仪器 ” (股票代码: 300206 ) 、 “ 海特高新 ” (股票代码:002023 ) 、 “ 浔兴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098 ) 、 “ 赛轮金宇 ” (股票代码: 601058 ) 、 “ 海得控制 ” (股 票代码:002184 ) 、 “ 北陆药业 ” (股票代码:300016 ) 、 “ 中国 宝安 ” (股票代码: 000009 ) 、 “ 万丰奥威 ” (股票代码: 002085 ) 、 “ 荣 之 联 ” ( 股 票 代 码 :002642 ) 、 “ 欧比特 ” ( 股 票 代 码 : 300053 ) 、 “黄河旋风 ”(股票代码:600172 ) 采用“指数收益 法” 进行估值。 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 将恢 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