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关于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期间新能A份额、新能B份额停复牌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于 鹏 华中证 新能 源指数 分级 证券投 资基 金 办理 不定 期份额 折算 业务期 间 新能 A 份额 、新能B 份额 停复 牌公告 因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 年7月8日 为基准日对在该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 鹏华新能源分级(基金代码: 160640,场内简称: 新能源 )、鹏华新能源A份额( 基金代码:150279,场内简 称: 新能A)及 鹏华新能B份额 (基金代码:150280, 场内简称: 新能B ) 办理不 定期份额折算业务,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 新能A、 新能B于2015年7月9日暂停交易, 并将 于2015年7月10日10:30恢复交易。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5年7 月10日新能A、 新能B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7月9日新能A、 新能B的份 额净值, 2015年7月10 日当日新能A、 新能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 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 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