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债优先:关于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关 于 招 商可转 债 分 级债券 型 证 券投资 基 金 办理不 定 期 份额折 算 业 务的公 告
根据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关于不
定期份额折 算的相关规 定,当招商 可转债分级 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之招商转债 B 份额(场内简称:转债进取,交易代码:150189 )的基金 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450 元后, 本基金招商转债份额 (场内简称: 转债分级, 基金代码:161719 ) 、 招 商转债 A
份额(场内简称:转债优先,交易代码:150188 )及招商转债 B 份额将 进行不定期份额折
算。
截至 2015 年 7 月 7 日,招商转债 B 份 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为 0.317 元, 达到基金合
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阈值 0.450 元以下。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本基金将以 2015 年 7 月 8 日为基准日办理
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本次不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 2015 年 7 月 8 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 招商可转债份额。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当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450 元后, 本基金将分别对招商转债 A 份
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和招商可转债份额进行份额折算, 份额折算后本基金将确保招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的比例为 7:3 , 份额折算后招商可转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招商转
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均调整为 1 元。
当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 0.450 元后, 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招商可转债份额三类份额将按照如下公式进行份额折算。
1 )招商转债 B 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招商转债 B 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 B 份额 的资产净值相等。
000 . 1
前 前
后 B B
B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B
NAV
为折算前招商转债 B 份额参考净值
前
B
NUM
为折算前招商转债 B 份额的份额数
后
B
NUM
为折算后招商转债 B 份额的份额数
2 )招商转债 A 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① 份额折算前后招商转债 A 份额与招商转债 B 份额的份额数始终保持 7:3 配比;
② 份额折算前招商转债 A 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 A 份额的资产净值
及新增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资产净值之和相等;
③ 份额折算前招商转债 A 份额的持有人在份额折算后将持有招商转债 A 份额与新增
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
后 后
UM * 3 / 7 UM
B A
N N ?
000 . 1
000 . 1 ? ? ?
?
后 前 前
场内新增
基础
A A A
NUM NAV NUM
NUM
其中:
后
A
NUM
为折算后招商转债 A 份额的份额数
后
B
NUM
为折算后招商转债 B 份额的份额数
场内新增
基础
NUM
为份额折算 前招商转债 A 份额持有 人在份额折 算后所持有 的新增的场 内
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前
A
NAV
为折算前招商转债 A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
前
A
NUM
为折算前招商转债 A 份额的份额数
3 )招商可转债份额:
份额折算原则:
份额折算前招商可转债份额的资产净值与份额折算后招商可转债份额的资产净值相等。
000 . 1
前
基础
前
基础 后
基础
NUM NAV
NUM
?
?
其中:
前
基础
NAV
为折算前招商可转债份额净值
前
基础
NUM
为折算前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后
基础
NUM
为折算后原招商可转债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招商可转债份额的份额数
(4 )举例
某投资人持有招商可转债份额、招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分别为 100,000 份,
70,000 份和 30,000 份, 在本基金的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假设三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如下表所示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此处采用假设的净值进行计算; 基准日折算前准确的净值
以当日日终 基金管理人 计算并经托 管人复核的 净值为准) , 折算后,招 商可转债份 额、招商
转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均调整为 1.000 元。
折算前 折算后
基金份额净值
(假设值,元)
基金份额
数(份)
基金份额净值
(假设值,元)
基金份额数(份)
招商可转
债份额
0.850 100,000 1.000 85,000 份招 商可转债份额
招商转债 A
份额
1.026 70,000 1.000
30,730 份招 商转债 A 份额+ 新增
41,090 份场 内招商可转债份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
0.439 30,000 1.000 13,170 份招 商转债 B 份额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1 、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 2015 年 7 月 8 日) ,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含定期定额
投资,下同) 、赎回、转托管(包括系统内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 、配对转 换业务;
招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于该日上午 开市至 10:30 停牌; 基准日日终, 基金管理人
将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2 、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 2015 年 7 月 9 日) ,本 基金将暂停办
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招商转债 A 份额 和招商转债 B 份额将于该日停牌
一天;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将完成份额登记确认及份额折算。
3 、 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即 2015 年 7 月 10 日 ) , 基 金管理人将公
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招商转债 A 份额和
招商转债 B 份额将于该日上午开市至 10:30 停牌 , 并于上午 10:30 之后复 牌; 自该日起, 本
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
4 、 根据 《深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 ,2015 年 7 月 10 日
招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7 月 9 日的招 商转债
A 份额和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 0.001 元 ) 。
五、重要提示
1 、 根据基金 份额的分类与净值计算规则, 本基金在优先确保招商转债 A 份额的本金及
累计约定应得收益后, 将剩余净资产计为招商转债 B 份额的净资产。 基金管理人并不承诺或
保证招商转债 A 份额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约定应得收益,在出现极端损失的情况下,招商
转债 B 份额 的净资产可能归零,招商转债 A 份 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会面临无法取得约
定应得收益甚至损失本金的风险。
如果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招商转债 B 份额 的净资产归零,由于进行不定期份额 折
算,依据折算公式,在折算后招商转债 B 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份额数量也将归零。
2 、 本基金招商转债 A 份额表现为低风险、 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 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
后招商转债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变化,由持有单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
商转债 A 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转债 A 份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
可转债份额,因此原招商转债 A 份 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招
商 可 转 债 份 额 为 本 基 金 的 基 础 份 额 , 其 份 额 净 值 将 随 市 场 涨 跌 而 变 化 , 因 此 原 招 商 转 债 A
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3 、本基金招商转债 B 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杠杆倍
数将大幅降低, 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 3.33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转债 B 份额参
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可能相应减小。
4 、 由于招商 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不 定
期份额折算后,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
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5 、 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 招商转债 A 份额、 招商转债 B 份额、 招商可
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
财产,因此持有极小数量招商 转债 A 份额、招商转债 B 份 额和场内招商可转债份额的持有
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 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6 、招商转债 B 份额折算基准日的份额净值与折算阈值 0.450 元 可能有一定差异。
7 、基金管理 人承诺以诚 实信用、勤 勉尽责的原 则管理和运 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 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
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