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 华 中 证 新 能 源 指 数 分 级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可 能 发 生
不 定 期 份 额 折 算 的 风 险 提 示 公 告
根据 《 鹏华中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中关
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 当 鹏华中证 新能源指数分级基金之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
值跌至 0.250 元时,鹏华新能源份额(场内简称: 新能源,基础份额) 、 鹏华 新能源 A 份额
(场内简称: 新能 A ) 、 鹏华 新能源 B 份额(场内简称:新能 B )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 A 股市场波动较大, 截至 2015 年 7 月 3 日, 鹏华新能源 B 份额的基金份额参
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 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 鹏
华新能源 B 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 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 由于 新能 A 、 新能 B 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新能 A 、
新能 B 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
的风险。
二、 新能 B 表现为高风险、 高收益的特征, 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 将恢复至初始杠杆
水平。
三、 由于 触发折算阀值当日, 新能 B 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 而折算基准日在
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 此折算基准日 新能 B 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 0.250 元有 一定差
异。
四、新能 A 份额表 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新能 A
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 新能 A 份额
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 新能 A 份额与 较高风险收益特征鹏华 新能源份额的情况,
因此新能 A 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 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 最小单位为 1 份) ,
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鹏华 新能源份额、新能 A 份额 、 新能 B 份 额的持有
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 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 、 为 保 证 折 算 期 间 本 基 金 的 平 稳 运 作, , 基 金 管 理 人 可 根 据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中 国 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 新能 A 份额 与 新能 B 份 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
新能源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 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 敬请投
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 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 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 《 鹏华中
证新能源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 或者拨打本公司客
服电话:400-6788-999( 免长 途话费) 。
三、 本基 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
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 投资者基金 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 则, 在做出投 资决策后, 基 金运营状
况与基金净 值变化引致 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投 资有风险, 选 择须谨慎。 敬请投资
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