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002348)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查看PDF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 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 中国 证监会[2008]38 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的规
定,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本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16 日发布了 《 鹏华关于进一
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 》 , 说明本公司于2008 年 9 月16 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 牌股
票等估值日无市价 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 0.25% 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
确定。
2015 年6 月30 日 , 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 票 “高乐股份 ” (股票代 码002348 ) 停牌, 本
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7 月 2 日起对本公司旗
下基金 (ETF 基金除外) 所持有的 该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 进行估值。 待 “高乐股份 ” 股 票复
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 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 、 指导意见、 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
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 )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咨
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 公告 。
鹏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7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