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寿 安 保 中证 养 老 产 业指 数 分 级 证券 投 资 基 金基 金 合 同 生效 公 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27日
1 、 公 告 基本 信 息
基金名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
基金主代码 16800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年6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公开 募集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 《国寿安 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养老A 养老B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150305 150306
2 、 基 金 募集 情 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763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6月19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年6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691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276,499,677.9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24,846.35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76,499,677.90
利息结转的份额 24,846.35
合计 276,524,524.25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
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其中: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
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20,847.55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0075%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
面确认的日期
2015年6月26日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
承担;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
的数量区间为0份;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3、本基金场内认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105,708,524.00 份,场外认
购的基金份额(本息)确认为 170,816,000.25份。
3 、 其 他 需要 提 示 的 事项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 而仅 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 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基金合同生效
后,投资者可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或客户服务中心(4009-258-258)查询最终认购确认情
况。
国寿安保中证养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的申购、 赎回业务自 《基金合
同》 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 本基金办理申购、 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
由本基金管理人 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 于申购、 赎
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本基金的 养老A 份额、 养老 B 份额不接受投资者的申购与赎回 申请。 在符合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 养老 A 份额 与养老 B 份
额将于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在确定上市交
易时间后, 基金管理人 将依照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 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 运 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
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投资,
注意基金投资风险。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