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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利B(150035)

聚利B: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5年6月)查看PDF公告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 金 管 理 人 : 泰 达 宏 利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募集申请已于 2011 年 2 月 23 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 『2011』 271
号文核准,基金合同于 2011 年 5 月 13 日正式生效。 
本 基 金 管 理人 保 证 招 募说 明 书 的 内容 真 实 、 准确 、 完 整 。本 招 募 说 明书 经
中 国 证 监 会核 准 , 但 中国 证 监 会 对本 基 金 募 集的 核 准 , 并不 表 明 其 对本 基 金 的
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 基 金 管 理人 承 诺 依 照恪 尽 职 守 、诚 实 信 用 、谨 慎 勤 勉 的原 则 管 理 和运 用
基 金 财 产 ,但 不 保 证 投资 本 基 金 一定 盈 利 , 也不 保 证 最 低收 益 。 当 投资 人 赎 回
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 
本 基 金 投 资于 证 券 市 场, 基 金 净 值会 因 为 证 券市 场 波 动 等因 素 产 生 波动 ,
投 资 者 在 投资 本 基 金 前, 应 全 面 了解 本 基 金 的产 品 特 性 ,充 分 考 虑 自身 的 风 险
承 受 能 力 ,理 性 判 断 市场 , 并 承 担基 金 投 资 中出 现 的 各 类风 险 , 包 括: 因 整 体
政 治 、 经 济、 社 会 等 环境 因 素 对 证券 价 格 产 生影 响 而 形 成的 系 统 性 风险 , 个 别
证 券 特 有 的非 系 统 性 风险 , 由 于 基金 投 资 人 连续 大 量 赎 回基 金 产 生 的流 动 性 风
险 , 基 金 管理 人 在 基 金管 理 实 施 过程 中 产 生 的基 金 管 理 风险 , 本 基 金的 特 定 风
险,等等。 
基 金 的 过 往业 绩 并 不 预示 其 未 来 表现 。 基 金 管理 人 所 管 理的 其 它 基 金的 业
绩 并 不 构 成对 本 基 金 业绩 表 现 的 保证 。 投 资 人在 认 购 ( 或申 购 ) 本 基金 时 应 认
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摘自更新 招募说明书正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5 年 5 月 13 日 , 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5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 、 基 金 管 理 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 6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77808 信息披露联系人:陈沛 注册资本:一亿八千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北 方 国 际 信托 股 份 有 限公 司 :51 %; 宏 利 资 产管 理 ( 香 港) 有 限公司:49%。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弓 劲 梅 女 士, 董 事 长 。拥 有 天 津 南开 大 学 经 济学 博 士 学 位。 曾 担 任 天津 信 托 有 限 责 任公 司 研 究 员, 天 弘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高 级 研 究员 , 天 津 泰达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高 级 项 目 经理 , 天 津 市泰 达 国 际 控股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融资 与 风 险 管理部副部长。现任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部长。 杨 雪 屏 女 士, 董 事 。 拥有 天 津 大 学工 科 学 士 和中 国 人 民 大学 新 闻 学 硕士 学 位。1995 年至 2003 年曾在天津青年报社、经济观察报社、滨海时报社等报社 担任记者及编辑;2003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 秘书科; 自 2012 年至今就职于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 (集团) 有限公司, 曾担 任 资产管理部高级项目经理,现任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孙 泉 先 生 ,董 事。拥有 天 津 南 开 大学 经 济 学 学士 和 经 济 学硕 士 学 位 及美 国 芝加哥罗斯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8 年任职天津开发区信托投资公司, 负责信贷和外汇管理工作;1989 年任职天津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负 责区域发展、 国企改革、 对外合作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1997 年任职天津经 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企划部,负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和计划经营管理工作; 2001 年任职天津泰达投资控股公司资产管理部, 负责泰达控股重组并购、 资源 整 合 、 上 市筹 备 和 金 融类 、 实 业 类企 业 的 经 营管 理 工 作 。现 任 天 津 泰达 投 资 控 股 公 司 资 产管 理 部 经 理, 渤 海 产 业基 金 投 资 管理 公 司 、 恒安 标 准 人 寿保 险 公 司 和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等职。 何 达 德 先 生, 董 事 。 现为 宏 利行 政副 总 裁 及 宏 利 人 寿 保 险( 国 际 ) 有限 公 司首席行 政总 监 , 宏 利资产管理 (香 港 ) 有 限公 司 首 席 行政 总 监 , 负责 宏 利 于 香 港 的 全 线业 务 , 包 括个 人 保 险 、雇 员 福 利 及财 富 管 理 等业 务 。 同 时何 先 生 分 别为宏利人寿保险 (国际) 有限公司及宏 利资产管理 (香港) 有限公司之董事 。 何 先 生 毕 业于 英 国 伦 敦城 市 大 学 ,取 得 精 算 学荣 誉 理 学 士学 位 , 现 为澳 大 利 亚 精 算 学 会 及美 国 精 算 学会 会 员 , 在寿 险 及 退 休顾 问 工 作 方面 拥 有 三 十 年 的丰富 经验,其间担任多个领导层要职。 任赛华女士,董事。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University of Waterloo), 获得数学学士学位, 加拿大安大略省会计师公会之特许会计师。 任女士于 2007 年 加 盟 宏 利资 产 , 曾 任首 席 行 政 事务 总 监 , 现担 任 宏 利 资产 亚 洲 区 零售 经 销 部 主 管 。 早 年任 女 士 曾 任职 于 亚 洲 和加 拿 大 的 著名 国 际 投 资银 行 、 会 计事 务 所 及 省 级 退 休 金委 员 会 , 监管 托 管 业 务的 销 售 及 担任 全 球 基 金服 务 客 户 关系 管 理 、 新业务发展及会计等高级职务。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4 月担任泰达宏利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杜 汶 高 先 生, 董 事 。 毕业 于 美 国 卡内 基 美 隆 大学 , 持 有 数学 及 管 理 科学 理 学 士 学 位 , 现 为 宏 利 资 产 管 理( 亚洲) 总 裁 兼 亚 洲 区 主管 及 宏 利 资 产 管 理( 香港) 有 限 公 司 董事 , 掌 握 亚洲 及 日 本 的投 资 事 务 ,专 责 管 理 宏利 于 区 内 不断 壮 大 的 资 产 , 并 确保 公 司 的 投资 业 务 符 合监 管 规 定 。出 任 现 职 前, 先 生 掌 管宏 利 于 亚 洲区( 香港除外) 的投资事务。 2001 年至 2004 年, 负责波士顿领导机构息差产品 的开发工作。 先生于 2001 年加入宏利, 之前任职于一家环球评级机构, 曾获派 驻 纽 约 、 伦敦 及 悉 尼 担任 杠 杆 融 资及 资 产 担 保证 券 等 不 同部 门 的 主 管, 拥 有 二 十三年的资本市场经验。


刘青山先生,董事。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史学学士和管理学 硕士。1997 年 就职于华夏证券基金部, 参与筹建华夏基金管理公司, 从事投资研究工作。 2001 年 起 参 与 筹建 湘 财 合 丰基 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 泰达 宏 利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司 前 身 ) 并 工 作 至 今, 期 间 历 任研 究 部 负 责人 、 基 金 经理 、 投 资 副总 监 , 投 资总 监 兼 总 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2013 年 3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汪 丁 丁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毕 业 于 北京 师 范 学 院数 学 系 , 中国 科 学 院 数学 力 学部理学硕士学位,1990 年获夏威夷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1984 年至 1998 年 先 后 担 任 中国 科 学 院 系统 科 学 研 究所 助 理 研 究员 、 美 国 东西 方 中 心 人口 研究所 访 问 学 者 、博 士 后 研 究员 、 香 港 大学 经 济 与 金融 学 院 助 理教 授 、 德 国杜 依 斯 堡 大 学 经 济 系客 座 教 授 、北 京 大 学 中国 经 济 研 究中 心 副 教 授及 美 国 夏 威夷 大 学 经 济系访问教授。 目前担任北京大学及浙江大学教授, 自 2007 年至今, 担任东北 财经大学“社会与行为”跨学科教育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兼主任。 周 小 明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 毕 业 于 浙江 大 学 法 学院 , 中 国 政法 大 学 法 学硕 士 学位、 民商法法学博士学位。1990 年起先后任职于浙江大学、 中国人民银行非 银 行 金 融 机构 监 管 司 、君 泽 君 律 师事 务 所 、 安信 信 托 投 资股 份 有 限 公司 。 曾 担 任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 《信托法 》 、 《证券投资基金法》 起草小组成员、 安 信 信 托 投资 股 份 有 限公 司 总 裁 。目 前 担 任 中国 人 民 大 学信 托 与 基 金研 究 所 所 长 、 君 泽 君律 师 事 务 所合 伙 人 、 清华 大 学 法 学院 联 合 法 律硕 士 导 师 、中国信托 业协会培训与资格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信托业发展报告》主编。 杜英华女士,独立董事,任期始于 2014 年 6 月 20 日 。毕业于南开大学法 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1992 年 10 月, 与其他合伙人共同发起 设立天津津华律师事务所, 现任该律所副主任, 正高级律师, 具有 22 年法律实 务经验。同时担任天津第五届律师协会理事、天津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 何自力先生, 独立董事,1982 年毕业于南开大学, 经济学博士。1975 年至 1978 年,于宁夏国营农场和工厂务农和做工:1982 年至 1985 年 ,于宁夏自治 区党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88 年至今任职于南开大学, 历任经济学系系主 任 、 经 济 学院 副 院 长 ,担 任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兼 任 中 国经 济 发 展 研究 会 副 会 长和秘书长、 天津经济学会副会长;2002 年1 月至7 月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 伯克利分校作访问学者。 2、监事会成员 许宁先生,监事长。毕业于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1991 年至 2008 年任 职于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8 年加入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 (集团) 有限 公司,担任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综合办公室主任。 陈 景 涛 先 生, 监 事 。 拥有 澳 大 利 亚麦 考 瑞 大 学商 学 学 士 、麦 考 瑞 大 学应 用 金融学硕士和南澳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1998 年先后就职于渣打银行、 巴克莱 资本、 Baron Asset Management ; 2005 年加入宏利资产, 曾担任固定收益高级投 资经理,现担任北亚投资负责人。 王泉先生, 职工监 事 。管 理 学 学 士、 经 济 学 硕士 。2002 年 3 月加入泰达 宏 利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工 作 至 今 ,历 任 基 金 运营 部 基 金 会计 、 基 金 运营 部 副 总 经理、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运营副总 监兼基金运营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10 月 起担任运营总监。 邓艺颖女士, 职工监事。 金融学硕士, 2004 年 5 月至 2005 年 4 月就职于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公司业务部职员; 2005 年 4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先 后 担 任交 易 部 交 易员 、 固 定 收益 部 研 究 员、 研 究 部 副总 监 、研 究部总监兼投资副总监; 具备 10 年基金从业经验,9 年证券投资管理经验, 具 有基金从业资格。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弓劲梅女士,董事长。简历同上。 刘青山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 傅 国 庆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毕 业 于 南开 大 学 和 美国 罗 斯 福 大学 , 获 文 学 士和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3 年至 2006 年就职于北方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从 事 信 托 业务 管 理 工 作, 期 间 曾 任办 公 室 主 任、 研 发 部 经理 、 信 托 业务 总 部 总 经理、 董事会秘书、 以及公司副总经理。2006 年 9 月起任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财务总监。 张 萍 女 士 ,督 察 长 。 毕业 于 中 国 人民 大 学 和 中国 科 学 院 ,管 理 学 和 理学 双 硕 士 。 先 后任 职 于 中 信公 司 、 毕 马威 国 际 会 计师 事 务 所 等公 司 , 从 事财 务 管 理 和管理咨询工作。2002 年起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 任监察稽核部副总 监。2005 年 10 月起任泰达宏利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监 。2006 年 11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刘 建 先 生 ,副 总 经 理 。先 后 毕 业 于中 国 政 法 大学 、 天 津 财经 学 院 , 获法 学 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1988 年至 2001 年 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 机构部副处长;2001 年至 2003 年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清算部负责人; 2003 年至 2014 年任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机构业务部董事总经理。2014 年 10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15 年 4 月起任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基金经理 胡振仓先生, 毕业于新疆财经学院, 获硕士学位。2003 年 7 月至2005 年4 月就职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从事债券交易与研究工作;2006 年3 月至2006 年 6 月就职 于国联证券公司,从事债券交易工作;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3 月 就职于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 2006 年7 月至2006 年11 月任益民货币市 场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6 年 12 月至2008 年3 月任益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 理。2008 年 4 月加盟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 2008 年 8 月 起至今担任 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泰达 货币 基金)基金经理;2011 年 5 月 13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3 月 20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信用合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3 月5 日 至今担任泰达宏利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8 月6 日至 今担任泰达宏利淘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14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5 年 3 月 30 日至今担 任泰达宏利创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12 年证券从业经验, 9 年基金从业经验,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 2011 年5月至2012年9月, 沈毅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名单 投 资 决 策 委员 会 成 员 包括 公 司 总 经理 刘 青 山 ,投 资 副 总 监兼 研 究 部 总监 邓 艺颖,金 融工 程 部 门 负责 人 戴 洁 ,固 定 收 益 部门 负 责 人 卓若 伟 , 资 深基 金 经 理 陈晓舜、吴华。


投 资 决 策 委员 会 根 据 决策 事 项 , 可分 类 固 定 收益 类 事 项 、权 益 类 事 项、 其 它事项: (1)固定收益类事项由刘青山、邓艺颖、卓若伟表决。 (2)权益类事项由刘青山、邓艺颖、戴洁、陈晓舜、吴华表决。 (3)其它事项由全体成员参与表决。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 、 基 金 托 管 人 ( 一 ) 基 本情 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31 日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贰 仟 柒 佰 玖 拾 壹 亿 肆 仟 柒 佰 贰 拾 贰 万 叁 仟 壹 佰 玖 拾 伍 元 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 (010)66594942 ( 二 ) 基 金托 管 部 门 及主 要 人 员 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 现有员工110 余人, 大部分员工具有 丰富的银行、 证券、 基金、 信托从业经验, 且具有海外工作、 学习 或培训经历, 60 % 以 上 的员 工 具 有 硕士 以 上 学 位或 高 级 职 称。 为 给 客 户提 供 专 业 化的 托 管 服 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 为 国 内 首 批 开 展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托 管 业 务 的 商 业 银 行 , 中 国 银 行 拥 有 证 券 投资基金、 基金 (一对多、 一对一) 、 社保基金、 保险资金、QFII 、RQFII、QDII、 境 外 三 类 机构 、 券 商 资产 管 理 计 划、 信 托 计 划、 企 业 年 金、 银 行 理 财产 品 、 股 权基金、 私募基金、 资金托管等 门类齐全、 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 体系。 在国 内 , 中 国 银 行 首家 开 展 绩 效评 估 、 风 险 分析等 增 值服 务 , 为 各类 客 户 提 供个 性 化 的 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 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328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 基金 303 只,QDII 基金 25 只, 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 数 型 等 多 种类 型 的 基 金, 满 足 了 不同 客 户 多 元化 的 投 资 理财 需 求 , 基金 托 管 规 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 、 相 关 服 务 机 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联系人:于贺 联系电话:010-66577619 、010-66577617 客服信箱:irm@mfcteda.com 客服电话:400-698-8888 传真:010-66577760/61 公司网站:http://www.mfcteda.com 2)泰达宏利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etrade.mfcteda.com/etrading/ 支持本公司旗下基金网上直销的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有: 农行 卡、 建行卡、


民 生 银 行 卡、 招 商 银 行卡 、 兴 业 银行 卡 、 中 信银 行 卡 、 光大 银 行 卡 、交 通 银 行 卡、浦发银行卡和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支付宝账户。 泰达宏利微信公众账号:mfcteda_BJ ,支持民生银行卡、招商银行卡、支 付宝账户和汇付天下“天天盈”账户。 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客户服务信箱:irm@mfcteda.com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银行网站:www.boc.cn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服电话:95599


银行网站:www.abchina.com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服电话:95533 银行网站:www.ccb.com (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客服电话:95559 银行网址:www.bankcomm.com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联系人:邓炯鹏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50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 12 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电话: (021)61618888 传真: (021)63604199 联系人:虞谷云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站:www.spdb.com.cn (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波市江东区中山东路 294 号 办公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 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 胡技勋 客户服务热线:96528(上海地区 962528) 公司网站: www.nbcb.com.cn (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


法定代表人:范一飞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962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68476111 网址:www.bankofshanghai.com (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0)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17 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 17 号 法定代表人:闫冰竹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C 座 法定代表人: 孔丹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http://bank.ecitic.com (12)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11 层 办公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 198 号新南城商务中心 A 栋11 层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客服电话:400-888-1551 传真: 021- 68865680 公司网站:www.xcsc.com (13)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胡天彤 电话:022-28451709 传真:022-28451892 电子邮箱:hutt@bh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www.bhzq.com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C 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4301-4316 房)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 5、18、19、36、38、39 、41、 42、43、44 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联系人:黄岚 公司网站:www.gf.com.cn (1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4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1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 61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68 号上海银行大厦 29 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客服电话:4008888666 联系人:芮敏祺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8)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人:吴琼 全国免费业务咨询 电话:95511 传真:0755-82400862 网址:www.PINGAN.com (19)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 40 层 法定代表人: 李梅 联系电话:021-33389888 客服电话:95523 或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20)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 90 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28 号、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港中旅大厦18 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庞晓芸 公司网站:www.htsc.com.cn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95525


4008888788


10108998 传真:021-22169134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45 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4)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6、17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 号特区报业大厦 14、16、17 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刘阳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电话:0755-33680000


400-6666-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25)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联系人:潘月 联系电话:025-52310569 客户服务电话:400-828-5888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2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20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2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400-8888-001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公司网站:www.htsec.com (28)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 楼、20 楼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 19 楼、20 楼 法定代表人:邱三发 客服电话:020-961303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传真:020-88836654 联系人:林洁茹 网址:www.gzs.com.cn (29)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 157 号新天地大厦7 至10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先拨 0591) 传真:0591-87383610 联系人:张宗锐 公司网站:www.hfzq.com.cn (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 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联系人:周杨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公司网站:www.guosen.com.cn (31)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 36 号证券大厦4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17 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马贤清 网站:www.jyzq.cn (32)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客服电话:400-888-8128


传真:021-68767981 联系人:朱磊 公司网站:www.tebon.com.cn (3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35 层、28 层A02 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08 号凤凰大厦1 栋 9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客服电话:400-800-1001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825551 网址:www.essence.com.cn (34)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 23 号投资广场18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公司网络地址:www.longone.com.cn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35)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10000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10 层 (100007)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36)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410005)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80 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 26 楼(410005) 法定代表人:蔡一兵 联系人:郭磊 联系电话:0731-84403319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31-84403439 网址:www.cfzq.com


(37)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 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办公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 (新市区) 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2005 室 法定代表人:许建平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8)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 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客户服务热线:95579 或 4008-888-999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长江证券客户服务网站:www.95579.com (39)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16-18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A 座16-18 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公司网址:www.mszq.com 客服热线:400-619-8888 (40)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客服热线:


400-660-0109 (4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 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公司网址:www.citics.com 客服热线:95558





(42) 西藏同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中路 10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 118 弄24 号楼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公司网址:www.xzsec.com 客服热线:400-881-1177








(4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东新街 232 号陕西信托大厦16-17 层


法定代表人:刘建武 公司网址:www.westsecu.com


客服热线:95582





(4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8 层,深圳 市华侨城深南大道9010 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良 公司网址:www.zszq.com


客服热线:4001022011


(45)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 号2 幢220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 号裕景国际B 座 16 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单丙烨 电话:021-20691832 传真:021-20691861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 www.erichfund.com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份额只能通过场内交易机构在交易所市场上市交 易, 不 能通过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进行申购、赎回。 3、 场内代销机构: 本 基金办理场内认购业务的发售机构为具有基金代销业 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具体名单详见发售公告或相关业务公告) 。尚未 取得相应业务资格, 但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的其他机构, 可在本基金上市后, 代理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与本基金的上市交易。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2、23 层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 27 号投资广场 22、23 层 法人代表:金颖 联系人:朱立元 电话:010-58598839 传真:010-58598907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 楼 负责人:廖海 电话: (021)51150298 传真: (021)51150398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汪棣、单峰


四 、 基 金 的 名 称





泰达宏利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 基 金 的 类型 本基金类型:债券型 本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本基金存续期:不定期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封闭期为五年 (含五年) , 封闭期届满后转为上市 开放式基金(LOF ) 。 本基金封闭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五年后对应日止。 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封闭期到期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 六 、 基 金 的 投 资 目 标 本 基 金 主 要投 资 于 固 定 收 益 证 券 ,在 合 理 控 制信 用 风 险 的基 础 上 , 通过 积 极主动的管理,力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 、 基 金 的 投 资 方 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包括国内依法 发行上市的国家债券、 金融债券、 次级债券、 中央银行票据、 企业债券、 公司 债 券、 短期融资券、 资产证券化产品、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券和回购等金融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证券品种。 (但需符合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 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 参与A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的 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 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 成的股票、 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 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非固定收益类品种。 (但需 符合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 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 本基金在封闭期间, 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资产占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 例合计不低于80%, 投资于非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 在开 放期间,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非固定收 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2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 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是指企业债券、 公司债券、 短期融资券、 商业银行金融 债券、 次级债、 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 可分离债券等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 益类金融工具, 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 具。 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 资组合比例符合上 述相关规定。 八 、 基 金 的 投 资 策 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以 债券 投 资 为 主, 最 低 投 资比 例 为 基 金资 产 的 80% , 其 中 , 投资 于 信 用 债 券 的资 产 占 基 金固 定 收 益 类资 产 的 比 例合 计 不 低于 80% , 股票 等 权 益 类 资产投资比例最高为 20%。本基金 5 年封 闭期满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 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1)整体资产配置策略 对 包 括 利 率水 平 、 通 货膨 胀 率 、GDP 增 长 率 、货 币 供 应 量、 就 业 率 水平 等 在 内 的 宏 观经 济 指 标 进行 分 析 , 综合 证 券 市 场走 势 、 信 用风 险 情 况 、风 险 预 算 和有关法 律法 规 等 因 素的 情 况 分 析, 在 整 体 资产 之 间 进 行动 态 配 置 ,确 定 资 产 的最优配置比例和相应的风险水平。 (2)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在 整 体 资 产配 置 策 略 的指 导 下 , 根据 资 产 的 收益 率 水 平 、利 息 支 付 方式 、 利 息 税 务 处理 、 附 加 选择 权 价 值 、类 属 资 产 收益 差 异 、 市场 偏 好 、 流动 性 等 因 素 及 法 律 法规 的 规 定 决定 不 同 类 属资 产 的 目 标配 置 比 例 ,并 定 期 对 投资 组 合 类 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 (3)明细资产配置策略 首 先 根 据 明细 资 产 的 剩余 期 限 、 资产 信 用 等 级、 流 动 性 指标 决 定 是 否纳 入 组 合 ; 其 次, 根 据 个 别债 券 的 收 益率 与 剩 余 期限 的 配 比 决定 是 否 纳 入组 合 ; 最 后,根据个别债券的流动性指标决定投资总量。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投资将采取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久期调整策略、 收 益 率 曲 线策 略 、 信 用利 差 曲 线 配置 策 略 、 信用 债 券 精 选策 略 , 在 严格 控 制 风 险的前提下,实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配比。 (1)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类属配置策略 类 属 配 置 是指 对 各 市 场及 各 种 类 的信 用 债 券 类金 融 工 具 之间 的 比 例 进行 适 时 、 动 态 的分 配 和 调 整, 确 定 最 能符 合 本 基 金风 险 收 益 特征 的 资 产 组合 。 具 体 包括市场配置和品种选择两个层面。


? 信 用 等 级 配 置 : 本 基 金 将 基 于 各 品 种 信 用 债 券 类 金 融 工 具 信 用 利 差 水 平 的 变 化 特 征 、 宏 观 经 济 预 测 分 析 以 及 税 收 因 素 的 影 响 , 综 合 考 虑 流 动 性 、 收 益 性 等 因 素 , 采 取 定 量 分 析 和 定 性 分 析 结 合 的 方 法 , 在 各 种 信用债券类金融工具之间进行优化配置。 ? 市 场 配 置 : 本 基 金 将 在 控 制 市 场 风 险 与 流 动 性 风 险 的 前 提 下 , 根 据 交 易 所 市 场 和 银 行 间 市 场 等 市 场 信 用 债 券 类 金 融 工 具 到 期 收 益 率 变 化 、 流 动 性 变 化 和 市 场 规 模 等 情 况 , 相 机 调 整 不 同 市 场 中 信 用 债 券 类 金 融 工具所占投资比例。





(2)久期调整策略 本 基 金 将 根据 对 影 响 债券 投 资 的 宏观 经 济 状 况和 货 币 政 策等 因 素 的 分析 判 断 , 形 成 对未 来 市 场 利率 变 动 方 向的 预 期 , 进而 主 动 调 整所 持 有 的 债券 资 产 组 合的久期值,达到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的目的。 ? 当 预 期 市 场 总 体 利 率 水 平 降 低 时 , 本 基 金 将 延 长 所 持 有 的 债 券 组 合 的 久期值,从而可以在市场利率实际下降时获得债券价格上升收益;


? 当 预 期 市 场 总 体 利 率 水 平 上 升 时 , 则 缩 短 组 合 久 期 , 以 规 避 债 券 价 格 下降的风险带来的资本损失,获得较高的再投资收益。





(3)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将 综合 考 察 收 益率 曲 线 , 通过 预 期 收 益率 曲 线 形 态变 化 走 势 来调 整 投 资 组 合 的头 寸 。 在 考察 收 益 率 曲线 的 基 础 上, 本 基 金 将确 定 采 用 子弹 策 略 、 哑 铃 策 略 或梯 形 策 略 等, 以 便 从 收益 率 曲 线 的形 变 和 不 同期 限 信 用 债券 的 相 对 价格变化中获利。


? 子弹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陡时,将采用 子弹策略;


? 哑铃策略:当预期收益率曲线变平时,将采用哑铃策略;


? 梯形策略:在预期收益率曲线不变或平行移动时,则采用梯形策略。


(4)信用利差曲线配置策略 本 基 金 将 综合 考 察 信 用利 差 曲 线 ,通 过 预 期 信用 利 差 曲 线走 势 来 调 整投 资 组 合 的 头 寸, 即 通 过 研究 影 响 信 用利 差 曲 线 的经 济 周 期 、市 场 供 求 关系 和 流 动 性变化等因素,确定信用债券的行业配置和各信用级别信用债券配置。 (5)信用债券精选策略 借 助 本 基 金管 理 人 在 股票 市 场 中 专业 的 研 究 能力 , 对 发 债企 业 进 行 深入 的 信用及财务分析,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 ? 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现金比率、 利息保证倍数等 。 ? 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有形资产负债率等。 ? 盈利能力分析:主营业务利润率、营业利润率等。 ? 营运能力分析:应收帐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应付帐款周转率等。 ? 现金流量分析: 短期债务偿还比率、 长期债务偿还比率、 现金流量资产 利润率、现金流量利润率、经营指数等。 根 据 对 债 券发 行 人 的 基本 面 研 究 并 综 合 考 虑 信用 等 级 、 期限 、 流 动 性、 市 场 分 割 、 息票 率 、 税 赋特 点 、 提 前偿 还 和 赎 回等 因 素 , 建立 不 同 品 种的 收 益 率 曲 线 预 测 模型 和 信 用 利差 曲 线 预 测 模 型 , 并 通过 这 些 模 型进 行 估 值 ,重 点 选 择 具 备 以 下 特征 的 信 用 债券 : 较 高 到期 收 益 率 、较 高 当 期 收入 、 价 值 被低 估 、 预 期信用质量将改善、属于创新品种而价值尚未被市场充分发现。


3、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策略 本 基 金 在 综合 分 析 可 转换 公 司 债 券的 股 性 特 征、 债 性 特 征、 流 动 性 、摊 薄 率等因素的基础上, 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 定价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等 数量化估值工具评定其投资价值, 选择其中安全边际较高、 发行条款相对优惠、 流 动 性 良 好, 并 且 基 础股 票 基 本 面优 良 、 具 有较 强 盈 利 能力 、 成 长 前景 好 、 股 性活跃并具有较高上涨潜力的品种, 以合 理价格买入并持有, 根据内含收益率、 折 溢 价 比 率、 久 期 、 凸性 等 因 素 构建 可 转 换 公司 债 券 投 资组 合 , 获 取稳 健 的 投 资 回 报 。 此外 , 本 基 金将 通 过 分 析不 同 市 场 环境 下 可 转 换公 司 债 券 股性 和 债 性 的 相 对 价 值, 通 过 对 标的 转 债 股 性与 债 性 的 合理 定 价 , 力求 选 择 被 市场 低 估 的 品种。 4、新股申购策略 本基金将研究首次发行 (IPO ) 股票及增发新股的上市公司基本面, 根据股 票 市 场 整 体估 值 水 平 ,发 行 定 价 水平 及 一 级 市场 资 金 供 求及 资 金 成 本关 系 , 谨 慎参与 A 股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它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 的 新 股 申 购, 获 取 股 票一 级 市 场 与二 级 市 场 的差 价 收 益 。对 于 通 过 新股 申 购 获 得的股票,将在其可上市交易后 30 个交易日内全部卖出。 九 、 基 金 的 业 绩 比 较 基 准 中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90%+ 中债国 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本 基 金 集 中投 资 于 高 收益 信 用 债 及国 债 , 因 此选 取 了 中 债企 业 债 总 全价 指 数 和 中 债 国债 总 全 价 指数 作 为 基 准。 上 述 两 个指 数 分 别 反映 我 国 企 业债 市 场 和 国 债 市 场 整体 价 格 和 投资 回 报 情 况, 其 样 本 与本 基 金 的 投资 范 围 具 有较 高 一 致 性 , 能 够 比较 贴 切 的 体现 本 基 金 的投 资 目 标 和风 险 收 益 特征 。 本 基 金根 据 在 信 用市场处于中性情况下的资产配置比例, 赋予复合基准中两个指数以 90%和10% 的权重,可以较为公允的衡量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管理能力。 中 债 企 业 债总 全 价 指 数和 中 债 国 债总 全 价 指 数由 中 央 国 债登 记 结 算 有限 责 任 公 司 编 制并 发 布 。 中央 国 债 登 记结 算 公 司 是财 政 部 唯 一授 权 主 持 建立 、 运 营 全 国 国 债 托管 系 统 的 机构 , 是 中 国人 民 银 行 指定 的 全 国 银行 间 债 券 市场 债 券 登 记 、 托 管 、结 算 机 构 和商 业 银 行 柜台 记 账 式 国债 交 易 的 一级 托 管 人 ,作 为 指 数 发布主体具有绝对权威性。


中 债 企 业 债总 全 价 指 数和 中 债 国 债总 全 价 指 数的 构 成 品 种完 全 覆 盖 了本 基 金 的 投 资 范围 , 反 映 债券 全 市 场 的整 体 价 格 和投 资 回 报 情况 ; 同 时 ,这 两 个 指 数 在 市 场 上具 有 较 高 的知 名 度 , 被 广 大 投 资 者所 认 同 , 适合 作 为 本 基金 的 业 绩 比较基准。 若 未 来 市 场发 生 变 化 导致 此 业 绩 比较 基 准 不 再适 用 或 有 更加 适 合 的 业绩 比 较 基 准 , 基金 管 理 人 有权 根 据 市 场发 展 状 况 及本 基 金 的 投资 范 围 和 投资 策 略 , 调 整 本 基 金的 业 绩 比 较基 准 。 业 绩基 准 的 变 更须 经 基 金 管理 人 和 基 金托 管 人 协 商一致,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十 、 基 金 的 风 险 收 益 特 征 本 基 金 为 债券 型 基 金 ,属 于 证 券 市场 中 的 较 低风 险 品 种 ,预 期 收 益 和预 期 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5. 十一 、 基 金 的 投 资 组 合 报 告 ( 未 经 审 计 ) 基 金 管 理 人的 董 事 会 及董 事 保 证 本报 告 所 载 资料 不 存 在 虚假 记 载 、 误导 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 于 2015 年 6 月 3 日 复 核 了本 报 告 中 的财 务 指 标 、净 值 表 现 和投 资 组 合 报告 等 内 容 ,保 证 复 核 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权益投资 46,151,262.38 1.88 其中:股票


46,151,262.38 1.88 2 固定收益投资


2,088,955,277.50 85.17 其中:债券


2,088,955,277.50 85.17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59,000,908.50 10.56


其中: 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


- - 6 银 行 存 款 和 结 算 备 付 金 合 计


10,530,854.02 0.43 7 其他资产


47,912,766.48 1.95 8 合计





2,452,551,068.88





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26,455,362.38 1.17 D 电力、 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 -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 - J 金融业 19,695,900.00 0.87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46,151,262.38 2.05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序号 股票代 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 1 601318 中国平安 250,000 19,560,000.00 0.87 2 600219 南山铝业 1,503,759 16,270,672.38 0.72 3 002391 长青股份 500,000 9,755,000.00 0.43 4 002185 华天科技 20,450 366,055.00 0.02 600958 东方证券 6,000 135,900.00 0.01 300433 蓝思科技 500 39,040.00 0.00 002750 龙津科技 500 24,595.00 0.00 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19,278,000.00 0.85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19,278,000.00 0.85 4 企业债券 996,028,081.80 44.16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230,101,000.00 10.20 6 中期票据 745,354,000.00 33.05 7 可转债 98,194,195.70 4.35 8 其他 - - 9 合计 2,088,955,277.50 92.62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序 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 资产净 值比例 (%) 1 1480283 14 仁怀城投 债 900,000 94,635,000.00 4.20 2 101356006 13 马城投 MTN001 600,000 62,850,000.00 2.79 3 1480336 14 荣成经开 债 600,000 62,280,000.00 2.76 4 122769 11 龙海债 597,880 62,065,922.80 2.75 5 101458006 14 闽漳龙 MTN001 三年 期 600,000 61,380,000.00 2.72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 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 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9.2 本基金 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报告期本基金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 内本基金投资的中国平安(601318) ,根据 2014 年12 月8 日 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对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平安证券” ) 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014 〕103 号 ,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 没收海联讯保荐业务收入 400 万元 ,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 2,867 万 元,并处以 440 万元 罚款; 同时对保荐人韩长风、 霍永涛给予警告, 并分别处以 30 万元罚 款, 撤销证券从业 资 格。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经过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 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措施不会对该上市公 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该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 变。





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 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399,136.0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7,513,630.47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47,912,766.48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公允价值( 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1 113007 吉视转债 5,201,435.70 0.23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 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 二 、 基 金 的 业绩 基 金 管 理 人依 照 恪 尽 职守 、 诚 实 信用 、 谨 慎 勤勉 的 原 则 管理 和 运 用 基金 财 产 , 但 不 保证 基 金 一 定盈 利 , 也 不保 证 最 低 收益 。 基 金 的过 往 业 绩 并不 代 表 其 未 来 表 现 。投 资 有 风 险, 投 资 者 在做 出 投 资 决策 前 应 仔 细阅 读 本 基 金的 招 募 说 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1 年 5 月 13 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 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一)历史各时间段收益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① 净值增 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 收益率 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2011.5.13 ( 基金合同生 效日)~2011.12.31 2.10% 0.11% -0.34% 0.12% 2.44% -0.01% 2012.1.1~2012.12.31 12.34% 0.12% 2.53% 0.08% 9.81% 0.04% 2013.1.1~2013.12.31 0.09% 0.18% -3.29% 0.09% 3.38% 0.09% 2014.1.1~2014.12.31 20.82% 0.27% 6.03% 0.12% 14.79% 0.15% 2015.1.1~2015.3.31 2.81% 0.18% -0.66% 0.10% 3.47% 0.08%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 2015.3.31 42.60% 0.19% 4.09% 0.10% 38.51% 0.09% 注: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 ×中 债企业债总全价指数收益率+10% × 中债国债总全价指 数收益率 。


十 三 、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 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 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 印花税、 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 性 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二) 上 述 基 金 费 用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按 照 公 允 的 市 场 价 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 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的年费率计提。 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管 理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管 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 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 金资产净值的0.2% 的年费率计提。 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 金 托 管 费 每 日 计 提 , 按 月 支 付 。 由 基 金 管 理 人 向 基 金 托 管 人 发 送 基 金 托 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 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 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 基金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的费率水平、 计算公式、 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 “ 十、 基 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2、 基金的赎回费用





本基金的赎回费的费率水平、 计算公式、 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 “ 十、 基 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一章。


(五)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 金 管 理 人 和 基 金 托 管 人 因 未 履 行 或 未 完 全 履 行 义 务 导 致 的 费 用 支 出 或 基 金财产的损失, 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六)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 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七)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 、 对 招 募 说 明 书 更 新 部 分 的 说 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 《证券 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 更新, 主要更新 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有关财务数据和 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 (二) 对“二、释义”中运作办法部分进行变更。 ( 三 ) 在 “三 、 基 金 管理 人 ” 中 的基 金 管 理 人概 况 、 董 事会 成 员 、 监事 会 成 员等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及增加内容 。 (四)在“四、基金托管人”中的基金托管人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五)“ 五、相关服务机构 ” 部分对代销机构信息部分内容 进行了更新。 (六)对“十、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增加了内容。 (七)“ 十一、基金的投资 ” 部分对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更新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八) “十二 、 基金的业绩” 部分对基金业绩更新至2015 年 3 月31 日, 并更 新了历史走势对比图。 ( 九) “ 十四 、 基 金 资产 的 估 值 ”对 固 定 收 益证 券 的 估 值方 法 部 分 内容 进 行变更。 (十) “二十二、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对基金托管人部分内 容进行了变更。


(十一) “二十四、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中资料寄送部分进行了变更。 (十二)更新了“二十五、其他应披露事项”的内容。








泰达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