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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添颐(001485)

华安添颐: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查看PDF公告

华 安添 颐养 老混 合型 发起 式证 券投 资基 金基 金合 同生 效公 告 
公告 送 出日期 :2015 年 6 月 17 日 
 
1. 公 告基本 信息 
基金名称 华安添颐养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添颐养老 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8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 、 《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以 及 《 华 安 添 颐 养 老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同 》 、 《 华 安 添 颐 养 老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注:自 基金 合同 生效 之日 起,本 基金 管理 人开 始正 式管理 本基 金。 
2.基 金募 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140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5 年 6 月 12 日 
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
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 年 6 月 15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 ) 8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 ) 258,004,000.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 ) - 
募集份额(单位: ) 
有效认购份额 258,004,000.00 
利息结转的份额 - 
合计 258,004,000.00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
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
况 
认 购 的 基 金 份 额 (单
位: ) 
10,000,00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3.88%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 理人 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 位: )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募 集 期 限 届 满 基 金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办 理 基 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办 理 基 金 备 案 手 续 获 得 书 面 确 认 的 日 期 2015 年 6 月 16 日









































































































































1 3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 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持有份额总数 持有份额 占基金总 份额比例 发起份额总数 发起份 额占基 金总份 额比例 发起份 额承诺 持有期 限 基金管理 人 固有 资金 10,000,000.00 3.88% 10,000,000.00 3.88% 3 年 高级管理人员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基金管理 人股东 - - - -


其他 - - - -


合计 10,000,000.00 3.88% 10,000,000.00 3.88% 3 年 4.其 他需 要提示 的事 项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 也可以通 过本公司 的网 站(www.huaan.com.cn) 或客户服 务电话(40088-50099) 查询 交易确认情况。 (2)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个月内开始办 理。在 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 开放赎回的日期后, 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开始办理日前依 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风险提示: 1、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 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 购本基金基金份额 10,000,000.00 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 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持有, 届时, 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另外, 基金合同 生效满 3 年之日( 指自然日) , 若基金资产规模 低于 2 亿元的,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 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









































































































































2 2、本 基金 管理人 承诺 以诚实 信用 、勤勉 尽责 的原则 管理 和运用 基金 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 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 1 元。在市场波动因 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 于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