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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A端(15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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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管理 有 限 公 司 二 〇一 五年 六 月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 重要提示 1、工银瑞信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 以下简称 “ 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 中 国证券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2015 年 6 月 2 日 证监 许可 〔2015〕1104 号文 准 予募 集 注册 。 中国 证 券监督 管理 委员 会 (以 下 简称 “ 中国 证监 会 ” ) 对 本 基金 募 集的 注册 并不 代表 中国证 监会 对本 基金的 风险 和收 益 做 出实 质性判 断、 推荐 或者 保证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 没有风 险 。 2、本 基金 类别 为股 票型 , 运作方 式为 契约 型开 放式 。


3、本 基金 的基 金份 额包 括 工银瑞 信 中 证环 保产 业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之工 银环保 份 额 (场 内简 称 “ 环保 母基 ” ,基金 代码 :164819)、 工 银瑞信 中证 环保 产业 指数 分级证 券投 资 基金 之 工银 环保A 份额 ( 场内简 称 “ 环保A 端 ” , 基金 代码:150323)与 工 银瑞 信 中证 环保 产 业指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之工银 环保B 份额 (场 内简 称 “环保B 端” , 基金 代码 :150324)。 其 中, 工 银环 保A份额 和 工 银环保B 份额 的基 金份 额配 比始终 保持1∶1 的比 例不 变。


4、 本基 金 《基 金合 同 》 生 效后 , 符 合基 金上 市交 易 条件的 , 工银 环 保 A 份额 与 工银 环 保 B 份额 将申 请在 深圳 证 券交易 所上 市交 易。 上市 交易的 有关 事项 将另 行公 告。 5、 本 基金 的基金 管 理人 为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以 下简 称 “ 本公 司 ” ) , 基金托 管 人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以下简称 “ 招商证券” ) ,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为中 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以 下简 称“中 登公 司” ) 。 6、 本 基金 的发 售对 象 为 个 人投资 者 、 机 构投 资者 ( 有关法 律法 规规 定禁 止购 买者除 外) 和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 7、本 基金 将 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具 体办 理业 务时 间见 各销售 机 构的相 关业 务公 告或 拨打 客服电 话咨 询 ) 通 过场 内 场外 两 种方 式 同 时公 开发 售。 投资 者可 通 过场外 认购 和场 内认 购两 种方式 认购 本基 金。 8、 本基 金通 过场 外发 售的 销售机 构包 括直 销机 构和 其他销 售机构。 直 销机 构 为本公 司, 其他销 售 机 构包 括 中 国银 行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海 浦 东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北 京农 商银 行 股份有 限公 司 、 招商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 证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平安 证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 天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申万 宏源 证券 有限 公 司、 国都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国联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兴业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西南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新 时代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华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大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国泰 君安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渤 海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德邦 证券 有限 责 任公司 、 齐鲁 证券 有限 公 司、 中国 国际 金融 有限 公 司、 信达 证券 股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I 份有限 公司 、 广 州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天相 投资 顾问 有 限公司 、 深 圳众 禄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 限公司 、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 海好买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和 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上 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 浙 江金 观 诚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 浙江 同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长 量基 金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 一路 财富 ( 北京 ) 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 海 银基 金销 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大 智慧 财 富管理 有限 公司 等。 本 基 金的场内 销售 机 构是 指 具 有基金 销售 业务 资格 、 并 经深 圳证 券交 易 所和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任 公司 认可 的 、 可 通 过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交 易 系 统 办 理 本 基 金 销 售 业 务 的 会 员 单 位 。 投 资 者 还 可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www.icbccs.com.cn ) ,通 过本公 司 电 子自 助交 易系 统办理 认购 等业 务。 9、投资人 欲通过场 外认购 本基金, 应使用中 国证券 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 公司的 开放式 基 金账户 。 若已 经在 中国 证 券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 公司 开立开 放式 基金 账户 的 , 则不需 要再 次办 理开户 手续 。 募 集期 内本 公 司直销 机构 和指 定的 各销 售机构 同时 为投 资人 办理 场外认 购的 开 户和认 购手 续 。 各 销售 机 构的办 理机 构 、 办 理日 期 、 办 理时 间和 办理 程序 等 事项参 照各 销售 机构的 具体 规定 。 投资人 欲通 过场 内认 购本 基金 , 应 使用 深圳 证券 交 易所 A 股账 户或 证券投 资 基金账 户, 已有该 类账 户的 投资 人不 须另行 开立 。 募 集期 内具 有 基金销 售业 务资 格的 深交 所会员 单位 可 同时为 投资 人办 理场 内认 购的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


10、除 法律 法规 另有 规定 外, 一 个投 资者 只能 开设 和使用 一个 基金 账户 。 11 、 投资 者有效 认 购款 项 在基金 募集 期间 形成 的利 息归投 资者 所有 , 如 基金 合同生 效 , 则 折算 为基 金份 额计 入投 资者的 账户 ,具 体份 额以 注册登 记机 构的 记录 为准 。 12、 投资 者可 以多 次认 购 本基金 份额 , 认购 费按 单 次认购 金额 分别 计算 。 投 资者通 过场 外销售 机构 认购 , 单个 基 金帐户 单笔 最低 认购 金额 为 10 元 ( 含认 购费 ) 。 通 过本基 金管 理人 电子自 助交 易系 统认 购 , 单笔最 低金 额 为 10 元 ( 含 认购费 ) 。 通过 本基 金管 理 人直销 机构 认 购,单 个基 金账 户的 最低 认购金 额为 100 万 元人 民 币, 已 在直 销中 心有 认/ 申 购本公 司旗 下 基金记 录的 投资 人不 受上 述认购 最低 金 额 100 万元 的限制 , 单笔 认购/ 追 加最 低金额 为 10 元 人民币 (含 认购 费) 。 通过 场内销 售机 构认 购本 基金 时, 单 笔最 低认 购份 额为 50,000 份, 超 过 50,000 份的 必须 是 1,000 份的 整数 倍, 且单 笔认 购 最高不 超 过 99,999,000 份。 本基 金募 集 期间对 单个 基金 份额 持有 人最高 累计 认购 份额 不设 限制 。 已 受理 的认 购申 请 不允许 撤消 。 如 果法律 法规 对单 笔认 购限 制进行 变更 的, 以变 更后 的规定 为准 。 13、本 基金 不设 募集 上限 。 14、 销售 机构 对认购 申 请 的受理 并不 表示 对该 申请 的成功 确认 , 而仅 代表 销 售机构 确实 接受了 认购 申请 , 认购 申 请的成 功确 认应 以基 金 注 册登记 机构 的确 认登 记为 准。 投资 者 在 T 日规定 时间 内提 交的 认购 申请, 通常 应 在 T+2 日 后 及时到 原认 购网 点查 询认 购申请 的确 认 情况 。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II 15、 本公 告仅 对本 基金 基 金份额 发售 的有 关事 项和 规定予 以说 明 , 投 资者 欲 了解本 基金 的详细 情况 ,请 详细 阅读 刊登 在 2015 年 6 月 12 日《 上海 证券 报 》 上的 《 工 银瑞信 中证 环 保产业指 数 分级证 券投资 基金 招募 说明书》 。本基金 的基金合 同、招募 说明书 及本公告 将 发 布在本公 司 网站 (www.icbccs.com.cn ) ,投资者 亦可 通过本公 司 网站 下载有关 申请表格 和了 解基金 募集 相关 事宜 。 16、招商 证券 及 其他 销售 机构的 具体 销售 网点 详见 各 销售 机构 的相 关业 务公 告。 17、在 募集 期间 , 除 本公 告所列 的场外 销售 机 构外 ,如 变 更、 增减 其他 场外 销售机 构 , 本公司 将及 时公 告。 18、投 资者 可拨 打本 公司 的客户 服务 电 话 400-811-9999 咨询 认购 事宜 ,也 可 拨打其 他 销售 机 构的 客户 服务 电话 咨询认 购事 宜。 19 、 对 未 开 设销 售 网 点 的地 方 的 投 资 者, 可 拨 打 本公 司 的 客 户 服务 电 话 400-811-9999 咨询认购 事 宜。 20、基 金管 理人 可综 合各 种情况 对募 集安 排做 适当 调整。 21、风 险提 示 证券投 资基 金是 一种 长期 投资工 具 , 其 主要 功能 是 分散投 资 , 降 低投 资单 一 证券所 带来 的个别 风险 。 本基金 资产 投资 于具 有良 好流动 性的 金融 工具 , 包 括 中证环 保产 业指 数的 成份 股及其 备 选成份 股、 债券 ( 包括 国 债、 金 融债、 企业 债、 公 司债、 次级 债、 可 转换 债 券、 分 离交 易可 转债 、 短 期融 资券 (含 超 短期融 资券 ) ) 、 资 产支 持 证券 、 债 券回 购、 股指 期 货、 权证 以及 经 中国证监 会允许基 金投资 的其它金 融工具( 但需符 合中国证 监会的规 定) 。法 律法规或 监 管 机构以 后允 许基 金投 资的 其他品 种 , 基 金管 理人 在履 行适当 程序 后 , 可 以将 其纳 入投资 范 围 。 本基金 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 于基金资产 的 90% ,其中 投资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 成 份股和备选 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非现 金基金资产 的 80% ,任何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 货 合约需 缴纳 的交 易保 证金 后, 现 金或 者到 期日 在一 年 以内的 政府 债券 不低 于基 金资产 净值 的 5% 。股 指期 货、 权证 及其 他金融 工具 的投 资比 例符 合法律 法规 和监 管机 构的 规定。 基金在 投资 运 作 过程 中可 能遇到 各种 风险 ,包括 市 场风险 、信 用风 险、 流动 性风险 、 管理风 险、 合规 性风 险、 操作风 险、 其他 风险 及本 基金的 特定 风险 等等 (详 见本招 募说 明 书 “风 险揭 示” 章 节) 。 此 外, 巨 额赎 回风 险是 开放 式基金 所特 有的 风险 , 即 当 单个 开放 日 内的 工 银环 保份 额 净 赎回 申请( 赎回 申请 份额 总数 加上基 金转 换中 转出 申请 份额总 数后 扣 除申购 申请 份额 总数 及基 金转换 中转 入申 请份 额总 数后的 余额 )超 过前 一开 放日的 基金 总 份额 (包 括工 银环保 份额、 工 银环 保 A 份 额和 工银 环保 B 份 额 ) 的 10%时, 投资者 可能 无 法及时 赎回 持有 的全 部基 金份额 。 本基金 属 于 股票 型基金 ,其 风险 与收 益高 于混 合基 金、债 券基 金与 货币 市场 基金。 此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IV 外, 本 基金 作为 指数 型基 金 ,采 用完 全复 制策 略 , 跟踪 标 的指 数市 场表 现, 目标为 获取 市 场平均 收益 , 是 股票 基金 中 处于 中等 风险 水平 的基 金 产品 。 本 基金 的分 级设 定则决 定了 不 同份额 具有 不同 的风 险和 收益特 征 。 工 银环 保 A 份额 具有 低风 险 、 低 预期 收 益的特 征 ; 工 银环 保 B 份额 具有 高风 险 、高预 期收 益的 特征 。 投资者 应当 认真 阅读 《基 金合同 》 、 《 招募 说明 书》 等基金 法律 文件 ,了 解基 金的风 险 收益特 征, 根据 自身 的投 资目的 、投 资期 限、 投资 经验、 资产 状况 等因 素判 断本基 金是 否 和自身 的风 险承 受能 力相 适应, 并 通 过基 金管 理人 或基金 管理 人委 托的 具有 基金销售 业务 资格的 其他 机构 购买 和赎 回基金 ,本 基金 销售 机构 名单详 见本 公告 以及 其它 相关公 告。 基金管 理人 管理 的其 它基 金的业 绩并 不构 成对 本基 金业绩 表现 的保 证。 基金 管 理人依 照 恪尽职 守 、 诚 实信 用、 谨 慎勤勉 的原 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财 产 , 但 不保 证基 金 一定盈 利 , 也 不 保证最 低收 益 。 本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1 元 。 在市 场 波动因 素影 响下 , 本基 金 净值可 能低 于初 始面值 , 本基 金投 资者 有可 能出现 亏损 。 基金 管理 人提 醒投资 者基 金投 资的 “ 买 者 自负 ” 原则, 在投资 者作 出投 资决 策后 , 基 金运 营状 况与 基金 净 值变化 导致 的投 资风 险 , 由投资 者自 行负 担。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V 目


录 一、本 次募 集的 基本 情况 ....................................................................................................... 1 二、发 售方 式及 相关 规定 ....................................................................................................... 7 三、个 人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程 序 ....................................................................................... 7 四、机 构投 资者 的开 户与 认购程 序 ..................................................................................... 12 五、清 算与 交割 ..................................................................................................................... 17 六、基 金的 验资 与基 金合 同的生 效 ..................................................................................... 17 七、本 次募 集当 事人 及中 介 机构 ......................................................................................... 18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 一、本 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工银瑞 信 中 证环 保产 业指 数 分级 证券 投资 基金 基金简 称: 工银 中证 环保 产业指 数分级 场内简 称: 环保 母基 基金代 码 :164819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 。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 (四)基金份额初始 面值 初始面值为 1.00 元 人民 币 。 ( 五)发售对象 本基金 的发 售对 象为 个人 投资者 、机 构投 资者 (有 关法律 法规 规定 禁止 购买 者除外 ) 和合格 境外 机构 投资 者。 ( 六)销售机构 1、 场外发 售机 构 (1) 直销 机构 名称: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 住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大街 丙 17 号北 京银 行大 厦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公司网 址:www.icbccs.com.cn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11-9999 投资者 还可 通过 本公 司电 子自助 交易 系统 认购 本基 金。 (2) 其他 销售 机构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北 京农 商银 行股 份有限 公 司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平安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 司、 天风 证券 股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 份有限 公司 、 中 信建 投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申万 宏源 证 券有限 公司 、 国 都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西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新时代 证券 有限 责任公 司 、 华 安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长 江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大 通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中 国 银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渤海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海通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光大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安信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金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德 邦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 齐 鲁 证券有 限公 司、 中国 国际 金 融有限 公司 、 信 达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广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天相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北京 展恒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 天 天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 海好 买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和 讯信 息 科技有 限公 司 、 上 海利 得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 浙 江 金观诚 财富 管理 有限公 司 、 浙 江同 花顺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 长 量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 有限 公司 、 深 圳市 新 兰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息 科技有 限公 司 、 海 银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上海大 智慧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等 。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情 况变 更或增 减 销 售机 构 , 并予 以公告 。 2、 场内发 售机 构 本基金 通过 深圳 证券 交易 所上网 定价 发售 ,基 金份 额发售 机构 为 深 圳证 券交 易所内 具 有基金 销售 资格 的会 员单 位。 爱建证 券、 安信 证券 、渤 海证券 、财 达证 券、 财富 证券、 财富 里昂 、财 通证 券、长 城 证券、 长江 证券 、诚 浩证 券、川 财证 券、 大通 证券 、大同 证券 、德 邦证 券、 第一创 业、 东 北证券 、东 方证 券、 东海 证券、 东莞 证券 、东 吴证 券、东 兴证 券、 高华 证券 、方正 证券 、 光大证 券 、 广 发证 券、 广 州证券 、 国都 证券 、 国 海 证券 、 国 金证 券、 国开 证 券、 国联 证券、 国盛证 券 、 国 泰君 安、 国 信证券 、 国元 证券 、 海 通 证券 、 恒 泰长 财、 恒泰 证 券、 红塔 证券、 宏源证 券 、 宏 信证 券、 华 安证券 、 华宝 证券 、 华 创 证券 、 华 福证 券、 华林 证 券、 华龙 证券、 华融证 券 、 华 泰联 合、 华 泰证券 、 华西 证券 、 华 鑫 证券 、 江 海证 券、 金元 证 券、 开源 证券、 联讯证 券 、 民 生证 券、 民 族证券 、 南京 证券 、 平 安 证券 、 齐 鲁证 券、 日信 证 券、 瑞银 证券、 山西证 券、 上海 证券 、申 银万国 、世 纪证 券、 首创 证券、 太平 洋证 券、 天风 证券、 天源 证 券、万 和证 券、 万联 证券 、西部 证券 、西 藏同 信、 西南证 券、 厦门 证券 、湘 财证券 、新 时 代证券 、信 达证 券、 兴业 证券、 银河 证券 、银 泰证 券、英 大证 券、 招商 证券 、浙商 证券 、 中航证 券 、 中 金公 司、 中 山证券 、 中投 证券 、 中 天 证券 、 中 信建 投 、 中信 浙 江、 中信 万通、 中信证 券、 中银 证券 、中 邮证券 、中 原证 券。 (排 名 不分先 后) 在募集 期内 增加 的 发 售机 构 将另 行公 告。 ( 七)基金募集期与 基金 合同生效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 本基金 自 2015 年 6 月 1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9 日 面 向投资 者发 售 。 基金 募集 期 如需调整 , 基金管 理人 将及 时公 告, 并且 募 集期 最长 不超 过自 基金份额 发 售之 日起 三个 月。 1、基 金备 案和 基金 合同 生 效 (1 ) 基 金募 集结束, 在 基 金募集 份额 总额 不少 于 2 亿份 , 基 金募 集金 额不 少 于 2 亿元 人民币 ,并 且基 金份 额持 有人的 人数 不少 于200 人 的条件 下, 基金 管理 人依 据法律 法规 和 招募说 明书 的规 定可 以决 定停止 基金 发售 。 基 金募 集期限 届满 或基 金管 理人 依据法 律法 规 和招募 说明 书的 规定 决定 终止基 金发 售的 ,具 备上 述基金 备案 条件 的, 基金 管理人 将向中 国证监 会提 交验 资报 告, 办理基 金备 案手 续。 自中 国证监 会书 面确 认之 日起 ,基金 备案 手 续办理 完毕 ,基 金合 同生 效。 (2) 基金 管理 人在 收到 中 国证监 会确 认文 件的 次日 对基金 合同 生效 事宜 予以 公告。 (3) 本基 金合 同生 效前 , 基金投 资者 的认 购款 项只 能存入 专用 账户 , 任 何人 不 得动用 。 有效 认 购资 金在 基金 募集 期形成 的利 息在 本基 金合 同生效 后折 算成基 金 投资 者认购 的基 金 份额, 归基 金 份 额持 有人 所有。 利息 转份 额的 具体 数额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2、基 金募 集失 败 (1) 基金 募集 结束 ,未 达 到基金 合同 的生 效条 件, 则基金 募集 失败 。 (2) 如 基金 募集 失败 , 基 金管理 人应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因 募集 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和 费 用, 在 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 返还 基金 投资 者 已缴纳 的认购 款 项, 并加 计 银行 同期 活 期 存款 利息 。 (3) 如基 金募 集失 败, 基 金管理 人、 基金 托管 人及 销售机 构不 得请 求报 酬。 基金管 理 人、基 金托 管人 和销 售机 构为基 金募 集支 付之 一切 费用应 由各 方各 自承 担。 3、如 遇突 发事 件, 以上 基 金募集 期的 安排 可以 适当 调整。 ( 八)认购方式与费 率 1、基 金初 始面 值 本基金 基金 份额 初始 面值 为人民 币1.00 元 。 2、认 购价 格 本基金 按初 始面 值发 售, 认购价 格为 每份 基金 份额 人民币1.00 元。 挂 牌价 格 为初始 发 售面值 。 3、认 购费 率 本基 金的认购 费率按认购金额 进行分档 。投资人在一天 之内如果 有多笔认购,适 用费 率按单 笔分 别计 算。 本基 金认购 费率 如下 :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4 费用种类 认购金 额 (M , 含 认购 费)


费率 场外认 购费 M<50 万 0.8% 50 万 ≤M 按笔收 取,100 元/ 笔 场内认 购费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会 员 单 位 应 参 照 场 外 认 购 费 率 设 定 投 资 人的场 内认 购费 率。


基金认 购费 用不 列入 基金 财产, 主要 用于 本基 金的 市场推 广、 销售 、注 册登 记等募 集 期间发 生的 各项 费用 。募 集期间 发生 的信 息披 露费 、会计 师费 和律 师费 等各 项费用 ,不 从 基金财 产中 列支 。


4 、场内 认购 金额 和利 息折 算份额 的计 算 投资者 在场 内认 购的 每2 份 工银环 保份 额 在 发售 结束 后按1: 1比 例自 动转 换为1 份 工银 环 保A份 额和1 份工 银环 保B 份 额。 基金场 内认 购采 用份 额认 购的方 式。 计算 公式 为: 当认购 费用 适用 比例 费率 时,认 购金 额的 计算 公式 为: 净认购 金额 =挂 牌价 格× 认 购份额 认购费 用= 挂牌 价格× 认购 份额× 认 购费 率 认购金 额=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利息折 算的 份额 =利 息/ 挂 牌价格 当认购 费用 为固 定金 额时 ,认购 金额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净认购 金额 =挂 牌价 格× 认 购份额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认购金 额= 净认 购金 额+ 认购费 用 利息折 算的 份额 =利 息/ 挂 牌价格 认购金 额的 计算 保留 到小 数点后 两位 ,小 数点 两位 以后的 部分 四舍 五入 。利 息折算 份 额及自 动分 离的 工银 环保A 份额 、 工 银环 保B 份 额 的计算 截位 保留 到整 数位 ,剩余 部分 计 入基金 财产 。 工银环 保A 份额 与 工 银环 保 B 份 额的 计算 : 工银环 保A 份额 与 工 银环 保 B 份 额的 计算 公式 如下 : 工银环 保A 份额 认购 份额= 场内认 购份 额总 额×0.5 工银环 保B 份额 认购 份额= 场内认 购份 额总 额×0.5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5 例一 : 某 投资 人选 择通 过 场内认 购本 基 金 100,000 份基金 份额 , 认购 费率 为 0.8%,假 定募集 期产 生的 利息 为50.50 元 ,则 可认 购基 金份 额为:


净认购 金额=1.00 ×100,000=100,000 元


认购费 用=1.00 ×100,000 ×0.8%=800 元


认购金 额=100,000+800=100,800.00 元 利息折 算的 份额=50.50/1.00=50 份


经确认 的工 银环 保A 份额 =经确 认的 工银 环 保B 份 额=100,050 ×0.5 =50,025 份 即: 投资 人认 购100,000 份基金 份额 , 需缴 纳认 购 金额 100,800.00 元 , 若募 集期产 生 的利息 为 50.50 元, 利息 折算的 份额 截位 保留 到整 数位 为 50 份, 其余0.50 份对应 金额 计 入基金 财产 , 最 后该 投资 人实得 认购 份额 为 100,050 份。 投资 者经确 认的 工银 环保 A 份额 、 工银环 保B 份额 各50,025 份。 5、场 外认 购份 额的 计算 本基金 场外 采用 金额 认购 方式认 购 , 基金 的认 购金 额包括 认购 费用 和净 认购 金额。 认购份 额的 计算 方法 : 当认购 费用 适用 比例 费率 时,认 购金 额的 计算 公式 为: 净认购 金额 = 认购 金额/ (1+ 认购 费率) ; 认购费 用 = 认 购金 额-净 认购金 额; 认购份 额 = 净 认购 金额/ 基金份 额初 始面 值 利息折 算的 份额=利息/基 金份额 初始 面值 认购份 额总 额= 认购 份额 +利息 折算 的份 额 当认购 费用 为固 定金 额时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方 法如 下: 认购费 用= 固定 金额 净认购 金额=认 购金 额- 认 购费用 认购份 额= 净认 购金 额/ 基金份 额初 始面 值 利息折 算的 份额=利息/基 金份额 初始 面值 认购份 额总 额= 认购 份额 +利息 折算 的份 额 例二: 某投 资者 投资100 万 元场外 认购 工银 瑞信 中证 环保产 业指 数分 级证 券投 资基金 , 假设该 笔认 购产 生利 息500 元,则 其可 得到 的认 购份 额为: 净认购 金额 =1,000,000-100 =999,900.00 元 认购费 用 =100 元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6 认购份 额 = 999,900.00/1.00 = 999,900.00 份 利息折 算份 额=500/1.00 =500.00 份 认购总 份额=999,900.00 +500.00 =1,000,400.00 份 本基金 认购 份额 的计 算包 括认购 金额 和认 购金 额在 募集期 内产 生的 利息 (具 体数额 以 本基金 注册 登记 机构 计算 并确认 的结 果为 准 ) 折算 的基金 份额 。本 基金 场外 认购利 息折 算 的基金 份额 按截 位法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两位 ,小 数点 后第三 位以 后部 分舍 去归 基金资 产。 场 外认购 份额 计算 结果 保留 到小数 点后 两位 ,小 数点 后两位 以后 的部 分四 舍五 入,由 此产 生 的误差 计入 基金 财产 。 (十一)账户使用说 明 1、场 外认 购使 用账 户说 明 投资者 通过 场外 认购 本基 金应使 用中 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限 责任 公司 的深 圳开 放式基 金 账户。 (1) 已有 深圳A 股 账户 或 基金账 户的 投资 者, 不需 重新办 理深 圳开 放式 基金 账户的 开 户, 可直 接对 原有 账户 进 行账户 注册 , 即将 已有 的 深圳A 股账 户或 基金 账户 注册为 深圳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 (2 ) 尚 无深 圳A 股账 户或 基金账 户的 投资 者 , 可 直 接办理 深圳 开放 式基 金账 户的开 户, 中国证 券登 记结 算有 限责 任公司 可为 其配 发基 金账 户, 同 时将 该账 户注 册为 深 圳开放 式基 金 账户。 对于配 发的 深圳 基金 账户 ,投资 者可 持基 金管 理人 或代理 销售 机构 提供 的账 户配号 凭 条,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深 圳分 公司 的开户 代理 机构 打印 深圳 基金账 户卡 。 (3) 已通 过本 基金 管理 人 指定的 代理 销售 机构 或直 销网点 办理 过深 圳开 放式 基金账 户 注册手 续的 投资 者, 可在 原处直 接认 购本 基金 。 (4) 已通 过本 基金 管理 人 指 定的 代理 销售 机构 或直 销网点 办理 过深 圳开 放式 基金账 户 注册手 续的 投资 者 , 拟 通 过其他 代理 销售 机构 或直 销网点 认购 本基 金的 , 须 用深圳 开放 式基 金账户 在新 的代 理销 售机 构或直 销网 点处 办理 开放 式基金 账户 注册 确认 。 2、场 内认 购使 用账 户说 明 (1) 投资 者通 过深 圳证 券 交易所 会员 单位 场内 认购 本基金 应使 用深 圳A 股账 户或证券 投资基 金账 户 。 (2) 已有 深圳A 股 账户 或 证券投 资基 金账 户 的 投资 者不必 再办 理开 户手 续。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7 (3) 尚无 深圳A 股 账户 或 证券投 资基 金账 户 的 投资 者,需 在认 购前 持本 人身 份证到 中 国证券 登记 结算 深圳 分公 司的开 户代 理机 构办 理深 圳A 股 账户 或 证 券投 资基 金账户 的开 户 手续 。 有 关开 设深 圳A 股 账户和 证券 投资 基金 账户 的具体 程序 和办 法 , 请 到 场内销 售机 构的 各开户 网点 详细 阅读 有关 规定。 二、发 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 基金 在发 售期 内面 向 投资者 发售 。 2、认 购的 限额 投 资 者 通 过 场 内 销 售 机 构 认 购 本 基 金 时 , 单 笔 最 低 认 购 份 额 为50,000 份,超过50,000 份的必须是1,000 份的整 数 倍, 且单笔 认购最 高不超 过99,999,000 份。投 资者 通过场外销 售 机构认购 ,单个基 金帐户 单笔最低 认购金额 为10元 (含认购 费) ,通 过本基金 管理人电 子 自 助交易系 统认购, 单笔最 低金额为10 元(含 认购费) 。通过本 基金管理 人直销 机构认购 , 单 个基金 账户 的最 低认 购金 额为100 万 元人 民币 , 已 在 直销中 心有 认/ 申 购本 公司 旗下基 金记 录 的投资 人不 受上 述认 购最 低金额100 万元 的限 制, 单 笔认购/ 追加 最低 金额 为10 元人民 币 (含 认购费 ) 。 3、募 集期 投资 者可 以多次 认购本 基金 ,认 购费 率按 每笔认 购申 请单 独计 算 。 4、本 基金 不设 募集 上限 。 5、基 金募 集期 间单 个投 资 人的累 计认 购规 模没 有限 制。 6、销 售机 构对 认购 申请 的 受理并 不代 表该 申请 一定 成功, 而仅 代表 销售 机构 确实接 受 了认购 申请 ,申 请的 成功 与否应 以基 金注 册登 记机 构的确 认结 果为 准。 三、 个 人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个人投 资者 认购 基金 可以 在 中国 银行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上海 浦东 发展 银行 股份 有限公 司 、 北京农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 中信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 司、 平安 证券 有 限责任 公司 、 天 风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中信 建投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申 万宏 源证 券 有限公 司、 国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西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 新时 代证 券有 限 责任公 司 、 华 安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长 江证 券股 份 有限公 司 、 大 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中 国 银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渤海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海通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光大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安信 证券 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8 金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德 邦 证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齐鲁 证 券有限 公司 、 中 国国 际金 融 有限公 司、 信达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广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 天相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北京 展恒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 天 天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 杭 州数米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 上 海好 买基 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 和 讯信 息 科技有 限公 司 、 上 海利 得 基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浙江 金观 诚财 富管 理 有限公 司 、 浙 江同 花顺 基 金销售 有限 公司 、 上海 长 量基金 销售 投资 顾问有 限公 司 、 深 圳市 新 兰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一路 财富 (北 京) 信息 科技有 限公 司、 海银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上 海大智 慧财 富管 理有 限公 司 等指 定基 金销售 网 点以 及 电子 自助 交 易 系统 认购 。 ( 二)场外销售机构 的开 户与认购程序 A.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 个人 投资者 开户和认购的 程序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 :00 至 16 :00 (周 六、 周日 、 法定节 假日 不营 业) 。 2 、开 立基 金账 户 ( 或账 户 注册)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时 应提 交下 列材 料: (1) 有效身 份证 件; 身份证 、 军人 证 、 中国 护照 和港 澳通 行证 、 台胞 证 、 外 国人 永久 居留 证 等 原件 及复 印 件; 除 上述 明确 列举 的有 效身份 证件 以外 ,投 资者 提交其 它证 件的 ,由 登记 机构根 据届 时 有效的 法律 法规 最后 认定 其是否 有效 ; (2) 同名 的银 行存 折或 银 行卡及 加上 个人 签名 的复 印件; (3) 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 账户类 业务 申请 书 》 ; (4) 填妥 的 《 个人 客户 风 险承受 能力 测试 问卷 》 ; (5) 填妥 的 《 传真 交易 协 议书 》 。 注意事 项 : 针 对持 港澳 通 行证 、 台 胞证 的投 资者 , 应 同时提 供港 、 澳 、 台 居民 身 份证、 公安机 关出 具的 临时 住宿 登记证 明表 以及 其在 中国 境内连 续居 住满 一年 的证 明。 3 、提 出认 购申 请 个人投 资者 办理 认购 申请 需准备 以下 资料 : (1) 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 交易类 业务 申请 书》; (2) 本人 身份 证件 ;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银 行付款 凭证 回单 联原 件及 复印件 ; (4) 基金 交易 账户 卡。 尚未开 户的 投资 者可 同时 办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投 资者可 在办 理认 购申 请日 (T 日)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9 后的 第 2 个 工作 日 (T +2 日, 下 同) 起在 直销 中心 打印认 购业 务确 认书 。 但 此次确 认是 对 认购申 请的 确认 ,认 购的 最终结 果要 待本 基金 基金 合同生 效后 才能 够确 认。 4 、缴 款方 式 通过直 销中心 认 购的 个人 投资者 ,需 通过 全额 缴款 的方式 缴款 ,具 体方 式如 下: (1)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 基金账号及 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 金 代码 , 将 足额 认购 资金 汇 入本公 司直 销账 户 , 并 确 保认购 资金 在认 购期 间当 日 17 : 00 前 到 账。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销 账户 资料 : 户





名: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北京东 四支 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 付号 :102100000415 个人投 资者 若未 按上 述办 法划付 认购 款项 , 造 成认 购无效 的, 本公 司及 直销 账户的 开 户银行 不承 担任 何责 任。 (2 ) 认 购资 金在 投资 者提 出认购 申请 当 日 17 :00 前 未到账 , 如果 投资 者选 择 资金在 申请当 日未 到账 不延 期, 则该笔 申请 作废 ;如 果投 资者申 请时 选择 延期 ,则 当日提 交的 申 请在后 五个 工作 日内 有效 ,申请 受理 日期 以资 金到 账日为 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 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 结 算账户 : ① 个人 投 资者 向指 定账 户 划入资 金, 但未 办理 开户 手续或 开户 不成 功的 ; ② 个人 投 资者 向指 定账 户 划入资 金, 但未 办理 认购 申请或 认购 申请 未被 确认 的; ③ 个人 投 资者 向指 定账 户 划入的 认购 资金 少于 其申 请的认 购金 额的 ; ④ 其 它导 致认 购无 效的 情 况。 B. 通过工银瑞信电子自助 交易系统办理个人投 资者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全 天 24 小 时均可 进行 认购 , 但 工作 日 16: 00 之 后以 及法 定节 假日的 认购申 请, 视为 下一 交易 日提交 的认 购申 请。 2 、开 立基 金账 户 投资者 可通 过本 公司 电子 自助交 易系 统开 立基 金账 户, 开户 时投 资者 需接 受 本公司 认 可的身 份验 证方 式。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0 3 、认 购流 程 (1)投资者通过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开立账户当日,使用开户证件号码登录即可进 行 基金的 认购 、申 购、 赎回 等业务 。 (2)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相关流程请参考本公司网 站 相关公 告。 (3) 认购 申请 在工 作日 15 :00 之后 不得 撤销 。 4 、缴 款方 式 通 过 本 公 司 电 子 自 助 交 易 认 购 系 统 的 个 人 投 资 者 需 准 备 足 额 的 认 购 资 金 存 入 其 在 本 公司电 子自 助交 易系 统指 定的资 金结 算账 户, 在线 支付在 提交 认购 申请 时通 过实时 支付 的 方式缴 款。 汇款 交易 在提 交认购 申请 后, 投资 者需 通过转 账汇 款的 方式 缴款 。本公 司汇 款 交易指 定收 款账 户信 息如 下: 账户名 称: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北京东 城支 行营 业部 银行账 号:0200080719027307486 大额支 付协 议号 :102100008075 C. 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农商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办理个人投 资者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银 行各网点的柜台公告 为准 。 D. 通过销售本基金的证券 公司办理个人投资者 开户 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销 售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 包 括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信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平 安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天 风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中 信建 投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司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国 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兴 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西南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新时 代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华 安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大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渤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光 大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安 信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国 金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德 邦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中国 国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信达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广州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 此程 序仅 供投 资者 参考, 具体 程序 以各 销售 机构的 规定 为准 ,新 增销 售渠道 的认 购 程序以 有关 公告 为准 。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发 售日 的 9:30-15:00 ( 周六 、 周日和 法定 节假 日不 办理 ) 。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1 2 、资 金账 户的 开立: (已 在该销 售券 商处 开立 了资 金账户 的客 户不 必再 开立 该 账 户 ) 个人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资金 账户应 提供 以下 材料 :


① 填 妥的 《资 金账 户开 户 申请表 》 ; ② 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明原 件 及复印 件; ③ 营 业部 指定 银行 的存 折 (储蓄 卡) 。 3 、基 金账 户的 开立 :个 人 投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 应提 供 以下 材料 : ① 填 妥的 《开 户申 请表》 ; ② 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③ 在 本销 售机 构开 立的 资 金账户 卡; ④ 营 业部 指定 银行 的存 折 (储蓄 卡) 。 4 、提出认购申请: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 , 可申请 认购 本基 金。 个人 投资者 申请 认购 本基 金应 提供以 下材 料: ① 填 妥的 《认 购申 请表》 ; ② 本 人有 效身 份证 原件 及 复印件 ; ③ 在 本销 售机 构开 立的 资 金账户 卡。 投 资 者还 可通 过各 销 售券商 的 电话 委托 、自 助/ 热自助 委 托、 网上 交易 委 托等方 式 提 交认购 申请 。 5 、注 意事 项: (1)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各 销售 机构 的说 明为 准。 (2) 个人 投资 者需 本人 亲 自到网 点办 理开 户和 认购 手续。 (3) 投资 者认 购时 要注 明 所购买 的基 金名 称或 基金 代码。 E.通 过天 相投 资顾 问有 限 公司、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有 限 公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好买 基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浙江 金观 诚财 富管理 有限 公 司、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深圳市 新兰 德 证券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海 银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大 智慧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 理个 人投 资者 开户 和认购 的程 序, 以上 述公 司网站 公告 为 准。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2 ( 二)场内销售机构 开户 与认购办理流程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发 售日 的9 :30-15:00 (周 六、 周日 不受 理) 2、开 立深 圳A 股股 东代 码 卡或证 券投 资基 金账 户代 码卡( 已开 立了 深圳A 股 股东代 码 卡或证 券投 资基 金账 户代 码卡的 客户 不必 开立 该账 户), 个人 投资 者申 请深 圳A股 股东 代码 卡或证 券投 资基 金账 户代 码卡应 提供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3、开 立资 金账 户( 已在 该 券商处 开立 了资 金账 户的 客户不 必再 开立 该账 户) (1) 本人 有效 身份 证件 ; (2) 本人 深圳A 股 股东 代 码卡或 证券 投资 基金 账户 代码卡 原件 ; (3) 营业 部指 定银 行的 本 人存折 (储 蓄卡 )。 4、提 出认 购申 请: 个人 投 资者在 开立 资金 账户 并存 入足额 认购 资金 后, 可申 请认购 本 基金。 投资 者可 通过 各销售 券商 的电 话委 托、 自助/ 热自助 委托 、网 上交 易委 托等该 销售 券 商可提 供的 交易 方式 提交 认购申 请。 5、注 意事 项 (1) 个人 投资 者需 本人 亲 自到网 点办 理开 户手 续。 (2)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各 销售 机构 的说 明为 准。 ( 三)投资者提示 1 、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 中心 或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 请 表。个 人投 资者 也可 从本 公司网 站 www.icbccs.com.cn 下载 有关 直销 业务 表格 ,但必 须在 办理业 务时 保证 提交 的材 料与下 载文 件中 所要 求的 格式一 致。 2、直销 中心 与 销售 销售 网 点的业 务申 请表 不同 ,个 人投资 者请 勿混 用。 四、 机 构投资者的开户与 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 个机 构投 资者 在本 公 司只能 开设 和使 用一 个基 金账户 。 2、机 构投 资者 认购 本基 金 可以在 国信 证券 等销 售机 构 指定 的基 金销售 网 点认 购 。


3、投 资者 不能 以现 金方 式 认购 在直销 机构 开户 的机 构投 资者必 须指 定一 个银 行账 户作为 投资 基金 的唯 一结 算账户 , 今后投 资者 赎回 、分 红及 无效认 (申 )购 的资 金退 款等资 金结 算均 只能 通过 此账户 进行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3 在 销售 网点 认购 的机 构投 资者应 指定 相应 的销售 银 行结算 账户 或在 券商 处开 立的资 金账 户 作为投 资基 金的 唯一 结算 账户。 (二)场外销售机构 的开 户与认购程序 A. 通过直销中心办理 机构 投资者 开户和认购的 程序 1 、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份 额发 售日 的 9 :00 至 16 :00 (周 六、 周日 、 法定节 日不 营业 ) 。 2 、开 立基 金账 户 机构投 资者 申请 开立 基金 账户时 应提 交下 列材 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 或其他 单位 可使 用有 权部 门的批 文、 开户 证明 或登 记证书 原件 及加 盖单 位公 章的复 印 件 ) ; (2) 银行 的开 户证 明原 件 及复印 件; (3) 加盖 公章 和法 定代 表 人章的 基金 业务 授权 委托 书; (4) 法定 代表 人、 经办 人 有效身 份证 件及 复印 件; (5) 预留 印鉴 卡一 式三 份 (公章 、法 定代 表人 章各 一枚) ; (6) 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 账户类 业务 申请 书 》 ; (7) 填妥 的 《 传真 交易 协 议书 》 。 机构投 资者 开户 资料 的填 写必须 真实 、 准确 , 否则 由此引 起的 错误 和损 失 , 由投资 者 自己承 担。 3 、提 出认 购申 请 机构投 资者 在直 销中心 认 购应提 交以 下资 料:


(1) 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 交易类 业务 申请 书》; (2) 经办 人有 效身 份证 件 及复印 件; (3) 加盖 银行 受理 章的 银 行付款 凭证 回单 联原 件及 复印件 ; (4) 基金 交易 账户 卡。 尚未办 理开 户手 续的 投资 者可提 供规 定的 资料 将开 户与认 购一 起办 理 。 投 资 者可 自 T +2 日 起在 直销 机构 打印 认购业 务确 认书 。但 此次 确认是 对认 购申 请的 确认 ,认购 的最 终 结果要 待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生效后 才能 够确 认。 机构投 资者 通过 本公 司机 构电子 自助 交易 认购 应开 通机构 网上 交易 功能 ,填 写并提 交 以下材 料: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4 (1) 填妥 的《 开放 式基 金 账户类 业务 申请 书( 机构 ) 》 ; (2) 《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 有限公 司网 上交 易( 机构 版)服 务协 议》 。 机 构 投 资 者 成 功 开 通 网 上 交 易 功 能 后 可 直 接 登 录 本 公 司 机 构 电 子 自 助 交 易 提 交 认 购 申请 。 电 子自 助交 易在 基 金份额 发售 日全 天 24 小 时均可 进行 认购 , 但工 作 日 16 : 00 之后 以及法 定节 假日 的认 购申 请,视 为下 一交 易日 提交 的认购 申请 。电 子自 助交 易的认 购申 请 在工作 日 15 :00 之 后不 得撤销 。 4 、缴 款方 式 通过直 销中心 认购 及 电子 自助交 易 的 机构 投资 者, 需通过 全额 缴款 的方 式缴 款, 具 体 方式如 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 基金账号及 购买的基金名称 和 基金代码,将足额 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 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 在 认购申请当 日 17:00 前 到账 。 工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直销 账户 资料 : 户





名: 工银 瑞信 基金 管理有 限公 司 开户银 行: 中国 工商 银行 北京东 四支 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大额支 付号 :102100000415 机构投 资者 若未 按上 述办 法划付 认购 款项 , 造 成认 购无效 的, 本公 司及 直销 账户的 开 户银行 不承 担任 何责 任。 (2 ) 认 购资 金在 投资 者提 出认购 申请 当 日 17 :00 前 未到账 , 如果 投资 者选 择 资金在 申请当 日未 到账 不延 期, 则该笔 申请 作废 ;如 果投 资者申 请时 选择 延期 ,则 当日提 交的 申 请在后 五个 工作 日内 有效 ,申请 受理 日期 以资 金到 账日为 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 资 金结算 账户 : ① 机 构投 资者 向指 定账 户 划入资 金, 但未 办理 开户 手续或 开户 不成 功的 ; ② 机 构投 资者 向指 定账 户 划入资 金, 但未 办理 认购 申请或 认购 申请 未被 确认 的; ③ 机 构投 资者 向指 定账 户 划入的 认购 资金 少于 其申 请的认 购金 额的 ; ④ 其 它导 致认 购无 效的 情 况。 B. 通过中国银行股 份有 限 公司、 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北 京农商 银行股份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5 有限公司 办理机构投 资者 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银 行各网点的柜台公告 为准 。 C. 通过销售本基金的证券 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 开户 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程 序原 则上 适用 于销 售本基 金的 证券 公司 , 包 括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中信 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平 安证 券有限 责任 公司 、天 风证 券股份 有限 公司 、中 信建 投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申 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司 、国 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司 、国 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兴 业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西南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新时 代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华 安证券 股份 有 限公司 、长 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大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司 、中 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限 公司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渤 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海 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光 大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安 信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国 金证 券 股份有 限公 司 、 德 邦证 券 有限责 任公 司、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中国 国际金 融有 限公 司、 信达 证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广州 证券股 份有 限 公司 、 。 仅供 投资 者参 考 , 具体程 序以 各销 售机 构的 规定为 准 。 新 增销 售渠 道 的认购 程序 以 有关公 告为 准。 1 、 业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发售 日的 9:30-15:00 (周 六、 周 日或法 定节 假日 不受 理) 。 2 、开 立资 金账 户: 机构 投 资者申 请开 立机 构账 户应 提供以 下材 料: (1 ) 资 金账 户开 户申 请表 (加 盖机 构公 章和 法定 代 表人章 ) , 已 开立 了资 金账 户的客 户不必 再开 立该 账户 ;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 书 必须在 有效 期内 且已 完成 上一年 度年 检) 及复 印件 (加盖 机构 公章); (3)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委 托 书(加 盖机 构公 章和 法定 代表人 章) ; (4) 法定 代表 人证 明书 ; (5) 法定 代表 人身 份证 件 复印件 ,法 定代 表人 签发 的标准 格式 的授 权委 托书 ; (6) 预留 印鉴 ; (7)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其 复印件 ; 3 、开 立基 金账 户: 机构 投 资者开 立基 金账 户应 提供 以下材 料: (1) 开户 申请 表(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2)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3)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4) 销售 券商 开立 的资 金 账户卡 。 4 、提 出认 购申 请: 机构 投 资者申 请认 购本 基金 应提 供以下 材料 : (1) 认购 申请 表(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6 (2) 经办 人身 份证 件及 复 印件; (3) 授权 委托 书( 加盖 机 构公章 和法 定代 表人 章) ; (4) 销售 券商 开立 的资 金 账户卡 。 投资者 还可 通过 电话 委托 、自助/ 热自 助委 托、 网上 交易等 方式 提出 认购 申请 。 5 、注 意事 项: (1) 若有 其他 方面 的要 求 ,以销 售券 商的 说明 为准 。 (2) 投资 者认 购时 要注 明 所购买 的基 金名 称或 基金 代码。 D.通 过天 相投 资顾 问有 限 公司、 深圳 众禄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北京 展恒 基金 销售有 限 公司、 上海 天天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杭州 数米 基金 销售有 限公 司、 上海 好买 基金销 售有 限 公司、 和讯 信息 科技 有限 公司、 上海 利得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浙江 金观 诚财 富管理 有限 公 司、浙 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公 司、 上海 长量 基金 销售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深圳市 新兰 德 证券投 资咨 询有 限公 司、 一路财 富( 北京 )信 息科 技有限 公司 、海 银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 上海大 智慧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办 理机 构投 资者 开户 和认购 的程 序, 以上 述公 司网站 公告 为 准。 ( 三)场内发售机构 的开 户与认购程序 1、业 务办 理时 间: 基金 发 售日的9:30-15 :00 (周 六、周 日不 受理 ) 2、开 立深 圳A 股股 东代 码 卡或证 券投 资基 金账 户代 码卡( 已开 立了 深圳A 股 股东代 码 卡或证 券投 资基 金账 户代 码卡的 客户 不必 开立 该账 户) , 机构 投资 者申 请深 圳A 股股 东代 码 卡或证 券投 资基 金账 户代 码卡应 提供 以下 材料 : 1)营 业执 照副 本 2)法 人机 构代 码证 书 3)法 人证 明函 4)法 人授 权书 5)法 人代 表及 被授 权人 身 份证( 皆为 原件 ) 6)单 位公 章及 法人 章 3、开 立资 金账 户( 已在 该 销售 券 商处 开立 了资 金账 户的客 户不 必再 开立 该账 户) 4、提 出认 购申 请: 机构 投 资者在 开立 资金 账户 并存 入足额 认购 资金 后, 可申 请认购 本 基金。 投资 者可 通过 各销售 券商 的电 话委 托、 自助/ 热自助 委托 、网 上交 易委 托等该 销售 券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7 商可提 供的 交易 方式 提交 认购申 请。 5、注 意事 项 1)机 构投 资者 需法 人授 权 人本人 亲自 到网 点办 理开 户手续 2)若 有其 他方 面的 要求 , 以各 销 售机 构 的 说明 为准 。 (四)投资者提示 1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销售 销售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 也 可从本 公司 网站 www.icbccs.com.cn 下载直 销业 务申 请表格 ,但 必须 在办 理业 务时保 证提 交的材 料与 下载 文件 中 所 要求的 格式 一致 。 2、直 销机 构与 销售 网点 的 业务申 请表 不同 ,机 构投 资者请 勿混 用。 五、清 算与交割 1、 基 金募 集期 间募 集的 资 金 存入 专门 账户 , 在 基金 募 集行为 结束 前, 任何 人不 得 动用。 投资者 有效 认购 款项 在基 金募集 期间 形成 的利 息归 投资者 所有 ,如 基金 合同 生效, 则折 算 为基金 份额 计入 投资 者的 账户, 具体 份额 以注 册登 记机构 的记 录为 准。 2、本 基金 权益 登记 由注 册 登记机 构在 基金 合同 生效 后完成 。 六、基 金的验资与基金合 同的生效 1、 本基 金募 集期 结束 或基 金管理 人依 据法 律法 规和 招募说 明书 决定 停止 基金 发售, 且 基金募 集达 到基 金备 案条 件, 基金 管理 人应 当自 基金 募集期 结束 之日 起 10 日 内 聘请法 定验 资机构 验资 , 自收 到验 资 报告之 日 起10 日内 , 向中 国证监 会提 交验 资报 告 , 办理基 金备 案 手续。 自中 国证 监会 书面 确认之 日起 ,基 金备 案手 续办理 完毕 ,基 金合 同生 效。 2、基 金管 理人 在收 到中 国 证监会 确认 文件 的次 日对 基金合 同生 效事 宜予 以公 告。 3、本 基金 合同 生效 前, 基 金投资 者的 认购 款项 只能 存入专 用账 户, 任何 人不 得动用 。 有效 认 购资 金在 基金 募集 期形成 的利 息在 本基 金合 同生效 后折 算成 基金 投资 者认购 的基 金 份额, 归基 金 份 额持 有人 所有。 利息 转份 额的 具体 数额以 注册 登记 机构 的记 录为准 。 4、基 金募 集期 结束 ,未 达 到基金 合同 的生 效条 件, 则基金 募集 失败 。 5、 如基 金募 集失 败, 基 金管 理人应 以其 固有 财产 承担 因募集 行为 而产 生的 债务 和费用 , 在基金 募集 期限 届满 后 30 日内返 还基 金投 资者 已缴 纳的认购 款 项 , 并 加计 同期 银行存 款利 息。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8 6、 基 金合 同生 效之 前发 生 的与基 金募 集活 动有 关的 费用 , 包括 信息 披露 费、 会 计师费 、 律师费 以及 其他 费用 ,不 得从基 金财 产中 列支 。 七、本 次募集当事人及中 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


称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住


所: 北 京市 西城 区金 融大街 丙 17 号 北京 银行 大 厦 法定代 表人 : 郭 特华 成立时 间:2005 年 6 月 21 日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11-9999 传


真:010-66583100 联系人 : 朱 碧艳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 招商 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住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 区益田 路江 苏大 厦A 座 38-45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 省深 圳市 福田区 益田 路江 苏大 厦 A 座38-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成立时 间:1993 年 8 月 联系人 :秦 湘 联系电 话:0755-26951111 (三)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 场内 销售 机构 为深 圳证券 交易 所内 具有 基金 销售业 务资 格并 经深 圳证 券交易 所 和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 责任公 司认 可的 会员 单位 ,具体 名单 为: 爱建证 券、 安信 证券 、渤 海证券 、财 达证 券、 财富 证券、 财富 里昂 、财 通证 券、长 城 证券、 长江 证券 、诚 浩证 券、川 财证 券、 大通 证券 、大同 证券 、德 邦证 券、 第一创 业、 东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19 北证券 、东 方证 券、 东海 证券、 东莞 证券 、东 吴证 券、东 兴证 券、 高华 证券 、方正 证券 、 光大证 券 、 广 发证 券、 广 州证券 、 国都 证券 、 国 海 证券 、 国 金证 券、 国开 证 券、 国联 证券、 国盛证 券 、 国 泰君 安、 国 信证券 、 国元 证券 、 海 通 证券 、 恒 泰长 财、 恒泰 证 券、 红塔 证券、 宏源证 券 、 宏 信证 券、 华 安证券 、 华宝 证券 、 华 创 证券 、 华 福证 券、 华林 证 券、 华龙 证券、 华融证 券 、 华 泰联 合、 华 泰证券 、 华西 证券 、 华 鑫 证券 、 江 海证 券、 金元 证 券、 开源 证券、 联讯证 券 、 民 生证 券、 民 族证券 、 南京 证券 、 平 安 证券 、 齐 鲁证 券、 日信 证 券、 瑞银 证券、 山西证 券、 上海 证券 、申 银万国 、世 纪 证 券、 首创 证券、 太平 洋证 券、 天风 证券、 天源 证 券、万 和证 券、 万联 证券 、西部 证券 、西 藏同 信、 西南证 券、 厦门 证券 、湘 财证券 、新 时 代证券 、信 达证 券、 兴业 证券、 银河 证券 、银 泰证 券、英 大证 券、 招商 证券 、浙商 证券 、 中航证 券 、 中 金公 司、 中 山证券 、 中投 证券 、 中 天 证券 、 中 信建 投、 中信 浙 江、 中信 万通、 中信证 券、 中银 证券 、中 邮证券 、中 原证 券 ( 排名 不分先 后) 在募集 期内 增加 的发 售代 理机构 将另 行公 告。 ( 四)场外 销售机构 1 、直销 中心 名


称 :工 银瑞 信基 金管 理有限 公司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5 号新 盛大 厦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丙 17 号北 京银 行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 郭 特华 全国统 一客 户服 务电 话:400-811-9999 传真:010-66583111 联系人 : 王 秋雅 公司网 站:www.icbccs.com.cn


2 、场外 销售 机构 (1 ) 中国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复兴门 内大 街 1 号 法定代 表人 : 田 国立 客户服 务电 话:95566 传真:010 -66594431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0 联系电 话:010 -66594431 联系人 : 侯 燕鹏 公司网 站:http://www.boc.cn/


(2 ) 上海浦 东发 展银 行股 份有 限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500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北 京东 路 689 号东 银大 厦 17 楼 法定代 表人 : 吉 晓辉 电话:021 -61618888


传真:021 -63602431 联系人 :于慧 客户服 务电 话: 95528


网址: http://www.spdb.com.cn (3) 北京农 商银 行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内大 街 410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9 号金 融街 中 心 B 座


法定代 表人 :乔瑞 电话:010-63229475 传真:010-63229478 联系人 : 王 薇娜 客户服 务电 话: 96198 网址:http://www.bjrcb.com (4) 招商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 -45 层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益田路 江苏 大 厦 A 座 38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宫 少林





联系人 :林 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 -82943636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11 ;95565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1 (5 ) 中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深 南 路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A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朝阳 区新 源南 路 6 号 京城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东明





联系人 :陈 忠





电话:010 -84588888





传真:010 -84865560





客户服 务电 话:010-84588888





网址:http://www.cs.ecitic.com/


(6 ) 平安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路 大中 华国 际交 易广 场 8 楼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法定代 表人 :杨 宇翔





联系人 :郑 舒丽





电话:0755 -22626172





传真:0755 -8240086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16168





网址:http://www.pingan.com/


(7 ) 天风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东湖新 技术 开发 区关 东园 路 2 号 高科 大 厦 4 楼





办公地 址: 湖北 省武 汉市 江汉区 唐家 墩 路 32 号国 资 大厦 B 座 4 楼





法定代 表人 : 余磊





联系电 话: (027 )87618889





传真: (027 )87618882





联系人 :刘 鑫





客服电 话: (027 )87618889





公司网 址:http://www.tfzq.com


(8 ) 中信建 投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安立 路 66 号 4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门 内大 街 188 号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2 法定代 表人 :王 常青





联系人 :权 唐





电话:010 -85130588





传真:010 -6518226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9 ) 申万宏 源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徐 汇区 长乐 路 989 号 45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梅





联系人 :黄 维琳 、钱 达琛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3 或 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10 ) 国都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直门 南大 街 3 号国 华投 资大 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常 喆





网址:www.guodu.com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18-8118 (11 ) 国联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无锡 市县 前东 街 168 号





办公地 址: 江苏 省无 锡市 太湖新 城金 融一 街 8 号国 联金融 大 厦 702 室





法定代 表人 :范 炎





联系人 :沈 刚





电话:0510 -82831662





传真:0510 -8283016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5288 (全 国) ,0510-82588168 (无锡 )





网址:http://www.glsc.com.cn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3 (12 ) 兴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福州 市湖 东 路 99 号 标力 大厦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民 生路 1199 弄五 道口 广 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 表人 :兰 荣





联系人 :谢 高得





电话:021 -38565785





传真:021 -38565783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3





网址:http://www.xyzq.com.cn/


(13 ) 西南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办公地 址: 重庆 市江 北区 桥北 苑 8 号 西南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余 维佳





联系人 :张 婷





电话:023-63786220





传真:023-6378621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96096





网址:http://www.swsc.com.cn


(14 ) 新时代 证券 有限 责任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1501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海 淀区 北三环 西 路 99 号院 1 号楼 15 层





法定代 表人 :刘 汝军





联系人 :马 骏杰





电话:010-83561329





传真:010-83561094





客服电 话:400-698-9898





网址:www.xsdzq.cn (15 ) 华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政务文 化新 区天 鹅湖 路 198 号





办公地 址: 安徽 省合 肥市 南二 环 959 号财 智中 心 B1 座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4 法定代 表人 :李 工





联系人 :甘 霖





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客户服 务电 话:96518 、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16 ) 长江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办公地 址: 武汉 市新 华路 特 8 号 长江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杨 泽柱





联系人 :李 良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79;4008-888-999





网址:http://www.95579.com/


(17 ) 大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会 展 路 129 号 大 连国际 金融 中 心 A 座- 大 连期货 大 厦 38 、39 层





办公地 址: 辽宁 省大 连市 沙河口 区会 展 路 129 号 大 连国际 金融 中 心 A 座- 大 连期货 大 厦 38 、39 层





法定代 表人 :董 永成





客服电 话:4008-169-169





网址: www.daton.com.cn (18 ) 中国银 河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际 企业 大 厦 C 座 2 -6 层





法定代 表人 :陈 有安





联系人 :田 薇





电话:010-66568430





传真:010-66568990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9 ) 国泰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商城 路 61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银城 中 路 168 号





法定代 表人 :万 建华





联系人 :芮 敏祺





电话:021 -38676666





传真:021 -38670161





客户服 务电 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20 ) 渤海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天津 市经 济技 术开发 区第 二大 街 42 号 写 字楼 101 室





办公地 址: 天津 市南 开区 宾水西 道 8 号





法定代 表人 :王 春峰





联系人 :王 兆权





电话:022 -28451861





传真:022 -28451892





客户服 务电 话: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21 ) 海通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淮 海中 路 9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广 东 路 689 号 海通 证券 大厦





法定代 表人 :王 开国





联系人 :金 芸、 李笑 鸣





电话:021 -23219275





传真:021 -63602722





客户服 务电 话:95553





网址:http://www.htsec.com/


(22 ) 光大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6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静 安区 新闸 路 1508 号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刘 晨





电话:021 -22169081





传真:021 -22169134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788 ;95525





网址:http://www.ebscn.com/


(23 ) 安信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圳 市福 田区 金田 路 4018 号 安联 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牛 冠兴





联系人 :陈 剑虹





电话:0755 -82825551





传真:0755 -82558355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1001





网址:http://www.essences.com.cn


(24 ) 国金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办公地 址: 成都 市东 城根 上街 95 号





法定代 表人 :冉 云





联系人 :金 喆





电话:028-86690126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 话:4006600109





网址:www.gjzq.com.cn (25 ) 德邦证 券有 限责 任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普 陀区 曹杨 路 510 号南 半 幢 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福山 路 500 号 城建 国际 中心 26 楼





法定代 表人 :方 加春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7 联系人 :罗 芳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888128





网址:http://www.tebon.com.cn


(26 ) 齐鲁证 券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十 路 20518 号





办公地 址: 山东 省济 南市 经七 路 86 号 23 层





法定代 表人 :李 玮





联系人 :吴 阳





电话:0531 -81283938





传真:0531 -81283900





客户服 务电 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27 ) 中国国 际金 融 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中国 北京 建国 门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厦 2 座 28 层





办公地 址: 中国 北京 建国 门外大 街 1 号 国贸 大厦 2 座 28 层





法定代 表人 :金 立群





联系人 :罗 春蓉


武 明明





电话:010 -65051166





传真:010 -65051156





客户服 务电 话:(010)85679238/85679169;(0755)83195000;(021)63861195;63861196





网址:http://www.cicc.com.cn/


(28 ) 信达证 券 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闹市口 大 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 表人 :张 志刚





传真:010 -63080978





客户服 务电 话:4008008899





网址:http://www.cindasc.com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8 (29 ) 广州证 券股 份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西 路 5 号广 州国际 金融 中 心 19 、20 楼





办公地 址: 广州 市天 河区 珠江新 城珠 江西 路 5 号广 州国际 金融 中 心 19 、20 楼





法定代 表人 : 邱 三发





联系人 :林 洁茹





电话:020 -88836999





传真:020 -88836654





客户服 务电 话: 961303





网址:http://www.gzs.com.cn (30) 天相投 资顾 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 街 19 号富 凯大 厦B 座701


办公地 址: 北 京市 西城 区 金融 街 5 号 新盛 大 厦B 座4 层 法定代 表人 :林 义相 联系人 :林 爽 联系电 话:010-66045608 客服电 话: 010-66045678 传真: 010-66045527 网址: www.txsec.com (31 ) 深圳众 禄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深圳 市罗 湖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办公地 址: 深 圳市 罗湖 区 深南东 路 5047 号发 展银 行大厦 25 楼 I 、J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薛 峰


联系人 :童 彩萍


联系电 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82080798


客户服 务电 话: 4006-788-887


网址: www.zlfund.cn 及 www.jjmmw.com


(32 ) 北京展 恒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顺 义区 后沙峪 镇安 富街 6 号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德胜门 外华 严北 里 2 号 民 建大厦 6 层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29 法定代 表人 :闫 振杰


联系人 :宋 丽冉


联系电 话: 010-62020088


客服电 话:4008-886-661


传真: 62020088-8802


网址: www.myfund.com


(33 ) 上海天 天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 龙田路 190 号 2 号 楼二 层


办公地 址: 上 海市 徐汇 区 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9 楼


法定代 表人 :其 实


联系人 :潘 世友


联系电 话:021-54509988-7019


客服电 话:400-1818-188


传真:021-64385308


网址:www.1234567.com.cn


(34 ) 杭州数 米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杭州 市余 杭区 仓前街 道海 曙路 东 2 号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滨江区 江南 大道 3588 号 恒生大 厦 12 楼


法定代 表人 :陈 柏青


联系人 :周 嬿旻


电话:0571-28829790 ,021-60897869


客服电 话:4000-766-123


传真:0571-2669853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35 ) 上海好 买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虹 口区 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南 路 1118 号 鄂尔 多斯 国际 大厦 9 楼


法定代 表人 :杨 文斌


联系人 :薛 年


联系电 话:021-58870011-6705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0 客服电 话:400-700-9665


传真:021-68596916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36 ) 和讯信 息科 技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朝 阳区 朝外大 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朝外 大街 22 号 泛利 大厦 10 层


法定代 表人 :王 莉


联系人 :习 甜


联系电 话:010-85650920


客服电 话:400-920-0022


传真:010-85657357


网址: http://licaike.hexun.com/


(37 ) 浙江金 观诚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拱墅 区霞 湾巷 239 号 8 号楼 4 楼 403 室


办公地 址: 杭州 市教 工路 18 号 EAC 欧美 中心 A 座 D 区 8 层


法定代 表人 :陆 彬彬


联系人 :鲁 盛


联系电 话:0571-56028617


客服电 话:400-068-0058


传真:0571-56899710


网址: www.jincheng-fund.com


(38 ) 上海利 得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宝 山区 蕴川路 5475 号 1033 室


办公地 址: 上海 东方 路 989 号中 达大 厦 2 楼


法定代 表人 :盛 大


联系人 :徐 雪吟


联系电 话:021-50583533-3011


客服电 话:400-005-6355


传真:021-50583533


网址: www.leadfund.com.cn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1 (39) 浙江同 花顺 基金 销售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文二西 路一 号元 茂大 厦 903 室


办公地 址: 浙江 省杭 州市 翠柏 路 7 号 杭州 电子 商务 产业 园 2 号楼 2 楼


法定代 表人 :凌 顺平


联系人 :杨 翼


联系电 话:0571-88911818


客服电 话:4008-773-772


网址: www.5ifund.com (40 ) 上海长 量基金 销 售投 资顾 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高翔 路 526 号 2 幢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浦东 大道 555 号 裕景 国 际 B 座 16 层


法定代 表人 :张 跃伟


联系人 :单 丙烨


联系电 话:021-20691832


客服电 话:400-089-1289


传真:021-20691861 (41 ) 深圳市 新兰 德证 券投 资咨 询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 深圳 市福 田区 华强北 路赛 格科 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金融大 街 35 号 国企 大厦 C 座 9 层


法定代 表人 :马 令海


联系人 : 邓洁


联系电 话: 010-58325388-1105


客服电 话:4008507771


传真: 010-58325282


网址: t.jrj.com


(42 ) 一路财富 ( 北京 )基 金销 售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车公庄 大街 9 号五 栋大 楼 C 座 702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阜成门 大街 2 号万 通新 世 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 表人 :吴 雪秀


联系人 :苏 昊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2 联系电 话:010-88312877-8033


客服电 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43 ) 海银基 金销 售有 限公 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浦 东新 区东方 路 1217 号 16 楼 B 单元 法定代 表人 :刘 惠 联系人 :冯 立 联系电 话:021-80133535 客服电 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44 ) 上海大 智慧 财富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册地 址: 上海 浦东 杨高 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办公地 址: 上海 浦东 杨高 南路 428 号 1 号楼 10-11 层 法定代 表人 :申 健 联系人 :付 江 联系电 话:021-20219988*31781


客服电 话:0201-20219931 网址:https://8.gw.com.cn/ 基金管 理人 可根 据 《 中 华人 民共和 国证 券投 资基 金法 》 、 《 证券 投资 基金 运作 管理 办法》、 《 证券 投资 基金 销售 管理 办法 》 和本 基金 基金 合同 等的规 定, 选择 其他 符合 要求的 机构 代 理销售 本基 金, 并及 时履 行公告 义务 。 ( 五)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 证券 登记 结算 有限责 任公 司 地址: 北京 市西 城区 太平 桥大 街 17 号 法定代 表人 :周 明 联系人 : 崔 巍 电话:010-50938856 工银瑞信 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 份额发售公告 33 传真:010-50938907 ( 六)律师事务所及 经办 律师 名称: 上海 市通 力律 师事 务所 注册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 楼 办公地 址: 上海 市银 城中 路68号 时代 金融 中心19 楼 负责人 :俞 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 :孙 睿 经办律 师: 黎明 、孙 睿 ( 七)会计师事务所 及经 办注册会计师 名


称 :安 永华 明会 计师 事务所 (特 殊普 通合 伙) 住


所: 北 京市 东城 区东 长安街1号 东方 广场 东方 经 贸城, 东三 办公 楼16 层 办公地 址: 北京 市东 城区 东长安 街1 号东 方广 场东 方 经贸城 ,东 三办 公楼16层 法定代 表人 :葛 明 经办注 册会 计师 :李 慧明 ,王珊 珊 联系电 话: (010 )58152145 传真: (010 )58114645 联系人 :王 珊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 限公 司


二〇一五年 六月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