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基金:关于新增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查看PDF公告
平安大华旗下基金关于新增一路财富(北京)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为基金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转换、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路财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6月10日起新增一路财
富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并同时开通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自2015年6月10日起,个人投资者可通过一路财富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
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
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
码:700003)、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平安大华添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
基金代码:700006)(注:700005和700006之间不能互相转换)、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
基金(基金代码:000379)、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39)
二、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本公司已在一路财富开通了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包括:
(1) 平安大华行业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1)
(2) 平安大华深证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2)
(3) 平安大华策略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3)
(4) 平安大华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700004)
(5)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700005)
(6) 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代码:700006)
(7) 平安大华日增利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000379)
(8) 平安大华新鑫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739)
注:700005和700006之间不能互相转换
(二)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
(2)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
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的同一交易帐号内进行。
(3)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
(4)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
础进行计算。
(5)对于转换后持有时间的计算,统一采取不延续计算的原则,即转入新基金的份额的
持有时间以转换确认成功日为起始日进行计算。
(6)基金转换采用“先进先出”原则,即先确认的基金份额在转换时先转换。
(三)转换费率
进行基金转换的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的基金转换费用,基金转换费用包含转出基金的
赎回费和转入转出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大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按差额
收取申购补差费,如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小于等于转出基金申购费,则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四)基金转换限额
基金转换申请单笔的最低限额为500份, 如转出基金份额低于500份; 或减去申请份额后,
转出基金剩余份额低于500份,需全额进行转换。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
《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2.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平安大华基金公司网站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3.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
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
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六)优惠费率
1、在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26日期间投资者在一路财富官方网站办理上述基
金的申购业务,可享受“0 费率”申购优惠;基金转换业务按照原手续费率高于0.6%
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
率执行;定投业务无费率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
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自2015年6月27日起,投资者通过一路财富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申购、定投、转换
以上指定开放式基金业务(仅限前端模式,平安大华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
额除外),均享有费率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
原费率的4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具体费率优惠以一路财
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请,
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
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业务。
(一)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前,须指定本人的一个人民币结算账户作为扣款账户,并
经办理本业务的销售机构认可。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
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各代销机
构可根据需要设置等于或高于100元的最低扣款金额,具体最低扣款金额以代销机构的规定
为准。
(二)交易确认
本业务的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 申购价格以基金申购申请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为本业务每月实际扣款日(如遇非
基金开放日则顺延至基金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
人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投资人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申购基金后,基金已开放赎回业务的,投资者可从T+2工作日起办理基金的赎回。赎回费率按照相关基金合同约定的一般赎回业务的赎回费率执行。
(三)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
到原办理该业务网点申请办理,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有关详情请咨询一路财富客服电话:400-0011-566,或登录一路财富官方网站
www.yilucaifu.com。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0-4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
fund.pingan.com 了解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1日